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人們為了生活而從事的一種活動,它需要我們投入時間和精力。下面是一些用工指導書和職業規劃的參考資料,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規劃自己的職業發展道路。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一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電話;。
甲方利用自有場地開辦環西綜合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攤位狀況。
1-1、甲方將市場內________層________排________號(商業房攤位)出租給乙方經營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租賃期限。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內,如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續簽合同,則依法享有優先成租權,其租金為,每月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乙方應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二、其他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為期年。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二
用人單位______甲方______:
勞動者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自治區政策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______工程______結束止。
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______工作______任務為: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一下第____________標準工時制;____________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不定時工作制。甲方依法實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方可執行。
2、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其勞動工時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確定。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標準為:每月/日______元;或按雙方約定日為工資發放月。
工資辦法執行。計時工資制,工資___元;計件工資制,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勞動保險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乙方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依法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勞動爭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區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認識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依法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發了法規及政策執行。
本合同子甲乙方雙方簽字______簽字______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本合同簽訂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焊接鋼材、幕墻骨架焊接。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第四條甲方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一)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和項目單價結算金額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日工資為_________元,其支付項目為_________工程。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四
甲方_______因生產_______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員工。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為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員工工資不得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發放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應按不低于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乙方。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地區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期終結,經專業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宣告死亡的;
3、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的;
5、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的。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除試用期內或員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時,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五
乙方:
性別:____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2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
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1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
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1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2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基本工資元/月,、
3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4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以 及有關和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如下:
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如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長,由甲乙雙方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地點:xx縣三渡鎮。
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魚塘、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1)勞動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吃、住由乙方自行解決,經乙方同意,乙方工資每3 個月發 1 次。工資發放的具體為每三個月的第 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給予乙方獎罰,具體獎罰,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諾:經甲乙雙方商定的獎罰制度屬于本合同的附屬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獎罰制度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全意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養殖任務,乙方如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反合同的情形依據甲乙雙方確定之《勞動紀律》、《獎罰制度》的約定,扣除或不發乙方工資。(勞動紀律需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違規操作,乙方應承擔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此處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建議刪除)建議改為: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乙方違規造成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操作規程》需單獨形成文本,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六、天然魚塘均未設立安全柵欄,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與養殖場無關的人帶入場內,尤其是小孩,如有違規,在養殖場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在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養殖操作規程,定時反應養殖狀態,愛崗敬業,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有權向乙方索賠。
八、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學養殖方案,甲方采用后獲得了計劃外的收益,甲方應提供相應的獎勵給予乙報,獎勵數額根據收益情況而定。(獎罰制度中應包括該獎勵的內容)
九、乙方在上崗前應持有在國家三類甲級醫院的體檢,不得有傳統疾病;職業病;高血壓;心臟病及各種傳染病,若乙方隱瞞病情帶病上崗,在工作期間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乙方。
3、若甲方無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日期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七
現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
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被聘人)
一、聘用(學歷:_________、專業:_________、職稱:)為藥店的質量負責人,同時兼任處方審核員等崗位。
二、質量負責人對藥店藥品質量具有裁決權,并指導顧客安全合理使用藥品、提供相應藥品知識的咨詢服務。
三、聘用期年,聘用期間要求營業時間內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月薪_________元。
四、如無異議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藥店
乙方: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xx年 9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1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15日前發放。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
宏盛裝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用乙方為該公司綠化(保潔)工人,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大唐電廠范圍各綠化(保潔)區。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750元,試用期滿后,甲方按乙方的。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休息6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范、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有其它不適于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機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
(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
(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
(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甲方無法采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并蓋章(指印),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一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深圳勞動合同范本。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合同范本《深圳勞動合同范本》。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救救孩子吧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三
甲方(聘用方) :
乙方(被聘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財務部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正確、及時、完整地填制財務憑證,做到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3、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1、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為:
2、轉正后月工資為:
3、各項福利、獎金以公司當期制定的獎勵方案為準。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四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支付報酬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我國勞動關系相關立法對于判定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從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到承認事實勞動關系又到以“用工”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經歷了從探索到逐步完善的歷史變遷:
1992年原勞動部辦公廳給吉林省勞動廳的文件——《關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滿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問題的復函》中提及的“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很明確地被認定為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樣的勞動關系如果想存續并受到法律的保護只能通過補辦或續訂合同這樣的程序,書面合同才是合法的勞動關系建立的唯一表現形式。1994年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受理問題的復函》中規定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利益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已經體現出立法的側重于保護勞動者的利益的意圖。《勞動法》第十六條中規定的即勞動合同行為,勞動合同行為因勞動合同形式有書面與口頭之分故也有書面、口頭(或推定)的勞動合同行為的分類。這糾正了以往只將書面勞動合同作為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來對待的誤區,表明口頭或者推定的勞動也應當被認定為勞動合同行為,進而可以構成勞動合同關系。1995年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十七條中首次使用“事實勞動關系”這一概念。1996年勞動社會保障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四條明確了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對于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歸責原則,這表明事實勞動關系這一規則也在不斷地發展。
20xx年《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也表明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間接承認了事實勞動關系的效力。20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確定勞動關系建立的規則進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條表明,建立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簽約”修改為“用工”,即引起勞動關系產生的基本事實是用工,而不是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條第一款中,“應當”表明此為義務性規定,即必須。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確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先于書面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下,補定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限起點。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決勞動合同先于勞動關系訂立時,勞動關系建立的認定標準。第十四條第三款也承認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并且可以訂立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勞動合同,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范疇。
至此,我們可以從勞動關系相關立法的沿襲發展中總結出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規律,即勞動關系的判斷標準從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到“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來的是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勞動關系即勞動合同關系,或是書面勞動合同關系,或是口頭(或者推定)勞動合同關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勞動關系。我國從確立勞動合同制度到《勞動合同法》施行前,以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為書面形式準確、嚴謹,合同內容確實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勞動法律的青睞。
(二)事實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相對于書面勞動合同所調整的勞動關系而言的,事實勞動關系冠以“事實”二字,表明其是一種不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而又必須對其加以處理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本質是無書面形式或無有效書面形式的勞動契約,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約關系,因而事實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勞動法保護。
(三)用工。
《勞動合同法》中并沒有明確地對“用工”一詞進行界定。學理上用工通常被定義為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后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勞動的行為。這強調勞動者的勞動力已在實際生產勞動過程中與生產資料相結合,即勞動者已經上崗或就勞,屬于勞動合同的履行行為。即使不存在書面勞動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對建立勞動關系這一事項達成了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經開始了合同的履行行為。
《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試圖通過“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確定勞動合同制度,把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作為依據的勞動關系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并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罰款等處罰,但這并不代表勞動者權利的完整保護,在實踐中也未能扭轉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局面。
總結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例證,《勞動合同法》沒有賦予書面勞動合同以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即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要件。《勞動合同法》沿襲了《勞動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條的規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導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的意圖十分明顯。《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原則上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都應采用書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勞動法》的進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確立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這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7條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將書面勞動合同的訂立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標志;第26條勞動合同無效的原因中,也沒有將未訂立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這一原因列入;第16條與第35條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規定,而是倡導性和警示性規定。由此可見,我國法律雖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規定了書面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對勞動關系的調整和對勞動關系的證明作用,書面形式的有無并不影響勞動合同對建立勞動關系的效力。
在我國勞動關系法律制度的發展歷程中,從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到對事實勞動關系的保護,再到“用工”這一判斷勞動關系建立的標準的確立,不難總結出我國現如今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當前我國勞動法制建設尚不完善的社會背景下,過分強調勞動合同書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現實而且不實用的,因為口頭合同在日常經濟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則大量的口頭合同不得不被按無效勞動合同處理,這不僅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利,而且對訂立口頭合同的勞動者更沒有什么益處,反而更不利于對他們利益的保護。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關系中的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將減損他們工作的靈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勞動合同制度,通過規范勞動合同的訂立方式和效力使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發生糾紛時能做到到有據可查,從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承認了勞動的不可逆性,用人單位無法將事實恢復到合同簽訂前、勞動者提供勞動以前的狀態,因而不能僅以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符合某個法定模式的要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不能因為一個要件否認勞動者的應然權利。第三,勞動關系的持續性和變動性的特點,使得訂立的勞動合同即使采取了書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體來說就是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可能包含訂立后乃至將來的勞動關系所涵蓋的全部內容。第四,即使不將書面形式作為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通過其他的方式,如《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的“二倍工資”等針對用人單位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時應承擔不利后果或相應的義務,也足以達到督促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因而對于勞動合同,在當前的立法環境下,應以確認其書面形式的證據效力更為恰當。對于缺少書面形式這一要件的勞動合同而言,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也就這些內容達成了合意,或者合同的內容已經被實際履行,仍然應當確認其生效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在作出調整的同時,在第十條第一款中仍然保留了《勞動法》關于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這樣的要求,不過,書面形式的效力并不在于判定勞動關系的建立,而是使合同生效。《勞動合同法》將勞動合同生效與勞動關系建立這兩個行為區分開,并允許這兩個行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先后完成,具體規定為其第十條第二和第三款。
對于《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解讀,有學者認為其實際上否定了原來實踐中關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概念,也有學者認為,這一規定并未全部消弭事實勞動關系。不過,不論對該條款作何種理解,都能反映出我國的勞動立法力圖將以往無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而引起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勞動法律關系,努力將事實勞動關系納入勞動法規所保護的范圍中來。從“用工”一詞的內涵及構成用工的條件來看,“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較之于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更為確切,也更加有利于對勞動者的保護。因為“用工”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完成的一系列行為,這些行為不僅表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就其之間所認定的勞動合同的內容達成了合意或已經達成了口頭合同,而且意味著該合意或者口頭勞動合同已經開始履行了。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也沒有其他相反的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不存在的情形下,通過已經發生的實際用工活動來認定勞動關系的存在,進而對勞動者適用《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更能保護該勞動者的應然權利。
“用工”作為判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準又包含著重要的意義:首先,用工反映出勞動關系中的“實際履行”原則,將勞動合同中的雙方合意行為和實際履行行為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確定了合意與實際履行較之于合同的書面形式對勞動者來說更加關鍵的作用。其次,“用工”這一標準的應用,擴大了實踐中對勞動者的保護范圍,因為勞動合同的書面形式不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更多的口頭或者推定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進而有更多的以往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被納入到有效勞動關系的范疇,縮小了以往認定的事實勞動關系的范圍,使得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了更大限度的保護(許建宇,《用工法律問題初探》)。第三,“用工”這一標準的確立體現出勞動關系本質的回歸。勞動關系的本質可以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達成合意之后,由勞動者提供用人單位需要的勞動,用人單位向其支付報酬的一種相互合作的一系列行為的總和。而《勞動合同法》的目的就是促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這種合作,努力使這種合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滿足雙方的需要和利益、規范雙方相互間的行為。“用工”正是從勞動關系的本質出發,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出發,以轉讓勞動力使用權為內涵,不僅是勞動關系的實質性內容,而且是訂立口頭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標志,在判定勞動關系是否成立時、在確定雙方勞動關系是否形成時,體現著勞動立法對勞動關系中各方行為和利益的規范和保護。
我們應當相信,《勞動合同法》中“用工”作為判斷勞動關系是否成立的標準這一制度的發展,將有助于我國勞動關系實體化的進程,有助于將更多的事實勞動關系轉化為合法的勞動關系,更有助于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納入到勞動法律保護的范圍中來,約束并規制用人單位的行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五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其他。
一)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后自行終止。
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六
宏盛裝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用乙方為該公司綠化(保潔)工人,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其中20xx年月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大唐電廠范圍各綠化(保潔)區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750元,試用期滿后,甲方按乙方的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每月休息6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范、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做任何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患有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有其它不適于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
(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機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
(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
(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
(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甲方無法采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并蓋章(指印),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協議期限為自年月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不為乙方交納保險。
3、乙方在工作期間自身發生意外(包括死亡、突發病等)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工傷除外。
1、按雙方商定的計時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2、合同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廠證、工作服、等等全部歸還后方可結算工資,若有遺失或不歸還將照價賠償,在工資中扣除。
1、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二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用工合同規本(精選18篇)篇十八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雇傭合同。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雇傭合同是受雇人為雇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的勞動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雇傭人對受雇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雇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范圍只限于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后,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系。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征。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雇傭合同應屬于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么特別程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雇傭關系。
你所咨詢的是臨時工的約定是否合法的問題。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現在已經沒有臨時工的提法和規定了,你的公司必須與你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為你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臨時工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于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法》公布實施以前,臨時用工現象是普遍存在的。1995年1月1日《勞動法》施行后,我國全面實行合同制度,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依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臨時工的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15號)等有關規章的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后,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上有所區別。
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5條、第68條的有關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都是勞動合同可以采取的方式。所以,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如果臨時崗位上用工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掌握,可以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而非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公司招用“臨時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都是違法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工滿一年不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工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雙倍工資。所以,你咨詢的問題如果發生在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公布實施之后,你完全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