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是指企業或組織為了實現某項工作任務而給予員工的具體職責和要求。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些崗位職責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對大家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和提升工作效率有所幫助。記住,準確理解和履行崗位職責是成功工作的關鍵!加油吧!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玉壘商廈項目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回路及專用配電箱并作重復接地。因未按規范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責任保管設備及一切附件在使用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笆坏酢埃?/p>
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范圍不吊;
2)信號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
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
6)立式構件不吊;
7)散物綁扎不牢不吊;
8)零碎物無容器不吊;
9)大模板無卡環不吊;
10)埋在地下物不吊。
8、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9、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于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0、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并采取相對防護措施。
11、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2、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范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二
為了認真執行安監站及公司安全科的安全管理目標,現將塔吊管理責任落實到人,按月進行考核,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無事故目標的實現,項目部特制定本責任書,內容如下:
1、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堅持執行塔吊信號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持證上崗。
3、上班前自檢制度。對索具、鋼絲繩、帶子、扣件、周圍高壓線及其他障礙物進行全面觀察,排除不安全因素。第次吊運要做負載試吊,并在正式吊運前檢查負荷、平衡程度、捆-綁牢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吊運。
4、施工作業時,必須保證開對講機,保持聯絡正常。群塔作業時,服從項目安全員的統一指揮與協調,注意力集中,無特別情況,不允許接手機。保持群塔作業必要的安全距離,從源頭上防止撞臂現場或纏鋼索現場的發生。
5、塔吊作業時,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塔吊信號司索工對本人操作失職、失誤、違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法律責任,并負經濟責任。
6、塔吊信號司索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請人代班應提前向項目安全員申請。代班人員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提交上崗證復印件,并由安全員教育注意事項等方可代班。未經項目部允許,私自請人代班,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7、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應明確貨物重量,嚴禁超荷吊運。在貨物裝卸時應做到輕卸輕放,貨物堆放應合理、規范。停止起吊時應將起吊物放下。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操作責任人各執一份。 項目部負責人: 塔吊信號司索工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了認真執行安監站及公司安全科的安全管理目標,現將塔吊管理責任落實到人,按月進行考核,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無事故目標的實現,項目部特制定本責任書,內容如下:
1、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堅持執行塔吊工、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持證上崗。
3、塔吊工開機前對機械性能指示器、高度、力矩、荷載限位器、連鎖開關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作業時,必須保證開對講機,保持聯絡正常。群塔作業時,服從項目安全員的`統一指揮與協調,注意力集中,無特別情況,不允許接手機。保持群塔作業必要的安全距離,從源頭上防止撞臂現場或纏鋼索現場的發生。
5、塔吊作業時,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塔吊工、司索工對本人操作失職、失誤、違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法律責任,并負經濟責任。
6、塔吊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請人代班應提前向項目安全員申請。代班人員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提交上崗證復印件,并由安全員教育注意事項等方可代班。未經項目部允許,私自請人代班,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7、停止起吊時應將起吊物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所有按鈕開關恢復到零位,并關門上鎖,切斷電源。
8、塔吊工負責緊固標準節連接螺栓,關注電機、電器等機械安全性能,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安全員匯報。保證塔吊運行安全可靠。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操作責任人各執一份。 項目部負責人: 塔吊司機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三
墨金苑電廠住宅小區5#、6#樓準備安裝一臺新購置的金魁塔吊,為了安全以及吳亞鋒的自我推薦、介紹和本人的安裝經歷,我公司決定由吳亞鋒負責安裝(獨立高度),但是吳亞鋒應承擔以下責任:
1、 提交本人的專業安裝證件,以及其它人員的操作證件。
2、 操作人員必須要有安全保護措施(安全帽、安全帶)。
3、 必須在塔吊生產廠家現場指導人員的指揮下進行安裝。
4、 生產廠家派往工地的安裝技術人員應對此安裝負全部責任。
5、 吳亞鋒應對安裝時所有人員以及配合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6、 經雙方協商決定一次性安裝到獨立高度,安裝費1200元。
7、 安裝調試運轉后經生產廠家負責安裝的技術人員認可簽字后公
司付清安裝費。
金魁塔吊指揮負責人:
安 裝 隊 負 責 人:
2015年5月5日
甲方:
乙方:
1、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15》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回路及專用配電箱并作重復接地。因未按規范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責任保管設備及一切附件在使用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 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 6)立式構件不吊;
7)散物綁扎不牢不吊; 8)零碎物無容器不吊; 9)大模板無卡環
不吊; 10)埋在地下物不吊。
8、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9、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于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0、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并采取相對防護措施。
11、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2、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范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4、其它安全事項:
1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相關職責和崗位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施工順利進行,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根據本工程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二、安全生產目標
1、無傷亡事故;無交通責任事故;無設備責任事故;無火災事故。
2、年度責任事故傷亡人數控制指標為零傷亡,年度責任事故種上人數控制指標為零重傷。
3、確保創建市級文明工地,爭創省級文明工地,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堅持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防止職業病和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范圍
項目工程中參與施工的員工、協議工、農民工的人身安全,機械設備、生活設施安全以及施工場區環境衛生、職業健康安全。
四、安全生產責任
中國中鐵一局中鐵鉑豐·尚都城項目部一分部 sdc -az-01
1、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國家、行業和西安市有關起重機吊裝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保障塔吊的完好和安全,按照塔吊生產廠家的技術文件支立、使用、維修、拆除。
3、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負責塔基塔吊基礎的制作,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可進行塔吊安裝,塔吊安裝完畢后,經公司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塔吊基礎的檢查、維護。如因基礎造成塔吊傾翻出軌等事故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4、處于塔臂回轉范圍的高壓線或其它架空線(纜),人員和車輛通道、建筑物等需要保護時,甲方負責搭設防護棚、隔離柵欄。并設立紅旗及紅燈示警。
5、塔吊需要頂升、拆除作業時,甲方負責現場協調,保證現場作業范圍內沒有人員停留、通行。
6、塔吊與結構錨固時,甲方按要求提供錨固定位置,搭設錨固操作平臺和通道,保證錨固作業人員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錨固拆除前,甲方保證操作平臺和通道經常處于安全狀態。甲方不得隨意改動錨固點。
7、同一施工現場或相鄰施工現場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甲方根據需要負責協調各塔吊之間的工作時間、回轉范圍、吊裝地點、停機方向、高差等事宜,確保塔吊不發生相碰。
8、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吊”規定。
9、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在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它設備,并不得在塔吊作業中切斷電源。
10、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吊具、索具、信號工、摘掛鉤人員的安全由甲方負責。
11、乙方司機應參加甲方的安全教育并認真聽講和執行。
12、在安裝、拆裝或運轉過程中,凡因塔吊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司機違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3、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甲、乙雙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15、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16、上級在檢查中發現對司機違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勻由乙方承擔。
17、乙方應保證塔吊在使用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18、吊裝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五、本責任書壹式貳份,施工單位項目部、勞務公司雙方各執壹份。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塔吊退場后終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行業及西安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甲方(項目部):
負責人:
年 月 日
: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租賃公司)
甲方:
乙方:四川建良
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15》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回路及專用配電箱并作重復接地。因未按規范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責任保管設備及一切附件在使用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笆坏酢埃?/p>
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范圍不吊;
2)信號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
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
6)立式構件不吊;
7)散物綁扎不牢不吊;
8)零碎物無容器不吊;
9)大模板無卡環不吊;
10)埋在地下物不吊。
8、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
全生產。
9、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
人員進行處罰,對于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0、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
并采取相對防護措施。
11、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
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2、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
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范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4、其它安全事項:
1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特別是塔吊的安全運行,做到責任層層落實,特簽訂塔吊作業安全生產責任書。
從項目經理到施工員、安全員,到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層層落實責任,層層把關抓好塔吊安全運行。
一、 安全生產目標
1、 杜絕死亡、重傷事故。
2、 杜絕塔吊倒塌事故。
3、 杜絕塔吊吊物破壞高壓線路等惡性事故。
二、 具體保障措施
2、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項目部負責人要重點抓好塔吊司機、信號工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并嚴格安全交底制度,切實做到制度到位,責任到人。
3、 塔吊司機、塔吊指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按計劃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
4、 塔吊作為特種設備,必須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各種規定,保證塔吊的安全使用。
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6、 塔吊的安裝及拆除必須由具有安拆資質的單位來完成,不得私自安裝和拆除,項目安全、機管負責人必須核對安拆單位的資質證書及安裝人員的上崗證,并對資料進行備案。
7、 每臺塔吊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及時向峨眉山市質量安全監督站進行登記,由樂山市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對申報塔吊完成檢驗,檢驗合格后在峨眉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使用備案,并領取塔吊使用證,方可正常使用。
8、 項目機管員應安排各塔吊司機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重點抓隱患治理,并嚴格按照塔吊安全技術使用規程要求作業,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定期按jgj59-2011檢查標準中塔吊分項要求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做到不整改不作業,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后方可作業。
9、 嚴格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班組長對塔吊司機和塔吊指揮員層層落實,各種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并經交底雙方簽字方為認可,同時要認真履行交底后的監督檢查工作。
10、 加強專項治理工作。項目安全員及機管員必須針對施工現場高壓線路的實際情況,做出針對性的方案和措施,避免塔吊碰撞、破壞高壓線路,確保塔吊安全作業。
11、 發生各類塔吊相關事故要及時向項目部上報,并按“四
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處理,及時結案。不得出現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故意拖延等現象。
12、 必須按峨眉山市質量安全監督站統一安全資料要求,建立健全塔吊作業安全管理資料,搞好標準化管理。
13、 發生塔吊倒塌、破壞高壓線路等群體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配合勞動部門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并依據法律、法規等要求,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14、 塔吊司機和塔吊指揮員必須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所用塔吊的起吊重量及幅度,熟悉機車中各裝置的正確使用,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簽責任狀人: 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 主工長: 塔吊司機: 機管員: 塔吊指揮: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四
甲方:
乙方:
大型活動名稱:
租賃場館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大型活動乘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與本次大型活動的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范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為,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并承擔相關責任。
1.1依照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安全規范和房山區體育中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權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或單獨對乙方活動期間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和要求。
1.2對乙方聘用的在活動現場從事展臺施工搭建的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備案,對不能提供有效資質材料、證件的施工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場施工。
1.3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和參觀觀眾等相關人員,應當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甲方有權阻止其進入活動區域。
1.4保證活動場地符合國家和本市建筑、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并向承辦者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1.5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引導指示標志,并保證暢通。
1.6甲方為場地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
1.7甲方確保停車設施不被擠占、挪用,并維護安全秩序。
1.8甲方保證安全防范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1.9甲方配備專業工作人員,保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2.1乙方應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提供相關報送公安、消防機關的審批材料,履行各項報審、報批手續。
2.2乙方應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訓練。
2.3乙方應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崗位安全職責,并指派一名主管領導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并配置一定數量的、具備相當安全保衛工作經驗的保衛人員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2.4依照大型社會活動“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本次活動期間出現的非甲方原因發生的各類安全問題及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5乙方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2.6乙方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2.7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8乙方應接受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9乙方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2.10按照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拒絕其進入。
2.11乙方應當為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等相關人員制作并按要求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倒證、冒用他人證件、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有權阻止并隨時將其請出活動區域。
2.12活動區域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1活動場地內的建筑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3.2由于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為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3.3因違反上述內容及甲方其它相關規定的行為,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損失、因本次活動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或人員的過錯造成的損失,按所造成損失的價值。由乙方和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按事故責任比例,共同負責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的全部經濟損失。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4.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5.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5.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五
甲方:
乙方:四川建良
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配備專業的指揮人員持證上崗。否則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15》要求為塔機單獨設置回路及專用配電箱并作重復接地。因未按規范要求執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責任保管設備及一切附件在使用期間不得丟失和受到人為損壞,否則應照價賠償損失。
4、凡在施工中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一切事故責任。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影響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對塔機巡檢、維修、保養及安全保護裝置校驗工作保證設備的安全操作和良好的技術性能。
6、乙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塔機的安全管理,保證使用安全。
7、乙方負責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監督,制止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笆坏酢埃?/p>
1)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承載范圍不吊;
2)信號不清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吊物下方站人不吊;
5)吊物上方站人不吊;
6)立式構件不吊;
7)散物綁扎不牢不吊;
8)零碎物無容器不吊;
9)大模板無卡環不吊;
10)埋在地下物不吊。
8、乙方應定期對塔機操作、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9、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塔吊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有權對違規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對于甲方塔吊司機消極怠工,影響正常施工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10、針對六級以上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乙方應停止塔機作業,并采取相對防護措施。
11、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2、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當做好起重機械的現場防護工作,應當在起重機械工作的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起重機臂架、吊鉤活動、覆蓋范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4、其它安全事項:
1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2.視線不明地方必須有信號工指揮 ,確保司機以信號為準而上下;
3.操作中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吊”原則;
4.操作中遇有六級大風以上或大風、大雨、大霧天氣時,應停止吊運作業;
5.工作時間不得玩手機,看閱書、報;
6.切實掌握機械使用過程,上、下速度緩慢;
7.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為原則;
8.集中思想,精心操作。
項目經理簽字:
安全員簽字:信號工簽字: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六
為了認真執行安監站及公司安全科的安全管理目標,現將塔吊管理責任落實到人,按月進行考核,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無事故目標的實現,項目部特制定本責任書,內容如下:
1、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堅持執行塔吊工、司索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持證上崗。
3、塔吊工開機前對機械性能指示器、高度、力矩、荷載限位器、連鎖開關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作業時,必須保證開對講機,保持聯絡正常。群塔作業時,服從項目安全員的統一指揮與協調,注意力集中,無特別情況,不允許接手機。保持群塔作業必要的安全距離,從源頭上防止撞臂現場或纏鋼索現場的發生。
5、塔吊作業時,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塔吊工、司索工對本人操作失職、失誤、違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法律責任,并負經濟責任。
6、塔吊工如有特殊原因需請人代班應提前向項目安全員申請。代班人員辦理書面交接手續,提交上崗證復印件,并由安全員教育注意事項等方可代班。未經項目部允許,私自請人代班,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7、停止起吊時應將起吊物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所有按鈕開關恢復到零位,并關門上鎖,切斷電源。
8、塔吊工負責緊固標準節連接螺栓,關注電機、電器等機械安全性能,發現問題及時向項目安全員匯報。保證塔吊運行安全可靠。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操作責任人各執一份。 項目部負責人: 塔吊司機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塔吊班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能達到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簽訂以下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供項目部與班組共同遵守。
一、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堅持執行塔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是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作業。
三、操作前必須具備安裝驗收檢測合格、許可證手續等條件,操作人員開機前應對機械性能指示器、高度、力距、荷載限制器、聯鎖開關等進行全面檢查,待一切均已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四、作業時,服從專人指揮,必須保證聯絡信號清楚、準確無誤,如遇二臺或多臺塔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動作配合要協調,吊重分配要合理,吊重不允許超過單機起重量的80%,多機作業應保持操作距離,吊物之間的距離應大于3米以上。
五、起吊時起重臂下和起吊物件上不得有人,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設置拉溜繩,速度要均勻,嚴禁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時應高過物體2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
六、起吊荷載如果接近滿載或滿載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七、停止起吊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所有按鈕開關恢復到零位,并關門上鎖,切斷電源。
八、兩班或兩班以上作業交接-班時,兩班人員必須當面交接,對下一班人員作相關交代,每一班人員均應做好塔吊的使用、檢查、維修記錄。
九、塔吊工對本人操作失職、失誤、違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任。
十、塔吊司機要按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十不吊》
獎罰規定
1、 凡能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發生或在搶救中有功人員,項目部獎500~1000元,并上報公司進行通報表揚。
2、 凡發現班組有違章作業,班組長違章指揮冒險作業一次罰款300元。
3、 嚴禁穿拖鞋或不戴安全帽和酒后上班,違規者每人次罰款50元。
4、 嚴禁吊籃乘人上下和違章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元。
5、 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宿舍內使用電爐(經查實罰款500元)。
項目部負責人:
塔吊司機責任人:年 月 日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作為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著決定性作用。需要 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培訓,持證 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后方可作業。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里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過 程中逐步檢查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松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一星期一次) 。設備的好壞, 保養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 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 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 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 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運行至吊臂根部,并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
利于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機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 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吊” (1)超負荷不吊; (2)歪位斜吊不吊;
(8)吊場上站人不吊; (9)捆-綁不牢不穩不吊; (10) 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違章操作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后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項目經理: 塔吊司機:
安全負責人: 司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塔吊司機
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塔吊司機嚴格按有關的操作規程操作,為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到人,項目部與塔吊司機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望塔吊司機嚴格執行。
1、塔吊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好、無色盲、兩耳無聽力障礙,必須經過塔吊操作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操作。
2、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塔吊性能、按塔吊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應熟知機械的保養、檢修知識,按規定對機械進行保養。
3、實行專人專機制度,嚴格交接-班制度,嚴禁非司機操作。
4、塔吊司機上班要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拖鞋、赤腳上班。
5、塔吊作業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規道上的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6、塔吊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具備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駕駛室升除限位器、上升爬梯應有護圍。
7、塔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的事故時,應暫停作業。
不牢不吊(4)信號不明不吊(5)吊物鋒利無防護不吊(6)吊物上站人不吊(7)埋地下的物件不吊(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6級以上強風不吊。
9、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除落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10、起吊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降落。
11、作業完畢,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不應過高,應順風源方向停放,+卡緊夾規鉗,切斷電源,應將起吊物放下,剎住制動器,將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12、塔吊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略長于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13、塔吊安裝后,要經有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乙方安全生產率為100%,傷亡事故為零。
以上各條塔吊司機要嚴格執行,違反規程操作責任由塔吊司機自負,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科一份備案。
甲方:歌山建設五星大廈項目部代表
乙方(塔吊司機)
2015年3月8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七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2、視線不明地方必須有信號工指揮,確保司機以信號為準而上下;
3、操作中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吊”原則;
4、操作中遇有六級大風以上或大風、大雨、大霧天氣時,應停止吊運作業;
5、工作時間不得玩手機,看閱書、報;
6、切實掌握機械使用過程,上、下速度緩慢;
7、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為原則;
8、集中思想,精心操作。
項目經理簽字:
安全員簽字:
信號工簽字: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八
暑假將至,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證學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協議:
1、學生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紀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損他人、集體、國家利益的事情。嚴禁參與社會上的幫、伙,打架斗毆。一言一行,體現文明,一舉一動,保持風度。
2、嚴禁爬墻、攀樹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駕駛機動車輛,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三輪車、超員車等,不騎英雄車,不在路上追逐打鬧,靠右行走,注意避讓車輛,按時回家;外出如實告知父母并保證安全,不在夜晚獨自外出;嚴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溫、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樹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溝、橋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帶火種進入校園和林區,不在野外進行野炊、玩火、燃放煙花炮竹等。不隨意野外用火,不在地頭、堰邊點火。
6、注意勞動安全。在家勞動時,要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嚴禁拿勞動工具戲耍。
7、講究個人衛生和飲食衛生。要勤洗刷,防止病從口入;不吸煙,不喝酒;不吃“三無”食品和變質食物,以防中毒。預防“流感”等各種傳染病。
8、安全用電,不隨意觸摸或修理開關、燈具、電線等,不靠近高壓線;不玩或持有危險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機、火柴等。
9、不進網吧或游戲廳,不看不健康書籍和碟片,不賭博,不進不健康場所,不從事迷信活動,反對邪教;不參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動或游戲。
10、加強防盜防搶意識。警惕盜竊、搶劫等犯罪活動,遇上違法犯罪事件時,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設法脫險,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1、掌握正確的應急方法和自救知識,善于處理一切突發事件,做好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等。
12、在家中聽從父母教導,樹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態,遇到問題冷靜思考,正確對待,不走極端;根據自己的假期學習計劃,完成假期作業,做好功課的預習。
學生承諾:
道托初級中學。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九
各位家長:
公司規定:廠區內兒童禁止隨處跑動。因工作區危險性非常大,容易使孩子受到傷害,所以各家長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公司規定區域范圍內活動。同時住公司員工家屬要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公司工作。一、兒童必須在家長陪同下在院內活動。二、在公司院內指定位置(家屬樓前空地、健身器材、籃球場)活動。三、禁止兒童在無人陪同下在馬路上玩耍,在家長陪同下要注意車輛進出避讓。四、禁止兒童到車間前方(大門前方、門崗周邊、辦公區內)活動。五、各家長在日常生活中要教育兒童在院內活動不得對公司內任何物品進行破壞(包括車輛、健身設備、院內建筑物等)如出現類似事件,請各家長按照物品的原價格進行賠償。為確保兒童安全特與各家長簽訂此協議。各家長必須嚴加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兒童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家長簽字:__有限公司:
(蓋章)(蓋章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
為了全面落實“一崗雙責”制度,進一步加強我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和總公司對我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落到實處,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指導下,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1、人身傷亡事故控制目標:無重傷以上事故發生,死亡人數為零。
2、事故控制目標: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1、設備科要以全礦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總目標為基礎,在生產過程中,認真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對全礦生產設備不得因檢查維護不到位或疏于管理,因而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事故。
2、要根據本科室的職能認真研究和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建立健全各種設備的使用、維護和檢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嚴格要求生產單位正確使用和維護生產設備。
3、建立健全各種設備檔案,對已到檢驗周期的設備要請示主管領導,及時進行檢測。監督新設備的購買和使用,不得讓不符合國家安全規程規定的設備進入生產單位。
4、參加我公司每月至少兩次的全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檢查總結會,對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會議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積極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見,積極獻計獻策。
5、認真編寫本科室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組織落實;經常組織本科室工作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有關知識,總結工作經驗,查缺補漏,更好地完成主管領導下達的工作任務,更好地為生產單位服務。
6、經常深入生產單位檢查指導工作。對在用設備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解決,自己無法解決的,要主動向主管領導匯報,征求解決辦法,不得擅自做主;每個月在安全生產例會上對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
7、按照公司具體分工,層層落實抓好各自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實行問責制,出現問題誰主管誰負責。
8、各職能科室負責人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績效,年末由主管經理經理統一進行評比,獎勵與處罰按照公司安全管理獎懲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承諾人:(公章)。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一
總承包方:。
分承包方:。
出租方:。
安裝方:。
為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法律、法規及公司的環境、安全健康方針,保證公司的安全生產符合iso1800環境管理體系和oshms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認證標準要求。四方協議如下:
1、機械名稱施工升降機型號scd200/200臺數1出廠編號0111528統一編號05173項目名稱中鐵建設集團第五十四項目施工地點雅寶路二期危改(b區)r2號樓進場時間20__年3月8日。
2、根據項目部責任落實環境保護、安全健康的要求。現租賃出租方施工外用電梯,來完成施工過程中的裝修工作,由項目部工程管理人員對機械的安全健康、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3、出租方施工施工升降機進入場前,安裝時,投入使用前,運行過程中、接高、附著、拆除時應對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和保養,以保證機械的良好運轉和使用。并符合如下要求:
(1)潤滑、緊固。
(2)機械運轉平穩,無異響和振動。
(3)各運轉機構密封良好,無漏油現象。
(4)各安全保險裝置安全可靠,無漏油現象。
4、出租方、安裝方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特種工作操作證,禁止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
5、機械進場后,司機要定期對所屬機械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以保證機械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禁止將污物倒入現場,如漏油現場司機安裝人員應及時清理將油物布放入物桶里。
6、機械施工噪音量,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機械排放標準,防止環境噪音污染,減輕噪音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7、承租方每周對在施的施工外用電梯進行一次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的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機械租賃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下發整改通知書。如有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和污染時應立即停機,等修復后再使用。
8、在施工中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盡可能給職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讓職工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
9、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違章所造成的機械環境污染,責任單位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項目將從嚴進行經濟處罰。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20__年3月10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筑起重機械,是指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裝、拆卸、使用的起重機械。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出租單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機械和使用單位購置、租賃、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應當具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
第五條出租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出租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安裝前,應當持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六條出租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明,提交安裝使用說明書。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五)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八條建筑起重機械有本規定第七條第(一)、(二)、(三)項情形之一的,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并向原備案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第九條出租單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第十條從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第十一條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
第十二條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二)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四)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安裝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第十四條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第十五條安裝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四)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五)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六條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建筑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資料、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二)制定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在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四)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五)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六)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租期結束后,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出租單位。
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查、維護、保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的,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的,使用單位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
第二十一條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五)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
(七)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三)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四)監督安裝單位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
(五)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二十三條依法發包給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建設單位應當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應當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條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業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二十五條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建筑施工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統一的樣式。
第二十六條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建筑起重機械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和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條負責辦理備案或者登記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建筑起重機械檔案,按照有關規定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統一編號,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狀況。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出租單位、自購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辦理注銷手續的;
(三)未按照規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的。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安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第十二條第(二)、(四)、(五)項安全職責的;
(二)未按照規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的。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條第(一)、(二)、(四)、(六)項安全職責的;
(二)未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的。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條第(一)、(三)、(四)、(五)、(七)項安全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監理單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條第(一)、(二)、(四)、(五)項安全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的,責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規定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未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現違反本規定的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
(二)發現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存在嚴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依法處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根據該建筑物的設計特點和現場的施工條件,在施工過程中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別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解決塔吊吊臂的端部觸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原則,從而減少了吊臂觸到其它建筑物的問題。
在夜間施工時,均在每輛小車上安裝了紅色警示燈,使小車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燈便跟蹤在什么位置,這樣便讓司機能夠判斷出對方鋼絲繩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長大于塔吊基礎的距離,在提升塔吊時,直接一次提升夠高度,這樣就使塔吊暢轉無憂了,其余均無類似的問題存在。
在施工過程中,有專職安全員監護塔吊的載重量,還有司機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會有超載而損害塔吊的危險事故發生。
為便于對司機的指揮和聯系,在每個塔吊上均配備了對講機。
以上的一些問越得以解決,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員定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急救知識及其它衛生知識宣傳,尤其是進行徒手心肺復蘇術的培訓,并進行檢查。
2、本項目部設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項目都有關人員在利用板報、書籍等形式進行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事故急救意識。
4、如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急救人員應進行就地搶救或處理,并及時與急救中心聯系;并及時上報公司或主管部門,采取相應的急救救護等措施。
急救中心電話:120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三
為確保本次xxxxxx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xxxxxxxxxx負責人:xxxxxxxxx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綠硒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規范,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安康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于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七、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施工方和公司各執兩份。
承諾人:
日期: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四
乙方: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后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吊”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后,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五
xxx公司:
近期,政府環保部門檢查頻繁,xxx原煤場沒有封閉且還有存煤,面臨很大的環保壓力,還需要煤場封閉工程盡快投入使用;同時,集團內部連續出現外委施工單位安全事故,安全形勢緊張。原煤廠封閉工程施工現場多次出現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吸煙、用電不規范和現場文明生產差的.問題,給洗煤廠安全、環保管理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為保證原煤場封閉工程施工安全,特要求xxxxx公司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嚴格落實施工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出現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不到位的行為。
二、必須有專人對使用的工器具與安全用具進行檢查,并留有記錄。
三、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給作業人員宣貫到位。
四、必須嚴格落實特殊作業申請制度,特殊作業前辦理作業申請,制定安全措施,作業過程全程監護。
五、必須有安全員對作業現場進行監管,安全員嚴禁離開現場。
六、必須落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接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接電后由現場監理、甲方同時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必須對網架安裝人員執行雙保險安全繩(帶)保護措施。
八、必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方案。
九、嚴禁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十、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擅自進入作業現場。
以上八個必須、兩項嚴禁,xxxx公司必須承諾嚴格落實,并且你單位主要負責人需親自到現場督促落實整改情況,如果落實不到位,甲方將從安全角度考慮與你單位是否繼續合作的必要性,并由你單位承擔全部損失。
承諾人:
日期: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六
為了解決塔吊吊臂的端部觸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原則,從而減少了吊臂觸到其它建筑物的問題。
在夜間施工時,均在每輛小車上安裝了紅色警示燈,使小車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燈便跟蹤在什么位置,這樣便讓司機能夠判斷出對方鋼絲繩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長大于塔吊基礎的距離,在提升塔吊時,直接一次提升夠高度,這樣就使塔吊暢轉無憂了,其余均無類似的問題存在。
在施工過程中,有專職安全員監護塔吊的載重量,還有司機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會有超載而損害塔吊的危險事故發生。
為便于對司機的指揮和聯系,在每個塔吊上均配備了對講機。
以上的一些問越得以解決,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員定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急救知識及其它衛生知識宣傳,尤其是進行徒手心肺復蘇術的培訓,并進行檢查。
2、本項目部設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項目都有關人員在利用板報、書籍等形式進行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事故急救意識。
4、如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急救人員應進行就地搶救或處理,并及時與急救中心聯系;。
并及時上報公司或主管部門,采取相應的急救救護等措施。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七
甲方(總包單位):
乙方(拆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設備名稱、數量、地點和工程概況:
1、甲方將設備編號為,交給乙方安裝。
2、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地點為。
二、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運輸及期限:
1高處作業吊籃預計于年月日進行安裝。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確定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和技術交底及調試、驗收等工作。
2、負責落實施工現場具備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施工條件。
3、在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甲方應由一名主要負責人始終在現場配合乙方進行高處作業吊籃的安裝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現場的保衛和監護工作,并保管好本高處作業吊籃的全部附件,否則發生丟失和損壞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勘查施工現場,向甲方提出現場達到高處作業吊籃安裝的要求。
2、負責編制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方案,提供建委驗收表格和拆裝資質。
3、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及調試、驗收(新高處作業吊籃由廠家負責調試、驗收)工作。
4、負責高處作業吊籃安裝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高處作業吊籃運、立、拆(包括頂升)費用及交納限期:
1、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費/臺,待高處作業吊籃安裝完畢驗收后付給50%進出場費。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哪一方違反了合同條款,由責任方負責。
七、爭議和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協商解決不成時,到天津市工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安裝高處作業吊籃過程中,禁止與拆裝無關的人員和車輛進入作業危險區內,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提前向安裝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建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禁交叉作業和向下拋物,否則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3、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平整或拆除現場的障礙物(搭設安裝平臺或過橋,并對其質量安全負責)。確保高處作業吊籃進出場及安拆的順利進行,如條件不具備造成車輛放空和影響拆裝(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兩天通知乙方),甲方應支付乙方當日所發生的人工費、機械車輛等一切費用。
4、高處作業吊籃在拆裝過程中,發生缺配件和高處作業吊籃本身故障,又無法及時裝配的,造成乙方誤工,甲方應承擔乙方所發生的人工費、車輛等費用。
5、特殊情況,如刮風、下雨、下霧、下雪的天氣,工地無電源(電壓低與于規定得)停電等因素,甲方應給予乙方順廷工期。
6、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格驗收表時,甲方應一次性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清乙方的進出場費,如到期費用不付清,造成高處作業吊籃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切損失,甲方負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八
為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非機動車、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愿承諾并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后、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志、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經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出私車、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考核批準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它嚴重違法行為。
承諾人:
日期: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十九
乙方:________設租賃公司。
為保證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范雙方行為,使甲乙雙方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雙方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1、人員進場后必須經項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業。
2、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班組(隊)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3、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并認真落實實施。
4、發生事故后,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5、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供相關資料。
6、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1、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5、凡甲方沒有設置,可靠有效安全防護設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6、凡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人員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1、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配合項目部做好塔吊的技術安全檢測和備案。
2、進場的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進場人員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無證人員絕對不得上崗操作,如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操作,項目部將按安全管理規定給以處罰。
3、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十不吊”規定。
4、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不得兩人同時在塔吊駕駛室內;不得在駕駛室內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無故在塔吊駕駛室外塔機上逗留。要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并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6、應經常對塔吊各個部位進行常規檢查、維修,確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運行。
7、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8、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9、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歲以上人員)體弱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0、教育好本勞務隊、班組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1、甲方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后,各安全防護設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仍違章作業,發生事故,乙方負責。
12、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3、不遵守勞動紀律,在作業打鬧、戲耍,發生事故,有乙方負責。
14、不按操作規程作業、不正確使用“三寶”和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規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
15、項目部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負責。
16、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此安全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安全責任書(精選20篇)篇二十
一旦我方中標,我方承諾:在項目中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使用自帶(或自租)設備,具體如下:
自帶(或自租)設備目錄如下:
我方就自帶(或自租)的設備在工程進行工程中產生的一切問題作出承諾如下:
一、我方自帶(或自租)的設備必須為合格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質量規范標準和國家相關安全規范標準。
二、在進行施工作業前,我方負責提供自帶(或自租)設備的生產廠家資質、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如為自租設備乙方負責提供出租單位的相關資質以及租賃合同或協議;我方負責提供設備專業操作人員的身份證明、上崗證、設備操作相關證書等。
三、我方自帶(或自租)的設備必須功能良好,配件齊全,能夠正常使用,無故障和安全隱患,國家或地方規定的需要具有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專業操作人員必須身體狀況良好,沒有可以影響正常操作使用的'疾病或身體缺陷。
四、我方負責自帶(或自租)設備的協調、運輸、安裝、調試、日。
常維護保養維修工作,設備使用必須依國家地方相關規定的要求;我方負責自帶(或自租)設備的操作人員的操作使用規程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等工作,設備使用地點必須懸掛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警示牌等。上述工作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我方自行承擔。
五、我方在使用自帶(或自租)的設備時必須符合《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見附件。
承諾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