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經過雙方自愿并達成一致的合同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示例,您可以選擇適用于自己的行業和業務場景。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一
為創造___________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戶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后,施工隊進入___________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并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范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復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后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并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戶,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斗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業主簽章:
施工單位責任人: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二
一、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并嚴格遵守。
二、協議雙方單位名稱:
總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輝大廈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北京譽德順電氣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三、施工工程名稱:
1、工程名稱:北京金輝大廈。
2、施工地址:北京朝陽區618地塊2#地。
一、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及生產安全控制指標:
3.因施工生產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0;。
4.資質動態監管記分事件:0;。
5.教育率100%;隱患整改、復查率100%;。
6.較大、重大工傷事故:0;。
7.單位責任事故輕傷率低于2.8‰;。
8.單位責任事故重傷率低于0.26‰;。
9.死亡事故為“0”。
1.達到市級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規范標準,爭創省級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并結合實際參加達標驗收活動。
2.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gb/t28001—20__和《環境管理體系要求》gb/t24001—20__體系審核標準,并通過q/e/ohs標準體系內部審核,按上級要求參加外部審核,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追求“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的安全管理目標。
第三部分職責。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應在施工作業前,向乙方進行職業病危害告知,提出職業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業現場設置有關警示標識,并對乙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發現乙方在職業病防治管理方面有違反協議約定內容時,甲方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行業、施工屬地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業主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按照規定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進行總、分包聯署安全管理。
3.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4.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資質,以及相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備查。
5.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6.為乙方提供的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和行業安全規范標準,交付使用前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7.對乙方自行采購、租賃以及攜帶、配備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測驗收及使用過程檢查。
8.對乙方自行搭設或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關安全防護設施及使用材料標準進行檢查和驗收。
9.按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施工電源,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及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
10.對乙方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腳手架防護設施,以及施工區域生產安全等,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發現隱患責成乙方立即整改,隱患嚴重或屢教不改的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對其進行處罰,并復查整改結果。
11.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開具隱患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對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
12.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
13.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負責處理善后工作,甲方給予協助。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應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屬地衛生局監督所的相關要求及甲方《職業病防治管理規定》、《有毒有害氣體、中毒預防及緊急救護實施細則》,并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
2.乙方應配備職業衛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對本單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承擔所需費用,體檢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應組織作業人員學習掌握職業病防治知識和應急預案。
5.乙方負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對本單位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崗中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作業人員和甲方。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為作業人員配置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為作業人員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并要求其正確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7.專業工程施工項目,乙方應采用合格的符合環保規定的建筑材料。
8.專業工程施工,乙方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及說明。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9.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10.乙方應配置現場所需的職業病防治藥品,發現作業人員發生職業健康意外時,應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立即報告甲方,并迅速將傷員送往醫院檢查治療。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對作業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職業健康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2.乙方如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受到屬地衛生局監督所處罰時,承擔全部責任及承擔所需費用。
1.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嚴格執行北京市相關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程規范;嚴格執行集團、局、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要求。對所承包施工范圍、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及本隊人員安全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及有關管理能力的評審,在施工前及時向甲方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資料。嚴格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和掛靠其他單位,不得將所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按照住建部建質【20__】91號文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相關規定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單位施工隊伍、班組安全生產負責;并按要求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聯署安全管理活動,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并報甲方備案。
4.負責對所承包施工范圍、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檢查和隱患整改,發現事故隱患,立即組織進行整改,重大隱患必須根據實際撤出施工人員,并報告甲方,同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進行整改。
5.按規定為本單位參加施工人員投入工傷保險,并承擔所需費用。
6.進場后必須及時上報進場人員花名冊,并負責組織進行本單位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做好記錄。所有進場人員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入場教育和崗位培訓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7.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報新進場人員名冊,影響進場人員入場安全教育,所產生后果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8.必須保持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需變更時,須得到甲方有關部門批準。新進場人員應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并進行入場教育,同時提供人員名冊及相關證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齡人員(以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不得從事建設工程施工作業。
9.對本隊人員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乙方所屬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本專業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種、專業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0.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作業。同時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報甲方備案。
11.因施工生產需要,乙方需臨時從其他單位(或工地)借調或調入人員參加施工作業,進場后必須經安全教育,并進行詳細安全交底;作業人員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佩戴齊全有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作業。
12.班組每日施工前必須按照有關規程規范要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等,結合當日施工項目、施工部位、施工作業地點、作業環境和當日天氣情況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安全講話,并做好記錄。從事新施工項目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13.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作業,不違章,不蠻干,做到“三不傷害”,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及違章指揮行為。
15.乙方需要自行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滅火器材及臨時用電設施(漏電開關、空氣開關及其它)等,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考察合格批準,并進行進廠檢測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防護用安全網還必須進行沖擊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同時將所使用產品產品許可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證書)等,報甲方備案。
16.乙方自行搭設、安裝的,腳手架、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設施等,必須經甲方、監理等,及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履行有關驗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對施工區域內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施工洞口、臨邊防護等)、安全標志、標牌等,負有管理和維護責任,自覺維護分包區域范圍內現場所有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腳手架架體結構安全穩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為損壞。
18.施工作業必須符合地方有關安全規程、規范標準,并符合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
19.因施工生產需要對腳手架、防護設施進行搭設、拆除和拆改時,必須經項目部技術、安全部門同意后,由項目部技術部門編制整改方案或技術措施,并由專業架子工進行整改和恢復。
20.施工過程發現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存在缺陷或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項目有關人員,進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繼續使用;對作業環境存在隱患部位,應立即撤出施工人員,確保施工生產過程安全。
21.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臨時用電設施安裝、維護、檢修及施工用電接線等作業,必須由現場專業電工進行操作,專業電工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22.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用電操作過程中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規范標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電設備,或違章使用臨時用電設施等,從所轄電源設施、線路中拉接電源,及私接亂拉電源。
23.對自行攜帶或租賃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維護保養的責任,設備必須符合當地地方有關機具安全規范標準。并按規范標準進行驗收和試運行,同時報甲方備案。
24.自行采購、租賃的大型機械設備,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及證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許可證、合格證、檢測報告等)其安全有效,編制安裝、拆卸方案,安裝、拆卸單位具備相應資質,并報甲方備案。安裝完成后,必須經相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并履行相關驗收程序后,方準使用。保證操作人員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作業,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當地地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甲方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所承擔施工項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專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演練并報甲方備案。
26.按照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每天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每周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不少于1次的聯合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進行整改并向甲方報告。
27.按照當地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按照甲方統一安排,參加全國、當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活動。
28.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電源箱、消防設備、中小型機具等)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驗收移交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和管理。承擔在使用期間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設施、設備的損壞所產生的經濟損失。
29.服從甲方的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各項安全、綠色文明施工活動開展工作。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達到文明四區標準。
30.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和通信設施、設備、文物的保護。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護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匯報。
3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報告,及時啟動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或者隱瞞不報、謊報,否則承擔因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和經濟責任。
32.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相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并負責處理善后事宜及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33.乙方自有車輛和各類機械的應有專人進行管理;所租賃的車輛及各類機械(挖掘機、吊車、運輸車、送貨車輛)等必須簽訂相關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責任,并索要相關證照,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部分違規、違章處理。
一、安全違章處罰條款:
1.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違章作業行為、安全管理缺陷及隱患整改不力行為進行處罰,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安全處罰。處罰標準按照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有關違章處罰規定執行。
2.因乙方原因引起和發生的屬地地方政府和上級各有關部門對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罰款處理,甲方將加倍轉罰到乙方,并視情節追加2倍處罰。
3.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北京市資質動態監管記分事件,甲方將視情節每被有關部門記一分,給予乙方5000——10000元罰款處理。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響甲方各項安全、綠色文明施工活動工作開展,甲方視情節給予乙方10000——50000元經濟處罰。
5.因乙方原因發生機械設備事故、電氣設備事故或腳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視情節給予乙方10000——50000元經濟處罰。
6.因乙方原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等,甲方將視情節給予嚴厲處罰,處罰金額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發生屬地地方政府和上級各有關部門對甲方的經濟處罰,甲方將加倍轉罰到乙方,并視情節對乙方追加2倍的經濟處罰。
第五部分附則。
一、其他未盡事宜以補充條款形式進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協議書部分內容一并執行。
補充條款: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保存兩份。
三、乙方進場后簽訂本協議,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畢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附件:《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附件: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1目的。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實施、監督考核,及時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防止職業病發生,確保員工職業健康。
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項目部/基層單位及分包施工單位的施工/加工現場。
3術語定義:
3.1職業病:凡是在生產勞動中由生產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廣義上可稱為職業病。
3.2施工企業常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防水、油漆及涂料、電焊、砼攪拌、砼振搗、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鋼材切割、鉆孔、露天作業等。
3.3施工過程常見的職業病:水泥塵肺、電焊工塵肺、苯中毒、電光性眼炎、中暑、手臂振動病、接觸性皮炎、噪聲聾等。
4.職業病防護措施。
4.1苯中毒的預防措施。
4.1.1采購使用無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強材料庫、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的通風及衛生防護。
4.1.3進入現場作業區,應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護器。當從事油料蒸氣較高的作業時,應穿防護衣、戴不透水的手套。當皮膚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應立即脫掉衣物進行清洗。
4.2電焊工的預防措施。
4.2.1電焊作業產生的危害主要有電焊粉塵及有害氣體(氧化錳、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購使用低塵、低毒、符合國家標準的焊條。
4.2.3電焊作業時,應佩戴能夠阻擋紫外線的防護目鏡或面罩,穿長袖衣褲、絕緣鞋、避免燒傷,環境要通風。
4.2.4長期吸入電焊煙塵可引起電焊工塵肺,嚴重的可造成肺氣腫或支氣管擴張,電焊作業人員應定期體檢,拍×光片。
4.2.5電焊作業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離開作業現場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現場喝水、進食。
4.3粉塵作業防護措施。
4.3.1改革生產工藝和生產設備,盡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塵的飛揚。
4.3.2采取經濟有效、易行的濕式作業,在生產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噴霧、灑水、濕式清掃等作業,防止施工現場的粉塵擴散。
4.3.3施工現場盡量密封作業,安裝各類型的密閉罩等,以防粉塵飛揚擴散,同時要安裝通風設備。
4.3.4上崗作業時要穿防護衣、戴好防塵口罩。下班后應及時清洗,徹底清除沾染在皮膚、眼睛的粉塵。
4.3.5從事粉塵作業的人員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患有結核性傳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壓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粉塵作業。
4.4預防高溫中暑措施。
4.4.1進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節期間的作息時間,開展預防高溫中暑知識的宣傳教育。
4.4.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患有高血壓病、美尼爾綜合癥、頸椎病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做此項工作。
4.4.3如作業人員在管道和通風不良的環境內作業時,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風、機械通風降溫。
4.4.4夏季作業現場應備涼開水、綠豆湯、含鹽清涼飲料等,配備清涼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防暑降溫藥品。
4.5振動疾病預防措施。
4.5.1改革工藝,取消或減少手持振動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適當的工作休息或輪替其他工作。
4.5.3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周圍心血管疾病的不宜從事振動工作。
4.6噪聲疾病的預防措施。
4.6.1對產生噪聲比較大的機械(電刨、電鋸、切割機等)要進行維護,降低噪聲。。
4.6.2如室內工作噪聲較大,要安裝消聲設施,降低噪聲。
4.6.4為了減少接觸噪聲工作時間,應定期輪換作業人員。
4.7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的預防措施。
4.7.1在危險作業場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溝、地下道作業為防止發生缺氧窒息事故,作業前應用檢氣管檢測一下作業地點空氣氧的濃度,正常時方可進入工作地點操作。
4.7.2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作業場所應劃定并標出警示牌,在危險區不得安排其它作業。
4.7.3高濃度的作業場所,應及時停止作業,離開現場,采取通風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為止,方可繼續作業,或必須佩戴防毒用具進行操作,不要一人單獨進入操作現場,應有人監護,以免發生意外。
4.7.4作業人員一旦發覺頭疼、胸部壓迫感、惡心時,應立即脫離有害作業環境,到空氣新鮮的地方。
甲方:乙方: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三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設備)、制定防范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范、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設備、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后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項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志,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并安排監護人員,并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設備、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設備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并應設置安全標志。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范接臨時線,并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設備、救急設備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及時組織搶救工作,并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后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于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并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四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保證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設備等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特簽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二、施工項目:
施工起止時間:___________。
三、保證雙方職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是我們雙方領導的職責,對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條款,雙方都要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執行裕泰的安全規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違反裕泰安全規定,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每發生一次從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視情況加倍扣罰。
五、乙方在進入甲方工地施工前,應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并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對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私自換人而未及時進行安全教育,一經查出要責令停工接受教育處罰,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給予從重處罰。
六、乙方要嚴格執行、遵守所在區域的各項管理制度并聽從指揮,不得串崗。進入非施工區,動用能源開關,按鈕等設施需經甲方有關單位批準,乙方若有違規違紀現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權制止和停止施工,不聽勸阻,按裕泰規定給予罰款。
七、甲方應向乙方現場負責人交代施工現場可能遇到的危險與涉及到安全的問題(包括帶電線路、設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管網等)而后乙方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清楚現場狀況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源由甲方指定,指定電源以上的線路的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指定電源及以下的線路架設和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時時注意現場環境變化,并有針對的,分步驟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過程專人監護,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與措施必須報甲方。
十、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穿戴齊全勞保用品,正確佩帶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作業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定》和《工廠安全衛生規定》。電焊操作嚴禁在其它介質和設備管道上引燃電弧,并具備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電焊用的接地線不允許通過運行的管線設備構成回路,應在焊件本體直接連接,焊把必須銅質電纜軟線,嚴禁代替,違者按規定罰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遵守甲方現場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施工,不得到施工無關的場所逗留或擅自動用設備。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積極配合施工中確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實,并負責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簽認違反規定的裁決和罰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須建立安全機構和安全管理網,明確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并不斷開展安全教育和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問題要認真對待,按規定時間落實,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傷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只配合搶救和參與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時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聯系電話,若甲方發現問題在24小時之內,按乙方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未能聯系到乙方,則按乙方違章一次處理,乙方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
十五、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協議共3面,十六項內容,若對本協議沒有異議,請按要求填寫好各項內容,最后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協議生效。
甲方現場安全員:___________乙方現場專職安全員:___________。
甲方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五
協議單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標段,分別由電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與#2除氧間,側煤倉與#2爐架,煙囪與#2電除塵,#1、與#2主廠房等的臨界作業面有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大唐南京電廠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年月日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紀要”,公司雙方特地簽訂a、b標段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充分認識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和安全范圍,主動實施以錯時施工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條:雙方在進入該區域的高處或低處作業之前,必須填寫“工作票”,并交給監理土建專業組協調,在對方簽字認可返還后方可施工。
第四條:公司高處作業,按照高空臨邊作業的防護規定,設置好安全隔離、安全警戒標志、安全警戒線,加強安全監護。
第五條:公司低處作業,要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加強安全監護。
第六條:雙方要有專人檢查各自在臨界作業面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驗收簽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條:雙方加強臨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高處拋擲物料和落物;防止低處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
第八條:雙方積極認真地為實現大唐南京電廠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目標而努力。對協議不足之處或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可向監理和業主提出協調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負責人:聯系電話:
公司安全負責人:聯系電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一份,監理、業主各一份。
協議單位(公司公章)協議單位(公司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六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路號樓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結構,防火等級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特種設備有:。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___人。
三、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后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筑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七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八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并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并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并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并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并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九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
3承包內容(范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甲方責任和權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復印件備查。
5.2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復印件備查。
5.3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采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范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系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于協助支持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準,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系。
5.10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并負責指定接點。
5.13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責任和權利。
6.1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復印件交甲方備案,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
6.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7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9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1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2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后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3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布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于配合救援。
6.15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6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乙方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8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并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復印件送甲方備查。
6.19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20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1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范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范,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范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3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4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后,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安全工作考核。
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2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工程地點:陜西省榆林市馬扎梁榆橫電廠。
工程名稱:#2主廠房。
二、工程勞務承包內容及范圍:
承包內容:清理基層、內墻涂料、腳手架搭拆、清理現場等。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結算:包工包料。
結算價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內墻涂料27元/平方米,搭拆鋼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腳手架。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進度要求組織施工。
五、工程質量: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須通過甲方技術人員或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現起皮、空鼓等現象應立即主動無條件返工、處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層膩子必須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膩子層必須平整、堅實、牢固、不起皮;膩子干燥后應打磨平整。
(2)墻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須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層必須按甲方提出的正規施工工序進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須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顏色必須均勻一致。涂刷面漆時,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應滿足以下程序。
基層處理、找平——墻面、頂棚刮膩子——打磨平整、保養——涂刷封閉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樣板施工,按樣板交工。
六、工程價款支付:
甲方按月進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結算款的余款。
七、雙方義務:
(一)甲方負責:
1、施工所需的水電引入施工現場。
2、負責現場技術交底及質量跟蹤檢查,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乙方負責:
1、新進場人員必須按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按甲方的質量要求、工期要求、技術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發生人為的質量、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服從甲方領導和指揮,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制度。
八、違約責任:
1、若不按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時間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3‰進行罰款。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工程轉包他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責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5、若甲方無故損壞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價賠償。
6、本工程完工后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并承擔返工損失。
九、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須在進場前將施工隊人員名單提供給項目部備案,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操作規程,做好安全保護,操作層外架必須鋪腳手板,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帶的正確使用符合相關規定。進入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工地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項規定、規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導致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及廠內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領導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乙方必須在現場設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的施工安全,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竣工驗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簽字):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一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業主方:
第二條、工程項目期限:
自年月日至本工程結束。
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確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準許施工。
第三條、作業環境存在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見附件)。
乙方應參照危險源清單落實控制措施,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安全施工。
第四條、甲乙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緊密配合、相互協作,及時告知作業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五條、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施工;對多次(即累計3次或連續2次)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有權按照《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處罰。
第六條、乙方需提供國家及行業認可的安全資質(包括專業設備資質),乙方上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相關資質證件復印后交甲方安委會備案。
第六條、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合同總金額進行抵押。風險抵押金的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1%,乙方根據合同金額到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甲方財務部繳納風險抵押金。
第七條、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本單位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工程設計等有關資料,乙方需遵照執行。
第八條、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或警告。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安全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安全整改、警告及對安全質量問題進行50000元以內的違約金處罰,其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條、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安全監察部出具檢查及事故扣款單對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金進行相應扣減,扣減金額納入甲方安全經費,安全風險抵押金扣減完后,乙方必須及時進行補交。工程結束并驗收合格后,未扣減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經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后,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條、對安全生產管理突出的施工單位,項目部及安全監察部報甲方安委會同意后,可用安全經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施工生產作業區進行安全管理。未經允許,乙方人員和設備嚴禁進入作業區。
2.甲方對乙方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規現象,有權責令限期整改,有權對在規定的整改時間不能解決安全隱患的施工單位進行考核,對問題嚴重的施工單位有權責令停產整頓。
3.甲方應派現場經驗豐富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乙方安全生產協調管理。
4.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對乙方的安全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并及時協調,糾正乙方作業區域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5.考核:
1)凡發生一人次輕傷事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1萬元;。
2)凡發生一人次重傷事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5萬元;。
3)凡發生一人次死亡事故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萬元;。
5)職工上崗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甲方安全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對乙方違約金處罰20__元。
6.甲方有義務參加乙方搶險救災和事故搶救。
第十二條、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2.乙方是甲方外委單位,同樣遵循業主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因乙方原因被業主方考核的由乙方完全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其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施工現場有隱患,威脅施工安全時,甲方有權停止其作業。因此延誤工期,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對乙方安全工作嚴重不負責或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處分、撤職或調離崗位。如乙方不執行,則甲方有權將其逐出甲方施工轄區,直至終止與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5.乙方進入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給甲方備案,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隊伍組織及特種作業人員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向甲方書面征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為本項目所派遣的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并在全部工作期間持續的進行上述保險,并為全員參加工傷保險及繳納費用。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質量檢查,并對其隱患進行整改。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7.乙方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按甲方規定參加甲方與業主方的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和其它有關安全工作會議。施工人員必須按甲方規定組織好每班班前會、現場開工安全確認及每周安全活動,并保留相關記錄,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
8.乙方必須指定一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和協調,同甲方協調安全管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有乙方蓋章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施工現場出現屬于乙方施工責任范圍內且需甲方幫助解決的事故,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配合和幫助,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駕駛司機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在多單位同一作業區或交叉作業時應采取輕、重車輛分道行駛,盡量避免車輛交叉行駛,在交叉和聯合作業時,乙方應配備專人監管。本工程所有拉土車輛必須有車輛保險,且每臺車輛燈光必須完整,在施工現場內外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責任事故,均與本項目部無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在拉土期間車輛四周必須封閉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車拉土;在挖土過程中,發現古墓、棺木要及時暫停施工,要妥善做好保護,及時匯報甲方或業主方視情況處理。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或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不按規定施工,發生質量事故或者影響業主質量達標事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賠償責任。乙方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釀成事故給甲方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非甲方原因發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社會責任(包括家庭責任、政府追究責任等其他社會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并予以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乙方應無條件在第一時間消除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影響,同時由乙方賠償甲方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12.凡是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直接以及間接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意外責任。
1、凡是在乙方管理范圍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或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傷亡、重大非傷亡事故時,因事故引發的罰款及賠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因此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全額追償。
3、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如實地將事故報告甲乙雙方單位和建設單位;乙方負責按國家規定,及時向所在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義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按照現場施工安全技術要求監督乙方施工。
凡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的,以相關管理單位的處罰為準,乙方負全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請所在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裁定。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各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二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區域施工負責人應對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發現有缺陷及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存在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及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馬道,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立即恢復。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交叉作業時,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三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
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
《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
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
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
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
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
《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
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
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
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
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
《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
_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
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
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
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
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那么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那么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那么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那么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那么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份數及生效日期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代表:___________施工單位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為了順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工程地點:陜西省榆林市馬扎梁榆橫電廠。
工程名稱:#2主廠房。
承包內容:清理基層、內墻涂料、腳手架搭拆、清理現場等。
結算價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內墻涂料27元/平方米,搭拆鋼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腳手架。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進度要求組織施工。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須通過甲方技術人員或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現起皮、空鼓等現象應立即主動無條件返工、處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層膩子必須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膩子層必須平整、堅實、牢固、不起皮;膩子干燥后應打磨平整。
(2)墻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須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層必須按甲方提出的正規施工工序進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須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顏色必須均勻一致。涂刷面漆時,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應滿足以下程序。
基層處理、找平——墻面、頂棚刮膩子——打磨平整、保養——涂刷封閉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樣板施工,按樣板交工。
甲方按月進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結算款的余款。
(一)甲方負責:
1、施工所需的水電引入施工現場。
2、負責現場技術交底及質量跟蹤檢查,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二)乙方負責:
1、新進場人員必須按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按甲方的質量要求、工期要求、技術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發生人為的質量、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服從甲方領導和指揮,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制度。
1、若不按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時間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3‰進行罰款。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工程轉包他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責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5、若甲方無故損壞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價賠償。
6、本工程完工后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并承擔返工損失。
1、乙方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須在進場前將施工隊人員名單提供給項目部備案,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操作規程,做好安全保護,操作層外架必須鋪腳手板,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帶的正確使用符合相關規定。進入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工地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項規定、規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導致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及廠內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領導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乙方必須在現場設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的施工安全,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竣工驗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簽字):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五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項目名稱:
為了確保本工程項目施工(安裝)安全,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杜絕施工(安裝)過程中發生各類事故,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對本工程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義務規定如下:
1.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1權利:
1.1.1有權審查乙方相應的施工(安裝)資格證書。
1.1.2有權同意或否決乙方的分包方案。有權對乙方的分包商資格進行審查,對經審查認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權提出撤換指令。
1.1.3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現場的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指令。
1.1.4對在現場安全工作不稱職的乙方項目經理、安全管理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指令。
1.1.5甲方對乙方施工(安裝)現場的“三違”現象,有權處理。
1.1.6乙方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受到政府經濟、刑事處罰的,甲方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賠償。
1.1.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情況,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1.2義務:
1.2.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1.2.2施工(安裝)現場有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有可能危及對方安全或影響施工(安裝)進度時,甲方有義務統一協調管理,督促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3責任:
甲方負責向乙方如實告知根據甲方能力所知的作業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要求乙方制訂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預案。
2.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2.1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上述1.2.1條所述的技術資料。
2.2義務:
2.2.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必須保密,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裝)完畢后,應及時退還甲方。
2.2.2乙方有義務配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裝)現場的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無條件進行整改。
2.3責任:
2.3.1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施工(安裝)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3.2在編制施工方案和網絡進度時,安全措施和事故預案必須同時制定。
2.3.3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應臺帳。
2.3.4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生效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開工時間、工程量、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全責任人報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門。
2.3.5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2.3.6對本單位的施工(安裝)區域現場設備設施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對施工(安裝)區域的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狀況負責,并負責事故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或參與協助調查處理)。
2.3.7乙方施工(安裝)人員在乙方施工(安裝)區域內因違章操作,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按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處理。
2.3.8乙方對施工(安裝)區域現場在施工(安裝)開始前已有或毗鄰建(構)筑物、設備、設施、地下管線(網)或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2.3.9乙方不得將工程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安裝)單位或個人。
2.3.10乙方經甲方同意將工程分包后,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專項協議,該安全專項協議中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義務的程度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協議中的安全責任義務。乙方就分包單位的施工(安裝)安全負責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3.11乙方與相鄰的單位同時施工(安裝)或交叉作業,有可能相互危及對方施工(安裝)時,應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責任劃分,配專人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2.3.12乙方施工(安裝)區域的施工(安裝)設備、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危險有害氣體或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危險警示標志符合國家標準。
2.3.12乙方應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危險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許可證,規范開展現場作業,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過程中的作業安全。
2.3.13乙方應加強作業現場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現場作業所需的應急資源,并加強培訓和演練。
2.3.14乙方應為作業人員辦理相關保險。
2.3.15乙方不得隨意更換項目關鍵人員,關鍵人員離開現場應提前告知甲方,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2.3.16乙方更換施工人員必須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入廠安全培訓后方可作業。
2.3.17施工(安裝)現場暫時停工的,乙方須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
2.3.18乙方必須服從本工程項目監理和甲方對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
2.3.19乙方施工現場發生事故的,應立即報告監理和甲方。若發生一般(1-2人死亡或1-9人重傷)及以上事故,乙方應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當地政府。
2.3.20乙方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受到政府經濟、刑事處罰的,乙方承擔處罰責任,甲方承擔法規規定的相應責任.。
以上內容是甲、乙雙方在施工(安裝)過程依據工程合同約定的安全職責,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此協議有效期與工程承包合同一致。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通用16篇)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機范圍及內容甲方租用乙方鉆機兩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及施工設計圖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x任務。
二、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前,做好場地的三通一平;
3.協助解決工人住宿。
三、乙方責任。
1.根據施工要求,保證質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鉆孔;
2.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按照甲方的進度計劃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
4.嚴格把好質量關,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費用自理;
5.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負責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按照現行有關規范要求及施工設計圖施工。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成x按元米計價,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該單價不含稅,乙方只向甲方開具收據。成x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負責承擔費用。鉆孔穿導墻和舊樁基礎時,給予補償,補償原則為:甲方與業主協商后,其補償金額的全部支付給乙方。
2.乙方全部鉆機進場開鉆后,甲方按每臺鉆機________元支付預付款。
3.錨桿施工進度達到50%時,甲方再按乙方已經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支付進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時應扣除已經支付的款項。尾款在________個月內結清。
5.乙方不負責施工用的水、電費用,但水、電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裝。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