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是社會發展的基礎,是實現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手段。生產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和挑戰,以下是一些應對策略和解決方法。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二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并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7)負責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三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車間酒精的安全管理。
車間安全負責人、車間安全員、車間庫房管理員。
1、車間酒精管理人員必須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培訓,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方可從事酒精管理工作。
2、酒精保管員應認真執行車間酒精安全管理制度。
3、進入廠區的職工和外來人員禁止在廠院內吸煙。
4、管理人員要熟知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性質,加強預防事故發生和補救措施的學習,防止火災和爆炸隱患的發生。
5、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嚴禁火種進入車間在車間內動用明火,車間保管員及送取貨物人員禁止使用手機,禁止使用一切引起燃燒和爆炸的工具器物,做到安全操作萬無一失。
6、加強對酒精危險品的'管理,嚴禁閑雜人員入內,杜絕消防事故隱患,發現新問題及時向車間領導匯報,做到專人負責限期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消防設施及器材、通風裝置做到安全有效,車間消防通道隨時暢通。
8、車間安全員定期做好儲液罐的安全呼吸器的檢查及更換工作。
9、定期做好避雷針系統的對地電阻檢測工作。
10、加強對車間的安全防范工作,嚴禁違章操作,進貨時必須要兩人操作,做好車輛防靜電的接地安全工作及安全警示牌的擺放要到位,進完酒精要鎖好進酒精窗口、門及做好檢查記錄工作。
11、把存壓酒精轉放在供應商處,隨用提前聯系,做到車間不存酒精,并禁止夜間進酒精,以確保車間安全。
12、工作后切斷照明電源,鎖好大門,鑰匙由專人妥善保管,并做好進出車間的登記工作。
13、生產動力、車間安全負責人及各班安全員、各自做好日安全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并做好安全巡視記錄,以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四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1、工傷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五
為避免各項目部自行起草制度、內容不全面情況的發生,特編寫此制度,望各項目部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制度上墻及安全資料組卷時選擇使用、執行。
1.2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負責本項目安全資料的全過程管理,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設專人負責。
1.3安全資料必須隨工程進度同步收集、整理,并保存到工程竣工。
4.1.4安全資料中的署名必須手簽,不得用打印字體代替。
1.5安全資料組卷分為11卷,內容較多時可設立分卷。
1.5.1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1.5.2工程項目生活區資料;
1.5.3工程項目現場、料具資料;
1.5.4工程項目環境保護資料;
1.5.5工程項目腳手架資料(場道、市政工程不設此卷);
1.5.6工程項目安全防護資料;
1.5.7工程項目施工用電資料;
1.5.8工程項目塔吊、起重吊裝資料(場道、市政工程不設此卷);
1.5.9工程項目機械安全資料;
1.5.10工程項目保衛消防資料;
1.5.11其它資料。
2.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正確使用其它勞動保護用品。
2.2各種架子必須符合安全防護標準。搭設和拆除時必須有安全方案和技術交底。
2.3認真做好各種孔、洞、口、邊的安全防護,危險部位要設明顯標志。
2.4坑、溝、槽施工要按規定防坡或加支撐,嚴格制定防坍塌、防墜人落物等安全措施。
2.5各種機械性能完好,不帶故障、不超負荷使用,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2.6臨電使用實行三級配電逐級保護,各種電器機具要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高大設施應有避雷裝置。
2.7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安全附件齊全有效,使用時要保持安全距離。
2.8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和易滑鞋,嚴禁攀登腳手架。
3.1施工現場大門、圍墻按規定設置,要牢固、整潔、美觀。大門口設門衛,實行封閉管理,現場人員佩戴工作卡。
3.2施工現場保持整潔,有排水措施,無積水,有吸煙室,有綠化布置。
3.3各種材料按平面圖布置,按規格、分型號碼放整齊,作業面做到活兒完料凈腳下清,按規定設置密閉式垃圾站,垃圾清運及時。
3.4場容管理實行責任制,施工區與生活區、辦公區嚴格分開,職工生活區環境清潔,宿舍、食堂、廁所符合衛生要求,衛生證件齊全,設有保健室。
3.5施工現場各種圖板、標牌按規定設置,做到標準、規范、整潔、美觀。場內有宣傳欄、黑板報。
3.6對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它建筑材料要按規定存放并碼放整齊,設立標識。
3.7現場應保證職工飲用開水,確保職工飲水安全。
4.1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經常向全體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建立預警機制,嚴防被盜和破壞事件發生。
4.2施工現場要建立保衛消防組織和門衛護場制度,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保證齊全有效。要害部位要加強防范,并配備不少于4具的滅火器,有明顯防火標志。
4.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小于3.5m,并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
4.4現場用火必須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必須要有看火人和防火措施。用火證在指定的地點和時間內使用并當日收回。
4.5施工料具的存放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專庫存放,在施工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4.6現場臨時設施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7在施工程內嚴禁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4.8生活區疏散通道要暢通,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安全標志要齊全。
4.9發現火險時,應及時、準確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5.1施工現場地面、道路做硬化處理,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平整清潔。
5.2現場和食堂的污水進行沉淀處理后外排,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和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5.3建立現場灑水制度,細顆粒材料應庫內存放或進行遮蓋,以減少揚塵。
5.4使用清潔燃料,禁止燃煤。
5.5施工現場應使用預拌砂漿和商品混凝土。
5.6強噪聲機械一律實行全封閉作業,并嚴格控制作業時間,避免擾民。
5.7垃圾分類存放,集中清運。
6.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涉及外電防護及電氣設備防護、電動施工機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用電安全,應做專項方案。
6.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符合三級配電逐級保護,達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的要求。
6.3配電箱、開關箱及其電器配件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完好可靠。
6.4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相應技術等級的電工,臨時用電電工不得兼做結構電工。
6.5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配齊個人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換。
6.6必須建立電器線路及設備用電的安裝、巡檢、維修、定期測試制度,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
6.7電工應按程序對用電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具體、有針對性。
7.1項目部與班組簽訂成品保護責任制,由班組把責任落實分解到每一作業崗位。
7.2加強員工的成品保護教育,提高素質。
7.3施工班組對前一班組作業完成的成品有責任進行保護,后作業班組不得對前施工班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損壞。
7.4對進場的設備、半成品等應指定位置堆放,并有專人負責保護,避免在施工安裝前損壞或缺少零部件。
8.1建立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責任制,責任到人。
8.2機械設備操作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設備接通電源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8.3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相對固定,上崗前應進行操作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8.4施工現場的木工、鋼筋、混凝土、卷揚機械、空氣壓縮機等必須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
8.5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8.6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塔吊、施工升降機等)的安裝、拆除、加節必須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安裝后必須經項目部及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8.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均需進行日常保養、定期保養、季節性保養,嚴禁超負荷及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
9.1運送材料的車輛進入現場后必須聽從材料人員的指揮,把材料卸到指定地點,卸料時要輕拿輕放,碼放整齊,不得隨意拋、投,不得超高碼放。
9.2負責現場材料管理工作的人員,對進場材料認真檢驗,做好檢測、發放記錄,建立健全材料采購臺帳。
9.3各班組、各外包隊班組,必須設有專人領料,由材料人員登記入帳,并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各種工具、材料,不得損壞,不得丟失。
9.4各種工具、勞保工具、機具,使用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完整的'交回材料組,不得在班組長期存放。
9.5施工現場材料(包括周轉材料)要分規格、分區域碼放,做到標識清楚。
9.6所有工程用料必須按計劃使用,不得隨意丟棄浪費和損壞,對故意損壞浪費材料的人酌情進行處罰。超計劃用料必須由項目經理簽發領料單。
9.7做好施工現場各種料具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的工作,設專人做好施工現場的清潔保潔工作。
9.8保持施工現場的道路暢通。
10.1工程開工前,該項目的各級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
10.2工程開工前,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由項目經理、工長組織向項目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
10.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險因素而編寫。
10.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各分(承)包商、勞務隊伍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部組織實施,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工長安排班組長工作前,必須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根據當天的作業內容、作業環境,對本組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交底。
10.5在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安排在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并應為施工留出適當的準備時間,交底不得后補。
10.6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10.7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簽名。交底書必須按期、分工種、分項目、分部位進行保存,以備查驗。
10.8安全技術交底實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導檢查、工后檢查驗收。
10.9安全技術交底是工程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工程結束后應及時整理、歸檔。
11.1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條例,結合分公司項目管理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11.3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實行三級審批制度。
11.4一級動火的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11.4.1作業范圍:
(2)各種壓力容器、設備等;
(3)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4)比較密閉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11.4.2審批程序:
(1)申請應在一周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3天,期滿應重新辦證。
(2)動火作業證由項目安全員負責填寫,經項目經理審核,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分公司工程部審批,批準后方可作業。
11.5二級動火的作業范圍及審批程序
11.5.1作業范圍: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11.5.2審批程序:
(1)申請應在3天前提出,批準最長期限為3天,期滿應重新辦證。
(2)動火作業證由班組長負責填寫,經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審核,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作業。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六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七
(1)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審定、頒發本公司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三同時”原則;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4)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
(5)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對其他重要的經濟技術決定,應負責制訂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1)對全廠的設備、建(構)筑物的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全廠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3)保證防塵防毒等設備和設施與其他設備和設施同等對待,加強管理與維修。
(4)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5)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組織制定本廠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7)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8)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采取防護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9)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11)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方面的鑒定。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八
1.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工作,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認真組織工作,各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工作任務,并保證質量。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3.員工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要請假。嚴格遵循考勤管理制度,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4.禁止在車間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5.嚴禁穿拖鞋、裙女、短褲、背心進入車間,嚴禁穿工做服上廁所,嚴禁穿工做服出廠區。
6.進入灌裝室必須穿雨鞋,經消毒池消毒,并戴好口罩,洗手后方可進入,巨細便后須嚴格洗手,并正在消毒液外浸泡數分鐘進行消毒。
7.生產現場(含換衣室)嚴禁吃零食、用飯、吸煙,禁絕隨地吐痰、撓鼻、掏耳、撓眼。不得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鐲、腕表、手鏈、耳環、項鏈等首飾。
8.生產設施、設施須保持清潔,禁絕亂寫亂畫或貼不干膠等,不在設施上亂放工具。
9.生產現場各種物品須擺放劃一、不得存放私家物品。
10.生產垃圾須實時清理,保持地面清潔、無積水,地面無煙頭、泥沙等臟物。
11.每周須至多進行一次大打掃,對生產現場及設施進行三、二級蕩滌,做到無衛生死角,保障符合食品工廠的衛生條件。
12每交代班時須對生產現場進行徹底清掃,做到清潔衛生交班;各班做好交代班記錄、細致、精確記錄生產及衛生狀況,交代現本當零潔,不得亂涂、亂畫。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九
(1)保證國家和本廠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計、布、檢、定、評)
(2)組織制定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車間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采納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全車間員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偨Y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員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
廣西崇左安東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冊資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是:道路貨物運輸,大型物件運輸。法定代表人:劉斌。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劉斌。職務: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是: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責任人:劉銘。職務:車隊隊長
主要工作職責是: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署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貨物運輸的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高、寬、重,保證運輸全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須嚴密綁扎牢固,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的安全。
2、注意行車安全,文明行車,不疲勞駕駛,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發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線行駛,在定點加油站加油。
4、保證按期交貨。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服從指揮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和卸貨人員的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清楚簽收貨物與財務結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運輸的流程:
1、司機接到裝貨通知后,立即趕赴到指定廠家業務部,請求驗車裝貨。廠商驗明車號后,開啟發貨單。司機持發貨單到倉庫進行裝車,裝車時,司機應核對其所裝產品名、規格、數量是否與發貨單一致。司機拉貨出廠時需立即向本公司有關部門電話報告,報告的時間、品種、數量需準確。部門人員將司機的電話報告做好紀錄,以作為運輸進度控制的依據。
2、裝車時,承運雙方要當場對裝運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司機應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于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調換有困難,托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并做好紀錄和簽名蓋章后,方可裝運,其后果由托運人負責。
3、運輸時,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嚴禁酒后開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在外遇特殊情況或意外發生事故,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交給無駕證和非本公司人員駕駛,運輸過程中做好《車輛行駛日記》。
4、卸貨時,司機和收貨方負責人應在場交接,收貨負責人檢查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無誤后應同意承運人將車上貨物卸下。如發現貨損貨缺,雙方交接人員做好紀錄并簽認,經雙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結算憑證上批注清楚、貨損賠償由責任方負責,作為結算運費的依據。收貨人不得因貨物有損壞、有誤差拒絕收貨。
5、卸貨完畢,收貨方負責人在承運方持有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司機攜帶運費憑證單到收貨方財務部進行本次貨物運輸運費的結算。司機向公司部門報告運輸任務安全完成后返回。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責任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1、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極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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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一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 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 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 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二、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 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三、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 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四、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 裝飾、座位以及地毯, 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車間內不準吸煙。
五、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 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 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六、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精心進行作業和檢查調試。
七、修竣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冷卻水,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 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八、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九、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二、不準損毀、涂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三、 根據檔案的內容、 性質和時間等待征,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 存放、歸檔,并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 備份。
四、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五、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并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后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 按規定處理。
六、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 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七、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整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復印。
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一、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二、業務接待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范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三、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 得到托修方確認后, 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 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 不屬于汽車附件范圍的應由托修方自 行保管。
五、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
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一、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二、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后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三、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 檢查,檢查合格后進行路試,對于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后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后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四、對于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五、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六、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維修質量承諾制度
一、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二、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
三、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一、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二、 開具合格證必須根據本廠質量總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維修后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三、開具合格證后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臺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帶臺帳供管理部門核查。
四、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汽車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二、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采購計劃單,計劃單經領導簽字同意后即按單就近采購。
三、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四、材料入庫后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符合。
五、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堆放,保持整齊有序。
六、保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銹、防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七、庫管員根據前臺傳來的備料單準備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 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八、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上交舊料貼好標簽,出廠時交還車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十、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汽車維修作業各環節檢驗制度
一、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二、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
三、各檢驗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四、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項目,需重新作業,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五、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助前 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六、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汽車維修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一、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二、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三、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后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四、 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五、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六、 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周期和檢定周期。
七、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周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八、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九、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十、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準。
十一、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汽車維修人員培訓制度
一、企業培訓分為技術能力培訓、管理能力培訓等培訓類別,技術能力培訓主要針對普通員工兼顧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培訓重點針對企業的中層和基層班組負責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形式。
三、根據培訓內容組織培訓人員,培訓設備和選定培訓教師,有效的保證培訓目標順利完成。
四、積極參加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五、年底對培訓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并總結,結合工作重點提出下年度培訓目標。
汽車修理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工(空調)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應備齊工具并檢查是否完好,技術狀態是否良好。
2、在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地毯 及座位,并保持車輛的整潔。
3、在裝有微機(電腦)控制系統的汽車上進行電工作業時,如 無必要不要觸動電子控制部分的各個接頭, 以防意外損壞電子元件。
4、電瓶充電作業時,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充電時把電瓶蓋打 開,電解液溫度不得超過45。c。
5、新電瓶充電時必須遵守兩次充足的技術規程。在充電過程中 要取出電瓶應先將電源關閉,以免損壞充電機及電瓶。
6、進行空調系統作業時,應在通風良好處。排除氟時應緩慢, 防止冷凍機油一起沖出,同時不能與明火及炙熱金屬接觸。
7、添加處理氟操作時要戴護目鏡,謹防氟濺入眼內或濺到皮膚, 將皮膚凍傷。
8、裝氟鋼瓶搬運時嚴防振動、撞擊、避免日光暴曬,同時應儲 放在通風干燥的庫房中。
二、鈑金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干凈,以免其他雜物妨礙工作,并 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2、進行校正作業或適用車身校正臺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 并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及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3、使用車床、電焊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 異常情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4、電焊條要干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 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5、焊補油箱時,必須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 箱蓋謹慎施焊。
6、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 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8、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烤漆房作業時,必須備齊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噴漆車輛進入烤漆房前,應先將底盤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塵擦拭干凈,嚴禁在噴漆房內清除灰塵。
(3)噴漆作業時要穿防止靜電產生的化學纖維質料的衣服。
(4)嚴禁在噴漆間內點火吸煙。
(5)在噴漆間內作業時不得打開噴漆間門。
(6)進行保溫烘干作業時,不得將溫度調節器設定在80。c以 上。
(7)經常清潔進氣濾網,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爐不得漏油,每月對煤油箱進行一次排水作業。
車體矯正架安全操作規程
1、用前應檢查各舉升架系統中的油缸、油管、氣液泵的性能, 確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檢查牽引系統中油缸、油管、氣液泵的性 能,保證各部件性能完好。
2、舉升架配套的氣液泵的氣源壓力不允許超過規定大氣壓。
3、工作臺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機械自鎖裝置的棘齒有 效地頂在固定齒條上。
4、舉升架裝置下降前,應先將機械自鎖裝置脫開。
5、牽引裝置與工作臺的聯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撥羊應 進行檢查。
6、拉撥羊應檢查鏈條,以確保鏈條完好無損。
7、拉撥前,夾鉗務必將車可靠夾緊。
8、鏈條、夾具和夾持部件的聯接一定要可靠。
9、矯正操作過程中,立柱扣及鏈條受力方向嚴禁站人,以確保 安全。
10、有關操作使用的詳細步驟應嚴格遵循儀器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規定。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焊機同鈑金工操作,作業時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防止燒傷、灼傷。電焊工作場地內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二、每次作業之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和保護接地裝置。焊鉗應完整無破損、絕緣可靠。
三、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四、電焊機應放置在易散熱的地方,當溫度過高時應暫停作業。
五、雨天禁止露天作業,焊機內不得有雨水浸入。
六、作業完畢后應將焊鉗放在線路絕緣的地方,并收好電纜線,切斷電源。
輪胎拆裝機、平衡機操作規程
一、輪胎拆裝機操作規程:
1、拆裝時,輪胎必須放盡余氣。
2、工作氣壓應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動件保持清潔,必要時用汽油清潔,注意潤滑,確保 拆裝器轉動靈活。
4、排放汽濾中的積水,確保馬達轉動皮帶松緊適度。
5、安裝輪胎時,應在輪胎邊上涂上小量潤滑油脂或滑石粉,以 免斷裂輪邊。
6、拆裝時,應注意定位爪不要緊貼鋼圈,以免擦掉鋼圈油漆。
二、輪胎平衡機操作規程:
1、操作時應嚴格按使用要求進行,應小心掛放車輪,防止中心 軸變形,確保機器正常工作,延長使用壽命。
2、進行平衡時應選擇與輪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輪胎裝夾必須牢固可靠,防止出現松動現象,作業前必須蓋 上護罩,方可啟動。
4、進行平衡時,應檢查和輸入所測輪胎輪輞直徑、輪輞寬度及 測量頭至輪胎內側距離。
5、作業完成后切斷電源,及時清理現場,保持設備、環境清潔。
空氣壓縮機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1、應在安全閥限定壓力和規定排氣量的條件下使用設備。
2、必須保證空壓機使用現場環境的清潔和通風,嚴禁在空氣中 塵量過高或有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的場合使用。
3、空壓機嚴禁斷油運行,使用者要經常注意檢查機油油位是否 正常,要定期更換機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長度大于5米的導線作電源線。
5、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旋開儲氣罐放污閥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壓機啟動前再合上放污閥。
6、空壓機運轉時,當停電或臨時停機時,需要重新啟動,應將儲氣罐中的壓縮空氣排放放完后再開機。
四輪定位儀操作規程
定位前車輛檢查:
1、檢查車輛懸掛裝置、車輪軸承、轉向系統等沒有不允許存在的間隙和損壞。
2、一個車轎上的輪胎胎紋深度最多允差2mm。輪胎充氣壓力合 乎規定。
3、車輛裝備為全裝置重量。
定位要求:
1、將車輛安置在定痊舉升器上,車輛應倒入舉入器。車輛中心 與舉升器和轉盤中心重合。
2、檢查、必要時更改車輛規格。
3、應嚴格按定位儀顯示步驟進行操作,不允許省略。如應按要 求作車輪偏差補償和輪胎檢測。輪胎檢測的有關內容應按要求輸入儀器。
4、各輪定位參數(前束、外傾角)的調整應符合各車 型“維修手冊”的要求,對檢測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應進行調整 (原車不能調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參數的調整方法應符合各車型“維修手冊”的要求。
6、定位結果應予以保存和打印。
舉升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舉升的車輛不得超過該產品的額定舉升重理。
二、舉升過程中嚴禁車下和車內有人。
三、非使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操作本設備。
四、當舉升機長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應將控制盒電源切斷。
五、應將車輛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六、舉升車輛時,將托臂放到被托汽車合適位置后,再分別轉動四只橡膠托盤,使四只托盤距車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鈕,當車離地面10cm左右時,應檢查托盤位置,并晃動一下車輛,檢查是否安全,確信安全后,方可繼續工作。
七、液壓舉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險鎖止手柄必須朝上。
制冷劑回收充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一、不使用未經特別認證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劑收到非重注制冷劑罐中。
二、移動本設備要小心,在有壓條件下,所有軟管都可能帶有液態制冷劑, 與制冷劑接觸可能引起凍傷, 拆下軟管時須特別小心。
三、操作板內有高壓電,在維修設備前一定要切斷電源,以避免電擊的危險。
四、為減少火災危險,應避免使用過長的電源線,如需使用長導線,導線規格應不小于14awg,并盡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開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環境中不能使用本設備,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時換氣四次的機械通風處使用本設備,或將設備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處。在使用設備之前,要確認所有安全裝置處于良好狀態。
五、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操作者必須熟悉空調系統,并了解制冷劑和有壓部件的危險性。
六、當溫度超過49℃時,兩次回收工作應間隔10分鐘。
七、嚴禁不同制冷劑混合。
作業環境保護條例
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境保 護方針,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按生氣工藝安裝、配置“三廢”處理、通 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
三、定期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和環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環境保護制度。
四、嚴格執行汽車排放標準,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過程 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凈化裝置。
五、嚴格執行車輛噪聲抑制技術標準,確保修竣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技術性能良好,在維修作業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六、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對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第一條 公司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糾正違反安全生產原則的行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切實保障員工生命、公司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xx集團、xx股份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事業部)和人員。
第三條 公司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產品、活動或過程的負責人對其管理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公司對安全管理實施責任追究。
(一)xx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是安全管理工作領導機構。
(二)企業發展部是公司生產安全管理的歸口監督管理部門;條件保障部是公司物業服務安全管理的歸口監督管理部門。
(三)各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是部門(事業部)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工作是其職責中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條 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事業部)和個人,將公開表揚或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一)發現并上報重要安全事故隱患,避免造成安全損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況下,實施救援行動,減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三)在完善、改進、發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術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績或效果顯著的。
(四)一貫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長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跡突出的。
(五)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安全事故、隱患的行為或其他嚴重違規行為及時檢舉的。
第五條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法律法規,造成安全事故隱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門(事業部)和個人,根據以下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第一次發現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并由部門(事業部)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其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勸勉談話;第二次發現對當事人和部門(事業部)負責人給予警告。
1.對公司已正式發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了解內容或因其他原因而未執行的。
2.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教育、培訓和測試等活動時,遲到、早退的。
3.安全會議、安全文件或通知內容未按時下達或因傳輸內容不全面、不準確,造成工作停滯延后、誤傳誤用以及導致重復、浪費的。
4.不能按期按要求傳輸安全信息,遲報、漏報安全報表的。
5.未按照規定接受安全培訓就上崗、重新上崗、轉崗,從事存在風險的作業的。
6.部門(事業部)負責人未按照培訓計劃組織或未授權他人負責組織部門(事業部)安全培訓教育活動的。
7.部門(事業部)確定安全職責或職責不清,造成安全工作推行中出現相互推諉情況的,直接追究部門(事業部)安全負責人責任。
8.未組織相關工作達成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未實施預定的管理方案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第一次給予當事人和部門(事業部)負責人給予警告,并由部門(事業部)負責人負責組織對其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勸勉談話,并在部門內部舉一反三徹底整改;第二次發現,對當事人和部門(事業部)負責人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如果同一部門(事業部)一年內累計出現三起下列情況,扣發部門(事業部)全年安全績效獎金。
1.拒不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上級部門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規定的。
2.接到通知后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教育、培訓和測試等活動,事先不溝通、不請假的;或參加以上活動時不遵守現場紀律嚴重干擾現場秩序的,影響正常運行的。
3.經提醒后仍遲報安全統計報表,或借口推諉安全統計工作責任的。
4.公司安全管理相關活動中,消極應對、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經勸說提醒無效的。
5.對管理范圍內存在較大風險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熟視無睹,不上報、不加制止或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6.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行使其安全職責時,不接受勸告、不配合執行,出言不遜、態度蠻橫的。
7.對責令整改要求、審核不符合項拒不整改的、尋找借口、推諉責任的。
第六條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由于責任缺失和違規導致事故發生,造成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部門(事業部)和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當事人和部門(事業部)負責人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不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上級部門(事業部)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規定,導致事故發生的。
2.在災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應急措施,貽誤時機,使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失未能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
3.對違章作業不加制止,或違章指揮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4.已發現隱患或有重大事故預兆,不及時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貽誤時機,導致事故發生的。
5.對有關部門(事業部)或個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強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見、建議拒不采納,導致事故發生的。
6.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脫離值班崗位,未能及時報警,導致事故進一步擴大的。
7.公司內發生傷亡事故后,不采取相應防范措施;或類似事故在事故發生后半年內重復發生的。
8.事故隱患嚴重,接到公司整改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導致事故發生的。
第七條 對三個月間隔內連續發生輕傷事故,或發生重傷人身事故,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由公司安全委員會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依據以上三種情況對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實施額度為月效益工資比例的5%/10%/10%的經濟處罰,同時予以通報批評。若在誡勉談話后,三個月內繼續發生以上三類事故,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公司發生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或發生事故后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就地免職。
第八條 公司對各方面舉報的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并責成或組織相關部門(事業部)予以調查核實,對安全問題負有責任的人員,將依照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九條 因安全生產受過公司通報批評的個人,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部門(事業部)主要負責人,在接受處罰后1年內公司范圍的評優、評先活動中,需在申請材料中對接受處罰經歷明確披露。隱瞞者情況者,不管何種原因取消其此次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 本規定未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和要求,公司按照國家、行業、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xx集團、xx股份的有關要求、標準等嚴格執行。本規定未盡之處,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
第十一條 名詞解釋
責任事故:本規定中責任事故是指除自然災害等本公司內不可抗力以外,因工作人員違章或瀆職行為而人為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生產工作中的違章現象分為四類:
操作性違章:是指在生產工作中,操作者不遵守設備操作規程或不遵守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蓄意違章的不安全行為。
指揮性違章:是指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違反設備或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或在缺少保證人身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指揮生產作業的不安全行為。
裝置性違章:是指工作現場的環境、設施、設備等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規定及技術措施的要求,以及其它不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狀態。
管理性違章:是指生產工作的行政、技術管理人員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企業標準、規章組織生產或不按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的不安全行為。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生事故后,事故項目部應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救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行車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危化品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影響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條安全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只有重傷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設備、財產損失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
2、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萬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如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并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揮部接到報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報告事故的簡要情況。項目部負責人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第六條指揮部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局有限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第七條安全事故報告規定
一、輕、重傷事故:
事故發生項目部,輕傷應在10日內,重傷5日內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
二、死亡事故
1、一般傷亡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應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10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2、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指揮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在5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領導。公司公司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1、發生死亡事故的,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盡快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分月報表和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各項目部在次月2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說明。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第十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開展事故調查,為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證。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
1、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正確把握"四不放過"的原則,從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中,汲取教訓,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隱患、預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條輕傷事故、重傷事故、一般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權限和處理決定,由各項目部明確規定調查權限和處理程序。但對于重傷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一般傷亡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般死亡事故,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指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項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在聽取指揮部安全部門的意見后,做出事故處理決定。指揮部并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
對于影響重大的一般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或直接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影響重大的,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局有限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委派安監部門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指揮部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事故處理意見等,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會做出事故處理的決定,經局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時,有權向事故有關項目部和個人了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在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要注重與當地安監部門的溝通和聯系,自覺接受當地安監部門和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在調查工作結束后10日內,項目部調查組應將調查報告報送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同意,調查工作結束。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后,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當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報告指揮部。
第十八條發生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事故責任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向指揮部就事故過程、原因、善后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和管理現狀的認識、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體事項"說清楚"。
第十九條"說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揮長主持,視情況在指揮部領導、安委會委員,安全、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范圍內,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條輕傷、重傷、一般傷亡事故(含一般設備、財產損失事故)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事先征求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做出決定后,指揮部抄報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設備、財產損失事故),事故項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外,應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意見,由指揮部做出對事故項目部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的決定。
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四
一、本電站保存的安全生產檔案(由安全生產負責人存檔),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門或個人查閱時,須經有關負責人同意,并僅限于室內閱覽。
二、凡因特殊需要,經批準同意借出的檔案,外借時間一般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繼續利用,須辦理續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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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專業15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后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盤、試卷)。
(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項目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六)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后,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復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征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匯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2、硬件: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置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項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項目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項目部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周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于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項目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匯報項目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設備、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匯報工地項目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并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匯報、不采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干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范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并給予處理,不得借故推托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復查時間及復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復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項目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臺帳。
1、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設備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工程師,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設備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項目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設備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從事新的建筑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后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材料科負責填寫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范圍如下: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設備、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設備的臺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臺帳;設備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臺帳和淘汰機械設備的臺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設備的臺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