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交易中的基本文書,它對商務合作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有著重要影響。如果您需要一份標準的合同協議模板,下面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幾個參考文件。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因家庭所事、生活習慣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導致矛盾升化,經司法所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不能無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說話傷害乙方自尊心。
二、乙方必須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亂打罵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乙方上班所得工資交給甲方保管,有家庭經濟往來支出雙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額大小。
四、乙方必須承擔家庭發展計劃,勇于承擔男人責任。
五、任何一方不遵守協議,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二
協議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戶籍: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戶籍: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女兒_______________由雙方共同撫養,女兒在_______________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資助。
三、夫妻共同財產處置如下:
3.現金:________________,現協商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協議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三
協議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
協議人:,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戶籍:。
協議人雙方于x年xx月xx日在x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愿離婚。
(二)女兒由雙方共同撫養,女兒在x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資助。
(三)夫妻共同財產處置如下:
1、第一房產位于,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第二房產,現協商歸男方所有;
2、汽車一輛,型號為,車牌號為:,現協商歸男方所有;
3、現金:,現協商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x年xx月xx日。
二、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途徑。
《民法典》第31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10條第1款:“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11條第1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12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13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3、無效婚姻。
《民法典》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12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民法典解釋(一)》。
第7條:“有權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第8條:“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三、分居滿兩年可以解除婚姻關系嗎。
1、分居兩年應當是連續滿兩年。
2、分居必須是因感情不和、感情破裂造成的分居,如果僅僅是工作等原因造成分居兩地,則不屬于該條款規定的“分居”。
3、主張“分居滿兩年”的一方需提供相應證據。實踐中許多當事人確屬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但因對方不承認,而自己又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從而導致自己的主張不被法院采納。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是離婚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即使未分居但具備其他法定條件的仍可以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與條件也很多,不僅僅只有分居滿2年一個條件。
5、我國實行婚姻登記制度,男女雙方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因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應經過辦理離婚登記或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序后才正式解除,因此分居時間再長雙方婚姻關系也不可能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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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自愿訂下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婚后財產(如家庭內部一切用具、用品等)均屬雙方共同擁有。婚前購買的資產或有一方姓名的資產均不屬雙方共同財產。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婚后家庭建設費用。
3、雙方婚后應相敬如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體貼、坦誠相對,且尊重和愛護對方父母及親人。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對方隱瞞任何相關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項(家庭內部有重大決策之行為由雙方協商而定)。
4、在婚后的日常生活中,雙方應共同承擔家務,各展所長為家庭作貢獻。
5、結婚滿一年后,如甲乙雙方相處不和,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則不能拒絕。
6、如雙方育有子女的,甲乙雙方每月應抽3天時間,共同在家陪子女或帶子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況的,需征得對方或孩子的同意)。
7、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對方親友,如有一方的家族親友有宴席或聚會,另一方必須參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應先征得對方同意,否則不能拒絕參加。
8、婚姻存續期間,除向家族親人公布兩人的婚姻關系外,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紹兩人的婚姻關系。
9、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應相互尊重對方的私隱權,不能隨意查看、撕毀、刪除對方的信件、手機信息及各類聊天信息等。
10、婚姻存續期間,甲方可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方式,乙方不能干預。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不能帶有曖昧關系的女朋友回家。
11、婚姻存續期間,乙方不得與對方以外的任何異性建立曖昧或戀愛或同居的關系。
12、婚姻存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在家庭內部使用顯形暴力(對方身體受到傷害)及隱形暴力(言語傷害、精神折磨)。
13、雙方如有一方違反上述任一款,違反次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上述過錯方被視為自動放棄共有財產分割權,且一次性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失費人民幣圓整(自簽訂之日起,每年增加元)。
14、離婚時如雙方育有子女,子女撫養權歸乙方,甲方則擁有正常的子女監護權。甲方及其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爭奪子女的撫養權,除乙方自愿放棄。
15、如雙方育有子女,在離婚后,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元以上直至子女周歲,另外如子女有學業,則每年另加金額為子女年學業所需的%的人民幣,并直至子女學業完成。
16、婚姻存續期不超年(含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贍養費(除子女扶養費)及甲方名下的財產。
17、婚姻存續期年至年離婚的,除雙方共同擁有的資產可分割外,甲方還需每月支付乙方贍養費元以上,直至乙方改嫁。
18、婚姻存續期年以上,離婚時乙方可以分得甲方一半財產。(例行此條款,不用例行第17條款)。
19、無論婚前或婚后,任何一方負有的債權、債務,均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不予承擔其債權、債務。
2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五
甲乙雙方經人介紹于_______________年結婚,婚后沒有補辦結婚手續。甲乙雙方婚后育有__________個子女: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婚后因種種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已分居多年。鑒于甲乙雙方已無在一起生活的可能,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解除婚姻關系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二、子女問題:_______________。
三、債務承擔與共同財產分割。
1、債務承擔:
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舉借的債務各自承擔,雙方認可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務。
2、共同財產及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有________________處房產,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___________處房產作如下分配:
四、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3、甲乙雙方確認上述內容是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反復協商的,是真實無誤的,甲乙雙方保證執行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愿結成婚姻關系,并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財產。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于房屋內財產均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內財產均為乙方所有。并以法律公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第二條費用。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的除外。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由于單方原因需采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另一方有義務協助孩子的一切撫養事項。(此事項依據《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撫養協議》執行。)如單方選擇領養方式,有關事宜應參照前款。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四)結婚期間費用,一些不可避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議分攤。
第三條債務。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系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并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繼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諾自愿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愿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關系受益,并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第五條行為。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干涉。婚后,雙方各自管理自己房門鑰匙,以避免無必要的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五)由乙方主觀原因或乙方無故主動提出造成離婚,乙方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不低于30%。同時享有一周至少一次的探望權利。
(六)非乙方主觀原因造成離婚,或由甲方無故提出離婚的,甲方需按需負責孩子撫養費用不少于85%。并享有至少一周一次的探望權利。
第六條補充條列。
(一)結婚的初衷,雙方任何時候都必須保密,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告知對方家長及讓對方家長知曉。如為某一方泄密而導致婚姻失敗不得不離婚的,該方應無條件賠償對方名譽損失50000元人民幣。如因單方的泄密導致對方家長精神大受打擊而導致身體狀況發生較大的不良影響的,泄密方負有一半的醫療責任。
(二)如平時過年過節雙方在對方家中做客或探親時所收受的紅包,因金額較少,不歸還對方屬合情合理。其中一方探望對方家長或親戚時的來回車費及住宿問題,應獨自承擔,而送給對方家人的禮物,原則上一兩百的由送禮方獨自承擔則可,但如超五百元以上的,則應由雙方分攤。而跟對方家長見面交代時,為照顧彼此面子,應說禮物是對方準備的,不能說是自己準備的。
(三)有關婚禮,原則上一切從簡。婚紗照及男方家里的訂婚酒席可免,蜜月旅游可免。但男方應按照女方當地的習俗交付一定金額的禮金給予女方/女方家長。具體數額,雙方協議解決。
(四)婚后居住問題,經協商:不可以無辜打攪對方生活。
(五)雙方老人的贍養,主要經濟責任歸各自處理,夫妻雙方均有責任以及義務在適當而必要的(日子)時期或者特別的節假日與對方一起探望對方的家人,尤其對方的父母。平均一年最少3次。雙方都應本著孝敬老人的思想盡力為對方以及父母做出應有的貢獻,如探望以及照顧。
(六)如婚后其中一方本人或其家人出現意外的疾病或事故需要對方的經濟上的支援的,對方應盡力所能及的經濟支援或物質支援以及必要且應該的慰問及安撫(如對方親屬生病住院時的探望)。此類別的問題為道德倫理上該盡的責任,而非義務。(因為雙方協議同意通過醫學方式共同擁有孩子。)。
(八)形式婚姻后,夫妻雙方應互尊互助,和諧平等地相處。
第七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著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形婚后孩子的生育撫養協議》約定應遵從該約定,無約定的條款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家庭所事、生活習慣等原因經常發生爭吵導致矛盾升化,經xx司法所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xx不能無中生有,故意挑起家庭矛盾,說話傷害乙方自尊心。
二、乙方必須戒酒,不能借故喝酒亂打罵甲方,挑起家庭矛盾。
三、乙方上班所得工資交給甲方保管,有家庭經濟往來支出雙方共同商量支出形式及金額大小。
四、乙方必須承擔家庭發展計劃,勇于承擔男人責任。
五、任何一方不遵守協議,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自愿結成婚姻關系,并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財產
(一)甲、乙所得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不得歸為共同所有。個人財產包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受贈財產、房屋、房屋增值部分及其他財產。
(二)位于房屋內財產均為甲方所有;位于房屋內財產均為乙方所有。
(三)除上述財產外,收益人、購買人為財產所有人。財產權屬難以確認的,以財產所有權證確認權利人,財產權證未具名的,如無其他證據證明,權證持有人為該財產所有權人。
(四)如基于甲(乙)方原因,雙方共同繼承或受贈第三人財產的,乙(甲)方須放棄權利主張,所得財產全部歸甲(乙)方所有。
第二條費用
(一)甲、乙分別承擔本人、本人親屬及其他與自身相關聯的費用,不得涉及另一方任何費用支出。
(二)甲、乙雙方未經協商單方生養或領養子女,由生養或領養方承擔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法律義務。
由于單方原因需采取與他人人工受精方式受孕的,所有費用及法律責任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子女生活、教育、醫療及其他費用,也由受孕行為人單獨承擔。
如單方選擇領養方式,有關事宜應參照前款。
(三)財產的修繕、維護由財產所有權人負責,有關費用及衍生費用由財產所有權人承擔。
第三條債務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甲或乙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二)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債權債務關系形成前,負債方應將上述債務約定告知債權人或第三人,債權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該約定為由要求甲乙共同償還,并致另一方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第四條繼承及受益
(一)甲、乙均承諾自愿放棄對另一方及其親屬財產或權益的繼承權,對另一方處置個人財產及權益行為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或第三人為其中一方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確定保險受益人,未約定受益人、受益人約定不明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糾紛的,應依照被保險人意愿確定受益人。甲或乙中可能的受益人應自動放棄受益,由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所有。
(三)甲或乙一方基于婚姻關系受益,并可能導致另一方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損失的,受益方應在受益財產數額以內予以合理補償。
第五條行為
(一)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生活彼此獨立、互不干涉。
(二)甲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無性婚姻,如甲(乙)單方違反規定,甲(乙)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甲(乙)方在婚姻期間如發生意外,乙(甲)方不承擔撫養義務。
(四)甲乙雙方應相互體諒,謹言慎行,避免給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和傷害。
第六條補充事項
第七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及爭議,應充分協商,本著責、權、利一致原則,公平合理解決。
(二)甲或乙一方未履行協議或履行協議不當,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或乙一方原因導致協議無效或無法履行,致另一方財產損失或嚴重名譽損害的,過錯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協議效力影響)
(四)本協議另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即按協議履行。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九
1.協議雙方通過簽署本協議以規范婚姻家庭咨詢的過程,保證婚姻家庭咨詢的有效進行。
2.協議雙方議定,咨詢費用的收取是以咨詢時間計算的。
3.咨詢時間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計算,咨詢地點網絡與當面雙方約定。每次咨詢____分鐘,每周咨詢___次。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來訪者咨詢預付款______元,可以咨詢____次。如果中途來訪者提出退出咨詢,那么已經發生的咨詢每次按每次_____元收費,剩余費用可以退回。特殊情況下的費用,由協議雙方協商。
5.來訪者須在每次咨詢或咨詢后,預約下次咨詢(治療)時間并預付咨詢費。來訪者請準時在預約時間到達咨詢室接受咨詢或治療。
6.來訪者如果要改變或取消已經預約好的咨詢時間,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否則該次咨詢時間將按標準收費。
7.來訪者如果在未取消預約時間的情況下遲到,咨詢師可以不相應延長咨詢時間,該次咨詢仍按標準收費。費用按預先約定的時間起計算。咨詢師如果要改變或取消已經預約好的咨詢時間,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來訪者,否則免收來訪者一次咨詢費用。
8.在咨詢途中來訪者和咨詢師,其中任何一方認為咨詢可以停止,就可以終止咨詢協議。剩余費用按第4條規定退回。
來訪者簽字:婚姻家庭咨詢師簽字:
______年__月__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為兌現承諾,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自愿訂立以下協議:
一、因男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有過出軌行為,該行為給女方帶來了巨大傷害,故男方做出如下保證: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刪除第三者的所有聯系方式,斷絕與第三者的所有往來;。
2、不得有任何贈與第三者錢財和物品的行為;。
3、不得再有任何出軌行為。
二、雙方自婚姻關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續期間,應當互相遵守忠實義務,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為之一,視為對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違反。
1、與異性的偶然的性行為。
2、與異性的長期通奸、同居行為。
3、出現非雙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緣關系子女。
4、非經雙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單獨一人出遠門。
三、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為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1、一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例如接吻、擁抱等。
2、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3、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系,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4、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5、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視頻信息往來,經另一方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四、夫妻雙方必須忠誠對待對方,不得欺騙對方感情。男方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不亂發脾氣。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虐待等有損對方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的行為。
五、簽訂本協議目的是為了挽救瀕臨破碎的家庭,讓夫妻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給子女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六、若男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致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男方應同時承擔以下不利后果:
1、男方名下的所有個人財產中的_____的份額歸_____方所有;婚后男方享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的_____財產份額歸_____方所有。
2、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生育的婚生子女,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于女方。
3、男方若有違背上述忠誠協議的行為,女方有權要求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4、本協議簽訂之后新增財產仍按照本協議處分原則,新增財產中______%的財產份額歸女方所有。
七、若女方違背本協議約定致使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男方有權要求女方向男方一次性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八、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冷靜而理性,并一致確認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
九、如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捺印):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一
協議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女方),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男方),男,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于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登記結婚。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雙方一致確定并認可夫妻分居從雙方實際分居日到20________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于;
女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三、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三子女由女方承擔撫養費用。
六、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撘蚋星椴緩頭志勇兩年??民事證據,對方對此無異議。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二
協議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協議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現雙方就自愿進行婚姻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約束雙方行為。
一、當事人結婚后,趙某父母已經承諾購置一套房屋并已經談妥購置一套房屋,父母為其付首付15萬,由于趙某夫婦暫無收入來源,趙某父母先行付得第一年分期付款。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二、一方因家庭暴力及與她人同居等,其財產歸另一方所有;無論何種原因分開,孩子歸女方撫養,男方需支付撫養費。
三、男方必須擁有責任心,養妻養女的責任。女方應體諒支持。雙方生活應協商。
附注:房屋需在協議簽訂后20天交下訂金,經夫妻雙方證實。協議一切費用由趙某父母承擔。如趙某父母不履行其義務,應賠償女方損失3萬元。
同意人:雙方父母。
公證人:政府機關。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三
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女兒名。現兩人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如初的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此份離婚協議解除事實婚姻內容如下:
1、男女雙方自愿解除事實婚姻(離婚)。
2、子女撫養,撫養費與探望權:
女兒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由雙方共同分擔(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女方每年每月初日前將撫養費_________元,男方每月支付_________元。
在不影響孩子的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以隨時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月次探望孩子,同時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每月次探望孩子,同時提前通知男方,時間不少于一天。
3、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與方法。
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的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一切違約金用于撫養孩子的額外費用。雙方都將此費用行進行公開。如果任何一方對此協議不再履行,視不履行一方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且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對其訴訟。
三、其他
1、協議自當日簽定后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的地方,由雙方協商后共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
男方見證人:___________女方見證人:___________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關于婚前財產的約定。
(略)。
二、關于婚后財產的約定。
(略)。
三、債務。
(略)。
四、日常開支。
(略)。
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后屬于各方的財產。
3.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女方婚前財產清單。
一、不動產:
(略)。
二、投資其池公司的股權。
(略)。
三、基金。
(略)。
四、股票。
(略)。
五、期貨。
六、存款: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五
男方:
女方:
本著雙方有一個共同美好的婚姻生活、工作事業、溫馨家庭,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議如下:
1.雙方平等、相互體諒、相互寬容,相親相愛,尊重對方,關心對方,扶持對方,友愛對方。不得壓迫對方不愿意干的事,不得說對方不愿意聽的話,嚴禁打罵對方。
2.雙方應該承擔自己相應角色的責任,丈夫有義務承擔家里的重力活,主動承擔家里經濟來源。對孩子要撫養、教育的責任,力求把1~2年內把家里經濟搞上去,達到小康水平,并做好(養家糊口,顧家教子)。妻子有義務承擔家里的一些衣物、被服的購置、清洗,縫補的活,輔助丈夫搞好家里經濟,對孩子有著照顧、教育孩子責任。
3.夫妻雙方應該互敬互愛、相互攙扶、相互體諒等,嚴禁家暴。
5.經濟管理條例,建立家庭經濟公用賬號,密碼、總金額相互透明,家里開銷、收入必須明確并做記錄以備需要時查看。
6.嚴禁在外賭博,并作出違法亂紀的事,尤其是傷害對方感情的事來。
7.雙方應該支持對方的事業,但有條件(必須是在對方認可、家里經濟允許投資,不會給家庭經濟帶來壓力)的情況,如能滿足以上條件對方應該義不容辭支持對方的工作。
8.雙方有義務承擔家里的家務事,有以下幾種情況:(1)雙方有一方不在家在外面工作的。(2)雙方有一方生病了的。(3)雙方有一方因公務在身。(4)其他重要的事。家務活由另一方承擔。
9.雙方應該孝敬對方父母,對雙方父母平等相待,對對方父母應該尊敬,如有發現對方父母有不對的地方應該用一顆寬容的心、和氣講解,并告知對方的不妥之處,如老人不聽,必須和對方商談解決方法或由對方去和老人說明情況。不得對老人又是罵,又是打,否則事情會越弄越糟。
10.以上未盡事宜經雙方商量解決,依據婚姻法及民事法解決,若是解決不了的可上告到雙方常住戶口在地法庭上裁決。將承擔相應法律中規定的應有的責任!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上協議須本著平等、坦誠、率真、自愿來簽署后已經生效后將嚴格執行!本協議須與領取結婚證后并且經雙方簽字后開始生效,否則無效!
男方:
女方:
2011年月日。
婚姻協議書有效范文(16篇)篇十六
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協議只要是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約定財產制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
約定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結婚后,約定的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財產的權屬關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就財產關系所作的書面約定及無爭議的口頭約定,除規避法律的外,均為有效約定,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一方有不忠行為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床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即關于婚姻關系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于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只要雙方自愿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后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為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