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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范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二
公司領導用車、公司班車、公司公務車免辦手續直接出入大門。
員工私用車輛(含轎車、面包車、商務車)應到門衛登記備案,取得《車輛通行證》,
并按規定位置停放。
2、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
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卡車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員到門衛辦理車輛出入手續,憑《臨時車輛通行證》出入施工現場。
施工用材料和設備運出,須憑《貨物進出單》等相關手續需施工方負責人簽字才可以放行。
3、其他外來車輛。
特種車輛如警務、消防、急救、搶險車輛等緊急時可直接進入園區。
前來公司執行公務、商談業務、郵遞等辦事的臨時車輛,憑有效證件在門衛登記《車輛進出登記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后允許出入公司,并在規定位置停放車輛。
固定業務單位往來頻繁的,憑證件可以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提貨車輛及貨運人員在門衛登記后,經發貨方人員同意后進入園區。出門時,憑《貨物進出單》經門衛檢查符合要求才允許出門。
其它載貨車輛包括小型車輛,須憑貨物使用部門上級分管領導簽字的出門憑證才允許放行。
拉廢舊物資的車輛,出門時憑出門證明,需要時電話確認后,并經門衛檢查無誤才允許離開。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三
一、油卡與車牌號碼綁定,油卡密碼為油卡卡號的后四位。
二、車輛加油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點為市內任一中石化網點。
三、車輛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請調撥資金,調撥的資金數量視車輛型號、車輛剩余油量及卡內余額而定。
四、司機加油前需將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網點的柜臺辦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將網絡上已分配好的資金調整至油卡上)。
五、司機加油時需由中石化的員工協助輸入員工密碼,中石化員工核對車牌號無誤后輸入員工密碼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將通過中石化網絡和加油卡主卡權限,核查每張油卡的加油次數、每次加油金額及卡上余額,并通過卡上余額隨時調整每次調撥資金的數額。
七、行政部將通過中石化網絡隨時核查整理每輛車的各項加油數據并存檔備查。
八、各位司機要加強自律意識,絕對杜絕為他車加油或其它違規用油現象。公司核查發現后將嚴肅處理。
行政部。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四
公司領導用車、公司班車、公司公務車免辦手續直接出入大門。
員工私用車輛(含轎車、面包車、商務車)應到門衛登記備案,取得《車輛通行證》,
并按規定位置停放。
施工人員車輛及工程用車(卡車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員到門衛辦理車輛出入手續,憑《臨時車輛通行證》出入施工現場。
施工用材料和設備運出,須憑《貨物進出單》等相關手續需施工方負責人簽字才可以放行。
特種車輛如警務、消防、急救、搶險車輛等緊急時可直接進入園區。
前來公司執行公務、商談業務、郵遞等辦事的臨時車輛,憑有效證件在門衛登記《車輛進出登記表》,經相關部門同意后允許出入公司,并在規定位置停放車輛。
固定業務單位往來頻繁的,憑證件可以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提貨車輛及貨運人員在門衛登記后,經發貨方人員同意后進入園區。出門時,憑《貨物進出單》經門衛檢查符合要求才允許出門。
其它載貨車輛包括小型車輛,須憑貨物使用部門上級分管領導簽字的出門憑證才允許放行。
拉廢舊物資的車輛,出門時憑出門證明,需要時電話確認后,并經門衛檢查無誤才允許離開。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五
為加強公司車輛的管理,提高辦事效率,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節約費用開支,進一步做好公司后勤保障服務工作,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規范的車輛包括公司購置的管理人員公車、灑水車、挖掘機、運輸車輛及各類工程機械。
一、日常管理。
公司車輛、機械由行政部負責管理,行政部應對公司所有車輛建立車輛檔案,填寫車輛登記表。所有車輛保險由負責人聯系行政部辦理。車輛和機械有關證件及資料不需隨車攜帶的全部上交行政部存檔,需隨車攜帶的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關于公司共用車輛,駕駛人員應及時登記《行車記錄表》,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路線、里程數、事項及車輛使用狀態。《行車記錄表》作為油卡充值的原始依據。每月1日將《行車記錄表》及車輛公里數報與行政部,行政部負責保留存檔。
魯p09548、魯pu188由潘濤負責日常管理,采購部新能源電動轎車由汪亞鵬負責日常管理,閑暇時公司內部人員優先使用,忙時采購部優先使用。
車輛和機械指定駕駛人員的,維修、保養、年審、清潔一切由駕駛員負責,未指定駕駛員的,由所屬項目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駕駛員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確保證件齊全。
車輛、機械需要在項目中周轉的,需提前報與行政部,同時接收方要檢查車輛、機械的各種運作情況,辦好交接手續并報行政部備案。接收前出現的問題需要維修,由轉讓方承擔,接收后出現的問題由接收方承擔。
車輛、機械負責人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清洗,保持車輛清潔衛生,保證車輛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公務車原則上不予外借,確需外借的,需報總經理審批。
車輛管理人員每月1號填寫《車輛管理卡》,詳細紀錄和統計每部車每月行車里程、碼表數、加油記錄、耗油量和維修情況報行政部備案。行政部每月對照《行車日志》進行檢查核定,確定無誤由行政部門負責人在《車輛管理卡》上簽字確認存檔。
二、安全管理。
駕駛人員出車,須帶齊有關證照,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車,不無證駕駛,不酒后開車,不帶故障出車,不在生病或過度疲勞時駕車。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定,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出車。發生任何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報告行政部經理。
因完全由對方責任造成的事故,按保險理賠處理。
三、
維修、維護管理。
管理人員公務車輛的保養、維修需到公司定點維修的地方。
工程機械、灑水車的保養維修由項目經理指定項目所在地的維修點。
車輛的保養、維修報賬時須持維修清單、維修發票,按財務制度報銷,材料不全不得予以報銷。
行政部對每臺車輛都要建立詳細的維修檔案。
四、油料管理。
油卡實行統一管理,定點(中國石化或中國石油)加油,分車核算,由行政部每月統計里程數、油量使用情況。主卡由行政部經理負責保管,定時補充分卡金額,一車一卡,專卡專用,并設置密碼。
管理人員公務用車,每車每月油卡核定在700元。
機械、運輸車輛的油卡,根據實際情況充值,但每月應與《行車日志》核對。
五、車輛違規處理規定。
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車輛安全操作流程及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出現下列情況,所造成的罰款或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承擔:酒后駕駛、無照駕駛產生的事故由駕駛人員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損失,并且公司要追究相應責任。
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由駕駛人員承擔。
違反交通規則所產生的罰單,每年年審前必須清除所有車輛的違章記錄,違章費用由使用人承擔。
車輛管理人未經允許將車輛轉借他人所產生的事故,由車輛管理人或駕駛人承擔所有責任。非工作時間,駕駛員私自駕車產生的各類問題。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所有配備車輛的駕駛員,將車交接他人駕駛時,應囑咐好車輛現有的注意事項,做好轉交記錄,如出現車輛丟失,及時報司法部門處理;如未按規范導致車體受損,保險外的損失額由駕駛人員承擔維修費用。
工作期間駕駛員駕車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機件損壞的,維修費用由本車駕駛員承擔。
非工作時間用車產生的油料、過路費、維修費等產生的相關費用公司不予報銷,由本車駕駛員自行承擔。
車輛維修、保養使用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如實申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給予作假金額雙倍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車輛駕駛人員利用加油卡為外單位車輛加油的,發現一次,按所加油費金額的5倍對駕駛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六
1、 為規范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于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調度。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于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沖值。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交于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后、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于事后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后,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并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后,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干凈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并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后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征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匯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 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于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于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臺并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臺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1、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匯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臺賬,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準。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七
為了加強門衛出入車輛秩序管理,避免無關閑散人員隨意進入廠區影響正常的生產、辦公秩序,為公司生產經營創造穩定和諧、健康文明的發展環境,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加強各級領導檢查車輛管理。集團公司及各級領導到公司檢查指導工作,辦公室要提前電話通知門衛值勤人員做好接待勤務工作,沒有接到通知的門衛值勤人員要問明情況,及時與公司辦公室聯系確認,并告知來檢領導及隨行車輛到公司辦公樓前停放。
二、加強業務客戶來訪車輛管理。對于商談業務來訪需要進廠的客戶,門衛值勤人員告知其聯系部門電話號碼,讓客人用門衛室座機電話聯系接待部門,同意接待的部門人員電話回復門衛值勤人員,按規定進行登記后方可準許進入,所隨行車輛到供應部門及料場的停放在南門外停車場,到公司其它部門的一律停放在西門外或護衛大隊門前停車場。
三、加強供應采購物資運輸車輛管理。對于到公司供應部門運送采購物資的車輛,供應部門負責告知供貨單位提供物資名稱、數量清單存放門衛室備查,并提前將卸貨地點等有關事宜通知門衛值勤人員,送貨人員進行登記后放可進廠卸貨。門衛值勤人員要把進廠須知、廠區內禁煙規定及行駛路線等情況向送貨人員介紹清楚。
四、加強外來施工單位車輛管理。對于外來施工單位運送工具及檢修材料的車輛因工作確實需進廠的,由協調管理部門負責告知施工單位提供物資名稱、數量清單存放門衛室備查,并將施工有關事宜通知門衛值勤人員,進行登記后放可進廠施工,因施工需要在廠區內通行的車輛必須到公司保安部辦理廠區車輛通行證,其他非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五、加強員工私家車輛停放管理。公司員工私家車要嚴格按照公司劃分的停車場所、停車位置規范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停放在東華二路以西或者宿舍樓后車棚內;圈子村卸煤人員的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在南門停車場;任何人嚴禁在上班期間移動車輛、刷車及從事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所有車輛禁止駛入生產區域(以東華二路為界)。
六、加強物資出門秩序管理物資出門必須辦理物資出門證,無出門證的一律不準放行外出,嚴格執行出門證簽字制度,重要設備物資必須由總經理簽字;一般性物品由職能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呈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審核;門衛執勤人員對外出貨物要對照出門證及物資清單認真核對,檢查無誤后方可放行,并在出門證上簽字封存備查,對于證物不符,弄虛作假的一律不準放行。公司機關正常工作時間為物資出門時間。
七、加強門衛崗位執勤工作管理。門衛值勤人員工作要認真負責、大膽管理,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警容嚴整、禮貌待人,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自覺維護公司形象。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大門*素材網小編*一律下車推行,所有外出車輛一律停車自覺接受檢查,對于違反以上規定的'對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處200元以上罰款。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八
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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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 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 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 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 費用報銷
3.5.1 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 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 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 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 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 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 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 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 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 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 對用車者服務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 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 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 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 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 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 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實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九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盡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
1.公司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2.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駕駛人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處罰50~200元,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8時者例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則由駕駛人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事先向主管申報,由主管核實車輛暫無公用方可批準。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擔。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將車輛清洗干凈。
8.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貴重物品及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1.車輛維修、保養、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指定地點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300元時,應與主管聯系請求批示。
4.若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輛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實際情況與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或主管負擔。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領導,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3.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因公務經特批的情況除外)。
4.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配合工廠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負面效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3.發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經協商后共同負擔。
1.駕駛員在一月內若沒有任何交通違章以及賠付,并且在安裝過程中沒有出現包括返工、客戶投訴、延時延期等在內的一切造成影響公司聲譽和形象以及損失的事件,則獎勵駕駛員100元的額外績效獎。
2.對全年無違章、無事故的駕駛員獎勵300元。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的獎勵100元。
4.舉發、設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損失者,獎勵100元。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一
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試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二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三
每天工作結束后,司機必須將自己駕駛的車輛停放在指定停放點。并進行日常保養,詳細記錄。日常保養結束后,由汽修人員負責檢查,驗收。保養不到位者重新保養直到合格為止。
常規保養的.內容包括:打黃油、吹散熱器及空濾器、車內外衛生、清除車身雜草、污物等。吹散熱器和空濾器時要里外反復吹,直到吹通為止,空濾器兩周更換一次新的。tmr車攪拌箱傳動軸和裝載機大小臂與轉斗銷子每天打黃油一次。所有車輛傳動、轉向系統及后橋每周打黃油一次。保養結束后必須將周圍垃圾清理干凈。及時更換tmr車切割刀片(更換是采用間隔法則)。
1、所有車輛每月必須更換機油及機油濾清器,并作記錄。
2、每周所有車輛必須全車清洗一次,必要時做到即時清洗。
3、tmr稱重系統每兩星期必須矯正一次。冬季來臨之前必須提前更換防凍液和冬季柴油。必要時對車輛采取防凍措施。
1、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與汽修人員聯系,出現故障的車輛不得擅自使用,直到汽修人員排除故障后才可以繼續使用。
2、設備修理人員必須及時快速的檢修故障車輛。
1、車輛及設備常用配件及易耗品要倉庫有貯備,便于定期保養維護使用;易損件產庫有備貨便于常規問題及時修復保證生產。
2、管理記錄表均由牧場自行制定,車輛管理記錄表中必須能夠體現車輛管理、使用、維護等項目的記錄。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四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工地和車隊的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2、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時刻保持車輛清潔、室內舒適。
3、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車隊安排出車任務,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必須由公司領班人員指派方可出車。
4、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清洗,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
7、駕駛員對車輛加油應在每天上班時有領班統一安排加油,特殊情況需加油時,應報告當班領班,由領班協調安排加油,不得擅自加油。每次加油后必須要領班人員報告加油量以作記錄。
8、待人和氣、搞好團結。嚴禁打架斗毆,違者罰款每人次100元。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9、搞好駕駛員所駕駛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班前5分鐘車輛檢查工作,對車輛的輪胎氣壓,機油油量,方向,剎車及車輛外觀損壞情況等做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班報告、處理。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帶故障行車,以確保行車安全。白班駕駛員每天早上在班前5分鐘行車準備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車輛的空濾進行除塵處理。公司將不定時進行檢查,一經發現沒有進行車前準備,機油、空濾沒有檢查處理的,對當班司機做罰款30元/每次進行處理。由領班安排時間,一周左右,由領班監督,白班司機對每臺車輛打黃油,必須全方位,不能漏位置。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同時認真填寫運轉、檢修保養、加油及完成工作量記錄。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穿拖鞋開車,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禁發短信,如有發現,處以30元/次的罰款。
11、有領班安排的臨時出車任務,完成任務時應及時向領班報告所完成任務的詳細情況。
12、嚴格執行上下班時間,早上7:00上班,中午12:00下班,13:00上班,下午7:00下班,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遲到或早退者,當月做罰款200元處理。
13、嚴厲禁止無故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個月累計曠工達3次者,公司有權將其無薪辭退。
1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領班安排提前下班除外),如若有事需離開也要先請示領班,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領班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領班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造成耽誤出車超過1小時者,直接按曠工處理。
15、必須統一服從領班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領班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6、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和其他所有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
1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領班和司機要對當班車輛運行情況向領班匯報,向接班司機交代車輛的車況和存在的問題。并在車輛運行記錄上記錄清楚。接班司機要對車輛的外觀、油料、制動等方面進行檢查,對車輛的外觀要當面交接清楚,在當班作業中,如發現車輛有新的碰撞痕跡,一切責任視為該當班司機的責任。
18、駕駛員辭工必須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安排時間結薪離職。若未經批準私自離職,做扣除所有工資處理。
19、愛護車輛及公共財物,作業過程中,時刻注意道路路況,看有無散落的石渣,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個人無法處理應馬上停止作業,向領班匯報,由領班協調處理。每趟檢查一次輪胎情況,減少輪胎損耗,提高生產效率。堅決杜絕將輪胎碾壓報廢和雙爆胎等情況發生,如因個人檢查不到位,造成以上情況的,所產生的損失,由該司機承擔40%。
20、規范駕駛習慣,節省油料及輪胎消耗,不同的路況,及時換擋,合理控制油門。公司每月將對各車的油料、輪胎消耗及工作量進行對比考評,對好的車輛進行適當獎勵,對使用較差的車輛進行適當處罰。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五
嚴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記錄,使用有記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為公司車輛消耗核算提供依據。
加油卡由經理助理統一管理,并由辦公室人員對加油數據統計,各駕駛員對使用記錄數據負責;財務部負責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細與支出款的核準。
1) 公司車輛加油指定地點為福州市中國石化森美所屬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經理助理負責統一管理,副卡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專門保管,實行一人一車一卡一密碼制度,駕駛員不得將副卡密碼告知他人。
3) 每輛車配置專用副卡一張,僅限本車加油使用,不得轉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額限次的管理辦法,即限制金額限制加油次數,具體參數參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據預先設定的金額和頻率,由主卡負責人向財務部申報批準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額不足但車輛必須加油時,駕駛員可以向主卡負責人提出臨時充值,但主卡負責人可以拒絕非工作時間(7:00—20:00)的申請。
加油流程:
1) 駕駛員出車前檢查車輛的油量,根據路線自行安排加油地點和加油時間,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 車輛加油須用專用的副卡進行刷卡計費。
3) 加油卡加油完畢,設備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駕駛員必須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記錄加油時車輛行駛公里數。因加油站系統故障無法打印小票時,當日須向經理助理說明,由駕駛員做好加油金額、加油量和公里數的記錄。
4) 駕駛員必須遵守:不準無卡加油,不準異車號加油,不準加不相符的油品,不準帶其他容器加油。
5) 當天加油當天將加油小票交到辦公室,在小票上寫明加油車號,并由駕駛員簽字確認。
核準:
1) 每月由辦公室匯總加油情況,做出分析報表,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對駕駛員進行油耗考核。
2) 同時辦公室每月將加油小票匯總,并與加油卡網上使用記錄進行核對;如出現核對不一致時,要查詢當日車輛使用記錄,落實當日駕駛員進行當面核準。
3) 如經查實因駕駛員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對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費由本人承擔。
4) 如經查證因駕駛員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車號加油,加油費用2倍罰款,并警告處理。
特殊情況:
1) 因疏忽將加油小票丟失者,當日須寫文字說明交由經理助理簽字確認,駕駛員做好加油記錄。
2) 駕駛員發現副卡丟失時,應立即通知主卡負責人并電話掛失。因副卡丟失造成的補辦工本費由駕駛員承擔;如因掛失不及時或密碼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內金額盜刷,全部損失同時由駕駛員承擔。
3) 因特殊情況須現金加油時,必須提前申請經主卡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經過授權的現金加油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六
1、職責。
1.1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
2.2.2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1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后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6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8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10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并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1、職責。
1.1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據統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余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余額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余額+本月充值-月末余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9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10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1、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于駕駛員,爾后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2.7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七
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稽核等事務統由管理部負責管理。配屬于營業所之車輛由主管指派專人調派,并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并停止其借用權利。
每車設置車輛使用記錄表”,由營業會計于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并轉管理部稽核。
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
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修改編輯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私用”,并經主管核準后轉管理部營業會計稽核。
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并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于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私人負擔。
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車輛應由車管專人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xx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如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無照駕駛。
簽發人:
責任人簽名:
制度名:
電子文件編碼awtzd237。
頁碼3—3。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八
(一)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海口市內辦事可以直接向辦公室申請派車,申請市區以外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個工作日遞交用車申請,市區內用車提前半個工作日遞交申請。經理級以下人員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車,緊急情況可以經總經理特批后用車。
(二)辦公室派車視目前車輛情況,并依據申請人事務重要性,緊急性等安排出車。如提交申請時,遇無日常辦公車輛或司機,則申請人自行搭車。
二、油卡管理
(一)車輛燃油實行限額管理,實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現金加油,需請示總經辦負責人,說明原因和用油費用,索取正規發票報銷。機動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規定車輛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車輛,一經發現即解除勞動合同。
(二)專用車輛的油卡由車輛使用人自行保管,財務部統一對油卡充值;公用車輛的油卡由辦公室保管,司機加油時連同車鑰匙一并領取,公用車輛加油要登記數量和里程。
三、車輛證件檢查
車輛證件不準轉借、涂改、偽造;出車前檢查車輛證件是否齊全有效(隨車證件一般包括:行駛證正副本、車輛購置附加稅、廢氣合格證、保險卡、燃油附加費等),如發現遺失、過期或需變更,司機應及時反映并辦理有關手續。如因沒有及時進行年審或者投保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分管該車輛司機承擔。
四、司機必須憑辦公室負責人簽發的派車單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期間應按指定地點停放,關好車門窗,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將車輛私自駕離指定地點。車輛鑰匙在下班前上交到辦公室,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司機按公司統一調度進行駕駛,不得私自出車,若公司沒有派車而私自出車者,依據公司懲處制度執行,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司機出車回公司,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將公司車輛私自轉借給他人使用。
六、因司機違章而造成的罰款均由當值司機個人承擔并交納,如沒有及時交納所產生的滯納金由本人承擔。
七、司機駕駛證超期未按規定審驗的,不準駕駛公司車輛;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員,未經批準,不準駕駛公司車輛。
八、司機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九、司機要按規定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設備)技術狀況良好,車容整潔;公司領導或客人下車后,司機不得呆在車內抽煙或開空調;每周可到洗車場洗車一次,平時的車內衛生由駕駛員自行處理。
十、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管理的原則,若因工作需要,駕駛人需要交換車輛,必須做好相關交接手續并填寫《車輛交接表》,凡車輛損壞責任不清者,由經手司機共同承擔責任。
十一、司機通訊工具要求24小時開機,服從公司調度,如發現關機、不接聽、轉移或不在服務區內等狀態,視情況嚴重性,依據公司制度執行。
十二、司機應嚴守公司機密,不得隨意參與車上賓客的談話,不得泄露車上領導或客戶談論的內容,不得查閱保存在車內的文字資料、電腦資料,不得打開保存在車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駕駛員需在入職時指定一名有正當職業的非直系親屬作為擔保人。擔保人義務對駕駛員在本公司期間的行為負責。
十四、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車情況,包括各部門使用車量以及月油耗情況,以及專用車輛的使用情況。同時將當月出車情況匯總成電子文檔。
十五、駕駛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不得串崗、脫崗,應在辦公場所主動協助其他員工工作,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
十六、司機外出辦理保險,或取車送車等非出車任務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車。
十七、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公司然后拔打報險公司電話,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及時做善后處理工作;如因司機駕駛操作不當導致交通事故,所產生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不予承擔的費用)由司機承擔。
十八、司機(專用車輛使用人)要保證所負責車輛的正常運行,如有問題需及時上報進行維修,如因公司領導、客人用車時有問題(沒有油或者車輛不衛生、車輛有異常情況等等)或影響公司運輸任務而維修或臨時產生的費用由司機承擔。
十九、車輛維修和保養原則
公司所有車輛均須在指定維修廠家進行維修保養,維修前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點廠家維修。車輛的維修保養分為大修、中修和日常維修項目,維修金額在500至20xx元之間的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標準為大修,車輛中修、大修均需咨詢二家以上報價,經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維修。車輛檢測維修時需兩名人員到現場,與修理廠辦理好交接(車內物品、油量、公里數等等)并雙方簽字,車輛維修時車內物品必須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車內,如因司機沒有及時拿回而丟失,責任由司機來承擔。司機不得因修車或其他名義,故意提高維修費用或者與修理廠一同賺取公司費用,一經查實,馬上予以除名,并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十九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采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后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后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后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后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后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后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后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后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辦法范文(20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儉、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貼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堅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景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景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職責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景,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職責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景,另行確定職責。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職責者應賠償。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職責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機應在乘車人(異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忙。
19.離車注意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出發前后工作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職責者報告。
21.個人形象a.司機要堅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堅持服裝的整潔衛生;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c.注意個人言行;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堅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回到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景憑票報銷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資料。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實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