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組織中,規章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管理工具,它可以幫助員工明確工作職責和行為規范。這些規章制度范文涵蓋了各個方面的內容,可以作為制定規章制度的參考和借鑒。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一
(1)酒店庫存物資實行分倉管理,根據各部門領料不同,將倉庫分為調料庫房、物料庫房、二級庫房。
(2)所有倉庫由財務部管轄。
(3)總倉設食品、酒水、貴重物品、文具印刷品、物料用品、清潔用品倉、五金百貨及危險物品。
(4)各倉庫設專人管理,由庫管員負責分發物品、物品的全面管理工作。
(5)倉存物資必須經倉管員驗收后入庫,否則不得辦理入庫手續。倉管員應對自已管轄范圍內的物品負責。應根據驗收記錄對入庫物品進行核對,以保證入庫物品的數量和質量都合乎要求。
(6)入庫物資應分類擺放,不得隨便堆放。應遵循輕重物品不能混放、揮發性物品不能與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與用品混放的原則。
(7)發貨出倉應根據計劃進行,各部門至倉庫領貨必須憑部門主管簽批有效的領料單領取,并指定專人跟進,非專人領貨的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對手續不全的領料單,倉管員應拒絕發貨。
(8)倉庫管理人員應遵循“先進先出”的發貨原則發貨,以防止因物資庫存時間過長而發生質變。
(9)嚴禁以白條領貨或抵充庫存。
(10)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管理要求及各類物資的發貨規定,該限量發貨的限量發貨,該以舊換新的以舊換新,并嚴格控制領貨數量。
(11)庫存物資應根據部門用量合理補倉,對用量不大或長時間不用的物資應要求用料部門自行申購,以免造成庫存積壓浪費。
(12)對即將過期或庫存時間過長的貨物,應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門跟進處理。對用料部門無法處理的,應知會采購部通知供應商退貨。對因貨物質量問題給酒店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要求供應商賠償。
(13)倉庫應保持通風、干燥,倉存物資應經常檢查、經常翻動,以防止物資發生質變、蟲害或鼠害。
(14)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經常打掃、經常清洗,保證倉庫的整潔與干凈。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大慶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堅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中油人事〔20xx〕26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石油人事〔20xx〕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遵守和執行勞動紀律是公司員工的一項基本義務。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簽訂的勞動合同,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崗位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
第四條:公司人事處是勞動紀律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起草、修訂公司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監督、指導各單位勞動紀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二級單位、公司機關各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依據勞動紀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的教育、規范、檢查、考核、懲處等一系列工作。
第六條:公司勞動紀律檢查要采取多種形式,構成公司抽查、二級單位抽查、車間(科室)檢查和班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檢查體系。
第七條:車間級單位要建立員工勞動紀律檢查臺賬、請銷假臺帳、違紀臺帳和員工離崗登記表。
第八條勞動紀律資料:
一、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工作,在崗工作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六大禁令。
二、不得串崗、不得私自換班或連班,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干擾他人工作、影響生產(工作)秩序。
三、按規定持卡出入廠區,嚴禁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
四、嚴禁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嚴格遵守請銷假和考勤管理規定,嚴禁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離開崗位或不上班的曠工行為。
六、遵守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到離崗時間不準離崗。
七、嚴禁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
八、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
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十、嚴格按規定填寫崗位操作記錄和交接班日記,保證數據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及時。
十一、愛護公有資產,嚴禁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嚴禁偷盜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嚴禁損壞公物。
十二、嚴禁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的員工。
第九條: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堅持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相結合、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明紀律,警戒他人,鞏固和提高員工隊伍的組織紀律性。
第十條:員工因過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和被勞動教養除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員工被勞動教養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勞動紀律處罰:
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管理、不聽指揮、不服從調動的,一次扣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違反集團公司六大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工作場所無理取鬧、干擾他人生產(工作)、侮辱、恐嚇領導和同事或打架斗毆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擅自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私自攜帶煙、火、酒等違禁物品進入廠區或其他規定區域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二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500元。
五、在禁煙區內吸煙的,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累計二次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三次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工作場所打麻將、打撲克、下棋、玩電子游戲及從事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10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給予警告處分。
七、曠工1天的,扣當月獎金;累計2天至5天的,給予警告處分;6天至10天的,給予記過處分;11至15天的,給予留用察看處分;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100元,二次扣當月獎金200元,累計三次及以上的,扣當月獎金。
十、不按規定考勤、缺失原始憑證的,一人次扣相關職責人當月獎金50元。
十二、員工不按規定出入廠區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元。
十三、車間管理者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500元;操作服務人員不嚴格執行操作崗位人員替崗管理規定的,一次扣當月獎金200元。
十四、各單位領導必須按管理權限審批假期,不得越權給假,對于越權給假的要嚴肅處理。超越權限批假的,扣審批人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
十五、利用公司設備、原材料干私活的,情節較輕,能夠處以經濟處罰;情節較重,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并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六、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出據假證、打擊報復、有意包庇違紀員工的,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七、故意損壞公物及破壞生產的,要賠償公司經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八、偷盜公司產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繳經濟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警告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到達20xx元立案標準或未到達20xx元卻造成重大生產安全損失和影響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盜竊累計價值隨國家盜竊罪立案標準變化而調整。
十九、員工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與環境事件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員工在處分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的,應從嚴從重予以經濟處罰或處分。留用察看期間有違紀行為且到達處分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次數以當年度為一個周期計算,第三章第十三條第十八款除外。
第十五條:處分及處理的種類和期限:
一、警告;處分期6個月。
二、記過;處分期9個月。
三、記大過;處分期12個月。
四、降級;處分期12個月。
五、降職;處分期12個月。
六、撤職;處分期12個月。
七、留用察看;處分期12個月、24個月。
八、解除勞動合同。受到處分的員工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獎金、不能評選先進,不得列為后備干部,不得晉升職務(含技術職稱),不得提高級別和工資檔次。
第十六條:睡崗、串崗、脫崗的界定:
一、睡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區域睡覺,不在工作狀態。
二、串崗是指工作時間內到工作區域其他崗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脫崗是指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離開本職工作區域。
第十七條:曠工的界定:在規定應出勤工作的時間內,未經批準無故未到本職工作崗位上班的行為即為曠工。以下情景均按曠工處理:
一、未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證明、偽造證明和謊編理由,騙取組織批準假期的。
三、酒后上班或在崗喝酒,被責令停止工作的。
四、脫離工作崗位參加培訓學習,有曠課行為的。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三
1、在崗工作期間嚴禁接打私人電話。
2、在飯店任何地方看到雜物均須拾起。
3、保持工作區域每一個地方都干凈、整齊,包括防火樓梯和員工出入口。
4、客房服務員在離開客房時,須將客人離開忘記關上的燈、電視關上。
5、在酒店內發現任何物品損壞、丟失或其他異?,F象立即報告上級管理人員。
6、如發現客人在酒店內吵鬧、生病或醉酒,立即通知上級管理人員。
7、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把小塊的肥皂或任何東西扔到恭桶里去。
7、工作前、下班后將工作區域清理干凈,布置整齊。
8、客房服務員不得將布草當抹布使用。
9、不得在客區坐臥沙發,使用客桌、客椅、電話等客用設備。
10、不得接聽、拔打住客房內的電話。
11、客房服務員工作時撤出的臟布巾不得放在地面上,應放入工作車上的臟布巾口袋內。
12、不要向客人或無關人員提供有關飯店管理和其他客人的秘密。
13、若在房間或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昆蟲、蟑螂,迅速報告上級管理人員。
14、對客人額外的要求:如加椅子、毛毯、枕頭、拖鞋等應立即報告客房服務中心登記。
15、嚴禁向客人索要或變相索要小費。
16、客房部員工必須樹立強烈的服務意識,努力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對于賓客的正當要求不可拒絕。
17、客房部員工必須努力鉆研業務技能,以便為賓客提供更加專業、標準、人性化的服務。
18、酒店或部門組織的培訓及會議,不得無故缺勤。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四
甲類規定:。
1、本酒店實行垂直領導,逐級向上負責制。在工作中,對上級的工作安排要先服從后上訴。
2、人事部負有對酒店進行全面的人事管理的責任。
3、酒店規范明確各項管理規定,處事原則對事不對人,處理依據為酒店規章制度。
4、針對不同的問題,不同程度不同影響的人和事,制定出三級懲處規定。
乙類規定:。
5、保安有責任檢舉與制止違章員工的行為。
6、原則上一個部門之領導只能對本部門違例員工進行處理(即直接開出處罰通知單給人事部執行處理)。但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有行使跨部門監督權。
甲類規定:。
1、對于家庭地址、婚姻狀況、學歷、晉升、聯絡電話、聯絡人等情況的變更,應及時告知人事部,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2、凡受聘于酒店員工的個人資料將按規定存入員工檔案,以備查閱。
乙類規定:。
3、酒店員工未經總辦批準禁止查看本人及他人的人事檔案資料,人事部有權拒絕。
甲類規定:。
1、所有員工入職時均由人事部按規定發給員工工作證、工號牌、飯卡、考勤卡和《員工手冊》。
2、員工只可擁有一張員工工作證,遺失時,必須及時向人事部報失,并附有本部門經理書面申請補辦證明,補辦時須繳費10元;飯卡不能轉借他人使用,遺失時,向人事部報失,補辦時須繳費50元。
3、如員工調動或提升等,須憑《人事變動表》到人事部辦理有關證件及制服的更換手續。
甲類規定:。
1、除工作需要外,所有員上下班必須從指定員工通道出入。
甲類規定:。
1、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打卡,凡上班時未打卡按曠工處理,下班時未打卡者按早退處理。
2、員工因休假或因公外出未打卡,由部門主管作出記錄,當日交部門經理審核后,交到人事辦理有關手續。
乙類規定:。
任何情況下,不可代人或托人打卡。
甲類規定:。
1、酒店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發給相適應的制服,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或混穿。
2、員工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經常更換。除特殊任務需要外,制服不許穿出酒店。
3、員工床位及衣柜不準私自調換。
4、工衣柜專為存入工衣和日常用品而設,須保持整潔。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五
一、自覺遵守酒店管理制度,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酒店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六
為規范工作時間管理,嚴格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保證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員工管理機制,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及省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嚴肅紀律,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日??记凇?/p>
(一)機關。
機關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周六、日為公休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午時13:30-17:30。公司機關員工(領導班子除外)都需實行指紋考勤,打卡時間為:
(二)站場。
站場實行倒班制,根據工作需要輪休,連續在崗工作滿10天,可調休5天,每月26號值班表報于綜合辦公室與安全環境部。站場實行紙質考勤,按每日考勤實際情景填報《員工考勤登記表》,并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每月24日將本月紙質版考勤表報送至綜合辦公室。
(三)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節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執行調休。因工作性質,站場員工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輪休執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為上月24日至當月23日,考勤情景由綜合辦公室進行匯總審核。
第四條:請銷假管理流程。
(一)請假。
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經過oa系統履行請假手續,并按流程審批,否則按缺勤處理。員工因請假期間影響所從事的工作,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對于長期曠工、擅自離崗、請假超過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規定期限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單位有權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二)銷假、續假。
員工請假期滿回到工作崗位后,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到上班時,需及時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審批權限。
1.員工及正副職經理請假1天(含)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領導人員正職請假,須報請山西天然氣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準,其余領導班子人員請假須報請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準。領導班子請假須報山西天然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假期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等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喪葬假、哺乳假、脫產學習假及其他個人因素請假等。
第五條:事假。
月累計事假不超過1天(含1天)的,不影響工資發放,累計事假超過1天的扣除超出天數的日基本工資。
第六條:病假。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須持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提議病休證明作為病假憑證。
(二)嚴格依照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三)薪酬標準。
(1)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50%崗位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不發放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實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超過規定醫療期的,不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七條:工傷假。
(一)員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制度。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職工勞動本事鑒定委員會確認,并與單位簽訂《工傷治療協議書》。
(二)工傷期間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一樣情景確定為十二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員工在確定的工傷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八條: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九條:產假等計劃生育假。
(一)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女職工可休產假,其中預產期前一個月,本人可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包含在規定產假期間)。女員工休產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貼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標準執行,不發績效工資及獎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二)女職工流產,須由醫院出具提議病休證明,依照國家及公司《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細則》相應規定的時常休假,并按其規定待遇執行。
(三)貼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男方可休護理假15天,護理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四)凡休以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會出具意見。
第十條:探親假。
在集團系統工作滿一年,服務場所及工作環境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的外省籍員工,可根據工作實際安排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第十一條:喪葬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喪葬假,假期為5天,如路途遙遠可酌情研究給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準的喪葬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條:哺乳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每一天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并使用。站場人員中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哺乳假與產假合并使用,產假可延長15天。
第十三條: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十四條:其他個人因素請假。
員工須合理安排個人事宜,如無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個人因素隨意請假。因其他個人因素請假期間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請假連續超過30天(不含),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十五條:脫產學習。
(一)員工自我安排脫產學習,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審核貼合單位發展需要,可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學習證明,根據單位(部門)的工作安排休脫產學習假。
(二)薪酬標準。
(1)學習期間,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標準支付學習期工資。不發放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學習期間,依“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40%”支付學習期工資,不執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連續學習超過十二個月(二年累計學習超過十八個月),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而造成的遲到、早退情景,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當天應發績效工資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延誤、癱瘓或極端惡劣天氣影響等人為不可控因素造成員工遲到的,經綜合辦公室核實確認后可視為正常出勤。
第十七條:曠工。
員工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視為曠工。
(一)員工曠工1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同時扣發曠工當日全部工資。
(二)員工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轉為待崗。
第十八條:機關員工工作期間,要求夏季上身著白色襯衣,冬季上身著工裝及白色襯衣,不可著長款(超過工裝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著深色(黑、深藍或與其相近的顏色)裙裝或褲裝,著深色(以黑、深棕色為主)鞋靴。
第十九條:一線員工工作期間統一穿著工作服。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在崗期間,未按規定著裝,一經發現,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七
第1條為了提高酒店員工的安全意識,深入落實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保安部值班實行輪班制,保安員的休息時間由保安主管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第3條各崗位保安員上班前要整理好儀容儀表,提前10分鐘到達值班室簽到、集隊,接受當天的工作任務,領取警械器具和對講機等工作用具。
第4條在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后,保安員應提前五分鐘從值班室列隊前往工作崗位接班。
第5條交接班時,交班保安員和接班保安員要認真檢查崗位范圍內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在登記本和“交接班情況登記表”上作好記錄,由交接班雙方簽名確認,并向主管報告情況。不能因交接班影響保安服務質量。
第6條接班20分鐘后發現的問題,原則上由當班保安員負責。
第7條保安員對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應立即在當值登記本上作好記錄,不能在下班時補登記錄,以免遺漏或拖延交接班時間。
第8條當班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需離開,必須報告主管,在主管安排人員頂崗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返回工作崗位后,須向主管報告。
第9條部門經理、主管等管理人員到崗位巡查時,保安員要在當值登記本上作好記錄。
第10條做好對老、弱、病、殘、幼和孕婦等客人的扶助工作。
1、主動詢問這類客人有什么困難、需要什么幫助,如果客人需要輪椅車,可與前廳部聯系,盡量滿足客人酌要求。
2、對沒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仍要做好跟查,與其他崗位的保安員保持溝通,給予相應的協助。
3、主動幫助這類客人乘坐電梯和上、下樓梯,如需乘出租車離店,可安排其優先乘車,并向其他排隊候車的客人做好解釋工作。
第11條熟悉崗位范圍內各類設備、物品擺放的位置,發現設備、物品被移動等可疑情況,要立即報告主管并迅速查明原因。
第12條在崗位上要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位置進行監視,并報告監控中心協助監控和錄像。當可疑人員離開本崗位監控范圍時,要及時通知相關崗位的保安員繼續跟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立即設法將其擒獲。如果發現可疑人員是精神病患者,應盡快將其勸離酒店。
第13條對酗酒客人要做好跟控工作,及時通知監控中心進行錄像,盡量依靠酗酒客。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八
2、主動、熱情、禮貌、耐心、細致。周到的為賓客服務,不做有損賓客利益和部門聲譽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務項目,能隨即應答賓客的有關問題。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維護保養,不得損壞公物、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節約各類材料。用劑,降低費用,延長設備壽命。
5、嚴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崗上班,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更換制服,準時簽到。
6、不能無故礦工因有事不能前來工作(或在崗因有事不能繼續工作),應事先向主管請假,如果遲到要先向主管說明理由方能上崗、調班必須經過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婚姻狀況。嬰兒出生。學歷等私人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向餐飲部匯報。
8、凡是個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要首先向領班報告,假若不能解決,再由領班向餐飲部匯報解決。
9、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進入其它工作區域與其他服務員一起工作或交談(遇有特急任務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時間不得在工作區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區域逗留和休息,影響他人工作。
11、服務員不得攜帶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區域,客人遺留物品一律交餐飲部。
12、工作中注意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13、談吐得體。態度溫和。不得高聲喧嘩或扎堆聊天,不得與賓客爭辯,賓客有無禮言行時,應克制忍讓,報告上級妥善處理。14、對部門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通過正當渠道向上反映,不亂做評論,不得造謠中傷其他員工。
14、根據時間有禮貌的向賓客打招呼,盡量能稱呼客人姓氏和職稱。
15、接到外線打來的員工私人電話只作記錄,不能轉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雜物均有意識拾起。
17、保持工作區域任何一個地方干凈。整齊。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員工出入口。
18、餐廳內發現任何物品損壞,丟失或其他異?,F象立即報告領班。
19、不得向客人或無關人員提供有關酒店技術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資料、秘密。
20、嚴禁向客人索要或變相索要小費。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九
一、庫房重地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庫房內,不得在庫房吸煙。
二、需到庫房領貨的人員不得進入庫房,應在門外等候。
三、對物料的保管和收發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各檔口領料單領料,嚴格控制數量。
四、庫房員工應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項規章制度,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五、保持庫房的清潔和整齊,對物品分類碼放,保證快捷及時的發放。
六、把好質量關,對劣質商品、過期食品拒絕收貨,并上報經理。
七、收貨時嚴格按領貨單上清點商品,如無差錯,可與供貨部門辦理收貨手續。
八、定期進行物品的盤點,對自己保管的物品經常檢查——有無過期,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貨帳相符。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
(1) 基本任務:采用科學的方法,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損耗少,節約費用,保證安全,提高效益。
(2) 庫房管理的原則是:適量、及時、準確、經濟、安全。
(1) 庫房按原材料和物資大類分別管理。
(2) 倉管員職責:保管所管原材料、物資,記原材料、物資明細帳,驗收進倉原材料、物資和出倉原材料、物資的發貨。
(3) 存倉原材料、物資要貫徹執行“先進先出,定期每季翻堆”的庫房管理規定。
(4) 要節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重載物資與輕拋物資不得混堆,有揮發性的物資不得與易吸潮物資混堆。
(5) 庫房對進倉儲存的物資,必須按固定堆位存儲,并編列堆號,在每個堆位存放物資的貨位上設立“進、出、存貨卡”,凡出入倉物資應于當天在貨卡登記,并結出存貨數,以便與物資明細帳對口。
(6) 存倉物資必須做到“三對口”,即存倉物資與貨卡相符,貨卡結存數與物資明細帳余額相符。每月末倉管員應根據物資明細帳記錄的收、付發生額和余額數字,編制“進、銷、調、存月報表”,每季度盤點一次。
(7) 倉管員對所保管的物資,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庫房時間較長的物資,要主動向業務部門反映滯存情況;對存倉物資,發現霉變,破損或超保管期限,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填制“物資殘損(霉變)處理報告書”,或“超期存倉物資報告表”,送交業務部門和財務部各一份,以便有關部門會同財務部及時研究作出處理意見。
(8) 、物資保管與保養
a、 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庫分區;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號定位”擺放。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
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
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b、保管物資應做到“十不”,即不銹、不潮、不凍、不霉、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資保管技術要求,適當進行加墊、通風、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裝,存放不當應及時改進。
c、要嚴格注意防火、防盜。
(1)倉庫管理人員對進倉物資,憑“物資收貨記錄單”記明細帳。并逐一核對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
(2) 倉管人員對不符合質量要求及規格,數量、與發票或采購,申購部門的要求不相符的原材料、物料,必須拒絕進倉,并及時向申購部門、采購部報告。
(3) 原材料、物資出倉,必須先辦妥出倉手續,憑領料單或調撥單,并驗明規格,數量經有關領導簽注,才給予發貨,同時要及時登記明細帳,并將領料單或調撥單報送財務部出帳。
(4) 庫房對任何部門均應按正式出倉單證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1) 庫房實行存量管理。庫房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客房部經理批準后,交庫房執行。
(2) 所有庫房物資均應在存貨帳、存貨卡上標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1) 存倉物資達到最低存量時,庫房應及時填制“請購單”,交部門經理購買,沒有及時提出購買以致存貨供應中斷的,有關庫房人員要承擔工作責任。
(2) 超過最高存量的請購,須按酒店(流動資金管理制度)的審批權限,批準后交采購部購買。
(1)庫房物資流動性大,為保證貨、卡、賬核對相符,隨時掌握物資變動情況,避免短缺丟失和超儲積壓,必須進行經常和定期的盤點工作。
(2) 經常的盤點由倉管員在日常進行,針對收發頻繁和容易變質的物品,需增加盤點和察看的次數。
(3) 定期的盤點每季度進行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
(4) 對于盤虧/報損的物資,須查明原因,屬保管人員工作責任的,應由倉管人員承擔經濟責任。經常發現失職行為的,應調離工作崗位,發現偷盜等違法行為的,交酒店保安部處理。
倉管員對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并做到1.購貨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不相符時拒絕進倉.2.發票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可按實際數量驗收.3.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4.對購進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物品驗收后,倉管員要在收貨單上簽字并留一份存底。
(1) 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2) 庫房范圍及庫房辦公地點,不得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得圍聚閑聊,不得帶親友到庫房范圍參觀。
(3) 庫房范圍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庫房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 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得把庫房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6) 庫房應定期每日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一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網絡營銷部所有住宿員工。
1、人力資源行政專員負責員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門內所屬員工要服從管理、積極配合;
3、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一)作息時間:
1。員工每天早7點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況另行約定),7:15就餐,7:45之前到辦公室。7:50晨會;8:00正式開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辦公室衛生的清掃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完畢后午休,12:30開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員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動自行安排。
4。入住的員工,應在21:3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或不歸寢的,須提前請假。
5。員工晚間22:30后禁止嬉鬧、大聲聽音樂、看電視、大聲喧嘩,晚23:00寢室熄燈,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體規定:
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
2、男、女員工嚴禁串寢留住,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寢室;如確需入內,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且不得長時間(30分鐘以上)逗留。
3、入住員工嚴禁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5、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三)衛生要求: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保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
2、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拋物;
4、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清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于門后);
5、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寢室內堆積;
6、宿舍及走道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具;
7、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8、保持床單、被罩、枕套的整潔,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以下條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傳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1、不服從監督、管理、指揮者;
2。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打撲克等涉及金錢的)、斗毆、吸毒、行騙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2。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2。5、經常阻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2。6、違反宿舍平安規定者;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平安;
2、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貴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覺保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對于特殊緊急事件,部門經理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并請求相關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1。本規定由黑龍江蘭亞實業網絡營銷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2。本規定適用于網絡營銷部所有員工,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使用規定由公司另行規定。
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4。本規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二
1、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晚9:30),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位員工每月帶薪休假一天,其他工作日休息由部門經理支配。
2、事假必需提前一天通知部門,說明緣由,經部門批準后方可休假。
3、病假須持醫院證明,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嚴禁私自換班,換班必需有申請人、換班人、經理簽字批準。
5、嚴禁代人請假。聚體值班換班狀況按值勤表執行。
1、上班必需按酒店規定統一著裝,工服必需潔凈、整齊。
2、酒店要求保持個人儀容儀表,站、立、行姿態要端正、得體。
3、嚴禁私自穿著或攜帶工服外出酒店。
1、嚴禁攜帶私人物品到工作區域。(例如:提包、外套)。
2、嚴禁攜帶酒店物品出店。
3、嚴禁在酒店范圍內粗言穢語,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聲譽。
4、工作時間不得無故竄崗、擅離職守。
5、上班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嚴格根據規定時間換飯,除用餐時間外,不得在當值期間吃東西。
7、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閑聊、會客和擅自領人參觀酒店。
8、上班時間內嚴禁收看(聽)電視、廣播、錄音機及任何書報雜志。
9、嚴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打鬧、追趕、玩耍。
1、當班期間要仔細認真,各種營業表格嚴禁消失錯誤。
2、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吵,消失問題準時報告部門經理與當領班,由其處理。
3、聽從領導的.工作支配,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4、服務接待工作中堅持站立、微笑、敬語、文明服務,使來賓感覺親切。
5、樂觀參與部位班組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養和業務水平。
6、工作中嚴格根據各項服務規程、標準進行服務。
7、仔細做好各項工作記錄、填寫各項工作表格。
8、自覺愛惜保養各項設備設施。
9、工作中要留意相互協作、理解、溝通,嚴禁消失推委現象。
10、嚴禁消失打架、吵架等違紀行為。
11、嚴禁消失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投訴及其他工作問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三
為了酒店來賓及員工的身心健康,掌握吸煙帶來的危害,營造文明、舒適、環保的公共環境,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酒店結合自身實際狀況,特制定無煙樓層管理制度如下:
一、酒店無煙樓層區域為禁煙場所,場所內禁止吸煙。
二、無煙樓層通道房號指示牌上及房門上增設無煙樓層標示,為確保無煙房的空氣質量,應留意通風換氣,確保空氣清爽。
三、銷售、前臺應盡可能滿意客人對無煙房的要求或賜予相關指引,當支配客人入住和接受客人預訂時,應主動征詢客人,“先生/小姐,請問你需要無煙房嗎,”應盡量避開支配吸煙客人入住無煙房,增加設備損壞的風險和人員工作量。
四、客人進入無煙客房后,服務員應作溫馨提示。
五、無煙樓層顧客若要吸煙,只能在指定地點吸煙,指定地點應遠離不吸煙者,并在吸煙區張貼或懸掛準許吸煙的'明顯標志,配置相應數量吸煙器具。
六、采納部門例會、班前班后會、新員工培訓等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宣揚,使其知道吸煙危害健康的相關學問,從而樂觀協作禁止吸煙的有關規定。
七、酒店控煙監督員每天不定時,每天至少一次,對各禁煙場所進行巡查,對禁止吸煙工作的落實狀況進行檢查、督導。
八、部門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少抽煙、不抽煙,同時引導、關心部門下屬員工戒煙,使吸煙人數逐步下降。
九、客房全體員工有勸導來賓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十、本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四
1、員工必需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治理人員外,全部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遺忘簽卡,但的確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馬上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五
酒店員工食堂作為員工用餐的場所,為了規范食堂管理,特制定以下用餐管理規定:
午餐:10:30―12:00晚餐:16:00―17:00。
1、員工根據自己的食量打飯,杜絕浪費,發現有倒飯行為將給予罰款20元。
2、自覺排隊等候取菜,非酒店人員憑餐票用餐,否則員工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用餐。
3、員工用餐正餐標準為:四菜一湯(根據當日所提供的食品而定),確定好菜肴品種后告知員工食堂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打菜。
4、用餐時應自覺維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嚴禁亂吐、亂倒飯菜殘渣,用餐過程中,飯菜殘渣放于桌上,用餐完畢,應將桌面清理干凈。將剩菜或殘渣倒入指定的泔水桶中,其余垃圾及飲料盒放于門口垃圾桶中,餐具放于下欄框中并擺放整齊。
1、用餐時,嚴禁所有員工在食堂內吸煙。若有違者將根據規定處罰。
2、用餐時,嚴禁在食堂內大聲喧嘩,嚴禁用餐具敲打餐盤,違者罰款。
3、打菜時請自覺排隊,否則員工食堂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為其打菜。對于沒有按規定排隊強行用餐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處分。
4、根據酒店員工用餐規定,用餐時間為30分鐘,員工用餐完畢后,不得無故在員工食堂逗留。
以上制度請廣大員工自覺遵守,行政人事部將不定期檢查,若有違規將按規定處理。
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酒店前廳管理(通用16篇)篇十六
1、按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1)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
(2)保安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的必須按規定申報核準。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時間繼續動火作業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2、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后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子,立即?;?。、
(3)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中發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后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后方可撤離。
4、保安部在動火作業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