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的價格從高端到低端各有不同,可以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下面是一些手機保護和安全指南,希望能夠提醒大家更加注意手機的安全性。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一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二
教師必須具備《教師法》和有關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其他條件,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備勝任教師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明確自己和所在團隊課程開發和課堂教學改革的方向,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打造獨具特色的精品課程,穩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正確的學生觀,主動承擔起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責任,關注每一位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的學術團體,在教研和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健康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全心全意為學生提供教育和服務。
(四)按勞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過教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所受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教師享有《教師法》及其他法規規定的權利。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等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制止有害于學生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職責,尊重家長。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廣泛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主動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級團隊績效考核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學校按照班級考核方案對班級團隊進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結果對班級團隊發放激勵金。
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學校按照教職工大會通過的教職工考核方案,及區教育局有關考核規定,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稱評審、聘任、評優樹先、續聘或者解聘、獎勵或者處分的依據。學校將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依據。
學校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證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引導教職工工作日每天進行半小時校園運動健身,提升身體素質,學校保障教師培訓的權益。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于違反《教師法》等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職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或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三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四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五
尊敬的各位家長:
你們好!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消除因手機的濫用對課堂的不良影響,營造積極向上、文明健康的校園文化氛圍,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咸陽民盟中學手機管理制度。
一、學校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避免因手機的過度使用而影響學生的學業成績或引起學生視力、聽力的損傷。
二、走讀生一律不準帶手機進入學校。
三、住校生原則上不能帶手機,確因家庭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的學生,有非帶不可的理由,必須在班主任處領取《學生在校攜帶手機申請、登記表》,本人如實填寫、家長簽字,該生方可帶手機進校。
四、各班主任應對本班住校生《學生在校攜帶手機申請、登記表》嚴格控制、認真審查、并和家長及時協商溝通。對審查通過的仔細登記,班級存檔,另將本班攜帶手機學生花名單電子檔交政教處,以備隨時檢查。
五、所有學生嚴禁帶手機進入課堂。全校所有教師都應把手機管理納入課堂管理范疇,對手機進入課堂進行嚴格監督,如有學生違反,科任老師將手機一律沒收并交給班主任處理。學校給予當事學生紀律警告處分。
六、凡是因違反課堂紀律被扣留的手機由班主任代為保管,通知家長來校辦理領取手續。對于在一學期內已有扣留一次手機記錄而再次因手機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學校將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七、住校生上晚自習時,手機統一交班主任老師保管,周末放假時統一發放。如有學生違反即按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處理。
八、家長確有事需與學生聯系的.,可電話聯系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
九、本規定中所指的課堂包括體育課、微機課、音樂課、美術課。
十、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實施。
孩子的管理工作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各方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請家長切實肩負起監護責任,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全體學生健康成長而努力!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六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無論是智能機還是普通功能機或者其它通訊工具均包含在內。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大隊部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允許學生攜帶并使用電子書包、電子詞典等學習用電子產品,但不允許使用這些產品玩游戲、看小說、聽歌看視頻、拍攝錄影、上網聊天等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等同于手機對待,予以收繳暫扣。
第四條為方便學生主動與家長溝通,學校教學樓安裝有校訊通電話,學校辦公室也有座機電話。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五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書面申請并征詢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返還。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分,由學生家長親自到校,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分別簽字同意,方可到大隊部領取。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七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八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九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諧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后,將手機及電話,手表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系: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系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配備的'手機及手機sim卡適用于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員。
二、手機及手機sim卡申領手續。
需要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需要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由部門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備手機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準備手機及手機號碼,手機號尾數為1177。申領人領用手機及手機sim卡時需要填寫《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名確認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留底,離職時需按單交接歸還。
配備公司電話的業務員,手機套餐可自行選擇,每月隨工資發放話費50元/月作為報銷,超額的費用自付。
1、所有業務員對外開展業務,名片及手機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機號碼,手機及手機sim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號碼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
2、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手機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手機sim卡退還手續。人事行政部應當面與離職人員核對并在《員工固定資產領用單》簽字確認,若手機出現否有損壞及欠費等情況需要照價賠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一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二
7、折舊費的計算:銷售單價×5‰×(購買天數—維修占用天數)。
關鍵點:
1)、顧客資料齊全;
2)、維修單按要求填寫完整,缺一不可
1、退機或換機或換配件:(顧客已憑保修卡及購機發票自行到指定維修點檢測)
1資料齊全:保修卡原件,發票復印件,檢測報告;
2機身檢查:無花損,imei紙,入網標簽和防拆標簽要完整;
3發票復印件要清晰有效,并有串號,;
4檢測報告須當天有效,并要認真查看清楚,須有注明“故障屬實,非人為損壞”,并與該檢測服務點確認有沒有這臺機的記錄,若有疑問、不確定因素等情況,須先向公司咨詢,不要自行決定退換機。
7換機、換配件時,必須同色更換;
8凡經維修點檢測,已封包并粘貼故障標簽的機身,不能私自拆封;
2、檢測機或檢測配件:(顧客不愿意自行到指定檢測點檢測,而拿到門店,讓公司代檢)
1資料齊全:保修卡原件,發票復印件,本公司維修單;
2維修單填寫要求:所有空白處必須完整、清晰填寫,缺一不可,具體見如下樣板說明;
3檢測機部分品牌要有后蓋(諾基亞、索愛、lg、飛利浦、阿爾卡特、酷派、oppo、天語、語訊、tcl、奧克斯、海爾)
4其中配件檢測需發票原件。
實際操作是:配件不需檢測報告,可以先更換給顧客,再收齊顧客資料和維修單,退回售后部。
關鍵點是要確認配件是我們銷售的,確認方法是:查看顧客配件的序列號是否與我們登記的序列號相符。(銷售時填寫的《保修憑證單》有記錄)
由于不經檢測就直接換配件,因此,必須按以上流程執行,否則造成配件不能從廠家換回新的損失,有相應經手人承擔。如沒有保卡、發票、顧客資料等。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三
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已被越來越多的家長,老師所認識,美國有專門的研究機構跟綜研究,法國議會通過立法禁止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里有關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就不贅述了。
家長老師有了統一認識,才能管理好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是前提基礎。
應分不同年齡段進行管理,高中以下學生的管理辦法和高中以上的管理辦法,不能一刀切,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高中以下孩子,即12歲的孩子自控力差,自律性不強,不停帶手機,老師應約法三章,一經發現,先收由老師保管,畢業后交還家長。
高中學生可適當放寬,因自律,自控能力已增強,但還是要有管理,有引導,上課玩可先收起保管一個星期或一個月,以示懲戒,下次再犯,加倍收起時間。
當然也可以老師學生家長共同約定管理辦法,一切為了孩子。
教師管理學生的策略有哪些?
特別是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關于要不要懲戒教育,如何進行懲戒教育,永遠都是一個沒有結論的話題。
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造成的不良問題一波接著一波,一浪高過一浪。這些問題給教師本身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給教師這個群體造成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
那么,現在的老師該怎么管理學生?
這的的確確是一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但我想不管教育生態如何,不管教育中有多少負面的東西,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都應該遵循最基本的原則。
一、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孩子身心發展規律,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循循善誘,諄諄教導。
二,堅持以正面激勵教育為主,輔助于嚴格的管理和嚴格的要求。
三,堅持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堅持不謾罵,不侮辱,不歧視,不排擠,不孤立。
四,嚴格要求每一位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學。
五,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全心全意對待每一位學生。
六,加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商,打通家校之間的教育渠道。
依法執教,依法從教,公平任教,公正處事。
想教師該想的事,做教師該做的事,用真情關護孩子,用知識培育孩子,用品德影響孩子。
做到盡心,盡職,盡責,盡力,做到一個老師應有的擔當,盡到一個老師該盡的義務,至于學生難以管教,家長無理取鬧,社會逆流導向,別人不能理解,這也不是你個人意志所能夠更改的。教育沒有拯救功能,教師也沒有無邊法力。所以心態很關鍵,用平和的心態對待平常的教育,問心無愧就是最高的境界。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四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通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后,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通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短信聯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機和網絡,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網絡和手機游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游等。
手機管理制度(通用15篇)篇十五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范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準后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后,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鑒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于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系。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并將號碼表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批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