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對自己的經歷和收獲進行思考和總結。如果你對心得體會寫作感到困惑,不妨參考以下的范文,或許能幫助你理清思路。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一
作為一個黨員干部,黨的工作者,不堅持政治理論的學習,就不會提高自身的黨性修養(yǎng)和個人素質,就不能增強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規(guī)的認識,這樣就會喪失自己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就會在金錢和利益的誘惑下頭腦發(fā)昏,利欲熏心,就會喪失防腐拒變的自覺性和抵御能力,就會做出一些違背職業(yè)道德的錯誤行為,最終走向犯罪而追悔莫及。
犯罪,輕則使國家和單位蒙受經濟損失,重則可能引起社會問題。因此,深入開展反腐倡廉,預防職務犯罪,是保證一個單位健康發(fā)展的根本舉措,對促進社會和諧,可持續(xù)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自我修養(yǎng),自覺抵制職務犯罪。
加強自身修養(yǎng),鍛煉火眼金睛,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在魚龍混雜的場所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做事慎權、慎錢、慎情,能夠正確使用權力,正確分配財務,正確處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人和事,防止功利面前貪得無厭亂伸手,親情面前礙于面子亂用權,享樂面前居功自傲亂常規(guī),結果落個為情所累,被錢所困,直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本職工作,主動接受監(jiān)督。
群眾利益為主導,事事以群眾基礎做后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主動聽取和接受同事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時進行認真的反思和整改,最終達到不斷改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的效果。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二
首先,我向大家說一聲、“新年好”。今天按照學校的工作要求,對20xx年——20xx年度第一學期四年級組年級工作進行述職,懇請學校領導及各位同事提出批評和意見。
一、年級工作的開展。
四年級共有三個班級,現在校生148人。作為一個年級主任,管理好本年級的班級是首要問題,針對本年級學生年齡小的特點,通過與班主任溝通協(xié)商,利用平時課堂和小節(jié)課在班上灌輸集體榮譽感,養(yǎng)成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常規(guī)六種文化”,讓學生知道在常規(guī)考評中被扣分是一種恥辱,讓學生自覺遵守校規(guī)校紀。經過一學期的實踐證明,這種方法是切實可行的。其次,為了進一步強化課堂管理,我還利用空堂時間巡視班級上課情況,發(fā)現有學生在課堂上不專心學習,除當堂提醒還要課后教育。平時我也會協(xié)助班主任一起來教育學生,通過齊抓共管,雙管齊下,一學期來學生的上課紀律,文明禮儀,坐姿等都明顯得到好轉。
做好年級工作不僅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而且還要有團隊合作精神。團結就是力量,團結才能出成績。這一學期,每一個班都以班主任為核心,研究學生,分析學生。每一個備課組都以備課組長為核心,研究教學形式及教學方法。我和班主任關系融洽,有了團結協(xié)作的集體,年級工作才會及時,迅速,有目的,有計劃地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在工作中我學會了換位思考,學會了替別人著想,學會了把同事當作“領導”多征求聽取他們的意見,學會了真誠待人,把同事當朋友。作為年級主任我總是用真誠之心對待每一位老師,真誠地贊揚同組老師。對他們工作的不足之處,當面指出主動幫助改正,從不居高臨下指責,營造團結寬松的年級氛圍。
我們年級工作的宗旨;“讓學校成為學生學習,生活的樂園,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愉快地度過每一天,在快樂中學習,成長,成才”。
作為年級主任,我深感肩上的責任重大,作為一名年級帶頭人,只有身先士卒,工作才有說服力,才能贏得老師們的認可和支持。為了警惕自己工作不懈怠,每時每刻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強化這種責任感。努力學習教育書刊,自費訂閱了《班主任兵法》,《做最好的老師》,《做做好的家長》,以提升自己對老師及班級的管理水平。強化教學常規(guī)的檢查和督導,嚴格以學校制定的各項要求為準繩,努力執(zhí)行學校推行的各項措施。加強“匯賢要點”在年級內的落實并堅持多種形式的常規(guī)檢查和跟蹤聽課制度;積極參加學校領導組成的“教學督評”;定期召開月考質量分析會;定期做好公物登記驗收清理工作;安排好年級賽課,小組留學及衣物編號;每大周堅持召開聯(lián)合教研會及“三檢三省教育”工作,積極籌備主持召開年級家長會。
二、存在的問題。
1、管理年級工作方法不夠多樣化,力度不夠大。
2、常規(guī)管理的質量各班級之間存在不平衡,個別班級還有不盡人意的地方,極少數學生的學習生活習慣還存在不良現象,需積極探討有效的引導方式,方法。
三、下一階段主要工作設想。
1、班主任工作。常規(guī)方面繼續(xù)加大管理力度,實行班級管理明細化,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學習方面要求制定提高班級學習成績的具體措施;發(fā)揮家長的作用,召開部分家長會或把個別家長請到學校或通過其它方式溝通學生的教育問題;和每位同學談話和學生一起制定今后的努力方向。
2、備課組長和任課教師工作。制定好新學期的教學計劃及時協(xié)助任課老師分析本學期期末考試的得與失,找出成績差距的主,客觀原因。特別是主觀原因,制定出提高本學科學習成績的具體措施;明確備課組工作目標,要求任課教師要主動找班主任一起做好學生的轉差培優(yōu)工作。
3、學生管理方面。加大學生教育管理力度,凈化年級風氣,班級風氣,創(chuàng)設表現好學習光榮的氛圍。
各位領導,老師們、無論是工作的點面涉及還是工作的落實力度都還有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今后應該還有一些提升的空間,所以今后我還會繼續(xù)想辦法把年級工作做得更好,這需要凝聚太多人的幫助和支持。有領導的鼓勵和信任,有老師們的配合和理解,有班主任的鼎力支持,年級工作在新的一年新的學期一定會更上一層樓。
最后,借此機會對四年級組三位班主任在過去的一學期對年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謝。祝他們在新的一學期工作順利,合家幸福。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三
職務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在全世界各國普遍存在。我國雖為社會主義國家,但職務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職務犯罪,要求懲治職務犯罪,消滅職務犯罪,以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下面就學習預防職務犯罪條例談談自己的體會和感想:
一是要始終保持良好的學習習慣。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才能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不學習思想就無法進步,能力就無法提高,領導方法就無法改進。學習不能單單走過場,要講究實效?;钌氖聦嵾€告訴我們,不學習,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脹,就拒絕不了誘惑,一遇到誘惑就容易亂了方寸,就容易被誘惑的繩索絆倒。因此,必須要經常認真學習,從書本上學,從實踐中學,學到真本領,努力做一個新時期優(yōu)秀的黨員干部。
二是要堅定信念始終保持廉潔自律的行為規(guī)范。始終堅定共產主義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理想和信念,是共產黨員的立身之本。黨員領導干部喪失了理想信念,就會失去精神支柱,失去靈魂。兩袖清風,清正廉潔,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為準繩。黨一直教育我們要廉潔奉公、嚴格自律,經常向大家敲警鐘。黨員干部不廉潔,不僅會使黨在群眾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壞,而且會使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損害。有些黨員干部并非學識不高,能力不強,就是因為未能廉潔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們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官之德,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浩然正氣。
三是要始終保持艱苦奮斗的優(yōu)良傳統(tǒng)。近年來,有一部分黨員干部,淡忘了艱苦奮斗作風,貪圖享受,熱衷于追求個人和小家庭的安樂,拋棄黨紀法規(guī),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要繼續(xù)發(fā)揚艱苦奮斗的作風,恪守黨的宗旨,提倡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始終不渝地保持和發(fā)揚艱苦奮斗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四要自覺接受監(jiān)督。要嚴于自律,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作為黨員干部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要把握自己,潔身自好,清廉自守,千萬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因此,大家都要正確對待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勇于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黨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是一種警戒,是一面鏡子,經常想一想,照一照,檢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點,及時加以改進和糾正,對自己的成長有好處。小洞不補,大洞吃苦。越是職位高權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覺監(jiān)督,任何人都沒有不受監(jiān)督的特權。
職務犯罪預防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tǒng)工程,它不僅需要社會各階層、各領域、各部門共同參與,而且需要通過法律的、機制的、體制的教育等多種手段和途徑進行綜合治理。預防職務犯罪單靠打擊是不夠的,必須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努力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根源。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做到自省、自警、自我約束,不斷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強鍛煉和修養(yǎng),從而達到做人要正,從政要勤,行為要廉的高尚境界。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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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6月6日,我參加了公司組織的預防職務犯罪講座,通過講座使我對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有了更深刻認識,為使自己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做到警鐘長鳴,時刻繃緊“黨紀國法”這根弦,現將個人心得體會匯總如下,也與大家共勉:
一、加強自身修養(yǎng)強化自我監(jiān)督。
自我監(jiān)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約束,少犯或不犯錯誤。一是提高認識,加強學習,自覺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線。認真解決思想、作風上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修養(yǎng),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二是廉潔自律,勤勉務實,當前社會,物質化、享樂化傾向嚴重,越是領導干部面對的環(huán)境越是日益復雜,那就要求我們更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被“糖衣炮彈”擊中。財務工作者面臨的現實誘惑是多方面的,財務工作的領導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則,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潔必定會給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會產生你貪我也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須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樣的作用去影響別人?!袄舨晃肺釃蓝肺崃保挥辛拍芊耍挥蟹瞬拍苻D變風氣,只有轉變風氣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認清犯罪代價,不斷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職務犯罪的代價與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樣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與心安,享受快樂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組織監(jiān)督。
作為個體的我們總是工作于社會組織機構中,并承擔一定的工作職責,在從事工作的過程中自然會與社會的人、財、物發(fā)生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那么,在工作中實施有效的組織監(jiān)督將是預防職務犯罪的重要保證。“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當一個單位或機構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組織監(jiān)督是無漏洞的、可操作的,我們認為組織監(jiān)督也是有效的。有效的組織監(jiān)督主要表現在,首先要建立健全規(guī)章管理制度,切實做到科學、規(guī)范管理,管理制度要覆蓋所有的管理人員和工作行為,這樣即使有職務犯罪之心,也無職務犯罪之力,好的管理制度本身就是讓“有心犯罪之人”無犯罪的可乘之機。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財務監(jiān)督機制,職務犯罪無非是在“財”和“物”上下功夫,“物”從另一方面說也是“財”的一種。只要盯緊“財”這根主線,就能遏制住職務犯罪的源頭,完善財務監(jiān)督一要強化財務人員的內部監(jiān)督,單位內部的管理制度要嚴格執(zhí)行,遵守程序、遵守紀律。二是強化外部審計監(jiān)督。財務工作的除了接受內容審計外,還要接受審計機關的專門審計。用審計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審計的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一定能遏制職務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三、
豐富信息渠道強化社會監(jiān)督。
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就是指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隔離“暗箱操作”這個職務犯罪的溫床,社會監(jiān)督就是指廣大人民群眾對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進行的一種監(jiān)督。動員各種社會力量保衛(wèi)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種社會力量能夠方便、快捷、順暢的達到社會監(jiān)督的目的,這必然構成對違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們保滄高速可以通過公開監(jiān)督電話、設置監(jiān)督臺、舉報箱等措施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眾傾訴自己的心聲,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保護了職工、維護了利益,也使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進一步發(fā)揮了作用。
預防職務犯罪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tǒng)工程,我們應從自我做起,時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組織和社會的監(jiān)督,老老實實做人,踏踏踏實實做事,遠離職務犯罪,享受快樂人生。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五
10月23日我們學校組織了全體教師學習《預防職務犯罪》。通過這次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只有認真執(zhí)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時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克己奉公,認認真真做事,踏踏實實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證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從勝利不斷走向勝利。
一是加強學習,堅定信念??v觀任何領導干部的腐敗案件,無不是放松了學習、理想信念動搖,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fā)生了扭曲所致。腐敗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在金錢、名利的誘惑下,放棄了對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放松了對自身的要求,出現了“只講實惠,不講理想;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只講錢財,不講原則”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堅持經常性的深入學習,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論水平。在學習中,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將反面案例與正面教育相結合,結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斷增強新時期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
二是以案為鑒,廉潔自律。在加強自身政治理論學習的同時,我結合預防職務犯罪的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在金錢面前打敗仗;一旦追逐名利、撈取功名,就會導致急功近利,貽誤事業(yè)的發(fā)展;一旦恃權輕法、心存僥幸,就會觸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終變成人民的罪人。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認識到,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奉獻意識、服務意識,忠實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廉潔自律、潔身自好。
三是多做實事,樂于奉獻。在工作中努力學習,激發(fā)自己的熱情,使自己有不斷的長進,并視之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崗位上不斷的釋放出自己的創(chuàng)新能力。我們每個人要積極提高自身履行職責的能力,敬業(yè)愛崗,勤勤懇懇地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確的認識自己,真誠的對待他人,認真的對待工作,公平的對待管理。表現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來激勵自己,影響他人,共同進取。
做好本職工作是自已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表現。認認真真做事,踏踏實實做人,為校為生多做事、做好事。
【篇二】。
11月26日我局開展了預防犯職務罪警示教育講座,全局干部職工在五樓會議室觀看了《欲之禍》短片,并聽取了縣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科劉科長對職務犯罪的有關規(guī)定、種類、職務犯罪的危害性及幾個案件的講解剖析。通過觀看短片對我的震撼力、對心靈的觸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難以達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內心,能夠經久不忘。段義和所犯罪行,是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他的所作所為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給親人帶來無比的痛苦,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他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淵,結果令人痛心。自己要以此為鑒,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線。在廉潔問題上犯不得一點糊涂,抱不得一點僥幸思想,任何時候,在原則問題上,決不能給自己“開口子”,必須態(tài)度鮮明,拒腐蝕、拒絕個人主義、拒絕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現就將參加警示教育活動以及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淺談幾點體會。
一、反腐倡廉,必須警鐘長鳴。
警示教育活動是我們黨推進反腐倡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保證。反腐倡廉關乎黨的命運,是黨加強執(zhí)政能力建設、永葆生機活力和長治久安的基礎。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經受不起市場經濟浪潮的蕩滌,理想和信念發(fā)生扭曲,放松了對個人主觀世界觀的改造,從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脹,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耐得住艱苦,管得住小節(jié),擋得住誘惑,做一個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領會“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榮譽。我將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二、加強學習,充實自己,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主要靠學習。學習是一種追求、一種責任、一種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長才干的重要途徑。學習政治理論是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政治素養(yǎng)和增強黨性原則的根本。只有努力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思想覺悟、境界提高了,眼界開闊了,才能夠提高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積極性和能動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著的有價值和意義;才能真正做到嚴格自律。
作為一名行政執(zhí)法人員,我深刻意識到自己所從事的食品藥品監(jiān)管工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地位,事關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自己更應該不斷加強對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紀、國法知識的學習,更要加強自身的世界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信念,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嚴格遵守廉潔規(guī)定,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好食品藥品監(jiān)管這個“民生關”,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無論在什么時候,自己都要牢記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做事的道理。
三、增強意識,廉潔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帶頭人。
通過警示教育活動,對反腐倡廉斗爭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有了新的認識。此次開展的警示教育活動,是我局“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高標準建設一支廉潔高效、勤政為民的執(zhí)法隊伍的重要措施,也體現了局領導對職工的關心和愛護。這次警示教育活動,就是要讓廣大干部職工從警示教育活動中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啟示,從而真正從思想上、行動上嚴于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帶頭人。為此,決心要把這次警示教育活動作為永久的警鐘,長鳴在自己的思想中。牢記胡錦濤的講話“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要從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訓,克服投機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僥幸心理,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事業(yè)觀,始終把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堅持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爭當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忠誠衛(wèi)士。
【篇三】。
改革開放后,由腐敗所引發(fā)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我黨對腐敗的打擊力度亦愈來愈大,但是難以最有效地遏制腐敗特別是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猖獗活動。進入新世紀后,我黨開始調整反腐敗斗爭的策略,將反腐敗斗爭從重打擊懲治,調整到重教育預防上來。
**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稅務干部學校,聆聽了中國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副會長,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學院院長劉憲權做的《職務犯罪的預防與認定》的報告。通過學習,使我對什么是職務犯罪、如何開展預防職務犯罪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的方針、原則和主體是什么等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也使我思想上產生了很大震動,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體會頗深。
一、保持廉潔自律的行為規(guī)范。
清正廉潔,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干部不廉潔,不僅會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壞,而且會使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我們一定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貪欲之害、常棄非分之想、常懷律己之心、常修從政之德”,切記不仁之事不為,不義之財不取,不正之風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二、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這是一個淺顯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少數干部放松了對自身的要求,放棄了對世界觀的改造,人生觀和價值觀偏離了正確的方向,在個人欲望的驅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觀念,在權力關、地位關、金錢關和美色關面前喪失原則,置黨多年的培養(yǎng)教育于不顧,利用職務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則的事,把國家和人民賦予的神圣權力當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喪失信念、經濟上貪得無厭、生活上墮落腐化,“只講實惠,不講理想;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只講金錢,不講原則”,從而踏上了不歸路?!耙匀藶殓R,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們一定要注重學習,不斷加強世界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做到面對功名利祿心不動,燈紅酒綠眼不迷,不義之財手不伸,污泥濁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貪、防變的思想防線。
三、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
盡管目前我們的法制還不健全,監(jiān)督還難以到位,但作為干部應嚴于自律,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無論什么情況下,都要把握自己,潔身自好,清廉自守。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是一種警戒,是一面鏡子,經常照一照,時刻想一想,檢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時改進和糾正。只有防微杜漸、警鐘長鳴,一身正氣,潔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朽思想的侵蝕。
【篇四】。
12月12日,鄆城縣市場監(jiān)督局各黨支部委員在局機關黨委副書記李振濤同志帶領下,一行36人來到山東省湖西監(jiān)獄,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活動?;顒悠陂g參觀了羈押罪犯的生活區(qū)、勞動改造區(qū)等場所,聽取了監(jiān)獄管理人員的獄情介紹,及三名服刑人員的懺悔報告。通過這次參觀學習,我對預防職務犯罪有了更深的心得體會。
一、加強學習,堅定信念。在聽取了三名領導崗位上落馬的服刑人員的懺悔報告后,我深深地體會到,無論是初入職場的新人,還是身居要職的中堅力量,甚至是將要退休的老同志,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放松了學習,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在利益的誘惑下,放棄了自己的政治底線和道德底線,失去了自己的信仰。所以,作為一名國家干部,不學習不行,只有不斷的加強黨的紀律、國家法律法規(guī)學習,才能堅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錢和利益誘惑面前,保持清醒頭腦,不斷提高防腐拒變的自覺性、主動性,遠離犯罪。
二、充分認識預防職務犯罪的重要性。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只有以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zhí)著,深化標本兼治,保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歷史周期率,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如果不堅決反對腐敗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滋長,就必然會造成社會動蕩,甚至一個國家的分裂和政權的更迭。同樣道理,一個單位,一個集體不能有效地杜絕腐敗,預防職務犯罪,輕則使單位、家庭蒙受損失,重則可能引起社會問題。因此,深入開展反腐倡廉,預防職務犯罪,人人有責,它是保證我們家庭平安幸福、單位健康發(fā)展、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根本舉措。
三、加強自身修養(yǎng),自覺抵制職務犯罪。作為一名執(zhí)法人員,加強自身修養(yǎng),杜絕職務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權、慎錢、慎情”。必須正確使用權力,分清情與理,情與法,防止濫用權力、亂伸手,防止在親情、友情面前,忘記黨的紀律和原則,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動接受監(jiān)督。在工作中努力學習,積極提高自身履職能力,敬業(yè)愛崗,勤勤懇懇做好本職工作。正確認識自己,真誠對待他人,認真對待工作,公平對待監(jiān)管對象,在權力面前有原則,在處理情與法問題上有底線,主動接受上級、同事、群眾監(jiān)督,認真進行反思。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激勵自己,影響他人,共同進步。
我們黨員干部要以這次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活動為契機,筑牢拒腐防線、經得住考驗、抗得住誘惑,坦坦蕩蕩為人,規(guī)規(guī)矩矩處事,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篇五】。
2019年6月6日,我參加了公司組織的預防職務犯罪講座,通過講座使我對職務犯罪和預防職務犯罪有了更深刻認識,為使自己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做到警鐘長鳴,時刻繃緊“黨紀國法”這根弦,現將個人心得體會匯總如下,也與大家共勉:
一、加強自身修養(yǎng)強化自我監(jiān)督。
自我監(jiān)督就是自省自律,自我約束,少犯或不犯錯誤。一是提高認識,加強學習,自覺在思想上筑牢自省自律的防線。認真解決思想、作風上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修養(yǎng),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二是廉潔自律,勤勉務實,當前社會,物質化、享樂化傾向嚴重,越是領導干部面對的環(huán)境越是日益復雜,那就要求我們更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被“糖衣炮彈”擊中。財務工作者面臨的現實誘惑是多方面的,財務工作的領導干部更要做到以身作則,俗話說“上梁不正,下梁歪”,管理者的自身不廉潔必定會給被管理者造成落差,一旦心里不平衡,便會產生你貪我也貪,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因此管理者必須先管理好自己,以榜樣的作用去影響別人?!袄舨晃肺釃蓝肺崃?,只有廉才能服人,只有服人才能轉變風氣,只有轉變風氣才能去做事、做成事。三是要認清犯罪代價,不斷增強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既要有反面的教材使人明白職務犯罪的代價與痛苦,又要有正面的案例做榜樣使人明白自由身的美好與心安,享受快樂的生活。
二、完善治理結構加強組織監(jiān)督。
外,還要接受審計機關的專門審計。用審計的手段尤其是外部審計的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相信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一定能遏制職務犯罪行為的發(fā)生。
三、豐富信息渠道強化社會監(jiān)督。
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就是指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隔離“暗箱操作”這個職務犯罪的溫床,社會監(jiān)督就是指廣大人民群眾對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進行的一種監(jiān)督。動員各種社會力量保衛(wèi)自身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管理秩序,并且使各種社會力量能夠方便、快捷、順暢的達到社會監(jiān)督的目的,這必然構成對違法犯罪的有力抵制。我們保滄高速可以通過公開監(jiān)督電話、設置監(jiān)督臺、舉報箱等措施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一方面方便了人民群眾傾訴自己的心聲,另一方面更是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保護了職工、維護了利益,也使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進一步發(fā)揮了作用。
預防職務犯罪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tǒng)工程,我們應從自我做起,時刻保持警惕,勇于接受組織和社會的監(jiān)督,老老實實做人,踏踏踏實實做事,遠離職務犯罪,享受快樂人生。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六
職務犯罪是一種嚴重的腐敗現象,在經濟犯罪案件中,職務犯罪占有相當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對領導干部的權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監(jiān)督所致。加強教育宣講和學習,健全監(jiān)督機制,加強對權力的有效監(jiān)督,是從源頭上預防、治理和遏制腐敗的重要途徑。通過學習我認為,教育系統(tǒng)預防職務犯罪應大力強化以下幾個方面的監(jiān)督。
一、強化自我學習和監(jiān)督。
加強自我學習就是要以黨的十八大報告和黨章為重點,以實踐“三個代表”為主要內容,認真解決學校黨員干部在思想、組織、作風上存在的問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黨性修養(yǎng),提高拒腐防變能力,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認真開展黨紀條規(guī)和法律法規(guī)教育,加強紀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自重自警,身體力行;認真開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紀,引以為戒,促使黨員領導干部增強道德約束力,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
二、強化組織監(jiān)督嚴格制度落實組織監(jiān)督是依托現有的組織系統(tǒng),依據管理原則和紀律,上級對下級,組織對所屬成員實施的監(jiān)督。實踐證明,這種監(jiān)督是最有效、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時的監(jiān)督,在監(jiān)督機制中起著最重要的作用,是對權力監(jiān)督的主要渠道之一。因為,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但同樣監(jiān)督也需要權力,缺乏權力的監(jiān)督是無效的監(jiān)督。就一個部門、一個單位而言,要想改變“一個人說了算”的現象,就必須要加強上級領導班子對下級領導班子的監(jiān)督。在實行監(jiān)督的同時,還要定期進行考核,針對考核中發(fā)現的問題和苗頭性傾向,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組織監(jiān)督如果運行得好,可以達到監(jiān)督關口前移目的,防止腐敗現象的發(fā)生。要嚴格落實制度,實行學校財務公開,學校的采購必須完善程序,每張發(fā)票都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以及采購用途。大一點的學校建設支出必須先做出預算,經過學校行政會議討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
三、強化審計監(jiān)督。
審計監(jiān)督是基于經濟監(jiān)督和干部管理監(jiān)督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監(jiān)督對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做出評價是十分重要的。當前,腐敗現象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權錢交易。但不管這種交易如何隱蔽、詭秘,總會在財務帳目上留下蛛絲馬跡,通過審計,最終能把揭露出來。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審計制度,擴大審計范圍,加大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通過審計,對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可有效預防職務犯罪。
2013/11/11。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七
男**省**縣人中共黨員?,F任**市第三人民醫(yī)院神經內科主任神經內科副主任醫(yī)師醫(yī)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該同志自1991年大學畢業(yè)后,分配至**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原**市人民醫(yī)院)工作,一步一個腳印,歷任住院醫(yī)師、主治醫(yī)師、副主任醫(yī)師和神經內科副主任、主任,期間在工作崗位上勤勤懇懇,深受患者的信任和愛戴。
一、苦練技術,攻堅克難。
在從事內科臨床醫(yī)療、教學、科研工作20余年中,對神經內科疾病有較深入的研究,擅長各類腦血管疾病、顱內感染性疾病、周圍神經病、頭痛、頭暈等疾病的搶救與治療,率先在我院開展了缺血性腦血管病的規(guī)范化治療,腦出血患者的微創(chuàng)穿刺引流治療,腦脊液置換術治療蛛網膜下腔出血等新技術,取得了良好的治療效果。近年來先后在國家級和省級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十余篇,主持完成**省科技廳科技計劃項目1項,主持并完成**市科技局科技計劃項目《幽門螺桿菌與腦卒中的相關性研究》、《急性腦出血患者血漿d-二聚體水平的動態(tài)變化及臨床意義》和《配對研究不同治療方法對基底節(jié)腦出血預后的影響》等3項,參與**市科技局科技計劃項目2項,**年度獲**市科技進步三等獎一項。
二、治病之余,不忘暖心。
治病,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暖心,就是道德問題了。一個只會治病的人只能說是一個醫(yī)匠。只有暖心,幫助病人樹立戰(zhàn)勝疾病的信心,醫(yī)患之間互相信任勝似親人才能說是一個優(yōu)秀的醫(yī)務工作者吧。而,用他的愛心、耐心、細心、熱心和責任心以及他經常掛在臉上的笑容,不知溫暖了多少病患的心。每次查完房,就算工作再繁忙,他總不忘和患者拉拉家常,只要他一出現,病房的氣氛馬上輕松活躍起來。以至于有些老人家當再次因別的疾病住入我院時,還為不能入住黃主任的科室而不開心呢。正如有封表揚信寫到:黃主任的出現就像冬日的暖陽,溫暖了我們那顆被病魔折磨的心。
三、寵辱不驚,本色做人。
良好的醫(yī)德醫(yī)風讓他獲得了一致的認可,先后擔任《中華現代中西醫(yī)雜志》編委,《中華現代內科學雜志》常務編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醫(yī)療專家組成員,**市“120”醫(yī)療急救專家組成員,**省康復醫(yī)學會神經康復專業(yè)委員會第一屆委員,**省針灸學會神經康復專業(yè)委員會常委,**市醫(yī)學會神經內科分會第一屆常務委員等,還被評為我院第一屆“白求恩式好醫(yī)生”。榮譽紛沓而來,可卻很清醒:我是一名醫(yī)生,治病救人是我的職責,只有病人的認可才是我最大的榮譽。
樸素的話語,樸實的作風,也許沒有太多轟轟烈烈的豐功偉績,可是,二十幾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崗位上始終堅持一個好醫(yī)生的本分,這點,做到了。并且在之后的道路上,他的作風將會影響到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他帶領下,我院的神經內科團隊,正如冉冉升起的太陽,為醫(yī)院的建設注入了更多活力!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八
改革開放以來,由腐敗引發(fā)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于是我黨對腐敗的打擊力度也越來越大。職務犯罪是一種嚴重的腐敗現象,在經濟犯罪案件中,職務犯罪占有相當大的比重且對社會、對國家、對人民危害極大。
職務犯罪的猖獗與嚴重,突出暴露了我們國家的部分黨員干部黨性不純潔、不堅定,政治思想和政治覺悟低下,拜金主義思想嚴重,他們見利忘義,忘記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忘記了自己的職務道義,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拋于腦后,把個人的享樂和索取看得很重。所以,他們在金錢和享樂的誘惑下導致了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最終把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當成了自己謀求私利的籌碼和工具,并濫用職權違法犯罪。
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犯罪,職務犯罪是國家工作人員濫用權力,褻瀆權力的表現,是嚴重的腐敗行為。職務犯罪嚴重侵害了國家機關的管理職能,影響了正常的管理秩序,破壞了由此產生的種種社會關系,敗壞了政府的威信,損害了公眾利益,具有嚴重的危害性。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國家政治、經濟、司法、軍事、文化和教育等管理職能都是通過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活動來實現的,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國家負責,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同時接受組織和人民的監(jiān)督。
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少數黨員干部放松了對自身的要求,自由主義和官僚主義侵蝕了他們的靈魂,他們擺脫了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放棄了黨性原則,放松了自我約束,放棄了對世界觀的改造,導致人生觀和價值觀偏離了正確的方向,在個人私欲的驅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觀念。在金錢、地位和享樂面前,鬼迷心竅,臵黨和國家多年的培養(yǎng)和教育不顧,利用職務之便,利用手中職權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明目張膽的以權謀私,他們不務正業(yè),不思奉獻,追求享樂,腐化墮落,做出了許多有悖于原則的事,嚴重的損害了黨和國家以及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信譽。也正是他們這種只講實惠、不講理想,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只講金錢、不講原則的做法,才使得他們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從而踏上了不歸路,走上了斷頭臺。
早在建國初期,原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青山和原中共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就因嚴重貪污盜竊國家資財罪被判死刑。他們的犯罪行為惡劣,數目驚人,給國家造成了嚴重損失,給黨的形象造成了嚴重損害?!澳焓?,伸手便被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終究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因為職務犯罪具有嚴重的危害性,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預防和控制很有必要。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九
職務犯罪不僅是一種犯罪行為,更是對職業(yè)道德和社會道德的一種褻瀆。作為一名職業(yè)人士,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預防職務犯罪。在我的職業(yè)生涯中,經過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我深刻認識到預防職務犯罪的重要性。本文將介紹我關于預防職務犯罪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了解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規(guī)定。
預防職務犯罪的第一步是了解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規(guī)定。作為職業(yè)人士,我們必須牢記自己的職責,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規(guī)定。在工作中,我們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流程和程序辦事,避免變相違規(guī)行為。例如,如果我們在管理職務中接受禮品或財物,那么我們必須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規(guī)定,避免發(fā)生貪污腐敗行為。
第三段:建立慎重的工作態(tài)度。
建立慎重的工作態(tài)度是預防職務犯罪的重要步驟。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貪婪和不怕風險。因此,我們應該建立正確的職業(yè)心態(tài),擁有健康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在工作中,我們應該將工作放在首位,以誠實、勤奮、守信為原則,堅持正義和公正的態(tài)度。這樣,我們就能夠預防職務犯罪,避免任何違規(guī)行為。
第四段:建立規(guī)范的管理體制。
建立規(guī)范的管理體制是預防職務犯罪的有效措施。企業(yè)和組織應該制定合適的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規(guī)范職業(yè)行為和活動。這些措施可以包括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加強內部監(jiān)督、開展職業(yè)道德宣傳教育等。此外,企業(yè)和組織還應該鼓勵員工參與反腐斗爭,共同維護企業(yè)和組織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五段:總結。
預防職務犯罪是每個職業(yè)人士的基本使命。在工作中,我們應該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內部規(guī)定,建立正確的職業(yè)心態(tài)和價值觀,建立規(guī)范的管理體制和控制程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為自己和社會做出貢獻,保持我們的良好聲譽和形象。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
前天有幸聆聽紀委邀請檢察院反貪局長親自給我們作的《預防職務犯罪專題報告會》,反貪局長以案為鑒,警鐘長鳴;黨委書記更從經濟、政治、自由、親情上為我們算了一筆帳,我是如醍醐灌頂,受益非淺。職務犯罪廣義是指有職務的人利用職務進行的犯罪,因此它必然是伴隨階級、國家、職務、法衍生的一種社會歷史現象,由于其對國家機關的公正、廉潔、高效的信譽造成重大損失,是為各國歷朝歷代的統(tǒng)治階級所不容。在我國當前的政治體制下,身受百姓痛恨的腐敗現象最極端的表現就是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它不僅破壞生產力的發(fā)展,阻礙先進文化的傳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腐蝕干部隊伍,導致國家財產損失,而且嚴重侵犯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嚴重動搖黨的執(zhí)政地位。所以我們每個共產黨員都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作為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義不容辭地承擔起責任來,積極地有效地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做到思想純潔、行為規(guī)范、廉潔奉公。
說實在的,近些年不少黨員干部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濫用職權,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做出了有悖于共產黨員、人民公仆的原則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終身敗名裂,甚至是以生命為代價……。職務犯罪例案我們聽說得太多了,例例觸目驚心。每次都聽得我背脊骨里透著寒氣!但也不否認對于極重實際,把拜權、抓權、弄權視為重要人生信條的傳統(tǒng)中國人,無權者想有權,有權者要保權,權之為用,實在不可小看?!耙怀瘷嘣谑?,便把令來行”,君不見如今看大門的,其權甚小而又極大,你若走在門外,他自然管你不著,那他就是其權甚小;如果你出入其門,那他可是其權極大了!不管你是誰,他都可以叫住你盤問一番,乃至訓斥一通,讓你知道什么叫威嚴和權力!碰此情況,你盡量裝得萎瑣,滿足他膨脹的虛榮心和權力欲,消除其的寂寞情緒,使之覺得他是天底下最重要人,也許你就可以快點過去!守大門者如此,守印者更是如此。
我是一名經黨培養(yǎng)多年的黨員干部,不敢大話如何自覺加強從政道德修養(yǎng),始終發(fā)揚一個黨員干部奮發(fā)有為,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堅守法律底線,筑牢道德防線。唯喜歡讓自己在“平常心、責任心、進取心、廉潔心”里反反復復,信奉善行、立志、求知、敬恕、忠信、慎獨、謹言、有恒、勤奮、謙讓,固執(zhí)此為當好黨員干部的基礎,偏袒職位的高低、崗位的差異、職責的不同,并不是人與人之間的本質區(qū)別,只有品德的高低、道德的優(yōu)劣、奉獻的多少,才是人與人之間的本質區(qū)別。具體地說:作為大機關權利部門黨員干部的我,就要經常性處在一個警示里,時刻清楚自己除了是一名人民公仆以外,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中國共產黨黨員”。
“黨員”與“干部”的區(qū)別在哪里?“是誰給了我權力?”“為誰行使權力?”“怎樣才能用好權力?”是“本職工作盡心盡責一點”“多為一線、現場安全質量想一點”“多為周圍同事做一點”吃苦在前一點,享受在后一點”、“名利淡漠點”?……我以為區(qū)別不在于怎么做或是做多做少,只要我們黨員干部有了強烈的黨員意識,自然就會在行動上下意識去珍惜黨員稱號,自覺而主動地去履行黨員義務,自覺自愿地用黨員的標準和條件約束自己規(guī)范自己,不斷提高的思想修養(yǎng),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這次集團生產力布局微調后,我們每個人必須重新適應新的管理體制,面臨新的挑戰(zhàn),而我更會遇到許多新問題,我必須努力學習新知識、勇于探索新領域、不斷解決新問題。我們也有象雷鋒、焦裕祿、孔繁森等我們黨的先鋒模范人物,他們都沒有多少轟轟烈烈的事跡,都是在本職崗位上兢兢業(yè)業(yè),嘔心瀝血,他們是憑著對黨的一片忠誠,對同志對人民的一腔熱血,在點點滴滴當中,始終如一地做了一些在有些人眼中不起眼的小事,但卻贏得了周圍同志和群眾的愛戴,體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偉大情懷,可以說是“于細微處見精神”。多年來黨委和行政對我呵護有加,對我精心教育培養(yǎng),肯定了我的成績,也給了我很多榮譽和待遇,但我自覺差距還不小,感到很慚愧。
究其原因。
????1、思想理論學習不夠深,政策理論水平不夠高。由于日常的工作量較大,又無節(jié)假日,堅持學習的恒心和毅力逐漸放松,有一種疲于應付的感覺,自覺主動擠時間學習不夠,有時只顧忙于一些具體工作,閑時學一陣子,忙時學的少;有時看報紙、簡報也是看看大標題,注重與本身業(yè)務有關的內容,跟業(yè)務無關的涉獵較少;運用理論指導實踐促進工作上就更有差距。所以一直以來盡管自己在工作中想求新、求變、求活,但總有一種"山窮水盡疑無路"的感覺,認真分析起來,也是由于自己學習抓得不緊不實,頭腦里沒有新知識武裝的緣故。
????2、本位思想意識濃重。有時做事情、干工作在為本部門工作考慮較多,對上級作出的一些關系發(fā)展全局的重大決策理解不透。
????3、創(chuàng)新意識還不夠,有時為了謙遜美德,想著自己參加工作二十多年,拼也拼過,干也干過,提職了也受過獎了,就有些自足自樂中庸之道,缺少了以前那種敢拼敢干、身正不怕影歪、耿直率真的朝氣。
這次開展的“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對全體黨員干部來說意義重大,是關系執(zhí)政興國的頭等大事,而對我個人來講,則是一次靈魂的震撼、是一次心靈的洗滌、更是一次思想的凈化和升華!它使我專下心來想問題、干工作、辦事情,它使我得以一次重要的審視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機會;它使我得到一次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壓力感,增加榮譽感、自豪感,我要把思想認識轉化為積極的行動,講求實效,提高工作水平,為鐵路跨越式發(fā)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一
(4月30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7月31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促進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預防職務犯罪,是指預防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是指下列人員:
(一)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第四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當堅持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原則,構建內部預防、專門預防和社會預防相結合的預防體系。
第五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主監(jiān)督權利以及新聞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權利。
第六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維護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正常工作、生產和經營秩序。
第七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公民和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八條預防職務犯罪以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工作人員和重要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以及職務犯罪易發(fā)、多發(fā)崗位的工作人員為重點對象。
第九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自覺接受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和監(jiān)督。
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二章預防職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下列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責:
(二)在作出有關經濟、社會等重大事項決策時,同時制定預防職務犯罪措施;。
(三)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規(guī)范行政審批、行政執(zhí)法行為,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四)督促所屬各部門建立健全和落實預防職務犯罪的內部管理制度;。
(五)組織、協(xié)調所屬各部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并對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七)結合職務犯罪易發(fā)、多發(fā)崗位的特點,進行預防研究;。
市、區(qū)人民政府在作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大決策時,應當聽取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意見和建議。
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專家咨詢機構,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咨詢服務。
(一)結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情況,依法開展案件預防、提出檢察建議;。
(二)針對職務犯罪易發(fā)、多發(fā)領域,開展重點預防;。
(三)建立行賄犯罪檔案系統(tǒng),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
(四)應有關單位要求,指導、協(xié)助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預防咨詢和預防指引;。
(五)結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情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和教育活動;。
(六)針對職務犯罪發(fā)生的原因、特點和規(guī)律進行預防研究,提出預防對策和建議;。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責。
檢察機關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報告。
(一)結合審理職務犯罪和其他有關犯罪案件情況,依法提出司法建議;。
(二)結合審理職務犯罪和其他有關犯罪案件情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和教育活動;。
(三)針對職務犯罪發(fā)生的原因、特點和規(guī)律進行預防研究,提出預防對策和建議;。
(一)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風險預警機制;。
(二)依法對行政監(jiān)察對象的執(zhí)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jiān)察;。
(三)糾正消極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調查處理行政違紀、違法行為;。
(四)組織建設電子監(jiān)察系統(tǒng),開展對行政行為的電子監(jiān)察;。
(五)組織開展廉政法制教育;。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責。
(一)依法進行審計監(jiān)督,實行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二)加強對職務犯罪易發(fā)、多發(fā)行業(yè)及領域的審計監(jiān)督,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對內部審計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
(四)采集、分析違反財經法律、法規(guī)的信息,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建議;。
第十六條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責:
(一)督促、指導國有公司、企業(yè)建立健全預防職務犯罪制度體系;。
(三)規(guī)范國有公司、企業(yè)產權交易、無償劃轉等行為,并對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加強對國有公司、企業(yè)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章預防措施。
第十七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內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負責人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對本機關或者本單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其他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責任。
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本機關或者本單位的工作目標管理,并指定相關機構承擔預防職務犯罪的具體工作。
第十八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機關或者本單位的實際,結合上一年度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報告和監(jiān)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通報指出的易發(fā)、多發(fā)職務犯罪領域、行業(yè)和崗位情況,制定本機關或者本單位的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第十九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實施回避、審計監(jiān)督等制度,并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和落實下列預防職務犯罪的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二)崗位定期輪換制度;。
(三)述職述廉制度;。
(四)民主評議制度;。
(五)誡勉談話制度;。
(六)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制度;。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建立公務信息公開和新聞發(fā)布制度,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公開有關事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二十一條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應當通過全市統(tǒng)一的信息共享平臺共享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每年進行一次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檢查,評估本機關或者本單位的職務犯罪風險,排查職務犯罪風險節(jié)點。發(fā)現隱患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發(fā)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或者移送有管轄權的國家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在開展招標、采購和招聘、錄用、選任人員等活動時,可以到檢察機關查詢投標人、潛在投標人、供貨人、擬錄用人員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并根據查詢結果,采取預防賄賂行為的措施。投標人、潛在投標人、供貨人、擬錄用人員也可以自行到檢察機關查詢并要求檢察機關出具查詢結果。
第二十四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機構應當從下列方面對現行有效和正在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guī)、政府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制度廉潔性評估:
(一)是否存在部門利益制度化、擴大部門權力、侵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
(二)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三)是否存在職權與責任關系明顯失衡、自由裁量權范圍過大;。
(四)是否存在監(jiān)督制約機制不完善、法律責任及問責機制缺位;。
(五)其他制度廉潔性風險。
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機構應當按照前款規(guī)定對現行有效和正在制定、修改的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制度廉潔性評估。
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開展下列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工作:
(三)定期開展法制教育培訓和職業(yè)操守教育培訓;。
(四)推廣先進典型,加強示范教育;。
(五)結合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警示教育;。
第二十六條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法制宣傳教育計劃,在機關、企業(yè)、社區(qū)、鄉(xiāng)村、學校等開展普法宣傳、法制教育、法律咨詢。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將學習預防職務犯罪法律和法規(guī)列入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學法教育考核內容。
第二十七條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國有公司、企業(yè)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活動。
第二十八條檢察、審判、監(jiān)察和審計機關應當會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利用宣傳欄、警示教育基地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等媒體,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內容列入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guī)劃和培訓計劃,重點對新錄用、晉升、轉任人員進行培訓。
承擔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的機構應當根據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將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內容列入培訓課程。
第四章監(jiān)督和保障。
第三十條市、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采取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視察、開展執(zhí)法檢查、組織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對本級人民政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履行預防職務犯罪職責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人民政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接受監(jiān)督。
第三十一條監(jiān)察機關應當對行政機關落實本條例第三章規(guī)定的預防措施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的,應當責令改正。
第三十二條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部門應當對國有公司、企業(yè)落實本條例第三章規(guī)定的預防措施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的,應當督促整改。
第三十三條檢察、監(jiān)察和審計機關在履行預防職務犯罪監(jiān)督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三)要求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停止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紀律的行為;。
(五)建議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依照相關規(guī)定對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人員予以處理。
檢察、監(jiān)察和審計機關采取上述措施獲取的有關資料、信息不得向社會公開,但因履行職責需要并經其主要負責人批準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檢察、審判、監(jiān)察和審計機關在依法行使職權過程中,發(fā)現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存在職務犯罪隱患的,有權向其提出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審計建議,并同時告知被建議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
被建議單位應當自收到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或者審計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研究處理情況告知提出建議的單位。未采納相關建議的,應當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的,應當采納。
第三十五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公布監(jiān)督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等聯(lián)系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三十六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接受新聞媒體監(jiān)督,不得妨礙新聞記者合法的采訪活動。對新聞媒體報道和反映的問題,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研究處理。
第三十七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應當采集、分析、研究涉及預防職務犯罪的網絡信息,并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應當及時回應。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機關和單位應當及時研究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有關機關和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受理或者移送有管轄權的國家機關處理。
對于實名舉報的,受理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在四十五日內將舉報處理情況答復舉報人,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威脅、打擊和報復舉報人。
受理舉報以及因職務行為接觸舉報線索的機關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和舉報內容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泄露舉報人身份信息和舉報內容。
舉報人及其近親屬因舉報行為受到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威脅時,有權要求公安部門和相關單位提供保護。公安部門和相關單位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四十條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舉報行為,受理舉報的機關和單位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一)使國家和集體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三)對偵破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起到關鍵作用的。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不建立健全和落實預防職務犯罪的管理制度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工作的;。
(六)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不公布監(jiān)督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的;。
(七)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妨礙新聞記者合法的采訪活動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八)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不將舉報處理情況答復舉報人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不如實、及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財物賬目或者不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三條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收到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審計建議后,不依法將相關建議研究處理情況告知提出建議單位或者未采納相關建議不說明理由的,提出建議單位可以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威脅、打擊和報復舉報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受理舉報以及因職務行為接觸舉報線索的機關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泄露舉報人身份信息和舉報內容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門和相關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不依法采取相應措施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提供保護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依照法律、法規(guī)授權或者依法接受委托從事公務的組織、單位,參照本條例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基層組織,參照本條例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年11月29日起施行。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二
職務犯罪輕刑化現象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下面是本站為大家?guī)淼念A防職務犯罪。
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10月23日我們學校組織了全體教師學習《預防職務犯罪》。通過這次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只有認真執(zhí)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時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克己奉公,認認真真做事,踏踏實實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證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從勝利不斷走向勝利。
一是加強學習,堅定信念??v觀任何領導干部的腐敗案件,無不是放松了學習、理想信念動搖,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fā)生了扭曲所致。腐敗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在金錢、名利的誘惑下,放棄了對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放松了對自身的要求,出現了“只講實惠,不講理想;只講索取,不講奉獻;只講錢財,不講原則”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堅持經常性的深入學習,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論水平。在學習中,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將反面案例與正面教育相結合,結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斷增強新時期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
二是以案為鑒,廉潔自律。在加強自身政治理論學習的同時,我結合預防職務犯罪的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在金錢面前打敗仗;一旦追逐名利、撈取功名,就會導致急功近利,貽誤事業(yè)的發(fā)展;一旦恃權輕法、心存僥幸,就會觸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終變成人民的罪人。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認識到,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奉獻意識、服務意識,忠實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廉潔自律、潔身自好。
三是多做實事,樂于奉獻。在工作中努力學習,激發(fā)自己的熱情,使自己有不斷的長進,并視之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崗位上不斷的釋放出自己的創(chuàng)新能力。我們每個人要積極提高自身履行職責的能力,敬業(yè)愛崗,勤勤懇懇地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確的認識自己,真誠的對待他人,認真的對待工作,公平的對待管理。表現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來激勵自己,影響他人,共同進取。
做好本職工作是自已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表現。認認真真做事,踏踏實實做人,為校為生多做事、做好事。
在黨和國家日益重視民生,社會各界日益重視教育的今天,教育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有著非同一般的重要意義。
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質特征,職務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職務犯罪由于其犯罪主體的特殊性而表現出其比一般犯罪更為嚴重,社會危害性更大的顯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職務意味著責任,意味著管理,其對象涉及人數多,涉及面寬,如果職務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或濫用職權,就會損害多數人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是造成公共財產的大量流失。
貪污、挪用等職務犯罪嚴重違反國家的財經紀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往往造成公共財產的大量流失,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因為貪污、挪用行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職權,掌握著數額較大的公共財產管理權、使用權等,如果私心嚴重,利欲熏心,就會不擇手段違法違紀,侵吞、動用公款,就會造成大量公共財產的流失,就會造成比盜竊、搶劫、詐騙等犯罪行為更為嚴重的公共財產損失。
三是腐蝕國家的肌體,危害國家的長治久安。
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不僅嚴重腐蝕國家肌體和人們的靈魂,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降低國家和政府的聲譽,嚴重破壞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且直接危害國家機關的正?;顒?,削弱國家的職能。同時,職務犯罪還必然阻礙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步伐,干擾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的貫徹和實施,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危害國家的長治久安。
歷史上,每個朝代統(tǒng)治者都對職務犯罪有著深刻的認識,采取了嚴懲重刑來預防官員的腐敗行為。特別是明朝朱元璋制定了許多的規(guī)定,懲治官員的各種貪污行為。國際上,尤其是發(fā)達國家更是從立法,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上制定嚴格完備的制度來預防國家公職人員的犯罪行為。改革開放以來,在拜金主義的沖擊下,由于體制和制度不夠完備,一部分領導干部不注意加強自身休養(yǎng),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利用手中權力貪污腐敗,職務犯罪活動頻繁出現。即使在被社會上稱作清水衙門的教育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貪污腐敗行為。鄭州一高校領導利用校建項目,大肆收受賄賂,走向犯罪之路。為此,作為教育界的工作人員,對預防職務犯罪不能掉以輕心。
一是從體制上改革。目前,我國的體制仍是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掌握了大量的資源,這就給國家工作人員貪污等腐敗行為創(chuàng)造了條件。君不見,每年地方各級官員都要“跑部錢進”到中央部委要項目,要資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資金和資源。要繼續(xù)進行行政體制改革,放權讓利,實行小政府,大社會,減少政府掌握的資源,鏟除腐敗溫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讓政府的權力在動作過程中透明,減少暗箱操作,加強社會監(jiān)督。從源頭上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教育作為民生工程重要內容,國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項目工程、重大資金項目都要從制度上完善審批和監(jiān)督程序。要做到公開透明,同時加強審計和社會監(jiān)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從法律上厘清各級政府的權力,完善監(jiān)督,懲治犯罪。
四是加強教育。要運用各種手段和途徑加強對國家公職人員的理想教育、權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個人修養(yǎng)。要淡泊名利,知足常樂。要認識到權力是人民賦于的,自覺履行黨員干部的職責,立黨為公,清正廉潔,防微杜漸,正確運用好手中的權力。
前天有幸聆聽紀委邀請檢察院反貪局長親自給我們作的《預防職務犯罪專題報告會》,反貪局長以案為鑒,警鐘長鳴;黨委書記更從經濟、政治、自由、親情上為我們算了一筆帳,我是如醍醐灌頂,受益非淺。職務犯罪廣義是指有職務的人利用職務進行的犯罪,因此它必然是伴隨階級、國家、職務、法衍生的一種社會歷史現象,由于其對國家機關的公正、廉潔、高效的信譽造成重大損失,是為各國歷朝歷代的統(tǒng)治階級所不容。在我國當前的政治體制下,身受百姓痛恨的腐敗現象最極端的表現就是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它不僅破壞生產力的發(fā)展,阻礙先進文化的傳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腐蝕干部隊伍,導致國家財產損失,而且嚴重侵犯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嚴重動搖黨的執(zhí)政地位。所以我們每個共產黨員都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作為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義不容辭地承擔起責任來,積極地有效地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做到思想純潔、行為規(guī)范、廉潔奉公。
說實在的,近些年不少黨員干部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濫用職權,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做出了有悖于共產黨員、人民公仆的原則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終身敗名裂,甚至是以生命為代價……。職務犯罪例案我們聽說得太多了,例例觸目驚心。每次都聽得我背脊骨里透著寒氣!但也不否認對于極重實際,把拜權、抓權、弄權視為重要人生信條的傳統(tǒng)中國人,無權者想有權,有權者要保權,權之為用,實在不可小看?!耙怀瘷嘣谑?,便把令來行”,君不見如今看大門的,其權甚小而又極大,你若走在門外,他自然管你不著,那他就是其權甚小;如果你出入其門,那他可是其權極大了!不管你是誰,他都可以叫住你盤問一番,乃至訓斥一通,讓你知道什么叫威嚴和權力!碰此情況,你盡量裝得萎瑣,滿足他膨脹的虛榮心和權力欲,消除其的寂寞情緒,使之覺得他是天底下最重要人,也許你就可以快點過去!守大門者如此,守印者更是如此。
我是一名經黨培養(yǎng)多年的黨員干部,不敢大話如何自覺加強從政道德修養(yǎng),始終發(fā)揚一個黨員干部奮發(fā)有為,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堅守法律底線,筑牢道德防線。唯喜歡讓自己在“平常心、責任心、進取心、廉潔心”里反反復復,信奉善行、立志、求知、敬恕、忠信、慎獨、謹言、有恒、勤奮、謙讓,固執(zhí)此為當好黨員干部的基礎,偏袒職位的高低、崗位的差異、職責的不同,并不是人與人之間的本質區(qū)別,只有品德的高低、道德的優(yōu)劣、奉獻的多少,才是人與人之間的本質區(qū)別。具體地說:作為大機關權利部門黨員干部的我,就要經常性處在一個警示里,時刻清楚自己除了是一名人民公仆以外,還有一個特殊的身份——“中國共產黨黨員”。
“黨員”與“干部”的區(qū)別在哪里?“是誰給了我權力?”“為誰行使權力?”“怎樣才能用好權力?”是“本職工作盡心盡責一點”“多為一線、現場安全質量想一點”“多為周圍同事做一點”吃苦在前一點,享受在后一點”、“名利淡漠點”?……我以為區(qū)別不在于怎么做或是做多做少,只要我們黨員干部有了強烈的黨員意識,自然就會在行動上下意識去珍惜黨員稱號,自覺而主動地去履行黨員義務,自覺自愿地用黨員的標準和條件約束自己規(guī)范自己,不斷提高的思想修養(yǎng),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這次集團生產力布局微調后,我們每個人必須重新適應新的管理體制,面臨新的挑戰(zhàn),而我更會遇到許多新問題,我必須努力學習新知識、勇于探索新領域、不斷解決新問題。我們也有象雷鋒、焦裕祿、孔繁森等我們黨的先鋒模范人物,他們都沒有多少轟轟烈烈的事跡,都是在本職崗位上兢兢業(yè)業(yè),嘔心瀝血,他們是憑著對黨的一片忠誠,對同志對人民的一腔熱血,在點點滴滴當中,始終如一地做了一些在有些人眼中不起眼的小事,但卻贏得了周圍同志和群眾的愛戴,體現了一個共產黨員的偉大情懷,可以說是“于細微處見精神”。多年來黨委和行政對我呵護有加,對我精心教育培養(yǎng),肯定了我的成績,也給了我很多榮譽和待遇,但我自覺差距還不小,感到很慚愧。
究其原因1、思想理論學習不夠深,政策理論水平不夠高。由于日常的工作量較大,又無節(jié)假日,堅持學習的恒心和毅力逐漸放松,有一種疲于應付的感覺,自覺主動擠時間學習不夠,有時只顧忙于一些具體工作,閑時學一陣子,忙時學的少;有時看報紙、簡報也是看看大標題,注重與本身業(yè)務有關的內容,跟業(yè)務無關的涉獵較少;運用理論指導實踐促進工作上就更有差距。所以一直以來盡管自己在工作中想求新、求變、求活,但總有一種"山窮水盡疑無路"的感覺,認真分析起來,也是由于自己學習抓得不緊不實,頭腦里沒有新知識武裝的緣故。2、本位思想意識濃重。有時做事情、干工作在為本部門工作考慮較多,對上級作出的一些關系發(fā)展全局的重大決策理解不透。3、創(chuàng)新意識還不夠,有時為了謙遜美德,想著自己參加工作二十多年,拼也拼過,干也干過,提職了也受過獎了,就有些自足自樂中庸之道,缺少了以前那種敢拼敢干、身正不怕影歪、耿直率真的朝氣。
這次開展的“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對全體黨員干部來說意義重大,是關系執(zhí)政興國的頭等大事,而對我個人來講,則是一次靈魂的震撼、是一次心靈的洗滌、更是一次思想的凈化和升華!它使我專下心來想問題、干工作、辦事情,它使我得以一次重要的審視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機會;它使我得到一次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壓力感,增加榮譽感、自豪感,我要把思想認識轉化為積極的行動,講求實效,提高工作水平,為鐵路跨越式發(fā)展做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遏制職務犯罪,促進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公正、廉潔履行職務,制定了云南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遏制職務犯罪,促進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公正、廉潔履行職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職務犯罪,是指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
本條例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第四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反腐敗工作格局,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堅持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原則,采取專門預防、內部預防、社會預防相結合的方式。
第五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各負其責,各職能部門協(xié)調配合,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省、州(市)、縣(市、區(qū))應當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機構,領導、組織、協(xié)調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第七條檢察機關、監(jiān)察機關(預防腐敗機構)和審計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專門預防,依照本條例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履行監(jiān)督、指導職責,并加強協(xié)作配合。
第八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應當加強內部預防,有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相適應的機構或者人員。
第九條鼓勵和支持開展社會預防。
(二)協(xié)調指導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和社會各界加強聯(lián)系與配合,推動社會化預防;。
(四)組織開展本地區(qū)預防職務犯罪專題調研和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二條檢察機關履行下列職責:
(二)結合執(zhí)法辦案,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建議,提交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年度報告;。
(六)建立和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第十三條監(jiān)察機關(預防腐敗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廉政建設責任制,對開展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二)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三)開展廉政宣傳教育;。
(四)組織對有關改革措施和制度進行廉潔性評估;。
(五)對重點領域進行專項治理,糾正重點行業(yè)不正之風,對重大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六)結合監(jiān)察、監(jiān)督等情況,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建議。
第十四條審計機關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開展審計監(jiān)督;。
(二)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于審計監(jiān)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三)指導、監(jiān)督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工作;。
(四)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yè)、重大項目開展專項預防;。
(五)結合審計監(jiān)督情況,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建議。
第十五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履行下列職責:
工作計劃。
(四)嚴格執(zhí)行財經管理制度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監(jiān)督;。
(五)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和技術預防系統(tǒng),制定相應預防措施;。
(六)按職責查處職務違法違紀行為,發(fā)現涉嫌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
第十六條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應當規(guī)范工作程序,加強層級監(jiān)督,公開政務信息,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廉潔準入制度。
國家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司法案件辦理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和糾錯機制。
國有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加強對經營管理、財務活動重點崗位的監(jiān)督。
第十七條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忠實履行法定職責,自覺接受監(jiān)督,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貪污、挪用、私分公共財物;。
(二)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財物或者謀取、接受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在干部人事工作中,違反制度、紀律規(guī)定;。
(五)違反規(guī)定決定經濟方面的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和較大額度資金的安排使用;。
(七)利用職權、職務及其形成的便利條件或者影響力實施的其他職務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八條司法行政、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應當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有關部門和干部培訓機構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列為國家工作人員培訓內容。
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有關部門通過對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和執(zhí)行活動,對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公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應當發(fā)揮大眾傳播媒介的作用,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
第十九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在重大建設項目、產權交易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涉及公共投資、公共利益時,應當向檢察機關查詢投標人、競買人行賄犯罪檔案。發(fā)現有行賄犯罪記錄的,由有關單位作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當接受人大監(jiān)督。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檢察院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檢察機關、監(jiān)察機關(預防腐敗機構)、審計機關對有關單位和國家工作人員履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職責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按要求如實提供資料、說明情況。
第二十二條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計機關在依法行使職權時,發(fā)現有關單位存在職務犯罪隱患的,應當提出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審計建議,并抄送其主管部門。
被建議單位應當自收到。
建議書。
之日起3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反饋給提出建議的機關,并報送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被建議單位整改工作的督促與指導。
第二十三條檢察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計機關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發(fā)現有關單位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紀律的,應當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違紀行為或者建議其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機關應當在收到建議書之日起30日內將處理情況書面反饋給提出建議的機關。
第二十四條鼓勵和支持對職務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舉報。
有關單位應當對舉報及時調查或者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接受舉報的單位應當在90日內將調查處理情況回復舉報人。
舉報不得誣告陷害。對舉報職務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查辦該職務犯罪案件的單位應當根據相關規(guī)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不得泄露舉報內容和舉報人信息,不得將舉報材料轉交被舉報人。
舉報人及其近親屬因舉報行為受到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威脅時,有權要求公安機關或者相關單位依法給予保護。必要時,公安機關或者相關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六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接受輿論監(jiān)督,支持新聞媒體依法履行職責。對新聞媒體反映的涉嫌職務違法違紀問題,有關單位應當調查處理并反饋處理結果。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本單位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列入年度述職。
述廉報告。
第二十八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職責,致使本單位發(fā)生職務犯罪案件的;。
(二)明知本單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而隱瞞不報或者不移交檢察機關處理的;。
(四)收到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審計建議后拒不整改的;。
(五)泄露舉報內容、舉報人信息,或者將舉報材料轉交被舉報人的;。
(六)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或者不依法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
第二十九條檢察機關、監(jiān)察機關(預防腐敗機構)、審計機關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由主管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參照本條例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四
我國作為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職務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職務犯罪,要求懲治職務犯罪,消滅職務犯罪,以維護自已的利益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質特征,職務犯罪自然也不例外,但職務犯罪由于其犯罪主體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職務、掌握一定權力而表現出其比一般犯罪更為嚴重,社會危害性更大的顯著特征。具體表現為:(一)危害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二)造成公共財產的大量流失;(三)腐蝕國家的肌體,危害國家的長治久安。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打擊是治標之舉,預防才是治本之策。內因是根據,外因是條件,任何事物都是在內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下發(fā)展變化的,職務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自然也不例外。預防職務犯罪的發(fā)生,從內因方面只有不斷優(yōu)化、強化職務行為人的素養(yǎng)、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使職務行為人具有良好的素養(yǎng),具有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而不想為職務犯罪,才能達到預期目的。預防職務犯罪除了優(yōu)化、強化內因以外,還應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發(fā)職務犯罪的外部因素。下面筆者從社會風氣、規(guī)章制度、監(jiān)督管理及執(zhí)法環(huán)境等方面談點個人看法。
1、凈化社會風氣,它涉及到干部教育監(jiān)督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會問題,是一個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它需要國家的直接參與,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guī),完善制度等措施從宏觀上加強規(guī)范和引導,更需要每個公民、各個單位、部門的直接參與,從我做起,從本單位做起,從小事做起。就后者具體來講,依法照章辦事,消除單位、個人為謀非法、違章之利益而走后門、拉關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給有關單位、個人開后門,得好處提供條件。如上述所說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會風氣定能在不遠的將來得到遏制,減少,消失。當然,萬事萬物都有其特殊性和不完備性,我們不可能制定出絕對完備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更不可能人人都依法照章辦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凈化社會風氣只能是相對的,它是一個過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它又是我們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實踐,身體力行。
2、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狠抓監(jiān)督管理。這里的“規(guī)章制度”既包括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制定的部門,也包括單位內部的監(jiān)督管理。實際生活中,很多職務犯罪與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有關。規(guī)范、科學的工作程序和及時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可使職務行為人不敢、不能為職務犯罪,從而有效地減少和避免職務犯罪的發(fā)生。所以,實際工作中,我們應加強對各行各業(yè),包括本單位工作特點、規(guī)律的調查研究,并注意加強對各種職務犯罪發(fā)生的原因、規(guī)律的調查研究,為制定科學、完備的規(guī)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據。再科學、完備的規(guī)章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管理,就得不到執(zhí)行、落不到實處,而使之成為一紙空文,所以,我們還應狠抓監(jiān)督管理,使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以執(zhí)行,落到實處,發(fā)揮規(guī)章制度的效用,預防和減少因監(jiān)督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職務犯罪。
3、預防職務犯罪,需要黨委的領導,政府的支持,需要職能部門主力軍作用的發(fā)揮,需要各個部門及全社會的積極參與。由此,我們應建立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檢察機關在其中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社會各部門及人人都來參與的社會化預防職務犯罪格局??梢?,構筑社會化的職務犯罪預防格局,黨委和政府要重視,檢察機關要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各部門及每個公民要積極參與和配合。
遵守憲法和法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是每個公民享有的權利。因此,每個公民都應很好地履行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很好地運用向有關國家機關控告、檢舉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遵守憲法和法律,人人控告、檢舉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不讓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為職務犯罪的大好局面。任何職務犯罪都與其周圍的生活環(huán)境息息相關,都存在于一定的現實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我們大都痛恨職務犯罪,我們何不很好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潔身自好?又何不很好地行使控告、檢舉權利,揭露職務犯罪,讓其無藏自之地?人人都如此,則職務犯罪將無藏身之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標將指日可待。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職工思想道德教育,依法、公正、廉潔履行職務,預防職務犯罪,浙江江山農村合作銀行開展了《金融職務犯罪預防 》警示教育,為了確保這一活動的順利實施,合行分三個階段進行:
圍繞易發(fā)、多發(fā)職務犯罪的重點崗位、環(huán)節(jié)和部門,開展預防工作,邀請檢察官從金融業(yè)職務犯罪的特點、具體表現形式、原因、預防對策等方面,并結合案例,以案釋法,舉案說法,給全行的客戶經理、分理處主任、部室成員、中層及以上干部,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使重要崗位工作人員充分認識職務犯罪的危害,樹立遵紀守法觀念,增強拒腐防變的廉政意識,促進依法合規(guī)經營。
編制《金融職務犯罪預防 》培訓手冊,下發(fā)給員工人手一冊,促使合行全體工作人員都有機會進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學習,營造人人學法律的氛圍,增強犯罪免疫力,增強全行員工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和風險防范的意識,使每位員工清醒的認識到作為一名金融工作者,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時刻警省自己:“我們所干的工作是與錢打交道 ,在工作中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嚴格規(guī)范操作行為,一切按法及規(guī)章辦事”。
通過采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形式,要求每位員工結合各自工作崗位,撰寫心得體會,暢談內心感受,強化了廉潔從業(yè)意識。同時,牢固樹立大預防觀念,將自身業(yè)務的開展與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緊密結合,促進預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加深員工對違法犯罪的行為和后果的認識,促進員工自覺用法律法規(guī)約束和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把警示教育與本職工作相結合,通過警示教育,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開展整改。
通過有計劃,有目的的學習《金融職務犯罪預防 》,引導全行員工樹立正確的職業(yè)道德觀念,遠離腐朽,增強免疫力。職工的法制觀念,防范意識和免疫能力得到了進一步增強,職工的職能預防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通過學習和教育,體會深刻,加深了合行員工對金融職務犯罪的理解。預防職務犯罪的教育,給合行員工又一次敲響了警鐘,讓每位員工不斷的檢查自己,完善自我,在工作中更好的為金融事業(yè)服務。
11月26日我局開展了預防犯職務罪警示教育講座,全局干部職工在五樓會議室觀看了《欲之禍》短片,并聽取了縣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科劉科長對職務犯罪的有關規(guī)定、種類、職務犯罪的危害性及幾個案件的講解剖析。通過觀看短片對我的震撼力、對心靈的觸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難以達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內心,能夠經久不忘。所犯罪行,是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他的所作所為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給親人帶來無比的痛苦,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他放松了對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抵御不住誘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淵,結果令人痛心。自己要以此為鑒,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線。在廉潔問題上犯不得一點糊涂,抱不得一點僥幸思想,任何時候,在原則問題上,決不能給自己“開口子”,必須態(tài)度鮮明,拒腐蝕、拒絕個人主義、拒絕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F就將參加警示教育活動以及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淺談幾點體會。
警示教育活動是我們黨推進反腐倡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保證。反腐倡廉關乎黨的命運,是黨加強執(zhí)政能力建設、永葆生機活力和長治久安的基礎。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經受不起市場經濟浪潮的蕩滌,理想和信念發(fā)生扭曲,放松了對個人主觀世界觀的改造,從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脹,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耐得住艱苦,管得住小節(jié),擋得住誘惑,做一個清清白白的人。深刻領會“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榮譽。我將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主要靠學習。學習是一種追求、一種責任、一種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長才干的重要途徑。學習政治理論是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政治素養(yǎng)和增強黨性原則的根本。只有努力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思想覺悟、境界提高了,眼界開闊了,才能夠提高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積極性和能動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著的有價值和意義;才能真正做到嚴格自律。作為一名行政執(zhí)法人員,我深刻意識到自己所從事的食品藥品監(jiān)管工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地位,事關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自己更應該不斷加強對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紀、國法知識的學習,更要加強自身的世界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信念,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嚴格遵守廉潔規(guī)定,不斷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覺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好食品藥品監(jiān)管這個“民生關”,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無論在什么時候,自己都要牢記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實實做事的道理。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六
職務犯罪已經成為社會中不可忽視的問題,由此衍生出去的犯罪事例不勝枚舉。為了避免發(fā)生職務犯罪,很多機關和企業(yè)都加強了風險管理和對員工的培訓,但是依舊會發(fā)生職務犯罪的問題。下面就是我從實際工作中得出的一些預防職務犯罪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強化自身職業(yè)道德要求。
在職場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自身的職業(yè)道德,對于每一位從業(yè)者來說,必須要遵守一定的道德底線。我的一位前輩曾經給我說過:人的道德是有底線的,職業(yè)道德亦是如此。職業(yè)道德的底線不僅要遵循職業(yè)準則及本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更要在工作中時刻保持敬業(yè)、誠實、守信的態(tài)度,從而不斷強化自己的職業(yè)道德。
第三段:建立完善的制度及內控措施。
在公司中,大家都知道要采取合理的制度,這是預防職務犯罪的必要手段之一。需要對公司中的流程、執(zhí)行規(guī)定以及一些之前的事件進行總結和梳理,并為之后的工作制定出完善的流程,對于員工進行相關制度的宣傳和培訓。并在公司中建立健全的內控制度,加強內部監(jiān)督、檢查措施。
第四段:確保公司核心信息與資源安全。
增強信息安全保護措施,通過嚴格控制門戶、加強數據加密、提高物理安全措施等方式,防止內部的數據泄漏,而保證公司核心信息和資產的安全。特別要提醒的是,員工在離開公司前,一定要做好數據清除、文件銷毀等工作,在離職前做好相應安排,避免公司財務等機密的泄露等情況的發(fā)生。
第五段:加強對崗位風險與識別。
不同的職位崗位有不同的風險及犯罪誘因,加強對不同崗位風險的識別,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在分配任務時,對從業(yè)人員要進行風險評估,建立其風險責任制度,加強對內部業(yè)務員、領導和客戶等方面的風險控制,提高員工的誠信意識和綜合素質,以預防職務犯罪。
總結:
職務犯罪的危害潛在且常年不停,每一位從業(yè)人員都需要重視,加強自身的職業(yè)道德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與管理,確保公司的核心信息與資源安全,加強對崗位風險和誘因的識別和防范,從這些方面入手預防職務犯罪的發(fā)生。
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心得體會(實用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防范和遏制職務犯罪,維護和促進國家工作人員公正、廉潔、忠實地履行職務,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預防的職務犯罪,是指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利用職權實施的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條預防職務犯罪應當立足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強監(jiān)督,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重在預防的原則,建立、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體系。
第四條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當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總體規(guī)劃,建立單位依法各負其責,專門機構指導、督促,有關職能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二章預防機構。
第五條市、區(qū)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預工委),是預防職務犯罪的議事協(xié)調機構,組織協(xié)調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組織、協(xié)調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定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措施;。
(二)組織、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和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考核各單位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表彰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預工委由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監(jiān)察、審計、公安、司法行政、人事、財政等部門以及其他有關機關和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所需的宣傳、教育等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
第六條預工委設立預防職務犯罪專家咨詢委員會,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咨詢服務。其工作職責如下:
(三)對涉及國有資產的重大經濟活動的專項預防工作提出咨詢意見;。
預防職務犯罪專家咨詢委員會由本行政區(qū)域內政治、經濟、法律、金融、建設、審計、會計、環(huán)保等領域的專家組成。
第七條同級檢察機關承擔預工委的日常工作,其工作內容如下:
(二)調查分析職務犯罪發(fā)生的原因、特點和規(guī)律,研究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措施;。
第三章預防責任。
第八條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應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單位工作目標管理,實行領導責任制。其具體職責如下:
(三)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制、紀律和道德教育;。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或者線索,及時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當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行政決策、行政審批的工作制度,規(guī)范工作程序;實行政務公開,增強行政活動的透明度。
第十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等職權的國家機關,應當嚴格遵守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公正司法,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公開職責范圍、辦案程序、投訴途徑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上述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不得私自接觸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委托的人,不得為當事人指定或者介紹中介機構服務人員或者為中介機構服務人員介紹與其職務有關的業(yè)務。
第十一條國有企業(yè)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企務公開,完善企業(yè)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投資、企業(yè)改制、產權轉讓、資金調度以及其他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執(zhí)行的監(jiān)督制約機制。
國有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應當遵守和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經營決策、分配、財務、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
第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與職務有關的紀律規(guī)定,自覺接受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和監(jiān)督,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謀取非法利益。
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借招聘、錄用和選拔任用工作人員之機謀取非法利益;。
(二)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擾司法機關或者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五)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三條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道德規(guī)范,不得通過非法方式謀取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不得從事?lián)p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和其他妨礙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活動。
第四章預防措施。
第十四條檢察機關以及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三)要求有關部門和人員停止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建議有關單位暫停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嫌疑的人員執(zhí)行職務。
第十五條檢察機關以及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應當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政府采購、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國有企業(yè)產權轉讓、建設工程招投標以及其他重大經濟活動開展專項預防。
第十六條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以及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在依法行使職權時,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等問題的單位,應當及時提出書面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監(jiān)察建議、審計建議,同時抄送其上級機關或者主管部門,督促整改。
收到建議的單位應當認真整改,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整改情況向提出建議的機關予以書面反饋。
第十七條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政府采購、重大政府投資項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專項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國有企業(yè)改革等方面的審計,并依照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十八條干部培訓院校和人事主管部門在國家工作人員的培訓中,應當安排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內容,加強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
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應當將反腐倡廉教育作為法制教育的內容。有關教學、研究機構應當加強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研究。
政府有關部門、行業(yè)自律性組織應當加強對非國有企業(yè)、中介機構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個體工商戶的法制教育,培養(yǎng)其守法經營和誠信自律意識。
第十九條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及時宣傳、報道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營造廉潔誠信的社會輿論氛圍。
新聞媒體依法對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進行輿論監(jiān)督,并對其宣傳報道負責。有關單位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
新聞工作者在宣傳和報道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過程中依法享有進行采訪、提出批評建議和獲得人身安全保障等權利。
新聞媒體報道或者反映的問題,可能涉嫌職務犯罪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對其中有重大影響的問題,可以將調查處理情況向新聞媒體通報。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權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單位提出建議或者意見,有關單位應當及時研究處理,對書面建議或者意見,應當給予答復。
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檢察機關、監(jiān)察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舉報人應當列明舉報的要點和相應的證據。檢察機關、監(jiān)察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對署名舉報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查、處理,并自收到舉報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調查情況反饋給舉報人。
檢察機關、監(jiān)察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不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泄露或者暗示舉報人的身份。
第二十一條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
舉報人因為舉報而使本人及其親屬的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舉報人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保護。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舉報人舉報屬實,使國家財產免遭、減少損失或者對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的偵破起到關鍵作用的,有關機關應當給予獎勵。
第二十二條單位或者個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政府采購、國有企業(yè)產權轉讓以及建設工程招投標等市場經濟活動中,利用行賄、欺詐、出具虛假報告等手段從事不正當競爭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guī)定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參與本市相關領域的經濟活動。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三條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機關或者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由監(jiān)察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干擾、妨礙或者拒不配合檢察機關以及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
(四)阻礙新聞媒體依法開展輿論監(jiān)督,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對舉報人實施打擊報復或者不依法保護舉報人,致使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的;。
(六)其他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引咎辭職:
(二)縱容、包庇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之便,進行嚴重違紀違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二十五條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預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fā)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的,有關部門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免職或者辭退處理,并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等職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由監(jiān)察部門、有關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給予行政或者紀律處分,屬市、區(qū)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還應當由同級選舉或者任命機關依照法定程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利用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檢察機關以及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貪污受賄、泄露秘密的,由監(jiān)察部門或者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