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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一
申請人:
被申請人:
醫院,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姓名:
職務。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申請人之子______(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____月____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____月____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____月____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申請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二
申請人:劉________,男,56歲,工人,現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街______號。系死者劉的父親。
死者:劉________,女,22歲,工人,生前住址同申請人。
被申請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區衛生院。
法定代表人:孫_______,院長。
請求事項:請______市衛生局醫療事務技術鑒定委員會為死者劉______的死亡原因和______市______區衛生院的搶救情況作出鑒定結論。
事實和理由:我女兒劉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2時許服毒自殺,被家人發現時,雖然神志不清,但呼吸、心跳都正常。我們立即用車把劉_______送到附近的______區衛生院去緊急搶救。劉_______被送到衛生院以后,該院搶救室鎖門,醫護人員不知去向。經過四處打聽才知道,搶救室的張大夫回家給孩子喂奶,護士宋_______去商店了。約半小時后,張大夫和宋護士被找到搶救室,這才開始洗腸等搶救活動。雖然經過半小時的搶救,終因錯過了搶救的良好時機,劉______死在衛生院。我們要求區衛生院對此有個正確說法和妥善處理。該院的結論是:劉_______服毒劑量大,即使及時搶救也不會有效果。該院的結論是:劉________的死亡屬正常死亡,不屬醫療事故。為此,醫患雙方發生了爭執。
我們認為,醫療事故分技術事故和責任事故兩種。衛生院的搶救室在正常工作時間鎖門,醫護人員離崗,是不是沒有盡到責任?既然認為劉_______沒有搶救價值,衛生院為什么在耽誤了半小時搶救時間之后還進行了半小時的搶救?對一個沒有搶救價值的患者還要搶救,難道衛生院就想借機騙我們這筆搶救費嗎?我們向________市衛生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請對患者劉______的搶救經過作出鑒定結論。
此致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三
申請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申請人:
法定代理人: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四
申請人:
住址:
申請事項。
請求對南川區人民醫院與徐紅梅醫療糾紛中的醫療過錯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13日,重慶市醫學會受南川區人民法院委托,對“徐紅梅醫療事故爭議”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并作出重慶醫鑒《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鑒定書不足以成為本案的判案依據。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在一審中主張的最根本的法律關系是“過錯賠償”,這應該是法院委托鑒定的重點,而不是“徐紅梅醫療事故爭議”委托鑒定。申請人在一審訴訟中,主要是追究南川區人民醫院的醫療過錯,而一審法院直接以“徐紅梅醫療事故爭議”為由委托重慶市醫學會進行鑒定,顯然有誤導當事人的意思,是欺負申請人不懂法律、不懂醫療訴訟程序的惡劣行徑,是司法不公正的表現。
二、重慶醫鑒[201x]022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在鑒定意見中表述的醫方過失行為與鑒定結論自相矛盾,其過錯與死亡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的表達嚴重不符合客觀邏輯。
羊水栓塞的死因是否可以掩蓋醫療機構的一切過錯責任?徐紅梅發生羊水栓塞死亡后果與整個手術診療過程究竟有沒有關系?是否徐紅梅此次手術必然會發生羊水栓塞?申請人認為:徐紅梅作為39歲高齡產婦,有前二次剖宮史,目前是實施第三次剖宮術,本來發生各類產科并發癥的機率就較大,而醫方在主觀意識上并沒有將徐紅梅列入高危產婦,也沒有配備足夠應對高危產婦的技術力量來實施本次手術,甚至連最常規的術前多項必要的檢查也是延用十天前的產檢結果,正所謂“意識決定成敗”——醫方的主觀輕率意識是造成徐紅梅發生羊水栓塞死亡的主觀因素,應當承擔主要或完全責任。任誰都可以看出,重慶醫學會下達的“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方承擔輕微責任”的鑒定結論與醫方存在的過失之間是不符合邏輯的,我們有理由認為:醫學會是站在醫療機構的立場上給予的結論,是一種對醫療機構過失的保護行為,因此需要重新對醫方過錯責任程度進行司法鑒定。
三、重慶醫鑒《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鑒定有遺漏。在鑒定現場,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論用口述還是書面提出,均應成為專家鑒定的參考,患方當時曾口頭提出醫方在手術前未對徐紅梅做血常規、尿常規、b超、心電圖等一系列的術前常規檢查,而是采用十天前徐紅梅在該院檢查的結果作為手術依據(詳見病歷),這符合診療法規嗎?但在《鑒定書》中,專家只字未提。——這些常規檢查延用十天前的結果是否符合診療規范?如果不符合診療規范,是否屬于術前準備不充分的過失范疇?這需要在過錯責任鑒定中進一步鑒定。另外,醫方在手術過程中,在對病人實施所謂的搶救過程中,讓病人家屬簽署了兩份病危通知書,這是怎么回事?合符診療規范嗎?如果不符合規范,是否涉嫌病歷造假?這些疑問也需要在司法鑒定中予以鑒定。
四、通過對羊水栓塞病理的研究而得出的幾點推斷。
大家都知道羊水栓塞是羊水進入母體循環引發的產科并發癥,但羊水在一般情況下是很難進入母體循環的,除非達到下列條件:
1、損傷:產程中,宮頸擴張過程過速或某些手術操作損傷宮頸內靜脈或剝離胎膜時蛻膜血竇破裂。
2、過高的`宮內壓:不恰當或不正確地使用縮宮素以致宮縮過強。另外在第2產程中強力壓迫子宮以迫使胎兒娩出,這些都是人為地導致afe的重要因素;而雙胎、巨大兒、羊水過多則系病理性因素的宮腔內壓過高而使羊水經破裂的胎膜從開放的血竇進入母體血循環。
3、某些病理性妊娠因素:胎盤早期剝離、前置胎盤、胎盤邊緣血竇破裂,羊水可經破裂的羊膜及已開放的血竇進入母血循環。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僅以重慶醫鑒《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作為唯一依據來判決本案,讓醫方在徐紅梅的死亡后果中只承擔輕微責任,于法理不通,于情理更是不通。今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請求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鑒定,請予批準。
此致
委托人:
20xx年6月7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五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x月x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x日x時x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x時x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x時x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
1、早產極低體重兒,
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x時x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x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x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xx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嬰兒到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六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____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1、早產極低體重兒,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七
申請人: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__醫院
申請事項:
一、請求對____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是否錯誤進行鑒定。
二、請求對申請人繼續治療所需費用進行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之妻因突發失語、左側肢體功能障礙4小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處,入院診斷為:1.腦出血;2.高血壓病3級極高危組;3.腦梗死恢復期;4.顱內動脈瘤。
診療經過:經過26天住院治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院,出院診斷情況:患者失語較前有所好轉,右側肢體偏癱。事實,申請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醫院所述,實際情況更加嚴重,目前完全失語,肢體不但偏癱,且逐漸萎縮,接近植物人狀態,讓申請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潰狀態。經咨詢醫療專家,申請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請人的`診療過錯造成,原因是醫師行微創引流術,部位偏離,誤傷神經。為此,特申請依法鑒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八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____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1、早產極低體重兒,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九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由于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對相關文書的寫作不了解。患者在醫療事故出現后,想要及時獲得相關賠償,必不可少的是醫療事故鑒定。在醫療事故鑒定中,怎么寫鑒定申請書?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女,現年_______________歲,漢族,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一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由于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對相關文書的寫作不了解。患者在醫療事故出現后,想要及時獲得相關賠償,必不可少的是醫療事故鑒定。在醫療事故鑒定中,怎么寫鑒定申請書?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二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醫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院長。
申請事項:
1、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事故司法鑒定。
2、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過錯行為與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關系進行鑒定。
3、_____________醫院對_____________患者的診療過錯行為與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關系,對其參與度進行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_____________醫院醫療損害賠償一案,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為查明事實,明確責任,現申請人依法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_____________醫院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請法院依法核準。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三
x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原告訴被告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糾紛一案,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嚴重的傷害,肯請人民法院對傷情級別進行鑒定,從而確定原告的傷情級別。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四
被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xx月xx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xx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
1、早產極低體重兒。
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
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五
根據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和北京市《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特制定北京市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一、申請:
病員或家屬對醫療單位的醫療提出質詢或鑒定申請后,該醫療單位的醫療委員會部門應認真調查核實,組織本單位內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及有關專家予以鑒定并將鑒定結論以書面形式送交病員或家屬。
醫療單位對每一起醫療事故或事件病員方的接待須由專人負責。
鑒定結論應在病員或家屬正式向醫療單位提出質詢或鑒定申請書面材料的一個月內作出(進行尸檢者,自尸檢報告作出后計算)。
醫務人員應邀、聘在外單位工作期間所發生的醫療事件,由邀請單位承擔責任。但對定為醫療事故的責任者由原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理。
對于病員死亡的醫療事件應按有關尸體解剖檢驗規定動員家屬進行尸體解剖以明確診斷。醫院應在家屬提出質詢時,明確說明進行尸體解剖檢驗的.必要性,并將家屬意見以書面形式記錄在案。
雙方當事人在對醫療事故或事件處理有爭議時均可持醫療單位書面鑒定結論向該醫療單位所在地區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提出書面鑒定申請,填寫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并同時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雙方當事人對醫療事件已協議解決,若提出鑒定申請,則須先履行廢止該協議的有關手續,再予以鑒定。
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在接到書面鑒定申請后,根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受理,并在十五日之內予以正式答復。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做出后,送交雙方當事人,同時將參加該鑒定會專家名單及鑒定結論報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備案。
雙方當事人若對區(縣)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均可在接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書面申請市級鑒定(以寄送出時間為準),填寫申請表,并按規定繳納鑒定費。
二、病歷的處理原則:
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應指派醫療質量管理部門專人妥善保管有關醫療事故或事件的各種原始資料,并予封存。
臨床科室因鑒定需要摘抄病歷時,應得到病歷封存部門同意后方可就地摘抄。原始病歷允許對因搶救工作緊張未能及時記錄的內容在24小時內實事求是地補記。
在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時,醫療單位應負責提供原始病歷和必要的醫學資料復印件。
醫療單位所在區、縣、市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調閱原始病歷;法院、檢-察-院在受理雙方當事人訴訟后需要查閱原始病歷時,持正式介紹信并履行調閱手續,方可調閱(借閱單上應標清份數、頁數),其他人員不得查閱。但允許患者或家屬在醫院或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陪同下復印病歷并將復印病歷封存,存放在醫院醫療行政管理部門,于醫療事故鑒定會上由專家啟封。復印病歷所需費用由提出復印者支付。
在法院、檢-察-院受理當事人起訴后,經司-法-部門同意,當事人委托的律師須持委托書、律師證,在履行手續手后可就地查閱。
任何人不得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各種原始資料,經發現有以上行為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應承擔法律責任并在經濟上按對應等級醫療事故補償金額進行罰款處理及通報批評。
由于病員及家屬搶奪、毀損病案及有關原始資料者,將不予進行各級醫療事故鑒定。
三、鑒定會的組織:
北京市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是經市政府聘請的北京地區醫學界知名的、具有權威性的醫學專家。各區(縣)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由本區(縣)政府聘請。
根據鑒定需要還可以特別邀請在某一學科具有專長和權威性的專家出席鑒定會,他們與鑒定委員會成員具有同等權利。
鑒定委員的邀請必須本著當事人回避原則,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及參加過該病員診治、檢查、會診的人員及病員親友均不得做為鑒定專家參加鑒定會。
根據被鑒定事件的情況,由行政秘書指定有關學科專家5~9人參加鑒定會。
凡參加區(縣)級醫療事故鑒定會的鑒定委員會不得參加同一病例的市級醫療事故鑒定。但市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要求區(縣)級鑒定委員會的秘書到會介紹區縣級鑒定會的情況。
受法院、檢-察-院委托的鑒定,法院或檢-察-院可派1~2人參加鑒定會聽取陳述并可向專家詢問有關醫療技術方面的問題,但一般不參加專家討論。
四、鑒定程序:
醫療事故鑒定會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為陳述、詢問階段。雙方當事人同時到會,由雙方當事人向專家陳述并回答專家提出的有關問題。陳述、詢問結束后,雙方當事人退出會場,此階段由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行政秘書主持。
第二階段:由專業組組長主持,組織專家進行討論階段。專家們應本著公正、科學、嚴謹、負責的態度對醫療事故或事件予以技術鑒定,并做出結論。
鑒定書由專業組專業秘書擬稿后經鑒定委員會專業組組長及或正副主委審閱后簽發。
鑒定書應在召開鑒定會之日起一個月內一式三份送達雙方當事人及醫療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情況應向當事人說明后可適當延長。
由法院、檢-察-院委托的鑒定書一式三份送交法院、檢-察-院。
市級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對市級鑒定結論在未發現新有、有力證據情況下原則上對同一醫院事故或事件不予以重新鑒定。
五、鑒定書:
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以書面形式發出,內容應包括: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六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七
委托:醫鑒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托: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的委托。受理: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組成鑒定組: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原則上至少為3人以上的單數,主要學科的專家不少于專家鑒定組成員的1/2。組織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出席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得超過3人。專家組進行討論,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并制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再次鑒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盛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發生醫療糾紛后,經行政調解行調解未能解決者,醫患雙方都有權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者向當地醫療事故技術簽定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寫明事情發生的經過及時間、地點,提出申請鑒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請鑒定方應向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交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費。收費標準(根據粵價函[]385號)為:縣(區)級鑒定每例600元,地方級鑒定每例1200元,省級鑒定每例1800元。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聽證、取證。發生病員死亡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因或雙方對死因有爭議者,應請法醫進行尸體解剖,費用由申請鑒定方負責。
四、召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議。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成員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由相關專業技術專家及法醫組成。
五、從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日起30日內,受理機構將鑒定意見書送達當事雙方,對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所作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鑒定意見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復議,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登記須知。
一、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必須提交下列證件方可進行登記。
1、設置申請書;。
2、設置可行性報告;。
3、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二、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1、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人與單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4、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5、已被吊銷執業證的醫務人員;。
6、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四、凡個人設置診所的必須具備上述有關規定和下列條件。
1、當地常住戶口、醫務人員經醫師執業考試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2、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五、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2、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八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與患者關系: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申請時間:_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實:________________。
請求理由:________________。
具體請求: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衛生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表(熱門19篇)篇十九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街道。
訴訟請求。
1、判決賠償原告各項損失___________萬元(具體數額見附表)。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告騎電動車時不慎摔傷,導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當地醫院進行肱骨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術后傷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中心衛生院進行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術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動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動均正常。
被告在對原告進行右肱骨內固定物取出術時,由于操作不當,造成原告橈神經斷裂。原告在被告處出院時,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處麻木非常明顯,握拳尚可,肌力較對側偏弱,手指外展不靈活,拇指翹起困難,手腕抬起困難,經會診確定為橈神經損傷。經被告與原告方協商,要求原告轉院治療,后來原告同意轉院,轉至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零五醫院治療。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零五醫院診斷為“右上臂術后橈神經斷裂”。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中心衛生院的診療行為直接造成原告組織器官損傷及右手功能障礙。
原告認為被告的診療行為嚴重的違反診療常規,同時存在手術操作上的不當,損害了原告的身體健康,且給原告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認為,被告的診療行為嚴重的違反診療常規,損害了原告身體健康,且給原告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20條、第121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訴請貴院依法秉公裁決,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