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一
旅游線路名稱: ,旅游團號:
旅游時間 晚 天,共___日,出發日期: 年 月 日,結束日期: 年 月 日
出發地: ,途經地:
目的地: ,結束地:
1. 旅游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由如下項目組成:
(1)旅游者共 人 ,其中12周歲以上的共 人,每人費用為 元;12周歲以下的兒童共 人,每人費用為 元。
于本合同簽訂時尚未滿12周歲,但在本合同約定的行程期間的任何一天年滿12周歲的旅游者,旅游費用按12周歲以上的標準計收。
(2)單人房差費: 元;其他(請予以注明): , 元。
(3)境外導游、司機服務費,每人(旅游者) 元,共 人,共計 元。
2.甲方按以下第 種期限付款:
(1)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款;
(2)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款;
(3)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行程結束后 天內,支付余款;
(4)其他: 。
3.甲方以下列第 種方式繳納費用:
(1)現金繳納方式;
(2)向乙方指定賬號轉賬,賬號為: ;
(3)其他: 。
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險人 ,保險費 ,
保險金額(根據保單填寫) 。
1.最低成團人數 人。如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由該旅行社安排出行,該旅行社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甲方如不同意上述處理方式,按照《通用條款》第七條第4項或第十一條第1項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實際簽訂合同的旅游者為甲方,其他旅游者與甲方具有同等地位,甲方與其他旅游者之間的關系(比如贈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屬于內部法律關系,乙方屬于該法律關系的第三人,甲方沒有義務向乙方披露該法律關系的內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參與合同簽訂過程,乙方無法直接向其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因此甲方有義務將合同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條款的`說明,對旅游者的特別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對旅行社責任免除等約定)及時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將其他旅游者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適合參加的旅游項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書面聲明,否則甲方在合同文本、相關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補充協議上的簽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將本合同中自身權利義務轉讓于第三人的,不影響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該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簽訂地: 。
4.補充約定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二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經營出境組團旅游服務業務的旅行社(簡稱組團社)與依法允許出境的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出境組團旅游服務關系。法律法規對合同內容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2.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特別是《通用條款》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和《專用條款》各條款。合同填寫完畢后,請旅游者保存原件,組團社保存復寫聯。
3.名詞解釋:
(1)出境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組團社負責組織旅游團隊并將其送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國家或香港、澳門等地區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接待社為旅游者提供的簽證代辦、客票代訂、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綜合性旅游服務活動。
(2)轉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團隊的行為。組團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體旅游服務的行為不屬于轉團。
(3)脫團: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4)實際損失:是指因違約所實際導致的損失,但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可能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雙方故意或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影響旅游行程的列車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或取消、惡劣天氣變化、交通堵塞、重大禮賓活動等事件。
4.雙方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其中書式、郵件、傳真等能夠以有形形式長久保存的證據證明力要明顯優于口頭、電話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務熱線電話: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28號,郵編:100022.
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有權自主選擇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組團資格的組團社。
(二)有權要求組團社如實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組團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有權自愿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四)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約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五)有權拒絕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
(六)有權拒絕組團社的擅自轉團行為。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應當在出境旅游申辦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實信息,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二)應當保證向組團社提交的因私護照或通行證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辦的簽證或簽注要在行程期間內有效。
(三)應當參加行前說明會,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在自由活動期間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在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四)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對組團社的服務活動或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在行前解約或行程結束后積極協助組團社辦理銷簽手續。
(五)應當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與形象,遵守我國及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場所,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脫團,不得在境外滯留不歸。
(七)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通過協商方式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得采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令的行為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
第三條 組團社的權利
(一)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
(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
(三)有權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務,有權在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四)有權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權制止旅游者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律法令、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四條 組團社的義務
(一)應當在簽訂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含有“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服務網點應當同時出示設立社和自身的《營業執照》);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書面告知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具體內容和時間,自費項目和價格,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旅游者開具發票。
(二)在簽訂合同時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須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并應當將旅游者不參加統一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自費項目的情況寫入《專用條款》。
(三)應當對旅游者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并向旅游者推薦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四)應當召開行前說明會,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須知》,書面如實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境外小費支付慣例及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組團社境內、境外的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應當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領隊人員,并按照合同約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服務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
(八)應當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的投訴,在旅游者遇到困難時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1.代辦簽證等證件、手續的必要費用;2.境內口岸往返境外的交通客票費;3.境外游覽期間交通客票費;4.餐飲、住宿費(不含酒水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5.游覽費:含非自費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6.旅游服務費:含組團社、境外接待社及其服務人員的服務費;7.境外機場稅/費;8.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1.旅游者自行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2.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3.自費項目有關費用;4.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5.護照費;6.境內地面服務費;7.出境機場稅;8.境內段交通費;9.境外小費;10.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11.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費用;12.“(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但累計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2)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由此給組團社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明確表示放棄某一旅游項目后又要求組團社安排相應服務的,或超出合同約定要求組團社增加服務的,相應費用和可能無法安排相應服務的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2.組團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行程中,組團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組團社過錯存在瑕疵的,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組團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擅自將旅游者轉團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游者還有權在出發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擅自改變旅游行程(“第六條(五)3”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游覽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服務標準降低的,應當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未能補救或超過三分之一的團隊成員不同意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組團社欺騙、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5)無正當理由在境外中止對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的,應當承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6)組團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圍內享有組團社的權利并承擔組團社的義務。接待社有違反合同約定行為的,由組團社向旅游者承擔責任。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另一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或故意擴大損失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行前解約責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組團社,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簽證費、簽注費等實際損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組團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組團社已支付的簽證費、簽注費等實際損失。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約,應當按照“(2)”的規定承擔責任。
組團社在扣除上述違約金和損失后,應當一次性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組團社的行前解約責任
(1)應當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簽證費、簽注費等實際損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自行承擔已支付的簽證費、簽注費等實際損失。
組團社應當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延期出團或更改行程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對方解約,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責任。
(四)行程中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約、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或脫團的,組團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按照領隊或導游規定的時間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
2.組團社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約,否則應當按照“第六條(一)2(5)”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五)其他責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調整等其他非組團社原因被有關機關拒簽、緩簽、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應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組團社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組團社代訂的航空客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載有客票限制使用條件的《行程單》等書面資料。客票限制使用條件中明確規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約后客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響旅游行程或服務標準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未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補救措施應當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成員同意;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的,由組團社決定,但應當就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況以及據以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或證據。因采取補救措施而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退還旅游者。
第七條 合同生效與組成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體確定的應當由組團社承擔的責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體為準。
經組團社蓋章的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以及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專用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出境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___人,具體情況為:(表格不夠可以另附,但需雙方簽字確認。)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健康狀況_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應當保證其在合同中的簽章能夠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對合同約定的認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維護權益并履行義務。
第二條 旅游手續
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手續:□護照、□簽證、□出境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團人數為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四)出發地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經地及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不滿12周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八)遇單人房間時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購物安排:累計不超過____________次,購物場所名稱、主要經營品種和停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費項目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動次數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橫線內空間不夠,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詳細注明。)
第四條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應當采用□書式、□電子郵件、□傳真、□短信、□電話、□口頭方式。
第五條 不成團安排
(一)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組團社不承擔責任。但組團社應當提前7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游者,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組團社為旅游者辦理延期出團或更改旅游線路,費用如有增減,由組團社退還或由旅游者補足。
2.解除合同,組團社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
3.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重新簽訂合同,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出境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4.經旅游者同意,組團社將旅游者轉團,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等關于旅游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由旅游者簽收確認,并仍由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轉的出境旅游團隊的,按照第2種方式解決。
(二)組團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六條(三)2(2)”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三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出境旅游組團資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務。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有權要求乙方為旅游團隊委派持有《領隊證》的領隊人員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五)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帶團到行程國家或地區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六)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乙方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一)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甲方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與形象,舉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場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權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方應當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尊重領隊和導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法令,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應當在出境旅游申辦和行程中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應當遵守團隊紀律,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乙方改變旅游團隊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不得在境外滯留不歸。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當參加乙方組織的行前說明會,并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行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境外糾紛境內解決。出境旅游過程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令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擴大影響的措施強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攜帶的貨幣及行李物品應當符合我國和行程國家或地區的有關規定。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甲方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核實甲方提供資料的權利。
(三)享有按照服務標準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四)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入本社其他團隊或者其他社團隊的權利。
(五)享有在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根本利益。
(一)應當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出境旅游組團社經營許可證》。
(二)應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應當就出境旅游的具體行程、標準、購物等情況向甲方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四)應當召開行前說明會,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書面告知出境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境外小費支付標準及其他注意事項,并向甲方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拼團。
(六)應當本著謹慎、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七)出境旅游過程中安排合同約定之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強行安排甲方購物。
(八)應當向甲方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1、本合同約定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團隊簽證費、手續費、國際間交通費、游覽交通費、住宿房費、餐費(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旅游景點門票費、導游服務費、國外機場稅。
2、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護照費、境內地面服務費、出境機場稅、國內段交通費、行李物品的保管費及超重費、自費項目有關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的交通費及餐費、計劃外行程費用、境外小費。
3、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乙方代為辦理,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有關協助。雙方約定由甲方自行辦理的,甲方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線路、交通、食宿等標準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的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的,由乙方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2、除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外,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甲方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區法令而被懲罰、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代為辦理旅游手續或在出境旅游過程中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機票的,或代為辦理的旅游手續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減少、變更旅游項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予以賠償。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拼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甲方在出發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團情況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甲方解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應當提前15日(不含)書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續費100元后,乙方應當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費用。
(2)出發前15日(含)至9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3)出發前8日(含)至4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4)出發前3日(含)內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5)圣誕、春節、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發前15日內(含)解約的,除扣除手續費100元以外,甲方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30%作為違約金并支付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甲方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凡屬上述情況,乙方保留注銷簽證的權利。
2、乙方解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應當提前7日(不含)書面通知甲方,支付違約金100元,并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以外,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圣誕、春節、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還甲方支付的旅游費用以外,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凡屬上述情況,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國家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簽證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甲方,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雙方對解除合同的通知時間和方式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甲方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是否給予簽證,是否準予出、入境,為有關機關的行政權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問題不能及時辦理簽證而影響行程的,以及被有關機關拒發簽證或不準入境、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權力機關政策調整造成旅行證件、簽證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4、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乙方為甲方提供換匯的必要手續,甲方持有關證件自行到銀行換匯。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四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旅游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五
合同編號: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 旅行團名 │ │ 報名人數 │ │
├────────┼────────┼────────┼───────────────┤
│ 初定出團日期 │ │ 旅游線路與天數 │ │
├────────┼────────┼────────┼───────────────┤
│ 交通工具及標準 │ │ │ │
├────────┼────────┼────────┼───────────────┤
│ 住宿標準 │ │ │ │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 │
├────────┼────────┬────────┼───────────────┤
│ 導游服務 │派領隊及導 │游服務 │ │
├────────┼────────┼────────┼───────────────┤
│ 購物娛樂安排 │ │ │ │
├────────┼────────┼────────┼───────────────┤
│ 預付款數額 │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
├────────┼────────┼────────┼───────────────┤
│ 雙方其他約定 │ │ │ │
│ │ │ │ │
└────────┴────────┴────────┴───────────────┘
2、 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1、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宣傳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地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晚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諾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游客須知
尊敬的游客:
歡迎您參加出境旅游!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您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您的權利
1.您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您
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游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接待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3.您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要求旅行社為您辦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出境意外傷害保險。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您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您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計劃購物,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拒絕旅行社強迫購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您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導游通過組織自費項目獲取利潤,損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在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行杜未經旅行團同意,擅自變更、取消,減少或增加旅游項目,強迫購物、參加自費旅游項目,未履行合同義務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您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獲得賠償。
8.您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損害習慣受到損害,您有權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您有權檢舉、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您有權將組團社發給您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游部門,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您的義務
1.您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您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您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權利。
3.您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非法滯留不歸。
4.您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您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6.您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7.您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了解旅行社的運營程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依據。
9.您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攜帶貨幣出境,外幣不得超過20xx美圓或其他等值外幣,人民幣不得超過6000元。不準攜帶違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詢與投訴
各國旅游投訴和信息查詢電話: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 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 成交訂單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行程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條款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九
甲方: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組團旅行社)24小時聯系電話: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產品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游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游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產品并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8、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閱讀《游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游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制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游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于甲方給乙方的聯系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臺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蓋章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十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我國出境旅游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經營許可證明,并與旅行社協商簽訂旅游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時間表和赴有關國家(地區)的旅行須知,提供旅行社服務價格、住宿標準、餐飲標準、交通標準等旅游服務標準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稱等有關情況。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財物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務。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行程時間表安排旅行游覽;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為旅行團委派持有《領隊證》的專職領隊人員,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動,協調處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境外購物純屬自愿,購物務必謹慎。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或地區旅游管理當局指定的商店購物;有權拒絕超合同約定的購物行程安排;有權拒絕到非指定商店購物;有權拒絕旅行社的強迫購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參加自費項目純屬個人自愿,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導游或領隊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有權拒絕自費風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出境旅游活動過程中,旅游者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旅游者可以要求賠償。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
(1)旅行社在出團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內通知的,旅游者可獲得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給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門投訴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依法獲得賠償。
旅行社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時,原合約即告終止,新合約同時生效,雙方均不再系爭。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旅游者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民族風俗習慣應當得到尊重,這是我國法律的規定。在選擇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到損害的,旅游者有權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旅游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旅游者有權將組團旅行社發給旅游者的征求意見表寄給組團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給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義務
(一)旅游者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當旅游者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權利。
(三)旅游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出境旅游申辦和實施過程中,必須提供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申請資料,履行合法手續。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國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尊重領隊人格和服務,服從旅游團體安排,不得擅自離團活動,不得擅自滯留不歸。如在境外擅自離團或非法滯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者承擔。
(四)旅游者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旅行社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旅游者應當提前7天(含7天)通知對方,但旅游者和組團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1.旅游者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旅游者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旅行社已辦理的護照成本手續費、訂房損失費、實際簽證費、國際國內交通票損失費按實計算。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旅行社與旅游者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應當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兩國友好關系的行為。
(六)旅游者應當自尊、自重、自愛。維護祖國和中國公民的尊嚴和形象,不得有損害國格、人格的行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場所。
(七)旅游者應當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必須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行前說明會。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九)出境旅游過程中,旅游者與旅行社之間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在境外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者地區法律、法規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十)旅游者所攜帶的行李物品應當符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規定。攜帶貨幣出境,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不準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詢與投訴
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通訊地址:中山西路2525號,郵編:20xx年30。
上海市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6439361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5275315。
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游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九)“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一)內容
姓名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人數_____團號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行程共計_____晚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出發、返回地點、日期行走國家(地區)及主要游覽點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數_____(見行程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標準:
購物次數、內容:
團費總價: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
以上條款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十一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導游服務
派領隊及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旅游服務,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咨詢
(一)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游組團資格。
(二)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制品內容屬實。
(三)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游的大陸公民。
(四)甲方應就出境的旅游服務情況作詳盡的了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購買意向。
(二)乙方對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游者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三)對旅游服務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四)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游服務并交齊所需費用。
(五)乙方出具發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須召開行前說明會,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書面形式的出境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個人保險。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并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系。
(八)雙方約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責任旅行的處理方式。
(九)“告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三條、旅游行程
(一)內容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人數_________
團號_________或在說明會告知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在途時間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及主要旅游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團組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經簽字或蓋章確認后,甲乙雙方應格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務回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務提供應綜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三)乙方廣告、宣傳制品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損失;
2。乙方旅游服務的提供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言證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負;
3。由于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聯系渠道有誤,導致乙方有關旅游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三)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已成行的,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費處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出現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對發生的違約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2。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如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對,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十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應標準
1.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車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旅游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導游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團費總價_________元;發票號碼:___________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
_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證號l-sh-gn)。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有關上海市房屋轉租合同
有關上海市房屋轉租合同一、本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二、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意見的規定,相互交驗有關證件,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或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條款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等。其中,將承租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轉租人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三、本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應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辦理登記備案,不得對抗第三人。
四、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轉租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如有不明確的,可向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詢問。
七、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5-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幣)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團隊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電子版篇十四
甲方(團隊或個人):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日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說明1、本合同甲方應為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出境的團體或個人,乙方應為具有出境旅游經營資格的旅行社。
2、雙方簽章確認的行程表、旅游發票、旅游報名表均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二、報名出團1、甲方報名參團時,應自備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護照或通行證,并提供經常使用或能夠保證及時聯系的電話、手機或傳真號碼,否則乙方在需要通知卻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2、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情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在報名時付清團費,乙方收取團費應出具發票。
4、乙方應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行程表發給甲方,詳細說明有關事項。甲方缺席責任自負。行程表應根據雙方確認的行程而細化,列明旅游線路、時間、景點、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稱及標準、用餐次數及標準、購物娛樂安排、領隊和相關旅行社聯系人及緊急聯絡方式等。
5、旅游用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進行兌換、使用及辦理核銷或退匯。三、團費包括1、本次行程簽證費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機場稅(費)、游覽交通費;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4、行程表所列的餐費(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
6、領隊、導游服務費。
四、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輪船上餐費;
2、個人旅游意外保險費和航空保險費;
3、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
4、衛生檢疫費;
5、出入境行李的`海關稅、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6、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
7、小費等其他私人性開支;
8、其他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五 、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1、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行程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費(指乙方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費用,下同),并按以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14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以上,團費總額5%;
出發前13至8天,團費總額10%;
出發前7至1天,團費總額15%;
出發當天,團費總額20%。
2、更改出團日期,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費,協商不成按退團或取消行程處理。
3、雙方對本條內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有關責任問題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甲方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乙方應向甲方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3、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甲方有權在出發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業務損失費,并退回甲方已交團費,乙方按照團費3%支付賠償金;甲方在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團費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甲方應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海關管理以及相關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土人情、民族習慣;不涉足黃、賭、毒場所,違者后果自負。
5、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因違反有關國家或地區法令而被懲罰、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因傷病不能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業務損失費后,剩余部分退回甲方,乙方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7、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不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并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8、旅途中,甲方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9、因申請旅游簽證被拒簽、被拒絕出入境、傷病等屬于甲方個人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扣除業務損失費后將剩余團費退回甲方。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乙方可在已收團費中扣除業務損失費后退回甲方;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甲乙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協商解決,如發生費用增減,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擔,減少部分退回甲方。
11、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后可對行程作出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乙方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甲方損失。
12、出境旅游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回國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不應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實施違反行程國家或地區法令的行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擴大影響的措施強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擴大的損失甲方自行承擔。
七、旅游內容與標準
1、甲方報名人數:______ 人( 大 小,附名單),目的地國家(地區)旅游線路:_______ ;
2、乙方組團 ,或轉_____旅行社出團;
3、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點、酒店名稱、餐飲及購物、娛樂等(見行程表,雙方簽章確認為準。)
4、出發日期及時間_____,集合地點______;結束日期及時間_____,解散地點______;
5、領隊及導游服務(特殊約定除外);
6、團費_____元/人,小孩____元/人(小孩費用由雙方根據服務內容與標準商定),合計總額______元。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1、乙方的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2、本合同發生糾紛,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起訴。
九、雙方修改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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