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合同協議,可以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減少合作過程中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如果您需要編寫一份合同協議,以下范文可能會對您有所幫助。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一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拆遷戶(單位),_______市(縣)______區(鎮)_____街(路)____號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建筑安裝工程的建設需要,經規劃部門和拆遷房屋主管機關批準,拆遷乙方現有住房。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圍內共有______結構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間,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積的數量,私有房屋以產權證標明自住的數量為準;租住公房以承租數量為準,單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為準),全部交給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應付給乙方拆除費)。甲方負責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單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撥給相應的投資,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潛力自行遷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地區內進行遷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則上不超過原住房面積,乙方原住房過寬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對其安置時應適當壓縮,但對壓縮面積應按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規定作價補償;乙方原住房嚴重擁擠不便的,應按其家庭人口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二,乙方應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轉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轉房),甲方于乙方搬遷后____日內一次付給乙方搬遷費_____元。
三,甲方對乙方在臨時周轉期間按下列情況給予補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轉,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簡易房周轉的,周轉期間免收房租。簡易周轉房沒有取暖裝置的,取暖季節每人每月補助______元取暖費,并按規定補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費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間,______層______號,配有______等設備。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同意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上簽。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單位撥給報應的投資,材料和遷建用地,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合同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提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縣)房地產管理局,建設銀行,建委,計委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拆遷戶(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家庭18歲以上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單位,則應有單位公章,地址,代表人,電話,銀行帳戶)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四
為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營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項目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工程主要危險源: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規范。但以上資料尚未形成或無法查詢的除外。
2.甲方不得調減和挪用中標價中所確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費用。
3.甲方應督促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__〕478號)。
4.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5.甲方應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在本水利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7.甲方應當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____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或擬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鄰建筑物的說明、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8.甲方有權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9.甲方應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0.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1.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按照事故處理的相關程序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規范要求,特別是強制性規范對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義務。
2.乙方應承諾本單位依法取得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資質證書。
3.為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乙方應當設立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____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____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標段不足____萬元的至少配備____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工程建設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乙方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__〕478號)。
5.乙方應認可其投標報價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實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質量管理、安全培訓、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全部費用。
6.乙方參與本項目的承建單位所有人員(含農民工)上崗前均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了與其從事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接受了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并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
7.乙方所有進場設備、機具、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特種設備具有特種設備安全檢測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測合格證書或審批手續。
8.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關于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購買、運輸、儲存、管理使用的相關規定,自覺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管。
9.乙方應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主動承擔起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10.乙方應當按照____市水務局、市安監局《____市重點水利工程危險性較大單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編制安全生產專項方案,并嚴格履行審核、審查批準程序后方可實施。
11.乙方應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度汛要求的工程,還應當編制滿足度汛要求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按程序審批、備案。
12.乙方應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不得延誤。
13.乙方應承擔施工期間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和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七、安全保證金的繳納和退還
(一)乙方同意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按照工程中標價的____%,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設立專門賬戶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全保證金的使用范圍為:
1.施工單位違約金的扣除。
2.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的安全事故處置和事故善后工作。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乙方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東大煤礦礦井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東大煤礦。
三、工程范圍及內容。
1、建立自動化控制網絡平臺。
2、實施井下_____變電所、_____泵房、-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
3、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東大煤礦構建基于千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的礦井自動化系統,包括新建和完善子系統:井下_____水泵房、井下_____變電所、-732泵房、井下強力皮帶輸送機遠程集中控制系統、地面主扇風機的在線監測監控。實現主副井提升機及地面35kv變電所的運行監測。系統要求完全構建于1000兆/100兆工業以太網基礎上,并在系統內建立完善、直觀的視頻監測系統作為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有益補充。要求系統預留30~50%接口,以備后期項目的接入。
第二條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款:93.6萬元(大寫:人民幣玖拾叁萬陸千元整)(附詳細清單)。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施工用水、電,提供施工人員住宿、洗浴、材料存放庫,就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工程完工后及時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項。
3、指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施工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二、乙方責任。
1、開工前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
2、編制施工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質保期一年,按期完工和交付。
4、工程竣工后,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結算。
5、使用甲方的材料庫,工程竣工后要完好交付甲方。
6、指派楊x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系工作。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30天,自20_________年6月16日開工,至20_________年7月16日竣工驗收。
二、因甲方原因和外部關系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同意后,工期順延。
第五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方式。
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付合同總額的30%,安裝調試合格正常運行再付合同總額的30%,10%質保金驗收合格后一年內付清。
第六條施工安全。
1、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造成的責任,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費用。
2、施工期間,乙方損壞的.設備設施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甲方造成的損失。
2、在質保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缺陷,由乙方無償保修。
第八條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及時解決。當協商無效時,可向棗莊市_____委依法_____。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項目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乙方負責提供具體設計方案及圖紙資料。
五、軟、硬件購?z發票應分開,硬件部分開具17%增值稅發票,軟件開具國家技術貿易發票。
六、本合同簽訂后,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六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
委托書。
)。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 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七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為漢語文。
第三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四條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二、監理范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監理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八
依據《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九
本合同的宗旨是:__________通過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對業主(以下簡稱"甲方")和第三方所簽訂合同的有效服務和管理,使甲方在承發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以合理的造價,獲得符合規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同時,甲方接受乙方通過高效的服務獲得合理報酬的要求。
本合同書由項目法人(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
1.1建設監理范圍與內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確定。
1.2建設監理服務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3本工程項目建設監理費用金額(人民幣)由甲方按附件規定向乙方結算支付。
二、本合同組成文件及其順序為:__________。
2.7建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組成文件形成一個整體,互為補充和解釋。其內容若有歧義,以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
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詞語定義及解釋。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__________。
"工程項目"是指業主委托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項目。
"項目法人(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者。
"監理機構"是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直接承擔合同監理業務實施責任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
(5)"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單位提名經項目法人(業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合同履行的總負責人,也是監理機構的全面負責人。監理單位委托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合同中業主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也同時承擔其相應的合同責任。
(6)"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7)"日":__________是指一個正常的日歷日。
(8)"月":__________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適用法規和監理依據。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包括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及水電建設的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關法規。
第三條開展建設監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或國家授權部門與機構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工程建設合同文件。
通知與聯系。
第四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并通知監理機構。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機構。
第五條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六條一般情況下,監理機構是受監項目代表業主唯一的現場施工管理者,業主對有關工程項目施工的主要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七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和分項目監理細則。
第八條按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設備和人員計劃,調集設備和派出專業配套、資質合格人員進駐工程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并開展工作,完成監理合同文件中約定的監理任務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九條在監理服務期限內,監理單位可根據工程進展和監理業務需要對監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以相當資質與技能人員。其中,由專用條件約定屬于主要監理人員的,其調整與更換應事先報經業主同意。監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遵循監理職業準則和行為規范,應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資質水平相適應的服務,通過科學、認真、勤奮與高效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工程建設合同預定的目標。
第十一條監理機構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公正地維護業主和被監理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監理機構應及時將其授予現場主要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業主及被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監理機構可以通過書面文件發出或變更這種授權。現場監理人員在有效授權范圍內發出的指令、指示、簽證均被認為是監理機構所發出的。
第十三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規定外,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應將其設備、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條監理單位不得參與與監理合同規定相違背的任何活動。除業主同意外,監理機構及其人員也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業務有關的報酬。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注明保密的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十七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術報告、圖紙等工程資料。上述工程資料的提供方式、份數、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應在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八條業主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就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業主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監理方。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方未收到業主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業主對監理方的明確建議意見無異議,并將該建議意見視為業主的決定。
第十九條監理業務開展之前,業主應當將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以及委托監理單位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方及有關的第三方。其賦予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應在與被監理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二十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__________。
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二十一條業主向監理機構提供本合同附件約定的設備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有償或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這些人員應被視同為監理機構的成員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并對監理機構負責。
監理單位的權利。
選擇工程設計、施工和供貨單位的建議權;。
對設計和工程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認權;。
(5)就工程建設中有關事項向業主提出優化建議權;。
(6)工程施工措施、計劃和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7)工程項目承建各方現場協調的主持權;。
(8)按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
(10)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1)有獨立處理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金額以下的工程變更的處置權;。
(13)有權要求承建單位撤換不稱職的現場人員。
第二十四條監理機構收到業主或被監理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應及時核實并評價,再與雙方協商。當業主與被監理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提出書面處置意見。
業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業主有權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業主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造價方面的重大問題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六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主要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二十七條業主對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有批準權和否決權。
第二十八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按合同附件的約定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承擔履行本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業主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如果因監理單位過錯而造成了業主直接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用總數,具體條款在專用條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條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不承擔責任。但應承擔監理應承擔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業主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向監理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如果給監理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向監理單位進行賠償。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完成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務期滿終止。在監理過程中,如果業主要求延長監理服務期限,雙方應進一步商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服務期,并續簽合同服務期延長協議。
第三十六條由于業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單位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業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條如果因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監理合同需進行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監理合同變更或補充協議后,合同變更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變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將書面要求送達對方,以便對方有必要的考慮時間。
第三十八條業主如果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前通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立即作出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同時由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當合同一方認為合同另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義務時,可向合同另一方發出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送達通知后28天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此后14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后出現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時,簽約雙方經協商后可對合同有關條款和文件作出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在監理合同服務期內,由于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業主提出合同終止的書面通知后,監理合同終止。已履行的監理服務部分按合同收取監理費用,未履行部分,經雙方協商,對善后工作給監理單位一定的補償。
由于監理單位的責任致使合同終止,監理單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監理業務期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第四十三條常規的監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四條如果業主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到實付之日止,除應當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應補償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五條如果業主對監理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費用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單位發出異議通知,但業主不得拖欠其他無異議費用或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條委托的工程建設監理業務所必須并經業主同意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費用,由業主承擔。
合理化建議。
第四十七條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業主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業主應按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單位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所引起的損失、損害的賠償,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應當本著互相諒解、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達成一致形成合同爭議,根據合同專用條件的約定可提交國家水電主管部門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過程中,雙方仍應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本合同條款是對監理合同標準條款中相關條款的明確補充、修改或增加。當專用條款與標準條款發生抵觸時,以專用條款為準,標準條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補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條規定的其他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關法規:__________。
第四條項目法人(業主)常駐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第九條主要監理人員:__________。
第十七條業主的資料提供及管理要求:__________。
常規提供的資料目錄及份數;。
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條業主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的要求決策的文件的回復期限:__________。
一般文件天;。
緊急事項報告文件天。
第二十二條由業主提供的職員和服務人員:__________。
名單表;。
費用支付標準及辦法。
第二十三條(11)處置權的金額數及其范圍:__________。
第四十條國家法律、法規變化時,監理合同的調整與變更約定: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業主應付監理單位違約金比例: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應付業主違約金比例: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合理化建議獎勵:__________。
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
獎勵計算費率;。
獎勵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條合同爭端的調解與仲裁機構: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
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
其他合同專用條件條款。
附件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b-1監理服務范圍:__________。
b-2監理內容:__________(以下內容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由業主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b-2-1設計方面。
協助業主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應協議;。
代表業主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6)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業主會同設計單位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9)代表業主審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建單位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b-2-2采購方面。
協助業主進行采購招標與發包工作;。
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協助或代表業主對進場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b-2-3施工方面。
協助業主進行工程招標發包和簽訂工程承建合同;。
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及分包項目進行審查批準;。
(5)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承建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協調工作,編發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3)其他相關工作。
b-2-4咨詢方面。
受業主委托和業主聘請的咨詢專家對應工作;。
根據咨詢合同規定,向咨詢專家提供工程資料與文件;。
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詢專家建議和備忘錄,選擇合理的內容,并作出書面報告。
b-3監理機構應向業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定期信息文件。
施工質量情況;。
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及勞動力動態;。
合同變更和工程變更情況;。
(5)工程支付情況;。
(6)監理工作情況;。
(7)其他。
b-3-2根據監理工程進展情況的不定期報告。
關于工程優化設計或變更或施工進展的建議;。
資金、資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議;。
工程進展預測分析報告;。
業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報告。
b-3-3監理過程文件。
施工措施計劃批復文件;。
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b-3-4文件報送份數。
附件c提供設備與設施。
c-1業主提供的房屋、設施、設備與物品及提供時間。
c-2監理單位自備的設備、物品及進場時間。
c-3設備、設施的使用、維修、維護與運行費用。
附件d監理費用與支付。
d-1監理費用組成與計算方法。
d-2監理費用的調整與調差。
(調整與調差通常按年度進行,應注明具體的公式或計算方法)。
d-3監理費用的支付。
附件e監理機構與人員計劃。
e-1監理機構與崗位責任。
e-2主要監理人員名單表。
e-3業主提供人員名單表。
附件f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應針對監理項目的監理目標、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監理單位編寫。在監理投標時,以監理大綱的形式,作為監理投標書內容之一送交業主,中標后,在監理大綱基礎上,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成監理規劃送業主,列入本附件。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四條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一
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19版)正文:目錄說明建設監理合同書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附件附件a:監理工程項目簡述附件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附件c:提供設備與設施附件d:監理費用與支付附件e:監理機構及人員計劃附件f:監理規劃說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書,第二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第三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四部分為建設監理合同附件。合同雙方應按示范文本統一格式編制建設監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項目法人(業主)與監理方協商一致后簽署。第二部分合同標準條件是按照《水電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以保證合同雙方合法權益、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編制。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件是針對每個工程特定的條件要求和實施的環境,由合同雙方為補充和具體說明標準條件協商一致后填寫。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個附件組成,以進一步具體明確服務范圍與內容、工作濃度、提供人員設備設施、監理費用與支付等監理的主要問題。專用條件及附件應詳明、具體、便于實施,其廣度和深度由立約雙方協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確。本合同示范文本適用于國內水電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建設監理合同書(合同編號:)本合同的宗旨是:通過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對業主(以下簡稱“甲方”)和第三方所簽訂合同的有效服務和管理,使甲方在承發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以合理的造價,獲得符合規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項目。同時,甲方接受乙方通過高效的服務獲得合理報酬的要求。本合同書由項目法人(業主)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單位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簽訂。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1.1建設監理范圍與內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確定。1.2建設監理服務期限由年月日至年中國大學網()。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時間:__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三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四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價款:_______元。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2、工程付款:該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資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稅金由乙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2、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材料設備。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甲方: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為了達到規范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方便工程決算,統一驗收標準、統一評比標準(條件)、對小型水利項目實行一個標準發包建設和驗收的要求;為了明確本工程甲、乙雙方在工程建設中的職責,在執行國家有關規程規范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施工合同。
1、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上級建設主管部門的建設規范,服從管理。
2、雙方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報建設主管單位按行業規程執行。
3、甲方職責。
(1)提供工程施工圖和項目建設方案,確定發包項目。
(2)籌集工程建設資金。
(3)處理以乙方無關的一切糾紛。
(4)管理乙方承包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工期(進度)。
(5)管理屬甲方組織完成的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安全。
4、乙方職責。
(1)組織施工人員、機械和開工準備費用。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和發包的具體工程項目照圖和按指定項目施工。
5、工程承包項目及單價。
6、決算。
(1)甲乙雙方按提供的施工圖完成的工程量和指定乙方建設項目完成的工程,按承包單價后進行決算。為乙方的工程決算金額。開工后按工程進度撥款,最后預留30%資金驗收合格后付清。
(2)混泥土邊墻:橫平豎直、垂直偏差小于3%,直線誤差小于3厘米,灰漿標號要配足,必須美觀、光滑。
(3)混凝土:必須按標準級配用料,強度達到和超過設計標號(經質量檢測認定)。
(4)鋼筋混凝土:除按混凝土質量檢測必須達到要求外,必須按施工圖配制鋼筋和制安。
(5)渠道成型后:不漏水、渠道蓋板底面脫模后、平整、無蜂窩和漏筋現象。
(6)嚴格控制施工尺寸,工程量的決算只按施工要求計量,超量由乙方負責。
7、工程安全:乙方所安排的施工人員、設備等安全乙方負責。
8、責任。
(1)甲方未按所定條款和職責管理工程造成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9、開完工時間:年月日開工。年月日完工。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建設主管單位調解。
11、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木龍水管所財務一份。
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六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價款:_______元。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2、工程付款:該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資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稅金由乙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2、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材料設備。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甲方: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單位: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七
本合同條款是對監理合同標準條款中相關條款的明確補充、修改或增加。當專用條款與標準條款發生抵觸時,以專用條款為準,標準條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補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條規定的其他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關法規:
第四條項目法人(業主)常駐代表:
(1)姓名:
(2)職務:
(3)聯系地址:
(4)聯系電話:
第九條主要監理人員:
第十七條業主的資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規提供的資料目錄及份數;
(2)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條業主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的要求決策的文件的回復期限:
(1)一般文件天;
(2)緊急事項報告文件天。
第二十二條由業主提供的職員和服務人員:
(1)名單表;
(2)費用支付標準及辦法。
第二十三條(11)處置權的金額數及其范圍:
第四十條國家法律、法規變化時,監理合同的調整與變更約定:
第四十一條業主應付監理單位違約金比例:
第四十二條監理單位應付業主違約金比例:
第四十七條合理化建議獎勵:
(1)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
(2)獎勵計算費率;
(3)獎勵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條合同爭端的調解與仲裁機構:
(1)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
(2)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
其他合同專用條件條款。
附件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b-1監理服務范圍:
b-2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由業主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b-2-1設計方面。
(1)協助業主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應協議;
(4)代表業主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6)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業主會同設計單位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9)代表業主審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建單位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b-2-2采購方面。
(1)協助業主進行采購招標與發包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業主對進場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b-2-3施工方面。
(1)協助業主進行工程招標發包和簽訂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及分包項目進行審查批準;
(5)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承建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協調工作,編發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3)其他相關工作。
b-2-4咨詢方面。
(1)受業主委托和業主聘請的咨詢專家對應工作;
(2)根據咨詢合同規定,向咨詢專家提供工程資料與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詢專家建議和備忘錄,選擇合理的內容,并作出書面報告。
b-3監理機構應向業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定期信息文件。
根據監理工程項目、范圍及內容,隨工程施工進展向業主報送監理月報,其主要內容為:
(1)施工質量情況;
(2)工程進展情況;
(3)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及勞動力動態;
(4)合同變更和工程變更情況;
(5)工程支付情況;
(6)監理工作情況;
(7)其他。
b-3-2根據監理工程進展情況的不定期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或變更或施工進展的建議;
(2)資金、資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議;
(3)工程進展預測分析報告;
(4)業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報告。
b-3-3監理過程文件。
(1)施工措施計劃批復文件;
(2)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3)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4)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b-3-4文件報送份數。
附件c提供設備與設施。
c-1業主提供的房屋、設施、設備與物品及提供時間。
c-2監理單位自備的設備、物品及進場時間。
c-3設備、設施的使用、維修、維護與運行費用。
附件d監理費用與支付。
d-1監理費用組成與計算方法。
d-2監理費用的調整與調差。
(調整與調差通常按年度進行,應注明具體的公式或計算方法)。
d-3監理費用的支付。
附件e監理機構與人員計劃。
e-1監理機構與崗位責任。
e-2主要監理人員名單表。
e-3業主提供人員名單表。
附件f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應針對監理項目的監理目標、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監理單位編寫。在監理投標時,以監理大綱的形式,作為監理投標書內容之一送交業主,中標后,在監理大綱基礎上,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成監理規劃送業主,列入本附件。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大全(18篇)篇十八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價款:_______元。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2、工程付款:該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資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稅金由乙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六條:合同工期。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程可以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2、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材料設備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后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甲方: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工作;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并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糾紛處理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范圍及條件,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辦理書面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