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目標通常包括提供產品或服務,實現利潤最大化,以及滿足客戶需求等。小編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公司總結范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一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費用標準。
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其他。
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三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四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簽批,最后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臥、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匯報,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后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____年2月1日起試行。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五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費借款規定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注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于“借款程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后,應于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辦法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干。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注: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市,海南省等地區。
第六條 住宿費報銷辦法: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 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臥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臥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后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5.以下情況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5.1公司派車出差的。
5.2參加西安市內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的。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九條 關于各種會議、培訓等差旅費報銷辦法: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注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準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xxx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六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借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并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匯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后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文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再到財務部報銷,沖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七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八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九
務車船機括出租汽車)地區地區交通費地區地區。
董事長軟一公按實按實。
總經理臥等務報銷200350報銷80100。
董事艙艙。
副總經理軟二公按實按實。
總工程師臥等務報銷200350報銷6080。
艙艙。
部門經理硬三普按實按實。
高級工程師臥等通報銷150250報銷5060。
總經理助理艙艙。
其他工作硬四按實按實。
人員臥等報銷50150報銷2050。
艙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費或補助費。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表頭因為是由表格改變而寫,略顯有一些亂,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
隨同領導出差的員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經由領導負責,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更多。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一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a)副總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
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單位補貼午餐;
下午19:00后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出差補貼、住宿費標準參見下表:
差旅費標準住宿費伙食補助。
市內交通補助中層員工中層員工中層員工。
特殊地區50032080655050其他地區40025060505050。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于報銷單后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部。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二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費用管理,在保證員工出差有個良好工作條件的前提下,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差類型分為以下四類:
(一)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商務活動;
(二)公司批準參加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類會議、培訓等;
(三)其他經過公司批準的公務活動;
(四)因公出國的費用,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員工出差前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寫明出差事由、主要地點、路線、時間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經本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簽批后,作為借款和報銷依據。
外出參加培訓需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并持經審核的外出培訓審批單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
第四條員工預借的差旅費,必須及時報銷,出差返回后15個工作日內報銷,不得拖欠,逾期不報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原借款未報銷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條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報銷的上限標準:
職務。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員、首席研究員、總工程師、首席營銷員。
飛機、火車軟臥。
中層管理人員、主任工程師、副主任工程師、主任研究員、支部書記。
飛機、火車硬臥。
一級、二級研究員;一級、二級工程師;主管;高級操作員、操作技師;銷售分部經理。
單飛、火車硬臥。
其他人員(包括臨時工和靈活用工)。
火車硬臥。
注:(一)其他人員從昆明出發,特殊情況如攜帶貴金屬、打折機票接近當日火車票票價的,需乘坐飛機的應在出差報告中說明原因,并經主管領導簽批。從昆明出發機票一律由黨政辦統一購買,并由黨政辦經辦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報銷憑據。
(二)員工出差期間,乘坐火車硬座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座票價的30%計發補助費。
第六條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不超過標準總額據實報銷,住宿補助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發。
第七條員工出差的住宿費報銷標準: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員工應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按下列辦法報銷:
崗位省外省內一般地區特殊地區。
2、員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每日按下列標準報銷。
到達目的地住宿費報銷標準一般地區。
注:(一)以上住宿費報銷均以合法票據為報銷依據。
(二)特殊地區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廣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天數計發,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每天40元計發。
(四)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40元計發。
(五)兩個以上(含兩個)員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須一起報銷差旅費,不得分開報銷。
第八條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20元計發(營銷人員按每天30元計發),不再憑票報銷。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再實行包干辦法;如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并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已享受當日交通費補助的員工,不再報銷由機場到市內的大巴票。
第九條員工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
省外省內一般地區特殊地區市、縣。
40.0050.0020.00。
注:(一)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區計發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發生業務接待費必須經請示批準,并按實際發生金額扣除當天伙食補助費后給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發生的業務接待費必須和差旅費一起報銷,不得單獨報銷。
(四)出差云錫及附屬廠礦,提供食宿的,不計發補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內標準計發伙食補助,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按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條員工外出參加會議、長期培訓,期間的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實憑據報銷,不計發伙食補助費,途中按出差規定報銷。會議期間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補助包干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員工外出參加短期學習、培訓,期限不超過30日,學習和培訓期間不計發伙食補助費,但學習、培訓地點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關證明,可按每天10元計發伙食補助費。
第十二條因工作需要,員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時間超過30天(含30天),實行以下補助標準。
1、住宿費包干標準:
內容標準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3、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人均每日10元,不再憑票報銷。
第十二條新錄用的員工,可報銷由原單位或原學校到公司的路費、行李托運費,路費按火車硬臥憑據報銷。
第十三條享受探親假員工在探親期間的往返路費報銷規定:
1、員工每年一次探親的可據實報銷往返路費,四年一次探親的,按本人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據實報銷。
2、員工探親路費按火車硬座車票憑據報銷,年滿50周歲的,可按火車硬臥車票憑據報銷。
3、探親期間發生的路費無法提供火車硬座或硬臥票據的,應出具相應車次票價證明作為報銷依據。
4、探親假類型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方可報銷。
第十四條員工出差期間辦理私事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五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為辦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業務出差,按高管人員標準報銷。
第十六條員工出差期間必經路線的車票遺失,必須作出情況說明并有證明人證明,經部門領導簽字,報主管副總審批后,按原車票金額的90%報銷。
第十七條員工因公出國,按國家有關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
第十九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猜你感興趣: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三
第三章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五章公雜費。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住宿費。
第九條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九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后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四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五
為規范公司費用報銷流程,做到有計劃、合理地控制費用支出,節省資金,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全公司。
第四條管理原則。
(一)費用報銷的內容應當真實、合理;報銷的憑證應當合法、有效;報銷的手續應當健全、嚴格。
(二)各項費用開支一律憑證式發票報銷。
(三)費用發票要求開票單位填寫清楚,大、小寫相符,不得涂改,要素齊全,要素包括:發票抬頭(公司完整開票信息)、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日期、開票單位發票章、發票監制部門監制章。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予報銷。
(四)辦理報銷必須根據不同費用類型填制報銷單據。對支出內容填寫不清的、單據填寫金額與附件不一致的,不予報銷。
(五)當月費用當月及時報銷,不得跨月報銷。
(六)根據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對于已享受公司各類補貼、津貼的人員,不再報銷其與補貼、津貼范圍重疊的相關費用。
(七)對于公司統一管理、發放、結算的各類費用事項,參照相關對應制度執行,由公司統一與合作單位結算的,不再另行向員工支付相關款項。
(八)本細則所涉及報銷人費用使用標準的級別為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的職級。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報銷人:對申請報銷的內容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報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報銷內容的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管理部:對原始票據的合法性、有效性,報銷金額的準確性以及報銷內容是否符合報銷規定進行審核。
第六條行政類費用。
(一)費用定義。
一般是指因日常運營發生的行政管理類的費用。此項費用由各公司行政部進行統一管理。
主要包括:辦公費用、電話費用、信息運維費用、車輛費用、水電費用、維修保養費用、租賃費用、物業管理費用、辦公區域裝修費用、低值易耗品購置費用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各項行政類費用按照對應管理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據實結算。
(三)附件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均需提供發票原件或公司內部自制表單;
5、租賃費用報銷,同時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第七條交通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在辦公常駐所在地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且按公司出差流程進行提前申請,對應釘釘外勤考勤雙項前提下,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予以審核報銷。
(二)報銷范圍。
1、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車、地鐵等所發生費用;
2、因公務需要,外出乘坐出租車、網約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外市出差的出差地;
(3)領導安排的緊急事務;
(4)出差出發時間7點之前及返回時間21點之后;
(5)相應職級人員,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3、不得報銷范圍:
(1)極短途行程(小于3公里);
(2)上下班產生的市內交通費;
(三)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四)附件要求:發票原件。
(五)其他要求。
1、除出租車、協議網約車外,其他市內交通費用應一人一報,不得多人匯總報銷。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
(一)費用定義。
行政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所產生的包含但不限于各種餐飲、送禮等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餐飲招待費報銷標準。
一次招待,人均超200元或單次招待總額超過2,000元;對同一對象一年內累計招待、送禮金額超過5,000元,需經過美年大健康集團合規部審核方可報銷。
招待費應嚴格執行招待標準,接待用餐時應合理控制陪同人數。
(三)附件要求。
1、各項招待費用,憑發票原件報銷;
2、有經授權主管審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1、業務招待費用需先審批后使用,需先在每刻報銷中填寫業務招待審批單,有授權的主管審批后實施。
2、報銷業務招待費用時,報銷內容中應注明招待何單位、招待客人數及陪同人數,并關聯事前提交并通過的業務招待申請單。
3、公司任何員工,一律不得將個人招待消費納入招待費用內報銷。
4、業務招待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報的原則,同一事項支出不允許拆分審批和報銷。
第九條差旅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務需要,離開辦公所在城市的行程產生的費用。
主要包含交通費用、住宿費用、異地市內交通費、出差補貼。
(二)費用報銷標準。
3)、特殊地區指: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5)、一般地區:指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6)、午餐補貼天數計算規則為:以機票或者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出發時間為準,若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若非工作日時間出差不滿半天沒有補貼、不滿一天超過半天按0.5天計算補貼、滿一天按照1天計算補貼。下午從13點以后開始計算、上午至12點截止。
(三)附件要求。
審批結束的出差申請單為差旅費報銷的必要附件憑證,差旅各類費用的`具體附件要求如下:
1、交通費:發票原件;
2、住宿費:發票原件及酒店入住清單;
3、異地市內交通:發票原件(網約車需提供清單、時間、目的地必須一致);
4、出差補貼:體現實際出差日期的審批完結的出差申請單。
(四)其他要求。
3、所有人員嚴格按照《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規定的標準執行,超出標準部分的費用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情節嚴重的按違紀處理。
4、商務出差是工作行為,不是玩樂旅游,出差的工作安排必須緊湊、飽滿且有工作成果產出。杜絕低效、無效出差,嚴厲懲戒任何假借出差名義到地方公司旅游觀光玩樂的行為。
6、無論任何原因、任何情況,自行預訂機票均不予報銷;
第十條會務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參加外部會議或組織會議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會議期間租用的場地費用、車輛費用、資料印刷費用、物資費用、住宿費、餐費,往返交通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交通、住宿、補貼和招待參照差旅費用和招待費用標準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參會批示或會議組織批示。
(四)其他要求。
2、組織會議,應有會議組織相關的通知或批復生效的批文、會議流程說明、會議簽到表等,會議批示應包括但不限于會議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題等。
3、單次會議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安排或組織員工參加培訓或員工申請參加與本崗位相關的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師資費等。
(二)費用報銷標準。
實報實銷,如有住宿、交通等費用發生,參照本細則第三章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執行。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培訓通知/申請等。
(四)其他要求。
2、內部組織培訓,應有相應的培訓通知;
3、單次培訓的相關費用應一次性報銷完成,不得拆分多次報銷。
第十二條中介費用。
(一)費用定義。
因公需要,外聘中介機構進行業務咨詢、審計、評估、驗資、公證等以及外聘企業相關業務顧問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發票原件及合同復印件。
第十三條招聘費用。
(一)費用定義。
1、服務費:獵頭公司人才推薦費、招聘網站費、招聘軟件費及其他招聘渠道費用;
2、專項招聘費:面試場地費、宣傳用品費、服務費;
3、面試費:應聘者往返面試地點的交通及住宿費;
4、入職費:體檢費。
(二)費用報銷標準。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實報實銷;
2、面試費:由人力資源部按照招聘崗位的級別,參照公司正式員工出差標準執行;
3、入職體檢費:員工轉正后,可報銷100元以內在公司體檢機構入職體檢費。
(三)附件要求。
1、服務費&專項招聘費:發票原件及合同復印件;
2、面試費:經人力資源部簽字的面試確認表;
交通費:發票原件及人選參照職級;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及應聘的職級;
本地交通費:面試期間本地交通費發票原件,面試人應在發票上簽字。
3、入職體檢費:新員工本人簽字的入職表。
體檢費:發票原件;
住宿費:發票原件+酒店入住清單。
(四)其他要求。
需同時報銷多筆費用的,須附明細清單。
第十四條專項費用。
(一)費用定義。
用于專項事項所產生的費用,主要是捐贈、贊助支出,行業協會會費支出,購買大型軟件及辦公系統,及各類專項活動事項。
(二)費用報銷標準:實報實銷。
(三)附件要求。
發票原件及相關文件。
公司各類專項活動事項還應提供相應合同或專項事項費用報告。
第十五條報銷紙質單據粘貼規定。
(一)票據粘貼統一用a4紙作為底紙,豎向粘貼。單據粘貼時,底紙左側留出三公分裝訂線。票據較多時可使用多張底紙,但必須在每張底紙底端標注小計金額及頁碼,如:“小計:100元,1/4”。
(二)不同類型票據分類粘貼報銷,如辦公用品、電話費、差旅費、設備維修費、資料費、市內交通費等等,按照類別由左至右、由上至下順序粘貼。如果同類票據大小不一樣,按照金額先大后小的順序粘貼。
(三)粘貼的原始單據相互不能覆蓋、遮擋,每張平鋪粘貼。
(四)將膠水涂抹在票據背面,沿著底紙裝訂線內側和粘貼紙的上、下、右三邊依次均勻排開橫向粘貼,避免將票據貼出底紙外。不要將票據集中在底紙中間粘貼,以免造成中間厚,四周薄,使憑證裝訂不整齊,達不到裝訂要求。
第十六條本細則由財務管理部進行制訂。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細則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部。
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匯總16篇)篇十六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4、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12小時,伙食補助費按每餐10元標準補助。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餐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7、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8、出差人員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5、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6、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8、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省內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9、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0、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負責人責任。
11、出差時借款,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