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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一
原告:賴某。
被告:中國農業銀行。
第三人:鄒某。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廣州市花都區商鋪為原告所有,并停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20日,本案爭議商鋪經貴院一審判決歸原告所有。20xx年3月1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貴院一審判決,確認本案爭議商鋪歸原告所有。20xx年7月30日,該商鋪承租人突然告知原告,本案爭議商鋪被貴院張貼公告,要求騰空商鋪并拍賣。原告遂根據公告指示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貴院執行的本案爭議商鋪早在20xx年3月起就屬于原告所有,并非被執行人鄒某財產。貴院在未詳細查明案件事實、錯誤適用法律情況下,于20xx年9月15日作出(20xx)穗花法執異字第6x號《執行裁定書》,裁定駁回原告的異議請求,并于20xx年9月30日送達原告。原告不服此裁定,認為該載定認定事實不清、理解適用法律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案爭議商鋪系原告財產,并非案外人鄒某財產,依法應當停止對該商鋪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1994年2月1日原告與第三人鄒某登記結婚,后鄒某于12月9日從廣州實業公司購得本案爭議商鋪,應屬夫妻共同財產,20xx年3月16日雙方經法院判決離婚。本案爭議商鋪經貴院一審判決作出(20xx)花法民一初字第6xx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三、位于廣州市花都區商鋪及商鋪內物品,歸原告賴某所有……”、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的(20xx)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xx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一、維持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20xx)花法民一初字第6xx號民事判決的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因此,本案爭議商鋪自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即由原告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原告自20xx年3月16日便享有本案爭議商鋪所有權。被告20xx年10月26日才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行使對本案爭議商鋪的抵押權。也即,在被告提起訴訟之前本案爭議商鋪已不屬于第三人鄒某財產,而是原告財產。被告與貴院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均未查明此事實,便錯誤地將原告財產當作是第三人鄒某財產予以處分,嚴重損害原告財產權益。
本案爭議商鋪原屬原告與第三人鄒某夫妻共同財產,原告自該商鋪購買之日起便享有對該商鋪的共同所有權。后原告與第三人鄒某離婚,該商鋪判歸原告所有,則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原告獨立享有對該商鋪的所有權。因此,不論原被告是否已經離婚,被告在起訴時都應當將原告列為共同被告;貴院在審理此案時,也應當將原告追加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然而,貴院與被告均無視案件事實,嚴重違反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而不予通知,侵犯原告訴訟權利,進而作出此嚴重損害原告民事權益的錯誤判決,企圖以訴訟形式強行侵占原告財產。
三、(20xx)穗花法執異字第6x號《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應法律錯誤。
1.(20xx)穗花法執異字第6x號案認定事實不清,被告申請強制執行行為已過時效期間,且無申請強制執行原告財產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被告申請執行所依據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案《民事判決書》系貴院于20xx年12月2日作出的,然而原告收到貴院執行公告的時間為20xx年7月30日,其間相差近三年時間,已遠遠超過申請執行期間兩年的時效規定。原告在該執行異議的審理中向貴院提出此時效抗辯,請求貴院查明相關事實作出裁定,但貴院并未對被告是否已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作任何說明。
貴院在該執行異議案審理查明時已確認本案爭議商鋪系原告所有,且被告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系貴院對第三人鄒某財產進行處分的民事判決書,并不是對原告財產進行處分的民事判決書。然后,貴院在作出裁定時依舊枉顧上述事實,將本案爭議商鋪當作第三人鄒某財產繼續予以執行,并駁回原告的異議請求,損害原告合法權益。
貴院明知原告系本案爭議商鋪的所有人,仍依據對第三人鄒某財產進行處分的民事判決書強制執行原告財產,枉顧事實和法律。被告請求強制處分原告財產的應以直接對原告財產作出處分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書為依據,而不能依據其他的法律文書類推式地執行原告財產。且貴院再審理此執行異議案時,忽略了不管原告是本案爭議商鋪的共同所有人之一還是獨立所有人,都享有對被告請求權的抗辯權,不能通過將兩份完全不同民事主體、規定不同民事權利義務的判決書進行簡單拼湊就強行處分原告財產,混淆視聽,枉顧原告的訴訟權利和財產權益。
綜上,本案爭議商鋪系原告財產,非第三人鄒某財產;被告申請執行依據(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事實查明不清、審理程序違法等嚴重影響本案判決結果的情形,應當通知共同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沒有通知其參加訴訟;(20xx)穗花法執異字第6x號《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應法律錯誤,被告明顯已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卻不予審查并通過簡單拼湊兩份判決書類推式地執行原告財產,剝奪原告抗辯權。故原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查明案件事實,作出公正判決。
此致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二
申請人:吳某,女,漢族,無職業。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某系夫妻關系,貴院于xxxx年xx月xx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維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于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某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采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余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申請人:吳某。
20xx年7月9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三
電話: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職務:經理。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管莊西院電話:xxxx。
異議申請人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xx)三中執字第xxxx號執行公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故依法提出異議,請求裁定中止執行。
事實與理由:
一、異議申請人是涉案房屋的實際使用人,且已經支付了租賃費,轉讓費。且與被異議申請人、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之間涉及108號底商房屋的租賃糾紛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之中,合同的效力最終只能由法院裁決。
20xx年4月18日,申請人與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之間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被告(甲方)將座落于北京市朝陽區雙橋路康惠園小區3號院1號樓3-1-108號底商出租給申請人(乙方),租期自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8月2日止,還約定了押金、租金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合同簽訂之后,申請人根據約定支付給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押金31937.5元、半年租金191625元,支出門面轉讓費120000元,花費巨資對租賃物進行了裝修,該公司也依約交付了房屋使用至今,上述合同的簽訂過程都是由被異議申請人公司的工作人員代理北京萬博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完成的,且其也一直在收取申請人的水電費,視為其同意把涉案的房屋租給異議申請人。異議人的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受法律保護。
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xx)三中執字第xxxx號執行公告,要求申請異議人15日之內騰退該房屋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xx〕10號第三十一條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占有被執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并占有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其發公告的執行依據是北京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xx)京仲裁字第0668號裁決。該裁決中并沒有要求申請異議人把房屋交付給被異議人。異議申請人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還有待法院認定。
綜上,三中院在(20xx)三中執字第00287號執行公告中涉及的房產強制執行中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中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四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總經理。
電話:
被告:xxxx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該公司董事長。
電話:
第三人:xxxx技術服務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
電話:
訴訟請求:
1、確認xxx所有設備價值xxx萬元為原告所有,并停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原告(案外人)收到xx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xx)x執異字第00089號《執行裁定書》。原告認為貴院駁回原告提出的執行異議”的裁定事項,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一、被告所申請執行的財產xxx的所有設備為原告所有,而不屬于第三人所有。
20xx年x月x日,原告與第三人簽訂《xx設備轉讓合同》,原告購買第三人xxx的所有設備,價格價款為人民幣xxx萬元,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將該設備交付給原告,原告即投入調試和生產使用,并于20xx年x月x日前支付給第三人設備款xxx元。
原告投入生產后,就不斷有原給第三人干活被拖欠巨額勞務費用的農民工到原告處鬧事影響正常生產,第三人也多次索要剩余設備款,由于原告得知其欠巨額農民工工資,以及其欠他人設備款貴院正在執行中,故未敢向第三人支付剩余款項。
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設備款,在法院的支持調解下,出于對xx縣人民法院的信任,原告將剩余價款以現金的方式交給了xx縣人民法院,法院向原告出具了收據,等候在法院的農民工當庭領到了工資。
原告的上述交易行為、支付行為并無不妥之處。原告是善意取得涉案設備的。根據物權法的規定,xx設備作為動產,在交付時產權便發生轉移,也就是說20xx年x月x日,第三人將設備交付給原告后,該設備的所有權就轉移給了原告。原告將剩余款項交付給靖邊縣人民法院并無不妥。
二、被告對屬于原告的xx設備申請執行是完全錯誤的,其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原告與第三人的交易是真實的,原告支付了xxx萬元的設備款后才取得了該設備的所有權,原告是善意取得,被告無權對原告的上述財產申請執行。20xx年x月x日,貴院執行人員在現場清點登記時,原告就向執行人員說明了原告支付該設備的部分款項以及該設備已經轉移給原告的情況,原告將剩余設備款交給xx縣人民法院也是客觀的、真實的,貴院對原告提出的執行異議不予采納是完全錯誤的。該行為損害了原告對xx設備的財產所有權。
綜上所述,執行裁定書駁回了原告作為案外人的執行異議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以及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提起訴訟,原告依法在收到《執行裁定書》后十五日內起訴,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求。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公司。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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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五
案外異議人:(個人)姓名、地址、身份證號。委托代理人信息。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中止對……的查封(或凍結、拍賣等)。
事實與理由:
貴院在執行法執字第號裁定書過程中,查封(或凍結、拍賣等)財產,因該財產屬于異議人所有,現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解除(或停止、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寫明理由及法律依據)。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日期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六
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20xx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于北京市xx路xx號xx號樓xx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于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于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于20xx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并騰退商鋪。該案將于20xx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異議人: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七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依法解除 車的扣押,將其直接返還給申請人。
事實與理由:
x年底,異議申請人獲知其個人財產車,在被執行人涉及的強制執行案中被當作執行財產予以扣押。經多次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
異議申請人認為上述扣押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存在明顯錯誤,理由如下:1、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已表明,其歸屬于異議申請人所有,而并非被執行人個人財產;2、異議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并不認識,且沒有任何利害關系或經濟糾紛,被執行人對該車輛不享有任何權利。
綜上所述,異議申請人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作為該執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權益不應受到任何侵犯。申請執行人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主張債權,而不是將該車輛作為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法院予以扣押。由于該扣押行為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錯誤,現異議申請人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解除對該車輛的.扣押,并要求將其直接返還給異議申請人,以切實維護申請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核準為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x
代理人:張x律師
x年 x月x 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八
異議申請人:***,***,***。
被異議人(原申請執行人):***。
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經理。
住所地:******。
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解除對異議申請人所有的位于***a區9號樓至11號樓1﹟、7﹟、6﹟三處商服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在執行(xxxx)綏棱林執字第14-5號裁定書過程中,查封位于***a區9號樓至11號樓1﹟、7﹟、6﹟三處商服,因該財產屬于異議人所有,現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該財產的查封和執行。xxxx年9月24日,異議人申請人與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編號為xxxxxxxxxxxx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該合同約定:1、被異議人(原被執行人)***開發有限公司將其開發建設的***a區9號樓至11號樓1﹟、7﹟、6﹟三處商服賣給異議申請人;2、三處商服總價為人民幣貳佰玖拾萬壹仟陸佰柒拾玖元整,異議人已經將房款全部交齊;3、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房產部門已經登記備案。
異議人認為,異議人在***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前已經和被異議人***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的簽訂并沒有損害國家或者他人的利益,是有效的合同。通過該合同,貴院查封的上述三處房產應當屬于異議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貴院的查封行為侵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異議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請貴院予以審查。
此致
***法院。
附:1、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一份。
2、交房費票據復印件一份;。
3、備案于***房產處標識為異議人房屋的`照片影印件一份;。
4、證人證言一份;。
5、物業費收費票據復印件一份;。
6、異議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九
申請人:林xx,男,漢族,19xx年1月1日出生,住莆田市路1號,身份證號碼:xxx,電話:xxx。
請求事項:
2、請求貴院解除對莆田市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莆田市村房地產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與理由:
1、申請人與莆田市有限公司于2月1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從2月10日起至1月10止,租期共計六年。申請人在與莆田市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時,莆田市有限公司負責人并未告知申請人租賃物存在抵押或者質押,申請人完全有理由相信租賃物的權屬完整,并為裝修租賃的店鋪投入了數百萬的裝修費用。作為善意承租人,法律應當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若此時執行莆田市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莆田市房地產必將對申請人的權益造成巨大影響。因申請人租賃店鋪系用于經營活動,裝修及產品投入的大部分資金系來源于民間借款,此時執行租賃房地產,等待申請人的唯有破產、“跑路”,屆時涉及的債權人人數將是非常之多,對社會的和諧穩定將會造成極大影響,懇求法院予以考慮。
2、申請人所租賃的房屋不屬于抵押物。申請人所租賃的店面據申請人承租之時向出租人了解,該八坎店面系獨立產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質押,因此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查明。
基與以上理由,貴院作出的(20)莆執行字第號執行裁定及(20)莆執行字第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涉及的房地產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十
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x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x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x年初搬遷至x,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x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年x月x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十一
案外人:xxx,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省**縣**鎮**村**號,身份證號:*****。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2015)**執字第****號裁定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
2、立即解除對申請人工資賬戶的凍結等執行措施。
事實與理由。
案外人獲知貴院正在辦理李xx訴王xx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進入與執行程序,貴院作出(2015)**執字第****號裁定書,將案外人的工資賬戶查封,并準備對案外人的工資進行扣劃。案外人認為法院的執行措施存在嚴重的錯誤,特依法提出本異議。
一、李xx與王xx之間的是否存在借貸關系暫無法確定。據了解,貴院缺席審理了李xx與王xx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并作出了(2015)**民初字第***號判決。目前,王xx已對本執行案件提出執行異議,如異議成立,本案將進入審判監督程序,那么,貴院查封案外人的財產就沒有法律基礎。
二、李xx與王xx之間的借貸糾紛即使存在,該份債務亦屬于王xx的婚前個人債務。
該份借款的時間系2010年*月**日,而此時,案外人與王xx尚未認識。案外人與王xx認識并登記結婚時間為2013年*月*日,所以,該份借款即使屬實,也是王xx的婚前個人債務,與案外人無關,債務的清償應當由王xx本人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貴院的查封行為違反法律規定。
貴院發出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一次性作出對案外人工資數額50萬元扣留,將“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查封,該查封扣留行為是違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綜上所述,案外人認為,貴院對本人采取查封工資賬戶等執行措施的行為錯誤,并且違反法律規定。案外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向貴院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撤銷裁定,以保護案外人的合法權利。
此致***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xx2016年*月*日。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十二
(單位)性別民族出生地)。
職業住所身份證號碼(企業代碼)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單位被申請書寫此項異議請求:中止依據)。
;4、申請人的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5、提交所提異議針對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足以證明執行措施存在的證據;6、提交足以證明申請人享有執行標的所有權或其它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證據;二、申請案外人異議必須在執行過程中提出,執行結案的,不得申請案外人異議。
三、
案外人應就異議事項先行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不得未經異議程序先行提起民事訴訟。四、“案外人”是指當事人以外,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認為執行法院對有關財產的執行侵害其實體法上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五、“被申請人”是指執行案件的申請人和被執行人。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00(總經理)。
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托代理人:000。
20xx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于北京市00路00號00號樓00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于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于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于20xx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并騰退商鋪。該案將于20xx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000。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北京市00人民法院。
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書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4篇)篇十四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系夫妻關系,貴院于08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祥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于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采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余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吳。
20xx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