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訂立是雙方自愿的,充分體現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希望以下勞動合同范文對大家了解勞動合同的簽訂具有一定的幫助作用。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一
__________:
我單位決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理由如下:
1、根據我公司規章制度第三章第三條,即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假期規定(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_____天以內按曠工處理,_____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你實際曠工_____天,你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你的情況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條件,且依法不給予你任何補償。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我公司依法享有追償你對我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對你的招錄費用,培訓費用,其他因你對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的和可以預見的損失。
特此通知
總經理: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5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二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xxxx。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三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者就會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個人。
通知書。
范文,供大家參考!
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項原因:
(2)嚴重違反公司。
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決定從年月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于年月日前到(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年月日簽訂的為期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項原因: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決定從年月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于年月日前到(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四
甲方: 乙方:
本公司于*** 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簽訂了** 年的勞動合同,經過公司對你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的綜合考評,及你個人健康狀況等原因,不適合繼續在本公司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提前你解除勞動合同。
具體如下:
1、合同結束日為年月 日。
2、按規定由甲方發給乙方經濟補償 元。
3、甲方支付乙方2015年11月份薪資 元。(以實際出勤天數結算)。
4、解除勞動合同后由乙方自行解決就業。
5、乙方對上述條款無任何異議。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_______:?
您與本單位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勞動合同,由于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第九條第3款情形,公司決定從___年__月__日起與您解除勞動合同。
請您與月日前到職手續并領取經濟補償金等費用,否則視為員工自動離職。
通知方:
年 月 日
簽收回執
年月日發出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
年 月 日 1
先生/女士:
特此通知。
湖北xxxxxx有限公司
月日
正本:交本人
副本:人力資源部存檔
肖美燕:
您于 年 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現因下列第 3 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于月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年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簽收回執
月日發出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五
(員工工號:)。
您與____公司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___項情形,根據《__公司勞動合同管理》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2、;。
3、。
以上事宜完成后,于年月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六
同志:
就職于____部,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多次擅自制作客房門卡,私自進入酒店客房住宿,此行為已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并且在事發后無任何悔改表現,在公司中造成嚴重地產生不良影響,并給酒店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按照公司《上海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c類第30條)“未經授權私開客房、辦公室房門或酒店帶鎖房門,作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據此,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第(2)點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針對你以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平日工作中時常多次無故缺崗、消極怠工、上班時間睡覺等行為,現公司將正式與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你201__年__月份的工資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發放,請你在20__年__月____日到公司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上海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七
茲有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八
xxx:
您于20xx年x月x日與本公司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因您有下列第項原因,根據雙方勞動合同之約定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認真研究,公司決定于20xx年x月x日解除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g、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j、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k、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請您于20xx年x月x日前到公司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自行持本通知書及個人檔案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九
xx有限責任公司:
因貴公司有下列第——項之情形,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字):xx。
20xx年5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相關規定,您于 年 月日與 公司提出協商解除此前 公司與您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予以同意。
經協商一致后,您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一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計 元;
2、此種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一
_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
你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______項原因,根據《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______條第____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______元,醫療補助費為______元。
請你于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二
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為期5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20xx年3月31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三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資及加班報酬,均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四
__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鑒于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笫三項的規定,本人現提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收人:______
簽收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五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合同的終止: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的相關內容請看下面:
如何正確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條件?什么時候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條件?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如何避免出現勞動糾紛?下面內容會為您詳細解讀: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簽收:。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的送達,是指用人單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交給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行為。它的意義在于它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一項重要義務。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之日即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用人單位履行送達程序必須嚴格遵守兩項原則:一是實際履行。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一環節絕不可忽略。二是充分履行。用人單位應當本著負責、誠信的原則向勞動者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其送達程序及方式足以讓一位有正常辨別力、判斷力的第三人認為該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經送達勞動者。同時,鑒于送達屬于用人單位應盡的義務以及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及訴訟中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注意完整保留履行送達程序的相關證據。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專業16篇)篇十六
_________________:
你與本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你的行為具有下列第_____項情形(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第_____條的規定),決定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你的工作年限計算為_____年__月。你的經濟補償金為(___1或2___)。
1、___無經濟補償金。
2、___發放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請你在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以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特此通知。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___月___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通知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