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工作總結中,我們可以深入挖掘保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以提升服務質量和市場競爭力。保險工作總結范文也可以看作是一種經驗分享和互相學習的機會,希望大家能夠積極借鑒和應用。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一
一是:利用宣傳月和今年春秋季人才洽談會兩次活動中進行宣傳,散發工傷保險宣傳手冊和傳單,同時還到企事業等單位宣傳動員其參保繳費。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縣各行各業受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特別是鐵礦行業無一礦區來參保,這對擴面征繳帶來非常大的難度。1-6月份征繳工傷費87萬元,其中08年舊欠30萬元,支付工傷費xx0萬元;1-6月份征繳生育費8萬元,為1名生育職工撥付生育保險金300元,從以上征繳情況看離全年的任務非常艱巨。
二是:認真落實政策:根據贛勞實社醫(20xx)37號文件精神我對傷殘、病退和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定期待遇進行了調整,準確無誤發放到位。在完成自身職責內工作的同時,還做好了機關效能建設等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
一是:今年經融危機還在曼延,企業更是能拖就拖,只選擇了少數危險系數較大的參保,沒有做到應保盡保。甚至不參保一些事業單位領導認識上的狹益,消極對待,給我們擴面工作設置了阻力和困難。
二是:工傷保險基金仍然不俱備抗風險能力,形勢十分嚴峻。由于參保職工安全意識差,工傷事故頻繁發生,到09年6月止還差190萬未拔付,這么大的虧空對工傷保險工作是一個嚴峻的挑戰。面對這些問題下半年要集全局干部職工之力迎難而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的溝通,扎實有效的動員其參保繳費。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二
今年,我局在省廳和××市下,以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保障為,弱勢群體的權益,加大工傷保險的征管,了較快發展。是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條例》頒布實施,搶抓機遇,了工傷保險在小礦山企業的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參保企業141家,新增參保3545人,工傷保險基金凈增390萬元,覆蓋了國有集體企業、高危行業、小礦山企業的職工。工傷保險基金年平均征繳率今年,我局在省廳和××市下,以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保障為,弱勢群體的權益,加大工傷保險的征管,了較快發展。是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條例》頒布實施,搶抓機遇,了工傷保險在小礦山企業的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參保企業141家,新增參保3545人,工傷保險基金凈增390萬元,覆蓋了國有集體企業、高危行業、小礦山企業的職工。工傷保險基金年平均征繳率95%,基金結余400余萬元,保障了全市工傷工亡職工家屬待遇的發放,了社會的穩定。下面,將的主要做法匯報如下:。
我市屬典型的資源型城市。全市有礦山企業353個,鐵礦254個,煤礦99個,從事礦山企業生產人員2.1萬人,從事產業及產業人員1萬余人。近年來,小礦山企業工傷工亡事故增多,從事礦山生產的農民工在因工致傷致殘后,生活上和精神上經受了難以想像的。有些業主想方設法逃避賠償責任,侵害職工正當利益的嚴重,工傷糾紛案件居高不下。為此,安全生產,從穩定的勞動關系入手,把弱勢群體的利益上升到密切與關系的來抓,把那些最迫切需要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為這項工作,加大宣傳,在新聞媒體刊登工傷保險政策問答,發放宣傳單、刊登工傷保險專版專刊,電視宣傳等,了宣傳效應。另一,有些業主現在礦山企業日子不好過,安全生產要求,每年停工停產長,又不給更多的優惠政策,錯誤地參加工傷保險會使人工成本,加重企業的負擔,有無工傷、工亡事故都要交錢,不劃算的思想。
上門去做礦主的工作,從工傷無過錯賠付到勞動能力鑒定,使業主真正認識到了參加工傷保險的好處,使職工了工傷保險的“保護傘”作用。還幫助企業算大賬和長遠賬,用貼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從企業的長遠生存與發展看問題,算工傷保險分散風險、互利互惠的社會大賬。有些企業為職工購買了商業保險,不愿意參加工傷保險,解釋工作,使業主理解社會保險的不可替代作用,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界限。措施了礦山企業的參保性和性。
年初,武安市政府將工傷保險擴面列入實施“民心工程”的位置。市委常委會、市長辦公會全市安全生產,把小煤、鐵礦參加工傷保險列入日程,人勞局、安監局、冶金局、煤炭局等直接,職責,合力,工傷保險。我局了企業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和申報工傷待遇的流程,安全、冶金、煤炭對即將復工生產的小礦山企業的參保工作督促檢查。規定小鐵礦、小煤礦等高危行業在安全檢查和復工生產時,向主管提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凡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小礦山企業,安全、冶金、煤炭不予批準復工和生產,將參加工傷保險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恢復生產的必要條件。這項措施,了小礦山企業的參保。
小礦山工傷保險在我市尚屬首次運行,在全國也經驗可循,邊摸索邊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我市依據《××市小礦山企業工傷保險社會統籌辦法(試行)》的意見,了工傷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封閉運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費率,并小礦山安全風險較高的情況,對工傷事故率高低浮動費率。雇主繳納的原則,小煤礦從業人員每人每月xx0元繳費;小鐵礦暫按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繳費;采石場暫按每人每月40元繳費。參加小礦山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死亡后,直系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領取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按職工本人工資: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親屬每人每月為30%,撫恤金總額不超過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標準為48至60個月××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自愿一次性結清的,不同標準最高支付不超過xx萬元。對因工致殘的可選擇一次性結清待遇的,一級xx萬元、二級9萬元、三級8萬元、四級7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結清后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五至十級傷殘職工不愿一次結清待遇的一至四級傷殘職工仍按《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的待遇,了高危行業職工的權益。
規范管理,我市“實名制”制度。在辦理過程中,每名參保人員向經辦機構近期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經辦機構逐人檔案,便于查對。還將企業繳費高低與其工傷事故狀況起來,對安全生產企業的評定工作,把繳費與安全生產起來,對安全生產連續無事故的企業,繳費標準;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加大處罰,直至停產整頓,以工傷保險全市的安全生產,工傷事故的,地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險費用的支出。在事故,要求企業工傷工亡事故后在24小時內報勞動保險行政。接到報案后,工傷經辦,保險行政事故調查,勘查現場,確認工傷。今年來,現場勘查40多次,了非工傷申報xx多起。還了監督機制。工傷報案后,組織由兩個的工作人員參加工傷認定,了工傷認定的性,了非工傷原因基金支出的風險。在工傷基金的管理上,嚴把基金支付關。工傷職工治療是“實報實銷”,工傷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錢不花白不花”,產生了小病大治,輕傷住院等,還人借工傷治療為由,購買藥品“搭車報銷”。情況,審核,對每報銷憑據,按工傷藥品目錄審核,對每起工傷事故都了檔案,規范了工傷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審批工傷事故賠償待遇,了經辦人審核,保障中心主任復核,主管局長審批等多項監督制度,了基金安全運營。
為工傷保險的健康發展,著手科學的預防機構,長效運行機制。設立工傷預防機構。在工傷保險科設立了工傷預防機構,組成人員由熟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安監人員、礦業專家和工傷保險員參加礦山企業的安全預防工作。對參保企業工傷預防制度的情況監督檢查,適時工傷預防安全教育,組織企業對從事工傷保險人員培訓,對事故分析和,降低了工傷事故的。制定事故預防的規章制度。要求參保的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在工傷預防制定的措施,如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標準和措施,從事高危行業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和規定,并把制度懸掛在礦山企業處。工傷保險獎勵制度。獎勵定額繳納了工傷保險基金,又重大傷亡事故的小鐵礦和小煤礦。獎勵對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預防事故、鞭策后進、鼓勵先進的。四是工傷康復工作。成立工傷康復機構,在城區指定了4家醫院工傷職工的定點醫療機構,并設立藥品使用目錄,對工傷職工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詳細的規定,在基金安全的,委托醫療機構康復服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幫助工傷職工恢復身體功能,生存質量,幫助重新回歸社會,減輕社會和家庭負擔。
我市的工傷保險工作了成績,但面臨的任務依然艱巨,還需加度,把工作做深、做細。將讓更多人參加社會保險,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保障不動搖,把弱勢群體利益心上,抓在手上,努力工傷保險的長效機制。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三
今年來,我市工傷保險工作堅持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新《工傷保險條例》為中心,不斷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努力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全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不懈努力下,實現了工傷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充分發揮了“全國工傷保險重點聯系城市”的作用。今年1—12月,全市新增參保人數6.3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21%;征繳工傷保險基金8218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82%;支出工傷保險基金7422萬元,基金滾存結余8343萬元。
今年來,我們采取了四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并將征繳擴面任務分配到各縣市區;二是突出擴面重點,加強農民工參保擴面工作。重點加強了礦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業農民工參保工作。目前,全市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3.2萬人;三是擴大覆蓋范圍,推進機關公務員參保。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啟動機關、社會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保險制度,已將4萬多名公務員納入了工傷保險范疇,進一步完善了我市社會保障體系;四是適應企業特點,實施多樣化征繳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礦山企業按噸煤(礦)產量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參保單位提供了更科學合理的參保服務。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4133家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7.6萬人。
為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xx)10號、省政府湘政發(20xx)16號文件精神,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大了老工傷統籌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召開會議,落實任務。今年4月,我們組織召開了全市老工傷納入統籌管理專題會議,明確老工傷人員納入范圍,下達了全年納入工作任務;二是落實資金,確保待遇。按照財政專項資金、勞動專項管理、資金專項監督的原則,擬定了老工傷資金的籌資渠道與管理辦法。今年7月,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老工傷籌資渠道。今年來,市縣兩級財政累計籌集企業老工傷專項資金2800萬元;三是全面調查,摸清底子。在20xx年人社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今年又對老工傷人員的相關信息、原始資料進行再次清理。通過核實原始病歷、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表、退休審批表等方式嚴格開展了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資格審核工作;四是多方測算,明確躉繳標準。根據原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規定,經過多次測算,對全市用人單位老工傷預留工傷保險費用標準及基金補助比例進行了整體調整,確定了三種費用躉繳方式,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了《關于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通知》(常政發〔20xx〕24號),對上述躉繳方式及統籌范圍、統籌目標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目前,全市“老工傷”納入統籌管理人數達到3.5萬人,累計給付工傷保險待遇20xx萬元。20xx年3月,全國社會保險工作會議上印發了我市老工傷管理工作經驗材料。
我處把確保工傷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作為工作的重心,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一是完善了工傷保險基金內控管理制度,全面實施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規范了經辦機構的組織機構、業務運行、基金財務、信息系統、內控監督工作制度,形成了規范完整的內控制度體系;二是強化基金部分項目支出管理。加強了縣市區基金項目費用使用預算的審核,完善了項目支出使用中的計劃、備案管理,加強了基金項目支出情況檢查;三是強化基金監督檢查。我處重點實施了對參保基數、參保人數的稽核監督,對待遇支付的監督檢查,對大額醫療費用的重點審核。按照省人社廳和市紀委的要求,組織開展了全市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專項檢查;四是圓滿完成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和工傷保險統計年報工作,兩項工作均被省人社廳評為全省一等獎。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規范了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確保了待遇水平提高。一是加強工傷事故調查管理。完善了工傷事故限時備案制度,實施了書面調查、現場調查相結合的調查方法,重點加強了對交通事故、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事故及縣市區提請復核事故的調查。通過調查,排除非工傷事故30多起,挽回基金損失250萬元;二是加強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建立健全了待遇資格定期審核、長期待遇定期調整、待遇支付“五堂會審”的工作機制。按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落實了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待遇,全年累計支付工傷保險待遇6723萬元;三是加強工傷醫療管理。完善了工傷保險協議醫療管理機制,做到了統一核定協議機構、統一協議文本、統一協議時間、統一考核辦法,使工傷協議醫療管理更加規范有序。建立完善了“先康復、后評殘”制度,使工傷職工醫療救治、康復治療、傷殘鑒定得到了有機結合,促進工傷職工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回歸職業;四是加強民辦醫療機構管理。通過采取社會舉報、隨機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強了對民辦醫療機構的監管,進一步規范了工傷醫療行為,維護了工傷職工利益。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一是全面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通過規范受理文書、規范業務程序、規范辦結期限的“三規范”措施,強化了全處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行政效能大大提升;二是全面貫徹落實“一法一條例”。深入企業宣講“一法一條例”,提高了全社會的遵法守法意識和工傷保險新法規的知曉率。以“一法一條例”為基準,全面清理完善了我市現行工傷保險操作規程,督促企業對涉及工傷管理的企業規章進行清理。擬定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操作規程》,建立了先行支付制度;三是加強基礎建設。加強了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建設。按照統一開發、單險種運行的模式,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基本完成,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實現了聯網運行。加強了工傷保險業務檔案清理工作,基本達到了規范化管理要求;四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四
20xx年,我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努力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為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奠定了良好基礎。
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參保人數4、2萬人;累計參保人數達到42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05%,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7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15675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43%;基金總支出14594萬元,其中工傷保險待遇支出14062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滾存節余14114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為5377家。
(一)征繳擴面成效顯著
今年,我們采取了五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將任務指標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區縣市,并加強了對各區縣市征繳擴面工作的督促檢查。二是全面落實先行支付政策,確保工傷職工權益。制定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發《關于明確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對規范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較好作用。三是重點加強了礦山、建筑施工、室內裝飾行業等高危企業農民工參保工作。加強與住建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全面落實市人社局、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項目參保593家,參保人數3、8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2916萬元。全面推進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名義下發了《關于做好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四是強化了基金征繳稽核力度。我處通過采取經辦稽核、聯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種方式,切實開展對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稽核,嚴格依法應收盡收,對瞞報漏報、無故拖欠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嚴厲查處。
(二)老工傷統籌全面推進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老工傷統籌管理和待遇發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實老工傷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傷人員待遇標準,對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津貼實行了定期調整。今年,全市累計支付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2462萬元。其中傷殘津貼195萬元,生活護理費95萬元,供養親屬撫恤金147萬元。二是做好了信訪維穩工作。我處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對信訪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年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眾滿意、領導放心。
(三)基金運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處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監督。完成了20xx年度全市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切實提高了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加強項目使用管理,強化項目支出控制。20xx年工傷保險基金項目支出,按照“總額預算、結合實際、增量控制”的原則,確保支出總額預算與上年保持基本相當。三是做好財務結算和會計核算,加強財務基礎管理。20xx年3月,我市20xx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報表工作被省醫局評為先進單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規范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規范了工傷保險事故調查、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強工傷事故調查與工傷認定管理。重點加強了對交通事故、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事故及區縣市提請復核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了市局委托的工傷認定工作,建立了工傷認定統計報表制度、疑難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進行了部分工傷認定職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將部分工傷認定職能進行委托管理的補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參保單位發生工傷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傷認定5345起。二是加強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落實了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計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2700萬元,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34萬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112萬元,喪葬費146萬元。三是加強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門診醫療管理。今年10月下發了《關于調整市屬改制企業工傷職工門舊傷復發門診管理辦法的通知》及相關配套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實行了新老工傷門診管理統一。四是加強工傷康復工作力度。明確工作任務,制定康復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工傷康復社區服務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傷康復90人,共支付工傷康復費用52萬元。
(五)經辦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一是繼續做好“一法一條例”宣傳培訓工作。我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進行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多次深入企業宣講“一法一條例”,提高了工傷保險新法規的知曉率。二是切實加強“滿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潔常德”建設。三是進一步規范業務程序,簡化工作環節。通過重新梳理各業務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創新服務模式。四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從11月1日起,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全面實行聯網運行、網上審核、網上結算。五是加強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檔案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常德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舉辦了全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培訓班。20xx年3月,我處被市委辦評為“檔案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被省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評為“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優秀等級單位”。六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今年3月份,我處被市政府評為“20xx年度十佳人民滿意機關”。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五
我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開展了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保障職工工傷權益”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從20xx年5月5日開展了工傷保險集中宣傳活動。該活動緊緊圍繞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宣傳主題,周密計劃,精心組織,抓住重點、熱點,增強用人單位遵法守法的自覺性和職工自我保護意識,取得了顯著的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應。
接到上級部門要求后,我局召開會議,研究宣傳方法,由一把手牽頭,主管副局長組織監督,各股室聯動,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宣傳方案,并由各股室負責人落實。
1、印刷《工傷保險明白卡》
印刷《工傷保險明白卡》,寫明工傷保險參保范圍、流程,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等問題,方便群眾更直觀的了解工傷保險。
2、深入企業交流意見
我局組織專班深入企業宣傳工傷保險相關政策,同時參保企業及職工的相關意見與建議,并向他們法相《工傷保險明白卡》,與企業就保險繳納,工傷人員全力維護等多方面問題進行交流,為改進以后工作指明方向。
我局向各個企業單位重點宣傳工傷保險的參保流程及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問題,同時解答參保企業及職工對工傷保險提出的問題。著重就處理業務過程中遇到的阻礙與企業進行溝通,并就以后工作的改進征求企業意見。在宣傳過程中,我局同時加強業務溝通,不僅擴大工傷保險的知曉面、影響面,也提高了廣大勞動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增強了用人單位遵守法律的自覺性,取得了很大成效。
1、加強各單位之間合作。與相關單位繼續加強合作,并不斷完善聯動機制,減小工傷保險政策執行中的阻力,簡化行政流程,切實維護參保單位及參保職工的利益。
2、加強宣傳,擴大影響。繼續加強宣傳工傷保險工作,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面,將工傷保險的擴面工作做得更好,針對建筑、煤礦等高危行業應該更加努力完善自身工作,將工傷保險宣傳到每一個單位,讓更多職工享受到工傷保險帶來的利益。
3、加大執法力度。針對欠繳、斷繳的相關單位應當制定更加詳細的執法措施,確保企業及職工的利益。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六
今年來,我市工傷保險工作堅持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新《工傷保險條例》為中心,不斷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努力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全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不懈努力下,實現了工傷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充分發揮了“全國工傷保險重點聯系城市”的作用。今年1-12月,全市新增參保人數6.3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21%;征繳工傷保險基金8218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82%;支出工傷保險基金7422萬元,基金滾存結余8343萬元。
今年來,我們采取了四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
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并將征繳擴面任務分配到各縣市區;。
三是擴大覆蓋范圍,推進機關公務員參保。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啟動機關、社會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保險制度,已將4萬多名公務員納入了工傷保險范疇,進一步完善了我市社會保障體系;四是適應企業特點,實施多樣化征繳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礦山企業按噸煤(礦)產量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參保單位提供了更科學合理的參保服務。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4133家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7.6萬人。
為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xx)號、省政府湘政發(20xx)16號文件精神,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大了老工傷統籌管理工作力度:。
三是全面調查,摸清底子。在20xx年人社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今年又對老工傷人員的相關信息、原始資料進行再次清理。通過核實原始病歷、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表、退休審批表等方式嚴格開展了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資格審核工作;四是多方測算,明確躉繳標準。根據原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規定,經過多次測算,對全市用人單位老工傷預留工傷保險費用標準及基金補助比例進行了整體調整,確定了三種費用躉繳方式,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了《關于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通知》(常政發〔20xx〕24號),對上述躉繳方式及統籌范圍、統籌目標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目前,全市“老工傷”納入統籌管理人數達到3.5萬人,累計給付工傷保險待遇2061萬元。20xx年3月,全國社會保險工作會議上印發了我市老工傷管理工作經驗材料。
我處把確保工傷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作為工作的重心,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
三是強化基金監督檢查。我處重點實施了對參保基數、參保人數的稽核監督,對待遇支付的監督檢查,對大額醫療費用的重點審核。按照省人社廳和市紀委的要求,組織開展了全市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專項檢查;四是圓滿完成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和工傷保險統計年報工作,兩項工作均被省人社廳評為全省一等獎。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規范了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確保了待遇水平提高。
三是加強工傷醫療管理。完善了工傷保險協議醫療管理機制,做到了統一核定協議機構、統一協議文本、統一協議時間、統一考核辦法,使工傷協議醫療管理更加規范有序。建立完善了“先康復、后評殘”制度,使工傷職工醫療救治、康復治療、傷殘鑒定得到了有機結合,促進工傷職工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回歸職業;四是加強民辦醫療機構管理。通過采取社會舉報、隨機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強了對民辦醫療機構的監管,進一步規范了工傷醫療行為,維護了工傷職工利益。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
四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七
我市屬典型的資源型城市。全市有礦山企業353個,鐵礦254個,煤礦99個,從事礦山企業生產人員2.1萬人,從事產業及產業人員1萬余人。近年來,小礦山企業工傷工亡事故增多,從事礦山生產的農民工在因工致傷致殘后,生活上和精神上經受了難以想像的。有些業主想方設法逃避賠償責任,侵害職工正當利益的嚴重,工傷糾紛案件居高不下。為此,安全生產,從穩定的勞動關系入手,把弱勢群體的利益上升到密切與關系的來抓,把那些最迫切需要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為這項工作,加大宣傳,在新聞媒體刊登工傷保險政策問答,發放宣傳單、刊登工傷保險專版專刊,電視宣傳等,了宣傳效應。另一,有些業主現在礦山企業日子不好過,安全生產要求,每年停工停產長,又不給更多的優惠政策,錯誤地參加工傷保險會使人工成本,加重企業的負擔,有無工傷、工亡事故都要交錢,不劃算的思想。
上門去做礦主的工作,從工傷無過錯賠付到勞動能力鑒定,使業主真正認識到了參加工傷保險的好處,使職工了工傷保險的“保護傘”作用。還幫助企業算大賬和長遠賬,用貼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從企業的長遠生存與發展看問題,算工傷保險分散風險、互利互惠的社會大賬。有些企業為職工購買了商業保險,不愿意參加工傷保險,解釋工作,使業主理解社會保險的不可替代作用,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界限。措施了礦山企業的參保性和性。
年初,武安市政府將工傷保險擴面列入實施“民心工程”的位置。市委常委會、市長辦公會全市安全生產,把小煤、鐵礦參加工傷保險列入日程,人勞局、安監局、冶金局、煤炭局等直接,職責,合力,工傷保險。我局了企業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和申報工傷待遇的流程,安全、冶金、煤炭對即將復工生產的小礦山企業的參保工作督促檢查。規定小鐵礦、小煤礦等高危行業在安全檢查和復工生產時,向主管提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凡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小礦山企業,安全、冶金、煤炭不予批準復工和生產,將參加工傷保險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恢復生產的必要條件。這項措施,了小礦山企業的參保。
小礦山工傷保險在我市尚屬首次運行,在全國也經驗可循,邊摸索邊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我市依據《**市小礦山企業工傷保險社會統籌辦法(試行)》的意見,了工傷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封閉運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費率,并小礦山安全風險較高的情況,對工傷事故率高低浮動費率。雇主繳納的原則,小煤礦從業人員每人每月xx0元繳費;小鐵礦暫按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繳費;采石場暫按每人每月40元繳費。參加小礦山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死亡后,直系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領取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按職工本人工資: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親屬每人每月為30%,撫恤金總額不超過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標準為48至60個月**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自愿一次性結清的,不同標準最高支付不超過xx萬元。對因工致殘的可選擇一次性結清待遇的,一級xx萬元、二級9萬元、三級8萬元、四級7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結清后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五至十級傷殘職工不愿一次結清待遇的一至四級傷殘職工仍按《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的待遇,了高危行業職工的權益。
規范管理,我市“實名制”制度。在辦理過程中,每名參保人員向經辦機構近期照片、身份證復印件,經辦機構逐人檔案,便于查對。還將企業繳費高低與其工傷事故狀況起來,對安全生產企業的評定工作,把繳費與安全生產起來,對安全生產連續無事故的企業,繳費標準;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加大處罰,直至停產整頓,以工傷保險全市的安全生產,工傷事故的,地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降低保險費用的支出。在事故,要求企業工傷工亡事故后在24小時內報勞動保險行政。接到報案后,工傷經辦,保險行政事故調查,勘查現場,確認工傷。今年來,現場勘查40多次,了非工傷申報多起。還了監督機制。工傷報案后,組織由兩個的工作人員參加工傷認定,了工傷認定的性,了非工傷原因基金支出的風險。在工傷基金的管理上,嚴把基金支付關。工傷職工治療是“實報實銷”,工傷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錢不花白不花”,產生了小病大治,輕傷住院等,還人借工傷治療為由,購買藥品“搭車報銷”。情況,審核,對每報銷憑據,按工傷藥品目錄審核,對每起工傷事故都了檔案,規范了工傷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審批工傷事故賠償待遇,了經辦人審核,保障中心主任復核,主管局長審批等多項監督制度,了基金安全運營。
為工傷保險的健康發展,著手科學的預防機構,長效運行機制。設立工傷預防機構。在工傷保險科設立了工傷預防機構,組成人員由熟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安監人員、礦業專家和工傷保險員參加礦山企業的安全預防工作。對參保企業工傷預防制度的情況監督檢查,適時工傷預防安全教育,組織企業對從事工傷保險人員培訓,對事故分析和,降低了工傷事故的。制定事故預防的。
規章制度。
要求參保的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在工傷預防制定的措施,如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標準和措施,從事高危行業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和規定,并把制度懸掛在礦山企業處工傷保險獎勵制度獎勵定額繳納了工傷保險基金,又重大傷亡事故的小鐵礦和小煤礦獎勵對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預防事故、鞭策后進、鼓勵先進的四是工傷康復工作成立工傷康復機構,在城區指定了4家醫院工傷職工的定點醫療機構,并設立藥品使用目錄,對工傷職工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詳細的規定,在基金安全的,委托醫療機構康復服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幫助工傷職工恢復身體功能,生存質量,幫助重新回歸社會,減輕社會和家庭負擔。
我市的工傷保險工作了成績,但面臨的任務依然艱巨,還需加度,把工作做深、做細。將讓更多人參加社會保險,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保障不動搖,把弱勢群體利益心上,抓在手上,努力工傷保險的長效機制。
一是:利用宣傳月和今年春秋季人才洽談會兩次活動中進行宣傳,散發工傷保險宣傳手冊和傳單,同時還到企事業等單位宣傳動員其參保繳費。但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縣各行各業受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特別是鐵礦行業無一礦區來參保,這對擴面征繳帶來非常大的難度。1-6月份征繳工傷費87萬元,其中08年舊欠30萬元,支付工傷費xx0萬元;1-6月份征繳生育費8萬元,為1名生育職工撥付生育保險金300元,從以上征繳情況看離全年的任務非常艱巨。
二是:認真落實政策:根據贛勞實社醫(20xx)37號文件精神我對傷殘、病退和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定期待遇進行了調整,準確無誤發放到位。在完成自身職責內工作的同時,還做好了機關效能建設等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
一是:今年經融危機還在曼延,企業更是能拖就拖,只選擇了少數危險系數較大的參保,沒有做到應保盡保。甚至不參保一些事業單位領導認識上的狹益,消極對待,給我們擴面工作設置了阻力和困難。
二是:工傷保險基金仍然不俱備抗風險能力,形勢十分嚴峻。由于參保職工安全意識差,工傷事故頻繁發生,到09年6月止還差190萬未拔付,這么大的虧空對工傷保險工作是一個嚴峻的挑戰。面對這些問題下半年要集全局干部職工之力迎難而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的溝通,扎實有效的動員其參保繳費。
今年來,我市工傷保險工作堅持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新《工傷保險條例》為中心,不斷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努力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上狠下功夫,在全市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不懈努力下,實現了工傷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充分發揮了“全國工傷保險重點聯系城市”的作用。今年1-12月,全市新增參保人數6.3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21%;征繳工傷保險基金8218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82%;支出工傷保險基金7422萬元,基金滾存結余8343萬元。
今年來,我們采取了四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
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并將征繳擴面任務分配到各縣市區;。
三是擴大覆蓋范圍,推進機關公務員參保。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啟動機關、社會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保險制度,已將4萬多名公務員納入了工傷保險范疇,進一步完善了我市社會保障體系;四是適應企業特點,實施多樣化征繳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礦山企業按噸煤(礦)產量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參保單位提供了更科學合理的參保服務。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4133家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7.6萬人。
為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xx)號、省政府湘政發(20xx)16號文件精神,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大了老工傷統籌管理工作力度:。
三是全面調查,摸清底子。在20xx年人社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今年又對老工傷人員的相關信息、原始資料進行再次清理。通過核實原始病歷、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表、退休審批表等方式嚴格開展了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資格審核工作;四是多方測算,明確躉繳標準。根據原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規定,經過多次測算,對全市用人單位老工傷預留工傷保險費用標準及基金補助比例進行了整體調整,確定了三種費用躉繳方式,12月,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下發了《關于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通知》(常政發〔20xx〕24號),對上述躉繳方式及統籌范圍、統籌目標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目前,全市“老工傷”納入統籌管理人數達到3.5萬人,累計給付工傷保險待遇2061萬元。20xx年3月,全國社會保險工作會議上印發了我市老工傷管理工作經驗材料。
我處把確保工傷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作為工作的重心,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
三是強化基金監督檢查。我處重點實施了對參保基數、參保人數的稽核監督,對待遇支付的監督檢查,對大額醫療費用的重點審核。按照省人社廳和市紀委的要求,組織開展了全市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專項檢查;四是圓滿完成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和工傷保險統計年報工作,兩項工作均被省人社廳評為全省一等獎。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規范了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確保了待遇水平提高。
三是加強工傷醫療管理。完善了工傷保險協議醫療管理機制,做到了統一核定協議機構、統一協議文本、統一協議時間、統一考核辦法,使工傷協議醫療管理更加規范有序。建立完善了“先康復、后評殘”制度,使工傷職工醫療救治、康復治療、傷殘鑒定得到了有機結合,促進工傷職工早日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回歸職業;四是加強民辦醫療機構管理。通過采取社會舉報、隨機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加強了對民辦醫療機構的監管,進一步規范了工傷醫療行為,維護了工傷職工利益。
今年來,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
四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八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區片綜治部門的具體指導下,我處扎實抓好了綜治工作,保證了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工作環境,確保了各項經辦工作開展順利。截止到11月底,全市新增參保單位321家,新增參保人數3.16萬人,完成全年任務158%;征收工傷保險基金1329.31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66%;支出基金1005.70萬元,基金滾存結余1303.68萬元。目前,全市工傷保險經辦工作能力增強,服務優良,管理規范。今年,我處在綜合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綜合治理工作,成立了以毛澤陸主任任組長、丁敬國書記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制訂了工作制度,并將職責落實到人。
我處每月舉行一次綜合治理會議與政治思想學習活動,及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針對出現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并落實到人;每季度開展一次法制宣傳教育課,并對干部群眾比較薄弱的法律知識進行強化培訓,使人人都學法、懂法、知法,增強法律意識。
今年,針對老工傷職工上訪增多的現狀,我們加強了管理,對上訪的工傷職工熱情服務,正確解釋政策,排除了一切不穩定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營造了一個“熱情服務、群眾滿意”的良好氛圍,確保一方平安。
我處領導高度重視“創學”工作,將它作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激發干部活力的重要載體。我處黨組經過多次研究,制訂了“創學”工作方案,并強化了一系列的獎懲措施,促使我處干部職工端正態度學,保證了學習效果。一方面組織全處干部職工學習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的決定》等一系列綜治方面的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大力加強了對干部職工的法制教育,組織全體人員參加了“五五普法”考試。今年來,通過開展“創學”活動,改進了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作風,激發了干部的工作熱情。
總之,綜治工作是一項意義重大的長期工作,我處將一如既往抓好綜合治理工作,為全社會的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九
20xx年第一季度,在市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工傷保險經辦人員有條不紊地開展工傷保險基金征繳、參保擴面和工傷待遇支付等業務,積極配合社保基金審計工作。
(一)工傷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完成情況
積極宣傳《社保法》、新《條例》和新修訂的《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主動走出去與用人單位溝通,面對面講解政策,基金征繳和參保擴面工作成績顯著。截止到2月底,全市參保單位達到5829家個,比20xx年增加62家;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88348人,比20xx年凈增1871人,其中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30895人;征繳工傷保險費1985萬元。
(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情況
在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方面始終做到公平、及時、人性,堅持站在參保企業和參保工傷職工的角度做好待遇支付工作,維護了社會的和諧安定。截止到2月底,為因工傷殘職工677人,因工死亡人員14人,工亡人員供養親屬430人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599.7萬元;為各縣(市、區)下撥工傷保險基金1360萬元,全市基金累計節余達5820.5萬元。
(三)醫療服務簽約和管理情況
我市兩級經辦機構與58家醫療機構、3家輔助器具配置機構、1家藥店簽定服務協議,保障了工傷職工的治療需要。
(四)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為保證上級審計機關審計順利進行,我市工傷保險經辦人員高度重視,充分準備,積極工作、主動配合。按照市局要求,加班加點做好各項數據自查整理工作,按時提供審計數據表格,做到隨叫隨到,不拖延、不敷衍、無怨言。
(五)主要措施
一是宣傳先行,利用新修訂的《河北省工傷保險條例》出臺之際,采取各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強化了用人單位對工傷保險的認識,提高了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形成了我要用人單位參保為用人單位我要參保的良好局面。
二是重點突破,主動與財政部門協調,繼續爭取將全額事業單位工傷保險納入預算管理,實現全覆蓋。截止到2月底,全市參保事業單位達到750家,參保人數達到57751人,比20xx年增加821人。
三是工作觸角向小、邊、遠用人單位延伸,主動將鄉鎮企業、社區(村)辦等小企業納入工作作為一個突破點,彌補參保擴面后勁不足的缺陷。
一是經辦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缺乏系統培訓。
二是經辦隊伍人員不足,經費短缺,與承擔的職責嚴重不匹配。
三是房地產市場不景氣,造成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減少,對參保擴面沖擊明顯。
四是省針對《社保法》、新《條例》新增的有關基金先行支付問題如何管理追償、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如何支付管控等業務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影響經辦業務開展。
一是繼續推進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將全額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鄉鎮小企業參保作為主攻方向。
二是探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新辦法和改進醫療費結算辦法,研究制定經辦業務操作規程。
三是做實工傷預防工作,重點加強事故多發企業和高危行業的監控檢查,降低事故發生率。
四是開展經辦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經辦能力。
五是與工傷保險行政機關聯合研究制定浮動費率實施辦法,增強基金支撐能力。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
在過去一個月的時間里,我一直在積極地開展工傷保險業務的推廣工作。通過與員工的溝通和宣傳,成功地提高了大家的意識和認識,促進了企業的工傷保險制度的完善和落實。
首先,我與企業的勞保部門進行了密切的合作,力求提高工傷保險知識的普及程度,并且負責每個員工的保險登記和繳納工作。為了確保全體員工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我們對每個員工的工作環境進行了仔細的分析和評估,查缺補漏,確保其安全和健康。
其次,我們積極開展了一些公開的宣傳活動,例如發放宣傳單、張貼宣傳海報、舉行講座等。通過這些活動,我們不僅讓員工們了解到了工傷保險制度的運作機制,更重要的是讓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保險責任,認識到了工作場所的安全問題。
最后,在工作的過程中,我們積極跟蹤保險案件的進展,解決員工們遇到的工傷保險糾紛。同時,我們也在不斷地總結和評估自己的工作,為今后的推廣工作積累經驗,并發揮出更好的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繼續發揮自己的優勢和專業知識,致力于提高工傷保險制度的保障力和員工的幸福感,為企業的發展筑牢堅實的保障。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一
今年以來,我局在省廳和××市局的正確領導下,以讓更多的人享受社會保障為目標,切實維護弱勢群體的權益,不斷加大工傷保險的征管力度,取得了較快發展。特別是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們搶抓機遇,加快了工傷保險在小礦山企業的推進工作。今年我市新增參保企業141家,新增參保3545人,工傷保險基金凈增0萬元,基本覆蓋了國有集體企業、部分高危行業、小礦山企業的職工。工傷保險基金年平均征繳率達到95%以上,目前基金結余400余萬元,保障了全市工傷工亡職工家屬待遇的正常發放,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下面,將我們的主要做法匯報如下:
日子不好過,安全生產要求嚴格,每年停工停產時間長,政府又不給更多的優惠政策,錯誤地認為參加工傷保險會使人工成本增加,加重企業的負擔,不論有無工傷、工亡事故都要交錢,不劃算的思想。我們上門去做礦主的工作,從工傷無過錯賠付到勞動能力鑒定,使業主真正認識到了參加工傷保險的好處,使職工充分了解了工傷保險的“保護傘”作用。同時還幫助企業算大賬和長遠賬,用貼切典型的事例教育引導,從企業的長遠生存與發展看問題,算工傷保險分散風險、互利互惠的社會大賬。針對有些企業已經為職工購買了商業保險,不愿意參加工傷保險,我們專門做好解釋工作,使業主理解社會保險的不可替代作用,了解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界限。通過這些措施有力促進了礦山企業的參保積極性和主動性。
年初,武安市政府將工傷保險擴面。
列入實施“民心工程”的重要位置。市委常委會、市長辦公會結合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把小煤、鐵礦參加工傷保險列入重要日程,人勞局、安監局、冶金局、煤炭局等部門直接參與,明確部門職責,形成合力,推進工傷保險。我局建立了企業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和申報工傷待遇的業務流程,安全、冶金、煤炭部門對即將復工生產的小礦山企業的參保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規定小鐵礦、小煤礦等高危行業在安全檢查和復工生產時,必須向主管部門提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凡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小礦山企業,安全、冶金、煤炭部門不予批準復工和生產,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恢復生產的必要條件。通過采取這項措施,有力促進了小礦山企業的參保。
小礦山工傷保險在我市尚屬首次運行,在全國也沒有經驗可循,我們堅持邊摸索邊實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市依據《××市小礦山企業工傷保險社會統籌辦法(試行)》的意見,實行了工傷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封閉運行。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并根據小礦山安全風險較高的實際情況,對工傷事故發生率高低實行浮動費率。按照雇主繳納的原則,小煤礦從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繳費;小鐵礦暫按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繳費;采石場暫按每人每月40元繳費。參加小礦山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死亡后,直系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照××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領取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按職工本人工資:配偶每月40%,其它直系親屬每人每月為30%,撫恤金總額不超過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標準為48至60個月××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自愿一次性結清的,按照不同標準最高支付不超過10萬元。對因工致殘的可選擇一次性結清待遇的,按照一級10萬元、二級9萬元、三級8萬元、四級7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結清后終止工傷保險關系。五至十級傷殘職工以及不愿一次結清待遇的一至四級傷殘職工仍按《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的待遇執行,維護了高危行業職工的根本權益。
事故處理方面,要求企業發生工傷工亡事故后必須在24小時內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接到報案后,工傷經辦部門,配合保險行政部門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共同勘查現場,確認工傷。今年來,現場勘查40多次,避免了非工傷申報10多起。我們還建立了相互監督機制。工傷報案后,組織由兩個部門以上的工作人員參加工傷認定,確保了工傷認定的準確性,避免了非工傷原因導致基金支出的風險。在工傷基金的管理上,我們嚴把基金支付關。由于工傷職工治療是“實報實銷”,有的工傷職工認為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錢不花白不花”,因而產生了小病大治,輕傷住院等現象,還有的人借工傷治療為由,購買藥品”搭車報銷”。針對這種情況,我們認真審核,對每一個報銷憑據,嚴格按工傷藥品目錄審核,對每起工傷事故都建立了檔案,規范了工傷事故支付待遇程序。在審批工傷事故賠償待遇方面,采取了經辦人審核,保障中心主任復核,主管局長審批等多項監督制度,確保了基金安全運營。
為確保工傷保險的健康發展,我們著手建立科學合理的預防機構,建立長效運行機制。
一是設立工傷預防機構。我們在工傷保險科設立了工傷預防機構,組成人員由熟悉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安監人員、礦業專家和工傷保險業務員參加礦山企業的安全預防工作。負責對參保企業工傷預防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開展工傷預防安全教育,定期組織企業對從事工傷保險人員專門培訓,對事故進行分析和研究,有效降低了工傷事故的發生。
二是制定事故預防的規章制度。要求參保的礦山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在工傷預防方面制定專門的措施,如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執行的安全標準和具體措施,從事高危行業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和規定,并把這些制度統一懸掛在礦山企業明顯處。
三是積極探索工傷保險獎勵制度。探索獎勵及時定額繳納了工傷保險基金,又沒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小鐵礦和小煤礦。獎勵對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起到預防事故、鞭策后進、鼓勵先進的效果。
四是積極做好工傷康復工作。成立工傷康復機構,在城區指定了4家醫院作為工傷職工的定點醫療機構,并設立藥品使用目錄,對工傷職工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進行詳細的規定,在有效保證基金安全的同時,委托醫療機構提供康復服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幫助工傷職工恢復身體功能,提高生存質量,幫助他們重新回歸社會,減輕社會和家庭負擔。
不動搖,把維護弱勢群體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努力探索工傷保險的長效機制。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均有依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第四條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工傷保險政策和相關標準,應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制,采取措施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六條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全省統籌。具體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費率,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經辦機構(以下稱省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相應的費率檔次和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以全部職工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為基數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能以全部職工上一年度的工資總額為基數申報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辦理。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在5日內將變化的職工名單和相關情況報告經辦機構。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因特殊情況不能即時審核的,應當于收到繳費申報材料之日起3日內審核完畢。用人單位應當于經辦機構審核后5日內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的,由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后,由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第十條工傷保險費由經辦機構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征收。
經辦機構征收工傷保險費,應當出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憑證。
第十一條工傷保險基金用于下列項目的支出: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九)工傷預防費;。
(十)工傷認定調查費;。
(十一)勞動能力鑒定費;。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用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項目。
工傷認定調查費的支出,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工傷預防費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省經辦機構應當在年底前,將全省本年度征收的工傷保險費總額的百分之十留作工傷保險儲備金,用于特大、重大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工傷保險儲備金可以連年結轉使用,但總額不得超過工傷保險基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職工發生交通事故、失蹤、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傷害以及受其他條件限制暫時不能按規定時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經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縣(市、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人事關系發生爭議的,依據法定程序處理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限內。
第十四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屬于下列情形的,還應當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分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取得證明材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五)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有效證明;。
(七)其他特殊情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下稱申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即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應當即時最遲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收到補正材料后即時最遲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用人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應當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于15日內提交。用人單位未按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依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供的材料作出工傷認定。
第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需要調查核實相關情況的,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自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經辦機構。
對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職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核發《工傷證》。《工傷證》由職工本人保管。
第十九條工傷保險費由省經辦機構征收的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事項,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第四章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條省、設區的市應當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具體承擔下列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及相關事項的鑒定、確認(以下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一)傷殘等級鑒定;。
(二)護理依賴等級鑒定;。
(三)停工留薪期、延長停工留薪期及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確認;。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確認;。
(五)工傷直接導致疾病確認;。
(六)工傷復發確認;。
(七)康復可能性確認;。
(八)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
(九)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或者鑒定為職業病、在停工留薪期接受治療的,應當自停工留薪期滿之日起60日內,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省經辦機構征收工傷保險費的,向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認定工傷決定書》;。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和檢查檢驗單等診療資料。
工傷職工因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一并提出確認申請,并提交相關醫療機構的證明。
第二十三條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鑒定結論不服的,應當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并提交初次鑒定的結論。
作出初次鑒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移交有關材料。
第二十四條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材料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
因工傷職工傷情復雜或者治療工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
第二十五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經辦機構認為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到所在地設區的市或者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鑒定。經復查鑒定傷殘等級發生變化的,其工傷待遇中的定期待遇按本省有關規定予以調整。
第二十六條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費用,用人單位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既未繳納工傷保險費又不支付初次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申請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的,由申請方預交鑒定費,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一致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承擔;再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不一致的,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七條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并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傷情嚴重或者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或者省直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停工留薪期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在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護理。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第二十八條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報經辦機構同意到本設區的市以外的地區就醫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前款規定的伙食補助費和交通、食宿費的支付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九條工傷職工在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后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
第三十條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仍需治療的,應當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職工到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急救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受到傷害之日起7日內向經辦機構報告。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經辦機構報告,或者職工經急救脫離危險傷情穩定后未及時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職工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長期居住的,可以在長期居住地選擇一至二家醫療機構治療工傷,但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應當向經辦機構備案。
第三十一條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擬開展工傷醫療服務的,可以按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工傷醫療服務條件的,由經辦機構根據工傷醫療服務需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簽訂后,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工傷醫療服務機構的名單。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應當向經辦機構提交《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審核,并在15日內支付相關待遇。
第三十三條在國內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在境外進行治療的,其工傷醫療費用及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的費用超過規定標準或者限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四條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條例》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4個月至8個月工資,其中:五級44個月,六級38個月,七級26個月,八級20個月,九級14個月,十級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時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個月至4個月工資,其中:五級22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4個月。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需要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的,按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傷殘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費用。
工傷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1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規定標準的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三十五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傷保險待遇。再次發生工傷的,應當按《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手續,并按新的認定和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全省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如實提供與工傷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三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工傷保險基金收支情況的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本單位公示參加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第四十一條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工作實行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未妥善保管申請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致使有關證據滅失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四)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記錄的;。
(二)不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管理辦法,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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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三
2011年,我公司在八冶建設集團公司各項目部的支持與配合下,工傷保險參保情況較2010年度有了很大改觀,且出險后賠償及時,為出險單位也提供了很大便利。現就2011年度關于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做以下總結:
一:八冶建設集團公司下屬參保單位有:礦山公司金川項目部全員參保、礦山公司肅北項目部全員參保、蘭州分公司新疆項目部全員參保、蘭州分公司舟曲項目部全員參保、八冶二建二一二工程處下屬的汽車站項目部、27區住宅小區全員參保,其他各項目部均未參保。在2011年五月份,勞動局社保部門和我公司共同進行過一次參保情況檢查,社保部門對我單位提出了重要的意見與建議,在我公司努力整頓下,下半年參保情況有了較大改善。從2010年底的參保的281人,增加至2011年底1318人。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員必須參加工傷保險。2011年合同簽訂12737余份,參加工傷保險人員最多時只有1318人,只達到了合同簽訂總數量的10.3%,與勞動部門的相關要求相差較遠,當然,根據八冶建設集團公司人員分散及流動量大的實際情況,100%參加工傷保險我們可能很難做到,所以需要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在以后的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監督。
三:新《工傷保險條例》對于參保勞務工人工傷和工亡的賠付做了一定調整。只要參加工傷保險,出現工傷事故后,90%以上的賠付費用都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工單位只需支付不到10%的費用。特別是重殘人員,將會完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為用工企業承擔了很大風險,更減輕了用工企業的負擔。
四:從2011年參加工傷保險及出險后賠償情況來看,凡是參加工傷保險的各項目部,每月都能靈活增減參保人員,而且一旦出險,只要符合賠付要求,都能及時享受到工傷保險賠付,用工企業風險得以降低。我公司根據集團公司建筑行業季節性強,短期用工較多,勞務人員流動性大的實際情況,按月繳納工傷保險,隨時增、減投保人員,降低企業的參保費用,為集團公司降低勞務成本。
五:參加工傷保險存在的缺點:
(1)參加工傷保險必須是實名制,我單位使用的勞務人員大部分來自農村,不帶或不出示身份證明的占40%左右,給參加工傷保險帶來很大的困難。(2)施工企業流動性大,合同簽訂不及時,不能及時報送參保人員名單,漏簽和漏報現象嚴重。(3)施工企業管理人員較少,統計和管理勞務人員參加工傷保險需要的工作量比較大,需要的人力比較多。(4)集團公司很大一部分施工點比較偏遠,大部分施工單位通訊和網絡跟不上,勞務人員不能及時參加工傷保險。我公司以工傷保險作為主險,商業保險作為補充險,工傷保險雖是實名制,但是靈活性大,對于短期工程的勞務工人非常合適,而且繳納基數低,保障比較大。因此,要加大對工傷保險的投保力度,擴大工傷保險參保范圍,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安全風險成本。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再接再厲,在集團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繼續優化管理機制,調整工作思路,全力做好勞務派遣的各項服務工作。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四
在開展工傷保險工作中,我一直秉承“務實、專注、責任”這一理念,扎實開展相關工作。從工作的許多方面,我可以發現和證明,該理念不僅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也為我在公司中的地位帶來了巨大的影響。
首先,在開展工作時,我保持專注,不放過任何可能出現的問題。在保險申賠中,我一直使用職業知識和經驗進行處理。我認真審核每個申請,重點審查項目,我認為這是保持保險申訴的準確性、避免誤解和快速處理的首要任務。以此,我為我們的`客戶提供了有效的申訴解決方法,并提高了我們的保險信息采集和保險條款等方面的質量和出現的錯誤率。
其次,我對工傷保險的所有方面進行了充分調查和學習。我收集信息,學習最新的政策和保險行情。以此,我可以提供詳細的和最新的保險權益和政策信息,以便為我們的客戶和公司帶來最好的服務。我善于利用比較分析,以方便我們制定出合適的險種和正確的政策。
最后,我不斷反思過去的工作,進行總結和改進。我嘗試利用一些規劃工具,如工作日志、各種表格、反饋等。通過這些,我可以快速組織我的思路,評估我的工作效率,從而記錄這樣的一種思想方式,讓我可以更好地面對工作、更好地規劃未來。
工傷保險工作總結匯報(模板15篇)篇十五
20_年,我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努力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加強基金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保障水平,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為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奠定了良好基礎。
截止到20_年12月底,全市新增參保人數4、2萬人;累計參保人數達到42萬人,完成年度任務的105%,農民工參保人數達到17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15675萬元,完成年度任務的143%;基金總支出14594萬元,其中工傷保險待遇支出14062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基金滾存節余14114萬元;全市工傷保險參保單位為5377家。
(一)征繳擴面成效顯著。
今年,我們采取了五項措施強化征繳擴面工作:一是明確工作目標,將任務指標按比例分解到了各區縣市,并加強了對各區縣市征繳擴面工作的督促檢查。二是全面落實先行支付政策,確保工傷職工權益。制定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下發《關于明確先行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對規范工傷保險先行支付管理起到較好作用。三是重點加強了礦山、建筑施工、室內裝飾行業等高危企業農民工參保工作。加強與住建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全面落實市人社局、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要求。截止12月底,全市建筑施工項目參保593家,參保人數3.8萬人,征繳工傷保險費2916萬元。全面推進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今年10月以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名義下發了《關于做好室內裝飾行業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四是強化了基金征繳稽核力度。我處通過采取經辦稽核、聯合稽核、委托稽核等多種方式,切實開展對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繳費基數稽核,嚴格依法應收盡收,對瞞報漏報、無故拖欠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按照新《工傷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嚴厲查處。
(二)老工傷統籌全面推進。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老工傷統籌管理和待遇發放工作。一是依法落實老工傷待遇。今年,提高了老工傷人員待遇標準,對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傷殘津貼實行了定期調整。今年,全市累計支付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2462萬元。其中傷殘津貼195萬元,生活護理費95萬元,供養親屬撫恤金147萬元。二是做好了信訪維穩工作。我處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對信訪件進行調查處理,截止年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860人次,化解突出矛盾15起,真正做到了群眾滿意、領導放心。
(三)基金運行安全完整。
今年,我處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基金監管工作。一是完善基金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監督。完成了20_年度全市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工作,切實提高了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二是加強項目使用管理,強化項目支出控制。20_年工傷保險基金項目支出,按照“總額預算、結合實際、增量控制”的原則,確保支出總額預算與上年保持基本相當。三是做好財務結算和會計核算,加強財務基礎管理。20_年3月,我市20_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報表工作被省醫局評為先進單位。
(四)待遇支付管理工作日益規范。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規范了工傷保險事故調查、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管理工作。一是加強工傷事故調查與工傷認定管理。重點加強了對交通事故、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事故及區縣市提請復核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了市局委托的工傷認定工作,建立了工傷認定統計報表制度、疑難案件公示制度,配合市局進行了部分工傷認定職能下移。9月份,以市人社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將部分工傷認定職能進行委托管理的補充通知》。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參保單位發生工傷事故6031起,已作出工傷認定5345起。二是加強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管理。按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全面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落實了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待遇,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計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2700萬元,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34萬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112萬元,喪葬費146萬元。三是加強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門診醫療管理。今年10月下發了《關于調整市屬改制企業工傷職工門舊傷復發門診管理辦法的通知》及相關配套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實行了新老工傷門診管理統一。四是加強工傷康復工作力度。明確工作任務,制定康復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工傷康復社區服務工作。截止到12月底,全市享受工傷康復90人,共支付工傷康復費用52萬元。
(五)經辦能力全面提升。
今年,我們采取切實措施加強了經辦能力建設。一是繼續做好“一法一條例”宣傳培訓工作。我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進行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多次深入企業宣講“一法一條例”,提高了工傷保險新法規的知曉率。二是切實加強“滿意政府”、“法治常德、“廉潔常德”建設。三是進一步規范業務程序,簡化工作環節。通過重新梳理各業務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創新服務模式。四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從11月1日起,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全面實行聯網運行、網上審核、網上結算。五是加強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9月份,以市人社局、市檔案局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t;常德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舉辦了全市工傷保險業務檔案培訓班。20_年3月,我處被市委辦評為“檔案工作先進單位”,同年7月,被省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評為“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優秀等級單位”。六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組織開展了重要崗位監督、機關效能監察及“一聯一、一幫一”等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多次得到市滿意辦、市紀委等部門的通報表揚。今年3月份,我處被市政府評為“20_年度十佳人民滿意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