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到不同的情況和需求,比如特殊行業、特殊群體和特殊環境等。遵紀守法、遵守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的基本素養和職業道德。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一
1、各科室因教育、教學需要購買電教器材在每學年初要有計劃預算,由電教組匯總后報總務處審批,經總務處同意后再交經辦人去采購,再按有關制度領用。
2、班級用的幻燈機、錄音機等電教設備在每學期第一周由各班小電教員到電教組領取,同時器材保管人員做好器材出借的登記工作。
3、各班電教員發現幻燈機、錄音機等電教設備有損壞情況的要及時送交電教組維修,并做好維修記錄,人為破壞的,班級要賠償。
4、教師個人向電教組借用電教器材的要及時歸還,一般借期最長不超過一周。
5、科室或教工個人因教育、教學需要借用學校電教器材并要求電教人員配合的(如拍錄像等),要至少提前一天向電教組提出申請,以免器材使用沖突。
6、對使用要求較為嚴格的設備(如多媒體教室),教師可要求保管人員協助或在保管人員的指導下使用,以免損壞設備。
7、器材保管人員平時要做好器材的清潔、維護等工作,以延長器材的使用壽命。
8、科室、教工、班級借用的電教器材在每個學期結束前必須及時歸還電教組,特殊原因的可以辦理續借手續,器材保管人員一般在期中,期末兩次清查器材,做好器材的保養工作,同時檢查器材的'使用情況。
9、需要校外人員維修的器材,經校總務處同意后,再聘請相關人員進行修理。
10、電教器材的報廢按學校《校產管理制度》執行。
11、電教器材的保管人員如有崗位變更,應做好器材管理的交接手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二
一、音樂器材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編號、分類存放,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音樂器材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并按時歸還。
五、做好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音樂器材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六、做好音樂器材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三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后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并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準。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后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柜的音樂器材應規范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后,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并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四
一、音樂器材室必須要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音樂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該及時申請購買音樂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音樂器材管理總賬,分類賬和低值易耗品賬。音樂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賬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音樂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音樂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音樂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音樂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繡腐工作,確保音樂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
音樂教室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學校音樂室管理人員,應熱愛音樂事業,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盡職盡責做好音樂室的管理工作。
一、執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
二、根據教育和教學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
三、有責任對進入音樂教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監對損。
四、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
五、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嚴禁不經批準將。
六、積極主動地協助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充分發揮。
七、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處理交接手續。
一、音樂器材應按說明書要求進行常規維護、大型器材、設備(如。
鋼琴、手風琴、風琴等)應定期請專業人員調校、維護,并按不同的要求,認真做好防火、防震、防潮、防塵等工作。
二、音樂室器材、設備要編訂號碼、定位放置,并注意科學性、教。
三、音樂器材應保持整潔、器材設備應保持完好。
四、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教師、學生需要外借樂器、器材應按。
五、音樂室的器材、設備,都應加以愛護。如有損壞、遺失,應予。
一、音樂教室是供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由專業教師負責管理。
二、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三、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無故損壞樂器者,照價賠償。
四、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不擁擠,不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做與音樂無關的事。
五、要保持室內清潔,不得在樂器和墻壁上亂涂亂畫。
一、音樂教室是開展音樂教學的專用教室,不準挪作它用。
二、進入音樂教室要聽從教師指揮,不準喧嘩、打鬧。
三、全體師生應自覺愛護器材,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使用本室任。
四、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貴重器材要有專柜存放、加鎖。
五、音樂器材必須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器材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一、音樂器材是學校重要教學設備,應有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的音樂教師兼任器材管理員,管好、用好音樂器材。
二、要建立規范的明細賬和總賬兩本賬簿,所有音樂器材要登記入冊,并有專用器材室,做到放置合理妥善保管。
三、音樂器材是用于學校音樂教學和開展文藝宣傳活動的專用器材,一般情況不作它用。特殊情況需經分管校長批準。
四、音樂器材,一般情況僅限于在音樂教室使用,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帶出教室或學校。特殊情況,需經過管理教師批準,并按時歸還。貴重器材不外借。
五、任何樂器需要在音樂教師的指導下,按規定要求使用,任何個人不得亂用;對無故損壞器材者,除照價賠償外,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六、每次用完樂器,需親自交給管理人員,經檢查無損后,方可離開。管理人員要對借出的每一件樂器在歸還時做認真檢查,一旦發現問題,立即追查報告,作出妥善處理。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五
1、幼兒園應有專人(兼職)負責體育器材的使用、維護和管理。
2、體育器材室保持干凈、整潔,器材物品放置有序。
3、器材用完后,保育老師負責將器材放回原處。
4、定期檢查戶外活動設備的使用狀況,對已損壞的器材要報明情況,做到及時修補。對消耗快的.器材(如球類),要及時與學校領導商量研究增補添置。
6、對不經常使用的器材要做到一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嚴防器材丟失和受潮。
5、體育器材不得外借,如有損壞、傷痕及時修補,如果管理不嚴造成丟失,追究責任。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六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柜的音樂器材應規范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后,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并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七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八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xxx有限責任公司
x年8月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九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
第一條為加強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防災物品器材管理,控制費用開支,當遇見自然災害時能有效、合理、迅速的防范,根據光伏電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綜合事務員負責全場防災物品器材的采購、保管。負責防災物資器材的.驗收、入庫、發放與統計、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值和檢修班組設專人負責防災物品器材計劃申報、統一領取以及控制使用。
第五條光伏電站每月(年)要編制出下月(年)的防災物品器材費用使用計劃,報公司審批。
第六條實行每月月末各值和檢修班組將已經編制的下月計劃經光伏電站場長審批后報公司審批備案,由光伏電站按計劃實施采購并執行物品入庫和領用手續。
第七條若需采購臨時急需的防災物品器材,由班組專人填寫《防災物資申購單》,并在備注欄內注明急需采購的原因經班組負責人審定同意后由綜合事務員報場長審批同意后,實施采購任務。
第八條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防災物品器材。
第九條采購物品前由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實施采購任務。
第十條物品入庫:辦公用品入庫前,綜合事務員應認真檢查驗收,建賬登記,妥善保管,做到帳物相符;對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購人員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
第十一條防災物品器材領用必須認真履行手續,應填寫《防災物品器材領取單》后領用和發放,嚴禁先借后領的行為。
第十二條各值和檢修班組應按核定的防災物品器材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綜合事務員不得隨便使用、發放防災物品器材,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各值和檢修班組負責人同意。
第十三條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值和檢修班組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場長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各值和檢修班組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值長和檢修主管審核批準后,并報請場長增加該項費用。
第十五條嚴禁職工將防災物品器材帶出光伏電站挪作私用。職工離職時將所領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第十六條只有在發生災害時使用防災物品。
第十七條防災物品器材被人為故意損壞,應由責任人按照物品價格賠償,嚴重者將按其他管理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防災物品器材使用實行季度計劃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季度底和年終12月20日。由采購人出具報表,相關負責人審核。
第十九條非消耗性防災物品器材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注銷時,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經值班負責人審核,并報場長同意后,到綜合事務員處辦理報廢注銷手續。
第二十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為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一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購置登記,器材應分類擺放整齊。
3上課前或體育隊訓練前,要預先取出使用器材,使用完畢,要收齊體育器材并放回原處。
4、使用過程中若有器材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并填好損壞、遺失登記表。
5、體育器材向外出借,須由分管領導同意,如器材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6、上課或訓練后,要搞好室內整潔工作,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二
一、掌握教學儀器的保管、維修知識。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損耗、賠償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儀器的年度計劃和臨時購補工作,保證實驗教學的需要。
二、掌握儀器的.分類和編號方法,安全、合理、整齊地存放儀器室內的儀器、試劑。
三、根據教學進度,提前檢查儀器,做好一切準備。
四、發生損壞儀器事故后,要追究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向有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監督處理意見的執行。
五、對儀器要經常進行維護和修理,保持儀器的整潔。
六、了解儀器室的安全規則,嚴格執行安全措施,熟知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七、儀器室的儀器、藥品均屬國家財產,要愛護、珍惜,決不允許私自挪用。
八、儀器購置、使用、損壞、變動等情況要及時登記,并妥善保存。
九、經常打掃儀器室的衛生,保持室內清潔。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通風和防盜工作。管理人員下班離開前,須關閉電燈、門窗,防止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即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三
1、電教器材管理人員,應積極收集情報資料,及時購置、引進好現代化的電教器材。
2、電教器材要分類整理編目登記入賬,專室陳放,做到井然有序。對各專用教室的電教器材要落實專人負責。
3、電教器材室應保持干燥通風,室內應有消防器材。電教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塵、防火、防銹、防盜、防酸堿。
4、結合具體電教器材的'技術要求,定期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率。
5、嚴格執行借用登記制度,電教器材使用以后,應及時歸還,由管理員驗收,并作登記。如有損壞,酌情賠償。電教器材一般限學校內部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電教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外借。
6、每學期對全校電教器材核查一次,將出借電教器材一并收回并做好保養、維修。
7、人員調整,須辦好交接手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四
1、班主任為各班教室內電教設施的主要責任人,有權利和責任監督每位科任教師正確使用和維護好本班的各種電教設備;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配合班主任共同管理各班的電教設施。
2、各功能室電教設施責任人為該室管理人,對該室場的.電教設施負責。
3、辦公室電腦由各教師(或學校指定管理人)負責。
4、每位教師有責任維護電腦的穩定和整潔,不得隨意安裝和刪除電腦中的文件及程序。不得隨意使用由他人管理的電教設施。
5、嚴禁私自拆卸電教設施,不得隨意換機。
6、電教設施的損壞賠償責任由使用人承擔,賠償比例根據責任大小分配;責任的劃分由學校主管行政調查研究后確定。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五
1、教師或學生使用體育器材,屬正常損壞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2、如是人為損壞的,要給予批評并視情況按原價或高出原價的數額賠償。
3、每學期清點器材一次,發現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4、器材報廢必須經過學校主管領導審核、簽字。每學期將報廢情況上報教育局電教站審批。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六
1、運動場地及運動設施是開展好學校體育工作的保證,因此,設立專人負責場地的維護。布局的調整,設施的更換,并保證群體活動有場地器材并能順利開展。2對室外體育設施每學年進行一到三次的檢修、油漆,做好檢修、更換工作,保證能服務與學校各種大型活動的開展及群眾性課外體育鍛煉。3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場內防止傷害場地的現象發生。
二、體育課安全防范措施的規定。
1嚴格杜絕無老師輔助的放羊式體育活動的現象出現。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用好多種體育器械,上課衣著我校制定以下要求;1)上衣、褲子口袋里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銳鋒利的物品。2)不要佩戴各種金屬的或玻璃的裝飾物3頭上不要戴各種發卡。4)盡量不要戴眼鏡。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應當穿球鞋或一般膠底布鞋。
6)衣服要寬松合體,最好不穿鈕扣多、拉鎖多或者有金屬飾物的服裝。有條件的學生應該穿著運動服。
2體育課前學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課后做好放松運動。帶有器材的'體育課教學內容,老師一定要給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護與幫助工作。3各班所任教師必須給自己的學生經常進行運動鍛煉安全教育。學生在課外業余鍛煉時出現的運動創傷,由該任課教師負責處理,并承擔教師責任。
4新生由家長填寫學生身體情況表,交給學校以作體育運動時參考。
三、運動會安全措施的規定。
1學校組織的各種運動會均需先寫活動計劃和安全責任管理措施交學校審核訂正,方能實施。
2、運動會前期訓練器材的發放必須要各班、班主任憑借條從體育組將器材借出并口頭協議安全措施。訓練結束以后,按規定交還器材。訓練中出現的運動損傷均由借器材人負責。
3運動會中,設立會場器材專管人員。
四、社會實踐活動措施的規定。
1學校依靠各部門配合,對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治理。
1所有體育器材,因本身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于賠償。
2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酌情賠償。
3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加倍賠償。
4在歸還體育器材時,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級照價或加倍賠償。
6賠償辦法:由體育器材管理老師核填《損壞、遺失器材賠償單》,由損壞或遺失器材者簽名,經主管校長批準,由體育器材保管員收款后,上交學校財務科。
7器材室管理老師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因失職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本人負責。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七
1了解民爆器材的性能、用途,熟悉產品規格、品種、儲存期及保管方法。
2庫房內民爆器材的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儲存容量。
3性質相抵觸的民爆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4庫房內的民爆器材儲存時,必須根據定按日期分期分批依次堆垛。堆垛邊緣離墻0.3米以上及堆垛邊緣之間的距離0.1米以上;高不超過1.6米(原則上堆垛不超過六層);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嚴禁椎放任何物品。
5注意儲存物品的有效期限。對同品種、同規格的民爆器材要遵守發零存整、發舊存新,即先進行出的原則。
6嚴禁將不合格和合格品同庫存放。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產品,應單獨存放,設置醒目的“報廢”標志牌,并登記造冊,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嚴禁和常規產品同庫存放。
7對儲存物品實行動態管理,倉庫保管員必須于每日下班前進行民爆器材儲存的動態盤點清查,按日填制“動態盤點表”,確保帳物相符。
8一旦庫內發生民爆器材丟失、短少、被盜,倉庫保管員必須及時報告倉庫負責人,由倉庫負責人立即報告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9庫房內設置溫度計、溫度計、保管員應定期測定溫度、溫度并認真記錄有關數據。保證庫房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10庫房內物品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倉庫應密碼落鎖。
11嚴禁向外部及無關人員透露爆炸物品儲存、吞吐情況。
12維修民用爆破器材倉庫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門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點進行,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清掃干凈后方可進行。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八
一、建立財產管理賬目,有嚴格的借用手續和賠償制度,并認真執行。
二、熟悉各年級的教學進度,根據教師上課需用器材,提前做好準備,保證上課正常使用。課結束后,要清點器材數量,發現短缺或損壞,及時處理。
三、經常打掃器材室,保持室內整潔。器材存放要得當、有序、搬運方便。并備有滅火器材。
四、經常檢查固定器材,發現損壞要及時維修,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對海綿墊對器材的`防腐安置,經常檢查或更換存放位置。
六、定期清點器材,做到賬物相符,對損壞而無法修好的器材填寫單據,上報注銷,根據器材的損壞程度,提出維修和購置計劃。
音樂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九
l、學校文體器材由體育教師專人保管,要有專門的`器材室。學校領導不定期檢查。
2、文體器材要分類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合理,便于使用,室內注意通風、干燥、衛生,防止霉爛,要有安全措施。防損防盜。
3、購置器材,應由文體教師造計劃,經領導研究批準,購回器材應登記造冊后才能使用。
4、建立器材借還制度并上墻,設借還登記冊,外單位借用或其他非常規性使用,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5、文體器材,如有不正當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6、課外活動或活動課由各班文體委員或輔導教師到器材室領取器材,下課后、由文體委員或輔導教師收齊交還,驗收后按指定地點放好。
7、文體活動結束后、及時把服裝、道具和活動器材整放好(服裝要洗干凈,內放衛生球,防蟲蛀)。
8、有關人員要樹立“少花錢,多辦事”的勤儉節約觀點,愛護器材,注意維修,提倡自制簡易器材。
9、學校的文體活動場、館(房、廳、室)要有管理制度,定期修整,確保安全正常使用,進行改建、翻修時,要先制定好方案上報局,經研究批準后方可動工。
10、對保管、維修和自制器材成績突出的人員,應適當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