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重要的橋梁,有助于建立長期合作關系。接下來是一些合同協議的模板和范文,可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一
新房的查詢核實主要是查詢核實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信息。
2.認真閱讀任何一項交易條款。
合同簽署是至關重要的,你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提前對標準合同中需要約定的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學習,請細讀標準合同格式中的任何一個條款。
3.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賣房業主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
4.保留任何費用的發票。
要注意保留發票,而且要主動向開發商索取各種費用的發票。
5.不輕易簽訂委托書。
委托書是一種授權書,你一旦與別人簽訂關于某些事情的委托書,則代表你將某些事情的權利和義務交給了被委托人。對買房過程中任何形式的委托,你都應當知曉。
6.購房發票丟失該如何處理。
購房發票丟失了,房產證還是能辦理的,但是需要更長的辦理時間,也會浪費很多精力去辦理手續。
這種情況發生后:
1、購房者首先要登報聲明該發票作廢;
2、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
3、再由房產部門核實丟失的真實情況。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二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資料,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資料。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透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職責。
9、注意約定違約職責。
那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貼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貼合規定和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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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三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因為買賣雙方在專業知識上信息不對稱,有時買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明白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處于被動地位。
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條款及專業詞語仔細閱讀、理解,必要時可向房地產專業律師以及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就合同主要條款說明如下:
(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狀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樣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職責等。
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透過的話,買方能夠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推薦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到達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3)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必須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能夠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持續期等。
雙方合同中表述為“大理石地面、花崗石外墻與進口潔具、廚具”,而實際入住時業主發現,大理石地面材料實為人造大理石,而進口潔具、廚具實際上是國內產品,只是貼上外國商標。在案件審理時,開發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沒有違約,因為當初在簽合同時并未講明必須要天然大理石。而進口潔具是合資廠生產,確是外國品牌,也貼合約定。當然,使用這些產品使造價和裝修檔次與業主所想象的差距較大。對這種裝修條款約定不明確,雙方解釋條款意見不一的情形,對格式條款按《合同法》有關規定以不利于合同帶給方即開發商的解釋為準。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還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期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墻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生間防水狀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4)關于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資料,要注意防止物業管理公司變更物業費。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但是,在實際簽約時,很多房地產公司不同意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買受人簽訂有關物業管理協議。對此,買受人就應據理力爭,防止交房時物業公司變更物業費。
(5)關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條款。
應寫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價金的交付日期、金額和方法。例如交付房價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
(6)關于產權登記的條款。
由雙方依規定的日期會同辦理,或委托代理人辦理。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賣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買受人的書面報告,以及繳納的稅單。
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但是,實際簽約時,出賣人往往將此期限延長,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買房人應力爭在合同中,將出賣人為買受人辦理產權證的期限約定為60日,不宜太長。如果此期限時間過長,如:365天以上,證明此項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設定了抵押擔保,短期內不能解除抵押,對買受人采用公積金貸款和盡快取得房產證有很大影響。
(7)關于稅費負擔的條款。房屋買賣中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應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并明確載入合同。
(8)關于違約職責的條款。
包括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應負的職責,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應負的職責;買受人逾期付款應負的職責,以及毀約不買應負的職責等。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職責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職責”這樣的表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規定,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售房方不能把發展商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決定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就應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職責。因此簽訂合同時,應個性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此刻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職責一般約定為每遲延一日承擔全部房款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這個違約金的比例偏低,與支付房款的銀行貸款利息相當,違約金的懲罰性體現不夠,買房者應爭取提高該比例,能夠思考在千分之0.5至1之間。
(9)關于不可抗拒力。
簽訂合同時,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僅指自然災害,不包括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擴大解釋,否則,該解釋不具有約束力。并應約定一個告知期限。
出賣人有時提出以下免責條款,買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賣人原因,有關部門延遲發出有關批準文件的;施工中遇到異常惡劣天氣、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7、補充協議別嫌煩。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資料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圖、公共面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說明、裝修標準、遲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說明、公建配套設施以及花園綠地的權屬、物業管理等。推薦購房者在簽約時必須不要局限于格式條款的資料,對有損于自己利益的條款要與賣方協商重新擬訂,對遺漏的事項要加以補充。
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將自己與開發商所約定的事項在合同中加以體現,只有這樣才能在日后發生爭議的狀況下,有據可尋,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買受人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帶給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的附件一,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發生爭議的解決依據。由于劉先生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仔細審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沒有意識到開發商所帶給的房屋平面圖與雙方實際約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許多缺陷,而當雙方發生爭議時,起到證據作用的卻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圖,所以,期望廣大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要仔細審查房屋平面圖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體細節是否在圖中標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發糾紛。隨著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產生糾紛的現象時有發生,可在合同中約定出賣人保證本幢商品房只作為住宅出賣,不得作為商業用房出賣,否則承擔違約職責。
約定“五證”復印件的真實性,否則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職責選取賣方出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房屋交付的條件。交房時出示實測面積。
買方聘請律師幫忙簽訂購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談判的時候,買方要與自己的律師站在一個立場,要表示出對律師的高度信任,這樣才有利于爭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合同資料不利于買方甚至對買方不公的結果。在開發商表示不簽就算了的狀況下,即使你很想買這個房子,你也要沉著,不要輕易放棄律師為你提出的談判條件,要明白很多談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爭取的過程。
總之,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8、簽字蓋章祝圓滿。
北京已出現了同一房屋買賣合同竟有三個版本的案件糾紛,開發商擅改合同是出現三個版本的合同原因。
堅持賣方先蓋章,買方后簽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推薦在合同上由加蓋騎縫章、過頁章,個人買主過頁簽字。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應是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以書面形式表達后同時簽字蓋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實際上一些開發商要求買方先簽字,然后才去蓋章。開發商這樣做有很多理由,比如開發商委托中介機構售樓時,中介機構并無權在合同上蓋章,所以務必將談好的合同送到開發商那里去蓋章;還有的是開發商的公章歸某個人掌管,為了提高開發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開發商一般在湊足了幾份買方已事先簽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來去蓋章。
賣方蓋章和買方簽字的時間差,對于誠信的開發商來說無需多慮,但對于個別存在有意欺詐的開發商,買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開發商利用這個時間差,將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處增加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對事先談好的補充協議不認可,可這時買方已簽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這會使買方處于一個不利的地位。
為了防止這種概率雖小但對買方殺傷力卻極強的細節,推薦買方事先將合同的空白處劃掉,并將已選取的條款用漢字在合同的空白處表述出來,以防被改動。
最好堅持雙方同時蓋章簽字,這開發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時也是對買方的一種尊重,對合同嚴肅性的尊重。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四
購買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是許多老百姓的夢想。如果落入不良開發商設置的陷阱,購房人甚至可能血本無歸。因此,消費者有必要了解商品房買賣特別是預售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避免出現“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被動局面。
一、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房地產市場各種類型的房屋很多,作為購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況和消費層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騖遠,以免日后給自己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在明確自己應該購買哪一類商品房后,更為重要的是了解開發商的售樓資格。由于開發商與購房人存在著嚴重的市場信息不對稱,雙方的地位實質上是不平等的。實踐中曾出現開發商利用集體土地開發房地產、開發商卷逃預售款和在預售房地產上設置抵押等情況,嚴重侵害購房人的權益。
(五)商品房的結構類型、戶型、裝修標準;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辦法;。
(六)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和付款辦法;。
(七)商品房預售款的專用帳戶;。
(八)物業管理事項;。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如果以上條件都具備的話,說明開發商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商品房小區規劃的確定和商品房預售前的開發等過程中,都較為規范,沒有出現在建工程抵押的情況,對商品房后期建設與管理也有明確的計劃,購房者大可放心與之談判。
二、看清“內部認購”的真面目。
許多開發商在樓盤預售前,喜歡搞內部認購,一為造勢,二為摸底,都是為預售作準備。而對于購房人來說,相對而言,內部認購的價格相對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對此,筆者認為,由于內部認購行為政府不認可,也沒有納入管理,商品房的內部認購可能存在以下隱患:一是開發商還沒有繳清開發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導致將來難以取得房地產證;二是該商品房可能已經被開發商拿去抵押,將來購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三是由于內部認購合同沒有政府部門的登記備案,開發商可能會將房屋一樓多售。因此,購房人切不可因為內部認購商品房的所謂價格優勢而麻痹大意。
三、明確售樓廣告的法律效力。
許多開發商都精通包裝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樓廣告中作了許多誘人的許諾。對于廣告的效力,法律理論一般認為是一種“要約邀請”,對開發商沒有法律約束力,除非合同雙方將廣告的許諾作為合同條款寫到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于預售廣告的管理,主要是通過行政手段實現的,《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規定,預售人發布預售廣告時,應當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不得有誤導、欺騙公眾和不符合預售的商品房項目的內容,并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編號和發證機關。預售人發布的預售商品房廣告和印發的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預購人有權要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預售人發布預售商品房廣告時,應當提前五日將擬發布的廣告式樣報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該廣告內容與項目不符時,應當責令其停止發布。如果購房人因開發商虛假廣告的誤導利益受到損害,理論上可以通過司法程序尋求賠償,但通過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來維權,不是廣大購房人樂見的事情。因此,建議購房人要求開發商將其廣告許諾作為合同條款寫到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發現開發商發布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四、慎簽認購書。
在實踐中,為了盡早銷售商品房,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雙方先簽訂商品房預售認購書,購房人依認購書約定繳納一定數額的款項。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買賣談判中,又因為對具體條款的爭議,不能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進而轉為對購房人所繳款項是否視為定金,適用“定金罰則”而爭吵不休。對于認購書的法律性質,一般認為,如果認購書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等,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約束力,當事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認購書中約定的款項應當視為解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
如果認購書沒有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則認購書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購房人所繳款項應當退回。對于認購問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預購人與預售人簽訂書面的商品房預購銷合同前,經雙方協商同意,預售人可以向預購人收取一定數額的商品房預購訂金;預售人收取訂金前,應當向預購人提供商品房預購銷合同草案。收取商品房預購訂金時,預售人與預購人應當訂立書面協議,約定所收訂金的具體數額和退還與不退還的具體辦法。預售人與預購人簽訂書面的商品房預購銷合同后,預售人向預購人收取的商品房預購訂金應當轉作預購人支付的商品房預售款。”此規定明確規定雙方約定的是“訂金”而非“定金”,這也可以避免適用“定金罰則”,但前提是購房人在認購書上也使用了“訂金”的字眼。
五、確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因此,購房人應盡可能爭取按照開發建設工程的進度分期支付房款,這樣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避免將來被“套牢”如在合同中約定簽約時支付房款的10%,簽約后開發商應保證工程應建至四層完工,購房人再付10%……等等另外,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商品房開發商(預售人)代購房人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購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價款,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后、交付使用之前支付,百分之五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產權證時支付購房人自己辦理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購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的商品房價款,在預售人取得商品房項目產權確認證明書并將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內支付。
六、明確約定收樓標準。
對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標準,《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有明確規定,即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應當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項目包括:
(一)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
(二)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
(三)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
(四)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
(五)物業管理的落實情況。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廣州市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規定,商品住宅建設項目驗收包括專業驗收、竣工驗收和綜合驗收。專業驗收是指規劃、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對商品住宅建設項目落實工程報建審批事項情況所作的檢驗和認可??⒐を炇帐侵阜康禺a開發商依照強制性工程建設標準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對房屋建筑以及按規定配套建設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質量的認定。綜合驗收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商品住宅建設項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及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配套情況所作的認定。
對于交付標準,此辦法規定,商品住宅建設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辦法沒有明確,而且廣州市綜合驗收難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得解決,使開發商與購房人在收樓標準上存在很大爭議。現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格式文本第八條規定收樓標準由合同雙方約定。建議購房人盡量不要選擇爭議較大的“(一)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以免日后對驗收的定義產生歧義,另外,購房人可要求開發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時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七、規范商品房面積增減的處理。
商品房的建筑面積是以房地產測繪部門的測繪結果為準。而合同的簽訂往往在測繪之前,因此,合同約定的商品房面積往往與實測面積不相符。對于面積增減的處理,建設部《關于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有明確的規定,即: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發生差異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未作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廣州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當然,合同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
八、了解按揭的辦理方法。
大部分開發商都在售樓廣告中寫明提供多少年的幾成按揭,并列出月供多少,以示供樓是件輕松的事情。有的購房人也以為簽了合同交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請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實際上,提供按揭的是銀行而不是開發商,銀行對購房人資信進行調查后,可能不會批準提供按揭。實踐中也存在開發商把按揭作為一種銷售手段,明明沒有卻明目張膽地宣揚。如果銀行不批準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購房人已繳了一部分房款,那購房人則十分被動。比較好的方法是購房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按揭申請得不到批準時如何處理作一明確規定。
九、追究交樓違約的技巧。
有的購房人往往會遇到這種情形,接到開發商的交樓通知書,興沖沖地到樓盤一看,商品房的許多設施都沒有到位。對此,有的購房人急于入住,直接收樓。有的購房人則以書面方式明確通知開發商不接受交付,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遲延交付的違約責任。
兩者的處理其法律后果是不同。前者收樓后,即使商品房根本不適于居住、使用,購房人也不能要求開發商承擔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當然,如果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已收樓的購房人還是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質量問題引起的財產損失,但這與開發商承擔遲延交付的違約責任是兩碼事,而且證明房屋的質量問題的難度是相當大的,獲得賠償的成本較高。相反,由于開發商已明顯違約,后者要求開發商承擔遲延交付違約責任的難度就小多了。
十、了解預售商品房轉讓的條件。
在房地產交易中,存在預售商品房轉讓的情形,即原來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尚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給他人,俗稱“炒樓花”。由于預售商品房轉讓有利于轉讓人的融資,對受讓人而言,可能有價格上的優惠,而國家又能增加稅收,因此,“炒樓花”雖然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實踐中卻一直客觀存在。
但由于“樓花”畢竟不是現樓,其中涉及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建議購房人全面了解轉讓人原來合同的具體情況后作決策。簡單而言,如果轉讓人已付清全部價款,預售商品房的轉讓無須事先征得作為預售人的開發商同意。如果預購人尚未付清價款,則轉讓事先須征得預售人的同意。
如果轉讓的商品房辦理了按揭,則情況更為復雜。但無論何種情況,預購人必須持有經過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和轉讓合同才能成為轉讓人,未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預售商品房不得轉讓。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五
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差不多共有23條,到房產局網站上下載打印就可以,簽合同時哪些重要的條款一定要注意,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 ,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F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F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1.從2006年開始,買賣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并且沒有異議之后,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后,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打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
2.具體的操作步驟和細節,您可以詳細咨詢開發商或是房管局產權市場處。
3.而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您可以登錄網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并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負責解釋。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六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因為買賣雙方在專業知識上信息不對稱,有時買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明白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處于被動地位。
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對合同條款及專業詞語仔細閱讀、理解,必要時可向房地產專業律師以及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進行咨詢。
就合同主要條款說明如下:
(1)關于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兩部分成。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目前交付房屋時,往往建筑面積增大,且不超過3%,但套內建筑面積減少,公攤面積增大。為避免此種對買房人不利的狀況出現,合同中有必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不得減少多少,公攤面積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約定超出此范圍怎樣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職責等。
另一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房款,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不符時,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確立的一般原則即是否超過3%處理。
(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
價格條款應比較明確,應有細項約束發展商不得隨意加價,不應包括其他各種不合理費用。在付款方式條款中,應明確、詳細規定付款方式,如繳納定金的時間、數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數額等。
可注明買方在合同生效的幾天之內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果不能透過的話,買方能夠取消合同,全數取回定金。推薦買方無論有無貸款的必要,最好爭取加入此條款,到達留給自己一個冷靜期的效果。
(3)關于房屋質量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必須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合同中還能夠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持續期等。
雙方合同中表述為“大理石地面、花崗石外墻與進口潔具、廚具”,而實際入住時業主發現,大理石地面材料實為人造大理石,而進口潔具、廚具實際上是國內產品,只是貼上外國商標。在案件審理時,開發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沒有違約,因為當初在簽合同時并未講明必須要天然大理石。而進口潔具是合資廠生產,確是外國品牌,也貼合約定。當然,使用這些產品使造價和裝修檔次與業主所想象的差距較大。對這種裝修條款約定不明確,雙方解釋條款意見不一的情形,對格式條款按《合同法》有關規定以不利于合同帶給方即開發商的解釋為準。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還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期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墻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生間防水狀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4)關于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
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資料,要注意防止物業管理公司變更物業費。
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p>
但是,在實際簽約時,很多房地產公司不同意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買受人簽訂有關物業管理協議。對此,買受人就應據理力爭,防止交房時物業公司變更物業費。
(5)關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條款。
應寫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價金的交付日期、金額和方法。例如交付房價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
(6)關于產權登記的條款。
由雙方依規定的日期會同辦理,或委托代理人辦理。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賣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買受人的書面報告,以及繳納的稅單。
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但是,實際簽約時,出賣人往往將此期限延長,通常有90日、180日等等。買房人應力爭在合同中,將出賣人為買受人辦理產權證的期限約定為60日,不宜太長。如果此期限時間過長,如:365天以上,證明此項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設定了抵押擔保,短期內不能解除抵押,對買受人采用公積金貸款和盡快取得房產證有很大影響。
(7)關于稅費負擔的條款。房屋買賣中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應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并明確載入合同。
(8)關于違約職責的條款。
包括出賣人逾期交付房屋應負的職責,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應負的職責;買受人逾期付款應負的職責,以及毀約不買應負的職責等。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職責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職責”這樣的表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依照此規定,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但售房方不能把發展商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決定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就應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影響、上級行為、政府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職責。因此簽訂合同時,應個性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此刻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職責一般約定為每遲延一日承擔全部房款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這個違約金的比例偏低,與支付房款的銀行貸款利息相當,違約金的懲罰性體現不夠,買房者應爭取提高該比例,能夠思考在千分之0.5至1之間。
(9)關于不可抗拒力。
簽訂合同時,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僅指自然災害,不包括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事件)。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擴大解釋,否則,該解釋不具有約束力。并應約定一個告知期限。
出賣人有時提出以下免責條款,買受人最好不要同意:非出賣人原因,有關部門延遲發出有關批準文件的;施工中遇到異常惡劣天氣、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7、補充協議別嫌煩。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資料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圖、公共面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說明、裝修標準、遲延交房特殊原因的說明、公建配套設施以及花園綠地的權屬、物業管理等。推薦購房者在簽約時必須不要局限于格式條款的資料,對有損于自己利益的條款要與賣方協商重新擬訂,對遺漏的事項要加以補充。
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將自己與開發商所約定的事項在合同中加以體現,只有這樣才能在日后發生爭議的狀況下,有據可尋,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買受人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帶給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的附件一,是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也是日后發生爭議的解決依據。由于劉先生在簽訂合同時并沒有仔細審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沒有意識到開發商所帶給的房屋平面圖與雙方實際約定的并不一致,并且存在許多缺陷,而當雙方發生爭議時,起到證據作用的卻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圖,所以,期望廣大消費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要仔細審查房屋平面圖的方向、尺寸、比例等具體細節是否在圖中標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發糾紛。隨著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因商住混用產生糾紛的現象時有發生,可在合同中約定出賣人保證本幢商品房只作為住宅出賣,不得作為商業用房出賣,否則承擔違約職責。
約定“五證”復印件的真實性,否則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職責選取賣方出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作為房屋交付的條件。交房時出示實測面積。
買方聘請律師幫忙簽訂購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談判的時候,買方要與自己的律師站在一個立場,要表示出對律師的高度信任,這樣才有利于爭取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權益,最大程度減少合同資料不利于買方甚至對買方不公的結果。在開發商表示不簽就算了的狀況下,即使你很想買這個房子,你也要沉著,不要輕易放棄律師為你提出的談判條件,要明白很多談判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各自爭取的過程。
總之,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8、簽字蓋章祝圓滿。
北京已出現了同一房屋買賣合同竟有三個版本的案件糾紛,開發商擅改合同是出現三個版本的合同原因。
堅持賣方先蓋章,買方后簽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推薦在合同上由加蓋騎縫章、過頁章,個人買主過頁簽字。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應是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以書面形式表達后同時簽字蓋章,然后合同才能生效。但實際上一些開發商要求買方先簽字,然后才去蓋章。開發商這樣做有很多理由,比如開發商委托中介機構售樓時,中介機構并無權在合同上蓋章,所以務必將談好的合同送到開發商那里去蓋章;還有的是開發商的公章歸某個人掌管,為了提高開發商自己的效率或自己方便或者其它的原因,開發商一般在湊足了幾份買方已事先簽字的合同后,才集中起來去蓋章。
賣方蓋章和買方簽字的時間差,對于誠信的開發商來說無需多慮,但對于個別存在有意欺詐的開發商,買方就不得不防了,比如開發商利用這個時間差,將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改,在空白處增加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對事先談好的補充協議不認可,可這時買方已簽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這會使買方處于一個不利的地位。
為了防止這種概率雖小但對買方殺傷力卻極強的細節,推薦買方事先將合同的空白處劃掉,并將已選取的條款用漢字在合同的空白處表述出來,以防被改動。
最好堅持雙方同時蓋章簽字,這開發商不是不能做到,同時也是對買方的一種尊重,對合同嚴肅性的尊重。
文檔為doc格式。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七
1、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
2、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資料,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證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職責,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狀況下的免賠職責。一般狀況下,發展商簽此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狀況下造成違約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但客戶也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發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簽約時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但對其他條款也應在發展商處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細研究,務必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
3、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定發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展商還要退款。
4、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放比較慢,但也應有適宜的日期,發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產權證。
5、應提出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定,務必等到樓宅入住率達%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6、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務必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那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1、關于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能夠根據實際的狀況,能夠選取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帶給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職責,沒有及時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能夠約定一個處理方式,能夠退房,對于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狀況來進行選取。也能夠選取不退房,如果選取退房,操作起來有務必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推薦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后,那么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并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狀況下推薦你選取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務必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2、房屋的交接:開發商就應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就應帶給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帶給證明原件不全的,能夠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職責,由開發商承擔。
3、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就應在售樓現場懸掛,能夠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注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4、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不合理。
5、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資料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資料,與開發商帶給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6、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職責。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天未付清房款能夠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天,這兩條就應對應,就應是平等的。
7、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職責。按規定入住%以上才能開,之前開發商要免費帶給液化氣灌。
8、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就應在收到有關部門批準變更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取退房。
9、公攤面積:不就應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能夠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就應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就應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10、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能夠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能夠留%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給予付款,銀行貸款就應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就應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推薦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11、開發商關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準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后,這是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于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到達多少才能夠開通,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就應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于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推薦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到達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就應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到達使用條件,就應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就應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職責。
12、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推薦購房人選取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能夠理解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能夠選取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能夠理解。
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就應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此刻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就應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就應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后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狀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商就應向房產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就應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八
很多地方都說看五證,實際沒必要,辦理預售許可證必須提交其他四個證,讓房地產管理部門替咱們把關更穩妥。
只需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預售許可證真假即可,無預售許可證對外銷售的,購買時都有隱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現在很多開發項目的用地雖然是出讓用地,但由于是綜合或者商住,導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是40年。
在購買時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為目前法律只是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其他非住宅業界一般認為會繳費續期。
3、看清楚房屋用途。
現在有些對外銷售的房屋雖然和住宅一樣,但用途為公寓。
關于公寓的界定,目前不是很明確,明確的就是公寓光照時間不需要滿足兩小時,另外公寓能否作為學區房,目前教育部門也沒有明確的答復,一般來說,如果住宅入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估計公寓將不能作為學區房,因此為了孩子入學購房的這點要特別慎重。
4、物業也不能忽視。
在簽訂商品房合同時會與前期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于開發商與前期物業公司關系一般比較緊密,物業公司的聲譽,以及物業合同中的很多約定,也要仔細閱讀。
雖然成立業委會后可以解聘物業公司,但目前的現實是很多小區因為居住率不足或者業主不愿多操心,業委會的成立遙遙無期,導致業主和物業之間產生很多糾紛,作為業主單兵作戰,難度可想而知。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
在合同簽訂時候,有時候開發商會答應給業主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這些約定一定要寫入合同,口頭承諾的東西往往因為缺乏證據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就是是否是車庫,一定要看規劃,而不是聽開發商口頭承諾,不一定能停進去車的就是車庫,很多層比較高的貯藏室也可停車的,開發商一般都說是車庫,此時要看規劃是否是車庫,另外就是人防的車位,不能辦證,也需要特別注意。
6、面積的約定。
這是目前糾紛最多的情況,主要是大家都認為簽訂合同后,面積差距超過3%的,可以不用付費,實際這是錯誤的。
在這里如果和開發商有約定,先遵照約定,無約定再按照規定執行。
開發商往往在簽訂合同時和購房人進行約定,約定以有資質的測繪部門出具的.面積為主。
這樣的話,就直接采用測繪面積了,有效規避了那個3%的法定條件。
大家一定要看清楚這點,可以在合同簽訂時直接約定面積,明確約定超過多少不再付費。
7、貸款問題的約定。
開發商往往答應幫你貸款,但合同中開發商又不寫清楚無法貸款可以退房,而是約定因為購房人信譽等問題導致不能貸款,讓購房人一次性付清房款。
這點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詢個人信用或者合同約定清楚,因無法貸款可以解除合同。
8、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開發商和購房人會在合同中,對雙方辦證或者繳納購房款等問題的期限進行約定,但如果你細心就會發現,雙方違約后,賠償的金額是不對等的,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求對等待遇。
9、交房的問題。
合同約定交房的條件,一定要明確,是經過哪個驗收之后,有單體驗收、綜合驗收還是竣工驗收備案,還有消防驗收等等。
必須明確:因為單體驗收后,有可能小區還處于建設狀態,小區內的道路、綠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約定清楚。
10、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部位的約定。
小區內的會所或者公共場所,現在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開發商往往只是告訴你說,小區內的會所、健身場所等等多么規范,多么先進,繞開產權問題。
如果你不約定這些場所的產權,有可能最終讓開發商賣掉,買主不一定能讓你免費或者優惠使用,如果合同約定這些場所的所有權歸業主,則開發商不能出售這些場所。
11、對各類設施的約定。
燃氣、寬帶等,往往開發商都只選擇一家,導致用戶無法選擇,如果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開發商讓幾家經營商進入小區,譬如寬帶,不能只讓我們被動的選一家啊,都進來那我們可以選擇的范圍就大多了,就有主動權了。
12、雙方協商解決的內容必須多研究。
凡是前面提到糾紛的內容,后面寫雙方協商解決的,一般都是對開發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確違約責任,不能簡單的協商解決,否則出現問題之后,你就沒有追責追賠的依據了。
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墻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
如果上述內容不明確,則房屋平面圖根本起不到準確指示的作用,對開發商來說也沒有明確的約束。
2、無論是房屋平面圖,還是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和裝修設備標準,都應該使用準確的數字和具體的描述來表示其內容,而不應該使用概念化的詞語。
像“高級”、“名牌”、“精裝修”這類詞語就不應該在附件中出現,而應明確“高級”具體是什么標準、“名牌”到底是什么牌子、“精裝修”要達到什么裝修效果。
3、根據民事法律的“意思自治”原則,商品房買受人完全可以不受格式條款的限制,與開發商進行協商,行使合同的修改和補充權,在主合同之外,簽定補充協議,以明確一些模糊概念,修正主合同中的不合理條款。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九
交易糾紛的處理主要以合同為依據,一份嚴謹規范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要選取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另外在簽訂合同時要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減低交易糾紛出現的幾率。
2、房產證。
交首付之前要了解開發商是否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3、房屋面積。
交付首付之前必須要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確認,除此之外,在合同中也要約定好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的選取很重要,規范的付款方式能夠降低交易的風險,能夠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職責等做出約定。如果開發商要求提前交定金,必須要留下相關收據。
5、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的資料必須要注意,一些開發商可能會透過補充條款來推脫職責,所以必須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資料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仔細閱讀相關條約,不要草率簽字。
6、交房日期
很多購房者可能會認為開發商晚交房一段時間不是大事,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很多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這就是想規避晚交房要承擔的職責,購房者要學會維權。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職責。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說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么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F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F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整理的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簽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一
房地產投資其實包括很多個產品,其中包括寫字樓投資、住宅投資、商鋪投資和產權式酒店投資等各種類型,不同產品類型有不同的投資風險,所以注意事項也有所不同,下面我們以涵蓋寫字樓、商鋪、住宅和產權式酒店的城市綜合體興旺·雙鐵城為例,給大家分類介紹一下:
投資寫字樓,資金實力要比較雄厚。首先,寫字樓的投資成本較高,須防貶值風險。如果周邊地段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造成貶值,對寫字樓本身也會造成很大影響。其次,寫字樓要求很高的首付及還款能力,單價相對較高,按揭利率也同樣不菲。最后,寫字樓與住宅不同,住宅是具備生活功能的,不能租還可以住,而寫字樓租不出去的時候只能閑置,對資金也是一種消耗。所以投資寫字樓一定要看準它的升值潛力,興旺·雙鐵城位于勞動東路與樹木嶺路交匯處,地段價值超高,地鐵4號線和長株潭城際輕軌在此交匯,交通價值無人能及,另外它涵蓋多種寫字樓、購物中心和產權式酒店等多種功能,配套設施一站式齊全。
投資商鋪則要做好前期功課,在前期看房時,不僅要了解商鋪的實際情況,更要了解該地區的商業開發潛力和潛在客源。此外,商鋪投資一般前期投入較大,屬于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物業,而如果想取得成功也會涉及規劃選址、供求關系、商圈發展等系列因素,所以投資前需做全面的風險分析。興旺·雙鐵城位于高橋、東塘和武廣新城三大商圈核心位置,匯聚百萬人流,所以它的商鋪投資價值異常明顯。
門檻、高回報,是產權式酒店公寓投資的典范。
綜上所述,不管是投資房產行業的哪一種產品,都需謹慎對待、仔細分析,而興旺·雙鐵城作為長沙唯一雙鐵樞紐上蓋mini綜合體,以其黃金地段、便捷的交通和高質量的產品,成為了長沙投資客最好的選擇。
任何投資都有風險,房地產投資也不例外。房價起起落落,樓市沉沉浮浮。盡管收益越來越變幻莫測,但是房產投資市場依然吸引著眾多投資者。要想防止自己的房產投資變成一塊“雞肋”,投資者在入市前就應該關注房地產投資風險及其化解之道。
只有把握科學的介入時機,才能獲取較好的收益。因此,在房產投資前,需要對以下事項引起注意:
1.注意國家的經濟增長率
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水平,反映了國家的發展速度和景氣程度。經濟增長率高且持續發展,必然會刺激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房地產的建設和成交量會十分活躍,新樓盤不斷涌現,有效供給不斷增加,使房地產業一片繁榮,特別是國家把房地產業作為經濟增長點和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后,必然會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使商品房大量上市,給購房者以充分的選擇余地,可以用相對較低的投入獲得比較滿意的住房。
2.注意開發商的平均利潤
房地產開發商牟取暴利的時代已經過去。從房地產上市公司提供的數據表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平均利潤由1994年的32.4%,降低到1997年的12.45%,即使平均利潤為10%,也是泡沫多多。隨著房市愈加成熟和規范,未來市場的投機機會越來越少,投機成本越來越接近國際平均的利潤率(即6%~8%)。
3.注意利率的變化
在買房時,購房者大多離不開銀行的支持,特別是工薪族大多利用銀行貸款購房。從目前情況看,銀行幾次降息,住房貸款無論是公積金還是按揭都是比較低的`,主要目的是刺激消費,現在購房在利率上無疑是最合算的。
4.注意銷售量
價可能會降下來??翠N售量也是把握購房時機的方法之一。
5.注意房屋的空置率
當某一樓盤空置90%時,價格應是比較低的時候,但消費者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例如裝修噪聲、服務不到位、環境雜亂無章、交通不便等;當空置率為50%時,小區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購房既能得到較好的價格,又能得到開發商、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是最佳的入住時機。
6.關于房子本身的問題
一般來說,買方和賣方對商品的了解和認知在信息上明顯是不對稱的,往往是賣方處于強勢,而買方處于劣勢。且在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有很多買家在購買項目時往往會聽取開發商的片面之詞,買了質量不好或者不滿意的房子。所以,建議投資者在考慮投資房產的時候要在考慮投資安全的前提下,不妨貨比三家,選擇適合自己的房產投資理財項目和品種。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二
京津冀一體化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都選擇在天津買房,那在天津買房應該注意那些呢,我昨天在上看到一則新聞,35城買房難度大比拼津排第10買房"水深"要會撿便宜。簡單理解為,一個城市家庭不吃不喝,所有的收入都拿去買這個城市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年。天津需要9.6年,位居第10名,引發市民熱議,工薪階層直呼買房壓力山大。
面對這么大的買房壓力,每一個買房人都希望買到一套實惠的房子,可是買房的水有多深,恐怕連業內人士都說不清。便宜要占,但是不要隨便占,不知道哪里有大坑就等著了。不過無論怎么買,都逃不過這幾點:
一、 ????房屋質量
從理論上來說,住房的質量可由現場監理和竣工驗收來把關,負責把關的機構要么是獨立的第三方機構,要么是政府部門,跟開發商之間并未結成利益共同體,因此只需各負其責,便可以避免質量問題。然而,現實生活中,不少房屋確實存在不同程度質量問題,但這些“問題樓盤”竟然也能通過竣工驗收。
買房時竟然多多逛論壇,是否有負面質量問題暴露過,看看樓盤點評。也盡量選擇比較知名的開發商。
二、 ????環境需加分
買房重在住得放心,而房子所在處環境質量的優劣與生活質量息息相關。所以,購房時應該盡量遠離污染源,如化工廠、高架、變電站以及強光源、強噪音源等,避免在重工業園區內、馬路邊上、機場和火車站附近購房。相反,在遠離污染,環境宜人的公園附近、湖畔的房子則更受歡迎,自己住著舒心不說,他日打算轉手賣出時,需求者肯定多。買房的時候多去逛逛周邊,看看周邊情況,也可以到上多搜搜樓盤周邊的情況。
三、配套齊全
市中心的房價永遠高于郊區,那是因為市中心的配套齊全,各方面生活都很方便,而這樣的房子也會升值很快。所以,生活方便與否是房子保值增值最基本、最必要的因素。實際多多踩盤,沒事也可以多跟著看房團去看看,周邊到底有些什么配套,多去幾次就知道了。
四、物業好不好
好的物業,不僅能讓小區越發整潔、舒適,提高居住的舒適度.反之,如果物業管理不到位,會令小區日漸臟亂,影響生活質量,甚至業主與物業可能發生沖突,這類小區一般不受歡迎。盡量選擇知名物業公司的樓盤,也可以多打聽一下這個物業是否好,物業的好壞直接決定生活的品質。
1、核實賣方的身份。
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2、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
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3、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
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4、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5、如購買公房
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準價,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于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
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準書。
7、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于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
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筑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8、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
在這一環節,購房者除對房屋戶型、結構、用材等較直觀的方面進行查看外,還須進一步了解有關供用電情況、水質、水壓、煤氣、供暖、管線走向等細節;了解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9、關鍵性承諾應體現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中。
交易雙方當事人對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的成交價明顯低于市場價時,或者以所購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時,要對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簽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交易的任何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因為口頭約定在一旦發生糾紛時則無法舉證。合同的必備條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積及附屬設施、價款及給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違約責任等;如果選擇了按揭貸款的付款方式,則須按照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三
買房子本來是一件很開心的事情,而且也是一鍵讓人自豪的事情。不過如果有些步驟不注意好,那么買房中途會出現各種惱火和崩潰的事情。 小編就深受折磨的說。 我們不光是要關注房子質量、口碑等問題。 如果是按揭買房。貸款這個步驟也是非常要注意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買房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前期準備:
有的人可能工資不是很高,買房也大部分都是家里出的首付。自己的銀行流水賬單可能不是很漂亮。在你買房之前。最好是做一個漂亮點的流水賬。 每個月在銀行卡里面存一點錢進去。 這樣就有了存款記錄!!會增加你的審核通過率!!銀行流水賬是需要你貸款月供的兩倍!!有的銀行超過5000要流水賬。 有的是不管多少都要。
貸款盡量貸整數:
因為銀行貸款都是按照整數貸的。不會貸到千位。 如果以僥幸的心里。 想著會通過!遇到貸款放款緊的時候銀行是很難放款的。所以條件允許。盡量貸整數!比如你要貸款32.5萬。盡量只貸32萬!!
買房前盡量少辭職:
如果你的工作總是換來換去。 貸款是很有難度的!如果要買房了。 盡量在一個公司呆著。 想辭職的都等到貸款下發之后在辭職!
盡量讓開放商挑銀行
因為如果是你自己挑的銀行。 如果貸款沒有下發。 這就是你的責任的。 如果是開發商挑的銀行。貸款沒下發 。 還可以逼著開發商幫你想辦法!!如果貸款沒下發, 就算追究責任, 如果是你自己執意挑選的銀行。開發商肯定是不會曾但任何責任的!!
避免定金陷阱:
很多開發商都會打出多少抵多少的優惠活動。 需要繳納多少錢定金。有些開發商定金還是會退的。 有的退的時候就各種理由了。 所以如果交定金。 必須看好定金合同!!而且中國文字。博大精深。定和頂的'意思雖然相近,但是差別就很大。所以區別要分清楚,避免進了定金圈套!
避免搶房陷阱
開發商總會制造一些搶房的氛圍。讓很多購房者集中到一個時間段來一起搶房!這樣很多人為了搶到好的房號。 就會不加思考的去把房子搶到手!而且很多開發商在搶房前一刻才公布房價。 所以一定要計算好之后在決定是否去搶!!別勉搶到之后價格過高!!
觀看房屋面積:
有的時候看的樣板間, 是因為裝修效果會顯得房子很大! 所以看房買毛坯的盡量拿未裝修的房子做參考!!
查看開發商口碑:
網上可以直接搜索這個樓盤怎么樣! 或者是到搜房查找看看這個開發商和樓盤是否存在有維權的帖子!甚至有的還有視頻曝光的。 比如就可以在百度視頻里面搜索樓盤或者開發商名字。避免買到黑心開發商的房子!!
看五證:
開發商要有這五本證書才有售房資質!五證包括:
1、《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國有土地使用證》。
盡量找有買房經驗的朋友和你一起去簽合同
買房的時候根本沒時間去看合同, 因為合同有很厚的一本。 如果一個個字去看。 可能很少人有這種耐心!!所以很容易貝開發商鉆空子!!找買過房子的朋友一起去。 這樣可以找著重點看。 也避免一個人緊張!!
退房協議要看仔細:
在買房貸款下發過程中, 有的時候會出現很多爭議!而且特別是購買期房!在房屋建設當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 所以退房協議那一欄需要看看開發商是怎么規定的!!
交房標準、交房時間需要看仔細:
交房標準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因為這是作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據! 而且還需要看看交房時間如果超過。開發商會做出什么賠償!
贈送面積的貓膩:
有的房子會以贈送面積做銷售賣點! 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時候就發現 實際面積比 宣傳的時候要小很多。 小編買房的開發商就是。 說是贈送19平。 加上原有的104 。 總共面積就有123平! 除開公攤最少也有100多平!! 可是實地測量只有85平。 然后合同上面有出現了贈送的貓膩!這種時候就等于有理都說不清了。 所以有贈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寫的。有利于以后維權!!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四
即買房人的確定、賣房人的審查。確定好以誰的名義買房,他可能涉及到將來過戶、繼承等問題。同時,注意輕易不要以他人名義買房,由此引發糾紛的情況很多;賣房人應是開發商,少數例外。購房者應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查看是否通過了最新年檢,貼有年檢標記,經營范圍中有無房地產開發、銷售內容。如沒有相應資質,將導致開發、銷售行為違法,這樣的房產買不得。
2、售樓廣告多睜眼
很多購房訴訟是因廣告宣傳而起。在對樓盤的宣傳中,開發商過多使用溢美之詞已形成一股潮流。開發商對樓盤的規劃環境、價位等極力進行包裝,而直接面對購房客戶的售樓小姐更是利用樓宇沙盤模型大做文章,讓購房者覺得買到了“便宜”:優美的環境、低廉的價位并能享受到開發商無微不至的人文關懷。實際上,一旦購房者拿到鑰匙踏進自己的房屋,往往發現開發商描述的各種美好景象與現實相距甚遠,于是產生一系列糾紛,在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只好訴至法院討說法。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最好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議中,或要求作為合同附件,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此約束開發商實現廣告內容。
3、五證審查須從嚴
目前在商品房的銷售過程中,開發商一般不主動出示“五證”的原件,只有少數開發商將“五證”或“五證”原件的一部分在銷售時明示。不出示“五證”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問題,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證”中所記載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復印件做假,如將某項目一期說成二期等。 對于初次購房者來說,要分清“五證”的真偽,認識到記載內容可能存在的利害關系,較為困難。最好將其作為合同附件,并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保證“五證”的真實性,否則應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正式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蓋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證上土地使用者應與開發商名稱完全一致,注意有無土地使用權抵押記錄?!杜R時國有土地使用證》只能用于辦理預售許可證和開工證,不代表已取得最終土地使用權。一般是開發商先期繳了一部分地價款,如后期款項不能足額交付,就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一個重大隱患。
規劃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取得該證后方可申請開工手續。
根據房管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看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一致。
建委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是工程可開工的法律憑證,開發商出售的是期房,應要求出示該證。如是現房,應查看建委發放的《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
第2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4、樣板房中少聯翩
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有的開發商設置了樣板房或樣板間。并且該樣板房布局講究、裝修精美,往往容易令購房者浮想聯翩,仿佛已置身于自己將來的房子中,被樣板房迷惑,放松了很多應該注意的購房問題。結果在購房入住后,發現房屋和樣板房有不小差距。
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但很明顯,購房人是需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要證明樣板房的存在及內部結構、設備、裝修標準等情況。所以買放人對于樣板房要頭腦清醒,如購買的房屋同樣板房,應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一致,要把樣板房情況在合同中確定??紤]到樣板房可能拆除或結構內容等發生變化,建議購房人將樣板房情況以拍照、錄像等證據形式固定。
另外,還應注意整體樓房的結構。順義法院受理了一起噪聲超標引發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原告胡女士要求被告北京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其免費調換一套與原告所購房屋同等面積、同等價格的樓房,并賠償原告12485元的經濟損失。2002年4月,原告裝修后入住,不久發現自己房屋下面有振動和噪聲,經了解是被告在原告房屋下面設計和安裝了地下供水系統。隨著住戶的增多,振動和噪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頻繁,導致原告無法居住。2003年8月20日,原告委托順義區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進行了鑒定,該站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原告地下的噪聲超過正常標準,原告隨后起訴。
《購房買房注意事項》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五
買房子要注意什么?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買房子是一件大事。從選擇到確定購買,每一步都要小心謹慎。想要防止買房過程中被受騙,你必須事先了解買房常識。修煉成半個專家將有助于你買到安心房!土巴兔小編將通過買房子注意事項、買房流程以及買房子要交哪些稅等方面讓你更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買房內幕,遠離買房陷阱!
一、買房準備階段
1、查詢房屋信息
最快捷的方式是上網按照自己的需求大致查找目標房源。如果你想買二手房但又不知道哪個網站有你要的房源(因為現在這樣的網站太多了),可以從百度上輸入樓盤名稱或者相應的關鍵字點過去看后再電話聯系。如果你買新房,也同樣可以按照這個方式去查找。
2、確定買房目標
當你對某個樓盤感興趣時,可以登錄“房酷網”按照這個樓盤名字檢索一下,看是否能申請到這個樓盤的“購房返現”。這是個能夠讓客戶購房節約成本的方式。因為目前提供給購房人查詢在售新房的網站很多,但房酷網卻是唯一一家,當你通過這個網站推薦去購買某樓盤時,可以拿到網站給你的返還現金的網站。他們是將開發商支付的傭金或者服務費返還一部分給購房人,所以能保證買房人在享受該樓盤同等價格和優惠的情況下,額外還能拿到這筆現金返還。
二、看房篩選階段
8、要使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地保障,在制定合同時力求完善,這是惟一有效的解決辦法。例如面積誤差的處理問題,建設部2001年 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據 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 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三、購房階段
1、首先要看下“五證”:房地產商在預售商品房時應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 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其中前兩個證由市規劃 委員會核發,《開工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2、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3、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政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4、社區內部規劃。1.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 2.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采光的影響。
5、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6、其他的例如面積誤差,層高凈高,產權辦理時間等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都已經有明確規定。檢查房子要檢查內墻、地、頂、門、窗以及防水處理、外墻、樓道、房屋面積、公攤面積等是否與合同一致。面積漲縮不能超出3%。超3%以內買方按買房時單價據實補付給開發商;縮3%以內開發商按買房時單價的雙倍賠付給買方;面積誤差不管漲縮買方都可以要求退房,3%以內按銀行同期活期利息退款。
7、交錢時要注意收據上每筆金額的用途(如購房款、大修基金、各項稅費、水電氣閉路電話等的初裝費等)要一一寫明。
說起購房,好多人都會說,這是件大事,弄得不好,好事變成官司。據我多年對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探究,我認為購房者購房時能掌握下面16條原則,就能購到滿意住房而不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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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六
欲購房之前應結合自己的承受潛力,進行選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費用不超過月總收入的40%。其次,在自己承受潛力范圍內,了解房源(發展商實力、聲譽、口碑,地段、價格、戶型、周邊配套等),眼見為實,切勿相信傳言及多如牛毛的廣告。
二、貸款買房的流程——向按揭銀行提交如下資料。
(二)固定收入證明或其他償還潛力證明;
(三)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四)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貸款買房的流程——簽訂貸款合同。
銀行對貸款人帶給的信息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由銀行,開發商和貸款人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注意,此合同需公證或律師見證,費用由購房者承擔),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其中,購房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三)樓宇按揭貸款合同;
(四)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委托他人代為登記的,需要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四、貸款買房的流程——支用貸款。
辦妥有關手續后,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選用委托扣除款方式還款的客戶(目前可供選取的還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還款兩種方式),需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協議,并在貸款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行開立售房結算賬戶或存款專戶。
五、貸款買房的流程——按期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后,借款人從貸款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房地產權屬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并持貸款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以上就是有關貸款買房的流程,怎樣辦理貸款買房相關資料的介紹,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買房還是需要透過按揭貸款來買房。但是辦理按揭貸款買房的流程比較復雜,在辦理貸款買房時,為了防止房產糾紛或者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最好還是咨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忙下辦理貸款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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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通用17篇)篇十七
交易糾紛的處理主要以合同為依據,一份嚴謹規范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要選取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另外在簽訂合同時要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減低交易糾紛出現的幾率。
2、房產證。
交首付之前要了解開發商是否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3、房屋面積。
交付首付之前必須要對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確認,除此之外,在合同中也要約定好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的選取很重要,規范的付款方式能夠降低交易的風險,能夠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職責等做出約定。如果開發商要求提前交定金,必須要留下相關收據。
5、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的資料必須要注意,一些開發商可能會透過補充條款來推脫職責,所以必須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資料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所以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仔細閱讀相關條約,不要草率簽字。
6、交房日期
很多購房者可能會認為開發商晚交房一段時間不是大事,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很多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這就是想規避晚交房要承擔的職責,購房者要學會維權。在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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