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知識產權已成為創新經濟的核心資源和競爭力的重要標志。知識產權保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利益,需要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和法治環境。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一
在第十一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宜昌中院在去年調研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我市食品、化工、醫藥、機械等多個重點產業的數十家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業,就企業在知識產權戰略、核心技術研發與保護、知名品牌創建與維護、知識產權侵權與犯罪行為的打擊等方面展開了進一步的深度調研。此次調研既是世界知識產權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需要,也是宜昌中院突出能動司法,實施“進百村訪百企”實踐活動,加強與轄區企業溝通聯絡,全面提升我市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的重要舉措。
一、宜昌市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宜昌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相繼頒布實施,我市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遍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與水平顯著增強,核心技術與品牌效應在提升企業競爭力方面的優勢日益凸顯。
截止20xx年底,全市累計注冊商標達4838件,其中農產品商標達1858件,集體商標3件,地理標志商標10件,占全省26件的38.5%;全市注冊商標中,被認定為宜昌市知名商標的達65件,被認定為湖北省著名商標的達73件,占全省704件的10.4%,被認定為全國馳名商標的達13件,占全省63件的20.64%,其中行政認定11件,占全省45件的24.4%。
全市專利申請量累計達13803件,全市專利授權量累計達7256件。申請國外專利實現零的突破,宜化、安琪、三新磷酸向29個國家和地區申請了專利。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富硒釀酒酵母、富硒酵母產品及其生產方法”發明專利被評為第十二屆中國專利優秀獎和第三屆湖北省優秀專利項目獎。20xx年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上,我市的黑旋風鋸業、妙奇照明、五峰檀木、湖北新橋、五峰小江爐業5家企業攬獲湖北省全部6項專利金獎。
20xx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1547.3億,高新技術產業實現增加值135.5億。20xx年12月,我市繼成都、武漢之后成為全國第三個國家知識產權工作示范城市,也是全國首個獲此殊榮的地級城市。20xx年6月1日,我市被國家工商總局確定為首批53個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城市之一(市州級城市20個)。20xx年8月26日,我市成為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確定的作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首批實施單位的32個城市之一,也是湖北省唯一入選的地級市。
20xx年,全市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共處理商標案件121件,罰沒83萬元;查處冒充專利案件21件,立案受理3件專利侵權案件。自去年11月全市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以來,全市共立案查處侵犯商標權案件81件,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254件,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和舉報684件。20xx年,宜昌中院共審結知識產權案件75件,其中知識產權特別程序9件,刑事案件1件。
宜昌市部分大中型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表。
企業名稱年銷售。
收入年利稅。
總額專利授予發明專利注冊。
商標馳名。
商標著名。
人員。
三峽全通涂鍍板100億5億6項06件0020xx萬35人。
湖北稻花。
安琪酵母。
宜昌蕭氏。
集團11億0.3億11項4項30件1件2件1000萬50人。
湖北三峽。
新型建材9.3億0.48億2項1項2件01件1000萬45人。
宜昌人福。
藥業8億3.9億6項4項80件03件3300萬50人。
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是商業品牌打造、核心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的主戰場。近年來,我市企業品牌意識和自主創新意識普遍提高,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體制日趨完善,知名品牌與核心技術擁有量大幅上升,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1、知識產權創新意識普遍提高。近年來,我市企業規模快速擴張,實力不斷增強,企業對知識產權創造與保護工作越加重視,許多企業已將品牌的打造與維護,核心技術的研發、商業秘密的保護、侵權行為的打擊等工作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我市重點企業湖北稻花香集團公司,建立了集團領導掛帥、技術開發部門、知識產權管理員三級組織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積極開展商標專利的申請、商標的監測、打假維權等工作。目前,該集團已投入資金近億元進行知識產權創新與保護,已申請注冊商標302件,獲準注冊200件,申請專利120件,獲準注冊109件,“稻花香”商標作為中國馳名商標,連續七年蟬聯“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20xx年該商標品牌價值達83.65億元。“”期間,該公司力爭再創建4件中國馳名商標。
2、知識產權投入不斷增加。知識產權投入是指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等過程中投入的人員、資金等總支出。近年來,我市企業在核心技術的研發、商標注冊和維護,知名品牌的打造、商業秘密的保護、侵權行為打擊等方面的投入在不斷增加。如宜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在新技術研發方面的經費就高達數億元,20xx年,該公司研發投入資金為6億元,20xx年,該公司的研發投入達到9.8億元,同比增加63%。20xx年,其銷售收入達到410億元,同比20xx年提高34.4%。在其年銷售收入有200億元由其含有專有技術的產品所創造。目前,該集團公司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多元醇生產基地,亞洲最大的化肥制造商和中國最大的聯堿、氯堿化工生產企業,在中國500強企業中排名第180位。
3、知識產權擁有量大幅上升。知識產權擁有數量是衡量企業規模實力與競爭優勢的重要標準。近幾年,我市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成果已初顯成效,專利、商標擁有量呈逐年遞增的良好態勢。如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馬德里注冊或單一注冊的方式,在全球130多個國家和地區申請注冊商標1083件,已獲準注冊商標453件,涉及20余個商標圖樣,4大類產品;在國內注冊商標800余件,其中擁有“安琪”馳名商標一件,“安琪紐特”、“康普力星”、“福邦”、“喜旺”4件湖北省著名商標。基本形成了一個以“安琪”商標為核心的商標圈。該公司共擁有發明專利212件,其中國內94件,國際108件,其自主研發的核心技術專利“一種適合于酒精濃醪發酵的復合酵母”及“一種富硒釀酒酵母、富硒酵母產品及其生產方法”分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選為第十屆及第十二屆中國專利獎優秀獎。
4、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逐步完善。合理科學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是激發員工創造性,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推動自主產權創造,降低知識產權維護成本,最大程度發揮知識產權經濟效益重要因素。它包括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設置,專業人員水平,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內容。此次調研的企業中,已設立知識產權專門管理機構的企業達18家,制定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企業有13家,具備省級以上設計研發機構的企業也達到8家。如湖北興發集團公司成立了法律事務部和技術中心,分別負責公司的商標管理與專利研發事宜。同時成立了由該公司董事長為組長,法律事務部、質量管理部、市場部、總經辦、銷售業務部等相關部門人員為組成成員的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技術研發、專利申報、商標注冊、維權打假等相關事務。為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公司成立了一個國家級實驗室,一個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該公司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技術,不斷優化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其自主研發的二甲基亞砜廢鹽和六偏磷酸鈉聚合尾氣綜合利用技術取得重大突破,公司榮獲中國化工行業科技創新示范企業稱號。
5、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更加優化。企業不僅要強化自主研發、形成擁有高技術含量的知識產權,更要通過有效措施對知識產權成果加以保護,使已形成的技術成果和品牌盡最大程度地發揮其經濟效益。此次調研了解,我市大部分企業都采取了很多措施對企業知識產權加以保護:(1)及時申報專利,通過專利法賦予的專有權利和救濟手段保護各項技術成果。(2)在技術研發與合作中,以協議形式界定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避免不必要的權利爭議。(3)與技術人員和其它核心管理人員簽訂保密協議,避免重要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泄漏。(4)積極開展對馳名商標的行政和司法認定,加強對已注冊商標的保護力度。(5)通過有效使用行政、司法和中介機構力量,主動對各類知識產權的侵權和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如湖北枝江酒業公司,采取打擊與防范相結合的原則,構筑由公司知識產權辦、打假辦、售后服務部、銷售商家共同配合的嚴密打假體系,嚴厲打擊各種侵犯公司注冊商標、假冒偽劣公司產品等侵權行為。同時,該公司還長期聘請專業律師團隊,通過司法程序追究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民事與刑事責任。
二、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我市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雖然已取得很大進步,但也存在知識產權戰略缺乏、自主核心技術偏少、創新成果保護不力等突出問題,如對這些問題不加以重視和解決,勢必將影響到企業的長足發展,進而對我市經濟發展方式向集約型轉變,以及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打造長江中上游區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標實現形成制約。
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運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為充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獲得與保持競爭優勢并遏制競爭對手,謀求最佳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整體性籌劃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與手段,它是企業從長期發展目標出發,結合生產、營銷等各環節,對知識產權創新、運用、管理與保護等問題進行的統籌考慮與謀劃。此次調研發現,絕大部分企業在此方面做的還不夠。許多企業雖然已意識到品牌建設、自主技術研發等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性,并通過加大投入、設立機構、制定制度等措施予以努力,但真正將知識產權發展上升到企業發展的戰略高度,與生產經營環節統籌策劃考慮的企業并不多見。大部分企業都未能從自身實際出發,針對品牌建設、核心技術創新、知識產權運用與保護等問題,制定科學系統的知識產權發展規劃,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前瞻性。
(二)自主核心技術總體偏少。
擁有自主產權的核心技術是企業占據行業領域制高點,取得競爭力優勢的關鍵;企業能否獨立發展進步,更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核心技術的創新能力和水平。此次調研發現,大部分企業的核心技術數量總體偏少,不少企業的專利擁有量不足十件,且在已授予的專利當中,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所占比例較大,而真正反映專利水平的發明專利數量較少。部分企業的發明專利經濟價值不高,專利的產業化程度較低,專利資源的浪費與閑置現象嚴重。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企業熱衷品牌建設,忽視技術研發,核心技術創新的投入不足;二是部分企業因為已經在該行業領域處于領先地位,掌握部分關鍵技術,缺乏持續創新的動力。三是部分企業因產品生產技術成熟,產品效益可觀,不愿在技術改進和創新上努力。四是部分企業出于對核心技術保密的考慮,不愿將研發的技術申報為專利。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資源應當進行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和運營,而作為一個現代企業,只有建立起科學、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才能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資源效益。此次調研的企業中,許多企業雖然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但大多數機構的設置或者依附于公司辦公室,或者橫跨公司多個部門,不僅組成人員的專業性較差管理效率不高,而且由于機構的層級太低,其權威性和協調性也大打折扣,不能起到相應的管理效果;部分企業制定的知識產權制度也過于原則,可操作性差,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該制度的有效實施;還有不少企業的技術研發、專利申報、產品推廣等部門之間不能形成合力,致使研發的新技術不能進行及時申報專利保護,形成的專利又不能迅速轉化為產品,知識產權的運用效率比較低下。
知識產權流失嚴重也是此次調研發現的重要問題。有企業的科技人員在離崗后,無視競業限制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或到其它他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或自己創辦同類型企業,并將原企業關鍵技術或秘密私自使用或帶給新企業;部分企業的相關研究人員或合作單位人員,在發表論文和會議講話等過程中泄露了企業商業秘密;還有企業對科技創新成果未能及時申請專利保護結果被其他后來企業捷足先登,造成企業科研投入的巨大浪費;另有企業在資產評估中,未評估或低估那些已創造效益的專利權、商標及技術秘密等無形財產權。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企業自身在知識產權管理上的缺陷因素,也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還與社會整體對知識產權的認識程度不高有著深刻的聯系。
當遭遇知識產權侵權或犯罪時,企業對知識產權的救濟有三種途徑:自力救濟、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此次調研,企業普遍反映在知識產權救濟方面重重困難。一是企業自身維權取證難、成本高、效果不理想。當前,許多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作案時間短、地點隱蔽且反復變換,即便被發現,企業也很難掌握上述侵權行為的有價值線索。二是部分執法機關出于地方保護,對于受害企業反映的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提出很多限制條件,致使部分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的查處。三是部分已進入司法程序的知識產權案件,因訴訟時間長,經濟賠償數額少,受害企業的損失得不到充分的賠償。對于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人,民事賠償更是很難落實。四是由于司法和行政機關的在立案管轄、定罪標準等問題方面存在爭議,個別新型知識產權侵權或犯罪行為難以被追究責任。
三、相關建議與措施。
針對我市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存在的上述問題,我們建議從以下方面加以改進。
(一)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意識。
意識決定行為,強烈持久的創新責任感和自主創新意識,是企業知識產權創新與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作用和價值的首要前提。建議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意識,將創新作為一種企業文化來建設,深入到企業每一位員工、每一個環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將知識產權的各項工作納入到企業經營發展的戰略高度予以統籌考慮。通過擴大知識產權宣傳,召開高層次知識產權會議、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制定各項有效的激勵制度來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
(二)加大對核心技術的研發力度。
只有在關鍵技術領域不斷有新突破,擁有更多高技術含量的核心技術,企業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保持持續競爭的優勢。建議企業要進一步加大核心技術的攻關,創造出一大批高技術含量、高效益的自主產權的核心技術。產業規模小、資金不足的企業,可通過與科研機構合作的方式來加強技術研發。有條件的企業可通過設立科研中心,引進高水平研究人員,加大獎勵力度等措施,來提升自己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議政府部門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扶持政策,鼓勵企業進行自主研發。
合理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是企業形成創造—發展—再創造的良性循環的重要保障。針對我市企業存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粗放的問題,建議設立由公司高層領導專門負責的管理機構,機構分設包括技術研發、專利申報,商標管理、維權訴訟等部門,組成人員由相關領域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擔任。建議與相關執法和司法機構形成定期溝通的長效機制,爭取在知識產權管理保護上尋求及時有效的行政司法指導。建議加大與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和科研機構的合作,既解決企業資金的短缺,也彌補自身專業技術的不足。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實行的是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并行的“雙軌制”。行政保護職責主要由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和綜合管理部門行使,而司法保護主要由承擔司法審判職責的人民法院行使。建議企業要充分利用我國現行的“雙軌制”保護模式,在不同的情況下合理選擇好兩種保護方式。對于侵權范圍廣、涉及行為人多、時間緊迫的情況,可選擇通過行政保護手段進行維權。反之,可選擇司法程序進行權利救濟。同時,建議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聯合起來,主動為企業維權排憂解難。真正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標準統一、公正高效”的聯合保護新局面。建議司法機關要加強對新型疑難侵權案件的研究,統一法律適用的標準,避免因法律理解的不同而對企業維權帶來困難。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二
雖然xx的感恩教育內容比較豐富,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不系統,尚無統一的建設體系與穩定完善的工作流程。二是不深入,滿足于搞活動,搞宣傳,對人格內化,行為外化規律的認識與實踐都存在薄弱環節。為此應在如下方面繼續努力。
廣義的xx感恩主題包含三個層面——對家庭、對企業,對祖國。疼愛家人,關愛企業,熱愛祖國是有小到大的遞進關系。從小家到大家,從大家到國家,是一個境界梯變過程。松下幸之助“產業報國”的理念提升了松下電器的精氣神,為其走向世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xx人也應該有這樣的胸襟,“中人以上,可以語上”,優秀的xx人、高層xx人應該首先樹立產業報國的雄心,帶領企業打造國際知名的民族品牌?!坝F千里目,更上一層樓?!闭镜酶?,才能看得遠。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周年,xx集團應該以此為契機,進行愛國教育,開展愛國活動,以后將其納入常態的文化建設體系中來。
狹義的感恩主題存在于員工的心態培育中,常懷感激之心去生活與工作,人的心情容易平和下來,可以提高xx的心理管理水平。事實證明,員工的情緒至關重要,一方面影響面客時的服務質量,另一方面也影響員工本人的幸福感。許多惡化情緒的內部矛盾,都會因為有感恩之心而淡化或者消解,應該啟動“和諧xx”工程,“正式組織”發揮主導作用,“非正式組織”發揮主體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的機制,在和善、寬容、諒解中提高人際關系質量,溫良的軟環境是心理上的綠色生態系統,對員工的身心健康有好處。
核心價值觀是核心競爭力,核心價值觀以體系形態存在,感恩精神為核心要素之一。xx品質培訓包含著忠誠、勤奮、正直、責任、仁愛、誠信、勇敢、合作、守禮、明智、堅韌、好學等十二個方面的內容。感恩精神是其中許多內容的靈魂,可以起到補足企業文化元氣的作用。沒有感恩意識,許多東西是表面的與被迫的。應該在xx核心價值觀建設中,為感恩文化找到恰當的位置,從現有的格局中看,表述尚不明確。
感恩教育的常態化需要制度保證,可以用禮制思路來改造規制,將道德要素滲透到企業規章中去,將活動制度化。xx集團在父親節與母親節中做過很多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加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與春節,形成以節日為軸心的七大板塊,保持常年不斷線。每個節日設計不同的主題,要有硬性規定,以求體例的穩定,形成可重復的連續節奏,這是頂層設計。每次主題活動的內容可以有不同的創意,形成各個實體自己的特點,注意保護員工自發與自主意愿,讓他們直接體會到感恩的溫馨與快樂。為了既保持活動強度,又不至于影響員工的生活與工作,可以對于七個板塊進行區分,清明節、國慶節與春節為重點,規??梢源笮?,其它四個節日為非重點,活動追求小而精。xx集團的員工比較年輕,傳統教育不充分,所以七大板塊的設計中應該有青年專題與新員工專題。
感恩教育成果要外化為品牌效應,積極推動服務質量的提高,系統地履行企業文化提升企業形象的責任。一位客人在xx國際就餐時接到了女兒的電話,她遠在上海讀大學,非常想吃家鄉的饅頭,這讓客人很著急,我們的員工知道了,立即與上海xx國際取得了聯系,當天就將做好的饅頭送了過去,還捎去了家鄉特產的蝦醬等輔助食品,并告訴她,以后每到周末,公司都來送饅頭。這是親情式服務個案,如果進行深加工與精加工,論證成本等約束條件,設計好推廣流程,可以開發成新的服務項目,為重點客戶提供方便,將其培養成忠誠度很高的“虛擬員工”,通過這些消費者來穩定與擴大其能夠輻射到的客源,通過他們的口碑,起到宣傳xx,提升xx知名度的作用。
“為員工提供優質生活”是xx“家文化”的目標之一。此前,藍海集團除了優化薪酬系統之外,還推出了許多措施,例如制定了《員工業余文化生活管理規定》,實行領導接待日制度,定期召開員工生活委員會,以解決具體問題。如何讓大家更愉快,始終受到企業高層的關注。臨沂xx國際房屋部李文芳在《xx風》上刊載了《向快樂出發》的文章,提出要“寬心一點,細心一點,盡心一點,虛心一點,開心一點,快樂不需要理由,只要我們擁有快樂的心”,追求幸福感是xx人的深層需要。研究“快樂經濟學”的專家們認為,決定幸福的不僅僅是財富,到了一定的拐點,幸福感就多元化了。xx集團要把員工作為企業的第二用戶,亦即虛擬用戶,把他們對快樂的需求當作服務對象,啟動員工幸福體系研究,提煉快樂要素,設定要素指數,建立支持系統與評價系統,促進員工滿意度與企業發展能力的正向相關,為打造“和諧xx”做好基礎性的工作。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三
核心提示:群體性訴訟是社會轉型過程中利益分化和不同社會層次矛盾沖突的必然反映,也是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現實利益問題的直接體現。隨著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加大,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成為群體性訴訟的新增長點,出現了較多的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研究并尋求應對之策。為此,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課題組對此展開專項調研。
(一)案件增長快、影響廣。
本課題將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標準界定為,原告一次性起訴5個以上被告的關聯案件。以湖北省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為例,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年度受理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數量分別為2196件、4758件、5982件、2560件,其中,群體性訴訟案件數量分別為56起1462件、103起3252件、68起4161件、36起1845件,群體性訴訟案件的比例分別占到該年度知識產權案件總數的66.58%、68.34%、69.56%和72.07%(見圖一),案件數量逐年大幅上升。相當一部分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在當地引發了強烈的社會影響。
(二)訴訟規模大、被告多。
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權利人為節約成本、提高效率,一般采取批量起訴的訴訟策略,一次性地起訴數十個甚至上百個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被告。以湖北法院受理的若干系列案件為例:20xx年,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波馬股份公司在125起案件中起訴130個被告侵害其商標權;20xx年,軟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71起案件中起訴75個被告侵害其著作權;20xx年,廣州美即化妝品有限公司起訴30個被告侵害其商標權,并且將每款被控侵權商品上的3個商標分別提起訴訟,該系列案件總數達697件。據統計,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湖北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案件中,被告人數在20至49個的有36起,被告人數在50至99個的有9起,被告人數在100個以上的有3起(見圖二)。
(三)矛盾尖銳、對抗性強。
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往往矛盾較為尖銳,雙方當事人尤其是被告的對抗情緒強,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案件上訴率高,如廣州美即化妝品有限公司起訴武漢市漢正街等小商品市場經營者侵害其商標權的697件系列案件,提起上訴的案件有586件之多,上訴率達到84.07%;二是調解難度大,如部分地區的卡拉ok經營者持“抱團”態度拒絕調解,既拒絕繳納版權使用費,也拒絕就涉案被控侵權行為進行調解;三是文書送達難,相當一部分被告不出庭、不應訴、不簽收法律文書,法院適用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的比例較高;四是被告的對抗情緒嚴重,眾多被告基本上是作品的終端使用者或產品的終端零售商,往往認為自己也是侵權作品或產品的受害人,不應承擔法律責任,而原告有意選擇經營獲利最少且訴訟能力最弱的終端使用者或零售商起訴,卻不追究侵權源頭的責任,有悖情理。
(一)被告人數的群體性。
傳統的群體性訴訟主要涉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環境保護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和農村土地糾紛等類型。這些群體性訴訟一般是原告為數眾多而被控侵權或違約的被告只有一個(或是有關聯關系的若干個),故而可以適用代表人訴訟。但對于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來說,一般是作為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原告只有一個,被控侵權的被告則為數眾多,但因被告侵權行為各自獨立,人民法院只能分別立案、分案審理。
(二)發現侵權的主動性。
由于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高度分散,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維權人往往通過對市場進行調查而主動發現侵權,明顯區別于傳統的群體性訴訟基于被動發現侵權或違約而委托他人訴訟獲取司法保護的訴訟活動。
(三)維權主體的專業性。
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維權人一般是律師事務所或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等專業的維權團隊,在維權活動中采取分工負責、流水作業的工作方式,調查侵權行為、公證保全證據、出庭參加訴訟往往由不同的專業人員分工負責。
(四)商業維權的普遍性。
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專業化、市場化和社會化,知識產權權利人往往不再親自從事維權和訴訟活動,而是以各種授權的方式將權利許可、轉讓或委托給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職業律師行使。商業化維權模式的積極意義在于可以有效地制止侵權,其消極作用則在于訴訟牟利的動機較強,少數權利人會采取“放水養魚”甚至不惜采取引誘侵權的手段,這也是被告對抗情緒強烈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主要問題。
(一)權利難以認定。
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一般可以以許可或轉讓的方式流轉,其權利并不必然歸屬創造者,需要人民法院在個案中對權利狀態進行審查與認定。例如,各地法院在審理著作權案件中,對于作品權利歸屬和權利來源的分歧較大,在單獨的個案審理中,這一問題還不是特別明顯,一旦涉及到群體性訴訟,各地法院認定結果不一致的矛盾就立即凸顯出來。如中國臺灣著名音樂人葉佳修在全國各地起訴卡拉ok經營者侵犯其《外婆的澎湖灣》等歌曲的詞曲著作權系列案件,有的法院支持了葉佳修主張的復制權、放映權、署名權中的一項或是幾項權利,有的法院則駁回了其訴訟請求。至于葉佳修作詞作曲的部分歌曲,因各地法院對證據審查的嚴格度不一致,有的法院認定其享有著作權,有的法院則認為其未舉證證明享有著作權。此類截然相反的裁判結果,必將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涉及眾多被告的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中,也容易成為引發不滿的導火索。
(二)調判難以結合。
審理知識產權案件,首先要求對原告享有權利的事實有一個清楚明確的判斷。但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會出現法院為避免案件被改判,權利歸屬爭議越大反而越加強調解的現象,以至于部分案件在原告并不享有權利的情況下,以被告支付賠償款的方式調解結案。這樣一來,法院在審理群體性訴訟案件時容易導致兩種后果:一是為避免顛覆性判決而將錯就錯,在后續無法調解結案的案件中明知原告不享有權利卻仍然判決其勝訴;二是在同一批關聯案件中,部分案件以被告向原告支付賠償款的方式調解結案,而其他案件卻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利益難以平衡。
在商業維權的訴訟模式下,維權有時不僅僅意味著制止侵權人侵犯知識產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在網吧、卡拉ok等多個行業的案件中,維權本身就是迫使侵權人與權利人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重要手段,部分原告甚至堅持將案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與涉案的侵權賠償款捆綁在一起調解。人民法院如果脫離基本國情盲目地拔高經濟賠償標準,必將導致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水漲船高,進而引發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失衡。知識產權的無形性和知識產權價值的難以確定性的特點,決定了侵權人的獲利和被侵權人的損失往往均難以確定,這需要人民法院合理酌定賠償數額,實現知識產權權利人和使用人之間的利益平衡。
(一)提高案件審判質量,樹立司法公信。
1.統一裁判尺度。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是一批各自獨立而又互相關聯的案件的集合,審理此類案件,應當高度重視同類案件的裁判結果和論證理由的一致性,對于分屬不同被告但侵權情節基本相同的案件,在裁判結果上應避免出現重大差異,防止因“同案不同判”激化社會矛盾。
2.加強案例指導。典型案件的裁判往往會產生超過案件本身的影響,具有規范引導的重要功能,比起個案的調解更加具有法律價值和社會意義。在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的知識產權審判中,加強案例指導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成文法的滯后性的不足,及時總結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形成具有規范導向意義的司法政策,指導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案件的裁判,避免二審或再審程序中出現大面積顛覆性的改判。
3.完善陪審制度。針對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性強的特點,可以考慮引入專家陪審員制度,由專利技術、信息網絡等方面的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這樣既能充分發揮專家陪審員的專業特長,彌補法官專業技術知識的不足,對專業事實作出準確判斷,又可以體現出司法民主的價值。
(二)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形成解決合力。
1.引導被告合法經營。審理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案件,不僅要解決個案的糾紛矛盾,而且還要積極創新調解方法,引導被告合法經營,預防重復侵權現象的出現,避免群體性訴訟的再次發生。例如,20xx年,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在審理“瑪姬爾”壓縮紙面膜生產廠家浙江臨安中正無紡制品廠系列案件中,引導雙方建立長期合作關系,最終促成雙方簽訂長期供貨協議,變“侵權賠償款”為“進貨款”,既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促使被告今后合法經營,實現了雙贏。
2.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中,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能力差距較大,原告基本上是由專業維權人員或職業律師代理,而被告往往是網吧業主、零售商店店主等小本經營者,訴訟能力較弱,且部分被告無法負擔律師費用。加強對被告的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彌補雙方當事人訴訟能力的差距,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地尋求糾紛解決方式。
3.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對于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這類專業性強、影響面廣的糾紛,充分發揮網吧協會等行業協會的作用,協助法院開展調解工作,有利于疏導被告一方的對抗情緒,促進群體性訴訟的順利解決。
(三)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加強源頭治理。
1.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形成,部分原因在于行政主管單位在管理上存在問題或疏漏,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針對有關行政主管單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議,具有加強源頭治理的積極作用。
2.建立信息報備制度。及時和全面掌握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的信息,可以為預防矛盾激化、控制沖突升級、統一裁判尺度創造必要的條件。人民法院應當建立逐級上報的信息備案制度,掌握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的訴訟動態,實現對群體性訴訟的動態跟蹤、及時反饋和提前預判,及早發現問題、研究對策。
3.制訂應急反應預案。群體性案件經常會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容易引發群體性的連鎖反應。在審理知識產權群體性訴訟案件時,要針對此類案件被告人數眾多、對立情緒嚴重等特點,制訂相應的應急反應預案,做好穩控工作,防止糾紛復雜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四
感恩文化建設是企業國學工程的重要內容,能夠提高員工與員工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相關程度,打造出高凝聚力的團隊。感恩情結濡化為成熟的企業人格,是深度效果,其廣度效果可以超出感恩之外,衍生到其它文化要素中去。這種深度與廣度影響已經在xx集團中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感恩精神內化為價值觀以后便會順理成章地外化成行為,從自發、自覺向自然提升,不故意而為,能隨手去做,人的素質提高了,規范最終效果就達到了,企業文化的頂級狀態是自治,常態最可貴。而且素質比規范大,明德者會有很多制度之外的舉動。李維明是濟南xx的“宿舍家長”,她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是免檢員工,除此之外,她還經常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給年輕人縫補衣服,做小被子,將晾曬好的衣物收回宿舍……感恩者變小我為大我,不停地尋找別人的需求,幫助別人,快樂自己,是和諧環境的建設者與受益者。
感恩文化培育奉獻精神,先行的創業者為大家打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臺,每一個人都不該坐享其成,這是一種心態,也是一種品德?!拔覟閤x奉獻一天”小組由東營xx國際漁歌坊零點廳5名員工組成,在08年度集團的半年總結大會上,她們得知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深感憂慮,便拿出一天的工資奉還給企業,雖然杯水車薪,但是員工能有這種意識,令集團領導非常感動。沒有奉獻精神,企業與員工之間就是討價還價的利益關系,這樣的公司也能運轉,但不會有同舟共濟的合力。
懂得感恩的人忠誠度高,責任心強,主人翁精神能防止管理邊際效益遞減,保證邊角服務質量,企業規模越大,主要干部現場督導的可能性就越小,執行標準的自覺性就越重要。2000年,xx集團收購了勞動大廈,蓋素萍隨之轉為xx員工,集團累加了她在原單位的工齡,續繳了各類保險,連勞動大廈拖欠的工資也補上了,她深受感動,暗下定決心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回報新業主的厚愛。作為客房清掃員,蓋素萍工作踏實認真,技能熟練,主動幫助其他同事,帶出了許多優秀員工,多年來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企業最大的感恩對象是用戶,沒有消費者的支持,xx就失去了生存與發展的可能。沒有感恩之心的人總是牢騷滿腹,怨天憂人,不可能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xx奉守“你的需求,我的責任”的理念,常懷謝意的員工甚至能超越客戶的需求做事,比企業理念要求的標準還高。一次,xx的一位員工在公交車上為一位乘客讓座,那人坐下后不解地問:“我又不是老弱病殘,你為什么這樣?”“因為您手中拿著xx手提袋,您是我們的顧客,在哪兒都是?!?/p>
感恩為德根,德性乃大才。感恩者一定是努力工作的報恩人,可以快速地積累工作經驗,成長格外迅速,感恩文化建設具有人才培養功能,其中的脫穎而出者與企業的相關性強,“組織人”的素質高。有了感恩精神,易于培養兄弟情誼,這是領導骨干的人脈基礎。韓志遠1994年10月從東營市高級技工學校畢業后來到企業,殺魚、宰雞、擇菜的粗活鍛煉了他,后來從切配、主配,成長為占灶廚師,2002擔任了xx新悅大飯店餐飲總監,他說:“學習在xx、實踐在xx、自我發展在xx,是xx給了我機會、機遇,無論到了哪個崗位,我得到的都是鍛煉和培育。我缺乏的太多,所以要付出的就要更多。xx是我無悔的選擇,我與xx共成長?!?005年7月,他掛帥青島xx飯店(黃島)籌開組,夜以繼日地拼命工作,試營業前一天的凌晨4:00,他剛睡下3小時,餐廳的家具運到了,他立刻起床,親自到現場指揮人員收貨、搬運、擺放,一直忙到早上7點,連飯都來不及吃,便精神飽滿、面帶微笑地出面迎接貴賓。韓志遠的'作風是xx精神的典范,他的業績也為大家所稱道,多次獲得各種榮譽,如今已經被提拔為集團副總裁。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五
客戶此前已在其他銀行獲得過貸款,貸款到期后再從另外的銀行獲得貸款,就不屬于“首貸”范疇。經調研實際上,持續增加小微企業貸款、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貸款,對我行而言難度較大。
1、首貸戶金融素質相對薄弱、經營管理規范性相對不足、缺少征信記錄等特點銀行很難對小微企業綜合情況做出客觀評價,進而授信。
2、小微企業對自身是否具備貸款條件、貸款需要進行哪些財務準備和材料準備;比較模糊,而且銀行面臨小微企業(大部分無管理,粗放式經營)經營信息不透明、財務信息不充分、核實經營數據較難等問題。
3、小微企業因抵質押物不足造成無法滿足資金需求。
4、小微客戶過去是靠自己的積蓄、管親戚朋友借錢,通過內源性融資解決自身經營業的資金問題。但這兩年有好轉,我行不斷加大信貸產品宣傳,大力推進縣域鄉村陽光信貸工程,持續深入鄉村、鎮區、城區走訪經營商戶。我行按照監管要求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升辦貸效率高。我行宿速e線上貸款審批只要幾分鐘就可放款了。原本不愿到銀行申貸的客戶,通過我行持續宣傳引導會產生貸款的需求。20xx年末新增首貸戶236戶,新增貸款3392.56萬元;20xx年1-5月新增首貸戶51戶,新增貸款709萬元。
解決“首貸戶”的問題,各商業銀行充分加強合作,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市場是很大的,每個商業銀行有自己的優勢,有自己的市場定位,商業銀行既要細分市場,同時要加強合作,特別是一些有互聯網優勢的銀行,他們有大數據、有客戶,其他商業銀行有資金和風控技術,加強他們的合作,形成既競爭又合作的格局,共同解決客戶“想貸貸不到”的問題。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六
一、加大專利法宣傳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二、加強自主知識產權建設,專利申請量大幅度提高。
三、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逐步健全完善,專利工作得到了重視和加強。
四、知識產權工作仍不能適應“入世”的要求。
今年及明后兩年的主要工作目標。
對策措施。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七
本文目錄。
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一、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企業的。
合同。
和章程中都沒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規定。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二、新開發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三、技術引進時未能做合理的知識產權界定和評估。在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外方經常以技術入股或技術轉讓給中方,但往往都是“打悶包”,對其中的知識產權并不作事先的檢索和評估,等支付了費用后,根據外方開列的專利清單,經檢索發現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國的有效申請,但因為當時沒有發覺,支付了一大筆“學費”。也有的外方連專利清單也不列,只是告訴你我這項技術里有專利、有技術秘密,要問你收多少錢,中方因為手里沒有多少談判的籌碼,或是因為知識產權的意識本來就不強,糊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因此,在座談會上,有企業提出,希望有專業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能夠幫助企業在技術引進時把好關。
四、企業內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的管理人員。調研中發現,除部分企業(特別是專利試點企業),由于企業領導重視,企業本身擁有的知識產權較多,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其知識產權的管理人員也有著較好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大部分合資合作企業與國有企業一樣,也存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人員的問題。有些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剛剛建立,有的還在籌建過程中,甚至有的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在這些企業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沒有專人負責,而兼職的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了解也很有限。我們在以往對企業的宣傳培訓中,往往只重視國有企業,實際上,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中方人員的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對防止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同樣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五、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如何獎酬,大部分企業還很不規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合資合作企業外,大部分企業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很不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是在決定晉升、評定獎金時作為參考,有的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但對于具體數額和獎勵的時間都沒有明確,因而發明人、設計人權利的實現無法得到保障。沒有規范的獎酬措施,必然會挫傷員工發明創新的積極性,也必然會影響合資合作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盡管在專利法和實施細則中都有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酬的相關規定,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員工不一定有這個意識,而且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我們建議在合資合作企業中推廣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代理),并將員工的知識產權獎勵機制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許可轉讓低層次的專利技術,不轉讓核心技術。外方為了在經濟上達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資合作企業的目的,同時避免過于引人注目或投入過多產生風險,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資產作股權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識產權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資合作企業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許可使用的技術,其知識產權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達到強勢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許可中方使用其專利技術時,往往只給中方低層次的技術,而涉及到核心技術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購買具體的設備或配件,這樣一來,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術,又在生產上依賴外方的設備或配件。另外,還有的外方在轉讓、許可中方使用專利技術時不轉讓、許可使用相關的其它專利技術,使得受讓方僅憑受讓技術無法生產時,外方再高價向中方兜售其相關專利技術,中方陷于被動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額使用費。對此,企業在引進技術時應對外方轉讓、許可的技術認真進行檢索、分析,不僅要了解引進技術,還要了解其它的相關技術。
七、中方原有商標在合資合作后被淡化。我們以前經常提到的一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凈”商標,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資產,以及“美加凈”、“露美”兩個銷售額達3億元的品牌與一家國際著名跨國公司合資。然而,該外方公司卻以控股為手段,將“美加凈”和“露美”束之高閣,致使消費者對這兩個品牌越來越陌生。而合資后留下的母體家化,由于沒有了“美加凈”和“露美”的支撐,銷售額一年中銳減54%。通過這沉痛的教訓,企業領導終于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花重金“贖回”了這兩個商標。然而,90年代的悲劇到如今的21世紀初卻仍在上演,為占領市場,多賺利潤,有些企業在合資合作后往往會啟用外方的商標,有時也是因為外方為了擴張自身品牌,而要求企業這么做。產品可能是好賣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標卻被淡化了,實際上,這不僅是無形資產的流失,更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中方不僅每年要支付大筆的商標使用費給外方,而且一旦合資期滿,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標,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來的商標時,這個商標早已被消費者遺忘了。浦東有一家中日合資企業,中方原有的商標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們的商標加在中方的商標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資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標,中方原有的商標被擱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費者再也不會在購買這個商品的時候想起這個商標,要耗費巨資重新打造品牌,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和市場風險的角度看都十分艱難。
八、企業面臨合資期滿后知識產權權益如何分配的問題。同樣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廠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資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資時對知識產權并無明確的約定。合資企業生產的“蔓登琳”牌各類冷飲非常暢銷,企業也每年投入幾百萬元為這個牌子做廣告。但由于當初辦理商標注冊是以外方名義申請的,所以中方并無利潤可分。合資企業解體時,香港屈臣氏帶走了全部冷飲的專利權和“蔓登琳”商標,而用他們“慷慨”留下來的設備做出來的冷飲卻受到了對方侵權的警告。企業現在的合資合作也還在面臨同樣的問題,企業在成立初期并沒有對知識產權的歸屬做出明確的約定,合資合作到期了,知識產權應該怎么分配,中方企業很少有想過這個問題,只是有些快要期滿的企業開始擔憂這個問題。當然,這與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外方在企業中所占的股權,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關系。其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雙方可以協商將知識產權經評估折價后歸一方所有,或轉讓后由雙方按股權分配,或是繼續共有。在實踐中,如果是中方經營管理并控股的,中方還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業拆分的時候,中方很難分到其應有的份額,如果原來就是由外方申請并擁有知識產權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資企業利用合資合作的機會以不正當手段無償占有中方的知識產權,給中方帶來損失。這在我國傳統產業為擴大規模而將技術作為引資條件時最容易發生,如“景泰藍”術以及“宣紙”技術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沒有對傳統技術在國內申請專利保護,又沒有在產品的主要出口國申請專利,也沒有在引資過程中做好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關鍵技術,結果是外方拋開了中方而使中方喪失了優勢的市場競爭地位。但調研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即使不是我國的傳統產業,同樣的事情也在發生。有一家企業,中方員工在討論時提出的技術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員偷偷地在外國以個人名義申請了專利,中方員工事后檢索發現,公司也只能亡羊補牢式地出臺了相關規定限制這種行為,但為時已晚。
十、企業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談會上,很多合資合作企業提到了發明專利審查周期長,侵權現象普遍,知識產權訴訟取證難、費用高、賠償低、維權成本高等諸多問題,認為現有的執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還有的企業提出出臺的鼓勵科技創新、申請專利的相關政策與實踐操作有矛盾之處。這些現實存在的問題削弱了企業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也間接地影響了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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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二、困難和不足。
x、知識產權經濟的評價考核體系尚不完善。
x、對專利知識產權的產出和實施轉化扶持的傾斜度不足。
x、不少企業對知識產權制度的認識程度和運用能力低。
x、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平臺建設滯后。
三、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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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一、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企業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沒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規定。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二、新開發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三、技術引進時未能做合理的知識產權界定和評估。在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外方經常以技術入股或技術轉讓給中方,但往往都是“打悶包”,對其中的知識產權并不作事先的檢索和評估,等支付了費用后,根據外方開列的專利清單,經檢索發現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國的有效申請,但因為當時沒有發覺,支付了一大筆“學費”。也有的外方連專利清單也不列,只是告訴你我這項技術里有專利、有技術秘密,要問你收多少錢,中方因為手里沒有多少談判的籌碼,或是因為知識產權的意識本來就不強,糊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因此,在座談會上,有企業提出,希望有專業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能夠幫助企業在技術引進時把好關。
四、企業內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的管理人員。調研中發現,除部分企業(特別是專利試點企業),由于企業領導重視,企業本身擁有的知識產權較多,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其知識產權的管理人員也有著較好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大部分合資合作企業與國有企業一樣,也存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人員的問題。有些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剛剛建立,有的還在籌建過程中,甚至有的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在這些企業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沒有專人負責,而兼職的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了解也很有限。我們在以往對企業的宣傳培訓中,往往只重視國有企業,實際上,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中方人員的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對防止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同樣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五、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如何獎酬,大部分企業還很不規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合資合作企業外,大部分企業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很不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是在決定晉升、評定獎金時作為參考,有的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但對于具體數額和獎勵的時間都沒有明確,因而發明人、設計人權利的實現無法得到保障。沒有規范的獎酬措施,必然會挫傷員工發明創新的積極性,也必然會影響合資合作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盡管在專利法和實施細則中都有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酬的相關規定,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員工不一定有這個意識,而且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我們建議在合資合作企業中推廣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代理),并將員工的知識產權獎勵機制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許可轉讓低層次的專利技術,不轉讓核心技術。外方為了在經濟上達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資合作企業的目的,同時避免過于引人注目或投入過多產生風險,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資產作股權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識產權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資合作企業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許可使用的技術,其知識產權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達到強勢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許可中方使用其專利技術時,往往只給中方低層次的技術,而涉及到核心技術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購買具體的設備或配件,這樣一來,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術,又在生產上依賴外方的設備或配件。另外,還有的外方在轉讓、許可中方使用專利技術時不轉讓、許可使用相關的其它專利技術,使得受讓方僅憑受讓技術無法生產時,外方再高價向中方兜售其相關專利技術,中方陷于被動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額使用費。對此,企業在引進技術時應對外方轉讓、許可的技術認真進行檢索、分析,不僅要了解引進技術,還要了解其它的相關技術。
七、中方原有商標在合資合作后被淡化。我們以前經常提到的一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凈”商標,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資產,以及“美加凈”、“露美”兩個銷售額達3億元的品牌與一家國際著名跨國公司合資。然而,該外方公司卻以控股為手段,將“美加凈”和“露美”束之高閣,致使消費者對這兩個品牌越來越陌生。而合資后留下的母體家化,由于沒有了“美加凈”和“露美”的支撐,銷售額一年中銳減54%。通過這沉痛的教訓,企業領導終于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花重金“贖回”了這兩個商標。然而,90年代的悲劇到如今的21世紀初卻仍在上演,為占領市場,多賺利潤,有些企業在合資合作后往往會啟用外方的商標,有時也是因為外方為了擴張自身品牌,而要求企業這么做。產品可能是好賣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標卻被淡化了,實際上,這不僅是無形資產的流失,更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中方不僅每年要支付大筆的商標使用費給外方,而且一旦合資期滿,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標,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來的商標時,這個商標早已被消費者遺忘了。浦東有一家中日合資企業,中方原有的商標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們的商標加在中方的商標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資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標,中方原有的商標被擱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費者再也不會在購買這個商品的時候想起這個商標,要耗費巨資重新打造品牌,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和市場風險的角度看都十分艱難。
八、企業面臨合資期滿后知識產權權益如何分配的問題。同樣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廠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資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資時對知識產權并無明確的約定。合資企業生產的“蔓登琳”牌各類冷飲非常暢銷,企業也每年投入幾百萬元為這個牌子做廣告。但由于當初辦理商標注冊是以外方名義申請的,所以中方并無利潤可分。合資企業解體時,香港屈臣氏帶走了全部冷飲的專利權和“蔓登琳”商標,而用他們“慷慨”留下來的設備做出來的冷飲卻受到了對方侵權的警告。企業現在的合資合作也還在面臨同樣的問題,企業在成立初期并沒有對知識產權的歸屬做出明確的約定,合資合作到期了,知識產權應該怎么分配,中方企業很少有想過這個問題,只是有些快要期滿的企業開始擔憂這個問題。當然,這與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外方在企業中所占的股權,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關系。其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雙方可以協商將知識產權經評估折價后歸一方所有,或轉讓后由雙方按股權分配,或是繼續共有。在實踐中,如果是中方經營管理并控股的,中方還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業拆分的時候,中方很難分到其應有的份額,如果原來就是由外方申請并擁有知識產權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資企業利用合資合作的機會以不正當手段無償占有中方的知識產權,給中方帶來損失。這在我國傳統產業為擴大規模而將技術作為引資條件時最容易發生,如“景泰藍”術以及“宣紙”技術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沒有對傳統技術在國內申請專利保護,又沒有在產品的主要出口國申請專利,也沒有在引資過程中做好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關鍵技術,結果是外方拋開了中方而使中方喪失了優勢的市場競爭地位。但調研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即使不是我國的傳統產業,同樣的事情也在發生。有一家企業,中方員工在討論時提出的技術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員偷偷地在外國以個人名義申請了專利,中方員工事后檢索發現,公司也只能亡羊補牢式地出臺了相關規定限制這種行為,但為時已晚。
十、企業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談會上,很多合資合作企業提到了發明專利審查周期長,侵權現象普遍,知識產權訴訟取證難、費用高、賠償低、維權成本高等諸多問題,認為現有的執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還有的企業提出出臺的鼓勵科技創新、申請專利的相關政策與實踐操作有矛盾之處。這些現實存在的問題削弱了企業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也間接地影響了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八
我們知道知識產權是指對人的智慧和勞動所創造出來的一種保護權利,然而很多的人對于知識產權的了解并不是那么的全面,很多的人以為知識產權只是對著作類的保護,其實它還包含了很多種,那么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內容是怎么樣的呢?小編為你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得到您。
基本簡介: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并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知識產權法則是針對這些情況而產生的。
(1)無形財產權;(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過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的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國內立法淵源及國際條約:
1、知識產權法律,如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2、知識產權行政法規。其主要有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實施條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等。3、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如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4、知識產權行政規章,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規定。5、知識產權司法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國際條約中國在制訂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同時,加強了與世界各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加入了十多項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主要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協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專利合作條約等。其中,世界貿易組織中的trips協定被認為是當前世界范圍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中涉及面廣、保護水平高、保護力度大、制約力強的國際公約,對中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的修改起了重要作用。
明顯的法律特征:
二是知識產權的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
三是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對創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第三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第四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九
家庭是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庭對孩子身體的發育,知識的獲得,能力的培養,品德的陶冶,個性的形成,都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教育引導學生一定要與家長聯系,雙方只有同心協力,才能事半功倍,達到教育目的。
本學期我擔任二(1)班班主任,我深深地認識到,家訪工作是班主任協調家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家訪目的在于與家長交流情況,交換意見,共同研究教育學生的內容和方法。班主任工作是一項細致艱巨的工作,它要求教師充滿愛心,工作耐心,還應有敏銳的洞察力和科學的管理方法。而“家訪”就是通過走入學生家庭,全面了解學生,從而走進學生的心靈。三月份共家訪了四位同學。
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效率,提高學習成績。
家訪學生:王xx,男,家住xx村。
家訪時間:20xx年3月15日。
家訪目的:針對于課上小動作多的情況,協商出有效方法。
家訪情況:家里只有母親一人在家,家長表示知道孩子有這個毛病但是卻無從下手,一直在說自己沒有辦法。但是值得慶幸的是經過耐心的交流,家長終于放下思想包袱同我進行了交談。孩子回家后經常沉醉在電視中,對其中的情節津津樂道,但是對學習卻是模糊應答。家長工作比較忙,沒有時間輔導孩子學習,同時,一直也沒有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最后家長答應,主動多和孩子交流,配合老師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使孩子在課堂上能有高效率的學習狀態。
家訪學生:魏佳彤,女,家住石家莊市新華區同安路5號。
家訪時間:20xx年3月21日。
家訪目的:同家長交流尋找出遏制其課上頻繁和其他同學說話的毛病。
家訪情況:學生父母和本人均在家等候我這位老師,家長非常熱情。觀察孩子的臥室及學習環境都非常棒,孩子在家里也很懂事,同時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務。對于孩子課上同其他同學說話的毛病,家長表示這個情況早已了解,只是孩子一直以來性格開朗,無論同誰交談都會表現出性格開放、很健談,也很易于別人玩到一起的。最終決定,孩子課上自己計數數一數每一節課除了回答問題外的話語次數,然后按量遞減。
家訪學生:郭睿驍,男,家住新華區變電街7號樓。
家訪時間:20xx年3月28日。
家訪目的:了解孩子在家庭生活中的語言行為,找出改正好動毛病的方法。
家訪情況:同父母、姥姥一起居住,在家庭生活中,孩子懂得禮貌,尊重老人,干自己能力范圍內的事情。父母本科以上學歷,在這個和平民主的家庭中,孩子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但,過于寵溺,使其成為一個活潑、好動、自控能力很差的孩子。通過了解這些情況,我認為對于孩子自制力這方面完全可以克服,在和家長約定中,會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注,幫助他戰勝自己。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
此次進行調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計算機行業的人才需求目標,能力要求以及行業的工作過程,以此來修改人才培養方案和進行課程建設。
要想了解企業對人才的要求,最好的方式我認為就是看招聘啟示,一個企業的硬性需求都寫在招聘啟示中了。所以我首先上網查詢本行業相關的大型企業的招聘要求,了解行業所需的前沿知識。
由于計算機學科的特殊性,知識體系翻新速度非常快,了解整個行業的發展動態有助于我們制定我們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建設,所以我又在網上查找行業的最新動態以確定我進行企業調研的方向。
走訪兄弟院校,在分院領導的帶領下,到大紅鷹職業技術學院,浙大軟件學院,與他們的計算機應用專業老師進行研討,了解他們的專業定位,課程設置。
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進行電話訪談。
計算機行業的發展現狀。
計算機行業的人才需求狀況。
寧波及長三角地區的計算機企業現狀。
我們所培養的學生適合的崗位群。
如何根據調研內容提出對人才培養方案的修改建議。
關于計算機行業。
外包企業紛紛落戶寧波。同時,由國際著名it培訓機構印度niit和寧波職業技術學院聯合成立的寧波niit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已開始授課運作,為寧波啟動經濟"綠色引擎"輸送高質量的專業人才。
我們的學生在畢業面對就業時普遍存在的問題:
外語水平,由于計算機專業的特殊性,要求學生掌握基本的英文閱讀能力,但是目前我院學生的英文水平普遍不高,這也反應出在英語教學上的問題。
知識體系不完善。由于教學時間的限制以及計算機學科的多樣性,所以在校期間不可能學習所有應用知識,學生通常掌握的是比較流行的編程語言,對于周邊知識的掌握反倒不夠。
缺乏團隊精神,獨升生子女,不善人際溝通,以自我為中心。
盲目跟隨認證,不知如何規劃自己的學習生涯。
1、以市場為導向的專業定位。
充分了解市場崗位及崗位能力需求,制定滿足崗位需求培養放案。
2、課程設置的不斷更新。
隨著計算機產業的發展,所需人才缺口不斷加大,除了高校的大量招生之外,社會的職業培訓也在不斷壯大,所以我們在進行課程設置的同時也應該借鑒職業培訓的課程體系,根據行業的發展不斷調整課程體系。
3、應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
目前寧波的大型企業較少,多數軟件企業較小。多數企業希望應聘人員具有較高的實踐能力和項目開發能力。
4、綜合素質培養。
在知識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畢業生緊緊掌握已有的知識是完全不夠的,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專業素質。所以在傳授專業知識的同時也要注重再學習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此外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能力也是用人單位重視的重點。
5、強化學生就業指導。
將學生推向社會時候,我們必須對學生進行適當的就業指導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同時也教會學生如何面對企業的面試。學生的接觸面較窄,學校有義務為學生提供一些就業聚到,一方面要建立校企掛鉤或校企結合的機制,一方面要形成適合軟件專業特點和區域特色的學生就業推薦模式,建立和疏通學生就業渠道。
通過本次調研,我感觸頗深,原來教育不僅僅是將書本的知識傳授給學生就可以,作為一名教師,尤其是計算機教師更應該了解行業的前沿知識,不可以固守書本。同時教育本身是為社會服務的,所以為崗位量身定做學生就是我們高職教育的職責,為學生量身定做人才培養計劃更是我們教師的職責。相信通過本次調研,以及調研后的教學計劃改革,我們一定可以使專業培養更貼近社會化。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一
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字,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在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外方經常以技術入股或技術轉讓給中方,但往往都是“打悶包”,對其中的知識產權并不作事先的檢索和評估,等支付了費用后,根據外方開列的專利清單,經檢索發現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國的有效申請,但因為當時沒有發覺,支付了一大筆“學費”。也有的'外方連專利清單也不列,只是告訴你我這項技術里有專利、有技術秘密,要問你收多少錢,中方因為手里沒有多少談判的籌碼,或是因為知識產權的意識本來就不強,糊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因此,在座談會上,有企業提出,希望有專業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能夠幫助企業在技術引進時把好關。
調研中發現,除部分企業(特別是專利試點企業),由于企業領導重視,企業本身擁有的知識產權較多,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其知識產權的管理人員也有著較好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大部分合資合作企業與國有企業一樣,也存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人員的問題。有些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剛剛建立,有的還在籌建過程中,甚至有的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在這些企業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沒有專人負責,而兼職的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了解也很有限。我們在以往對企業的宣傳培訓中,往往只重視國有企業,實際上,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中方人員的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對防止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同樣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除已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合資合作企業外,大部分企業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很不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是在決定晉升、評定獎金時作為參考,有的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但對于具體數額和獎勵的時間都沒有明確,因而發明人、設計人權利的實現無法得到保障。沒有規范的獎酬措施,必然會挫傷員工發明創新的積極性,也必然會影響合資合作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盡管在專利法和實施細則中都有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酬的相關規定,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員工不一定有這個意識,而且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我們建議在合資合作企業中推廣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代理),并將員工的知識產權獎勵機制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外方為了在經濟上達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資合作企業的目的,同時避免過于引人注目或投入過多產生風險,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資產作股權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識產權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資合作企業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許可使用的技術,其知識產權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達到強勢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許可中方使用其專利技術時,往往只給中方低層次的技術,而涉及到核心技術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購買具體的設備或配件,這樣一來,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術,又在生產上依賴外方的設備或配件。另外,還有的外方在轉讓、許可中方使用專利技術時不轉讓、許可使用相關的其它專利技術,使得受讓方僅憑受讓技術無法生產時,外方再高價向中方兜售其相關專利技術,中方陷于被動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額使用費。對此,企業在引進技術時應對外方轉讓、許可的技術認真進行檢索、分析,不僅要了解引進技術,還要了解其它的相關技術。
我們以前經常提到的一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凈”商標,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資產,以及“美加凈”、“露美”兩個銷售額達3億元的品牌與一家國際著名跨國公司合資。然而,該外方公司卻以控股為手段,將“美加凈”和“露美”束之高閣,致使消費者對這兩個品牌越來越陌生。而合資后留下的母體家化,由于沒有了“美加凈”和“露美”的支撐,銷售額一年中銳減54%。通過這沉痛的教訓,企業領導終于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花重金“贖回”了這兩個商標。然而,90年代的悲劇到如今的21世紀初卻仍在上演,為占領市場,多賺利潤,有些企業在合資合作后往往會啟用外方的商標,有時也是因為外方為了擴張自身品牌,而要求企業這么做。產品可能是好賣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標卻被淡化了,實際上,這不僅是無形資產的流失,更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中方不僅每年要支付大筆的商標使用費給外方,而且一旦合資期滿,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標,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來的商標時,這個商標早已被消費者遺忘了。浦東有一家中日合資企業,中方原有的商標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們的商標加在中方的商標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資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標,中方原有的商標被擱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費者再也不會在購買這個商品的時候想起這個商標,要耗費巨資重新打造品牌,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和市場風險的角度看都十分艱難。
同樣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廠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資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資時對知識產權并無明確的約定。合資企業生產的“蔓登琳”牌各類冷飲非常暢銷,企業也每年投入幾百萬元為這個牌子做廣告。但由于當初辦理商標注冊是以外方名義申請的,所以中方并無利潤可分。合資企業解體時,香港屈臣氏帶走了全部冷飲的專利權和“蔓登琳”商標,而用他們“慷慨”留下來的設備做出來的冷飲卻受到了對方侵權的警告。企業現在的合資合作也還在面臨同樣的問題,企業在成立初期并沒有對知識產權的歸屬做出明確的約定,合資合作到期了,知識產權應該怎么分配,中方企業很少有想過這個問題,只是有些快要期滿的企業開始擔憂這個問題。當然,這與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外方在企業中所占的股權,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關系。其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雙方可以協商將知識產權經評估折價后歸一方所有,或轉讓后由雙方按股權分配,或是繼續共有。在實踐中,如果是中方經營管理并控股的,中方還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業拆分的時候,中方很難分到其應有的份額,如果原來就是由外方申請并擁有知識產權的就更是如此。
這在我國傳統產業為擴大規模而將技術作為引資條件時最容易發生,如“景泰藍”術以及“宣紙”技術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沒有對傳統技術在國內申請專利保護,又沒有在產品的主要出口國申請專利,也沒有在引資過程中做好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關鍵技術,結果是外方拋開了中方而使中方喪失了優勢的市場競爭地位。但調研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即使不是我國的傳統產業,同樣的事情也在發生。有一家企業,中方員工在討論時提出的技術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員偷偷地在外國以個人名義申請了專利,中方員工事后檢索發現,公司也只能亡羊補牢式地出臺了相關規定限制這種行為,但為時已晚。
在座談會上,很多合資合作企業提到了發明專利審查周期長,侵權現象普遍,知識產權訴訟取證難、費用高、賠償低、維權成本高等諸多問題,認為現有的執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還有的企業提出出臺的鼓勵科技創新、申請專利的相關政策與實踐操作有矛盾之處。這些現實存在的問題削弱了企業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也間接地影響了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二
隨著科技的發展,只有給“天才之火澆灌利益之油”,才能激勵智力成果的誕生,才能推動技術創新,才能提高國際競爭力。加強對智力成果的產權保護,能夠促進我國經濟科技文化不斷發展,踐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離不了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通過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更新老觀念、解決老問題、保護老字號、完善老機制不斷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進入新階段,為市場經濟發展創造開放和諧公平的競爭環境。
(一)老觀念。
知識產權審判過程中的一大弊端就是地方保護主義觀念盛行。相同的仿冒行為,也許在他省可能被認定為侵權,但是在本省卻不認定為侵權。這種地方保護導致同案不同判的不良現象存在,反而不利于樹立我國知識產權審判的公信力。在實務中,造成當事人競相提出管轄異議,均要求在本省進行審判。通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檢索時間范圍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1日止,有關知識產權糾紛的案件有51081件,其中涉及管轄權異議的有1273件,占比約2.5%。
(二)老問題。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時候會存在一些主體查明不清和證據審查不嚴的情況。例如在侵權案件中,原告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并不享有相應的權利或者被告已經被注銷,沒有承擔侵權后果的主體,法官在審理結果中卻判決不存在的主體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形成“啼笑皆非”的后果。
同時證據問題是民事訴訟的核心問題,訴訟活動均是圍繞證據的收集、提供、質證、認證進行的。證據對認定案件事實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任何未經法庭公開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但是在實務過程中,由于知識產權類案件較為復雜,不少法官存在超負荷工作的情況,難免存在對證據審查不嚴、認識不夠的問題。
老字號。
2017年2月,商務部等聯合多部門頒發《關于促進老字號改革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江蘇省商務廳通過認定首批江蘇老字號來提高企業的品牌意識,鼓勵企業尊重并重視知識產權。
2016年5月江蘇省老字號企業協會成立,并于2017年12月舉辦中國(江蘇)老字號博覽會暨老字號創新發展高峰論壇。2017年泰州市委五屆三中全會“堅持創新驅動,助力‘四個關鍵突破’”的要求,提出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要求。同期,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展開“泰州老字號”調研活動,尋求更好地途徑保護泰州老字號。
在調研中可見,部分泰州老字號遭遇過被侵權的情況。而且大部分企業還是存在知識產權保護薄弱的情況,很多企業在假設遭遇知識產權侵權后,僅選擇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這一單一方式來處理糾紛,而缺少多元解決糾紛的意識和能力。
(四)老機制。
上海浦東法院自1996年起開始試點實行“三審合一”機制。實踐證明,“三審合一”有利于司法標準的統一,審判質效的提升,能夠全方位實現知識產權的救濟。我國雖然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多年,但“三審合一”仍未由一個設想變成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概念,還未被立法所承認。同時這種“三審合一”更多是形式上三大訴訟歸屬審理上組織、人員、機構的“合”,在實質上的審判指導思想、理念、規則等實質內容的整合還不完善。
(一)老觀念。
1.思想狹隘。
法官擁有獨立的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但是在司法改革進行不久的現在,司法綜合配套措施還沒有完全到位,法院人財物的管理更多依靠地方政府,在此種情況下,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會不自覺考慮到地方政府,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去審理案件。
另外部分法官就是單純狹隘的地方保護思想。在審理中片面維護地方利益,對本地的知識產權侵權問題置之不理。
2.執行不力。
根據本庭發放的《“泰州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調查問卷》顯示,江蘇美味鮮食品有限公司、泰興市人民飯店等老字號企業均反映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過程中,企業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執行。本地企業如此,外來企業更加執行難。部分法官依舊抱有老觀念,對外地來辦案的公安人員、法官不僅不配合,甚至故意設置障礙。表面看起來是維護地方經濟和名譽,殊不知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
(二)老問題。
目前“案多人少”已經是各個法院共同面對的問題。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智力成果的重要性并學會通過訴訟的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智力成果。我庭近三年知識產權類收結案數量一直居高不下,數據如下:
年份。
收案數。
結案數。
審判法官數。
人均結案數。
2015。
127。
2016。
130。
139。
68.5。
2017。
114。
126。
而我庭員額法官只有兩名,法官處于高負荷工作狀態。自司法改革以來,推行“一名員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書記員”的人員配置模式,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隨著知識產權案件的日益復雜化、新型化,法律主體和法律關系較之前更為復雜,需要法官為之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導致法官單個案件審理環節工作量大幅上升。
(三)老字號。
1.老字號權屬爭議較多。
老字號品牌在歷史長河中經歷了公私合營、改革開放等特殊時期,導致其產權發生多次變更,許多老字號在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其產權歸屬長期處于模糊狀態,導致部分老字號被搶注,真正的傳人無法再使用老字號。再加上不少老字號經營狀況堪憂,無法得到老字號應有的保護和傳承。
2.保護意識薄弱。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老字號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時代發展,經營困境頻現,很多老字號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用于生產經營,而忽略對老字號的保護。而一旦發生知識產權糾紛,不僅會降低自身品牌的信譽,還會消耗大量的時間用于訴訟,不利于企業成長和發展。
(四)老機制。
1.改革模式缺乏統一性。
自從上海浦東法院探索知識產權審判“三審合一”的保護模式后,全國有不少法院分布進行試點實踐,但由于最高院沒有對“三審合一”制度進行具體標準化規定,導致各地在具體做法上存差異,以至于出現“浦東模式”“西安模式”等,不同模式之間主要是審判組織的確定和民刑行案件管轄的確定等差異,這些差異的存在會給“三審合一”審判模式的改革帶來阻礙。
2.審判模式局限于普通法院內部。
“三審合一”審判模式目前主要在各級法院內部進行,其審判成員主要是知識產權審判庭全體人員和刑庭、行政庭的部分人員。因此,“三審合一”審判模式中審判人員的獨立性是相對的,并不像海事法院或者鐵路法院這類專門法院的審判組織和人員一樣直接區別于各級普通法院的審判組織和人員。這就導致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人員發生變動的可能性較大。在“三審合一”的一些模式中,刑庭和行政庭的審判人員的加入本身存在臨時性的特點,就更加難以保證執行“三審合一”審判任務的審判組織和人員的相對固定和穩定。
三、
規范路徑:解決知識產權審判“四老”問題的對策。
(一)老觀念更新。
1.跨地域管轄。
從美國歷史來看,由于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很少審理專利案件,尚未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認識。各個巡回法院對專利侵權案件的判決經常存在不一致,導致“挑選法院”現象的出現。為有效破除知識產權審判中的老觀念——地方保護主義,我國成立跨地域管轄法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目前已經設立的三家知識產權法院在其設立的三年內,可以在所在省(直轄市)實行跨區域管轄,這顯然是一種有益嘗試,既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又推動知識產權案件裁判的統一性,因此在全國范圍內的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管轄值得期待。
2、發布指導性案例。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對知識產權案件相當重視,現在已經通過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發布指導性案例等方法減少了判決不一致的問題。雖然我國是一個成文法國家,但是可以通過典型案例匯編、發布指導性案例等方式進行指導,避免在全國范圍內形成“同案不同判”的嚴重后果,損害司法權威。
3、加大執行力度。
從上文可知,我國知識產權案件中所謂的“地方保護主義”實際上更多地指向執行問題。判決結果是夠能夠獲得較好的執行往往成為當事人挑選法院的主要考量因素。馮象曾有這樣的論斷:“侵權泛濫和隨之而來的執法不力,乃是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西方式法律,作為可持續消費的文化偶像和意識形態,在中國被崇拜模訪的當然結果”。由此可見,破除地方保護主義,不僅僅需要在觀念上進行更新,統一裁判標準,更需要在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之外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老問題解決。
“案多人少”雖然目前困擾大部分法院的一大難題,但是在現階段不可能大批量增加人手,此時如何化壓力為動力,值得研究。
1.優化審判資源配置。
審判資源適當向審判業務部門傾斜,尤其是向“案多人少”狀態比較突出的業務部門傾斜。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力資本屬于稀缺性資源,應該嚴格遵守“院庭長辦案制度”,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都應該安排到審判業務部門從事辦案工作,只不過具有領導職務的審判人員的審判數量可以適當少于一般審判人員。對于業務較少的綜合部門的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可以作為機動人員參與案件審理。
2.深化審判輔助人員改革。
法官職業化是法院改革的必然方向,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是這一進程不可缺少的步驟。
一是明確法官助理的職責,區分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范圍。大量的程序性工作如送達、證據交換,甚至是庭前調解工作等事務性工作和庭前準備工作都可以交給法官助理處理,盡可能消化單個案件法官的工作量。完善審前準備程序,充分發揮審前準備程序的作用。同時,給予法官助理足夠的發展空間,提高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待遇以防止人才流失。二是與高校合作建立實習基地。法院缺乏人才資源,而不少高校法學院的學生缺少實習機會,法院可以通過與高校合作,提供實習機會,既給予了法學院學生更多的實習機會,又可以較好地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實現雙贏。
3.規范司法績效考核。
對于辦案質量優秀的,也有及時給予鼓勵,提高法官辦案的積極性。值得注意的是,司法績效考核不應僅僅局限于承辦法官個人,應該將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審判輔助人員的責任也應在績效考核中予以明確。
(三)老字號保護。
1.提升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當今時代是知識經濟的時代,老字號企業應當提高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及時有效進行商標注冊申請以及專利保護申請,并且老字號企業可以通過設立專門部門來對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管理,也可以利用“互聯網+”思維,整合老字號知識產權信息,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檔案,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獲得支持。一旦遭遇知識產權侵權,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法院不僅僅需要在審理過程中進行普法教育,還應當在企業還沒有遭遇侵權問題之間及時提供司法服務,對老字號企業進行宣講、典型案例匯編的發放,多手段提高老字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2.理清權屬,建立共享機制。
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老字號權屬爭議,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應當秉持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態度,給予弱勢方一定的保護和發展空間,切實有效地理清老字號的權屬。同時可以在調解程序中發揮司法能動性,推動雙方建立品牌共建、利益共享機制,形成老字號品牌之間相互扶持,共贏的競爭局面,共同推動老字號的傳承。
(四)老機制完善。
1.培養復合型法官。
知識產權法不僅僅需要法官具有深刻的法學功底,還要法官多多少少了解理工科知識。例如在專利審判中有“現有技術”抗辯的規定,法官如果需要判定侵權產品是否屬于現有技術,就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知識,了解相關技術要點。因此對知識產權審判庭的法官培訓不僅要側重法學理論審判實務,更要加強其理工科知識的學期,至少具備某一領域的技術背景。同時這種培訓還必須常態化,才能更是科技進步的步伐。
2.引入技術陪審員制度。
當然法官也不是萬能的,要求法學背景出生的法官精通理工科知識也不太現實。為彌補這一缺陷,我們可以向德國、日本進行學習,借鑒其做法,對現行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行改造,尤其是將專利案件中的陪審員局限為技術專家,以利用其專業技術知識處理技術糾紛。在一些疑難復雜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中,由技術陪審員通過翻閱卷宗或參加庭審的方式幫助合議庭解讀專利權利要求、結合被控侵權產品進行技術比對,提供技術意見,對技術事實問題作出判斷。通過這種方式,不僅幫助合議庭成員盡快達成共識,還提高了審判質效。為了妥善引入技術陪審員制度,分門別類地將各領域的技術專家錄入數據庫,以便后期能結合案件類型引入最適合的技術陪審員。當然也必須在補貼福利等上面予以支持,以便切實保障技術陪審員的權利。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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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二、困難和不足。
x、知識產權經濟的評價考核體系尚不完善。
x、對專利知識產權的產出和實施轉化扶持的傾斜度不足。
x、不少企業對知識產權制度的認識程度和運用能力低。
x、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平臺建設滯后。
三、對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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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一、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企業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沒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規定。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二、新開發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三、技術引進時未能做合理的知識產權界定和評估。在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外方經常以技術入股或技術轉讓給中方,但往往都是“打悶包”,對其中的知識產權并不作事先的檢索和評估,等支付了費用后,根據外方開列的專利清單,經檢索發現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國的有效申請,但因為當時沒有發覺,支付了一大筆“學費”。也有的外方連專利清單也不列,只是告訴你我這項技術里有專利、有技術秘密,要問你收多少錢,中方因為手里沒有多少談判的籌碼,或是因為知識產權的意識本來就不強,糊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因此,在座談會上,有企業提出,希望有專業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能夠幫助企業在技術引進時把好關。
四、企業內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的管理人員。調研中發現,除部分企業(特別是專利試點企業),由于企業領導重視,企業本身擁有的知識產權較多,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其知識產權的管理人員也有著較好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大部分合資合作企業與國有企業一樣,也存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人員的問題。有些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剛剛建立,有的還在籌建過程中,甚至有的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在這些企業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沒有專人負責,而兼職的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了解也很有限。我們在以往對企業的宣傳培訓中,往往只重視國有企業,實際上,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中方人員的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對防止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同樣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五、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如何獎酬,大部分企業還很不規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合資合作企業外,大部分企業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很不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是在決定晉升、評定獎金時作為參考,有的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但對于具體數額和獎勵的時間都沒有明確,因而發明人、設計人權利的實現無法得到保障。沒有規范的獎酬措施,必然會挫傷員工發明創新的積極性,也必然會影響合資合作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盡管在專利法和實施細則中都有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酬的相關規定,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員工不一定有這個意識,而且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我們建議在合資合作企業中推廣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代理),并將員工的知識產權獎勵機制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許可轉讓低層次的專利技術,不轉讓核心技術。外方為了在經濟上達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資合作企業的目的,同時避免過于引人注目或投入過多產生風險,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資產作股權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識產權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資合作企業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許可使用的技術,其知識產權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達到強勢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許可中方使用其專利技術時,往往只給中方低層次的技術,而涉及到核心技術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購買具體的設備或配件,這樣一來,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術,又在生產上依賴外方的設備或配件。另外,還有的外方在轉讓、許可中方使用專利技術時不轉讓、許可使用相關的其它專利技術,使得受讓方僅憑受讓技術無法生產時,外方再高價向中方兜售其相關專利技術,中方陷于被動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額使用費。對此,企業在引進技術時應對外方轉讓、許可的技術認真進行檢索、分析,不僅要了解引進技術,還要了解其它的相關技術。
七、中方原有商標在合資合作后被淡化。我們以前經常提到的一個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凈”商標,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資產,以及“美加凈”、“露美”兩個銷售額達3億元的品牌與一家國際著名跨國公司合資。然而,該外方公司卻以控股為手段,將“美加凈”和“露美”束之高閣,致使消費者對這兩個品牌越來越陌生。而合資后留下的母體家化,由于沒有了“美加凈”和“露美”的支撐,銷售額一年中銳減54%。通過這沉痛的教訓,企業領導終于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花重金“贖回”了這兩個商標。然而,90年代的悲劇到如今的21世紀初卻仍在上演,為占領市場,多賺利潤,有些企業在合資合作后往往會啟用外方的商標,有時也是因為外方為了擴張自身品牌,而要求企業這么做。產品可能是好賣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標卻被淡化了,實際上,這不僅是無形資產的流失,更會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中方不僅每年要支付大筆的商標使用費給外方,而且一旦合資期滿,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標,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來的商標時,這個商標早已被消費者遺忘了。浦東有一家中日合資企業,中方原有的商標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們的商標加在中方的商標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資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標,中方原有的商標被擱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費者再也不會在購買這個商品的時候想起這個商標,要耗費巨資重新打造品牌,不論從人力、物力、財力和市場風險的角度看都十分艱難。
八、企業面臨合資期滿后知識產權權益如何分配的問題。同樣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廠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資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資時對知識產權并無明確的約定。合資企業生產的“蔓登琳”牌各類冷飲非常暢銷,企業也每年投入幾百萬元為這個牌子做廣告。但由于當初辦理商標注冊是以外方名義申請的,所以中方并無利潤可分。合資企業解體時,香港屈臣氏帶走了全部冷飲的專利權和“蔓登琳”商標,而用他們“慷慨”留下來的設備做出來的冷飲卻受到了對方侵權的警告。企業現在的合資合作也還在面臨同樣的問題,企業在成立初期并沒有對知識產權的歸屬做出明確的約定,合資合作到期了,知識產權應該怎么分配,中方企業很少有想過這個問題,只是有些快要期滿的企業開始擔憂這個問題。當然,這與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外方在企業中所占的股權,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關系。其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雙方可以協商將知識產權經評估折價后歸一方所有,或轉讓后由雙方按股權分配,或是繼續共有。在實踐中,如果是中方經營管理并控股的,中方還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業拆分的時候,中方很難分到其應有的份額,如果原來就是由外方申請并擁有知識產權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資企業利用合資合作的機會以不正當手段無償占有中方的知識產權,給中方帶來損失。這在我國傳統產業為擴大規模而將技術作為引資條件時最容易發生,如“景泰藍”術以及“宣紙”技術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沒有對傳統技術在國內申請專利保護,又沒有在產品的主要出口國申請專利,也沒有在引資過程中做好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關鍵技術,結果是外方拋開了中方而使中方喪失了優勢的市場競爭地位。但調研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即使不是我國的傳統產業,同樣的事情也在發生。有一家企業,中方員工在討論時提出的技術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員偷偷地在外國以個人名義申請了專利,中方員工事后檢索發現,公司也只能亡羊補牢式地出臺了相關規定限制這種行為,但為時已晚。
十、企業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談會上,很多合資合作企業提到了發明專利審查周期長,侵權現象普遍,知識產權訴訟取證難、費用高、賠償低、維權成本高等諸多問題,認為現有的執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還有的企業提出出臺的鼓勵科技創新、申請專利的相關政策與實踐操作有矛盾之處。這些現實存在的問題削弱了企業申請專利的積極性,也間接地影響了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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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專利法宣傳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二、加強自主知識產權建設,專利申請量大幅度提高。
三、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逐步健全完善,專利工作得到了重視和加強。
四、知識產權工作仍不能適應“入世”的要求。
今年及明后兩年的主要工作目標。
對策措施。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四
性不高。由于新土地管理法出臺和農民減負后,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發證的程序更加規范,而發證不收費用,鄉鎮、村人員工作積極性差,發證少,鄉鎮經常出現不經批準擅自建農宅的情況。三是第二次土地調查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尚需銜接。由于目前正在開展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是采用最新的技術方法和行業標準規范,這就需要今后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也要按這些規范去操作。如何銜接兩者之間的工作關系,是擺在農村地籍管理工作面前的一大課題。
(三)建議:一是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宣傳。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是一項社會工程,要解決好用地和發展經濟的矛盾,各級領導必須提高認識,親自過問,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切實做到宣傳在前,使廣大人民群眾知法懂法,自覺遵守土地管理各項法律法律,使農村土地權屬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做到每宗地權屬明晰,都有土地戶籍。二是緊密圍繞黨的xx屆三中全會關于農村工作的大政方針,制定符合農村實際的政策,保證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完全到位。以便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有法可依,扭轉目前農村集體土地權屬混亂,登記發證進度緩慢或不重視,有它無它的現象發生。
二、當前我縣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基本情況。
(一)集體農用地流轉情況:我縣屬淺山丘地區,是典型以種植業為主的農業大縣,農業人口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耕地面積129萬畝,人均耕地僅為畝。農業規?;a很難形成,目前還處于集體農用地流轉的初始階段。隨著國家對農業投入的加大,特別是糧食直補政策的出臺,農民對種糧積極性有所提高,近幾年,農村自發出現了轉包、轉讓、出租、入股、互換等形式,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94173畝,其中農戶自發流轉的面積84673畝,涉及農戶18762戶;委托流轉面積9500畝,涉及農戶1526戶。
1、我縣農用地流轉有以下特點:一是從流轉范圍來看,具有普遍性。二是從流轉活動的參與過程看,具有自發性。整個土地流轉活動基本上都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自發進行的,農村土地流轉基本處于自發狀態。三是從流轉方式看,具有隨意性。土地出租戶與承租戶關系的建立主要方式是口頭約定,在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戶中,有90%以上的農戶沒有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四是從流轉時間看,具有短期性。五是從租金的支付形式來看,主要是以實物支付。六是從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關系來看,以親戚關系和同村村民關系為主。七是租金支付差距不大,多數為每畝年租金100元以內。
2、存在的問題:一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管理體制、機構不健全;二是沒有建立農村集體農用地流轉市場。農用地流轉管理不完善,缺乏信息平臺,沒有固定操作模式,土地流轉大都是農民自發形成,以致程序不規范,管理不到位,土地糾紛多,制約了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速度和規模。
3、集體農用地流轉的作用:一是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有利于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得到更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二是集中規模生產經營,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三是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讓部分失地農民放心、安心,專心搞第二、三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四是有效遏制土地撂荒現象的發生;五是有利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
(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隨著國家一系列土地新政的出臺,加大了對土地管理的力度。有限的用地指標都放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宅等非農建設用地因無指標,無法進行正常申報,無法形成防疏結合的管理手段,造成了農村宅基地建設的無序狀態,個別村甚至到了“法不治眾”的地步。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基本形式為:出租、轉讓、作價入3。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五
最高法的調研報告首先說明,校園暴力在我國時有發生,但是情況復雜,違法與犯罪交織,且多數事件未進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責任,加上目前缺少統一的事件報告、統計制度,導致難以了解我國校園暴力發生的真實情況。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從-各級法院審結生效的校園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樣本進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類犯罪的特點,最高法刑一庭審判長冉容介紹,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對集中。針對人身的暴力傷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傷害罪占57%,故意殺人罪占6%。
校園暴力涉及的罪名還包括尋釁滋事罪占10%;性侵、侵財犯罪各占12%,還有很小比例的聚眾斗毆罪與綁架罪。
報告統計數據顯示,抽查樣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滿十四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占35%;已滿十六不滿十八周歲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紹,雖然我國規定,十四歲是可以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但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被告人只對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未滿十六周歲的放在比較輕微的校園暴力行為,沒有進入我們刑事犯罪處罰的程序,所以相對來看,這一百多件案件中,處罰的高中生及職業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較高。
抽取的案件樣本顯示,持兇器作案、造成人身傷亡后果比例較高。
冉容總結,“全國的校園暴力案件我們當時看了一下,大概持兇器的占30%多,選的這100多件案件里,持兇器的達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這些孩子一般是帶彈簧刀、水果刀、獵刀……主要帶刀具的比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嚴重,這一百多個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傷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將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傷,不能說明全部問題,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p>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與被害人達成賠償諒解協議的比例分別占49%、54%。
冉容介紹,通常是構成犯罪以后,公安機關將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長,家長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判刑情況統計顯示,致被害人重傷的32起案件中,宣告緩刑的22件,占68.75%;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緩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報告認為,理念存在偏差,對校園暴力的危害性認識還不夠的問題比較突出。如何做到寬容而不縱容,社會還缺乏共識。從近幾年處理的校園暴力事件來看,有的地方認為校園暴力是青少年成長過程中出現的小問題,主要強調教育、挽救原則,沒有意識到對于那些社會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懲戒實際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種重要方式,對同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護還不夠。
在冉容看來,應該正確的認識到,對于被告人,實施欺凌的被告人,我們要挽救、教育,但是對被欺凌,被傷害的孩子,更應該得到法律和社會的關注和保護,因為他們,一是守法者,二,他們是弱者。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六
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在調研發現,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十點:
一、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企業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沒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規定。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二、新開發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字,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三、技術引進時未能做合理的知識產權界定和評估。在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外方經常以技術入股或技術轉讓給中方,但往往都是“打悶包”,對其中的知識產權并不作事先的檢索和評估,等支付了費用后,根據外方開列的專利清單,經檢索發現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國的有效申請,但因為當時沒有發覺,支付了一大筆“學費”。也有的外方連專利清單也不列,只是告訴你我這項技術里有專利、有技術秘密,要問你收多少錢,中方因為手里沒有多少談判的籌碼,或是因為知識產權的意識本來就不強,糊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因此,在座談會上,有企業提出,希望有專業權威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能夠幫助企業在技術引進時把好關。四、企業內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的管理人員。調研中發現,除部分企業(特別是專利試點企業),由于企業領導重視,企業本身擁有的知識產權較多,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其知識產權的管理人員也有著較好的知識產權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外,大部分合資合作企業與國有企業一樣,也存在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化管理人員的問題。有些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還剛剛建立,有的還在籌建過程中,甚至有的還未提上議事日程,在這些企業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沒有專人負責,而兼職的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了解也很有限。我們在以往對企業的宣傳培訓中,往往只重視國有企業,實際上,加強對合資合作企業中方人員的知識產權的宣傳培訓,對防止國有無形資產的流失同樣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五、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如何獎酬,大部分企業還很不規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合資合作企業外,大部分企業對員工新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很不規范,沒有明確的規定。有的是在決定晉升、評定獎金時作為參考,有的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但對于具體數額和獎勵的時間都沒有明確,因而發明人、設計人權利的實現無法得到保障。沒有規范的獎酬措施,必然會挫傷員工發明創新的積極性,也必然會影響合資合作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盡管在專利法和實施細則中都有給予發明人和設計人獎酬的相關規定,但在具體的實踐中,員工不一定有這個意識,而且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我們建議在合資合作企業中推廣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并將員工的知識產權獎勵機制作為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七
積4527平方公里,總人口約45萬人,全縣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8510公頃,耕地保有量38520公頃。縣境內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數量多,分布范圍廣,礦產資源富集,點多、面廣、礦種全,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加工、經營的企業達350余戶,占全州礦業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一還多,且無證非法礦點多達500余個,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主體復雜、手段隱蔽、量大面廣,查不勝查、防不勝防,管理難度大,執法監察難度更大。
一、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的現狀、特點以及發展趨勢。
準的面積;二是經營性用地逐步實現市場化配置,土地取得成本較高,部分土地使用者為了達到少出錢多占地的目的,通常采取少批多占的手段非法占用土地。
(二)未批先用。由于國家取消了縣級人民政府的農用地轉用和土。
地征收審批權,經營性用地全面實行市場化配置,部分土地使用者為。
了規避國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依照法定程序或不經最終審批機關批準,通常采取隱蔽、突擊施工等手段在短期內迅速實施非法占地行為,以造成對土地的破壞來達到其非法占地的目的。
未經批準非法入市交易或者擅自改變原批準用途。
(四)農村集體土地非法流轉(以租代征)。一是少數基層干部和村。
民法制觀念淡薄,為了局部和短期利益,打著聯營、聯辦村社企業或。
者為集體謀利益的幌子,擅自轉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二是部分土地使用者為了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甚至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從事非農業建設活動。
(五)無證采礦(以探代采)。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極少數人無視國。
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私挖濫采和僅持勘查許可證非法采礦的現象仍時。
有發生。
(七)越界開采。由于資源枯竭,一些礦山企業以增加地方財政和。
企業收入為由,擅自將不屬于自己礦界內的礦產資源以掛靠或承包等。
形式轉讓給他人開采或自行開采。
(八)無證加工、經營礦產品。部份鄉鎮和企業的法制觀念比較淡。
薄,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嚴重,在不同程度上還存在無證非法從事礦產。
完善,國家對土地、礦產資源的管理和監控逐步強化,市場化配置資。
處矛盾焦點的風口浪尖,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異常嚴峻和繁重。再加之我縣無耕地占補平衡及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當前乃至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我縣將面臨土地供需矛盾的凸顯期,違法用地反彈的壓力很大。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改變用途和農村集體土地非法流轉(以租代征)等違法用地依然是今后土地違法案件發展的新趨勢。此外,由于縣境內礦產資源分布不均衡,雞窩礦等小型礦點分布多而零散,管理和監控極為不便,在加之極少數基層干部以及企業法制觀念淡漠,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嚴重,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對本地區的非法礦業活動不僅不加以制止,有的甚至公然為其提供便利和保護。所以無證采礦特別是以探代采、越界開采和非法轉讓礦產資源或礦業權等違法違規問題亦將是今后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發展的新趨勢。
二、存在的問題。
2004年,_提出了走出“預防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新路子,全面推行動態巡查責任制,這個新思路、新路子是由我國社會主義性質所決定的,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條重要原則。但是當前困擾我縣國土資源執法難的問題一直十分突出,主要表現在:
(一)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缺乏科學管理手段,行政監督。
措施還不完善,再加之受人員、經費、編制等的限制,基層行政執法監。
管力量相對薄弱,國土資源動態管理長效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強化和完善。
(二)部門聯席會議與聯合執法協調機制雖已建立,但由于相關制。
于軟,致使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地制止和查處。
(三)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制止難、查處難,執行更難。由于國土資。
源違法行為的誘因大多與地方建設和經濟發展有關,政府行為導致的“先上車,后買票”現象,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致使大量違法違規案件的發生。同時,由于受體制改革不完善等的影響,帽子“”雖然上收,但是部門預算經費還在地方財政,所以主管部門在查處執行這些案件容易陷于兩難的尷尬境地。
(四)行政執法機制不完善,按現行法定程序規定,辦案時間拖得。
過長,費用高、難于操作,在加之行政強制措施有限,缺乏強有力的手。
段。法律賦予主管部門檢查、調查、制止和行政處罰以及行政處分建議權,但沒有強制執行權。一宗案件從立案到執行整個時間跨度較長,少則二、三月,多則一兩年。一方面給國家、集體或個人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導致一些案件最終無法執行,為執法監察工作埋下隱患。
(五)部分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有關規定太過原則,適用性和可操。
作性較低,不利于實際執行操作,且執法手段軟弱,制約了行政執法。
與行政處分和刑事司法的銜接,部門行政處分建議權大多時候形同虛設,“執法難、難執法、法難執”的現象依然存在,執法的對抗性越來越大,抗拒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六)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尚未真正建立,行政、司法監督。
機制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
三、對策及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擴大宣傳普及面,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珍惜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法制觀念,4增強保護國土資源特別是保護耕地的自覺性與責任感。
及時有效的發現和制止正在發生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因此,當前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和基層國土所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加大執法檢查辦案裝備投入,充實執法力量,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上下協調、整體聯動的國土資源管理動態巡查與執法檢查長效機制,有利于維護正常的國土資源管理和開發秩序。
(三)建議省、州國土資源及相關主管部門,盡快制定出臺集體土。
地流轉細則或辦法,以法律或規章的形式明確集體土地入市條件、流。
轉方式以及相關權力、義務等,彌補法律法規的空白,規范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行為。
(四)建立完善部門協作、整體聯動工作機制,為行政執法與行政。
處分和刑事司法銜接提供保障。進一步強化與公安、檢察、法院等司。
法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和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共享機制,整合各方監管力量,強化統籌協調,切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和查處力度,狠抓典型案件的公開曝光處理,擴大影響面和教育面,增強執法威懾力。
(五)建議進一步修訂完善《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行政機。
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使其適用性和可操作。
性更強,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問責制。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與行政問責和刑事司法銜接長效機制,完善行政處分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機制,確保移送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促進案件移送工作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八
世紀恒程資訊:據知識產權行業調查報告顯示,隨著工作負荷壓力的持續增加,知識產權隊伍工作效率面臨威脅;77%的企業知識產權專家和64%的律師事務所從業者強調,工作負荷壓力是主要難題;59%企業受訪者表示,加強知識產權與業務戰略的配合對其工作發揮有顯著的影響;75%律師事務所受訪者認為,吸引新客戶是其面臨的主要挑戰。
中國深圳20xx年10月28日電--由于知識產權戰略價值認識的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工作負荷壓力日趨增加,因而全球各地知識產權專家工作效率所面臨的威脅也日益嚴重。目前,各企業知識產權團隊正努力應對日漸增加的預算和資源壓力,而各律師事務所面臨的主要挑戰則是吸引新客戶和提升盈利能力。
以下是思保環球今天發布的《20xx年知識產權行業狀況調查報告》的主要調查結果。來自企業及律師事務所的1,600多名知識產權專家接受由全球頂尖知識產權管理軟件與服務供應商思保環球進行的此次調查。
調查顯示,77%的企業知識產權專家和64%的律師事務所從業者認為,工作負荷的不斷增加是其知識產權團隊提高工作效率面臨的'主要威脅。其他威脅工作效率的挑戰包括:“過度管理”(企業受訪者占64%,律師事務所受訪者占47%)和“公司規模調整大小的能力”(企業受訪者占58%,律師事務所受訪者占55%)。63%企業受訪者認為,預算和資源的壓力增加是影響其知識產權隊伍工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這得到律師事務所調查對象的認同,62%的調查對象強調,這些壓力對客戶的知識產權服務需求有著重大影響。
許多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工作都在日益增加。對企業受訪者而言,知識產權工作持續增長的三大領域包括:專利檢索(52%)、專利審查(45%)和國內專利申請(44%);而對律師事務所受訪者中,三大領域包括:專利審查(48%)、國內專利申請(46%)和專利訴訟(42%)。
鑒于知識產權價值在全球獲得更大的認可以及知識產權管理日趨戰略化的發展趨勢,企業調查對象稱,(除預算或資源壓力外)對其工作影響最大的因素包括:改善知識產權工作與業務戰略的配合(59%)以及加強知識產權組合優化/貨幣化的壓力(49%)。
52%的企業受訪者還指出,知識產權工作無法與公司廣大業務戰略配合是公司知識產權資產面臨的主要威脅,這明了知識產權工作配合公司廣大業務戰略的重要性。企業受訪者認為其他主要風險包括競爭對手訴訟(50%)和有限的預算(48%)。
律師事務所調查對象認為,知識產權工作所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吸引新客戶(75%)、提高盈利能力(67%)和固定費用申報帶來的壓力(53%)。固定費用申報問題棘手之處主要體現在律所的對策。在被要求指出哪些是客戶要求收取固定費用的服務時,律師事務所受訪者特別指出幾個最常見的服務領域,包括國內專利申請和審查(58%)、境內外專利申請和審查(54%)、商標續展(53%)和專利續展(51%)。
思保環球業務開發總監simonwebster表示:“知識產權市場持續升溫,全球范圍內專利申請量同比增長繼續加快。市場環境競爭如此激烈就愈發要求知識產權專家將工作中提高到戰略層面,致力于幫助公司或客戶充分實現其知識產權組合的價值,并確保知識產權工作能配合企業廣大的業務戰略?!?/p>
“企業知識產權隊伍專利檢索工作的增加表明,這項工作越來越被視為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關鍵部分,同時也成為建立高質量專利組合的關鍵環節。專利檢索工作有助于企業更好地理解其身處的技術格局,從而能決定如何更好地建立和部署其知識產權資產?!?/p>
webster還表示,“調查結果也顯示,資源配置仍舊是主要問題,客戶要求少花錢、多辦事的壓力也日趨增加。來自律所受訪者的認為,在吸引和留住客戶的競爭中脫穎而出備感壓力。解決這類問題需要提升自身在價值鏈上的地位,為客戶提供更富有戰略意義的咨詢建議,為客戶投資組合管理及優化提供更深入的見解。這對于強化客戶關系以及為律師事務所增加收入都是同等重要的?!?/p>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十九
在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和人才興企行動中,優化人力資源管理以強化核心競爭力,是民營企業必須面對的首要問題。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縣企業人才需求情況和現有人才狀況,為企業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交流盤活現有人才,實現企業與人才有效對接,切實滿足全縣民營企業對人才需求,最近,我們組織精干力量深入到各鄉鎮和重點企業,采取聽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問卷調查、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全縣民營企業人才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全縣民營企業人才現狀。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經濟環境的不斷優化,民營經濟成為促進全縣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領域人才隊伍迅速壯大,整體素質大幅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有力地促進了全縣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
一是人才數量有所增加。截止目前,全縣民營業戶已達1.5萬戶,從業人員12萬人。調查的102家民營企業中,從業人員達64406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才3892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948人,中專及以上的人才達5504人,分別占從業人員的6.1%、1.5%和8.4%。
二是人才結構和分布逐漸合理。在專業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中,具有初級職稱的2554人、中級職稱的1513人、高級職稱的594人,分別占從業人員的3.9%、2.4%、0.9%;學歷結構不斷優化,中專以上學歷的人才達5504人,其中大專及以上人員1020人,中專4484人,分別占從業人員的1.6%和7%,比例明顯提高;年齡結構逐漸優化,各類人才逐步趨于年輕化。在調查的人才中,46歲以上6144人,36-45歲的13872人,35歲以下的44390人,分別占從業人員的9.6%、21.5%和68.9%;人才在產業中的分布結構日趨合理,各類人才有序向經濟建設主戰場轉移,企業愈來愈成為吸納人才和用好人才的主陣地。
三是企業對人才和智力的引進更加重視。從近幾年人才招聘會的情況看,各類民營企業積極參與,根據自身人才需求,自主開展各種形式的人才招聘活動。泉林紙業夏津有限公司分別從山東輕工業學院、齊齊哈爾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科技大學等高等院校引進各類專業人才100余人,為公司更好的發展提供了人才保障。發達面粉集團通過與河南工業大學對接,從該校成功引進高素質糧食加工專業人才6名,并聘請該校專家和工程師作為公司顧問,定期來公司進行生產指導和技術創新。在引進人才的同時,企業還注重引進高科技智力項目,幫助企業解決研發和技術創新中遇到的難題。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通過與省科學院熱能研究中心合作,達成了混合低碳醇合作項目;發達面粉集團通過與河南工業大學、北京糖安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大學、河南工業大學等高等學府加強合作,致力于制粉技術、功能性特殊膳食產品、小麥胚芽全利用關鍵生產技術及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研究,現已成功研制出黃鏡面和黃精粉等降糖產品,并通過技術合作,改進了公司現有磨輥噴砂技術,提高了磨粉機的使用性能,大大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這次調研的情況看,全縣民營企業多數產品以粗加工為主,屬勞動密集型企業,很多企業招收的都是農民工,技術人員比較少,懂技術、會管理的復合型人才缺乏,營銷人才嚴重不足,技術熟練工也相對較少。人才問題已經成為影響全縣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和“瓶頸”,主要表現在:一是企業招工難度加大,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瓶頸。調查發現,目前全縣有80%以上的企業招工不足,尤其像棉紡織這樣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問題更為突出,用工難制約了企業的持續發展。二是企業人才層次較低、人才結構亟待優化。全縣民營企業人才存在“一多三少”的現象?!耙欢唷奔闯跫壢瞬?、一線工人相對多?!叭佟奔从袑@?、有項目,能夠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延續產業發展鏈條的高級人才少;能夠促進企業和本行業大發展、快發展的管理人才少;掌握專業技術、具有較高水平的技術型人才少,人才結構還需進一步優化。三是人才分布不均衡,嚴重影響中小企業發展。全縣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主要集中在規模大、實力強的龍頭骨干企業,而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則人才匱乏,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四是人才不穩定,流失嚴重。據調查,民營企業的科技人才大多是聘請的,投入大,穩定性差,流動過度頻繁,技術保密程度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尤其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很多在企業工作半年至一年就跳槽辭職,流失率較大。
三、對加強民營企業人才工作的建議。
(一)發揮政府宏觀調控導向作用,合理引導經濟結構調整。全縣大部分企業屬于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量比較大,落后的經濟增長方式是用工短缺的深層次原因。目前來看,全縣勞動力的供給遠遠跟不上企業的需要,只有將勞動密集型企業轉化為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企業,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招工難問題。在轉化過程中,政府要發揮好引導作用,從財政、稅收、用地、審批等各個環節給予適當的引導和控制。同時,抓住國家、省市出臺產業振興規劃的機遇,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搞好企業自主創新,推進棉紡織、植物油等傳統產業做大做強。
(二)企業應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充分認識人才在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企業在重視資金、土地、設備等其它生產要素的同時,更應該重視人才在企業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和決定性作用。全縣大多數民營企業雖已渡過原始積累階段,但發展已進入瓶頸階段。如何突破自身局限性,已成為民營企業所面對的一大難題。在這種情況下,能否轉變觀念,把人才的開發使用擺在更為突出的位置,用人才來改造企業,突破發展瓶頸,增強市場競爭力,是民營企業成功轉型、實現二次創業和產業升級的關鍵所在。要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人才就是財富,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競爭力,人才就是發展后勁”的人才觀念,真正做到求才若渴、愛才如命、惜才如金、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把關心人才、尊重人才、激勵人才放在重要位置,使企業人才的聰明才智得到充分發揮,最大限度地調動、激發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企業的全面發展貢獻力量。
(三)企業應抓住培養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個環節,提升人才隊伍數量和整體素質。一是要充分利用現有人才資源。要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念,建立注重實績、公平競爭、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以及由知識、能力、品德等要素構成的人才評價體系。建立以能力評價和績效考核為依據,鼓勵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人才的積極性。二是積極引進人才和智力。要豐富人才引進形式,通過聘用、兼職、咨詢、科研和技術合作、技術入股等方式吸引高層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到民營企業工作。要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人才開發觀念,堅持引進人才與引進智力相結合,推行“項目+人才+智力”模式,變高薪引才為項目引才,用事業來吸引和留住人才。三是抓好人才的培養。要引導企業把人才資源當作人才資本來開發經營,把人才教育培訓工作納入企業發展計劃,在企業內部創造一個良好的人才生存、創業、成長、發展的人文環境。
(四)加大科技創新人才的投入力度,著力引進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人才創業基地,為各類人才實現創業理想提供舞臺;要梳理和補充現有人才文件,不斷完善人才政策,制定人才創業資助、人才住房等具體實施辦法,發揮政策導向和保障作用。政府在保證增加財政經費對科技投入的同時,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主動增加研發投入。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和溝通,定期組織大型人才招聘會、小分隊外出招聘、網上招聘等活動,努力引進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
(五)要在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上實現新突破,積極為企業人才工作提供優質服務。涉企部門要建立科學的“民營企業人才調查機制”,及時掌握全縣民營企業的人才基本情況、需求和建議;要加強人才市場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夏津人才信息網,建立人才信息庫,開通企業人才引進“直通車”,做到企業與人才供求信息及時傳遞,幫助企業與人才有效對接。適時組織行業性、專業性的民營企業人才交流會、引才引智洽談會等,組團到經濟發達地區選聘優秀人才。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加強協調、聯系,通過產學研相結合引進人才、成果帶進人才、技術入股拉進人才。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人事代理制度,健全人事代理服務體系,探索建立人才爭議仲裁制度。同時,為企業人才在家屬就業、子女入學、戶籍轉移、代辦養老保險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使他們安心、舒心工作。
(六)要加大人才資本投入,加強培訓,提高企業人才綜合素質。大力開展以企業人才培養工程為重點的人才教育和培訓工作,加強科技創新人才繼續教育力度。要舍得在人才上花本錢,全力支持人才參加各類培訓學習,促進人才自身素質的不斷提高。要繼續做好技工人才隊伍的培訓工作,提高科技創新人才的創新能力。大力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實行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的“訂單培養”、“委托培養”,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大力實施“素質提升”工程,重點強化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進一步加強與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采取定期培訓、邀請專家講課、到院校進修等形式,不斷提高全縣民營企業人才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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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二十
案由:
(填寫當事人、違法情況、修建項目)。
一、當事人概況及項目情況。
1、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
2、被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受委托時間:
3、項目情況:
1、(項目核準文件,包括批準內容)。
2、(取得案件調查相關手續時間、情況,按時間排列)。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內容)。
4、(項目開工、完工時間)。
5、(項目合同簽訂情況、合同價)。
二、調查經過:
案件調查所涉執法人員執法證號:()、()。
1、年月日,經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領。
導批準,準予立案查處,并責成具體承辦;。
2、
3、
4、
5、
6、
7、(填寫調查人員與被調查單位調查經過)。
5、(填寫被調查單位提供手續內容)。
三、調查結果的行為。經調查,該項目存在。
1、(項目如存在超規劃建設行為,則應說明規劃批準情況,以及實際修建情況);。
2、(項目如存在手續辦理前已修建,則應說明辦理前修建進度)。
四、證據說明:
1、
2、
3、
4、
5、
6、(填寫取得的證據能說明的違法情況)。
五、法律依據:
1、違反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處罰法律依據:
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不招標的,將必須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5‰—10‰的罰款。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六款:未按照國家規定。
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責令改正,處20萬—50萬元的罰款?!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四款: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列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1%—2%的罰款?!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六、自由裁量理由及爭議:
(填寫案件處理存在的問題、案件處理從輕、從重處罰理由等)。
七、處理建議:。事。
實清楚,證據確鑿,擬形成以下處理建議:
1、該項目。
2、該項目。
3、該項目。
4、該項目。
5、該項目。
6、該項目。
注:
1、(項目違法情況,字體加粗)。
2、(列出處罰依據)。
3、(列出自由裁量基準依據)。
4、(涉及平米造價的,應說明平米造價來源或方法)。
辦案人員簽名:
調查結束時間: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二十一
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的創新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關于目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不足之處,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較低,知識產權的流失嚴重等,已經引起了廣泛關注。但是,就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往往只注重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尤其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大量外資涌入國門,國際企業競爭國內化,國內企業競爭國際化態勢日益明顯。中外合資合作形式已經成為外國企業與國內企業實現雙贏的重要選擇。然而,在某些領域,由于外企實力強勁,或者國內企業意識欠缺,這種結合往往是建立在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正當權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礎上的。
為了解@#$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狀況,@#$市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員調研了@#$三菱電梯有限公司、@#$耀華皮爾金頓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電器有限公司、@#$三菱電機上菱空調機有限公司等單位,并在閔行區知識產權局召開了閔行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座談會,@#$福祥陶瓷有限公司、東杰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紫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統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業的知識產權事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在調研發現,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十點:
一、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企業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沒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規定。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早,知識產權意識不強,也有的是因為企業成立初期,沒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內容,還有的合作企業,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參加經營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賃費用),對知識產權更是不會關心。這帶來很多問題,如企業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問題,特別是在合資期滿后如何分配問題;新開發的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企業日常知識產權的管理問題。因為成立時沒有約定,實踐中各個企業因其本身情況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辦法,或再協商簽訂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規定。但這也衍生出許多新的問題。因此,建議在相應的合資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專門關于知識產權的條款,在相應的法律規定或審批程序中要求合資合作企業成立時對知識產權要有相關規定。
二、新開發知識產權權益的歸屬問題。調查中發現,新開發的技術和品牌的知識產權權益歸屬問題往往與企業的股權分配情況緊密相關。通常中方控股的企業新誕生的知識產權是屬于合資合作企業的,其權益也是按照股權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員是獨立地完成新技術的開發,但也要將知識產權的權益分配給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實際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業,外方將知識產權權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業盡管是在國內雙方共同開發的技術,專利卻由外方總部申請,有的企業甚至是中方人員設計的圖案,設計人卻要署外方總裁的名字,有的企業規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術基礎上開發的新技術,外方可以免費使用,但中方卻不可以免費使用外方新開發的技術,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這些情況,在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在合資合作企業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資合作企業,中方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有很大的難度。為此,建議在針對合資合作企業制定的單行政策法規中對這些問題作一些細化的、強制性的規定。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二十二
當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斷增多,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同時出現,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以下簡稱高法司法解釋)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實務中將其精神貫徹落實,挖掘一些解決審判實務的辦法,以正確地定紛止爭?,F僅就公訴案件中的附帶民事訴訟問題進行討論。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屬性及特征。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一種特殊的訴訟形式,是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結合。附帶民事訴訟是由刑事訴訟中被告人的同一行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為,應承擔刑事責任,在民法上則是侵權行為,應承擔民事責任。本質上附帶民事訴訟仍屬于民事訴訟,但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訴訟,具有以下特征:
1、對刑事的依附性。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以刑事訴訟的存在為前提,在程序運用和法律適用上均優先適用刑事訴訟法,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應嚴格限定在犯罪行為所引起的民事侵權范圍之內。附帶民事訴訟的依附性還體現在訴訟時效、地域管轄、上訴期限、審判組織、送達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相對獨立性。
附帶民事訴訟可分開審理、分別判決;在適用民事訴訟相關法律,即民事訴訟規定的原則和制度可在附帶民事訴訟中適用,如訴訟啟動的自愿原則、訴訟權利的處分原則等。
3、賠償范圍的物質性和直接性。
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僅限于因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物質性損失,不包括精神損失,而且,物質性損失是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間接損失不在賠償范圍之列。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幾個具體實務問題。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權利主體及義務主體。
1、賠償權利主體。
(1)被害人。即被刑事犯罪行為所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被害人為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病等,由其監護人代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監護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現。
(2)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近親屬按繼承法等民法規定的順序行使,應根據具體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3)犯罪致被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由被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前的實際扶養的人提起。被扶養人包括撫養、扶養、贍養三種情形,應根據具體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4)人民檢察院。在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因種種原因未提起時提起。
(5)財產保險關系中,先行支付賠償金的保險公司。
2、賠償義務主體。
(1)刑事被告人。
(2)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及共同犯罪中無刑事責任能力致害人的監護人。
(4)共同犯罪中,已死亡犯罪人的遺產繼承人或財產保管人。
(5)單位犯罪中的.單位。
(6)其它與犯罪相關的民事責任承擔者。如交通肇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中,按勞務關系、職務關系等轉由行為人之外的主體承擔民事責任。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犯罪的,賠償權利主體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親友自愿代為賠償的,應當準許。高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親友自愿代為賠償的,應當準許”。
4、同案犯在逃的,不應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高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應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已經從其他共同犯罪人處獲得足額賠償的除外”。
5、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將保險公司追加為被告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這就說明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第三者強制保險的存在,則應當將承擔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追加為被告,是否承擔民事責任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斷。而對于那些并不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規定,而是當事人與保險公司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商簽訂的其它保險合同而發生的保險,由于保險公司不是法定的其它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對于保險合同的效力及賠償范圍要另行審理才能確定的,不應將保險公司追加為被告。
相關知識產權的調研報告(匯總23篇)篇二十三
截至9月,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共受理各類涉展會(博覽會)知識產權案件133件,受理50件,受理40件,受理36件,截至209月受理7件,其中一審案件93件,占69.93%;二審案件35件,占26.32%;訴前證據保全5件,占3.76%。截止至年9月,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26件,以判決方式結案的119件,以撤訴方式結案的5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的1件,不予受理的1件。以判決結案的案件中,法院認定構成侵權的案件92件,不構成侵權的為27件,權利人的勝訴率較高,達77.31%。
從審理情況看,涉展會知識產權案件主要存在如下特點:
1.從案件來源看,涉展會知識產權案件主要是權利人通過訴前證據保全、公證保全等方式固定侵權證據,進而主張被控侵權人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并以展會地點作為侵權行為地來建立管轄,此類案件占總數的72.18%。主要集中在規模較大的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上海國家會展中心、上海世博展覽館、上海光大會展中心等地。
2.從案件涉及的主體看,涉展會知識產權案件的當事人主要集中于知識產權權利人和參展商之間,但也有案件權利人將展會組織者和參展商作為共同被告起訴。這些案件的權利人多為企業法人,有111件,占總數的83.46%,其中權利人為涉外當事人的案件22件,占16.54%。
3.從案件涉及的類型看,案件類型復雜多樣,但主要集中于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涉展會知識產權案件既有因展會軟件開發產生的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也有因申請證據保全措施錯誤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糾紛,但主要集中于侵害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占案件總量的94.74%。其中主要表現為參展產品侵害他人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也有因擅自使用展會自身的名稱、設計等知識產權資源產生的侵權糾紛。
4.從侵權行為的種類看,展會涉及的侵權行為涵蓋了侵害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商業詆毀、虛假宣傳等各種類型,但主要集中于侵害專利權糾紛,共有82件案件涉及侵害專利權糾紛,占61.65%。其中,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43件,占52.44%,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27件,占32.93%,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14件,占17.07%。
二、涉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涉及的主體主要包括展會主辦方、參展方以及相關的權利人,涉展會知識產權案件的數量雖然總量不大,案件數量亦較為穩定,但從案件的審理看,展會涉及的各方主體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一)展會主辦方層面。
1.展會主辦方對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待加強。
展會活動本身作為一種“知識型”和“服務型”產品,和知識產權保護密切相關。展會知識產權總體上分為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展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當前,對于已經取得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的展品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已經引起了廣泛的重視,但對展會本身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還有待加強。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包括展會的設計理念(項目創意),展臺搭建設計,展會的logo及展會域名、網頁、展會名稱等。在實踐中,展會名稱相似,展會創意、展會內容雷同的現象比比皆是,由于主辦方未能及時對展會logo和名稱進行有效保護而導致展會logo和名稱被他人搶先注冊為商標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2.展會主辦方對參展方知識產權審核有待強化。
在展會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化背景下,主辦方的主要精力多用于招攬更多參展商,以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夠重視,明顯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導致展會主辦方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有所缺位。此外,大多數中小展會主辦方實力相對較弱,在知識產權審核、監督、管理方面缺乏相應的人力、物力資源支持,客觀上亦無法對參展方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和監督。例如,有的案件中,權利人已經向展會主辦方發出了明確的侵權通知和警告,但展會主辦方處于展會順利開展的需要,并沒有采取相應的合理措施,而是對侵權通知置之不理。有的案件中,權利人和被告的企業名稱、商標等基本相同,但仍出現在相同的展會中,主辦方亦沒有進行任何的審核。還有的案件中,展會主辦方甚至未對參展方進行實名登記,導致展會結束后,權利人無法明確侵權行為的具體信息,最終不得不撤回起訴。
3.展會主辦方侵權認定及責任承擔不明確。
雖然《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規定了展會主辦方在招商招展時,應加強對參展方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關宣傳資料等)的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但對于參展商在展會上展出的展品發生侵害知識產權的問題時,展會主辦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何承擔責任現有法律法規卻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也是一定程度上展會主辦方在知識產權保護中“不作為或難作為”的部分原因。一方面,展會主辦方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先審核義務,但如果展會主辦方沒有及時發現侵權行為,如何確定展會主辦方的侵權責任,是只要存在侵權行為,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還是應當在過錯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還是只有主觀上存在明知的,才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如果權利人向展會主辦方發出了侵權通知,展會主辦方應當如何采取合理措施,如果采取措施不當,或者權利人的權利通知錯誤,展會主辦方是否應當對其采取的合理措施而承擔相應的責任。相關規定都未進行明確。
(二)知識產權權利人層面。
1.權利人取證意識有待加強。
展會是權利人發現侵權行為,獲得侵權人信息,收集侵權證據的重要場所,現有法律也已經通過證據保全等規定為權利人提供了較為有效、完善的取證方式和手段。現有案件中雖然權利人大多能夠通過公證取證、證據保全等方式及時固定侵權證據,但是仍然有案件反映出部分權利人尚未意識到公證保全、證據保全等在固定侵權證據方面的重要作用,僅僅通過在展會過程中拍照、錄像等方式對侵權產品進行固定,導致在訴訟中只能通過產品照片進行比對,進而使得有的產品特征無法通過照片進行準確認定,從而承擔擔敗訴的風險。此外,有些商標權的權利人未能充分利用參加展會的機會固定商標使用的證據,從而喪失了證明商標使用情況或商標知名度的有效方式。
2.權利人非理性維權時有發生。
從權利人維權的勝訴率看,權利人雖然在77.31%的判決結案案件中取得了勝訴,但在權利人敗訴的案件中仍然反映出權利人存在草率維權、盲目維權等非理性維權的現象。主要表現為權利人在進行維權前,未對被控侵權產品與權利人的專利、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進行認真比對或通過專業機構進行咨詢、檢索,導致有的案件中被控侵權產品與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明顯存在實質性差異的,權利人仍然提起訴訟。例如被控侵權產品明顯缺少專利技術方案的某個技術特征,被控侵權產品使用的商標明顯與權利人的商標不同,也不近似。上述非理性維權行為,不僅浪費了司法資源,還可能因此承擔維權不當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例如,在原告佛山市南海區雍興門業有限公司與被告歐某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損害責任糾紛中,歐某因為在展會中申請訴前保全原告的參展產品錯誤,而被法院判令承擔因申請證據保全錯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6萬余元。
3.權利人據以維權的知識產權質量有待提升。
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和宣傳的不斷加強,越來越多的權利人意識到了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均積極主動通過申請專利、注冊商標等方式來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然而,在案件審理中,我們發現部分權利人據以維權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質量有待提高,繼而導致知識產權權利處于不穩定狀態。例如,有的專利權屬于已經在市場中公開的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有的權利涉及搶注國外權利人的商標、商品名稱、商品裝潢等。上述現象的存在均可能導致權利人維權失敗,甚至可能因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參展方層面。
1.自主創新的意識有待加強。
很多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保護、自主創新仍然存在僥幸心理,缺乏創新意識,只看到短期利益,忽視了企業的長遠發展,最終只能為他人作嫁衣裳。大多數侵權案件都反映出,部分參展商參加展會的目的不在于展示自身的創新成果,而是為了打探行業內其他競爭者有何最新的產品、技術,進而進行模仿、借鑒。例如,有的被告發現權利人的產品比較暢銷,便故意登記與權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字號,生產相同的產品進行銷售,以達到市場混淆的目的,最終被法院認定構成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有的被告發現其他參展商品的外觀、裝潢較為新穎,便稍加改進,生產類似的產品,繼而構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商品名稱、裝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有的參展商以征集展臺設計方案為名,擅自將征集的設計方案予以使用,最終被認定構成侵害商業秘密或著作權。
2.惡意競爭時有發生。
展會往往是行業內競爭者集中進行產品競爭、實力展示的舞臺,行業關注度、曝光度等成為參展商積極參加各類展會的重要原因。但有的案件中反映出展會亦成為競爭者開展不正當競爭的重要時機。有的被告故意利用展會關注度高、曝光率高的特點,在參加展會期間通過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行為,惡意排擠、詆毀競爭對手,以獲得不正當的競爭優勢。
3.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參展方在參加展會時,主要就是通過推出新品來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很多創新成果都是在展會中首次亮相。然而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很多參展商忽視了對創新成果的保護,未在參展前及時申請專利登記,導致創新成果因展出而公開,淪為現有技術,不但喪失了競爭優勢,研發心血也付諸東流。例如,有的案件中,權利人在第一次參加展會前并未及時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事后其雖然獲得了專利權,但在侵權案件中被告往往能成功的援引現有設計抗辯,從而導致權利人的創新成果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三、完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建議。
(一)明確展會主辦方的法律地位以及權利義務。
展會主辦方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貫穿于展前、展中以及展后等全過程。因此應當對展會主辦方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律地位以及權利義務予以明確。目前,關于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規定,主要體現為由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頒布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以及各地頒布的地方性法規的相關規定。一方面,立法層級不高;另一方面,關于展會主辦方權利義務方面的規定不全面。為此,我們認為考慮到展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可以在立法層面提高立法層級,制定專門的保護條例或者專門立法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作出體系化的規定。具體內容方面,可以借鑒知識產權現有立法以及《電子商務法》關于網絡服務提供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法律地位以及“通知-刪除”規則的借鑒,明確展會主辦方對于展會期間參展商品的知識產權保護負有展前、展中以及展后的注意義務,對于展會期間發現的侵害知識產權行為以及接到權利人的侵權通知后,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展會主辦方對于展會參展商的知識產權狀況未盡到審核義務,造成權利人損害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展會主辦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參展方展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侵害知識產權情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參展方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明確展會主辦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即在展會結束后,對于權利人提交初步證據證明參展方可能侵害知識產權的,應當向權利人提供參展方的身份信息,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二)完善涉展會知識產權糾紛及時有效審理機制。
探索完善專項合議庭集中審理涉展會知識產權糾紛,建立與展會周期短、時間緊、影響大等特點相適應的審理程序和機制。對于展會期間的證據保全申請,建立審理執行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實現當天受理、快速執行。對于侵權行為明顯或重復侵權、多次侵權的參展商,可裁定先行停止侵權行為;同時確保案件的審理不影響展會的順利進行。對于專門利用展會實施假冒、模仿、惡意詆毀競爭對手等侵權行為的,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適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切實營造良好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三)切實提升展會參與各方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首先,作為負責任的展會組織者,主辦方從始至終都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在招商招展時,在招展通知書中就要對參展商提出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并與參展商簽訂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應加強對參展方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參展項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關宣傳資料等)的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對存在侵權嫌疑的產品,應讓參展者提供相關產品的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的證明文件;對于可能侵權的產品嚴格限制展會準入門檻,對于確有侵權問題的展品和單位,應停止其參展資格。
其次,參展方在參展前,應確保自己在展會舉辦國家擁有合法有效的且已經注冊的知識產權,對于自己展出的新產品要及時申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同時,應當注重知識產權檢索,通過檢索等方式來確保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沒有侵害他人在先的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在參展中,參展方要對自己展示的物品作好歷史記錄;如果發現被侵權,可先通過拍照、索取產品宣傳冊或購買等方式先行固定侵權線索,及時通過公證保全、訴前證據保全等方式及時固定侵權證據;發現競爭對手涉嫌構成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可采取溝通協商、發警告函、向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投訴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行為禁令等方式先行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知識產權保護氛圍方面的作用。通過公開庭審、典型案例宣講、發布審判白皮書等方式,讓社會公眾,特別是相關展會行業協會、展會主辦方直觀感受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應當注意的問題,引導知識產權權利人理性維權,提高參展商尊重知識產權、積極開展自主創新的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展會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發生,借助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共同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