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協議中,條款的明確和合理性對于雙方的權益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行業領域中常見的合同協議案例,供大家研究和學習。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一
侵權事實與理由:
1、侵權方施占強與受害方樂建軍、鄭艷君夫婦從20______________年5月起,由于施占強修建房屋的事實兩家成為正式的'靠墻鄰居關系。樂建軍、鄭艷君夫婦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懷遠鎮泉水村2組114號。施占強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邊;修建方式為靠墻修建。
2、侵權人施占強從20______________年5月分開始動土修建房屋;從動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動房屋下沉受到傷害,開始裂縫;導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礎建筑面積的房屋整體受損。現房屋估價在45―50萬元之間。
3、現就調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損情況如下:
a、一樓廁所、衛生間、廚房、屋檐、臥室、前廳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最厲害的兩處已經墻體整體裂縫、承重墻磚體破損;有多處地方已經透光。
b、二樓后房,前廳門道整體受損。
c、房屋不能在原基礎承重墻體上繼續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強的的墻壁做為共墻來使用。
d、據鑒定機構咨詢結果表明;房屋下沉時間最厲害的范圍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來一年內房屋的受損程度無法預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損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強與受害方的房屋屬于靠墻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間被占用;排水成為雙方的共同問題需要解決。
f、二樓陽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過程中出現了嚴重損害;化糞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蓋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問題;受害方與侵權方多次協調未果。今在鎮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參與下達成以下調解內容:
1、由侵權人施占強一次性賠償受害人樂建軍、鄭艷君由于房屋破損所帶來的損失:萬元;作為給受害方帶來不便的損失和后期修補房屋時的費用。
2、由于侵權方施占強的行為侵犯了受害人樂建軍夫婦房屋的相鄰權已經成為事實;為解決雙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方案為;侵權方同意并承諾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復房屋時可以使用侵權人的墻體做為共墻修建和使用;同時排水、防水問題由侵權方承擔。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損程度具有不可預見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現無法修復的狀況;責任由侵權人承擔。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糞池時,侵害方需要無條件配合。
本侵權協議書一式三份;經雙方當事人、調解人簽章后生效。由雙方當事人、調解人各持一份。
日期:_______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二
乙方:_______
侵權事實與理由:
1、侵權方施占強與受害方樂建軍、鄭艷君夫婦從20______________年5月起,由于施占強修建房屋的事實兩家成為正式的靠墻鄰居關系。樂建軍、鄭艷君夫婦房屋位置位于四川省崇州市懷遠鎮泉水村2組114號。施占強修建房屋地址位于受害方房屋左手邊;修建方式為靠墻修建。
2、侵權人施占強從20______________年5月分開始動土修建房屋;從動土之日起受害人房屋地基被松動房屋下沉受到傷害,開始裂縫;導致受害人152.7平米基礎建筑面積的房屋整體受損。現房屋估價在45―50萬元之間。
3、現就調解之日起查看房屋受損情況如下:
a、一樓廁所、衛生間、廚房、屋檐、臥室、前廳等均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最厲害的兩處已經墻體整體裂縫、承重墻磚體破損;有多處地方已經透光。
b、二樓后房,前廳門道整體受損。
c、房屋不能在原基礎承重墻體上繼續修建;如要修建也得以施占強的`的墻壁做為共墻來使用。
d、據鑒定機構咨詢結果表明;房屋下沉時間最厲害的范圍在新修建房屋一年左右;受害方在未來一年內房屋的受損程度無法預知;不排除有重大受損的可能。
e、由于施占強與受害方的房屋屬于靠墻修建;之前受害方的排水空間被占用;排水成為雙方的共同問題需要解決。
f、二樓陽光篷由于侵害方在修建過程中出現了嚴重損害;化糞池由于侵害方的修建蓋于地基之下。
就以上問題;受害方與侵權方多次協調未果。今在鎮政府和村委的共同參與下達成以下調解內容:
1、由侵權人施占強一次性賠償受害人樂建軍、鄭艷君由于房屋破損所帶來的損失:萬元;作為給受害方帶來不便的損失和后期修補房屋時的費用。
2、由于侵權方施占強的行為侵犯了受害人樂建軍夫婦房屋的相鄰權已經成為事實;為解決雙方今后房屋修建和共同排水防水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方案為;侵權方同意并承諾今后如果受害人修建或修復房屋時可以使用侵權人的墻體做為共墻修建和使用;同時排水、防水問題由侵權方承擔。
3、由于地基下沉受害方后期房屋的受損程度具有不可預見性;如果以后房屋出現無法修復的狀況;責任由侵權人承擔。
4、今后受害人清理化糞池時,侵害方需要無條件配合。
本侵權協議書一式三份;經雙方當事人、調解人簽章后生效。由雙方當事人、調解人各持一份。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三
調解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協議。小編整理的治安調解的協議書,供參考!
治安調解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調解處理。
二、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調解范圍;
三、必須是已經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
四、必須當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調解的意愿;
五、治安調解必須是公安機關認為可以適用調解的。
一、宜解不宜結;
二、宜和不宜激;
三、宜緩不宜急;
四、宜寬不宜嚴.
應注意兩點: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經過調解,也就是說,調解不是處理這類案件的必經程序;二、調解達成協議并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處罰。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實際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調解時,必須注意:
(1)在調解前,要對案件情況進行細致的調查取證,以取得證據,查清案件事實,分清責任。
(2)是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制作詢問筆錄。
(3)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進行法律宣傳。明確告知法律規定的治安調解的內容、達成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調解協議及調解未達成協議、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等。
(4)是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的態度和意見。
(5)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說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在公安機關主持下制作調解協議書。
(6)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治安調解,是指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勸說、教育并促使雙方交換意見,達成協議,對治安案件做出處理的活動。
第三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公民和單位之間,在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等活動中產生的糾紛。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第四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治安調解:
(一)雇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伙斗毆的;
(三)尋釁滋事的;
(四)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第五條治安調解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詢問,收集證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實施。
第六條治安調解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原則。治安調解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二)公正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分清責任,實事求是地提出調解意見,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開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公開進行,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雙方當事人都要求不公開的除外。
(四)自愿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在當事人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達成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五)及時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及時進行,使當事人盡快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治安調解不成應當在法定的辦案期限內及時依法處罰,不得久拖不決。
(六)教育原則。治安調解應當通過查清事實,講明道理,指出當事人的錯誤和違法之處,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第七條被侵害人可以親自參加治安調解,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參加治安調解。委托他人參加治安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托書,并注明委托權限。
第八條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調解時,可以邀請當地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
當事人中有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九條治安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鑒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鑒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鑒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
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條治安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制作《治安調解協議書》(式樣附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名,并履行協議。
(一)治安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
(三)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調解機關印章、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及其他參加人簽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治安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第十二條調解協議履行期滿三日內,辦案民警應當了解協議履行情況。對已經履行調解協議的,應當及時結案,對沒有履行協議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查清原因。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的,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三條治安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現場調解并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進行現場調解。
現場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聯(式樣附后),由雙方當事人簽名。
第十五條經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應當納入統計范圍,并根據案卷裝訂要求建立卷宗。
現場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辦案部門應當將《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按編號裝訂存檔。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治安調解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規范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四
調解地點:xx公安局xx派出所。
主要事實(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
201x年4月5日10時許,xxx因xxx欠其商店的貨款,便到同妻子xxx到其工作的場所,催要欠款,后因話不投機,xxx就將xxx頭部打傷,致xxx受傷住院。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包括協議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一、xxx自愿向一次性賠償xxx醫療、誤工、護理、營養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xxxx元整。
二、xxx應將xxx所欠的貨款xxxxx元整立即歸還(從賠償費用中扣除),xxx表示同意。
三、自本議之日起,雙方要相互諒解,搞好團結,不得在糾纏此事,如有違約,后果自負。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對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主持人簽名: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公安機關印章)。
_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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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調解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調解處理。
二、必須是《條例》規定的調解范圍;。
三、必須是已經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
四、必須當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調解的意愿;。
五、治安調解必須是公安機關認為可以適用調解的。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五
乙方:_______
丙方: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甲方派遣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班組員工)到____________工地工作時不慎受傷,經醫院治療,現已康復出院。甲方已墊付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共計元。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受傷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與浙江城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勞動關系于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
二、勞動關系解除后,甲方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待遇、生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醫療費(含后續治療、康復治療、二次手術費等)、意外傷害賠償、未結工資、經濟補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三、甲方于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元。余款(人民幣元)待乙方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支付款項以銀行出具的轉賬憑證為準。(注:甲方可委托其他公司或個人支付。)乙方指定銀行帳號:。
四、乙方承諾配合甲方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索賠報銷事宜,索賠報銷款由甲方收益。
五、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力。
六、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力。
七、除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款項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以及該工地所有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任何條件和要求。
八、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丙方_____________(系班組負責人)為本協議見證人;甲方與丙方按雙方合同約定比例承擔相關費用及責任。
九、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即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六
乙方:_______。
案由:20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20______________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醫學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20______________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七
單位及職務________派出所所長
調解地點________公安局______派出所
當事人____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當事人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調解見證人姓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_________因_________欠其商店的貨款,便到同妻子_________到其工作的場所,催要欠款,后因話不投機,_________就將_________頭部打傷,致_________受傷住院。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包括協議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一、_________自愿向一次性賠償_________醫療、誤工、護理、營養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二、_________應將_________所欠的貨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立即歸還(從賠償費用中扣除),_________表示同意。
三、自本議之日起,雙方要相互諒解,搞好團結,不得在糾纏此事,如有違約,后果自負。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對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___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___
主持人簽名: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__
(公安機關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八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主要事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調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承擔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解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本協議書一式三分,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侵害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調解民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安物業印章)年月日。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九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時左右,甲方駕駛___________號兩輪摩托車,在___________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乙方受傷,事故發生后,經公安交通警察大隊___________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乙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現甲方和z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1、甲一次性賠償乙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一次性傷殘賠償金、后續治療費等各項賠償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大寫)___________圓整(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等全部交付給甲方,并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
4、根據甲方的真誠表示,乙方考慮到甲方之違法行為系過失所致,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
5、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后果,一經簽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7、本協議簽署后,本次事故為一次性全部處理終結,以后無論乙方傷情發生任何變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本事故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否則視為違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十
當事人__性別__年齡__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家庭住址_______當事人__性別__年齡__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家庭住址主要事實: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
當事人(簽名):
當事人(簽名):
被邀參加調解人辦案民警:
(公安機關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聯:存根;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當事人)。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十一
如果當事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是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的,也可以對其進行調解,調解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那么,治安調解協議書范文是怎樣的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x公(xx)治調字[20xx0]第xx號
主持人:xxx單位:及職務:xx派出所所長
調解地點:xx公安局xx派出所
主要事實(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
20xx年4月5日10時許,xxx因xxx欠其商店的貨款,便到同妻子xxx到其工作的場所,催要欠款,后因話不投機,xxx就將xxx頭部打傷,致xxx受傷住院。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包括協議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一、xxx自愿向一次性賠償xxx醫療、誤工、護理、營養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xxxx元整。
二、xxx應將xxx所欠的`貨款xxxxx元整立即歸還(從賠償費用中扣除),xxx表示同意。
三、自本議之日起,雙方要相互諒解,搞好團結,不得在糾纏此事,如有違約,后果自負。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對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主持人簽名: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公安機關印章)
_____年___月__日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十二
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主要事實: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
當事人(簽名):
當事人(簽名):
被邀參加調解人。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十三
身份證件及號碼: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____________。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
當事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邀參加調解人辦案民警:____________(公安機關印章)。
治安現場調解協議書(通用14篇)篇十四
編號: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 工作單位及職業 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_________ 性別_____年齡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主要事實: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并當場履行,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
當事人(簽名):
當事人(簽名):
被邀參加調解人辦案民警:
(公安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第一聯:存根;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