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制定應該針對具體的領域和行業,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在應急處理中,意識到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并時刻保持警惕和預防意識。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一
為了保證實驗室和化驗室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事故突發后各位員工能夠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把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傷亡減輕到最低,特制定化驗室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章應急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應急指揮組組長:__。
應急指揮組成員:__。
應急指揮組職責:組建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和預防演練。事故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果斷地進行突發事件的指揮和處理,并負責事故的匯報工作。當應急指揮組組長不在場時,則指揮組成員臨時負責事故的指揮處理工作。
應急小組職責:服從應急指揮組的統一指揮,負責事故發生后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事故周邊人員的疏散、救護、搶險和重要物資的轉移,保護現場,以及火災和物料泄漏的滅火和處理工作。
由于我公司化驗室化學品存放僅為一般化學性試驗所用,因此一般不會造成較大規模的實驗室事故。化驗室目前存有乙醇20瓶(1l/瓶),濃鹽酸20瓶(1l/瓶)、濃硫酸20瓶(1l/瓶)。
一、酒精起火事故處理方案:
(一)火勢較小時,發現者立即進行救火的同時,向指揮組匯報,應急指揮組立即組織應急小組成員進行滅火的同時,組織其他人員的疏散。
(二)當火勢較大時,指揮組應立即向生產科應急指揮組匯報,并向其它車間的應急小組救援。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疏散化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三)在疏散人員的同時,在119未到前進行火災自救,救火時戴上防毒面具,切斷動力電源,對有可能擴大火勢的原料進行隔離或轉移,做好119到前的準備工作。
二、鹽酸泄露處理方案。
(一)迅速脫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傷勢嚴重的傷員,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鹽酸,用大量清水稀釋,然后清除。
三、硫酸泄露處理方案。
(一)迅速脫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傷勢嚴重的傷員,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鹽酸,用大量清水稀釋,然后清除。
第三章撥打“119”火警時需說明的情況:
一、起火單位的名稱和地址(詳細地址、行車路線)。
二、本單位火災的性質(化工原料名稱等)、火災的簡要情況。
三、被救助單位或打電話報警人員的聯系方式。
四、打完報警電話后,要立即派人到主要交通路口接消防車。
第四章相關部門和人員的電話聯系方式:
保安部:__。
化驗室:__。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二
為加強對預案和處置火災、爆炸事故等突發事故的領導,項目部成立處置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組員由項目部管理人員擔任。
成立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項目部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應急處置可能發生的內容類型。
2.1對項目的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實行統一領導,貫徹“預防為主、防效結合、處置得當”的原則,防范工作立足現場、落實措施,處置突發性事故要把握時機、果斷決策、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
2.2實施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項目部防火工作動態,發現火災事故隱患,采取果斷措施,及時予以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3掌握現場防火工作動態,熟悉、了解防爆業務知識及處置已發事故的業務知識,負責及傳遞、反饋信息;發生事故后應迅速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對突發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應當采取果斷的防范、補救措施,防止損失和影響的擴展。
3、突發事故的類型。
3.1因施工生產、生活設施而引發的火災、爆炸等突發性事故。
3.2因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
3.3因火災、爆炸事故導致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產生。
3.4因危險品倉庫、易燃建筑材料堆場的設置、儲存、管理不當而引發的火災爆炸事故。
4、加強情報、信息工作。
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119救護電話120。
5、值班和報告制度。
5.1項目部認真落實逐級值班制度,做到領導干部能在突發性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參與處置。
5.2嚴格執行“關于發生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程序的通知”規定,凡發生突發性火災、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除立即報119火警電話和120搶救電話外,在最短時間內首先報告項目負責人,不得遲報,誤報和瞞報。凡因報告不及時可壓制不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突發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采取的措施,發展的趨勢以及要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突發性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小時報告一次,如遇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5.3事故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作出事故綜合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
6、處置的方法和要求。
為控制事故的發展,把損失和影響減到最低程度,項目部要做到以下幾點:
6.1備齊搶救物資:1臺潛水泵、3根皮管、1把洋鎬、4把鐵鍬、1把大榔頭、1捆紗繩、1套電工工具、1只照明電箱、3根20米鋼絲繩、4只滅火機(存放在工地小倉庫)、鉛絲、油布、應急燈,落實項目部輪流值班制度。項目部需配備日常醫療所需的設備和藥箱。
6.2對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重大事故信息,應及時啟動預案程序,妥善處置。
6.3對突發性事故和處置,凡屬重大事故,各有關部門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要堅持統一領導,嚴格依法辦事,講究策略方法、快速處置,切忌隨意表態,以防事態擴大。
6.4對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處置突發性事故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類型,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向有關部門報告。
6.5凡是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的嚴重后果,并已影響、涉及到社會時,要聽從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協調、指揮,直至事態平息,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6因火災、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檢測和處置,不得擅自清運、焚燒,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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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三
河東區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遇險)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經貿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衛生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副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域的群眾。搶險救災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消防部隊和其他單位的消防隊員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訂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技術保障組:由區安監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牽頭,區公安消防大隊、區經貿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保障服務。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配合,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維護、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秘書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等情況。搜集整理事故搶險、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方面的資料。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初步調查,我區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氣、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氣、液化氣等。據此確定的主要危險目標是:(一)液氨: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轄區內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億特龍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氣廠、(五)氧氣:藍天氣體廠、羅盛氣體經銷處(六)液氯:市造紙化工廠、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東區永盛酒精廠(九)甲酸:冊山天紀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氣:富茂燃氣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廠(十二)液化氣:轄區內各液化氣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點企業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一)公安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二)危化品安全技術不清的,可向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等單位尋求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三)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特勤隊伍的建設,制訂應急救援的戰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區安監局和公安、環保、技術監督部門,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半小時內上報區政府。通訊聯絡方式為: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區安監局值班室: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區環保分局:區質監分局: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辦公室)(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三)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應急救援(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指揮,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指揮部可以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和民兵預備役支持援助。(二)應急救援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三)應急救援工作重點1、搶救受傷、受害人員。2、控制危害源。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和事故單位技術人員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繼續擴大。3、疏散人員。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4、做好現場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繼續對人的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5、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四)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1、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應以2―3人為一組,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2、工程救援隊盡可能和事故單位協同作戰,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救援所用的工具應具備防爆功能。3、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的多次轉院;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性損害。4、組織污染區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快速轉移至安全區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擔任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組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部做出撤離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決定。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四
第三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險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蹤)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險人數為3?10人的險情。
第四條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蹤)5人以上,一次性遇險人數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險情,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應報市政府啟動《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應急救援。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五
為保證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我縣行政區域內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發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磚瓦窯廠、地熱水、礦泉水廠等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重點,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目標,努力維護我縣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地方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一)啟動條件。
1、一次發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發生中毒或急性職業病30人以上的事故.
發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二)啟動程序。
1、中央、省、市屬和縣屬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縣政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立即將事故基本情況向縣政府報告;鄉鎮(場)、街道辦屬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級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2、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3、有關鄉鎮(場)、街道辦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到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縣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長、縣公安局長。
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兼)。
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兼)。
工作人員:從有關部門抽調。
3、職責分工。
(1)縣政府辦公室:承接非煤礦山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中央、省、市和縣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緊急聯系,迅速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由新聞單位發布信息;組織、檢查各鄉鎮(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備案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縣公安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控制旁觀者進入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種警力參與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及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并協助做好安撫工作。
(4)縣衛生局:負責聯系、安排縣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事故現場衛生防疫;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5)縣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
(6)縣工商局:負責對發生事故單位辦礦資質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7)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
(8)縣交通局:負責了解、掌握事故現場沿途交通道路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通行保障工作;組織搶險物資、器材、食品運輸。
(9)縣環保局:負責對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后環境危害的監測,查清事故污染情況,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10)縣氣象局:負責將搶險救援期間天氣、氣候情況,及有關預防可能發生的災害性天氣及極端氣候事件的措施、建議,隨時報告指揮部。
(11)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2)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13)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工業經濟發展局、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質、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以及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14)縣電業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15)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和對外發布信息;對有不符合事實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報導,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6)有關鄉鎮(場)、街道辦和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地區、本單位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五、應急救援行動。
(一)應急響應。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則,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征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并積極組織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二)救援要求。
1、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負責人及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工程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3、衛生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療急救,對傷員簡單處置后,送指定醫院治療。搞好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監護,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應急救援結束后,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六、事故后期處置。
(一)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和當地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事故發生單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三)由縣有關部門負責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配合國家或省開展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
(四)指揮部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各鄉鎮(場)、街道辦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1、在對企業存在的危險源認定基礎上,明確危險源的管理范圍、責任和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和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
2、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規定,對全縣非煤礦山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和管理。對中央、省駐周、市屬和縣屬非煤礦山企業,由企業會同主管部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它非煤礦山企業,由各鄉鎮(場)、各街道辦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監控和管理。3、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測試,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要每月上報1次檢測檢驗結果。
各鄉鎮(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間報警通訊系統能否運作暢通;二是人員能否以最快速度撤離危險區;三是應急救援隊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災;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八、相關事項。
(一)商水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要求及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每二年組織相關專家對預案可行性進行一次評審,經過實際演練后作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鄉鎮(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四)本《預案》由商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六
(五)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第二章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區政府設立的水上應急救援指揮分中心(以下簡稱指揮分中心)是本預案的最高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區長擔任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全區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的應急救援。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區府辦主任(副主任或區長助理)、區安監局局長等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其它指揮工作。指揮分中心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南海海事處、區交通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環保局、港航管理局、衛生局、民政局、農業局、財政局、經貿局、勞動保障局和有關鎮(街道)的領導組成,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開展工作。
第七條指揮分中心職責。
第八條指揮分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南海海事處。南海海事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區府辦、安監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環保局的領導組成。
第九條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二)負責24小時水上險情(事故)應急值班;
(五)負責指揮分中心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的日常運作及監督管理;
(六)及時辦理指揮分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七)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海事部門報告險情(事故)救援有關情況;
(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等工作;
(九)做好險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組織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
第十條根據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分中心有權緊急調度指揮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120急救中心、環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或單位;緊急調度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險情(事故)現場進行封鎖。
第十一條指揮分中心設立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南海海事處、區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隊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核實事故的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分中心報告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三)組織劃定事故或遇險船舶、設施現場范圍、臨時停泊區;
(四)實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強制性措施。
第十三條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根據指揮分中心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訂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成立現場水上交通管制、險情(事故)調查處理、搶險救助、善后處理和后勤保障行動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急救援的工作職責。
(八)農業部門:參與險情(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指揮中心做好有關工作;
(九)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進行采訪報道;
(十)通信部門:負責組織通訊隊伍,保障救援的通訊暢通;
(十一)相關單位:接受指揮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輪、汽車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潛水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
第十五條各行動組的工作職責。
(五)后勤保障組:由經貿、交通和相關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隨時聽從指揮分中心的調遣;負責傷亡人員運輸和急救處理;負責陸路交通組織;負責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負責搜救工作需要的緊急物資采供,并保證質量,及時運送到位。
第三章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水上交通險情(事故)的預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區政府建立水上應急救援分中心,納入市政府應急救援體系。
第十八條根據本預案的職責要求,各有關部門應掌握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渠道及供應量,在險情(事故)發生后能及時調度,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險情(事故)報告程序。
第十九條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船舶、人員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立即撥打110或12395報警;
(三)及時報告險情(事故)的內容:
1.險情(事故)發生的船舶或設施的名稱、時間、地點;
2.險情(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
3.險情(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和種類;
4.險情(事故)搶救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與處理的相關事宜;
6.險情(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四)嚴格保護險情(事故)現場。
第二十一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險情(事故)報告后,應向上一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接到報告的各有關單位依照本應急預案立即組織力量對險情(事故)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報告調查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險情(事故)。
第二十三條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生后,險情(事故)船舶、設施的所有人或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組織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
第二十四條險情(事故)發生后,指揮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險情(事故)時,應根據險情(事故)性質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由指揮分中心總指揮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五條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指揮分中心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應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條指揮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險情(事故)應急救援專項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二十八條各鎮(街道)應強化水上交通險情(事故)應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證應急隊伍必要的經費支出,為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物質保障。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配合、不協助事故調查的。
第三十條在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玩忽職守或臨陣逃避、擅離職守的;
(二)不聽從指揮的;
(三)有失職、瀆職行為的;
(四)妨礙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條在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生期間,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參加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人員,應按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工作。
第三十三條指揮分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各成員,由于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在位時,由繼任者或臨時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七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本項目在發生事故時的快速處理潛力,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切實、認真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同時抓好班組三級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結合本項目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本預案啟動。(安全事故是指重傷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為做好安全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項目部決定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負責指揮和協調處理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應救援工作,保證本預案啟動后順利實施,到達搶險的目的。
(一)人員組成。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財務部:
內業部:
項目部工會: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應速到達指定崗位,服從指揮長統一指揮。
(二)職責范圍及分工。
正副指揮長接到施工關于安全事故的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組織召開應急指揮會議,統一部署安排有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具體狀況,率相應部門趕到現場,參與指導或指揮安全事故現場救援和調查工作,參加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會議。指揮組成員負責完成指揮組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指揮組指令暢通。各成員部門職責如下:
1、內業部:
(1)本預案啟動后,負責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報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
(2)負責將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組成員,根據應急指揮組的要求,通知應急救指揮組成員參加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組會議。
(3)負責安全事故基本狀況和救援進展狀況的上報審查把關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關建筑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并通知應急指揮組成員。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迅速到達現場參與指導事故救援等工作。
(2)負責將事故現場救援狀況隨時報告正副指揮長。
(3)根據上級應急指揮組和有關部門的指示或事故現場會的需要,組織各單位相關人員對事發地進行或技術支援。
(4)根據公司應急指揮組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配合有關單位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財務部:
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負責安全事故救援期間有關資金安排工作。
4、工會:
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趕赴事故現場參與指導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報。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搶險,并作好保護現場的工作,同時要立即將事故基本狀況上報建工集團五公司。
2、事故快報的基本資料。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決定;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狀況;
(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
(6)事故發生單位和事故報告單位的聯系人,聯系電話;
3、事故快報應用快報形式報送,緊急狀況下可用電話直接上報。
(二)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各有關部門和成員立即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事故現場具體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應立即啟動,立即采取以下相應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進行事故應急救援,同時向公司工程部報告。
2、協調或組織有關單位、部門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力、物力應急救援;
3、組織搶險救援、救護工作,安置受傷人員;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要在公司應急指揮組的領導下,迅速啟動事故救援預案。項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竭盡全力救護受傷人員,做好遇難者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二)切實做好進場人員的三級教育,工序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活動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做好預防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本區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發生的導致嚴重人員傷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狀況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個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員重傷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個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3、煙花爆竹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單位發生的爆炸、火災等事故;
7、特種設備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施、起重機械等發生的燃爆、火災、泄漏、高處墜落等事故。
七、附則。
(一)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按事故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二)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三)本預案管理單位為區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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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八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控制和減少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夠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時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概況。
(一)車間3127m2、煙用香精。
(二)車間1312m2、咸味香精車間1691m2、動力車間725、普通倉庫677m2、危險品倉庫677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m2。一期廠房工程總建筑面積8877m2。針對本工程的特點,項目部主要把預防物體打擊工作的重點放在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材料的吊運;外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樓層臨邊施工建筑材料堆放等方面的管理。
組長:
組員:
隊長:
隊員:
1、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長,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為避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物體打擊事故的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項目部在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時,做出應急準備與響應。
3、職責。
3.1物體打擊事故發生時,由項目部經理負責指揮處理事故。
3.2項目應急救援隊、施工員、安全員等相關人員應在發生事故發生地,協同處理事故。
4、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4.2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和安全通道。
4.3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4.4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4.5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4.6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4.7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4.8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5.1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5.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5.3出現顱腦外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偶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5.4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5.5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a)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
b)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c)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紗。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6、電話報救須知。
6.1在就地搶救的同時,應立即打120電話,向醫療單位求救,并準備好車輛隨時運送傷員到就近的西麗醫院救治。
6.2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a:說明傷情和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準備;。
b:講清楚傷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樣特征;。
c: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和電話;。
d: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得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7、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其電話號碼:
7.1公司值班電話:
8、事故后處理工作。
8.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8.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8.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九
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中共教育部黨組發布《關于統籌做好教育系統新冠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發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預防、及時防控和消除新冠疫情危害,保障學校開學后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和師生健康,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湖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關于全力打贏新冠疫情防控攻堅戰的各項決策部署,壓實責任、聯防聯控、突出重點、精準預防,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堅持預防為主、早發現、早治療,確保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疫情防控領導組、信息聯絡組、安全后勤保障組、醫療保障組、消毒組、宣傳和心理疏導組,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
四、應急措施。
如發現新冠肺炎病例(含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學校應立即啟動突發新冠疫情應急預案應急響應。
(一)發現不明原因發熱、干咳、氣促等癥狀的疑似病例時,立即引導病例到隔離室進行留觀,同時上報體衛藝站和區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學生,馬上通知家長來校跟進處置,及時安排就診。
(二)配合區疾控中心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或有關最新文件要求落實密切接觸者集中(居家)醫學觀察工作。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為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并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干咳、氣促等呼吸道感染癥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時要及時就醫,并主動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
配合區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佩戴醫用外科口罩、著一次性醫用手套。
(三)各應急小組各司其職,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啟動半封閉式校園管理,中午學生不得離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區疾控中心和體衛藝站的建議,必要時采取班級或全校停課等措施。
1.疫情防控領導組:(總負責)及時跟體衛藝站、區疾控中心聯系,根據區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協調各組成員、物資等。啟動涉疫區域封鎖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資供應下,嚴格限制人員進出,督導疫情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2.信息聯絡組:(總負責)掌握病例的活動史、人員接觸史,掌握重點人群名單、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等信息。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負責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提供真實材料,按規定擬稿上報。
3.安全后勤保障組:(總負責)提供所需要應急處置的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應急工作順利開展。負責保障校內餐飲、生活飲用水。在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啟動半封閉式校園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做好在校師生生活保障。根據區疾控中心建議,在校內設置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加強校園巡查管控,及時停止校園群體性聚集活動,及時處置校園安全突發事件,及時處置涉校輿情事件。
4.醫療保障組:(總負責)組織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協助區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采樣、密切接觸者篩查等工作。做好師生的健康監測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檢和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并及時追蹤,查明缺勤原因;配合衛健部門做好集中醫學觀察人員的健康監測工作。指導師生做好正確防護。每天保持與區疾控中心和體衛藝站進行信息溝通,上報學校最新情況。
5.消毒組:(總負責)在區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點、公共場所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做好校園其他區域的保潔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強校園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公共設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對教室、食堂、宿舍、實驗室、圖書館、會議室、廁所等公共場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備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廁所配備洗手液,指導和督促師生做好手衛生(流動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傳和心理疏導組:(總負責)負責輿情監測、心理健康引導、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間通過各種渠道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告知師生一定要正確佩戴口罩,勤用流動水洗手,咳嗽、打噴嚏時使用紙巾并妥當處理廢棄紙巾;促進全體師生嚴格規范個人衛生行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根據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人員等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密切家校溝通合作,有針對性的開展心理支持和危機干預工作;穩定家長和師生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
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后續無新發病例,環境得到有效消毒,經區疾控中心評估,由學校復學復課新冠肺炎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鎮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縣行政轄區內,冶金地下開采礦山的采區、井巷和尾礦庫所發生的透水、冒頂、片幫、中毒窒息、潰壩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所發生的爆炸、坍塌、山體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應急救援,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集中力量;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2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凡發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蹤)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礦山事故,啟動本預案。發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發生地鄉鎮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省、市屬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縣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企業主管部門報告,縣屬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向縣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事發地鄉鎮政府和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應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3.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由縣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縣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監察局、環保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安全監管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監察局、環保局、水務局、衛生局、財政局、經貿局、商務辦、交通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縣氣象局、縣供電局、人壽鎮安公司、鎮安電信公司、鄉鎮政府和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
3.2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指揮非煤礦山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準確地了解事故災難的各種信息資料,分析把握事故災難的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做出應急救援有關事項的決定,并及時將事故救援情況報縣政府和縣安委會。
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安全監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安委會相應單位組成。
(1)綜合協調組:負責綜合協調。由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組成。
(2)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由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安全監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務局、縣公安局、縣經貿局、縣環保局、縣電信局和礦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3)技術保障組:負責技術支持。由縣安全監管局、縣國土資源局及礦山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4)后勤保障組:負責物資保障。由縣財政局、縣發展計劃局、縣商務辦、縣交通局、縣經貿局、縣電力局、縣氣象局、縣電信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組成。
(5)醫療救護組:負責人員救護。由縣衛生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組成。
(6)警戒疏散組: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由縣公安局、縣交通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組成。
(7)信息發布組:負責救援信息發布。由縣委宣傳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人員組成。
(8)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善后。由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組成。
3.3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事故發生地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鄉鎮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調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救援。
(2)縣安全監管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擴大;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發布新聞信息;組織、檢查鄉鎮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習和演練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以及重大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現場應急救援所需的相關地質資料。
(4)縣水務局負責現場應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術支持。
(5)縣衛生局負責事故現場傷員搶救,安排有關醫院組織急救車輛和醫療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藥品;負責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6)縣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污染防治、環境監測,并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7)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確保搶險救護道路暢通;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處理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警力參與搶險救援;參與事故調查;配合有關部門核查死亡人數、姓名和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亡者和傷員家屬并做好安撫工作。
(8)縣商務辦、縣發展計劃局、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9)縣交通局、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所需要的搶險救助交通運輸保障。
(10)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負責指導協調群眾轉移、安置、善后處置相關事務。
(12)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相關的信息發布和媒體接待工作。
(13)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和雨量等氣象信息。
(14)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5)縣供電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16)縣電信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通迅應急處置。
(17)縣工商局負責對發生事故單位營業執照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18)人壽鎮安分公司負責對投保事故單位的緊急理賠工作。
縣級其他部門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承擔相應職責;鄉鎮級政府及縣級各主管部門按業務分工承擔相應職責。
有關鄉鎮政府和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應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結本地搶險救援力量進行自救;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3.4技術專家組。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礦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非煤礦山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大隊、社會力量和志愿者隊伍及其他有關救援力量。
4應急救援行動。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抽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積極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4.2緊急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救援隊伍負責人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協調、調集相應的救援設備、器材和安全防護裝備;深入事故區域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礦(場)、井巷、尾礦庫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4.3安全防護。
根據需要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療急救;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4信息發布。
(1)明確危險源的管理范圍、責任和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和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
(2)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規定,對全縣非煤礦山危險源實施分級監控和管理。對省、市、縣屬非煤礦山的冶金、采石礦山企業,由企業會同主管部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它類礦山,由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管理規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程》進行監控和管理。
(3)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測試,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要按規定時限上報檢測檢驗結果。
4.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事故后期處置。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和當地政府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縣安全監管局、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主管部門依據事故調查程序規定,開展事故調查,必要時邀請檢察機關參與。按規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
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6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6.1事故預防。
非煤礦山企業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照規定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發現不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應組織1-2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學習和演練。
6.2監督管理。
各級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事故危險源進行監控和管理。6.3應急救援演練。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在督促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根據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7附則。
7.1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鎮安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對外發布新聞。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一
為充分發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1、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對我礦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2、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我礦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后,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修訂和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備案。
3、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對應急預案及時進行會審、會審通過后組織印發、公布。
4、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內容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我礦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5、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為預防和控制環境和職業安全方面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并在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迅速作出響應,以預防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露天礦調度室,主任由調度室主任擔任。
調度室值班人員職責:
(1)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露天礦值班領導、礦長、安全機電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調度室主任。
(2)根據救援領導小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礦長、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后,下令啟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發生重特大事故搶救時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1)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生產礦長、調度室主任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在礦長的全權指揮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礦長不在時總工程師全權負責。
(3)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必須的設備材料。
(4)安檢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督。
(5)采剝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遇難人員的轉移和撤離工作。
(6)運輸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物資和遇難人員的運輸工作。
(7)防排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人員對事故現場防滅火及水源的補給工作。
(8)機電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的通訊順暢工作。
(9)生產技術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編制對事故現場的遇難人員和設備的營救方案。
(10)調度室主任:負責全面協調設備和指揮人員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11)綜合辦公室主任: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體辦公室所有人員對家屬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財務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預案的資金啟動工作。
露天礦的應急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成立的應急辦公室要定期對各部門、施工區、生活區進行檢查,消除潛在的隱患,力保露天礦各部門人員的安全。
應急辦公室要嚴格督促各部門認真進行檢查,并協助各部門消除隱患,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
每年由調度室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并進行評價,及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和實用性。
第一條礦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通過訓練和演習驗證事故應急預案的合理性,發現與實際不符合的情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二條進行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在演練過程中,應讓熟悉危險設施的職工、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起參與;
(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向所有相關職工以及外部應急服務機構公布;
(四)每一次演練后,應核對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規定的內容,找出不足的缺點。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運作;
2、員工是否安全撤離;
3、急救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三條演練計劃應細致周密,要把各級應急救援力量和應該配備的器材組成統一的整體。
第四條演練的基本內容應根據演練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應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各演練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
(二)礦生產系統運行情況,礦應急情景、應急搶險、急救與醫治;
(三)有毒有害氣體監測與化驗;
(五)通信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志布設及對危害區域的變化布設點的變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八)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
(九)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匯總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應檢查的內容。
第五條演練人員應至少由以下兩部分人員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直接有關者。
(二)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專家,分工對演練的每一個程序進行考核評價,演練后演練者應共同進行講評和總結。
第六條情景設置應根據演習的目的而定,在設置演習內容時要考慮下列幾方面問題:
(一)由任務設置事故等級、根據事故等級分課目進行詳細描述;
(二)演習的序列要強調時間性,演習順序符合邏輯性;
(三)有關情況的數據設置符合實際情況,演習時要求測得的數據要從實戰出發;
(四)演習用的訊號、標志和指令要統一,使每個演習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執行;
(五)演習模模擬條件要有一定的廣度,以便于各應急救援專業分隊有各自的靈活性。
第七條演習時間安排基本應按真實事故條件下進行。可根據演習的需要安排合適的時間,演習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關部門和參加演習的個人,以利做好充分的準備。
第八條演習后要求每個演習者都要參加演習后的講評。應急救援演習指揮部應根據每個救援專業隊的講評匯總寫成綜合報告。講評、總結的內容要整理成資料存檔,綜合報告上報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
(一)通過演習主要發現的問題;
(二)演習準備情況的評價;
(三)對預案有關程序、內容的建議和改進意見;
(四)在訓練、器材設備方面的改進意見;
(五)演習的最佳順序和時間的建議;
(六)對演習情況設置的意見;
(七)對演習指揮機構的意見等。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二
1.巡查發現或接報轄區內發生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夠或嫌疑人逃離現場,立即用對講機通知班長,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指揮。
2.領班接報后,立即通知隊長,同時調動其他安保員,封鎖進出轄區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現場支援。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象,并保護好現場,留下目擊者,并報派出所立案處理。
1.發生停水處理規程。
(1)按計劃維修保養供水設備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時,管理處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24小時發出通知,以便入駐單位作好蓄水準備。
(2)臨時搶修或更換供水設備需停水的,應提前20分鐘,用電話或口頭形式通知各有關部門,且盡量將維修時間控制在最短時間內。
(3)供水部門通知停水的,應在接到通知后1小時內將停水原因及時間通知各用戶。提醒入駐單位作好蓄水準備,并應做好節約用水的宣傳。
2.發生停電應急處理規程。
(1)按計劃維修保養若需停電時,管理處應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提前12小時發出通告。確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臨時搶修需停電的,應經管理處主任批準,提前10分鐘,用電話或口頭形式通知各用戶。
(3)供電部門通知停電的,應在接到通知后1小時內將停電原因及時間通知各用戶。
(4)遇配電房設備(由供電部門管理)發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電的,應即時通知供電部門搶修。
(5)發生停電時,安保員要加強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員檢查,防止犯罪分之渾水摸魚。
(6)屬于發生故障造成停電,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記錄。
1.當值各崗安保員如發現轄區內發生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領班,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設備設施(如電梯、電房等),以免設備設施受損。
2.安保隊長和管理處主任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修。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備用攔水閘板;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暫時將地下水道同往轄區內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轄區內的積水抽走;如水浸來自轄區內的管道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班安保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人員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
1.遇臺風、暴雨來臨之前,管理處應向住戶及管理處各部門發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風雨的.準備工作。
2.管理處應密切留意臺風的動態,并及時通知住戶。
3.當管理處發出進入戒備狀態時,各部門應進入抗災害準備工作:
4.安保、管理員加強轄區巡查,通知住戶關好門窗并移走可能下墜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檢查未售出樓房的門窗。
5.保潔員及時清理沙井蓋、地漏、溝渠、排水口等處的堵塞物,保證排水順暢。
6.工程人員應檢查電房、電梯機房、泵房等設備房,關好門窗。發電機要試運行,啟動電池要充足電,檢查并試運行各排水泵,準備臨時使用的電線電纜、開關及應急照明燈具等。
7.管理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資儲備如繩索、電池、雨衣等。
8.當管理處發出緊急令時,各部門要進入緊急狀態各就各位。
(1)安保:當值安保員要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種情況,若天氣趨暗時應適時亮燈。發現異常情況,應立既向管理處報告。巡值的安保應加強巡視,非當值安保,應在宿舍待命,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員:當值水電工,也應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加強各設備房的巡查。
(3)車管員:提高警惕,注意車輛進出及車庫積水情況。
(4)監控中心人員:留心觀察各畫面,發現情況,應立即向管理處報告。
(5)保潔員:在暴雨其間,要檢查各自負責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發現堵塞應立刻清理。
(6)總經理、管理處主任應留一人在管理處或監控中心,指揮全面工作。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三
1.演練目的:
一是檢驗和評估的實用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檢驗和驗證員工對預案的掌握程度,是否熟練應急行動程序,以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協同作戰水平和實戰能力;三是提高全體員工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防范能力;四是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和完善綜合及各專頂。
2.演練地點及時間:
3.演練步驟:
3.1領導組。
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地質災害事故,由調度室通知領導組成員迅速到位,根據監測組的信息,實施應急專項預案,并向上級反映。成立救災前線指揮部,并立即奔赴災區現場指揮,指揮協調各專業組的行動,傳達上級領導的決策意見,并向上級傳遞各專業組反饋的信息,必要時并請求上級給予支援。
3.2災害防治保衛組。
區進行救援,組織群眾進行治安聯防,采取有力措施,嚴懲不法分子。
3.3醫療衛生組。
組織醫療救護隊,攜帶緊急搶救藥物和器材,立即奔赴現場。建立災區醫療站,對傷者進行現場處置,做好對危險傷員的轉運護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嚴防瘟疫發生。
3.4通訊組。
組織人員檢查受災地點的通訊線路是否暢通,對毀壞的通訊設施積極組織搶修,保證指揮部與上級部門通訊暢通。
3.5搶險救災組。
立即組織搶險救援隊伍并發放搶險救災的機械工具,組織搶險隊伍立即奔赴現場,解救受災人員,組織群眾安全撤離危險區,并盡可能撤離設備器材,組織開展災區群眾自救互救。
3.6生命線系統防救組。
組織人員檢查災區水、電、氣系統的破壞情況,并組織搶修,根據需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產生蔓延,根據需要啟用備用設施,優先居民供水并確保消防用水。
3.7交通運輸組。
組織人員檢查通往災區的通道,組織搶修隊伍進行搶修,保證救災車輛能夠順利通行,調集足夠車輛供救災使用,實行交通管制,嚴禁非救災車輛通行。
3.8物資保障組。
組織人員保證災民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對各種物資要做好登記、保管、運輸、發放工作,同時做好外援的接收工作。
3.9居民安置組。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四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制定車間起重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車間各崗位。
安全事故及預防措施的內容:
1、建立建全聯保互保體系,明確安全監護人的責任。
2、開車前仔細檢查起重機械的安全性能,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如果發現設備有缺陷要及時處理。
3、操作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穿戴和使用。
5、起重物下禁止站人,起重設備停車后要停在可靠的`位置。設備停用后要及時停電,并掛上明顯的安全標志。
6、檢查、檢修起重設備要行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登不安全位置。
7、禁止酒后開車。
8、運行中要保證機械設備穩定,禁止開飛車。
成立公司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相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
1、安全事故在車間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人員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車間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任擔任,如有特殊情況主任不在時,由車間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班組長、安全員、技術員等負責人組成。
1、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措施。
3、在本單位緊急調動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
4.、根據事故災害程度,有危及其它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工作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安置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和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工作,根據情況的變化,對預案進行修定、調整和補充。
(一)班組的職責。
1、負責安全事故的現場撲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區域的警戒及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
3、負責確定傷亡人數和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
4、負責有關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工作。
5、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1、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情況報告車間,報告內容分為: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布估計和采取的應急措施。
2、班組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班組長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由車間主任按本預案規定,通知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必要時通知兄弟單位,請求事故搶險和支援,并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3、各成員單位接報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求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4、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管好現場的痕跡和物證等。
1、事故發生后,車間應急救援應立即投入運做,總指揮部和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
2、及時聯系恢復水、電等有關設施。
3、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肇事者進行監控,防止逃跑。
4、由車間主任指定專人聯系車輛送傷員到醫院搶救。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攔和調用緊急物資、人員和設備。
6、事故初期,事故單位和現場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五
為確保在煤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后能夠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迅速搶救受災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xxx。
(一)發生火災事故的匯報和救災組織計劃。
1、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災害性質、原因和火災程度向礦值班室匯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煙霧等異常情況后,也應及時匯報。
2、值班員接到井下災情匯報后,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并做好記錄,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值班室并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范圍,決定是否通知救護大隊,用電話通知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上述地區人員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災路線進行撤退。
3、值班領導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礦長、總工、各副礦長及有關科室負責人,同時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成立救災指揮部,籌建處主任和總工程師配合礦山救護隊隊長,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5、救災指揮部應迅速查明并組織通知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范圍和發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
6、切斷火區電源。
7、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范圍,制定出具體的滅火方案。
(二)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計劃。
執行《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瓦斯、煤塵爆炸自救的有關規定。
1、井下各工隊負責組織本隊職工學習應急預案,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后或有新工人入礦時,都必須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如條件允許,礦井按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模擬演習,針對演習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補充應急預案,并保存記錄。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六
隨著我國政府對煤礦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視,我國煤礦應急救援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所有的人員、技術、設備等這些“硬件”都必須通過“軟件”—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來實現。因此,編制完善、可行、有效的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更為重要。本文對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中應注意的問題做初步探討。
1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詳細具有針對性。
我國的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經過近幾年的探索和發展,在應對煤礦各類突發事件、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數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針對性不夠強。因此,其內容的編制要從以下幾方面多加注意。
1.1應制定針對性地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預案在內容編制時應對現場進行細致、全面的考察,必須事先把具體化的應急行動在預案中進行詳細的描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除了編制一個總的預案外,還要編制“一通三防”、水災、頂板、機電運輸等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每個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要有具體的應急行動。比如,“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事故發生后針對某個工作面、外工作面、聯絡巷、里改造下順槽、外下順槽、大巷主巷、中間回風上山、輔助回風上山、巖中巷等具體地點所采取的一系列應急行動都要有詳細的描述。這樣,才能在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地開展救援。
1.2應制定明確的避災路線。
避災路線為了使每個人都能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迅速撤到安全地點,預先對每個工作地區選定的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線。煤礦“一通三防”、水災等事故發生后,遇險人員要事先清楚地知道其所在事故地點到達地面的避災路線,才能為在最短時間內脫險贏得時間。具體詳細的避災路線應事先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中進行說明。如水災事故發生時,應制定某井底大巷、輔助下山、工作面、中工作面、外工作面、掘進工作面、主巷、大巷等各個地點的具體的避災路線。并組織工人學習應急預案,熟悉避災路線,為救援贏得時間。
1.3應事先制定多套救援方案。
煤礦事故發生時,雖然也啟動了應急預案,但由于各種原因,往往需要現場制定好幾套救援方案,會延誤搶救時機。例如:2004年6月6日上午10時30分,北京大安山礦區發生塌冒事故,在事故發生30多個小時內,北京市有關部門陸續制定了四套緊急救援方案。2005年3月13日下午5時許,湖南省寧鄉縣喻家鎮鷂子山煤礦發生突泥事故時,救援專家組隨即制定了三套方案。2004年5月23日12時30分許,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吳濤煤礦發生了透水事故,在啟動《張掖市重大特大事故救援預案》后,當地政府就與煤礦搶險專家研究制定了三套營救方案。這些事故的救援過程,充分證明了一套套救援方案只是在事故發生后臨時制定并不斷嘗試,這樣就拖延了應急救援的時間。如果能事先針對煤礦的具體情況,編制多套救援方案,并分析其可行性,就能為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贏得時間,提高救援的效率性。
2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應加強管理綜合演練。
2.1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應加強管理。
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設專門應急預案管理辦公室的專人負責,并設相應的部門進行監督。為了保證應急救援預案切實發揮作用,使得在緊急情況下,現場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和應急救援人員都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應急預案管理辦公室就必須做好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和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工作。如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和社區及周邊人員應急知識的宣傳等;單項演練、部分演練和綜合演練等;應急預案的修訂應根據危險源的狀況、救援技術的改進、人們對事故的認識水平、公司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變動等因素變化及培訓和演練的情況等進行相應的修訂。
2.2企業級(場內)政府級(場外)應同步進行演練。
煤礦重大事故的發生,大部分都要同時啟動企業級和政府級的應急救援預案,因此,企業級和政府級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同步進行顯得成為重要。對預案進行演練不但可以根據演練發現問題,而且可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2005年9月10日,大同市在南郊區張家灣煤礦舉行全省、全國首次煤礦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實戰演習暨現場觀摩會。安監、公安、交警、衛生、救護、礦工等380人參加了演習,各縣區政府、各產煤鄉鎮、各縣區安監局負責人以及各煤礦礦長近600人現場觀摩。場內和場外應急預案同步演練可以促進兩級預案的有效融合,更大地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3結語。
制定切實可行、完善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固然重要,但預案的指導作用畢竟是有限的。從本質上講,提高應急救援能力,還要*多方面的因素,如先進的應急救援技術和應急救援設備、英勇善戰的應急救援隊伍、自救和互救能力強的職工等。隨著政府對煤礦應急救援的重視,繼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我國煤礦的應急救援能力在未來的幾年內會有明顯的提高。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七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程序、內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風險種類、生產規模等特點,可以對應急預案框架結構等要素進行調整。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應急預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2應急準備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2.3應急響應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2.4應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2.5恢復 recovery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3.1 編制準備
編制應急預案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a)全面分析本單位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c)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d)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e)客觀評價本單位應急能力;
f)充分借鑒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教訓及應急工作經驗。
3.2 編制程序
3.2.1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
3.2.2 資料收集
收集應急預案編制所需的各種資料(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國內外同行業事故案例分析、本單位技術資料等)。
3.2.3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在危險因素分析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的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和后果,進行事故風險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報告,分析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3.2.4 應急能力評估
對本單位應急裝備、應急隊伍等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3.2.5 應急預案編制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注重全體人員的參與和培訓,使所有與事故有關人員均掌握危險源的危險性、應急處置方案和技能。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3.2.6 應急預案評審與發布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后,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4.1 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4.2 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4.3 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八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安監局管理要求,提高我公司及全民使用電梯的安全意識,并能在事故發生后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對事故進行控制及處理,并堅持以“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按照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各項電梯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防范工作,減少電梯使用故障率,確保電梯運行安全,結合我公司特點,特編制本預案。
一、目的。
1.2.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檢驗技術人員對應急事故的處理能力、熟悉整個的救援操作流程及組織配合,達到演練的實戰效果.
1.3.強化培訓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自我保護能力;。
1.4.進一步了解重點崗位員工和新入廠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應用與掌握能力;。
1.6.檢查各應急資源庫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1.7.迅速有效地開展各使用單體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企業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各電梯使用單位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
最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模板19篇)篇十九
為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進入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項目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特別定本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應急救援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督察條列》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建筑基坑防護技術規程jgj120—99》
《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
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1、本工程為湖南省同發白沙灣嘉園置業開發的白沙灣嘉園住宅小區工程,位于長沙市白沙灣路,體育新城南側,由北京中華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湖南長沙麟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長沙升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工程為a1、a2棟住宅為剪力墻結構,地下車庫為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40000m2,其中地下一層,地上a1棟為28+1層,建筑高度為87m,a2棟為30+1層,建筑高度為93m。
2、工程特點:施工現場場地狹小,且位于城市中心地帶,不能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文明施工要求高,本工程場地土類型屬中硬場地土,建筑場地類別為二類。
根據工程現場情況,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危險源主要有:外腳手架作業、攀登作業、交叉作業、臨邊作業、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物料平臺、室內操作架、以及塔吊吊物、外用電梯和門式吊。
為科學安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明確各崗位職責,使之在管理工作中互相協調,各司其責,促進項目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建立本項目應急工作組織。
1、組織機構
本項目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安全員為常務副組長、技術負責人、施工員、材料員、設備管理員、勞務相關負責人等為組員的安全領導小組,應急救援組織即為應急小組。并指派安全員鄧政元、周偉負責日常管理,是項目環境緊急事故發生時現場救援的主要責任人。
本工程項目經理部組成:項目經理盧昆、項目副經理毛輝望、項目技術負責人李文紅、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羅鵬、施工員魯電波、蔡小林、張波,辦公室劉定良,材料員袁志長、設備管理員何彥明、電工鐘華。
2、安全領導小組分工及職責:
項目經理:第一負責人,負責協調項目部內部各部門的關系及項目部與建設方、監理方、其它承包方的關系,負責安全資源的提供,從宏觀上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負責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安全員:第一負責人,負責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組織應急小組按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工作;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項目副經理:直接責任人,負責安排、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技術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安全設施及安全制度的策劃工作,負責組織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改進。
施工員: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
材料員: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防護材料的采購質量。
設備管理員:直接責任人,負責機械設備的安裝、運行、保養和檢修,保障正常運轉,預防機械事故和機械傷人。
電工:直接責任人,負責臨時用電設施按要求施工,保障用電設施的正常使用。
保衛:直接責任人,預案啟動時負責人員疏散、撤離和救援車流組織
勞務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負責勞務人員的安全教育、交底工作,確保勞務人員的安全行為。
1、安全通道。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保障從事故發生點到工地大門的通道通暢。
2、分別準備軟擔架和硬擔架各一副以上,四副以上綁帶。
3、通訊設備:對講機、手機、固定電話、口哨等。
1、物資準備:足夠的健康安全防護用品和救援設施、防暑降溫物資和御寒防凍物資、其他防護物資;合適的攝影或攝像設備,在事故發生時,應攝取現場事態發展的資料;配備保證現場急救基本需要的急救箱,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其它輔助物資,如手電筒、蓄電應急燈等。
2、對項目員工進行現場急救常識教育、培訓,如摔傷、骨折、自救知識等。
3、醫療救護點的具體位置及行駛路線,應制成書面資料,并使所有應急小組成員掌握了解。
4、公布對外常用聯絡電話,并應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能應用和暢通,可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事故急救110
5、財務部門應預留一定量現金以應急需。
6、應急救援預案應保證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人手一冊,確保人人熟悉掌握。
7、對工地周邊人員進行應急響應宣傳,主要以聯系單位或居委會、張貼布告、發放傳單等方式進行。
對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控制以消除隱患、預防為主。
監測和預警措施:安全常識教育會,以教育所有參建人員安全常識、教育作業人員遵章作業為目的;項目部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以檢查制度、措施、整改是否落實為目的;安全小組人員的日常巡查,以制止違規作業、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苗頭為目的。
2、模板工程:拆臨邊支模架時,需有專人看守,防止落物。
3、塔吊、外用電梯:定期檢查防墜落裝置。
4、樓層衛生清理:樓層衛生及時清理干凈。特別是臨邊不能堆物。
5、臨邊洞口防護:及時做好臨邊洞口防護,特別是搭好安全過道和安全防護鵬,電梯井除做好防護門外,并每隔三層做好兜底網。
1、事故一旦發生,實行現場負責制,即現場第一個知曉事故的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迅速撥打119、120、110請求支援。然后通知項目經理、安全經理或現場安全值班負責人,由項目經理、安全經理或現場安全值班負責人組織應急救援小組進行救援。同時將事故情況通知各相關單位。
2、救援小組應將管理人員分成救治小組、疏散警戒小組、警戒小組迅速就位救援。
3、疏散小組主要疏散事故以上施工人員,疏通安全通道,以保障受傷人員能盡快運至救護車上,要分層分派任務,責任人應保證負責的那一層所有施工人員知曉事故,并根據情況分別從樓梯間、人貨電梯抬運,當由于撲救需要人貨電梯停電,頂層人員可用掛梯從外架下到樓梯間施工完畢的那一層再行疏散。夜間失事時,疏散小組應人手一支手電,確保人員安全照明。
4、救治小組主要是在120急救車到達之前進行臨時救治和到達之后協助抬運傷員。對于傷員,應注意摔傷及骨折部位的保護,避免因不正確的抬運,使骨折錯位造成二次傷害。處理傷員的同時要安排擔架,或制作臨時擔架,可采用模板釘木方制作,同時派員到工地門口處接應120急救車。急救車到達后,救治小組必須將各傷員臨時處理措施書面或口頭向醫生匯報,同時派人將傷員平抬到擔架上運送到救護車內。最后救治小組應找財務人員借支傷員救治款,隨車護送到醫院并派人護理傷員。
5、警戒小組主要負責保護事故發生現場,直到事故調查結束。
6、善后處理:對事故傷亡者做好妥善的醫療、保養、撫恤、賠償等善后事宜;根據上級處理意見組織處理,并盡快恢復施工現場,繼續組織施工;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對事故進行總結,并立即組織整改。
應急預案終止后,由項目安全副經理主持,對應急救援的全程進行記錄,記錄資料包括文字、相片、錄像等,形成應急救援記錄。救援記錄作為本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作為事件調查和今后改進的依據。
由項目經理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分主體施工階段和裝飾階段,組織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根據具體情況編制演練方案,以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及現場文明為前提,在取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周邊單位、居民、人員同意后進行。
演練后,項目部根據演練情況做出總結,找出不足和原因,并加以改進。
工地發生高空墜落或物體打擊事故時,第一發現人應在第一時間立即通知項目部應急小組成員,應急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事故處理措施。
當將受傷人員安全運送到醫院、現場事故調查結束后,經應急小組組長批準,事故應急預案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