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交易中,簽訂合同協議是確保交易順利進行的必要步驟。合同協議范文的使用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一
贈與人(甲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受贈人(乙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贈與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贈與標的物。
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贈與乙方。
此合同于時生效,屆時移轉乙方所有。
第三條贈與標的物的交付時間。
于交付于乙方。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供所贈,乙方可限期提供;逾期仍未提供的,乙方可向甲方請求交付相當于合同所指價值的貨幣。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二
1、合同法第214條規定: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2、根據以上規定,房屋租賃合同(包括定期租賃合同、不定期租賃合同以及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為20年。
3、房屋租賃期限最長20年:
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4、這樣規定,給雙方當事人在20年期限屆滿后有補充、調整的機會,有利于公平原則的實現。
5、如果租賃合同20年到期時,雙方當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賃關系,可以采取兩種方式:
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原合同確定的內容再續簽租賃合同,當事人可再訂租期為20年的合同,此稱約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
7、續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8、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1、解除租賃合同通知書。
2、租賃合同終止協議。
3、無固定期限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并在租賃期滿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后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并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準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件。記者昨日通過采訪律師了解到,除了不動產租賃有期限外,對于汽車租賃的時間也有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十年。
租賃三十年與法律相抵觸。
年4月12日,某單位與楊某簽訂《門面出租協議》,將臨街的兩間門面出租給楊某使用至2034年12月31日,楊某一次性付清了全部租金。之后,該門面于11月24日出賣給其他單位,該單位有意收回門面,卻在價格賠償等方面與楊某多次協商未果。今年,該單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門面出租協議》。
為妥善解決糾紛,承辦法官決定先行調解。楊某認為自己有《門面出租協議》,應受法律保護,一開始不愿意調解。承辦法官仔細看過《協議》后,告知楊某這份出租協議約定的租期三十年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如果楊某執意堅持,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經過法官耐心闡釋法律條款,楊某同意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單位退還楊某部分租金和補償其經濟損失共計7萬元,雙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楊某退還房屋。
土地租賃合同年限最長為多少年。
關于土地租賃最高期限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所以除特別主體意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三
保證期間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性質上屬于除斥期間,即不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保證期間事關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如果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主張權利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主張權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證中表現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在連帶責任保證中表現為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如果沒有約定的,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場合,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在保證期間中,如果債權人主張權利的,則保證責任確定,從保證責任確定的時刻起,開始起算保證的訴訟時效。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由于擔保法沒有規定,因此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仍應為2年。
a點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時,保證期間屆滿的時間點為c點,債權人在b時間點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保證的訴訟時效的有關問題可以表述為:
1.ac之間的期限就是保證期間,如果債權人沒有按ac之間的期限中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在一般保證中表現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在連帶責任保證中表現為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則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2.由于保證期間為除斥期間,因此在ac時間段內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這是一個不變期間。ac之間的期限長度取決于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有關規定。需要注意的是,《擔保法》第25條第2款規定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和延長,但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斷。但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1條的規定,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應當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確定保證期間。
3.保證的`訴訟時效起算點因為保證性質的不同而有不同(在一般保證,從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在連帶責任保證,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表現在圖示中,保證的訴訟時效起算點為b點,而非c點。一旦保證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則保證期間喪失意義。
4.如果保證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則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適用。
5.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與主債務的訴訟時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起算點不一樣,在圖示中,主債務訴訟時效起算點為a點,保證債務訴訟時效起算點為b點),但是兩者之間有一定的聯系,具體表現為: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四
人才是企業的核心力量,人才的穩定是企業生存的根基。適當的流動是企業活力的源泉。要穩定,還是流動,是企業面對員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的兩難選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對于企業,對于員工以及對于企業留住人才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企業hr應當如何處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問題?本期藍白沙龍請來了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劉金祥副教授和上海某知名金融機構的資深hr陳小萍女士,就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企業留住人才問題展開討論。
對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法》有何規定。
劉先生:《勞動法》第2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另外,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要達成一致,無論是初次就業,還是由固定工轉制,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陳女士:雖然勞動法規定了必須簽訂此種勞動合同的情況,但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靈活操作的空間。如對于一些核心員工,隨時達成一致就可簽訂此種合同。而對于工作滿1年,企業愿意繼續留用,但又不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存在一個矛盾。一方面企業想用,另一方面不通過訂立此種勞動合同就違法,這在客觀上影響到了這些老職工的繼續就業能力。
無固定期限合同真的是“鐵合同”嗎。
劉先生:這是一種誤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存在所謂的終身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它與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不同的解除條件,后者作為預見性很強的合同,非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企業的利弊,有利面是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使得企業的勞資關系相對穩定。弊處在于此種勞動合同過于剛性。勞動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此合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由此企業解雇員工的權力、用人的靈活性將會受到一定限制。因此企業一般不愿簽訂此種合同。
陳女士:可以說,簽訂此種勞動合同增加了員工就業的穩定感,帶來員工心理上“企業興我興,企業辱我辱”的積極效應。但“員工就此進入‘保險箱’”的認識是有誤的,如同劉先生所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非不可解除。對于企業的利弊,有利面在于能穩定企業的員工隊伍,人才的非頻繁流動也間接降低了企業的用工管理成本。弊處則在于員工的流動減少,相應地企業活力也將降低,對企業的長足發展不利。同時,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束力的角度看,由于立法上存在對于勞動者保護的傾斜性,勞動者有“辭職權”這個尚方寶劍,對勞動者并沒有約束力;但對企業來說,則具有較強的約束力。這對企業長遠的人力資源配置產生了一定的限制。
勞動合同立法對勞動者傾向性保護。
劉先生:例如按《勞動合同法》草案的規定,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我個人認為這種傾向性可能會導致新的“勞資”失衡,其結果對企業和員工不一定帶來立法者預想的有利影響。用人單位的用工數量依賴于市場需求,以法律手段硬性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這種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定難以消化這么多勞動者。這不僅未能起到保護勞動者利益的效果,還可能會引發勞資關系的對抗和惡化。因此對于這種市場行為,法律不宜干預。
陳女士:《勞動合同法》草案中有多處體現。我個人認為勞動法立法過多地擴大勞動者的權利會使企業在用人時產生一定的約束,影響企業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從而影響企業在市場上的總體競爭力。對員工而言也不利于高素質的、健康的整體隊伍的形成。因此立法者在立法過程中應當尋找企業與員工之間權益的平衡點,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運用過程中更為合理。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五
甲方(出借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____________(借款目的),甲乙雙方就借款事項,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思表示,簽訂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銀行轉賬/現金)方式交付。
以現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必須出具簽署收到錢款的收據。
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約定的銀行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月/年)借款利率為:______%。
4、還款日期:乙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歸還本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銀行轉賬/現金)。
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約定的銀行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到期未支付本息的,每逾期一日支付本息總額的_____%滯納金。
7、借款人部分償還債務的,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款收據。收款收據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9、如有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慶陽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六
甲方:___________(代表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有關文件精神,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就下列條款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停薪留職的時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停薪留職期間,乙方保證做到:
1.不享受____________在崗職工的.工資及一切福利、社保待遇;
3.一切言論和行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4.向學校繳納勞保儲備金(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____________元,(每月繳費標準為月工資的______%,共計______個月),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和人員占編費______元,人事檔案管理費______元/月,人員占編費______元/月,共計______個月),兩項合計______元,簽訂協議時一次付清。
三、乙方停薪留職期間,甲方保證做到:
1.不給乙方下達工作任務,并保留乙方公職和編制;
2.按規定給乙方調整檔案工資,并計算連續工齡;
3.按規定給乙方辦理各種社會保險手續。
四、乙方停薪留職期間,保證主動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否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停薪留職期滿,需調出學校,或按時回校自找接收單位上崗,不得續辦停薪留職手續;如乙方逾期一個月未回校辦理任何手續,甲方按規定給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并與學校解除一切關系。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1983〕61號“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準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于社會的勞動.乙方自愿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職期限: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到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為____年.
二,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國營職工的工籍,并連續計算其工齡.二,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按工資調整政策予以評定,評定的附加條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條件,甲方應予乙方升級,待合同期滿后,乙方回原單位工作時,按調整后的工資級別執行.
三,停薪留職后,乙方可以從事各種正當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的手續,由本人自理;如確需甲方出具證明的,甲方可以證明其實屬停薪留職人員.
四,停薪留職后,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糧食副食補貼等待遇.
五,停薪留職期間,乙方按基本工資的___%向甲方繳納勞動保險基金___元,每月____日前繳納.逾期六個月連續不按期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七,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的開除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予以開除.
八,停薪留職期滿,乙方愿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后一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合同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抵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十,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停薪留職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七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協議規定___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甲方(出款人):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八
“這是低級錯誤。”律師說,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期限是最基本的。但是,一些人知道要為借款約定期限,卻忘了給擔保約定期限,豈不知擔保也是會過期的。
那么,擔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第三種情況,有約定擔保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如在合同中約定“擔保人的保證責任為借款全部付清為止”,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應從最后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算的2年,超過2年擔保人同樣可以免責。
綜上,我們可以了解到,擔保和訴訟期限一樣,不可能永遠有效。擔保合同一般是借貸合同的附屬合同,只有借貸合同有效的情況下,附屬合同主張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普通民事訴訟期限為2年,因此法律規定的擔保期限最長也是2年。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九
擔保合同是指為了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在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它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那么擔保合同的期限有多久呢?本文為大家帶來擔保合同期限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保證擔保最長期限】關于擔保也會過期嗎?
“我愿以個人的全部資產,為70萬借款提供擔保。如果他還不了錢,這筆錢我來還!”這本是擔保人白紙黑字寫下的“保證”,債主也指望借款人還不起錢時,可以由擔保人來還錢,可他的“算盤”最后卻落空了。
擔保也會過期嗎?法官解釋,本案中當事人未約定擔保期限,而法律明文規定,這種情況下,擔保期限只有半年。可債主是在過了還款期限1年多才提起訴訟的,已明顯超過了擔保期限。
律師說,這種情況是擔保合同里的“低級錯誤”,其實是可以避免的。當事人應如何避免?我們邀請法律界的人士來支招。
【事件實錄】。
70萬的擔保落空。
10月24日,晉江男子張某因經商資金周轉困難,向石獅商人林某借款100萬元。借款到期后,張某只還了30萬元,打算延期支付剩下的70萬元。
為此,雙方協商后決定,由張某的親戚陳某出面作擔保,將70萬元借款期限延長至6月15日。在保證書中,陳某寫明,“本人愿以個人全部資產,為70萬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范圍為70萬元本金、相應的利息及實現債權所需費用。若借款人屆時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本人愿代借款人支付上述保證范圍內的債務”。
不過,在70萬元借款延期到期后,張某未能償還本息,陳某也未履行連帶擔保責任。今年2月5日,林某將張某及陳某告上法庭,要兩人還錢。
不過,石獅法院近日一審判張某償還70萬元本息,并認定擔保過期,判陳某免擔保責任。
各方說法。
未約定保證期限,半年就會過期。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陳某自愿為借款作擔保,并自愿按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林某并沒有和擔保人陳某約定保證期限,也就是擔保期限。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限的.,擔保期限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超過這個期限,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林某應自206月16日起六個月內,即年12月16日之前要求保證人陳某承擔保證責任,但他卻在今年2月5日才對其提起訴訟,已明顯超過保證期限,所以應免他的保證責任。”主審法官如是說。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
股權轉讓居間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標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居間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股權轉讓相關信息并協助甲方完成股權轉讓,現委托乙方尋找、介紹股權轉讓出資方,而乙方亦獲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并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標的公司的股東組成及資產情況。
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尋找或介紹出資方,并盡可能促成出資方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協助股權轉讓的數額為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受讓股權比例為兩標的公司_________________%的股權。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托時甲方應出示營業執照等合法資格證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控股標的公司的相關情況。
3、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尋求機會,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意向公司的談判;。
6、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居間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傭金,此傭金的有關稅款及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股權轉讓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傭金。
除本條規定的傭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簽署出資合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傭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間費用。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傭金,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預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包括律師費等訴訟相關費用)。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轄法院。
1、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的;。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__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一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相互了解、確定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條件或求職條件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
“試用期”是伴隨著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1、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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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乙方遵照執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二、本協議簽訂后,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四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勞動關系自何時開始至何時結束。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明確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沒有明確終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一般要明確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當事人雙方應該終止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直到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才可終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必須遵循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只要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五
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和租賃的,那么,農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來買地網就來帶大家一起看看-中-國的法律法規對農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規定。
第一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七十年。
需要說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定。這種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強,法律要求嚴格。
第二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二十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土地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土地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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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村土地出租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嗎?
處理該問題主要有兩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作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別法,應當適用其規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15年。
第二種辦法是:應當執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定。所以除特別主體以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農村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六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企業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勞動關系自何時開始至何時結束。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和終止時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明確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沒有明確終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一般要明確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當事人雙方應該終止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直到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才可終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完成一定的工作后,勞動關系即告終止。
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必須遵循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只要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相互了解對方而約定的考察時間,它是整個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
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不同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最新維修合同期限(通用17篇)篇十七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用人單位如果想與員工約定長達6個月的試用期,必須首先與員工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正式工資的80%,并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注意,加班費等另計。入職當日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并根據合同期限長短,適當約定試用期。
胡設定勞動合同期限,只約定試用期的無效,該期間視為合同期限。
試用期合同是在勞動合同簽署之前,因用人單位在短時期內對所聘工作人員的`能力需要觀察、了解,而和被聘用者簽訂的短期用工合同。試用期合同其實完全不被勞動法認可,試用期合同可相當于短期的正式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中就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權的限制做了明確規定:除勞動者有不符合錄用條件、處于醫療期內、不能勝任工作、違紀違法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以外,即使用人單位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經濟性裁員時,只要在試用期內,也仍然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被聘用者在試用期內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法律規定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該約定不成立,約定的期限即為勞動合同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