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后,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我們可以養成良好的總結方法。記錄心得體會對于我們的成長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一
委托人:
電話:
受托人(普通公民):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
現住:
聯系電話:
受托人(律師):姓名:工作單位:
職務: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__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為申報債權;
2、代為參加債權人會議或其他會議;
3、代為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
4、代為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
5、就表決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
6、提交或簽收與本案相關法律文書;
7、代領債權款項;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期限:自本授權書簽發之日起至本案處理完畢時止。
委托人:
年月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二
委托人:
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__ 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現因申請破產還債一案,委托帥玉志律師為我單位的委托代理人,負責申報破產債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審查有關破產清算方案,參與破產程序全過程,并行使表決權,全力維護我公司的債權。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委托人:
二0__年月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三
委托人:
電話:
受托人(普通公民):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戶籍所在地
現住:
聯系電話:
受托人(律師):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xx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申報債權;
2、代為參加債權人會議或其他會議;
3、代為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
4、代為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
5、就表決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
6、提交或簽收與本案相關法律文書;
7、代領債權款項;
8、其他.
代理期限:自本授權書簽發之日起至本案處理完畢時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四
委托人:
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現因申請破產還債一案,委托帥玉志律師為我單位的委托代理人,負責申報破產債權,出席債權人會議,審查有關破產清算方案,參與破產程序全過程,并行使表決權,全力維護我公司的債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委托人:
二0xx年x月x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五
電話:
現住:
聯系電話:
受托人(律師):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xx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為申報債權;
2、代為參加債權人會議或其他會議;
3、代為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
4、代為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
5、就表決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
6、提交或簽收與本案相關法律文書;
7、代領債權款項;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期限:自本授權書簽發之日起至本案處理完畢時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六
委托人:
電話:
受托人(普通公民):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戶籍所在地
現住:
聯系電話:
受托人(律師):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xx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中,作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為申報債權;
2、代為參加債權人會議或其他會議;
3、代為對相關事項發表意見;
4、代為審查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
5、就表決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
6、提交或簽收與本案相關法律文書;
7、代領債權款項;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期限:自本授權書簽發之日起至本案處理完畢時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七
序言在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企業通過破產等多種形式轉換經營機制,優化產業結構,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和企業優勝劣汰,企業在承受了改革的陣痛后,重新煥發了生機與活力。
企業破產必然涉及多方利益沖突,其中企業與勞動者間因雙方勞動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糾紛,直接影響企業改制的進程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好、解決好勞動爭議糾紛,意義重大。
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一方面政府關于企業改制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層出不窮,一方面國家關于解決勞動爭議糾紛相關規定呈現出不夠完善或相對滯后的狀況,致使司法實踐中對于涉及企業破產等改制中的勞動爭議糾紛的有效解決存在許多困難。
筆者試結合審判實踐中的實例,就企業破產中勞動爭議案件的相關問題發表淺薄見解。
問題的提出
案例:1970年原告王某在縣水泥廠做家屬工,1984年12月27日,被批準為縣紙品廠(水泥廠下屬新辦集體企業)正式職工,期間,原告一直在水泥廠廠部做勤雜工,1985年7月20日,原告以身體患有疾病,要求調整工種。在未獲同意后,又于8月12日報告要求病退,請求給予照顧,發給一定的生活費。同時,離崗在家休息,工資停發。8月14日水泥廠辦公室主任丁某批示:請紙品廠按政策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報廠部研究批復。1986年3月11日,縣紙品廠報告稱:王某不符合病退條件,給予一個月工資30元,按自動離職處理。5月21日,丁某批示:“經研究決定,一次性結算付清,共付六個月工資”。但單位未通知原告,原告知道處理意見后,于5月30日報告,六個月工資不要,要求安排適當工作,以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此后,單位未給予答復,也未發給任何生活費或救濟金。1990年后,原告及其弟弟曾找時任廠長陳某,要求解決工作問題,但未獲果。1995年6月,原告已屆退休年齡,單位未給予辦理退休手續,也未告知王某不予辦理。2000年8月10日,縣水泥廠經縣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8月15日清算組成立。11月原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辦退休手續,補發生活費。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已超過仲裁期限,于2000年12月作出不予受理通知。原告于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自86年5月21日作出處理意見,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雙方仍然存在固定勞動關系。但1995年6月原告達退休年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應知道權利被侵害,至2000年11月主張權利,超過訴訟時效,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原告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二審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一審法院再次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此案,認為:1986年5月21日,原縣水泥廠在縣紙品廠遞呈報告中作出處理意見后,原告不愿接受,但水泥廠既未安排原告從事一定的工作,又未進一步作出處理。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負有疏于管理的責任。作為用人單位在提出處理意見后,沒有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由此,可認為雙方仍存在固定的勞動關系。1995年6月,原告已滿50周歲,符合國家規定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未給予辦理退休手續,原告因此沒有享受國家規定的任何退休福利待遇。故原告的權益自此顯然受到侵害。然而,原告未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至2000年11月申請仲裁,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且無其他正當理由,因此,原告具狀提出辦理退休手續,補發生活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判決駁回原告王某的訴訟請求。
原告不服重審判決,
[1][2][3][4]
破產案件學習心得體會篇八
近一段時間,根據單位的統一安排,我們組織了一系列的案件學習和討論,感觸頗深,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他們為什么會這樣做?
對于這個問題,我覺得主要有兩個方面可以思考,一是價值觀發生了扭曲,光想著撈錢了,想著享受了,所以就通過種種不法的手段來解決問題;二是交友不慎,一步一步地上了賊船,無奈之下只能就范,一步步滑向深淵。
錢多少才算多?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考慮一下。有人說一百萬、也有說一千萬,但是人的欲望是無窮的,有了一百萬的時候就會去追求一千萬了,有了一千萬還想著去做億萬富豪了,永遠不會知足。這里還有個前題,就是我們是信用社員工,如果我們是個商人,那么逐利就是我們的目標,只要不違法,我賺一百個億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不是,我們只是一個小小的銀行職員而已,我們賺的只是相對微薄的工資和獎金,這個是我們的工作性質決定的,那種揮金如土的生活不是我們工薪階層所能消費和欣賞的。反過來考慮,我們作為一個信用社的員工,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車、有自己的一點積蓄能夠養老就好了,再多的錢就不是自己的了,留給孩子,很大可能是害了孩子,對孩子是沒有什么好處的。知足常樂,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就一定不要碰!
關于交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朋友,這個很正常,但是有一些朋友是不能交往的,因為他們跟你交往的目的就是看中了你在信用社里有資源,可以貸款,是個財神爺。另外就是關于朋友之間借錢的問題,我有個觀點就是一定要在你自己能夠承受的額度之內,比如說你借給他一萬、兩萬或者十萬二十萬,你自己可以承受這個損失,不影響你身邊的其他人。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借給他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那就不正常了,因為我們自己承受不了這個風險!很多人就會順理成章地把這一風險轉化給了單位,這樣就危險了,就容易出問題了。許多人出問題就是這樣的,剛開始的時候試探性的做了一點,自己也能控制住了,覺得沒有問題了,逐步就放松了警惕,然后一步一步地就越走越遠、越走越深,直到自己控制不住的時候才東窗事發。實在是可悲!
二、他們這樣做值得嗎?
縱觀全部案例,出了個別特殊情況外,基本上判刑最少的是一年,一般的都是5年左右。有時候自己再考慮,如果有一天真的自己進去了,那我們以后的生活會如何呢?盡管現在社會也在鼓勵各界去包容那些“濕過鞋”的人,但是實際情況又會如何呢?一旦進去后,那么在社會上就很難立足了。那我們能干什么呢?回老家,輿-論壓力讓人受不了,只能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做個小本買賣,但是這樣的結果就是僅僅能夠維持自己的生存,想發展壯大,真的很難!很簡單的一點,當自己的事業發展需要資金的時候,融資就會很難,就因為那個污點,那個永遠伴隨一生的污點,那個永遠都洗不掉的污點。身邊的朋友就更別提了,誰還敢與您交往呀,大家都會躲著。想想看,這個是一個什么樣的結局?太恐怖了!
另外,我們也可以算算帳,記得看過一個教育片叫《七筆帳》,主人公一把鼻涕一把淚地給大家算賬:一算“政治帳”,自毀前程;二算“經濟帳”,傾家蕩產;三算“名譽帳”,身敗名裂;四算“家庭帳”,夫離女散;五算“親情帳”,眾叛親離;六算“自由帳”,身陷牢籠;七算“健康帳”,身心憔悴! 最后主人公總結說:“現在我深深地體會到,什么最重要?生命最重要!自由最重要!什么是幸福?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和睦完整的家庭,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幸福!算算自己的七筆帳,我是帳帳劃不來。”同樣:算算我們自己的帳也同樣不值,挪用資金幾十萬,判刑五六年,丟掉了自己的飯碗,怎么值得呢?!
三、在農信工作怎么樣?
關于農信工作。就是知足常樂,感謝農信。很多人都在問一句話:如果我沒有來到農信,我今天會在干什么,我今天會怎樣?農信人確實面臨的壓力很大,股份制銀行的競爭、存貸款規模的考核、不良貸款的清收等指標讓大家都透不過氣來,在營業部同樣如此,那么面對如此環境,我們應該怎么看我們的工作呢?用一個詞來講,就是“珍惜”。其實這個社會上的很多工作都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么好,我們有時候覺得公務員挺好的,較為穩定,但是不知道公務員中的艱難的提升之路;我們有時候覺得最生意挺好的,有錢啊,活的很瀟灑,很自在,但是不知道做生意的艱辛和困難;我們有時候覺得自己做點什么很好啊,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沒有什么條條框框,想怎么就怎么,很自由,但是我們不知道其中的風險……這其中的種種,都是我們想象不到的困難,在農信工作,雖然有壓力,但是也給了我們前進的動力;在農信雖然工作有很多困難,但是我們的農信給了我們種種的培訓,給了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學習這些方法的機會,相比之下我們真的應該珍惜眼前這份工作。
總之,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應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學習,踏實工作,珍惜現在,為成為團隊的優秀一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