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中,買方希望得到物有所值的產品或服務,賣方則希望獲取利潤。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買賣書籍和學習資料,希望對大家的買賣能力提升有所幫助。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一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 (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范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范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盡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 萬元定金開工,余下 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
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二0xx年底終止,為期xx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00。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 方 代 表簽章:
乙 方 代 表簽章: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四
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使用,四至范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二、乙方租賃使用甲方該宗土地進行 廠建設,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時支付。
三、租賃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兌付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租金為每畝 元,計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以后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按時繳納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滯納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由乙方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折價補償。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和出租。如確需轉讓和出租,須經甲方批準。
2、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如乙方放棄承租權,其使用權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權如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國家需要。
4、本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土地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須再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如到期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到期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五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xx元。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五萬元。
2、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x月x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20xx年x月x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所種林木______顆(占地三畝)出售給______。
1、林木品種為:____________
2、林木價格:____________
3、林木數量:____________
4、總價款:_______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元。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三個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三畝,四方為: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七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杉xx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山xx位于 省 縣 鄉 村 組小地名為 的地方,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畝,約為 株,此片杉xx為 ,由 戶人家于___xxxx___年共造,林里面不雜其他人造的林。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愿將此片杉xx以總價款為: 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
三、雙方同意:
1、乙方付清總價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做任何形式的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還款由乙方負責。
3、若有糾紛、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種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身份證、造林合同證等證件給乙方辦理砍伐許可證
5、此山砍伐期至___xxxx___年底,若辦不到砍伐許可指標可延期至___xxxx___年底砍完,租地養樹費由乙方負責,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補付給甲方。
6、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發現有人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有責任及時告訴乙方。
7、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盜、滅失、毀損林木的,甲方承擔造成的全部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時要主動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證明文件(砍伐證)。
十
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手印或授權代表簽字蓋手印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乙方簽名蓋手印:
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名蓋手印:
電話:
___xxxx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八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畝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九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自愿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林木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賣給乙方 畝林木,小地名 ,樹種為雜木、 。
2、甲方賣給乙方林木資金共計 元整,乙方先付 元作為定金,剩余資金必須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資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則甲方將報告林業部門、林業森林公安按盜伐林木進行處置。
3、乙方負責到林業相關部門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甲方提供給乙方此片林木林權證辦理采伐手續。
4、乙方必須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林木砍伐結束,超過砍伐期限甲方有權對此片林木進行重新拍賣。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
6、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xx.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梁(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南省林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承包合同書。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依法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2、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產品,依法享有國家政策范圍內的相應補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設相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該林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因需水電,應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義務制定村規民約,協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費使用村組道路進行運輸。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五萬 元。
2、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分立和合并更變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4、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承包合同書范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鎮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有二處山林,座落在黃沙累村三組。經甲乙雙方查閱資料、實地考察,共同協商,自愿買賣二處山林,為保證買賣后乙方、土地權屬方的管理、處置、收益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處山林。小地名:楓木山。山界為:東至嵐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頂,北至岌下河。此山面積為三十一畝。甲方土地權占十五點五畝,權屬內所有杉松全部賣給乙方;尚仁里鄉卿家巷村五組所占十五點五畝,被甲方租賃所造林杉林權屬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第二處山林。小地名:過水沖水溝上。山界為:東至大岌龍玉青山,南至岌鄧姓門口村公青山,西至鄧姓家挑水吃水溝,北至漕盧宗豆山,此山面積為四十一畝,土地權屬為尚仁里村八組。甲方占八成全部賣給乙方。
上述二處山林的權屬、管理、采伐期限自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二0xx年底終止,為期xx年。買賣期內四至界限內所有杉松均歸乙方所有,采伐時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現象和合同期內山林所發生的天災人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按甲方與土地權屬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規定分成。本合同期內有關采伐修山撫育、間伐所需要的費用乙方必須與土地權方協商按分成比例分擔,甲方不負任何經費。
若甲方租憑土地造林時,與山林權屬方沒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時,土地權屬方提出與本合同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權屬另有其人)等,買賣期內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與土地權屬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但任何責任。
總價值壹拾陸萬貳千圓整(162000。00元)人民幣賣給乙方。不含土地權屬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額。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組代表、尚仁里村八組代表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額一付清給甲。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出售給__________。
1、林木品種為:_____
2、林木價格:_____
3、林木數量:_____
4、總價款:_____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四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_____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風險提示:標的物信息。
買賣合同中應根據標的物的類型,在合同中將其特定化。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產生糾紛。
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樹賣給乙方。
風險提示: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明確,履行方式是送貨還是自行提貨這不僅涉及運輸費用的承擔,而且還將涉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毀損、滅失風險的承擔問題;履行期限約定不明將會嚴重影響到合同內容的順利履行、實施,產生逾期交貨等糾紛。同樣的合同履行地點不明也會容易引發爭議。
如:有的合同對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約定,如一個月內履行完畢,但從何時起算一個月沒有約定,這就容易使雙方產生歧義,都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如果將期限明確化,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畢則就避免了歧義的產生。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______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_____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____月內取走上述______樹。
風險提示:價款支付。
在實務中,有的買賣合同只是簡單地約定合同款項的金額,對于款項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卻未作出約定。這一漏洞將為支付方無限期不支付或遲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應盡量采取銀行轉賬方式來履行支付貨款。明確付款的具體期限及條件,盡量要簡單、明確易實施,避免催款方因為無法舉證付款條件成就而不能主張貨款的風險。設定明確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有效督促或威懾合同付款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______樹的出賣價格,共計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______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_____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風險提示: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一旦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機構或。那么具體選擇哪一種方式,則需要當事人雙方約定,如果選擇仲裁機構就一定要明確是哪個仲裁委員會,否則就會因約定不明而致約定條款無效。
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管轄的,而約定則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中選擇其一,而不能隨意選擇,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要條款化,在出現違約情形時,能有效執行,避免糾紛。很多合同對違約責任沒作約定或約定太過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約定違反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10萬元,這個約定就太過籠統,實務中很難操作。
具體應明確,違反合同的哪條約定,應承擔何種違約責任,如:質量不符、數量不符、未按時足額付款、未及時交貨等等,不同違約情況應制定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違約金的數額要具體化、數字化,以便于向違約方主張。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五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房屋座落:
建筑面積:用途:商業
三、甲方在年1月30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陽新能及兒子陽開江將自家位于九內組(小地名:擺磅高坡又名楊梅樹)的一片約有3000棵幼杉木林地賣給乙方,雙方經實地勘查,自愿買賣此處山林。為保證買賣雙方土地,收益、處置等權利事宜,防止日后發生爭執,特定立本合同。
一、雙方協議此處山林總價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圓整。(420xx.00元)。雙方簽字之日一次付清。
二、山林四抵界線:(坐山向)左抵溝(與陽志品的.山相臨),右抵兩組墳山梁(以大巖石為界)直下轉陽新恩獨田上坎,(獨田右上角灣距離田16米,中間距離田14米,左田角平過灣7米處向上斜向田中距離14米處靠攏。注:左田角平過灣新恩只有三棵杉木。)之后直下灣至三岔灣處向左出坳再下灣直至抵排內組山界,上抵大路,下抵排內組山界。
三、購買期限從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元月1日止,共20xx年;如果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砍伐,乙方可自行延長砍伐期限,直至采伐條件成熟為止,甲方不能拒絕;延長砍伐期限后,乙方每年須付給甲方貳仟圓(20xx.00元)人民幣作為借土養木費進行補償。
四、在乙方擁有林權期間,國家、企事業單位、個人如征用此處山林,清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地皮補償總額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五、乙方在購買此處林地之后,乙方獨有對此山林所有林木的支配權、受益權(注:此林乙方三人平均出資購買,受益平均分配)。與甲方無任何瓜葛。
六、此處林地如有土地糾紛,貸款抵押等事務全由甲方負責處理。如果糾紛給乙方帶來損失的,甲方要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七、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已經主伐此山林木材完畢之后,甲方可提前收回該土地使用。
八、為維護法律尊嚴,雙方約定違約金為壹佰伍拾萬圓人民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三人各持一份。
十、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雙方簽定合同時間:年月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七
簽約地點:
乙方(需方):________。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電視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乙方購買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整機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三年(人為損壞我司概不負責)。
2、東莞市區24小時上門服務,鎮區48小時內上門服務。
第三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時乙方預付貨款總額的。
2、款到提貨。
第四條提(交)貨方法、地點和期限。
提(交)貨方法: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以下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________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在乙方付清所有貨款前,全部貨物的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該貨物為任何人(包括單位)提供擔保或以該貨物向第三人清償債務。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不能付清貨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尚未付款部分的貨物。
第六條該批貨物的購買用途為:商用。
第七條在全部貨款付清前,乙方應妥善保管貨物,如有損壞、丟失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須足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即人民幣/元(大寫)。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特別約定的,按特別約定執行。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筆工程負責安裝調試。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開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賬號:______。
開戶名:______開戶名: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八
委托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
買進方: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本合同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177;_____%(不包括177;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177;_____%(包括177;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____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買方。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買方。
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買方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買賣的合同(實用19篇)篇十九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范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范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盡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萬元定金開工,余下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