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一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體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第三條員工請假必須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并簽字同意。
第四條員工行為觸犯下列規定,一經查出行為屬實,將給予處罰:
1、嚴禁工作時間竄崗、離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嚴禁工作時間喝酒。
3、嚴禁工作時間下棋、打牌、聚眾嬉鬧、打架斗毆等。
4、嚴禁工作時間吃東西、睡覺、干私事、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書刊。
5、工作交往中,對領導、普通員工及外單位訪客要禮貌待人講究禮儀,嚴禁污言穢語。
第五條處罰規定。
1、工作期間消極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眾嬉鬧、打架斗毆及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每發現一次扣罰伍拾元(人民幣),觸犯第二次加倍處罰,情況嚴重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2、理。
3、工作時間無故竄崗、離崗按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睡覺、吃東西、觸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處罰。
第六條檢查考核。
勞動紀律的檢查及管理工作分別由工廠和公司本部共同負責完成,具體細節聽從各部門領導安排。望全體員工共同配合自覺遵守。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二
1.1為了加強對勞動合同安全監督的力度,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控制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合同在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中的安全管理規定。
1.3本制度適用于澳泰公司內所有用工形式的職工,包括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等。
2.1廠辦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與員工訂立、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2.2企管辦是勞動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審查勞動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項。
3.1勞動者被本公司錄用后,應在廠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廠辦和勞動者本人各持一份。
3.2勞動合同中應載明有關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其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危害的規定;
2)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權力和義務。
3)工傷保險方面的事項;
4)其他要求。
3.3廠長辦公室持已簽的勞動合同辦理簽證手續。并為員工辦理工資卡片、工傷保險投保手續等。
3.4勞動合同的文本應由廠辦等單位審核、確認。
3.5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4.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若屬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者按規定繳納經濟賠償金。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終止條件之一;
2)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期滿。
4.3因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勞動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不得因勞動者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對不遵守勞動合同安全管理規定,按考核條款執行。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三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四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違反以下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五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望各車間、各部門嚴格遵守,實時監督,并對各級領導提出以下要求:
1、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當從重給予處分。
3、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4、《》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各部門、車間要積極配合執行。
5、辦公行政人員(包含總經辦、總工辦、管理部、采購部、銷售部、技術中心,各經理辦公室)除副總以上級別外,其他人員需全部打卡考勤,沒有考勤卡的人員到人資孔德振辦理考勤打卡手續車間沒有錄入考勤人員同樣補辦考勤錄入手續。沒有考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六
1、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標準和原則,根據不同的工種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2、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憑證建卡,填寫使用單,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生產安全科審核、登記,憑證則到勞保室領取。
3、新工人進廠,憑三級安全教育卡,老職工換工種,憑調令單到生產科,換卡后,發放勞動用品。
4、各部門因特殊需要增加防護用品,需由車間提出申請,報生產科,經主管廠長批準后,辦理發放手續。
5、調離工廠的職工,勞保用品使用期相應延長。
6、一人從事多工種作業,按從事的主工種批準發放勞保用品。
7、外包內作業,合同承包作業的勞保用品,原則上都自行解決。特殊情況自己無法解決的,經主管廠長批準可適當發給或折價代購。
8、職工應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必須愛護、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轉讓或出售。
9、對不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或行政處分。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七
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勞動防護用品的正常發放及佩戴,預防職業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線勞保配備、發放、佩戴檢查。
3.1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主席令第七十號^。
(2)《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號)。
(3)其他依據。
3.2術語。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安全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安全生產、防止職業性傷害的需要,明確企業勞保用品發放程序和標準,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進行發放,以確保員工認真穿戴,起到預防職業病的目的。
(1)各分部門負責本部門勞保發放標準的制定和執行。
(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企業勞保發放標準的統一審核、批準。
(3)物資管理部門負責勞保用品的購買,保管與發放。
(4)各員工負責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
5.1制度制定。
由各分部門制定本單位勞保用品配置、發放標準,制定時應充分考慮防護用品對有毒有害因素的防護等,完成后報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5.2購買程序。
(1)各分部門負責申請購買勞保用品的計劃提報。
(2)物資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要求、衛生標準及提報數量、日期到國家定點生產廠家或代理商處購買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提供產品相應檢驗合格證、說明書。
(3)購買來的勞動防護用品入庫時,由技術管理部門負責檢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倉庫保管員應核對數目及型號是否準確。入庫后應采取措施妥善儲存和保管,不得發生使勞動防護用品霉爛變質、損壞、丟失的現象。
5.3發放程序。
(1)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放。
(2)勞動防護用品以各科室、班組為單位領取,領取時必須填寫領料單,并有單位負責人的簽名。否則,倉庫拒絕發放。
(3)按月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凡6天以上沒參加生產線工作者,按出勤比例扣發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超過半年的勞動防護用品,期間缺勤超過30天者,使用期順延。新職工入廠,按分配工種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在下車間勞動期間,可根據工種性質和勞動時間,按現行標準執行。
(4)凡臨時變動工種的車間生產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由安全管理部門簽字并按規定數量發放,原則上實行專人專發,如工序人員變動,生產勞保隨即變動。
(5)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領取〔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大衣、雨衣、高溫鞋、眼鏡等〕,必須辦理領用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否則,倉庫不得發放。
(6)勞動防護用品領用單位負責建立臺帳,詳細登記物品名稱、發放日期、規定期限、領用單位、數量及領用者等項內容,以備查對。
(7)凡規定以舊換新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如數交回舊的,否則不予發放。
(1)各單位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實事求是,不許弄虛作假,倉庫要監督執行。領取后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使用單位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職工正確使用。未按要求穿戴者不準上崗。
(2)職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包括(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只限在工作時間內使用。
(3)職工在廠內調動或勞動條件改變時應及時增減勞動防護用品,配發的特殊勞動防護用品一律交回倉庫。
(4)職工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定時間發放,凡在使用期內丟失的一律不予補發。
(5)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中沒有的,而在生產、工作中特殊需要的護品,首先由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經分管副職領導批準后領用。
5.5各崗位勞保發放標準。
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僅作參考,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并解釋,自發布日期起實施。
根據制度文件要求及企業實際情況將相關表單等列入此項。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規范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一)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后一個月內完成勞動合同簽訂。
(二)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
(三)勞動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章,并加蓋公司公章后生效。
(四)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一般員工,原則上簽訂3年期合同。
(二)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勞動合同期限相同。
(三)符合無固定期限規定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六條勞動合同續訂、終止、變更。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由乙方提出要求,可續訂勞動合同。
(三)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客觀原因發生變化的,經雙方協議一致確認后,可變更勞動合同相應條款。
(四)勞動合同屆滿或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可終止勞動合同。
第七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隨時可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乙方采取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本合同:。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九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連續工作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十條經濟補償或賠償規定。
(一)員工在合同期限內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自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書中約定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合同書中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二)雙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給對方賠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力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九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于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干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
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于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準;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準。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準假單交考勤員登記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準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癥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并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并經科主任批準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并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致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衛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后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周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準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準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工作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借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涂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伙,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并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并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于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并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后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準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后裁定。對敢于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干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并加以保護。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一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于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干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
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個人檔案。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于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準;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準。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準假單交考勤員登記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準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癥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并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并經科主任批準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并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致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后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周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準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準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工作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借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涂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重慶華聯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二
第二條研發部負責行業發展動態研究及行業產品信息分析。負責收集、整理國內外同類產品的開發技術信息并應用于實踐工作。
第十條部門協作管理。配合生產部進行新產品的樣機制作,確保向生產部提供樣機制作所需的技術資料、圖紙、工時、質量標準信息、跟蹤生產進度,解決制作過程中產生的技術疑問,并負責在試生產通過后,更新技術資料,并分發至各相關部門。負責即時與采購部溝通,就產品采購提出建議、意見及重要的技術參數指標。
第十一條協助公司管理層制定產品發展路線,制定產品戰略方針,定義產品營銷策略;
第十二條本定義于發布之日即時生效。
xx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研發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第二章部門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第一條部門組織架構:
第二條技術總監全面負責公司產品技術方向、思路:
n確定產品的技術方向、技術思路、解決技術難題;
n負責軟硬件產品的預研、試樣、設計及開發;
n負責通用核心部件的設計及開發;
n負責行業內新技術的收集、討論和應用;
n負責對產品需求和缺陷進行管理;
n負責相關的技術儲備,積極推動技術創新工作的開展,探索提高產品質量的有效途經;
n組織研發成果的鑒定和評審;
n分析總結研發過程的經驗和教訓(技術方面),提高研發質量;
n做好公司標準和專利(知識產權)規劃,實施相關標準及申請專利;
n負責對新員工進行技術培訓,行業講解等;
第三條研發部經理全面主持研發部工作:
n啟動項目、部署開發任務、執行開發計劃;
n完成項目從啟動、開發、實施到結束的全過程監控;
n負責產品整體定義、設計、方案提出;
n負責軟件開發、測試及質量體系管理;
n部門的團隊建設、崗位定義、崗位職責要求、員工考核、資源調度;
n負責產品的架構設計和研討;
n組織并參與行業內產品的討論、研究、評審、匯報、會議;
n負責與外協單位的合作事務;
n按照公司的發展戰略做好公司未來1年和3~5年產品戰略規劃;
n主持編制公司年度研發經費預算,并控制經費的總體支出;
n制定研發規范、推行并優化研發管理體系;
n組織公司新產品的研究試制工作及現有產品的改進工作;
n匯總每個項目的可重用成果,形成內部技術和知識方面的的資源庫;
n分析總結研發過程的經驗和教訓(項目方面),提高研發質量;
n組織新產品的展示和目錄制作;
n負責產品版本定義及維護;
n負責研發部各項規章制度的編制、執行;
n負責產品的對外宣傳、展示、試用等相關事宜;
第四條軟件工程師按要求完成軟件產品的設計、開發、測試及部署:
n參與項目啟動、開發、實施、結束全過程;
n充分理解業務需求說明書描述內容;
n參與系統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
n參與系統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文檔編寫;
n按設計文檔完成開發編碼工作;
n參與系統單元測試、系統測試及用戶手冊編寫;
n對本職工作提出改進思路、建議;
n積極配合其它工程師完成開發任務;
n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五條硬件工程師按要求完成硬件產品的設計、打樣、開發、測試及產品生產指導:
n提出產品化的可行性方案,參與新品立項、評審、鑒定及新產品的推廣工作;
n制定研發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研發項目;
n實施硬件設計方案;
n提出研發項目階段性評審依據;
n制定生產用規范化的技術文檔,并提供生產技術支持;
n負責編寫與產品相關的規范及標準,負責產品送檢的相關事宜;
n負責對產品圖紙工藝及技術文件進行編寫及標準化;
n制定并參與產品的調試、測試流程,嚴格產品質量控制;
n就本職工作提出改進思路、建議;
n積極配合其它工程師完成開發任務;
n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結構工程師按要求完成產品構結設計、打樣、開模、調試、研發及產品部署協助:
n承擔產品項目的開發組織、協調、實施工作;
n按開發任務要求,制定開發工作計劃;
n負責編制產品開發設計文件,圖紙資料歸檔;
n負責新產品設計的評審、試產、模具驗收工作;
n就本職工作提出改進思路、建議;
n積極配合其它工程師完成設計任務;
n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測試工程師按要求完成產品測試及缺陷報告:
n負責產品測試用例編寫;
n軟硬件預研、試樣測試;
n負責編寫測試計劃、測試方法、測試步驟;
n負責執行測試過程;
n負責編寫產品測試結論說明書;
n負責編寫產品缺陷說明書;
n負責編寫用戶手冊、產品說明書、安裝高度指導手冊等;
n負責模擬環境搭建及運行;
n提出產品改進建議及意見;
n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平面設計工程師按要求完成公司形象設計、產品ui設計:
n編寫公司vi設計方案;
n編寫公司ci設計方案;
n參加公司vi、ci方案評審,并按評審意見完成vi、ci設計;
n按軟件設計指導編寫界面ui方案,并設計完成全部ui元素;
n設計產品外包裝、禮品手袋等;
n設計公司對外宣傳方案、展覽方案等;
n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助理工程師協助工程師完成各項任務:
n預研方案整理;
n開發文檔編寫;
n測試文檔編寫;
n產品設計、程序開發;
n完成上級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條各行政職能如組長、主管等,按公司質量標準iso定義執行;
第十三條本定義于發布之日即時生效。
第二條范圍:適用于研發部所有項目;
第三條項目經理:由研發部經理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指定;
第四條項目管理小組是公司專設的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對所有項目進行定義和管理;
第五條項目團隊:由項目經理提議后,研發部經理與項目管理小組共同組決定項目團隊;
第八條項目評審委員會為臨時組織,由研發部經理組織創建;
第九條項目所涉及的立項、試樣、預研等過程流程參照公司iso標準執行;
第十條項目流程:
n項目只有立項后才允許進行研發;
第十三條可性行分析:
n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戶以及國際重點市場同類產品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n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及使用情況;
n收集國內外行業情報和專刊;
n論證該類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和動向;
n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n論證發展該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
第十四條項目設計n設計階段完成技術設計報告和測試計劃報告,作為項目計劃報告;
n技術設計報告應說明項目名稱、研發系統或設備的需求、總體功能、模塊劃分等;
n針對沒有通過設計評審的項目,須進行重新設計,再組織有關評審;
n項目須明確的基本參數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n項目須明確總體布局及主要部件結構敘述、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
硬件實現文檔包括電器原理圖及結構示意圖;
n測試人員確認產品達到要求,在產品測試報告的結論欄內簽字表示同意,交項目負責人;
n項目驗收合格后,經項目管理小組會議討論同意,項目轉至項目維護階段,項目組解散;
n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產品發布后一周內,將所有研發文檔整理存檔;
n發布產品的版本定義按《產品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產品發布后交由生產體系;
n對已經發布的產品進行更改,被認為是一個新的研發項目,按照標準程序執行;
n項目變更評審由評審委員會決定;
n項目經理負責項目任務分解、資源分配、進度跟蹤;
n項目經理指定專人維護項目數據庫,保持項目數據的實時性、全面性;
n項目經理每月提交項目風險分析報告,并就不可控因素即時與項目管理組或管理層匯報;
第二十三條項目會議:
n項目管理例行會議每周舉行一次;
n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管理例行會議,項目人員及相關人員參加;
n新項目立項時,由研發部經理指定管理員創建該項目文件夾;
n項目數據庫每月用光盤刻錄進行資料備份;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于發布后實施。
第二條范圍:適用于研發部所有項目評審工作;
第四條角色:
n記錄人員:評審會議中記錄評審人員提出的問題及相關討論;
第七條評審計劃n評審組長制定評審計劃(根據項目計劃和質量計劃);
n評審組長確定評審對象和評審時間;
n評審組長確定評審級別和策略(形式的組合);
n評審組長確定評審流程裁減和提交物;
n評審組長確定入口條件并通過準則;
n評審組長確定回歸評審準則;
n評審組長制定評審檢查表(checklist);
n評審組長確定評審角色構成;
n評審組長根據評審角色構成確定評審人員并成立評審小組;
n相關人員(評審人員和項目團隊雙方)確認評審計劃,評審組長發布評審計劃;
第八條評審準備n正式評審前準備:文檔作者向相關人員發布文檔;
n評審人員閱讀了解文檔,爭取發現大部分問題;
n文檔作者解決大部分發現的問題;
n評審組長確定會議地點、環境、設備和所有材料;
n評審組長確定人員職責和會議議程;
n評審組長確定評審開始條件成熟;
n評審組長通知相關人員到會;
第九條評審會議n主持人(評審組長)宣布會議議程、人員職責和會場紀律;
n文檔作者介紹工作成果,對評審人員的疑問進行必要的解釋;
n評審人員對不解之處提出疑問,指出問題或缺陷并說明根據;
n總體記錄:包括項目名稱、系統名稱版本號、日期時間、主文檔名稱、附文檔名稱、文檔版本號、作者、評審類型(首次、回歸、部分和階段)
評審人員和評審結論;
第十一條評審必須形成明確的結論,并要求所有評審人員簽字;
第十二條評審跟蹤針對評審結論中指明需要對結果進行跟蹤的任務。
n評審組長分析評審數據并總結經驗;
n評審組長發布評審記錄與數據分析報告;
n評審組長進行工作總結,工作總結很有必要,有利于對項目或過程的改進;
n評審組長提交各類評審報告,有關領導批準發布通過的文檔;
第十三條評審歸檔是項目配置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n受控態:評審批準后自動轉入受控態并發布郵件通知;
n產品態:項目結束后受控態的文檔自動歸到產品態;
n臨時評審記錄表可簡化流程,僅作為文件歸檔;
第二條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研發部對項目技術文件和代碼的管理;
第三條職責:研發部綜合管理組完成該內容;
第四條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
n技術文件包括:
a)產品設計圖紙;
b)作業指導書;
c)設計相關書籍、光盤等;
d)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e)未打印出圖的尚在計算機里的圖紙資料;
f)發放到各部門的技術文件;
g)實物樣品等研發部相關文件;
h)試樣資料(包括失敗資料);
i)測試用例及測試流水記錄表;
n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和數據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n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研發部應對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n研發部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
n總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批準;
n技術文件的編制必須嚴格保密;
e)簽字領出技術文件人應負責將領出的文件收回,交研發部經理存檔;
f)每種技術文件,研發部應完成技術資料整理,并做備份、存檔;
g)本廠所使用的研發部技術文件一律由研發部統一保管,統一建檔并逐一登記;
c)技術文件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研發部經理審批;
d)修改后的技術文件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簽及批準手續,填發《文件更改申請單》;
第七條技術文件電子版必須納入svn管理;
第二條范圍:適用于研發部所有項目驗收;
第三條標準流程(見下圖)。
n領導審批。由領導審批驗收小組確定的驗收階段和驗收內容以及標準等是否合理;
it項目驗收流程信息技術部驗收小組分管領導供應商說明01成立驗收小組不通過驗收小組組成成員:使用部門、信息、財務、招標辦等02確定驗收策略03驗確定驗收內容和標準收準備04領導審批通過05驗收申請驗收內容和標準報告06no是否符合驗收條件07進行整改yes13軟件系統功能驗證軟件子系統驗收軟件系統08驗收類型硬件設備09設硬件設備驗貨備到貨10報關單、保修驗卡、說明書等校驗收硬件子系統驗收11集成調試14軟件系統性能驗證初15步資料驗收驗收12試運行驗收16綜合評議19復驗17no是否驗收合格18進行整改no20是否還有驗收階段沒有完成yes21正式運行系統24進行整改最終22驗最終驗收收25復驗23no是否驗收合格yes報告總結28歸檔處理26撰寫驗收報告不通過27領導審批通過驗收報告第五條初步驗收主要是完成軟硬件系統的初步運行情況,項目涉及硬件設備的驗收或軟件系統的驗收,也可能同時涉及軟件和硬件的驗收。
n驗收申請;
n檢驗驗收條件是否合格;
n如果驗收小組認為不符合驗收條件,將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請驗收;
n驗收類型的判斷,驗收小組會根據項目的性質,分別按照軟硬件系統進行初步驗收;
n保修卡和說明書等校驗,驗收小組檢驗設備的保修卡和說明書等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n集成調試;
n試運行驗收;
n軟件系統功能驗證;
n綜合評議,驗收小組匯總該項目本階段各種驗收資料,對項目的驗收情況進行集體評議;
n進行整改。如果本次驗收沒有通過,則供應商需要根據驗收小組的要求進行相關整改;
n復驗,完成整改后,驗收小組將組織復驗;
如果還存在后續驗收階段,將重復以上步驟,直至所有子系統驗收合格;
第六條最終驗收,試驗收完成后,試用行正常結束后,即可進行最終驗收;
第七條報告總結,項目通過最終驗收后,驗收小組將根據驗收情況撰寫驗收報告,同時將總結驗收工作的得與失,以便未來更好的運作其他項目。
n研發部全體人員學習研發經驗列表、項目成果集;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于發布后實施。
第二條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研發部所有產品開發及管理;
第三條管理職責:
n進行產品調研分析;
n建立并完善產品設計;
n編制產品開發計劃;
n開展產品設計、試驗和研究、測試工作;
n產品過程控制;
n產品資料管理;
n產品版本定義;
n產品生命周期管理;
n通過調研或其它方式定義產品業務需求;
n通過對產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進產品的升級換代;
n產品定義,由公司領導確定后方能執行;
第五條產品技術任務書,任何產品的定義開發,均需生成產品技術任務書(與項目立項申請任務書同等,可與業務需求說明書合并),技術任務書是產品在初步設計階段,由研發部向上級對計劃任務書提出體現產品合理設計方案改進性和推薦性意見的文件。目的在于正確地確定產品最佳總體設計方案、主要技術性能參數、工作原理、系統和主體結構等。
n明確產品用途及使用范圍;
n基本參數及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n總體布局及主要部件結構;
n產品工作原理及系統;
n國內外同類產品的水平分析比較;
n技術解決辦法及關鍵元器件技術;
n產品設計方案比較;
n產品設計試驗、試制周期和經費估算;
第六條產品設計完成產品的主要計算、功能和主要零部件的設計。
n作出產品設計計算書,如:剛度、強度、溫濕度、酸堿性等;
n畫出產品的總體尺寸圖、產品主要零部件圖,并校準;
n繪出各種系統原理圖;
n提出特殊元件、外購件、材料清單;
n對產品進行可靠性、可維護性分析;
第七條工作圖設計n繪制產品零件圖、部件裝配圖和總裝配圖;
b)部件裝配圖除保證圖樣規格外,包括裝配、焊接、加工、檢驗的必要數據和技術要求;
n產品零件、標準件明細表、外購件、外協件目錄;
a)產品技術條件包括:
b)能考核樣品在規定的極限情況下使用可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c)能提供分析產品核心功能指標的基本數據;
b)圖樣目錄包括總裝配圖、原理圖、部件裝配圖、零件圖、包裝物圖、安裝圖等;
c)包裝設計圖樣及文件(含內、外包裝及美術裝璜和貼布紙等);
n隨產品的圖樣及文件;
n產品廣告宣傳、dm廣告及展會文件;
n標準化審查報告;
n試制需求提交試制總結、形式試驗報告、試用(運行)報告等;
n試制工作程序a)產品概略工藝設計;
c)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e)根據產品試制要求,設計必不可少的工裝;
f)制定試制使用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和加工工時定額;
h)編寫試制總結;
i)編寫型式試驗報告;
j)編寫試用報告;
k)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
b)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申請鑒定;
c)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要整理完整;
e)鑒定必須具備的條件:符合試制計劃規定的技術參數、技術指標、經濟指標;
產品應用功能需要體驗證明;
工藝穩定合理;
符合標準化要求;
技術經濟指標先進;
符合國家政策法規規定。
n調研論證和決策周期不超過1個月;
n產品設計周期1-2個月;
n工藝設計周期1-2個月;
n產品試制周期:樣試15天、批試不超過1個月n產品鑒定周期:不超過7天;
第十條產品研發n產品研發遵循研發部程序設計規范;
n產品中的變量定義、函數定義、參數定義及模塊說明必須按程序設計規范執行;
n程序開發使用svn進行版本管理;
n產品研發流程(見下表);
n產品研發過程資料a)《產品開發可行性分析報告》。
b)《市場需求分析報告》。
c)《產品研發總計劃表》。
d)《初始成本估價表》。
e)《產品開發提案書》。
f)《產品開發輸入資料登記表》。
g)《產品開發資料輸入評審報告》。
h)《產品開發計劃表》。
i)《硬件概要設計報告》。
j)《樣件拆分記錄表》。
k)《產品特殊特性清單》。
l)《新增設備/儀器工裝清單》。
m)《產品規格書》。
n)《儀器設備工裝夾具評估表》。
o)《軟件概要設計說明書》。
p)《軟件詳細設計說明書》。
q)《軟件概要設計評審報告》。
r)《軟件詳細設計評審報告》。
s)《外形結構設計評審報告》。
t)《新器件、新功能評估表》。
u)《原理圖》。
v)《原理圖評審報告》。
w)《流程圖》(可與概要設計統一)。
x)《工業設計評審報告》。
y)《結構圖紙》。
z)《pcb板草圖》。
aa)《手板樣例》。
bb)《結構評審報告》。
cc)《手板評審報告》。
dd)《模具設計圖》。
ee)《模具評審報告》。
《產品開發計劃表》。
《軟件概要設計報告》。
產品評審通過《產品開發計劃表》。
《硬件概要設計報告》。
軟件概要設計硬件概要設計概要設計評審概要設計評審《軟件概要設計評審報告》。
《硬件概要設計評審報告》。
流程圖設計外形結構概要設計《流程圖》。
《外形結構概要設計報告》。
《流程圖評審報告》。
《外形結構概要設計評審報告》。
《產品開發計劃表》。
《軟件詳細設計報告》。
《軟件詳細設計評審報告》。
流程圖評審原理圖概要設計外形結構設計評審《原理圖概要設計報告》。
《原理圖概要設計評審報告》。
軟件詳細設計詳細設計評審原理圖設計評審代碼編寫物料初步確定工業設計《軟件評審報告》。
代碼評審單元測試工業設計評審用戶手冊結構設計《結構件草圖》。
結構設計評審《用戶手冊評審報告》。
用戶手冊評審《結構評審報告》。
手板制作《手板評審報告》。
手板評審《總裝圖》。
《零部件圖》。
模具設計《模具試驗報告》。
《模具評審報告》。
模具設計評審《pcb板圖》。
pcb板設計《pcb板評審報告》。
pcb板評審系統測試包裝設計中試試樣評審包裝評審資料核對產品移交/發布ff)《pcb板圖》。
gg)《測試用例表》。
hh)《測試報告》。
ii)《試樣報告》。
jj)《試運行報告》。
第十二條測試通過的產品,可進行產品移交,移交前需要明確產品版本及屬性;
為工程部集成工程師、軟件版本管理員分配只讀權限;
n對銷售出產品的軟件版本,在產品存儲服務器上應至少保存5年;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n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n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n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n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n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原則:
n結果考核與行為考核相結合n考核者必須依據員工實際表現和工作事實進行評價。
n考核必須公開考核流程、公開考核指標,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由考核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包括研發部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
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于本制度范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九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n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n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n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十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循環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序為:
建立績效目標建立工作期望建立目標期望值績效形成過程值績效考核績效面談績效改進計劃第十一條績效采用的方法:任務制。為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公平競爭原則,績效考核采取任務制的方法。該方法具體體現為:
n按工作計劃分解任務;
n對任務進行分值標定;
n設置加權數;
第十二條考核周期6個月,每年的5月、11月為考核期;
第十三條細則:
n該分值與公司財務制度、人力資源崗位制度掛鉤,為財務和人力資源提供標準數據;
n臨時性任務,有臨時任務安排時,任務完成給予一定的分值,最多不超過20分;
n考核標準根據崗位及起點分不同而異;
第十四條工作態度績效考核按月考評,每月每人100分的工作態度分,分幾個區間:
第十六條績效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績效改進四類;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三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全體員工,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暫住證)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畢業證書等合法證件。
第6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 公司加強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 公司選送員工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錄用之日起1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90天;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第14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24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1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6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額的設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直接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相當員工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第19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員工擅自離職,屬于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退休、退職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5條的情形除外)。
第22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在員工向公司交還必要證件或資料之日起10日內,為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23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 公司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將根據季節性變化而及時通知。
第27條 公司根據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條 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第五章 工資福利
第29條 員工基本工資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1060元/月。(每年更新)
基本工資是員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30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或者是月薪制加績效工資,依據所在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1條 安排員工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2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3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員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
第34條 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公司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公司按照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5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罰款的,可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員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960元。
第36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3)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7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六章 社會保險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公司和個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分別承擔。
第七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39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40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41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程序文件、技術文檔、作業指導書等等。
第4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43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44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45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46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47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48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行業的其他公司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公司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報酬總額的1/2。
第八章 附則
第49條 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50條 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51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52條 本制度由員工代表大會討論和審議通過,并張榜公布。
本公司向每位員工發放本手冊,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53條 本制度自20xx年 11 月 日生效。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四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免遭或減輕各種人身傷害或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基礎。為規范項目施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1項目部根據作業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標準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須到有資質的專營商店或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鑒定證)。采購人員應索取“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3對于分包隊伍自行配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項目部應索取其“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4購置的護品須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驗收。
5專職安全員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6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和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從業人員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7專職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確,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且應調整好帽箍、帶扣后,系緊帽戴;
2)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嚴禁酒后操作;
3)搭、拆腳手架及無可靠防護措施的臨邊、高空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禁止打結或接長使用,系掛牢固。
4)使用打夯機、砼振搗器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絕緣手套;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系掛在保險繩上;
8)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戴釘易滑的鞋;
10)使用園盤踞時,操作者應戴防護眼鏡;
11)粉塵作業環境下按規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機動車通行的環境下、及人機配合作業時,須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機械時,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褲無破損殘缺;
9項目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10項目部應建立保存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記錄(包括“三證”)資料,并應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備查驗。
附注:
1)安全帽上面應有四項永久性標志,包括: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制造年月,生產合格證和檢驗證,生產許可證編號。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5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5年,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五
制衣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2019年12月2日制衣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批準發布令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最大限度地防范控制事故,本單位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需要,編寫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最主要文件之一進行頒布。
現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涉及到制度、安全會議、設備、事故、“三同時”和安全教育培訓等二十八條制度。它是貫徹實施安全生產的綱領性文件。本單位將結合實際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本制度予以修訂、完善主要負責人:
努力提高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為保障本公司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保護公司的財產和保護環境,全面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杜絕和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定本規程。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而成,本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恪守安全管理行為規范,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它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本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具有保障性的檔案,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在原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本公司近一年的實際管理經驗修訂,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經公司負責人簽發后正式實施。
目錄一、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1二、安全生產責任制2三、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2四、安全建檔制度7五、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7六、公司安全生產三級管理制度8七、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度9八、安全檢修管理制度14九、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6十、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8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0十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22十三、績效考核制度24十四、安全生產獎懲制度25十五、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5十六、勞保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27十七、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儲存、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制度28十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32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2二十、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37二十一、安全值班制度40二十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40二十三、事故管理制度42二十四、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制度45二十五、用電安全管理制度47二十六、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49二十七、廠區防雷避雷系統管理制度51二十八、通道、出口、危險部位和警示標語標志設置管理制度52二十九、操作現場違章表現范圍52一、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一、目的1.1規范安全生產會議,提高安全生產會議效率。
二、適用范圍2.1與工廠安全生產有關的會議。
2.2工廠有關人員參加主管部門召開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會議。
三、職責3.1班組長負責召開班前、班后會。
3.2廠長負責召開廠級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3.3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召開專業性安全會議。
3.4安全主任負責組織廠級安全生產會議和安委會會議,并做好記錄,監督會議決議執行情況。
定期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況。會議要有記錄并存檔,下發會議紀要,安全主任監督會議決議執行情況。廠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最少一次。
4.2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切實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會議要有記錄并存檔,下發會議紀要,安全主任監督會議決議執行情況。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每月最少一次。
4.3班組安全會議學習本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要求;
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
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班組安全會議每周一次,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4專業性安全會議主管職能部門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與工廠安全有關的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存檔。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一、目的和范圍1.1為預防、減少和控制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主要負責人、公司各級各類人員、各職能部門應履行的安全二、職責2.1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組的安全工作。
2.4各崗位員工是本崗位的安全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三、各級各部門人員具體職責詳細見: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三、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和規范工廠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保證員工持證上崗,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廠在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培訓教育基礎上,提倡和鼓勵進行終身教育和全員培訓,2、適用范圍適用于全工廠范圍內的工廠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的安全上崗資格、安全培訓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動等相關工作的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4、職責4.1廠長負責批準工廠年度培訓計劃、批準安全培訓教育經費。
4.2安全主任負責落實工廠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檢查和監督各部門安全培訓教育落實情況,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4.3安全主任負責組織工廠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建立工廠全體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負責工廠全體員工上崗資格把關工作,并負責編制工廠一級年度培訓計劃。
4.4保安隊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來訪等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然后發給來訪證。
4.5各車間負責提出本部門各崗位上崗資格條件及識別培訓要求,提出并組織實施本單位人員的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實施車間和班組安全培訓和班組安全活動。
每年再培訓16學時)。
5.1.2工廠主要負責人(廠長或部門經理)發生改變時,培訓部及時聯系從化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排參加主要負責人員培訓,在其取得上崗資格后報工廠董事會批準其任命。
5.1.3工廠安全主任發生改變時,培訓部負責招聘具有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人員,無上崗資格的人員不得錄用、轉正和任命。
5.1.4其它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培訓部和安全主任負責組織實施,經考試合格后,培訓部方可報廠長辦理任職手續。
5.1.5安委會要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訓教育,安全主任要負責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5.1.5.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標準;
5.1.5.3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5.1.5.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5.2從業人員培訓教育5.2.1工廠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基本功訓練,并經考核合格,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2.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參加復審。特種作業人員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培訓部不得招聘和錄用。
5.2.3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生產部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生產部和安全主任聯合組織的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2.4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從業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2.5所有員工每年應參加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不少于24學時)。
5.3新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工廠對新招聘錄用的從業人員,除了按照規定需要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教育考核外,必須進行工廠、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24學時),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5.3.1工廠級由行政部組織,安全主任負責實施,工廠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5.3.1.1有關的法律、法規;
5.3.1.2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5.3.1.4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3.1.5有關事故案例等。
5.3.2部門(車間)級安全培訓教育由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部門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5.3.2.1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特點;
5.3.2.3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5.3.2.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措施等。
5.3.3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5.3.3.1崗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
5.3.3.2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確使用方法;
5.3.3.3崗位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5.3.4新從業人員三級培訓教育,每一級培訓考試結束,均要填寫員工教育卡,行政部依據教育卡和培訓實習期間考核情況辦理轉證手續,制做上崗證。
5.4其它人員培訓教育5.4.1從業人員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5.4.2保安人員負責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培訓教育。
5.4.3安全主任負責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
5.5日常安全教育5.5.1工廠各部門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組每月最少二次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做好基本功訓練。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安全日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工廠管理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安全日活動記錄進行檢查、簽字。工廠各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5.2工廠安全主任或各部門負責人應結合工廠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安全日活動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
5.5.3組織開展安全日活動要填寫安全日活動記錄表,參加的人員要求簽名,安全日活動主要內容包括:
5.5.3.1學習國家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5.5.3.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5.5.3.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5.5.3.6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5.5.3.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5.5.3.8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
5.5.3.9其它安全活動。
5.6培訓教育管理5.6.1各部門應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本部門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安全主任應經常征求各部門及員工意見并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的規定及崗位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然后報行政部匯總,最后形成工廠《年度培訓教育計劃》,報廠長批準。
5.6.2各安全培訓教育的責任人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培訓教育,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6.2.1在每次培訓前,培訓責任部門/人員擬訂《培訓通知》,并提前三天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培訓通知》應包括以下內容:培訓具體日期、培訓項目名稱、培訓教師、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和適用的教材或者講義、培訓考核的方式。
5.6.2.2工廠內組織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名。培訓遲到或不來的員工由培訓責任單位通知工廠行政部按照工廠有關勞動紀律進行處罰。
5.6.2.3每次培訓結束前,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培訓評估表》。
5.6.2.5每次培訓結束后,培訓責任人單位應將《培訓通知》、《培訓簽到表》交行政部記入《員工培訓登記表》,考試記錄(包括考試卷)整理歸檔。
5.6.2.6培訓時間超過20個課時的跨部門培訓,培訓責任部門/人員需對培訓人員進行書面考試,并對培訓效果作整體評估報告,同時根據需要報告有關領導。
5.6.3培訓部應收集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的意見,并會同安全主任分析評估反饋意見,調整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計劃。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時,行政部應記錄變更情況。
5.6.4安全主任應配合行政部不斷完善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定期組織培訓教育,建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
5.6.5員工出外培訓,須填寫《員工出外培訓申請表》,并按表上規定的審批程序得到批準后參加培訓。參加培訓后,將培訓取得的效果和證書反饋行政部5.6.6員工培訓檔案的建立,培訓部負責建立工廠員工的培訓檔案,在培訓檔案中記錄每次培訓的結果。各單位培訓部門/人員負責建立本單位員工的培訓檔案,并在檔案中記錄規定的內容。
5.6.7培訓記錄的保存5.6.7.1工廠安委會負責保存工廠一級培訓的記錄。
5.6.7.2各單位培訓部門/人員負責保存各自培訓的記錄、并定期歸檔。
5.6.7.3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記錄復印一份給安全主任負責保存。
四、安全建檔制度1、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包括公司安全管理概況、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安全防火設施器材情況和公司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審批材料。
2、安全生產檔案資料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精神和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指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形成的。并經過公司領導批準,印發各部門執行。
3、安全生產檔案資料是公司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不僅總結了我們多年來的經驗教訓,針對性比較強,而且是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教科書,明確了安全生產了重點、職責和工作方法,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各部門應認真學習貫徹和落實。
4、安全生產檔案資料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補充和修改。要在執行中去完善,使適應工作需要。
5、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由各部門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公司保衛課負責和督促檢查。
五、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1、公司必須建立較完善的安全生產檔案,并集中存放由專人管理安全生產檔案。
(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2)安全機構設置情況及專職、兼職安全員名單;
(3)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件及人員名單;
(4)危險源(點)資料及三級危險源(點)管理清單;
(5)職工健康檔案及健康監護資料;
(6)職業病人檔案及監護資料;
(7)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及整改情況;
(8)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9)職工代表大會關于安全生產的提案及整改落實情況;
(10)安全生產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等有關傷亡事故管理的檔案資料;
(13)安全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14)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1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實施記錄;
(16)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情況記錄。
3、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并分檔存放,以便于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管理。
該定期向職工公布的向職工公布。
5、有關領導和安全生產機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檔案的建檔和檔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產檔案逐步完善和科學管理。
六、公司安全生產三級管理制度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三級安全管理網,工會設立三級安全生產監督網,并認真開展活動。
2、三級安全生產管理網,由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領導機構,安全生產部、義務消防隊、保安隊以及按國家、地方規定的標準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注冊安全主任)作為機構。而生產部主要負責人以及車間專(兼)職安全員,作為行政二、三級安全管理網絡的組成部分。
3、公司工會為一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機構,消防隊副隊長、生產部安全員分別組成二、三級勞動保護監督網絡。
4、三級安全管理網絡體系以及工會三級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各自每月要舉行一次工作例會,安委會及工會分別主持例會,主要議題為工作總結,討論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階段性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等。
5、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每月應對車間、班組下達安全生產目標及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的任務,并逐月檢查、跟進與總結。
6、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每季要填報安全生產季報表;
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每月要填報安全生產月報表,由安全技術部匯總,審查、并處理報告書反映的重大問題。季報書、月報書要求填寫規范。
7、各車間對安委會下達的月度安全生產活動計劃和任務,要按時按質完成,未能完成的應在月度報告書加以說明。
8、安委會應對三級管理和監督活動所形成的全部資料,匯總整理成冊,并且存檔。
七、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制度1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認真檢查并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操作等方面的隱患,從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生產檢查的項目、內容、時間、方法、隱患整改、責任分工及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屬各部門安全檢查工作。
3術語:
3.1經常性檢查:是指安全技術人員和生產部、班組管理者、員工對安全生產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檢查、崗位檢查、相互檢查和重點檢查。
3.2專業檢查:是根據工廠特點,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有計劃、有重點地對某項專業范圍的設備、操作、管理進行檢查。
3.3定期檢查:是工廠或主管部門組織的,按規定日程和規定的周期進行的全面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大檢查、行業檢查、公司內定期檢查。
3.4專項檢查:地方政府、集團公司及工廠針對某項安全工作所組織的檢查。
事故: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的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3.5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3.6不安全行為:員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險性的做法。
3.7違章指揮:強迫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的行為。
3.8違章操作:員工不遵守規章制度,冒險進行操作的行為。4安全檢查職責:
4.1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審查安全檢查年度計劃,督促重大隱患整改。
4.2安委會負責編制年度安全生產檢查計劃,負責制定安全檢查表。負責組織專業檢查、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驗證整改效果。負責指導相關人員開展經常性檢查。負責對檢查結果實施考評。
4.3各車間負責制定設備設施專業檢查表,組織對機械設備設施。參與公司安委會組織節假日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負責設備設施隱患的整改工作。
4.4安委會負責對建筑物的專業安全檢查。
4.5安委會組織的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負責倉庫系統隱患的整改工作。
4.6安委會負責制定防火、危險化學品、防汛、交通安全專業檢查表。組織對防火、危險化學品和消防器材專業檢查和定期檢查。公司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負責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驗證整改效果。
4.7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按檢查表中的規定,組織對吊索、吊鉤的安全狀態進行檢查。
4.8安委會組織的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并督促隱患整改。每年組織一次員工代表進行安全綜合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通報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
4.9公司各車間負責組織部門的經常性檢查。負責組織本部門的隱患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按要求上報。
5.1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檢查和現場安全檢查兩部分。
安全管理檢查主要內容:
安全基礎工作落實情況等;
5.1.3現場安全檢查主要內容:
5.1.4按照工藝、設備、儲運、電氣、儀表、消防、檢維修、工業衛生等專業的標準、規范、制度等,檢查生產、施工現場是否落實,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作業環境,以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情況等。
5.2經常性檢查5.2.1檢查要求:
a、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結束后應對本崗位的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和作業環境進行檢查。
b、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內的“檢查范圍”進行日常檢查,還應利用班前會、班后會及安全活動日等多種形式,發動員工進行互助檢查。發現違章、隱患應急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要向上級報告。
c、生產部安全員每天對本部位內的“檢查范圍”內容進行日常檢查,填寫日常檢查記錄,發現違章、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要向上級報告。
d、公司消防隊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現場安全巡視,填寫日常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上級報告。
e、生產部安全生產責任人每周對本部位內的“檢查范圍”內容進行檢查,填寫周檢表,發現違章、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要向安全保衛科或上一級報告。
f、公司各部(室)安全生產責任人每月對本部位內的“檢查范圍”內容進行檢查,填寫月檢表,發現違章、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要消防隊或公司領導小組報告。
5.2.2檢查頻率:
序號項目時間責任部門備注1設備、設施日檢班前、班后設備、設施操作人員班組日檢每日一次各車間班組的組長各車間日檢每日一次各車間安全員各車間周檢每周一次各車間安全生產責任人行政部月檢每月一次各車間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保安隊不定期安全保安隊安全管理人員5.3專業檢查:
專項檢查由公司安委會組織,針對公司狀況,對全廠設備設施、作業環境進行專門檢查。
5.3.2考評自查每月由各部(室)、各生產部組織,自查結束后,填寫月度考核表報告報安全保安隊。消防隊對各部門的自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3.3專項檢查每季度開展一次,突出一項專業或一項綜合工作。專項檢查的內容按照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執行,特殊情況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審批后執行。
5.3.4考評自查的時間為每月末的最后一周內進行;
專項檢查的時間為每年各開展一次。
5.3.5專項檢查由安全部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檢查表》,按照檢查表所列項目進行檢查。
5.3.6專項檢查中發現違章、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檢查組下達整改通知單。檢查結束后,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指定專人收集檢查中的各種資料,編寫檢查公司《事故隱患整改推進表》,報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同時通報公司各部門,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5.3.7檢查頻率:
序號項目時間責任部門備注1考評自查每月最后一周公司各車間2用電檢查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保安隊、各車間3廠區交通安全檢查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4防暑降溫檢查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5危險化學品(使用)。
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6特種設備專項檢查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7防火、消防系統、器材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8各重點部位防火安全檢查每年一次(可結合季檢和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5.4定期檢查:
序號項目時間責任部門備注1公司季檢第一、二、三、四季末(可結合節假日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2節假日前檢查春節、五一節、國慶節、元旦前一周(可結合季檢安全檢查進行)。
安全委員會5.5安全檢查形式:
5.5.1安全檢查由各責任部門負責在規定時間召集相關人員以公司下發的安全檢查表為標準,結合各部門情況進行,檢查完畢應認真填寫班組(安全員)日檢、科周檢、部月檢等記錄表。
5.5.2除了公司組織安全檢查外,公司安委會工作組還應安排好對應上級安全部門對我司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5.6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5.6.1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由整改通知書發出部門(檢查部門)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安全整改工作實施計劃(推進)表,明確發現的問題(事故隱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指定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5.6.2各整改部門責任人應積極組織人員對隱患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成,并針對整改完成情況及時進行回復(按公司oa流轉系統中有關要求進行)。
5.6.3整改通知書(或計劃表)發出部門應在整改期限結束時,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并將復查情況填寫在整改通知書復查欄內或計劃表的結果評定欄內。如果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應要求責任部門重新制訂對策進行再次整改。
5.6.4責任部門收到整改通知書(或計劃表)應立即進行整改,在要求期限內完成,如無法在期限內完成,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整改發出部門,列明原因及計劃完成時間。對一些較大和整改有難度的隱患要及時列入計劃整改項目,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間進度,并及時對口上報有關責任部門,以便指導、幫助、協調解決,確保設備設施安全。
5.6.5責任部門如對整改項目有異議,應寫明理由書面回復整改發出部門。整改發出部門與有關部門商量確認后,如仍認為必須整改的,應書面通知責任部門,責任部門必須在期限內完成整改,不得異議。
5.7安全檢查宣傳教育:
安全檢查完結后,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各部門應利用《生產快訊》以及報告、圖片、墻報等形式向廣大員工進行宣傳,教育。使員工了解身邊事故隱患,從而自覺地加以注意和整改。
5.8安全檢查檔案:
公司內各部、科應建立如下安全檢查檔案:
5.8.2安全檢查通知書、簽到表、有關會議記錄;
5.8.3安全檢查記錄表;
5.8.4隱患整改通知書(或計劃表);
5.8.5安全檢查宣傳教育資料;
5.8.6安全檢查獎懲資料。
八、安全檢修管理制度1目的為保證設備檢修的安全、順利實施,本規定對設備檢修的作業前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及檢修中安全要求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廠內所有設備的安全檢修活動。
3安全檢修工作程序3.1各車間每年底編制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經安委會審核后,報廠長批準。
3.1.1根據設備(設施)檢修項目要求,制定檢修方案、檢修人員、檢修安全措施、檢修質量、檢修進度等。
3.2在進行檢維修前,各車間配合安委會對每項檢維修活動進行風險分析,評價風險,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控制風險,確保檢維修工作的順利完成。
3.3檢修前準備3.3.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方案要求,組織檢修人員到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3.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過程和安全工作。
3.3.3設備檢修若需要高空作業或不可避免動火作業,則必須要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3.3.4.2安全教育內容:
(2)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或對策;
(3)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的正確佩戴和使用;
(4)。
檢修作業項目、人物、檢修方案和檢修安全措施。
3.4.4應對檢修現場進行檢查,保證無安全隱患;
3.4.5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器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3.4.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3.4.7夜間檢修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
3.5檢修作業中和結束的安全要求3.5.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5.2檢修作業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3.5.3電器設備檢修應遵守電器安全工作規定;
3.5.4嚴禁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3.5.5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5.7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
3.5.8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清理雜物、垃圾;
3.5.9檢修結束后應對設備進行調試。
3.6檢修時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3.6.1拆裝設備零件要分類擺放整齊;
3.6.2使用鏟車,拆裝分散設備機關時,要注意防滑落;
3.6.3分散機檢修必須首先拆除分散盤。
3.7安全檢修禁令:
3.7.1不帶安全帽,不穿工作服禁止進入現場;
3.7.3上班前飲酒者禁止進入現場;
3.7.4檢修現場禁止吸煙;
3.7.5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劑清洗設備、機具和衣物;
3.7.6禁止隨意潑灑油品、化學危險品;
3.7.6禁止阻塞消防通道;
3.7.7禁止挪用或損壞消防工具、設備。
3.8各車間負責檢維修管理,安委會負責監督。
3.9設備(設施)在生產中出現故障,各車間按照上述規定及時修理。
九、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工廠所屬各部門以及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在本廠內正式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性用電。
3、職責3.1各車間負責臨時用電的歸口管理。
3.2安委會負責監督管理。
4、工作程序4.1臨時用電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臨時用電許可證”。
4.2各車間審核、安委會會簽后,報廠長批準。
4.3各車間按“臨時用電許可證”要求執行。
4.4保安隊在臨時用電的現場進行監督。
4.5對于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進行的臨時用電作業,各車間需有專人進行巡回檢查,保安隊加強現場監督管理。
4.6一般不允許在運行的生產裝置和倉庫區內接臨時用電。確屬生產必須時,用電單位須規定先辦理“動火許可證”,再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臨時用電許可證”的使用期限應與“動火許可證”相一致。
4.7“臨時用電許可證”一式三份,第一聯由臨時用電使用人保存,第二聯由安委會保管,第三聯由各車間保存。
4.8“臨時用電許可證”必須嚴格確定使用期限。要延長使用期限時,須提前辦理手續;
須辦理“動火許可證”的臨時用電延長使用時,要同時續辦動火許可證。
4.9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的要求,其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和安裝規范。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4.10凡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臨時用電,必須進行危害識別,落實好防范措施。
4.11臨時供電執行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4.12一張“臨時用電許可證”只對一個用電點。若幾個不同地點施工用電,由施工管理單位設置用電總開關,但“臨時用電許可證”上要注明清楚。
4.13臨時用電施工現場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14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通知機電負責人停電或拆除臨時用電設施,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拆除,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臨時用電使用單位或拆除單位和個人負責。
4.10臨時用電許可證的保存期為一年。
十、生產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處于安全可靠狀態,避免或減少設備事故發生,保證工廠安、穩、長、滿、優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合本廠范圍內各種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職責4.1各車間負責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態監測;
指導部門(車間)對設備進行安全管理。
4.2各部門(車間)負責各自崗位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保養等工作。
4.3安委會制定、完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5、工作程序5.1生產部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生產設施包括生產設備和安全設施。對生產設施出現的故障和檢維修情況應及時記錄進“生產設施技術檔案”中。
5.2各部門(車間)建立各自的“生產設施臺帳”。
5.3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提或著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各車間負責將所有設施建立臺賬和定置管理圖。安全設施要規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和檢查。安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監督檢查。
5.4各車間編制設備操作、維護規程,并通過短期培訓及崗位練兵等多種形式,使設備操作人員接受設備安全運行的教育、培訓,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5.5各車間制定生產設施檢修計劃,定期檢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
5.6各車間要加強監視與測量設備的管理,建立臺帳,定期進行校和維護。具體按“監視5.7各車間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臺帳和檔案,證件齊全并定期檢驗。特種設備要嚴格按規定運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持證上崗,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運行。安委會進行監督檢查。
5.8生產設施的檢查維修和拆除報廢按相關制度執行。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為工廠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和資金渠道,使安全生產所需費用得到保障,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廠范圍內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設施、安全檢查工作等所有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費用。
并監督其有效實施。
4.2安全主任根據各部門年度安全投入計劃負責編制工廠每年安全生產投入計劃、負責安全投入費用的審查、負責監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3各車間主管負責編制年度安全投入計劃和本車間安全投入的實施、監督本車間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4財務部負責建立安全費用臺帳,保證安全專款的及時提供,將安全投入列入財務報表,并做到專款專用。
5.工作程序5.1安全資金的來源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安排;
每年的安全資金應不少于10萬。
5.2安全投入包括范圍5.2.1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
5.2.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5.2.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
保證重大隱患治理所需費用;
5.2.5安全風險抵押金;
5.2.6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
5.2.8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所需的費用;
5.2.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5.3安全投入規定5.3.1工廠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5.3.2安全投入作為本廠的安全投資專款專用項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轉給其它項目;
5.3.3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部門對公司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5.3.4各車間根據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按時完成本車間的安全投入項目,項目完成后報安委會,安委會對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監督。
5.3.5財務部建立安全投入臺帳,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5.3.6各車間為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工廠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5.3.7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按規定使用。財務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5.3.8每個季度召開安全投入相關會議,對安全投入的效果等進行討論、評估。
5.4安全投入審批程序5.4.1年度安全投入計劃項目的審批申請部門主管填寫申請表,經安全主任審查是否屬于年度安全投入計劃,如屬于報廠長審批后,即可到財務部提取資金。
5.4.2預計外安全投入計劃項目的審批申請人填寫安全投入申請表,經本部門主管和安全主任審查通過后,報廠長進行審批,審批合格即可到財務部領取資金。
十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為加強本公司特種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明確各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職責,保證生產正常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相矛盾,應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特種作業的定義(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3公司特種作業人員范圍根據國家有關特種作業范圍及其管理規定,我司需操作特種設備的特殊工種有:電工。
4.特種作業人員考核上崗4.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5.1.1年齡在18周歲以上;
4.1.2身體健康并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4.1.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4.1.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4.1.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4.1.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4.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后,持證上崗。
4.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4.3.1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復印件),并自覺接受安全監察室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4.3.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4.3.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4.3.4拒絕違章指揮;4.3.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員和單位領導報告;4.3.6其他有關規定。
4.4除了要經三級安全教育,獲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合格證》外,還要參加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專業技能和專業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才能安排上崗操作。
4.5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各部門根據需要填寫《員工培訓計劃》,經本部門審核后交人事教育培訓部審批后,并對外聯系培訓及考證事宜。
4.6持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按市勞動部門規定,定期進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年審和復查。人事教育培訓部負責對操作證統一管理(含年審工作)。
4.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定期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身體健康狀況的復查考核,逾期缺考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再從事原特種作業,或重新參加培訓。
4.8到期復審程序如下:凡到期參加復審的,需先經本部門同意,再由培訓部審核,辦好審批手續后,由人事教育培訓部負責對外聯系復審事宜。
4.9特種作業人員在考證前如需初步自行培訓,應報生產部同意后,安排有操作經驗并持有操作合格證的人員帶教,帶教期間帶教人員要對培訓人員的安全操作負責,禁止無證上崗操作。
4.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工作中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累實踐經驗,不斷提高作業的安全保障水平。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報告責任部門的領導,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才能進行作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嚴禁不懂裝懂,心存僥幸,強行冒險作業。
4.11特種作業的專用設備工具,要按規定進行申報、安裝、驗收、領取準用證和使用時的安全檢查、保養、維修,并建立專用設備的檔案,做好檢查、保養、鑒定的原始記錄。檔案資料應包括使用前的檢查、保養、維修、零部件的更換等安全技術參數、經辦人、經辦日期及備忘說明。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在作業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5.2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和上級部門有關生產、防火、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以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5.3班前、班中和班后檢查所使用工具、設備,保證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確使用,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5.4正確分析判斷和及時處理事故,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向班長報告,保護好現場,并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介紹情況。
5.5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場所衛生整潔,搞好安全文明生產。
5.6認真愛護和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
5.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5.8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十三、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明確各部門管理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各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實施安全標準化的情況實行定期考核。
1、考核對象主要負責人、副廠長、安全主任、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業務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員工。
2、考核人由副廠長、安全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考核組對主要負責人考核;
主要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副廠長、安全主任、各部門負責人考核;
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考核小組對本部門班組長、員工進行考核。
3、考核期對主要負責人每年考核一次;
對各部門負責人每半年考核一次;
對其他管理人員、班組長、員工每季度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對安全責任的執行情況和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定性考核的形式。
5、考核評價考核以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級別進行評判。
三個考核等級的確定原則:
(1)優良:安全目標責任書內所列項目全部完成,目標規劃很好地按計劃實施,考評周期內未出現責任事故。
(2)合格:安全目標責任書內所列項目全部完成,目標規劃未能很好按計劃實施,考評周期內出現小的責任事故。
(3)不合格:安全目標責任書有一項或幾項未完成。
6、考核獎罰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相應的獎懲。
十四、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公司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于表彰和獎勵;
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2.2獎勵辦法每半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秀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2.3懲罰辦法公司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有安全部門組織行政部門、生產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生產單位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勞動紀律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2)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二十平方米,(3)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4)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5)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有車輛進入的要留足車行道。
(6)滑動物件要有支架或穩固措施,園筒產品或物件滾動面不得面向安全通道.2.電器管理:
(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2)有紙皮包裝箱(紙品屬丙類物質)的庫,其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4)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易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5)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6)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7)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8)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10)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11)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3.火源管理:
(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十六、勞保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條例,生產公司必須為從事特種作業、一般作業的員工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所以勞動防護用品專項資金必須確保足額、及時撥付。
2、勞動防護用品專項資金由安全管理部對全廠往年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總結后對本年度勞動防護專項資金做出預算,經廠長簽字后提交給財務部。預算要合理,但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做出調整。
3、財務部應保證勞動用品專項資金的充足,對于勞保用品費用的支付應給與優先處理。
十七、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儲存、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便于員工職業安全衛生勞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貫徹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保護員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及進入本公司生產區域的其他人員。
3術語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必須配備的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特殊防護用品:特殊勞保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和“一標志”,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安全標志。目前本廠屬于特殊防護用品的有:防護眼鏡、防護口罩、防護耳塞、電焊面罩等。
一般防護用品:除了特殊防護用品以外的其他防護用品。只須提供產品合格證即可。
4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5職責5.1安委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采購計劃、負責安全勞保用品、器具的技術把關,并對員工佩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2財務部門負責資金預算。
5.3各車間負責購買、保存、發放;
建立個體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臺帳。
5.4各車間負責勞保用品的領用及管理,負責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維護,需要檢驗的集中交安全部檢驗。
5.5使用人員負責個人勞動防護用的日常檢查,妥善保存與保養并正確配戴。
6工作程序6.1申請各部門根據部門的人員情況、勞動用品的消耗情況制定下季度的采購申請,于每季度前一月10號前報安全部,發委會根據各部門的情況編制總的采購計劃,經廠長批準后,報各車間采購。
6.2采購6.2.1各車間根據采購計劃采購合格的防護用品和保健品。
6.2.2購買特殊勞動防護用品(防護鞋、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毒面具),需要對供應商進行資質評審,必須要求供應商或生產廠家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只須提供產品合格證。并妥善保存,以備核驗。
6.3驗收6.3.1安委會對購買的勞保用品需要按相關國標要求驗收合格后,方可對外發放。
必要時外委校驗和鉛封。對已過有效期的勞動防護用品,直接報廢,無需再檢驗。
6.4儲存經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放入庫房妥善保管。勞動防護用品應存放在通風、干燥處,避免因霉變、高溫、煙薰、酸、堿浸蝕等影響防護用品的質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5發放6.5.1各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單申請到倉庫領取勞保用具(品)。
6.5.2部門根據配發標準進行發放,職工領用勞保用具(品)時需填寫《個體防護品及保健品發放登記表》。
6.5.3外來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保安發放和收回,并暫存保管。
6.5.4必須確保發給員工使用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是在有效期內(從出廠日期到公司規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過勞動防護用品自身的壽命)。
6.5.5安委會依據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并結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各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但并不斷的更新完善,保證公司標準不低于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
6.6使用6.6.1職工必須按規定配帶勞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齊全的勞動防護用品,全部視為違章,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6.6.2員工在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后,要正確、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為損壞,否則按違章處理。
6.6.3各種部門領取的防護器具應定點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員工要經常對自身的勞動防護用品作外觀檢查,發現異常立即更換。
6.6.5集體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負責保管、檢查、保養。
6.6.6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調整崗位而增加的勞保用具(品),由職工提出,報部門領導批準后下發。
6.6.7職工離職時,將一類勞保用品應交回公司,工作不滿三個月的員工二類勞保用品也應交回公司,應交而未交的將按其原值直接扣交。
6.7個體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6.7.1個體防護用品的基本要求個體防護用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必須經有關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其基本要求是:
6.7.1.1嚴格保證質量6.7.1.2所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要求,不能對人體構成新的危害6.7.1.3使用方便舒適,不影響正常操作。
6.7.2個體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6.7.2.1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確選用護品。
6.7.2.2通過教育培訓使員工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
會正確使用用品;
會正確維護保養用品。
6.7.3手部保護搬運有毒、刺激性或腐蝕性化學品和。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六
一、為了規范職工招聘錄用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員,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禁止就業歧視。
工作人員在招工中不得對應聘者有就業歧視的言語和行為。
三、招聘與錄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發布招聘信息;
(三)應聘人員登記;
(四)面試或試工;
(五)辦理錄用手續。
四、招聘方案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工種)及人數、錄用條件等。
倉庫主管、文員、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請,經分管副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錢一般要發布招工信息,委托職業中介機構或參加招聘洽談會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招工簡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和發布,其內容應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招聘崗位(工種)及人數、工作內容、工作地點、錄用條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求職者須提交的有效證件等。
六、應聘人員登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力資源部要指導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核對有關證件,告知面試或試工時間。
七、面試工作內容包括:告知勞動條件(包括職業危害)和規章制度,了解求職者的能力和素質,協商工資待遇等。
部門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財務人員、中高級技術人員、技師、高級技師由公司副經理主持面試或試工,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車間)協助;倉庫主管、文員、技工、普工由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或試工,用人部門(車間)協助。
八、錄用工作內容有:
1、組織職工健康檢查;
2、填寫《職工錄用登記表》。錄用未成年工時,還要填寫《未成年工登記表》;
3、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4、發放廠牌、出入證、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職工培訓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始業教育。
九、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辦理職工錄用手續時,工作人員應如實告知被錄用職工有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可能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應告知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況,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十、公司實行新錄用職工上崗健康檢查制度,在辦理錄用手續前要對職工進行健康檢查。
未成年工工作滿1年、年滿18周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的,要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
公司對從事未出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職時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十一、錄用職工后,應給其開具錄用通知書。錄用通知書應注明上崗前培訓或直接上崗的時間和地點。錄用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職工簽收保存,另一份由職工所在部門主管人員簽具職工上崗時間,并經職工簽字認證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收回,存入職工檔案。
同。職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否同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職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在職工開始上崗前培訓或直接上崗之日起28日內書面通知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并開具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
十二、應聘人員到本公司應聘要提供個人基本情況和文憑、技能證書、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求職者提供的證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張(錄用登記表1張,出入證1張,居住證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張;
3、計劃生育證明;
4、證書(包括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證、畢業證等);
5、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十三、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現職工提供個人虛假信息和證件的,視為勞動合同無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職工停止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處理。
職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被錄用后,一經發現便報公安機關,有公安機關處200—1000元的罰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職者應在求職申請表中承諾與其他單位沒有存在勞動關系。
十五、下列人員不得錄用:
1、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
2、吸毒人員、逃犯;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4、患傳染病和患職業病應退出勞動崗位人員;
5、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應聘崗位的人員。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種的人員時,要把具備職業資格證書作為錄用條件。所有特殊工種的從業人員均要持證上崗。
難以招到具備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人力資源部應盡快報公司批準,招用其他人員,并按照本公司《職工培訓管理制度》及時組織其參加培訓。
無職業資格證的人員,經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安排上崗。
十七、接收在校學生到本公司實習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要同學校簽訂實習或社會實踐活動協議,明確學生的實習或社會實踐活動范圍、生活待遇、安全衛生事故責任等內同。
十八、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將全部職工的有關情況記入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七
1、為科學合理地配備人員,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規范錄用過程中的流程管理,建立適用的用工管理體系,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在人員招聘中實行公開性原則、公平性原則、人崗匹配的匹配性原則、內部優先性原則。在人員考核、錄用中對所有應聘者以崗位職責要求為考評依據錄用。在人員招聘中需遵循能力與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則。
3、公司合理地設置各部、各隊的定崗定員編制。以職位要求為基礎,分析列出所需要的知識、背景、經驗、技能、工作態度等要素,設計選拔人員的方法和問題。各廠隊需要增補的人員,需要經過經理的批準。選擇各隊招聘和公司統一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招聘。公司統一招聘時,應編寫招聘時間計劃表,匯總招聘職位、招聘時間、初/復試時間、報到時間,通過確認的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公司招聘負責人對所有應聘候選人資料進行初步篩選;根據基本合格的應聘者資料,統一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采用面談、筆試、心理測試、能力測試、背景調查等方法進行綜合評價,最后由測評小組提出招聘意見,報公司經理批準。測評小組成員應具前瞻性的思維考核、評估應聘者,使被聘任者的能力、發展潛質能滿足當前和未來一定時期的需要。
5、對未錄用人員,公司招聘人員應及時通知應聘者;對錄用人員,應發出錄用通知。通知錄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辦理入用手續。
6、對招聘人員的要求必須是年齡大于18歲,并且身體健康,必要時可以對招聘人員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狀況達不到公司要求者,不予錄用。新錄用員工的工作、教育背景,體檢狀況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者,公司將有權不予錄用或予以立即辭退。所有招聘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年齡低于18歲或者超過45歲的不予錄用;特殊需要,報經理批準方可錄用。
7、招聘工作人員規范為:堅持招聘錄用原則,客觀、公平對待每一位應聘者;舉止得體,熱情周到而有禮貌;介紹情況要客觀真實、不泄露機密,不作虛假承諾;禁止向應聘者索取或收取任何形式的介紹費、勞務費等非法利益;禁止借助內部裙帶關系招收人員。
8、接到錄用通知后,新員工應在指定日期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報到,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公司辦公室指導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新員工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廠隊長見面。
10、公司辦公室應與新員工填寫完入職表格后,進行為期半小時的規章制度的簡單講解。?新員工在辦理完入司手續后,部門主管應直接與新員工就工作安排、崗位職責、希望、感受等方面進行溝通。
11、公司及綜合維修隊新員工應于試用期結束前,就工作、態度、知識和能力進行書面述職總結,提交辦公室、主管副經理、經理。新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工資每日每人15元。特殊人才,經公司經理批準可以免除或縮短試用期。各施工隊招聘的施工人員的試用期及其待遇由各施工隊長申報,經理批準后執行。
12、試用期末,由招聘考核小組共同評議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評定為優良或合格的新員工轉入合同員工;評定為基本合格的新員工延長一個月的試用期,若第二次評價達不到合格,解聘;評定為不合格的新員工解聘。在試用期內,嚴重違反紀律、在招聘資料上弄虛作假或者與公司在職職工有裙帶關系的新員工,一經查出立即予以解聘。試用期內曠工一天、累計遲到、早退、脫崗8次以上、累計請假30天以上予以解聘。
13、新員工上崗,各隊部應安排專人予以傳教、協調其工作,直到其能獨立工作為止。要對新員工進行制度、技術、安全、團結、協作的教育,使其能夠很快適應工作需要,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14、在職職工的社會保險由學校統一辦理。合同員工的保險由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業績、工作技術、工作態度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分階段、分層次逐步解決。優先解決骨干、工齡較長、技術水平好的員工的社會保險問題。
15、為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東營市建委的安排,公司統一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東營市建委組織的有關項目經理、施工員、預算員、安全員、資料員以及其他專業工種的學習培訓。公司有關人員都要積極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在學習期間,非聯營隊伍的員工的學雜費、工資由公司負責。有關培訓的證書證件由公司統一管理。公司統一安排的有關其它培訓執行上一條款。
16、對于公費參加的培訓,規定最遲一次培訓的服務年限為5年,沒有達到五年的,不管任何原因員工脫離公司,其培訓費用按照相關年限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扣除費用=(5-培訓后服務年)/5*(培訓費+培訓期間工資)。員工脫離公司,公費培訓的一切證書和手續不予歸還給本人。
17、對于自學考試、函授網絡學習、職稱考試和自行參加的其他資格考試,其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其證書歸個人保管,公司備案,作為聘用的參考。
18、公司職工、公司各部人員、各隊隊長、副隊長的調動和任命由公司經理提議,公司任命與考核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任命或安排。綜合維修隊其他所有人員由分管副經理會同調度長、調度、辦公室負責招聘,報公司經理批準后安排。各內部施工隊招聘的人員,由隊長負責招聘,報經理批準后安排。聯營隊伍的人員招聘由各隊自行安排,但要考慮到員工的身體狀況和安全措施以及入隊教育。
19、員工工作職位變動,實行雙向選擇,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交接時間、方式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接。允許員工對工作變動情況進行申訴,但不允許對公司的工作安排拒絕接受。否則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辭退或上交上級部門處理;因此而拒絕上班的按照曠工處理。
20、員工離職指結束在公司內工作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除名、自動離職、裁員五種情形。辭職是員工本人向公司提出離開公司的行為;辭退是員工因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團隊合作等因素達不到公司要求,由公司強制采取讓員工離開的情形;除名是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獎懲管理條例、或其個人行為嚴重與公司企業文化不符以及有經濟不當行為時,受到公司處罰,強制要求離司的情形;自動離職是員工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開公司的一種行為。裁員是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縮減經濟開支而采取的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
21、員工辭職應提前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并按分層管理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辦公室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二份,員工本人、公司各一份。
22、辭退必須依據員工技能、工作態度、團隊合作、崗位適應度等角度清楚陳述辭退員工理由,報相關領導審批。提前下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一式二份,員工本人、公司各一份。
23、除名是員工所在部門依據公司規定,申明辭退理由,提交除名申請,報公司批準或由公司直接下達辭退命令。
24、擅自離司員工,所在部門應在離職的3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辦公室,關鍵崗位人員上報公司經理。公司不再發放自動離職人員的一切報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25、公司因經濟影響而必須裁員時,相關部、隊應制定裁員方案,報經理批準。對被裁員工,應進行逐個談話;在員工離開公司日之前的時間內,嚴格為其保密。公司生產的季節性臨時人員變動不屬于裁員范疇。
26、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在通知辦理交接手續當日辦理離職交接。離職當月的工資由各隊、部月底統計出勤,按照公司統一規定的工資領取時間領取。
27、相應管理人員對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進行分析,找出工作中需要改進的問題予以改進;應建立離職員工聯絡機制。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規范企業職工行為,提高企業形象,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職工隊伍,使企業始絡在程序化制度化的軌道上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實際持訂本制度。
范圍:
適合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員工。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必須服從直接上級或公司領導的分配和調度,按時按標準完成上級分配各項任務,對頂撞上司、不服從安排、態度傲慢者,將予以罰款或開除處分。但如果認為上司處理不公的,事后可越級上訴。
三、不得投機取巧、隱瞞蒙騙、竊取公司財物、竊取公司商業機密、謀取非法利益,違者予以嚴懲,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在工作日必須遵守以下勞動紀律:
(1.)、.按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每天打卡四次,員工上班時間:
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 : 上午8∶00—11∶00 下午12∶30—17∶00
董事會領導上班也實行打卡, 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一次。上班前提前30分鐘打卡,不準打連卡,提前30分鐘以上打卡的每提前一分鐘扣款0.5元。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每遲到早退一分鐘扣款0.5元,遲到、早退一小時扣款30元,一個小時以上的扣除半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的扣除一天工資。
(3)不準無故曠工,有事請假,請假時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報車間主管批準,請假一天由車間主任批準,請假2—3天由生產部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請假條必須交辦公室備案,沒有上交請假條的按曠工論處。因特殊情況需在電話里請假的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未經請假、請假未準或超出請假期限的按礦工論處,曠工一天扣兩天基本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4) 上班以打卡時間為準,如工作原因漏打卡者,可由本人向部門主管提出并經證實,辦公室給予簽名,否則作缺勤處理。
(5) 打卡后不準到處閑逛、逗留、嚴禁私自外出(打電話,會客等)發現每次扣10元。
(6) 未經許可不得攜帶廠外人員及小孩進入廠區和車間,違者每次扣罰20元,員工的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得隨意停靠,違者后果自負。
(7) 嚴禁在生產車間或工作場地進餐,吃零食,違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20元,第三次罰款30元,第四次停職處理。
(8) 上班時間內,生產區域或工作場所不得有離崗、竄崗、聚眾閑談、嬉笑打鬧、發短信、上網聊天、打瞌睡,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聽收錄機和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違者每次扣10元。
五、嚴禁在車間、倉庫內吸煙,有嗜煙愛好者必須到公司指定的吸煙區去吸。在車間、倉庫吸煙,每次罰款50元。嚴格按設備保養要求進行保養,因操作不當或不按時進行保養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或人為的損壞公共財物的,按造成的后果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六、各位員工必須保持廠區及工作臺面的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灰塵、無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在墻壁上任意粘貼,涂寫,違者每次罰款10元。
七、公司張貼的各類通知、通告、文件等,不得擅自撕毀、涂改、對公司的記錄、資料、圖紙、受控文件等員工不得外泄、帶走,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八、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技術圖紙、工藝流程、作業指導書進行生產,不懂就問,不要盲目瞎干,把好質量關,做好每一道工序,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不合格品不準轉入下一道工序。
九、合理利用原材料、不浪費、不生產不合格產品,做到精益求精。
十、上班前對設備、電源進行例行檢查,防止有故障,下班后要關好門窗,做到人走燈滅,切斷電源、氣源等。
十一、公司員工要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準在公司內拉幫結派。搞不團結活動,凡影響公司正常秩序和公司形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并予以開除出廠,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凡公司員工使用的有效證件,必須真實有效,不得亂用或弄虛作假,否則后果自負。
十三、倉庫中的物品應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庫管員須經常檢查庫存物品,并做到先入庫的物品先出庫,發現有損壞的物品應及時進行處理。
十四、部門主管必須定期檢查各所屬部門的清潔衛生情況,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要責令及時整改,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十五、愛廠如愛家,下班后要關閉所有電源,杜絕損失和浪費,如未關閉,每次罰款負責人和當事人10元。
十六、同事之間嚴禁以謾罵恐嚇、打架等暴-力方式解決矛盾和糾紛,違者雙方均處以50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七、應及時傳遞工作信息,不得積壓文件,遇有問題及時匯報,協助解決;對因信息傳遞不及時或文件積壓而導致公司受損的,視后果予以懲處。
十八、不得假公濟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變相收受禮物,經查實嚴懲。
十九、管理人員因工作督導不力,未盡職責而使公司受損失的將負連帶責任,對袒護他人、執行不公、隱瞞事實、敷衍了事的予以嚴懲。
二十、遵守產品質量管理規定,提高質量意識,嚴格實行過手責任制,不合格及需返工產品要及時返工,因人為造成廢品的,責任人照價賠償。
二十一、講究文明禮貌,學習文化和技術,自覺接受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健康文明娛樂,潔身自好,不惹事生非,禁止在廠區內有賭博、吸毒的現象發生,如一經發現予以嚴懲,情節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十二、嚴格遵守用工合同,不得找借口毀約;如有中途離職必須提前完成一個月以書
面形式提出辭職申請,申請一個月滿期后方可離職,并按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期(每月15日)結算工資。在申請辭職的一個月中,必須按平常一樣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如出現情緒變化,消極怠工、不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務的,將視其情況給予處罰。不按正當手續自動離職的,公司將扣押半月的工資作為進公司的培訓費用。
二十三、禁止在上班時間喝酒、穿拖鞋、穿褲頭、打赤膊,違者每次罰款10元。因酗酒或無理取鬧而損壞公司財產的,除按原價賠償外,并處以50-100元的罰款。
獎勵
1、積極鉆研生產技術,開展技革新改造,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生產效益,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公司給予300—500元獎勵。。
2、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和公司規章制度,出全勤、無曠工,無遲到,早退的,公司給于30—50元獎勵。
3、勇于堅持原則,敢于與壞人壞事作斗爭,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4、生產技術過硬,全年度沒有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被評為技術能手和生產標兵的,公司給予100—200元獎勵。
5、無私奉獻、有愛心,積極幫助有困難職工,做好人好事,不計較個人名利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6、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辦事,不違章、不違反勞動紀律,并督促他人不違章不違反勞動紀律,積極排除生產上的安全隱患,避免了公司財產受損失的,公司給予50—100元獎勵。
7、公司實行工齡補貼制度,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補貼工齡工資30元,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從第四年開始每月補貼工齡工資50元。
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規范本企業和職員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員雙方正當權益,依據勞動法、勞動協議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員,職員包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一般職員;對特殊職位職員另有要求從其要求。
第三條職員享受取得勞動酬勞、休息休假、取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該推行完成本職員作、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員勞動酬勞、為職員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員正當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受生產經營決議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訂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一節職員招用和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員應聘企業職位時,通常應該年滿18周歲(必需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正當證件。
第六條職員應聘企業職位時,應該已和其它用人單位正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如實填寫《面試人員記錄表》,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第七條職員應聘時提供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協議證實等證件必需是本人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員培訓和教育,依據職員素質和崗位要求,實施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員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題培訓經費選送職員專業技術脫產培訓包含相關事項,由勞動協議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員應該簽署書面勞動協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署勞動協議,勞動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職員實施試用期制度,依據勞動協議期限長短,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和職員應該根據勞動協議約定,全方面推行各自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情況下,能夠變更勞動協議約定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協議推行、解除、終止應該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協議法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要求。企業、職員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違法解除勞動協議,應該負擔對應法律責任。
第三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企業標準上實施天天工作8小時、每七天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工作制,對部分特殊崗位職員實施不定時或綜累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五條企業依據生產經營需要,經和職員協商能夠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企業安排職員加班,應該將加班憑證交付職員,作為職員要求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憑證。
第十六條年休假、婚喪假等休息休假按國家要求實施。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十七條職員基礎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礎工資是職員完成正常工作時間應享受工資酬勞。
第十八條企業能夠根據不一樣崗位實施年薪制、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另外包含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助。具體工資標準以勞動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九條企業安排職員加班,按國家相關要求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職員加班,企業能夠安排職員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職員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協議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協議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職職員資。
第二十一條因職員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企業能夠要求職員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員進行處理,并可按要求幅度從職職員資中扣除。
第五節社會保險。
第二十二條企業用工當月為職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依法由企業和個人分別負擔。
勞動紀律和職員守則。
第二十三條職員必需遵守企業考勤和辭職等相關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厲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職員實施處罰制度。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和勞動協議有不一樣約定,優先適用勞動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已由職員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員)討論,并向全體職員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員發放職員手冊,職員閱后簽字以此作為已向職員公告證實。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生效。
(單位公章)。
20xx年2月1日。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匯編(實用20篇)篇二十
院勞動生活部是連接學生,食堂,后勤與物業等學院相關部門的紐帶。通過成立生活管理專業委員會、深入廣大同學日常生活以及廣泛的收集全院學生的意見及建議等方式對與學生息息相關的餐飲、住宿、洗浴、校園內購物和教學區生活等多方面進行組織協調監督與管理,經常向學院相關部門反映學生的心聲向同學們反饋學院的相關信息。此外,本部門還負責勤工儉學制度的落實與實施,同時,健全學院的勞動衛生制度,確保同學們能夠生活在衛生舒適的校園之中,并對全院性大掃除及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維護。
1、本部設立部長一名,兼做生活管理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
3、生活管理專業委員會下設干事x名,勤工助學組干事x名,宣傳組干事x名;
4、本部專設文書1名,負責記錄各項會議記錄,管理本部門的檔案等相關工作。
1、本部例會及各項臨時會議必須準時到,遲到三次或無故不到一次者即視為自動退出;
5、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不聚眾鬧事,一經查出從嚴處理;
6、嚴格遵守學院的《學生手冊》相關管理規定,如有違紀,立即除名并從嚴處理;
8、值班時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不得代簽,不得慌填,如有發現從嚴處治;
9、值班時,不允許帶同學來辦公室聚會,打鬧,媳戲等,如有發現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10、值班后,要認真做好值班室衛生,然后關閉窗戶,關燈,電扇等鎖門方可離去;
11、個人形象及其它:在校期間,不準奇裝異服,要做到樸素大方,儀表整潔;
14、身為學生干部,必須樹立較強的主人翁意識并且在生活學習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16、要協調好工作和學習的時間,不掛科。若有掛科取消學生會職位;
17、認真領會學生會的“十大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