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商業道德,并建立健全的內部監管機制。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們思考,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公司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的公司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一
一、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辦理開戶等手續。
二、話費標準及報銷原則: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三、審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因工作原因,當月話費報銷、補貼標準超出報銷額度的,憑通信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綜合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四、注意事項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一、日常管理
公司辦公電話的安裝、調試、維護由公司綜合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
二、申請程序
(一)、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原則是一部門一部電話。
(二)、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配備,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執行總經理批準,由綜合行政部向電信運營商申請安裝或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公司進行調配。
三、使用管理
(一)部門電話通訊費將計入部門費用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
(二)員工應充分利用電子郵件網絡及長途電話ip 網絡,控制長途電話費用。
(三)使用固定電話時應注意文明禮貌、長話短說、簡明扼要,盡量壓低音量,接聽電話應統一用語“您好xxxx公司”。
(四)嚴格限制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電話,綜合行政部每月將審核部門長途電話費用,凡是因私長話費用將向帳戶使用人收回并視情節嚴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話費標準
各部門每月辦公電話費用定額管理,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性質由綜合行政部擬訂標準報總經理批準確定,各部門辦公電話核定費用,若超出核定費用,則按超出部分的30%,由負責人負責,在其工資中扣出。總經理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二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三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四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因工作原因,當月話費報銷、補貼標準超出報銷額度的`,憑通信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綜合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五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21年2月28日起執行。
文檔為doc格式。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六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配備的手機及手機sim卡適用于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員。
二、手機及手機sim卡申領手續
需要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需要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備手機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準備手機及手機號碼,手機號尾數為1177。申領人領用手機及手機sim卡時需要填寫《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名確認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留底,離職時需按單交接歸還。
三、手機話費管理規則
配備公司電話的業務員,手機套餐可自行選擇,每月隨工資發放話費50元/月作為報銷,超額的費用自付。
1、所有業務員對外開展業務,名片及手機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機號碼,手機及手機sim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號碼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
2、 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sim卡退還手續。人事行政部應當面與離職人員核對并在《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字確認,若手機出現否有損壞及欠費等情況需要照價賠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1. 目的
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對客服務質量和維護我店紀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的管理規定,以加強員工在崗期間的紀律性。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大酒店全體員工。
3. 職責
3.1 ***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推行,并對本制度推行的質量和效果負責。
3.2 ***大酒店各部門負責配合本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4. 定義
針對員工當班期間私人手機使用制定出相應的`規范及措施,以確保員工當班紀律管理規范有序。
5. 內容
5.1 員工私人手機使用規定:
5.1.1 凡我店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在工作對客時間原則上不得隨身攜帶私人手機(工作手機除外)進入工作崗位,禁止上班對客期間開動手機或者撥打、接聽電話。
5.1.2 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個人手機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門辦公室統一上鎖存放,非當班時間可隨時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領取。對客員工(主管級以下)的外來私人電話,如有緊急情況,可轉酒店總機或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留言或通傳。
5.1.3員工(主管級以下)當班期間若確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電話,須向部門主管級(含)以上人員請示,主管級或以上人員向直屬上司請示,所有人員經請示同意后到指定區域接打,嚴禁在對客區或接待客人期間接撥私人電話,且接撥私人緊急電話原則上不能超過5分鐘。
5.1.4酒店全體員工禁止上班期間撥打、接聽私人電話!若發現員工上班期間用手機接聽私人電話、聊天、玩游戲、看小說、看電影等,我店將嚴肅處理,第一次發現的,將作口頭警告處理,第二次發現的,將作書面警告處理,如此類推,情節嚴重者,可導致被開除處理。
5.2 員工私人手機管理、監督要求:
5.2.1 人力資源部上班期間會隨時檢查員工手機狀態情況,要求各部門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加大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上班期間員工玩手機的現象。我店也將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對違反規定人員,將嚴格按制度處理。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七
一、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辦理開戶等手續。
二、話費標準及報銷原則: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三、審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 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一、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辦理開戶等手續。
二、話費標準及報銷原則: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三、審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 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因工作原因,當月話費報銷、補貼標準超出報銷額度的,憑通信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綜合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四、注意事項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一、日常管理
公司辦公電話的.安裝、調試、維護由公司綜合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
二、申請程序
(一)、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原則是一部門一部電話。
(二)、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配備,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執行總經理批準,由綜合行政部向電信運營商申請安裝或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公司進行調配。
三、使用管理
(一)部門電話通訊費將計入部門費用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
(二)員工應充分利用電子郵件網絡及長途電話ip 網絡,控制長途電話費用。
(三)使用固定電話時應注意文明禮貌、長話短說、簡明扼要,盡量壓低音量,接聽電話應統一用語“您好****公司”。
(四)嚴格限制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電話,綜合行政部每月將審核部門長途電話費用,凡是因私長話費用將向帳戶使用人收回并視情節嚴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話費標準
各部門每月辦公電話費用定額管理,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性質由綜合行政部擬訂標準報總經理批準確定,各部門辦公電話核定費用,若超出核定費用,則按超出部分的30%,由負責人負責,在其工資中扣出。 總經理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四、注意事項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八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九
(一)配備的手機和號碼所有權為公司所有,使用者僅具有使用權。
(二)使用者應保證手機每天(包括假日)早七點至晚十一點保持暢通。
(三)手機沒電應及時充電,外出應攜帶充電器,不需要攜帶充電器的情況下,應 提前充足電量,事先做好準備。
(四)手機欠費應及時充值,手機報銷費用按照對應單據給與報銷。
(五)使用者應保證手機和號碼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電話。門店有權查閱通訊記錄。
(六)手機和號碼使用期間,因使用者的原因丟失或損壞的,手機卡,維修或補卡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七)使用者對外使用手機和號碼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應時刻注意禮貌用語,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
二、通訊錄
使用者存儲聯系人時,要求必須存儲在卡里卡面內存不足時可充正在手機上客服經理負責不定期監督檢查通訊錄的錄入情況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將存入的客戶信息,在電腦上做統一備份更新一次。
三、費用報銷
使用者每月手機報銷費用為30元。報銷費用的提升,需使用者書面提出申請,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據,由客服經理審核后報店長決定。
四、樂捐標準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電、未充值等)導致手機不暢通,遭到了客戶、領導、以及其他與公事有關人員向店內投訴或反映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經理每月10號25號調取通訊記錄,發現使用者嚴重違反本辦法,撥打私人電話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經理每月15號30號查詢手機通訊錄,發現使用者未存儲客戶信息,或未更新電腦資料,應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時補充完畢,并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條)。
一、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二、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三、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一) 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二) 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三) 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四) 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并將手機電池取出。
五、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嚴禁帶入手機。
七、涉密單位的領導和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八、屬下列場所之一的',必須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一) 各種涉密會議場所;
(二) 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卷復制場所;
(三) 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題命題場所;
(四)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非涉密場所嚴禁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九、涉密單位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宣傳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術標準的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五)負責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及時報告手機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和組織查處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開展對手機及干擾設備使用與管理情況的保密監督檢查;
(三)協助部門大型涉密會議及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查處手機泄密事件。
十一、對防止或制止手機泄密有功的人員,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對在手機保密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保密工作部門應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
十二、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造成泄密的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給予刑事處罰。
十三、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十四、使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國家秘密信息不適用本制度。
重大活動和涉外保密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涉密活動、會議的保密管理和監督,加強涉外技術交流和合作、宣傳報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動、涉外、技術交流和宣傳報道的所有部門。
一、涉密活動、會議主辦部門負責落實保密管理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及時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保密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二、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外事保密管理規定和組織宣傳報道保密管理規定;各科室、單位負責在業務管轄范圍內組織實施技術交流保密管理規定。
三、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局主辦的涉密會議原則上在局內進行。特殊情況需外出進行的要報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批準,但必須選擇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場所。不得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
(二)涉密會議主辦部門應明確會議保密要求,落實責任人,并填寫《涉密會議記錄表》,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召開涉密會議禁止使用無線話筒。涉及機密級、秘密級需要錄音的,須報局保密辦公室審查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四)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要履行簽字手續,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退;與會代表需要帶走的,要通過機要途徑寄送,不得由會議代表隨身攜帶;因特殊情況確需會議代表隨身攜帶的,須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五)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文件、資料進行清查,檢查有無遺失文件、資料等。
(六)會議內容要按規定范圍傳達,不得任意擴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經批準不得公開宣傳報道。會議講話未經本人同意、審核,不得隨便整理散發。
(七)嚴格控制與會人員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制定會議保密紀律。會場服務人員須經過嚴格審查。
四、凡涉及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的重大活動,包括試驗、會議、對外合作等,局保密領導小組要制定專項保密工作方案,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保密工作,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活動中要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并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外賓或外商來訪,接待單位應事先填寫外賓來訪登記表,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備案,并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接待。嚴禁先接待后報批或者未經批準擅自接待的事件發生。違反規定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領導的責任。
(三)接待外賓或與外商談判事先統一口徑,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向外賓介紹情況,安排外賓參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開放范圍。
(四)外賓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拍照和錄像,確因工作需要對合作產品進行拍照、錄像的,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審批。拍照或錄像應在保密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不得直接或作為背景拍錄非對外開放部位和產品。
(五)在涉外活動中,不得將秘密文件、資料、筆記本等密品帶入公共場所。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六)對外提供資料要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實際出發,權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做到既能維護國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順利進行。
批,明確不屬于國家秘密的資料方可對外提供,未經審查,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攜帶。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術交流、合作和談判等活動中須對有關人員開展保密教育,明確保密范圍事項。承擔對外合作項目,中方與外方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嚴格執行保密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涉密會議紀錄表》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賓來訪登記表》審批件復印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保存期5年。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3、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4、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集會等)期間,必須關閉手表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表手機。手表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5、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6、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7、對于收繳手機時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岀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8、用手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一
為保護學生視力,減少手機對學習的影響,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近日,普陀小學出臺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為學生帶手機立新規。
一是手機保存有落實。開學初,學校對學生攜帶手機或電話手表的原因、數量及手機功能等情況進行了摸查了解,出臺了《普陀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試行)》。召開了校級家委會會議,并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推送信息,告知家長學校對學生手機管理的規定,要求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放置班級手機袋統一管理,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
二是通話需求有保障。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規定,原則上學生一律不得將手機、電話手表等移動通訊工具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經過家長同意、書面申請、學校審批后可以帶進校園。為方便學生急需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學校開通了“校園一卡通”通話設備,允許學生借老師電話等方式,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系。
三是正確使用有引導。學校呼吁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心理輔導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不斷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要求教師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四是家長垂范有榜樣。學校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注意自己手機的使用度,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鼓勵孩子多參加運動,多與身邊的家人朋友溝通交流,用高質量的親子陪伴把孩子從手機中“解放”出來。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二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2.2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開具公司證明到縣公安局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縣公安局備案。
2.3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新印章要做好登記,并統一在綜合辦公室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特殊緊急情況可在移動辦公群先審批同意后補簽。
4.1.1公章由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總經理長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4.2.1合同章由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4.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3.2法人變更或離職時,在工商部門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手續情況下,變更或離職法人應當允許公司在其變更或離職后的合理時間內繼續持有和使用該印章,但不再承擔變更或離職后的公司經營責任和法律責任,法人變更或離職后應將法人私章授權委托給公司相關人員保管,并填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變更手續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4.4財務專用章:
4.4.1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4.5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4.5.1職能部門章由本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指定專人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5.1負責印章的保管。
5.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5.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6.1.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總經理簽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則將總經理未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6.1.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6.1.4財務章、發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6.1.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相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1.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1.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6.2.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2.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和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6.2.7公司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2.8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使用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定登報申明。
7.2印章停用時須經股東會決議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7.3印章的更換。
7.3.1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按批示處理,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8.1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隱瞞、拒絕登記者,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8.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8.3印章管理員因使用公章不當而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和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一經發現應與印章管理員承擔同等的責任。
9、附則。
9.1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起草、總經理批準后從20__年10月31日起實施。
9.2本制度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企業、公司。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三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 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 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車輛。公司車輛用于公司業務、財務、行政部門人員外出辦事時使用。
1. 職責
(1) 公司行政部門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車輛駕駛員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貴陽市及安順地區路況。如因駕駛員駕駛證問題造成的不必要損失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 公司所有車輛的鑰匙原則上應由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出車時,駕駛員應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駕駛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門負責人,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簽字,表明車輛已返回。如違反規定私自出車,或未簽字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4)駕駛員在離開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行政部門經理批準。
(5) 公司車輛需出車,由行政部主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 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6)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 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需提前到行政部門做出車輛使用申請,填寫 《車輛使用登記表》 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根據情況具體安排車輛。
(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車輛使用登記表》 ,將每次外出的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公里數等記入并由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后,通知車輛駕駛員準備出車。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3)車輛駕駛員每次出車前需到公司車隊辦公室做好登記,并填寫好《車輛使用登記表》。漏登記的,罰款20元/次。
(4) 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出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的時間安排出車。
(5) 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如未獲得批準遲到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無照駕駛、駕車外出、駕駛員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等情況下,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由駕駛員承擔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3.車輛管理:
(1) 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定期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發現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如發現問題,一條罰款20元/次。
(2) 駕駛員如需要車輛維修保養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 ,注明行駛里程等具體內容,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送修,保養打臘等應事先向行政部申請,經審批后方可進行。
(3) 公務車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門登記 《加油卡使用登記》 領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畢后,油卡需及時歸還行政部。行政部門負責加油卡加油情況的查詢,每月打出加油明細。如發現異常情況,不如實加油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 在駕駛過程中發生故障,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
(5)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車輛的一切資料由行政部門存檔保管,并在車輛保險,年檢到期前通知車輛駕駛員,協助辦理保險,年檢等手續。如未按時年檢及保險,由行政部門車輛檔案負責人及司機共同承擔損失。
公司駕駛員務必了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 管理規則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
集團總務辦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四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學習,并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匯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并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并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五
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學校,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者,請依照我校《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帶入,并請遵守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課堂,上課期間手機一律關機或設置成上課禁用模式,特殊情況需使用必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同意。違反規定學校將批評教育并沒收,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凡攜帶電話手表上學的學生,電話手表請妥善保管,如若遺失或其它情況學校概不負責。)。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4)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
三、不允許利用上課時間在寢室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和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
1、如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將通報批評,沒收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并禁止攜帶手機進入學校。
(1)班級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撥打電話的方式檢查,違規開機的.;
(2)手機借于他人違規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機的(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帶手機進入考場的;
(5)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其他說明:
1、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攜帶的手機屬私有財產,學生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3、學生在不允許使用手機時段內確需與家庭聯系的,可經老師同意后再用手機打電話。
4、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考評管理考核。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六
(一)。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文秘資源網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核、常務副總批準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于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并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并告知聯絡方式。
5.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二)。
第一節移動通信管理。
一、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辦理開戶等手續。
二、話費標準及報銷原則: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三、審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一、公司員工手機自備,公司不予購買和辦理開戶等手續。
二、話費標準及報銷原則:
(一)每月可憑電信部門出具的收費單據報銷移動電話通訊費用,其標準為:公司總經理每月600元,副總經理每月400元,總經理助理300元、部門經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車駕駛員每月120元;原則上員工憑有效票據在核定的額度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特殊情況,可憑通訊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
三、審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額度內,由報銷人填單,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報銷。
(二)因工作原因,當月話費報銷、補貼標準超出報銷額度的,憑通信運營商的話費清單逐項勾對,注明因公事由,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經理、綜合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四、注意事項。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第二節固定通信管理。
一、日常管理。
公司辦公電話的安裝、調試、維護由公司綜合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
二、申請程序。
(一)、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原則是一部門一部電話。
(二)、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配備,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執行總經理批準,由綜合行政部向電信運營商申請安裝或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公司進行調配。
三、使用管理。
(一)部門電話通訊費將計入部門費用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
(二)員工應充分利用電子郵件網絡及長途電話ip網絡,控制長途電話費用。
(三)使用固定電話時應注意文明禮貌、長話短說、簡明扼要,盡量壓低音量,接聽電話應統一用語“您好*公司”。
(四)嚴格限制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電話,綜合行政部每月將審核部門長途電話費用,凡是因私長話費用將向帳戶使用人收回并視情節嚴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話費標準。
各部門每月辦公電話費用定額管理,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性質由綜合行政部擬訂標準報總經理批準確定,各部門辦公電話核定費用,若超出核定費用,則按超出部分的30%,由負責人負責,在其工資中扣出。總經理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定報銷。
四、注意事項。
(一)公司員工所發生的手機話費報銷列入“通訊費”管理及核算。
(二)享有報銷手機話費資格的員工應保證手機的正常開通與使用。一個月內有五次以上(含五次)因公聯系不上的,公司將取消該員工當月手機話費報銷。如果連續三個月有類似情況者,公司將取消該員工手機話費報銷資格。
(三)如果員工手機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及時將新號碼通知綜合行政部重新登記,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手機話費。
第二節固定通信管理。
一、日常管理。
公司辦公電話的安裝、調試、維護由公司綜合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
二、申請程序。
(一)、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原則是一部門一部電話。
(二)、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配備,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綜合行政部審核后報執行總經理批準,由綜合行政部向電信運營商申請安裝或根據公司電話系統資源情況公司進行調配。
三、使用管理。
(一)部門電話通訊費將計入部門費用由部門經理負責管理。
(二)員工應充分利用電子郵件網絡及長途電話ip網絡,控制長途電話費用。
(三)使用固定電話時應注意文明禮貌、長話短說、簡明扼要,盡量壓低音量,接聽電話應統一用語“您好*公司”。
(四)嚴格限制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電話,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撥打私人長途電話,綜合行政部每月將審核部門長途電話費用,凡是因私長話費用將向帳戶使用人收回并視情節嚴重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話費標準。
各部門每月辦公電話費用定額管理,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性質由綜合行政部擬訂標準報總經理批準確定,各部門辦公電話核定費用,若超出核定費用,則按超出部分的30%,由負責人負責,在其工資中扣出。
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七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不斷提高,期中手機消費也日益變大,大學生已悄悄成為新的消費人群。越來越多的商家也開始把大學生作為手機購買群中最重要的消費群體之一,現在的大學生基本上是人手一部智能手機,方便和家里聯系。手機作為信息傳播新媒介,在大學生生活的各個方面得到應用。手機自身的功能作用是不用質疑的,但是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這對正常的教學秩序產生了沖擊,而且對大學生的理想信念、價值取向、思維方式與個性心理等方面也都產生著一定的影響。
關鍵詞:
大學生;上課玩手機;調查與分析。
一、調查目的。
針對大學生課堂使用手機的現象普遍,所以要查找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頻繁的原因,針對原因提出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
二、調查時間。
20xx年4月8日——20xx年4月15日。
三、調查地點東華理工大學廣蘭校區。
四、調查對象。
對象:東華理工大學的大一、大二的學生,其中男生占42%,女生占58%。
五、調查方法。
紙介質問卷調查。
六、調查人數。
100人。
七、調查內容。
學生上課玩手機的原因,上課玩手機對自己和他人聽課產生影響以及老師對課堂內學生玩手機的態度和學生是否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管理課堂上使用手機等等。
八、調查方式。
在學校校園里和第三教學樓隨機發放問卷,共發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其中有效份100份,然后用相應的統計方法對其進行了數據整理和分析。
九、調查圖表及分析。
男女比例。
1、針對大學生在課堂上的玩手機情況與表現進行分析。
課堂上玩手機頻率。
如果你在上課玩手機一般會玩多長時間?
從數據中可以得知,在100位隨機調查的調查者中,僅有3%的人上課沒玩過手機,有12%的學生近乎整節課都在玩手機,這個數據不禁讓我們感到震驚。下面我們繼續來看看學生們在各種課程上玩手機的情況:
你一般是在什么課上會玩手機?
在該問題中,有將近73.73%的人在全校公選課上玩手機,19.5%的人在必修課的公選課上玩手機,只有6.8%的人在必修課的專業課上玩手機。從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在公選課上玩手機,僅僅只有少部分人在專業課上玩手機,說明大部分人還是重視專業課的。
2、大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的不同情況與原因分析。
從數據圓餅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100位參加調查問卷的大學生中,表示促使自己在課堂上去玩手機的主要原因為“上課無聊”的占全部調查人數40%。單一的填灌式的教學方式顯然在現今的大學課堂上并不能得到現今大學生們的親睞,這就造成了厭學心理與抵觸心理,久而久之,必然會潛移默化,一上課就想起手機來。
3、大學課堂上學習風氣與學生的想法是有內在原因。
在課堂上,教學過程中,學生卻在下面睡覺,玩手機或者自娛自樂,這本身就是對在講臺上的老師的不尊重。但是,學生是怎么想的呢?也讓偶們看看一組調查數據:
在課上玩手機時,你怕不怕被老師發現?
老師是否有過勸你不要玩手機?
你對自己上課玩手機,內心深處會有一種內疚的感覺嗎?
如果你在課上看到同學玩手機,你心里會怎么想?
上課時間聽到同學的手機屢次響,你會覺得這位同學怎樣?
69%的同學認為只是有一些同學上課玩手機,但沒有同學認為身邊沒有玩手機的同學,61%的調查者認為同學上課玩手機是正常的,這說明大學生上課玩手機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且他們對上課玩手機這一現象覺得很平常。而且當手機響時,69%的學生認為該行為對老師和同學不禮貌。26%的學生對該行為已經習慣,只有5%的學生會提醒或指責該學生數據表明多數人認為上課手機鈴響是一種冒犯行為,建議同學上課時要調成靜音。從數據也可以推斷出上課帶手機人數不少,且鈴響的次數比較多。
4、大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與他們對手機過分依賴是否有關。
假如讓你三天不帶手機,你會感覺怎么樣?
你對手機的需求?
你覺得要怎樣才能使你放棄在課堂上玩手機?
你覺得上課玩手機的利弊呢?
我們發現73%的學生把上課玩手機歸因為老師課堂不夠生動有趣。15%的學生把上課玩手機歸因為基礎課程無用,認為刪掉這些課程對3%的調查者歸因為缺乏老師管教。9%的調查者認為上課不玩手機是不可能的老師的課堂不夠生動有趣是學生玩手機的主因,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可以在有趣的情況下不玩手機。基礎課無用是學生上課玩手機的一大因素。部分學生是手機控,無法擺脫手機。一小部分學生缺乏自律,需老師管理。可見多數人把自己上課玩手機歸因為外部因素(課堂不夠生動或老師管理不夠)。少部分人對手機形成依賴。可以推斷大部分學生還不是對手機很依賴,只要及時制止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可以減少上課玩手機的人。
十、改善措施。
1、規范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行為。
學校為實現教學秩序的有序性、教學效果的成效性,可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規范大學生課堂上手機的使用,盡可能避免大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影響教學質量。管理部門可采取強制要求與倡議相結合的原則,要求任課老師對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的不良現象予以制止與教育,在教室、食堂等人員宜集中的海報欄開展“不將手機帶入課堂”、“我們需要安靜的學習環境”等倡議活動。凈化課堂教學風氣,提高教學質量。
2、正確引導大學生上課使用手機行為。
教育“宜疏不宜堵”,關鍵還是要整體提升學校的德育水平,讓在校大學生具備自律意識,以健康、文明的心態使用手機。對手機這一現代通信工具在大學生市場的發展,有必要正確地加以認識,才能有利于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學校僅用沒收、禁用等方式來處理,顯得過于簡單。隨著科技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高科技產品涌入校園,如何對待它們是學校要認真思考的問題,要完全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很難做到,倒不如引導學生合理使用,正確對待手機在校園中的現象。
3、積極提倡教師改變原有教學觀念與態度。
老師應該增加其上課的趣味性與互動性,而不是照本宣科地上課,這樣可以提高學生上課的積極性與興趣度,從而達到活躍課堂氣氛的目的。老師還應對自己課堂上存在的使用手機的情況進行勸阻,要有一定的懲罰措施,減少學生課上使用手機的現象。
4、豐富大學生課堂上的內容及課余文化生活。
課堂上教師授課內容精彩豐富形式多變,不單調吸引學生注意力,使得課堂氣氛活躍,學生聽課質量提升,把注意力從手機上轉移到正確的方向。在課后組織一些社團活動、大學生科技大賽等活動。學校還可以結合大學生的個性特點,開展一些針對性強的活動。例如,設立關手機日、倡導文明使用手機論壇等活動,讓大學生在參與中接受教育,在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中減少對手機的依賴,養成理性使用手機的好習慣,進而保證在課堂上減少玩手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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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八
為加強學風建設,營造積極進取的學習氛圍,根除手機對課堂教學的不良影響,結合我校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學生在教育教學期間,須在上課前5分鐘將手機關閉或靜音,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下課后自行取走。
二、教室設立手機擺放袋或手機擺放盒。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機。如有違反者,任課教師應當堂制止并收繳手機,課后填寫《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登記表》,并連同手機交輔導員處理。輔導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予以代為保管手機。
三、所有學生在自習課時間,一律將手機置于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自習教室接打電話、收發短信、上網游戲、聊天、聽音樂、看小說等。如有違反,輔導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予以代為保管手機。
四、輔導員手機保管原則:第一次代為保管的手機,由各輔導員代為保管一天,并及時告知家長;第二次代為保管的手機,由輔導員保管一周,并及時告知家長;第三次代為保管的手機,輔導員及時告知家長,學期結束放假時通知家長到輔導員處領取。
五、輔導員要對學生強化課堂上不得使用手機的紀律教育,明確上課手機統一擺放的位置。課任教師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后,應及時制止。
六、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規定,服從學校要求,上課不使用手機。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輕重,按照《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紀律處分,同時在學生德育成績記載簿上扣減相應的分數。
七、本規定適用于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八、本規定由海安校區學生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