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有約束力的規定。推薦給大家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規章制度。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一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目的: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保證安全生產與人身安全。
范圍:全體員工。
責任人:總經辦組織培訓、生產部、設備部、質保部組織教材。
內容:
1.??? 公司辦公室根據培訓要求通知生產部、設備部、質管部負責編寫教材。
2.對所有員工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2.1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廠區安全設施以及廠房內人員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調查和報告;
2.4防火(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識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進行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
3.對倉庫人員的安全教育:
3.1吊裝和碼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險品、毒麻藥的安全保管;
3.3庫房區域內的安全設施保管及使用。
4.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4.1崗位安全操作和設備使用,維修保養方法,不得超負運轉,防止出現設備事故;
4.2基本電器安全知識教育;
4.3接觸危險品時的注意事項;
4.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4.5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護眼鏡;
4.5.3防護口罩。
5.包裝生產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5.2掌握電器的基本知識;
5.3接觸有害物質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帶好手套、眼鏡、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內各種吊裝和運輸工具;
6.化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6.1水、火、電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劇藥、易燃、易爆化學試劑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蝕性氣體的排放;
6.4化學廢棄物的處理;
7.實驗室消防器材,緊急救護措施的使用。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二
1、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并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文件、計劃安排、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一)值班巡邏制度。
1、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衛人員負責對全校范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衛。
5、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
1、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采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對擅離職守誤崗脫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1、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衛人員詢問允許后方可進校。
2、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并暫存,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門衛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并由其本人簽字。
4、來校找教職工、部門辦事,須由門衛通知其本人或部門后并開具證明,事情辦完,由教職工本人或部門人員證明簽字,出校時交回門衛。
5、禁止校外人員來校閑逛、游玩,靜校、節假日期間拒絕校外人員來訪。
1、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書要求對崗位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各重點崗位人員每月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位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平時每天注意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檢查要隨時做好記錄。
3、各部門主管領導每季度至少對本部門所屬崗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以書面形式通報崗位人員,限期整改,并做好復查驗收。
4、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匯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要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兩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寫清檢查項目、時間、人員、部位、存在問題,并將存在問題用書面形式通報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將整改復查后,寫入安全檢查記錄。
5、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又未及時整改的崗位責任人或部門主管領導,將依照有關制度給予處理。
6、各部門和全校安全檢查記錄要在學期末上交辦公室存檔。
1、對干部、教師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1)將對干部教教師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學校及各部門工作計劃必要部分,安排專人負責,專時專用。
(2)領導班子每月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專題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聽取安全工作匯報。
(3)校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學習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4)對全校教職工在學期初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宣講一次,學期中專題宣講至少兩次,學校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5)將法制安全知識專題會議出勤情況記入考核成績。
(1)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專人負責實施,確保落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集會、法制教育課、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知識,提高抵御各種傷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長與各年級組長、班主任簽訂學期安全法制教育責任書,督促開展教育活動。
(3)各個年級在政教處統一協調下,對全年級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工作學習(如外出、掃墓、植樹、社會實踐等),及時進行法制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提高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5)以《中小學生自救常識》教材和錄像帶以及《交通安全知識》、《中小學法制系列篇》為依托,組織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活動。
(6)組織學生外出必須履行請示匯報手續。
1、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管檢查制度。
(1)學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備滅火器材,并且要求定點擺放,設立明顯標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門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消防器材檢查一次,確保干凈整潔,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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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每學期組織新上崗人員學習使用滅火器材方法。
(4)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更換和補充滅火器材。
(1)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三次(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各部門處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處將消防檢查重點列入日常檢查內容,隨時檢查,及時整改。
(3)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4)確保正常用電、人走燈滅。
(5)確保無違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確,無易燃危險品、無自燃隱患,重點部及時通風換氣。
(1)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求并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準備部分藥品。
(3)由專任教師佩戴明顯標志、指揮旗,封堵路口,指揮學生交通。
(4)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控制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5)學生隊伍排列緊密,防止車輛行人穿行。
(6)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7)全體教師主要任務是組織、指導、保障學生安全,不得讓學生接觸有害、有毒物體或從事不安全作業。
(8)集體活動的過程要杜絕學生中途掉隊、回家、游玩等現象。
(9)活動結束后集體返回學校,清點人數,分班總結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級各班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1)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工作,校內所有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接受監督。
(2)炊管人員和經營食品的商店,要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各項衛生制度、條例。
(3)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須按期體檢,在校工作必須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個人衛生符合規定要求。
(4)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把守進貨渠道,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5)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蚊蠅,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1)學校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內部、水房、水井等處嚴禁外人進入。
(2)凡在校內出售食品與飲料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專人進貨,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3)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蠅蚊,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來原料、水源,遠離門窗保持距離,防止投毒。
(5)滅鼠、滅蚊蠅等藥物使用時要設立明顯標志,專人放置、及時清點,防止人為失誤操作,禁止將個人的農藥、殺蟲劑等帶入工件場所。
(6)下班前關好門窗鎖好門,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7)有關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環境前,須先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確認完好后再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后注意觀察室內物品的擺放和數量等情況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異味,有問題時須及時請示匯報。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三
為了加強中心廳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移動通信生產安全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法令和條例規定,以及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中心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堅持科學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明確班組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中心廳廳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中心廳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中心的貫徹執行。
(二)中心廳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中心廳廳經理全面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中心廳廳經理要明確代管人員。中心廳廳經理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班組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中心要建立包括中心廳廳經理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教育與宣傳。中心廳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組織中心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消防安全管理
(一)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二)班組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三)嚴格執行辦公場所、倉庫等重要部位的室內裝修管理。嚴禁未經審批私自對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市場類班組:包括移動營業廳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用電管理、現金、有價票卡、促銷物質、大客戶禮品及重要資料的安全管理,倉庫管理等。
3?.后臺類班組:包括來人來訪的管理、物品搬出和搬入的程序、車輛管理等。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維護好班組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禁黃、禁毒、禁賭;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安全檢查。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中心廳廳經理負責組織本中心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中心廳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中心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班組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具體處罰細則和獎勵標準按照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班組安全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司安全標準化資料匯編》
3.1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其中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責任。
3.2安全生產部負責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并組織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公司對班組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
4.1班組安全組織標準
4.1.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4.1.2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班(組)長必須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班(組)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班組安全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1.3班組分散作業時,每項工作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4.2班組安全教育
4.2.1教育內容
4.2.1.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司以及上級部門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標準和要求。
4.2.1.2公司及本單位安全簡報和安全動態情況的信息。
4.2.1.3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本崗位、工種或其它對應崗位發生過的一些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4.2.1.4本崗位、工種的安全規程、檢修(運行)規程;電力系統安全規程、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則。
4.2.1.5本班組所面臨和涉及的危險源及預控措施。
4.2.1.6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適用方法,所操作的機械設備、各類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理包括防火防爆、應急逃生、緊急救護等知識。
4.2.2班組安全教育要求
4.2.2.1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4.2.2.2對休假1個月以上人員,工傷休假復工人員,事故(含未遂事故)責任者,違章計分試崗及以上處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必須在4學時以上。
4.2.2.3按規定考試85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或操作。教育內容、考核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4.2.2.4新入廠人員在受安全教育后,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的意見,報部門(辦公室)安全員備案。
4.2.2.5每個員工必須掌握事故應急處理的基本技能: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熟悉現場逃生通道;事故報警方法。
4.3班組班前會
4.3.1結合當日具體生產任務、作業環境和季節變化情況,按安全工作“五同時”的要求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3.2根據每一時期班組安全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落實工作。
4.3.3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事故案例。
4.3.4抽考和提問員工生產現場應具備的安全注意事項和措施如何落實的要求。
4.3.5班前會情況應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
4.4班組安全活動
4.4.1每周一班組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原則上活動時間應不少于1小時。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組織活動,須報部門(辦公室)主管領導批準后,可在本周其他時間補上。
4.4.2參加班組安全活動人員必須每人在臺帳記錄上簽名,包括公司、部門、車間掛鉤管理人員。
4.4.3安全活動內容:
4.4.3.1總結上周安全工作,并對班組安全情況及各崗位人員進行安全講評,研究布置本周安全工作。
4.4.3.2結合實際問題學習討論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系統學習安全規程,研究解決班組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檢查揭露安全隱患和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和分析事故教訓。
4.4.4班組安全活動由安全員主持,應事先做好充分的準備,并和班組長進行溝通,征求班組長的意見。每次安全活動,班組長和安全員要提供讓大家發言的機會,營造活躍討論的氛圍。
4.4.5對因故沒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安全員要負責把主要的精神及時進行傳達,并在活動紀錄上加以注明。
4.5班組安全檢查
4.5.1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組長(安全員)進行班中巡查重點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項目。同時對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動的員工要多加關心、督促。
4.5.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思想:員工安全意識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機感意識;查領導:各級管理人員是否重視安全生產,始終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設備: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工器具有無安全隱患;查教育:新進廠人員、實習人員、調崗人員是否按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查違章:有無隱瞞事故、障礙和人身傷害事件,有無違章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查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規定發放,是否按規定佩帶和使用。
4.5.3每年季節性檢查分春季安全大檢查和秋季安全大檢查兩次。春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迎風度夏安全特點,查防雷、防暑降溫、防電氣絕緣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檢查要結合冬季特點,查防火、防爆、防小動物、設備防寒防凍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4.5.4班組安全檢查要逐步提高規范化水平,結合自己管轄的設備、設施、專責區域編制安全檢查表格,列出檢查欄目、合格標準和要求,每項指定專人逐項檢查。檢查后匯總成冊,上報部門。對查出的問題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級檢查驗收。
4.5.5利用各種科學手段提高設備巡檢質量,及早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
4.6班組應具備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臺帳
4.6.1上級部門下發的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編制的安全規程、消防規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文件等。
4.6.2班組制訂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其中包括班內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類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等檢查標準、維護制度和操作規程。專業檢修(運行)規程應每人一本。
4.6.3班組應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主要包括:現場設備巡回檢查和消缺管理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和預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種設備檢查記錄臺帳;檢修工藝作業指導書;安全隱患檢查記錄臺帳;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臺帳;危險點分析記錄;安全培訓教育方面的記錄臺帳(其中包括班組成員的安規、檢修或運行規程考試成績;工作票和動火票負責人名單;特種作業持證上崗人員名單等);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獎懲和違章計分記錄等等。
4.6.4每個班組必須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清單;并根據公司和部門的要求進行及時更新。要認真記錄各類安全管理記錄臺帳,做到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4.7班組安全生產
4.7.1班組內的機電設備、安全器具、車輛和工作現場必須做到無隱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齊全可靠,嚴禁帶病作業。
4.7.2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工作中的違章行為。
4.7.3班組內每項作業和操作,每個員工都能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無冒險蠻干,無違規操作。
4.7.4每一項工作中應履行安全互保責任,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互相照顧: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要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條件;
互相監督:監督對方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制度;
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作業(操作),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4.7.5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相關操作,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人員必須在具有相應資格人員的監護下工作,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7.6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組重點要抓好過程管理工作。
4.7.7員工必須通過專項的安全教育培訓,對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勝任,才能進入危險區域工作。
4.7.8新上崗員工(含換新工種人員)必須明確專人監護,負責其安全工作,在監護期間不得獨立作業(操作),安全監護期不少于3個月。
4.7.9工作負責人要把監護工作放在首位,隨時提醒小組成員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項,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4.7.10要根據班組生產工作內容和環境的變化,及時對危險源的預控措施卡片進行修改和補充,并使員工及時熟知和掌握。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四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對象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系。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文件,服務臺應提供代為保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五
2.引用標準及專業術語。
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人員本人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3.適用范圍。
4.職責范圍。
4.1安環處負責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需求審核和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檔案,并對全廠特種作業人員的生產作業活動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
4.2使用特種作業人員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檔案,不得隨意變動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如遇作業者本人不適合該工作崗位或本單位因生產實際需要變動,必須事先報告勞資處、安環處同意,方可變動。
5.1電工(運行、維修)作業。
5.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5.3起重作業(包括橋、塔、門式起重機駕駛、起重工等)。
5.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
5.5壓力容器操作。
5.6司爐工作業。
5.7登高作業。
6、日常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理論學習和實踐操作訓練。經有資質的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關行政管理機構該發的有效操作證件方能上崗作業。
6.2特種作業人員應熟知本崗位及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操作。
6.3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前須對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清除周圍影響安全作業的物品,嚴禁設備沒有停穩進行檢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掃等違章行為。焊工作業(含明火作業)時必須對周圍的設備、設施、物品進行安全保護或隔離,嚴格遵守廠內用電、動火審批程序。
6.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嚴禁使用有缺陷的'防護用品用具。
6.5安裝、檢修、維修等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技術規程,作業結束后必須清理現場殘留物,電源,防止遺留事故隱患,因作業疏忽或違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視情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6特種作業人員在操作期間,發覺視力障礙,反應遲緩,體力不支,血壓上升行身體不適等有危及安全作業的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任何人不得強行命令或指揮其進行作業。
6.7特種作業人員在工具缺陷、作業環境不良的生產作業環境,且無可靠防護用品和無可靠防范措施情況下,有權拒絕作業。6.8各車間、部門應加強規范化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教育。
6.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有對違章從事特種作業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1各車間部門需要增加使用特種作業人員的,報安環處、勞資處核準后,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安環處組織安排培訓和考核。
7.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期間各車間、部門必須安排其參加脫產培訓,受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參加考核。
7.3特種作業人員到期復審和新增特種作業人員的初審,由各車間向安環處提供需要復審、初審的人員名單,安環處負責組織進行安技培訓。培訓和考核結束后,將有關培訓資料和證件交到安環處,證件發放由安環處負責。
7.4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到期需要繼續復審的,應當至少提前二個月將復審人員名單提供給安環外。
8、外來人員在我廠范圍內從事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特種作業監管部門應將本規定落實到外來作業單位和人員,確保安全作業。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促進危險品航空運輸發展,保證航空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國內公共航空運輸經營人(以下簡稱國內經營人)、在外國和中國地點間進行定期航線運營或不定期飛行的外國公共航空運輸經營人(以下簡稱外國經營人)、以及其他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依據職責對全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依據職責對所轄地區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除具體條款中另有規定外,含義如下:
(一)“危險品”是指能對健康、安全、財產或環境構成危險,并在技術細則的危險品品名表中列明或根據技術細則進行分類的物品或物質。
(二)“技術細則”是指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準和發布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doc9284號文件)。
(三)“托運人”是指與經營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其名稱出現在航空貨運單上的人。
(四)“貨物運送代理人”是指代表托運人安排貨物航空運輸服務的企業或個人。
(五)“經營人”是指從事或擬從事民用航空器經營的企業。
(六)“銷售代理人”是指經經營人授權,代表經營人銷售客貨航空運輸的企業。
(七)“地面服務代理人”是指經經營人授權,為其提供各項地面服務的企業。
(八)“托運物”是指經營人從托運人一次一個地址接收的,以一批和運往一個目的地地址的一個收貨人而出具憑據的一個或多個危險品包裝件。
(九)“機長”是指由經營人指派作為指揮和負責飛行安全操作的駕駛員。
(十)“機組成員”是指由經營人指派在飛行值勤期間在航空器上執勤的人員。
(十一)“飛行機組成員”是指在飛行值勤期間對航空器運行負有必要職責的持有執照的機組成員。
(十二)“危險品事故”是指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聯,造成致命或人員嚴重傷害或財產損失或環境危害的事故。
(十三)“危險品事故征候”是指除危險品事故外,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聯,不一定發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員受傷、財產損失、起火、破損、溢出、液體或放射性物質滲漏或包裝物或容器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況的事故征候。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并嚴重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員的任何事件也被視為構成危險品事故征候。
(十四)“例外”是指本規定中從通常適用于危險品的一個具體項目的要求中免除該項目的規定。
(十五)“豁免”是指民航局給予的免于執行本規定的許可。
(十六)“不相容”是對危險品混合在一起將導致危險地釋放熱量或氣體或產生腐蝕性物質的描述。
(十七)“包裝件”是指包裝作業的完整產品,包括準備運輸的包裝物或容器及其內裝物;。
(十八)“集合包裝件”是指為便于作業和裝載,一個托運人用于裝入一個或多個包裝件的并組成一個操作單元的一個封閉物。此定義不包括集裝器。
(十九)“集裝器”是指任何類型的貨物集裝箱、航空器集裝箱、帶網的航空器集裝板或帶罩棚網的航空器集裝板。此定義不包括集合包裝件。
(二十)“包裝物或容器”是指容器和為該容器起到容納作用所必需的任何其他部件或材料。
(二十一)“始發國”是指托運物最初在該國領土內裝上航空器的國家。
(二十二)“聯合國編號”是指聯合國危險品運輸專家委員會為識別一種物質或一組特定的物質而指定的四位數字號碼。
第五條經營人和其他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活動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技術細則及其補充材料和任何附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在極端緊急或不適宜使用其他運輸方式或完全遵照規定的要求與公共利益相違背的情況下,民航局對這些規定可予以豁免,但在此情況下必須盡全力使運輸的總體安全水平達到與這些規定要求的同等的安全水平。
第二章危險品航空運輸的限制和例外。
第六條技術細則中規定的在任何情況下禁止航空運輸的物品和物質,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載運。
第七條除符合本規定和技術細則規定的規格和程序外,禁止危險品航空運輸。
第八條除本規定第四條予以豁免或者按照技術細則規定經有關國家批準可以運輸的情況外,禁止下列危險品裝上航空器:
(一)技術細則中規定禁止在正常情況下運輸的危險品;。
(二)受感染的活動物。
第九條除技術細則中另有規定外,不得通過航空郵件郵寄危險品或者在航空郵件內夾帶危險品。
不得將危險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物品作為航空郵件郵寄。
航空郵寄危險品的,應遵守國家郵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二節危險品航空運輸的例外。
第十條本可被分類為危險品的物品和物質,根據有關適航要求和運行規定,或因技術細則確定的那些專用目的需要裝上航空器時,應作為本規定的例外。
第十一條航空器上載運的用于本規定第十條所述物品和物質的替換物,或因替換已被卸下的物品或物質,除技術細則允許外,應當按本規定進行運輸。
第十二條旅客或機組成員攜帶的特定物品和物質在技術細則規定的范圍內應當作為本規定的例外。
第三章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申請和審批。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經營人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應當取得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
第十四條經營人申請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申請書和本規定要求的其他申請文件。
第十五條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告知申請人有關危險品航空運輸的政策和規定,為申請人申請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提供咨詢和申請書的標準格式。
第二節國內經營人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申請和許可。
第十六條國內經營人首次申請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應當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二)擬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經營范圍和類別;。
(三)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
(四)危險品培訓大綱;。
(五)符合本規定及技術細則培訓要求的說明;。
(六)危險品事故應急響應方案;。
(七)符合性聲明;。
(八)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國內經營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要求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申請。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對后續的審查工作做出安排;不受理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八條民航地區管理局在受理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申請后,應當進行詳細審查,審查合格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做出許可的決定。需要進行專家評審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將所需的評審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評審時間不計入二十個工作日的期限。
審查后不合格的,民航地區管理局依法做出不許可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同時說明理由,并告知其進行復議和訴訟的權利。
第三節外國經營人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申請和許可。
第十九條申請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規定的航線上運輸危險品的外國經營人,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申請書,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外國經營人所在國民航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文件;。
(二)擬從事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經營范圍和類別;。
(三)外國經營人所在國民航主管部門認可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或等效文件;。
(四)外國經營人所在國民航主管部門批準的危險品培訓大綱或等效文件;。
(五)民航局頒發給該外國經營人的經營許可證的復印件;。
(六)符合本規定培訓要求的說明;。
(七)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條要求提交的文件,如使用的是中文或英文以外的其他文字,應附帶準確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第二十條申請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規定的定期航線上運輸危險品的外國經營人應當在預計運輸危險品之日六十日前,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要求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正式申請。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受理外國經營人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該外國經營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二十一條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自受理外國經營人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規定的航線上運輸危險品的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許可的決定。
民航地區管理局依法做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向外國經營人出具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申請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的不定期飛行中運輸危險品的外國經營人,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申請書,并同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危險品始發國民航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文件;。
(二)外國經營人所在國民航主管部門頒發的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文件;。
(三)擬運輸危險品的經營范圍和類別;。
(四)同中國境內有資質的地面服務代理人簽訂的涉及危險品的機場地面服務代理合同;。
(五)執行不定期飛行相關人員符合本規定培訓要求的說明;。
(六)民航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條申請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的不定期飛行中運輸危險品的外國經營人應在預計飛行日七天前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不符合此時限要求的,民航地區管理局不予受理,遇災害運送救援人員或物資等緊急和特殊的情況除外。
第二十四條申請在外國地點和中國地點間的不定期飛行中運輸危險品的外國經營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受理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民航地區管理局當場或三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申請人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四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許可或不許可的書面決定。民航地區管理局做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向外國經營人出具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遇災害運送救援人員或物資等緊急和特殊的情況,民航地區管理局應當按照民航局的相關要求辦理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
第四節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期限、變更和延續。
第二十五條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兩年。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失效:
(一)經營人書面聲明放棄;。
(二)許可被撤銷或其有效性被中止;。
(三)許可有效期屆滿;。
(四)其他原因。
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具體有效期及其他限制條件應當在許可中載明。
第二十六條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持有人要求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應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危險品航空運輸許可的持有人要求延續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許可有效期滿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民航地區管理局應在許可有效期滿前做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做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外國經營人使用航空器進行不定期飛行中運輸危險品的許可一般不得延期。
第四章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
第二十八條國內經營人應當制定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并獲得民航地區管理局的批準。
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的內容可以按照專業類別及其承擔的責任編入經營人運行、地面服務和客貨運輸業務等其他手冊中。
第二十九條國內經營人應當在工作場所的方便查閱處,為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人員提供其所熟悉的文字寫成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以便飛行機組和其他工作人員履行危險品航空運輸職責。
第三十條國內經營人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進行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總政策;。
(二)有關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和監督的機構和職責;。
(三)危險品航空運輸的技術要求及其操作程序;。
(四)旅客和機組人員攜帶危險品的限制;。
(五)危險品事故征候的報告程序;。
(六)托運貨物和旅客行李中隱含危險品的預防;。
(七)國內經營人使用自身航空器運輸本經營人物質和物品的'管理程序;。
(八)人員的培訓;。
(九)通知機長的信息;。
(十)危險品航空運輸應急程序和措施;。
(十一)緊急情況下危險品救災物資運輸預案;。
(十二)其他有關安全的資料或說明。
國內經營人應采取措施保持危險品手冊所有內容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一條國內經營人應當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其雇員及其銷售代理人和地面服務代理人的雇員在履行相關職責時,充分了解危險品運輸手冊中與其職責相關的內容,并確保危險品的操作和運輸按照其危險品航空運輸手冊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
第三十二條民航地區管理局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要求國內經營人對危險品運輸手冊的相關內容、分發或修訂做出調整。
第五章危險品航空運輸的準備。
第三十三條航空運輸的危險品應當根據技術細則的規定進行分類和包裝,提交正確填制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
第三十四條航空運輸的危險品所使用的包裝物或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三)包裝物或容器應當符合技術細則中有關材料和構造規格的要求;。
(四)包裝物或容器應當按照技術細則的規定進行測試;。
(五)對用于盛裝液體的包裝物或容器,應當能承受技術細則中所列明的壓力而不滲漏;。
(九)包裝件外部不得粘附構成危害數量的危險物質。
第三十五條除技術細則另有規定外,危險品包裝件應當貼上適當的標簽,并且符合技術細則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除技術細則另有規定外,每一危險品包裝件應當標明貨物的運輸專用名稱。如有指定的聯合國編號,則需標明此聯合國編號以及技術細則中規定的其他相應標記。
除技術細則另有規定外,每一按照技術細則的規格制作的包裝物或容器,應當按照技術細則中有關的規定予以標明;不符合技術細則中有關包裝規格的包裝物或容器,不得在其上標明包裝物或容器規格的標記。
第三十七條國際航空運輸時,除始發國要求的文字外,包裝上的標記應當加用英文。
第六章托運人及貨物運送代理人的責任。
第一節托運人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托運人應當確保所有辦理托運手續和簽署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的人員已按本規定和技術細則要求接受相關危險品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托運人將危險品的包裝件或集合包裝件提交航空運輸前,應當按照本規定和技術細則的規定,保證該危險品不是航空運輸禁運的危險品,并正確地進行分類、包裝、加標記、貼標簽、提交正確填制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
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或將危險品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托運國家法律、法規限制運輸的危險品,應當提供相關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
第四十條除技術細則另有規定外,凡將危險品提交航空運輸的人應當向經營人提供正確填寫并簽字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文件中應當包括技術細則所要求的內容。
運輸文件中應當有經危險品托運人簽字的聲明,表明按運輸專用名稱對危險品進行完整、準確地描述和該危險品是按照技術細則的規定進行分類、包裝、加標記和貼標簽,并符合航空運輸的條件。
危險品運輸文件中托運人的簽字應與貨運單上的托運人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條國際航空運輸時,除始發國要求的文字外,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應當加用英文。
第二節貨物運送代理人的責任。
第四十二條貨物運送代理人提供的航空運輸服務包括為托運人提供貨物運送、倉儲、收運、搬運、裝載等服務。
第四十三條貨物運送代理人應當確保其人員已按本規定和技術細則的要求接受相關危險品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四條貨物運送代理人從事危險品服務時,應遵守第三十九條、四十條的規定。
第七章經營人及其代理人的責任。
第一節經營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經營人應當制定檢查措施防止行李、普通貨物、郵件中隱含危險品,并在接收貨物時,嚴格按檢查措施進行檢查。
第四十六條經營人接收危險品進行航空運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技術細則另有要求外,附有完整的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
(二)按照技術細則的接收程序對包裝件、集合包裝件或裝有危險品的專用貨箱進行檢查;。
(三)確認危險品航空運輸文件由托運人簽字,并且簽字人已按本規定的要求培訓合格。
第四十七條經營人應當制定和使用收運檢查單以協助遵守本規定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裝有危險品的包裝件和集合包裝件以及裝有放射性物質的專用貨箱應當按照技術細則的規定裝載。
第四十九條裝有危險品的包裝件、集合包裝件和裝有放射性物質的專用貨箱在裝上航空器或裝入集裝器之前,應當檢查是否有泄漏和破損的跡象。泄漏或破損的包裝件、集合包裝件或專用貨箱不得裝上航空器。
第五十條集裝器未經檢查并證實其內裝的危險品無泄漏或無破損跡象之前不得裝上航空器。
第五十一條裝上航空器的任何危險品包裝件若出現破損或泄漏,經營人應當將此包裝件從航空器上卸下,或安排由有關當局或機構從航空器卸下。在此之后應當保證該托運貨物的其余部分符合航空運輸的條件,并保證其他包裝件未受污染。
第五十二條裝有危險品的包裝件、集合包裝件和裝有放射性物質的專用貨箱從航空器或集裝器卸下時,應當檢查是否有破損或泄漏的跡象。如發現有破損或泄漏的跡象,則應當對航空器上裝載危險品或集裝器的部位進行破損或污染的檢查。
第五十三條除技術細則規定允許的情況之外,危險品不得裝在航空器駕駛艙或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艙內。
第五十四條在航空器上發現由于危險品泄漏或破損造成任何有害污染的,應當立即進行清除。
受到放射性物質污染的航空器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在任何可接觸表面上的輻射程度和非固著污染超過技術細則規定數值的,不得重新使用。
第五十五條裝有可能產生相互危險反應的危險品包裝件,不得在航空器上相鄰放置或裝在發生泄漏時包裝件可產生相互作用的位置上。
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的包裝件應當根據技術細則的規定裝在航空器上。
裝在航空器上的放射性物質的包裝件,應當按照技術細則的規定將其與人員、活動物和未沖洗的膠卷分隔開。
第五十六條符合本規定的危險品裝上航空器時,經營人應當保護危險品不受損壞,應當將這些物品在航空器內加以固定以免在飛行中出現任何移動而改變包裝件的指定方向。對裝有放射性物質的包裝件,應當充分固定以確保在任何時候都符合本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間隔要求。
第五十七條除技術細則另有規定外,裝載貼有“僅限貨機”標簽的危險品包裝件,應當使機組人員或其他經授權的人員在飛行中能夠看到和對其進行處理,并且在體積和重量允許的條件下將其與其他貨物分開。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七
一、裝卸煤車輛出入檢查制度:
為規范裝卸煤炭管理和拉運秩序,杜絕煤炭流失,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裝卸煤車輛出入檢查制度:
1、空車出入煤場必須將車停在場區門口(驗車區必要時可安裝攝像頭,進行查驗;停電或出現特殊情況不能監控檢查時),必須打起車廂,打開馬槽進行檢查。
2、車輛入場檢查項目為票據、封條、行車證、駕駛證、車牌號碼、水箱、煤形、留煤裝置;出場檢查項目為票據、車底清理、留煤裝置。
3、檢查標準:封條齊全完好;車廂煤形煤樣無可疑卸煤痕跡;水箱標準合格,保持空箱;車身、駕駛室各部位無暗箱、夾層、無惡意留煤裝置,無放置重物;票據齊全(包括大票小票),填寫規范,無涂改,各環節驗章齊全;司機行車本、駕駛證齊全,人證相符。
4、裝卸煤車輛出入門時必須持有相應的票據和過衡單,經查驗無誤后,方可登記,簽字,蓋章放行。
5、實行雙人上崗檢查制度,一人現場檢查車輛,一人查驗票據,登記臺帳,簽字蓋章,堅持先驗車檢查,后登記蓋章放行。
6、《車輛檢查登記臺帳》由檢查人員現場檢查登記。《裝卸煤臺帳》由票據、監控檢查人員登記,做到字跡工整、清晰,項目齊全、無涂改。
7、票據和臺帳實行分礦別、煤種登記、裝訂,班班匯總,當班與煤場、磅房票據臺帳核對后,集中保管備查。
8、嚴禁不經查驗簽字蓋章或補蓋印章,否則將追究責任。
9、凡發現車輛不符合本制度或有偷換煤前科司機繼續拉運的,應立即扣留車輛,及時匯報煤場負責人。
二、車輛重車過衡工作制度
1、重車過衡程序為:車輛停放——證件票據檢查——臺帳登記——過衡出票——確認煤款到位—放行。
2、車輛停放:重車上磅前應確保衡器復位歸零,車輛停放位置正確應保證車輛停放在地磅的中央位置;過磅時應保證駕駛室和磅上無人員坐臥和站立。
3、證件票據檢查標準:行駛證、駕駛本、車牌號碼必須人、車、證相符;大票,準銷票,卸煤票齊全,字跡清晰,無涂改,驗章簽字齊全,無超時和虧噸。
4、臺帳登記:臺帳填寫要求字跡工整,無涂改,其中《裝卸煤臺帳》要求分礦別,分煤種填寫,準銷票據回收要求一車一票,并記錄在案。
5、過衡打票:過衡打票應在煤炭檢驗采樣結束后進行,過衡時要求一人監督,一人操作,依次錄入車號、礦別、煤種、司機姓名、重量等信息,確認無誤后,保存數據,出現錯誤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通知車輛重新上磅過衡。
6、放行:放行前應對票據內容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留存存根后放行。
7、出現下列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公司調度匯報,填寫《異常臺帳》,按調度指令處理:1、水分超標;2、超虧噸80公斤以上;3、超時;4、有卸煤痕跡,無卸煤票據;5、行駛證、車牌號、司機駕駛證、票據查驗不合格;6、由于工作失誤或稱重系統故障等其它原因,需要二次上磅過衡的;7、煤炭發熱量過低的;8、其它異常情況需要匯報請示處理的。
8、交接-班前應將當班報表,票據,臺帳進行匯總核對,異常情況必須在報表、臺帳上注明;由專人負責上報報表,與山西辦事處進行票據核對。
9、司磅人員因工作失誤,違規違紀造成不良影響或給不法人員可乘之機的,將按相關制度進行追究處理;參與或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檢測取樣工作制度
1、接-班前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測試,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定期對管理樣進行測試,校正曲線數據,嚴禁不經檢測啟動設備。
2、取樣時,應在車上分不同位置(車廂馬槽打開處和煤堆頂部)取樣。
3、所采煤樣過少,不能正常檢測時,應及時通知采樣員補采,不得空桶或量少檢測。
4、無特殊要求不得留存煤樣,特殊情況需要留存時,必須用專用料桶留存,并填寫留存標簽,注明留存原因,時間、車號、煤種和化驗結果。
5、啟動檢測前應先確認所測煤樣的車號、煤種、礦別。
6、檢測結束后應及時通知采樣員登記,放車下磅。指標出現超標異常時,應及時通知采樣員通知磅房停止過磅,同時匯報煤場負責人處置,不得隱瞞不報。
7、煤樣檢驗完成后,剩余煤樣應放回煤堆,避免浪費。
四、煤樣異常觀察工作制度
1、煤樣異常觀察工作由取樣員負責,情況匯報、臺帳登記由磅房負責。
2、異常觀察主要觀察車輛煤形是否有卸煤痕跡、有無明顯影響煤質的雜物、煤形與礦方裝車形狀是否一致等異常情況。
3、發現有盜煤、換煤或影響煤質的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與磅房核實相關情況,有問題或核實不清的要立即匯報煤場負責人處理。
4、采樣員應及時填寫《煤樣異常登記臺帳》,臺帳應對車輛的時間、車號、礦別、煤種、異常位置、核實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并妥善保管好臺帳以備核查。
五、煤炭卸車驗收工作制度
1、煤炭在煤場卸車驗收工作由煤場負責人負責,其驗收程序為:證件、票據、進場前查驗——采樣化驗——重車過衡——安排卸車——車底清理查驗——空車過衡——臺帳登記——放行。
2、證件、票據、進場前查驗標準:上崗證,人、車、證相符;票據、煤種、礦別、司機大小票統一、無涂改;車內無暗箱、夾層、重物等惡意留煤裝置。
3、采樣化驗:應堅持車車檢驗,著重檢驗煤炭的熱量、水分,發現異常時煤場人員必須與司機共同在場重新取樣檢驗,煤質有問題,馬上扣車。
4、安排卸車:收煤工應現場指揮車輛到指定地點卸車,嚴禁私自卸車。
5、煤質、車底查驗:卸車后要求工作人員現場對所卸煤炭質量采取目測、手掂的方法進行查驗;對車底清理情況進行檢查,保證煤質合格和車廂清理干凈;車輛余煤清底應由裝卸工上車清掃干凈。
6、票據簽字、放行:要求在票據上簽注收煤人員姓名、卸煤時間和卸煤貨位號。堅持先驗后簽,嚴禁不經查驗,簽字放行。
7、車底清理查驗、登記臺帳、放行:車底清理查驗時,司機必須熄火下車,車輛安全間距不小于三米,經驗收人員檢查,確定清底合格,車廂放平后,進行臺帳登記后放行,車底清理查驗標準-車輛底板外露,四壁、四角無明顯浮煤,車廂帽檐、油箱、大梁各處無明顯存煤,整車留煤總量不超過10公斤,未經車底清理查驗不得放行車輛;臺帳登記要求分礦別、煤種分別登記,以便核對、檢查。
8、有下列異常情況之一的,必須扣車,匯報調度室安排查處:1、票據檢查不合格;2、有惡意留煤裝置;3、司機私自卸煤;4、有偷煤、盜煤行為;5、煤質低劣、與所拉品種不符;6、其它有違反流程制度、盜煤嫌疑需要匯報查處的異常情況。
9、每班班后,要求對當班的票據、臺帳分礦別、分煤種進行匯總、核對、裝訂,確認無誤后,由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與磅房、山西辦事處進行三方對票。
10、工作人員工作失職或違規操作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追究處罰,里勾外聯,參與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異常煤樣采制化驗工作制度
1、異常煤樣指有超水、虧噸、煤質煤形異常,有偷煤、換煤違法違紀的可能,由現場管理人員通知要求采制化驗的煤樣。
2、采樣:接到調度或相關部門的指令后,及時派采樣員到現場采樣,采樣時應在相關單位要求的地點部位進行采樣,必須有煤場、司機人員同時在場,并同時在采樣標簽上簽字認可。
3、制樣:制樣應及時,按國標制樣,一樣一制,凡異常煤樣都必須做留存備份,無通知,不得自行銷毀。
4、化驗:化驗應及時、準確,嚴格按國標操作,一般情況只化驗灰分,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5、化驗結果應出具紙質化驗結果,并及時向煤場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報送。
6、建立《異常煤樣化驗登記臺帳》,采制化驗人員應認真填寫。
7、異常煤樣,采、制、化驗工作要認真、嚴肅,自覺接受監督,如有違規操作、接受吃請、參與違法活動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煤場煤堆采樣規范:
在煤堆上采取煤樣是比較困難的。由于煤堆表層的煤受到氧化和風化,以及受空氣中濕度的影響,致使煤堆內層煤的水分和氧化程度都與表層不同。放置時間長久的煤堆,在表層煤中也有增加外來礦物質的可能,從而使灰分產率增高。再由于受離析作用的影響,歸堆時大塊煤和矸石聚集在表層和堆底部,細碎的聚集在上層和堆中心,更加大了堆中的煤質不均勻性。另外,由于煤場堆中的煤總是邊出庫邊入庫,每次入庫的煤,灰分都不盡相周。這就會造成堆垛中煤的灰分不一致性。那么怎么樣保證被采取的煤樣有足夠的代表性呢?應該在采樣點上,先除去0.1m 的表層煤,然后邊挖邊采。
一般的煤場儲存場地都不很寬裕,接卸時不可能分礦、分級立垛保管。久面久之,煤堆中的煤質越發復雜了。欲使煤樣盡量代表整個煤堆的總體面貌,就需要大面積的,均勻的確定苦干子樣部位。確定子樣部位的方法就是下面所要介紹的從煤堆上采取煤樣的方法。
a、采取方法
無論對形狀規則或不規則的煤堆,在采取煤樣時,都要選擇一個面為采取面。從離堆底0.5m處開始劃線。往上每隔1m劃一條橫線,從采取面的一側向另一側每隔1m劃一條縱線,這樣就會在整個采取面上形成若干橫線和縱線的交點。就在這若干個交點中選擇出子樣的采取點。選擇的方法是:凡奇數橫線與奇數縱線的交點,偶數橫線與偶數縱線的交點,均為子樣采取點。
把選擇出來的子樣采取點連接起來看,好象是套疊著的若干個梅花花瓣。因此,把這樣的采樣方法叫做梅花采樣法。
b、采取量
挖坑深度為0.4m,煤堆表面的煤不宜采作子樣。因為堆表面的煤在空氣中經受了不同程度的氧化后,性質也逐漸變化。每個子樣的質量不低于2kg。取樣鏟的.使用角度與煤堆表面呈垂直狀。遇到矸石、大塊、黃鐵礦時不可以隨意舍棄。
七、煤場車輛調度管理:
1.入場運煤車輛必須由井陘煤場專職煤場管理人員,統一調配、指揮,按指定位置堆放,避免亂堆、亂放。
2.根據煤的熱值、揮發份、水分等指標,聽從煤場管理人員指揮。由裝載機司機負責進行翻堆、打道,根據入場原煤數量情況,合理打垛堆放,及時清理、平整場地,滿足裝煤卸煤車輛對場地的要求。
3.裝載機司機在值班期間內,要聽從現場管理人員調度,負責生產上煤、摻配煤及煤場清理工作。
4.裝載機司機要每班聯系現場管理人員,熟悉原煤的堆放位置及煤質情況,根據配煤要求做好配煤工作。上煤時根據原煤水分情況分批分斗操作,干濕搭配以保證下煤煤流正常。
5.每班上煤結束后,裝載機司機負責將卸煤現場清理干凈,保證場地開闊,為下次上煤創造條件。
6.煤場原煤發生自燃情況時,裝載機司機要及時翻堆壓實并進行清理。
7.嚴格執行車輛操作規程,杜絕野蠻駕駛,避免由于操速駕駛引起煤場揚塵。
8.裝載機司機每天負責將煤場周邊道路及撒煤及時清理干凈,保持煤場干凈整潔。
9.必須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使其處于完好狀態。避免由于車輛的工況因素,影響生產運行。
八、煤場管理綜合條例:
1、煤炭驗收規則:對煤場進煤質量負有車車驗收檢查,確保入廠煤質量。對煤場待卸車輛合理調度,確保車輛安全、迅速接卸。監督卸煤人員,防止出現安全或故意刁難司機的問題。
2、現場管理規則:加強對煤碳堆場的管理,煤場嚴禁煙火,防止著火。調度鏟車司機,對煤場進行整形、推路。汽運煤的接卸管理、運煤車輛進入廠區內的道路疏通工作。鏟車作業時應注意車輛附近不能有人,以防出現工傷事故。有車輛卸煤時應嚴格看守,防止司機在煤場內放水。
3、煤場組堆:煤場堆放時應按來煤方式分組堆存,組堆時要分層堆放,場地合理規劃編號,按照煤質、存煤時間、存煤溫度配煤劃分場地,減少盤煤次數,避免人力物力的浪費。必須合理安排堆煤,防止混堆及煤堆存放時間過長造成煤熱量損失及自燃,存放時間冬季存煤時間不超過60天,夏季不超過40天。煤堆高度不得高于15米,保證鏟車取煤的安全作業。煤炭要按照“分堆存放、先堆先取、用舊村新、按質匹配、科學管理”的原則合理堆取。
4、建立巡查和測溫制度。對儲量大、存期長的煤堆要每天進行巡查,防止煤炭自燃,每兩天測溫一次,建立測溫記錄臺賬。對測出60度以上的煤區要挖出將其暴露在空氣中散熱降溫,并及時出貨。
發現煤堆超溫或自燃,必須采取對自燃煤噴水降濕、翻堆噴水等滅火措施,并立即安排煤炭銷售清理,禁止取有火種的煤裝車。
5、防止損耗:為防風損應盡量減少落煤高度,在背風面卸煤。于煤場四周種防風樹,形成防塵隔離帶。煤堆底部不可用爐渣等多空隙的物料,以免空氣由此進入煤堆,煤粉隨水流失,也易引發自燃。根據煤的水分及風速,對煤場進行不定期的噴水,防止煤粉飛揚,減少煤炭損耗,防止污染環境。保證煤場噴水系統、消防工具的可靠備用,確保煤場安全。
6、配煤取料:配煤實施以鏟車為主,根據煤場負責人安排及時做好配煤,并做好配煤記錄。對高溫煤和已貯存較長時間的煤應優先處理。
7、運費結算:司機虧噸除扣除所虧煤炭價值外,應按實際比例再扣除煤炭運輸費用;重車過磅費用應直接向司機收取;逃噸數量在0.3噸以下不予結算,同時沒有山西辦事處事前協調的情況下,也不予結算,逃噸結算應由山西辦事處事前通知后方可計算費用;按照井陘煤場規則,運費支付過程中50元以下的零頭應直接扣除;發生偷煤、換煤、惡意留煤等現象時,立即扣車,并向該車司機索賠70000.00元賠償。
為加強我廠煤場和煤炭盤運管理,消除管理的薄弱環節,切實維護我廠及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門衛及煤場治安管理
1、門衛必須嚴格遵守我廠廠規廠紀,堅守崗位,不得出現空崗,做到人走門鎖,嚴格按照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班。
2、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對不執行門衛管理規定者,給予重罰,并調離其工作崗位。如有違規者,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認真核實外出車輛,所拉物品和出門證相符合方可放行,要協調好礦監督人員,相互結合,相互監督,及時發現并排除解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苗頭。
4、對來訪人員做到禮貌待人,煤場銷售區域嚴禁閑雜人員逗留,人員進入煤場實行一車一人及貨主進場制度,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進入煤場。對來訪的可疑人員應限制進出,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5、非運煤車輛進場,需提供相關科室證明,車內所拉物品需提前到門衛登記;非運煤車輛外出,由相關科室出具證明,經門衛確認后放行。
6、負責煤場車輛秩序管理,按照順序進行放車,煤場內不得有堵車現象,不得有加塞放車現象。特殊情況需要保證重點大戶用煤時,要有廠領導批示才能進場。
7、加強對煤場外來人員的監督管理,嚴禁在煤場吸煙、亂丟雜物,杜絕外來雜物混入煤場。嚴禁車輛行駛速度過快。對不服從管理的用戶,必須及時處理解決。
8、門衛管理人員要做好出門證、過磅單的分類存檔工作,規范管理。
二、煤場管理
1、煤場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廠規廠紀,落實執行好崗位責任制。
2、認真做好煤場監磅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嚴格的相關管理規定。嚴格禁止與客戶、司機拉關系,過“人情”磅;禁止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接收禮品等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3、做到不同品種和同一品種不同質量的產品分堆存放,并有品種標牌及設有明顯分界標記,標示要求完好整潔,堅決杜絕混堆混放,防止混裝及煤質污染。
4、負責煤場內部車輛的監督管理,及時對我廠各種產品進行整理堆放,為銷售和生產提供保障。
5、煤管科管理人員必須清楚我廠各個產品煤種的堆放位置,目前大致庫存情況,及時與國貿公司多溝通協調,保證正常及時地發運各種產品。
6、煤場要根據現有的條件、設備定時灑水降塵,防止大風、雨水天氣對煤場煤質造成污染或損失。
7、對盤運往新莊選煤廠的煤炭,煤管科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證盤運工作順利,無紕漏。要做好對盤運煤的統計工作,包括盤運的煤種、數量及盤運途中的管理等。
8、煤管科負責塊煤及煤場場地中的除雜工作。煤場管理人員要經常巡視煤場,發現煤場有木塊、飲料瓶等垃圾等垃圾雜物,要及時清理。若因煤質中雜物問題,用戶投訴到公司或廠部,要嚴肅追究煤場管-理-員責任。
9、加強對煤場外來人員的監督管理,嚴禁在煤場吸煙、亂丟雜物,杜絕外來雜物混入煤場。嚴禁車輛行駛速度過快。對不服從管理的用戶,必須及時協調門衛處理解決,同時匯報廠領導。
10、煤管科每天必須在9:30之前把昨天的銷售統計上傳網頁;銷售記錄要求做好臺賬,分類統計,過磅單要求設專人管理,統一保存,規范管理。
11、我廠煤場管理要嚴格按照以上管理辦法執行,如有違規者,將嚴肅處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八
新入職人員(包括新工人、培訓與實習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按規定必須進行廠(公司)、車間(氣站)、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方式與內容是:
1)廠級安全教育(一級),由人事部門組織,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意義與一般安全知識;本單位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紀廠規及入職后的安全職責,安全注意事項;勞動衛生與職業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車間。
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由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進行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行業標準與規范;車間生產特點與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事故及職業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由班組長負責。其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日常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觀念、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教育;安全技術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業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管理人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應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活動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及報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業衛生等知識;觀看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錄像;學習防火、防爆、急救知識,現場演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操作比賽;開展事故預想和事故應急演習;分析事故案例、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有益于安全生產活動,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安全生產事跡、交流安全工作經驗等。
班組應堅持班前、班后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總結本班安全生產情況。
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開展職工自救能力及事故應急搶救的訓練。
裝置大修及重大危險性作業時,指導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訓機構
第五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三個等級。
一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審批、頒發;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二級、三級資質證書的審批、頒發。
第六條?取得一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二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工作的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三級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上一級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下一級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
安全培訓機構具備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承擔相應作業類別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七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二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能夠獨立或者經授權承擔法律責任,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七、八、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二)具備相應作業類別的實際操作條件。
第十一條?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二、三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申請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除按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符合第十條規定的材料。
申請人整改問題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的時間內。
第十四條?安全培訓機構的專職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教。專職教師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不得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頒發證書的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六條?對安全培訓機構的考核發證,不得收取費用。
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第十八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十九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下列從業人員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特種作業人員;
(四)井工礦山企業的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
前款規定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培訓,或者委托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第二十三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二十四條?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招錄職業院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作業,可以免予參加初次培訓,實際操作培訓除外。
第二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落實安全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記錄備查。
第二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二十七條?國家鼓勵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安全培訓,包括遠程培訓。
第四章?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取得安全資格證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視的計算機考試。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考核標準,自行組織考核。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備查。
第五章?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三十二條?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在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十七條?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考核、發證情況,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審查、頒發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評估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對安全培訓機構的年度評估檢查,應當征求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培訓人員對培訓質量的意見。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按照資質許可范圍開展培訓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專兼職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
(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五)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四十三條?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資質許可的范圍開展培訓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三)專職教師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
(四)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五)將安全培訓資質證書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的。
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評估檢查不合格繼續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安全培訓機構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和參加安全培訓的人員對其培訓質量意見較大的,給予警告,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質證書。
第四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并自發現之日起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八條?安全培訓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除撤銷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培訓機構資質。
第四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資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資格證外,處3千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相關資格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資格證。
第五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由相應資質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的;
(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
(四)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的。
第五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其他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依法加強職業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資格證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保證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防范事故的能力,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工廠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資格證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負責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
3.2安全環保科負責廠級培訓,各部門負責車間級和班組級培訓,安全環保科負責對車間級和班組級培訓抽查和監督。
3.3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4.工作程序
4.1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4.1.1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廠長及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取得職業安全衛生資格證后,方可任職,并定期進行復審。
4.1.2車間級領導必須取得職業安全衛生資格證方可任職。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取證培訓和復審培訓工作由公司負責組織。
4.1.3專(兼)職安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負責組織進行,其必須經安全培訓取得資格后,方可任職,并定期進行知識更新的學習和培訓。
4.1.4班組長及班組安全員的培訓,由安全環保科負責組織實施,每年要集中組織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其安全素質。
4.2生產崗位員工安全培訓教育
4.2.1新進職工培訓教育
4.2.1.1新進職工經公司級培訓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紹信,到安全環保科進行登記,進行廠級培訓。經廠級培訓考核合格后,安全環保科開具培訓合格介紹單到生產科。
4.2.1.2生產科根據培訓合格介紹單開具調令分配到各車間,進行車間級培訓,培訓合格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然后分配到崗位上,進行班組級培訓,培訓合格后,指定帶領師傅并簽訂師徒關系責任書,上崗一段時間后,填寫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安全生產責任書、師徒關系責任書、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定于每月5日上交安全環保科。
4.2.2外來實習和代培人員培訓教育
由教育部門負責管理,并通知本廠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外來實習人員安全環保承諾書》后,方可在有關部門派專人帶領下,按指定路線進入生產現場。
4.2.3“轉崗”“復工”“四新”安全培訓教育。
4.2.3.1員工調整工作崗位(轉崗)或離崗30天以上,重新上崗(復崗)時,應實行相應的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離崗30天以下,試其情況,應進行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4.2.3.2非本廠職工調入,無論是否改變工種,應按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2.4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在投產以前,應及時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對崗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崗作業。
4.2.5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及車間安全員負責并實施。教育內容是車間生產特點和生產流程及設備配置情況;車間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2.6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班組安全員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是: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生產流程及設備配置情況;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4.3.1從事電工、行車工、起重工、司爐工、電(氣)焊工、機動車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學習與安全技能培訓并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定期復審)方可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4.3.2特種作業人員的取證,復審培訓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由公司負責統一開展工作,各單位要認真組織、積極配合參加培訓。
4.3.3特種作業人員按計劃參加學習、培訓、和復審,未按期參加復審教育考試者原操作證作廢。
4.4臨時工安全培訓教育
4.4.2各部門臨時用工超過5日的,按崗位非全日制用工培訓程序進行三級培訓。
4.4.3臨時用工不超過5日的,在進行三級培訓時,可適當縮短培訓時間,培訓內容應重點針對安全。
4.4.4各勞務輸出公司派往用工部門的臨時用工人員,必須先簽訂勞動合同方可上崗。
4.4.5對從事特種作業的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使用。
4.5外來施工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4.5.1凡外單位來廠承包工程,檢修檢測的人員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審查其資質后,由公司相關部門介紹到分廠。
4.5.2分廠安全部門應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環保協議》,培訓中應告知其本廠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的各項安全規定。
4.6非全日制用工安全培訓教育
4.6.1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崗位民工、打雜民工、駕駛員)進廠后,到相應車間開具請求培訓介紹單,并持介紹單到安全環保科進行登記,由安全環保科組織廠級安全教育和培訓。
4.6.2車間在為新入廠民工開請求培訓介紹單時,應注明崗位、所屬勞務公司。
4.6. 3安全環保科在培訓前嚴格按用工條件進行把關,凡不符合用工條件的不予培訓。特殊情況,應由介紹人或勞務公司報生產科長后,并報廠級領導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培訓。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
未滿18周歲,女性超過50周歲或男性超過60周歲;文盲;智障等。
4.6.4非全日制用工經廠級培訓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環保科組織與相應勞務隊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開具培訓合格介紹單,非全日制用工持介紹單和合同方可在車間登記并進行車間級培訓。
4.6.5車間培訓合格后分配到班組及崗位,指定帶領師傅,簽訂師徒關系責任書,上崗一段時間后,填寫員工工作情況反饋信息單。
4.6.6非全日制用工培訓開課時間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
4.7日常性安全培訓教育
4.7.1各車間要根據本車間安全生產特點,對在崗的員工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并將培訓情況和成績記入安全教育檔案或安全操作證中。
4.7.2各單位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各工種規程考試,不及格者待崗學習,合格后方可上崗。
4.7.3在進行設備大修和危險性作業之前,檢修和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制定好書面安全技術措施,并上報安全環保科,同時要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監護制度。
4.7.4班組要堅持每天的班前會和每周一的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內容,有記錄,有檢查,講實效。
4.7.5各車間要經常利用班前會,黑板報,標語等形式宣傳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車間主任每月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講話。車間領導每周一要分頭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版次:01。
第5頁共6頁。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一
3.經常到施工單位檢查防火安全生產情況,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這中。
4.做到重大事故為零,無任何責任事故,保障工程安全,順利完成。
5.經常組織機械手及有關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條例,樹立“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安全生產意識。
6.各施工單位都要有一名專職安全員,每周向經理部匯報一次安全生產情況。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二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1】【2】【3】【4】。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版次:01。
第5頁共6頁。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三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蓮~山?課件?]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附? 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第一,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那有關安全的管理是如何呢?下文我們就以學校安全管理?為例,推出這篇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以供大家參考!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教育部、市、區、局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校每名員工、學生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上級消防安全部門專門培訓。
6、加強新工作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回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值班巡回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雪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匯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設施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在生產經營、教育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干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化學實驗室、計算機教室、圖書館、多功能廳、多媒體教室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表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責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簽字,經確認后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煙、燃燒廢紙信件。
6、配電房、汽車庫箱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煙,明火不準閑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物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必須思想品德優良、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技術熟練。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謹的工作作風從事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操作技能。
2、危險物品采用雙人、雙鎖、雙本帳方式保管,危險物品的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申請,經實驗室的主任同意后方可領取配置,做到帳物相等。
3、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必須由專人負責,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從物品領取到實驗結果整個過程必須按操作程序進行,物品領取到實驗結果的操作過程必須有操作情況記載。
4、實驗物品管-理-員對危險物品的質量、數量、標記進行日常檢查,并注意維護保養。庫房應通風透氣,易燃、易爆、劇毒、強酸強堿等危險品應分類分級專柜存放,實驗室內應有明顯警示標語,嚴禁混淆,標簽要明顯。
5、危險品儲存室必須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煙火。消防器材健全,不得堆放其它雜物,由專人負責、閑雜人員不得進入。
6、嚴禁私存炸藥、雷管、易燃易爆物品,強酸強堿。
九、義務消防員的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由各部門報送職能部門,并由職能部門確認報請消防管理人或者責任人批準。
2、義務消防員必須按受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專門培訓、持證上崗,義務消防人員必須接受單位職能部門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業務熟練方能上崗。
3、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培訓一次,對消防人員因工作變動,及時進行調整替補。
4、年終進行消防工作總結,對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制定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機構健全,應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3、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正確。
4、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得當。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到位。
6、按照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學期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7、安全疏散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的人員。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燃氣及電氣設備應有專人管理,專人負責。
2、燃氣和電氣設備要設置平時檢查維護、定期大修大查、預檢修制度。
3、燃氣和電氣設備重地閑人莫入,要嚴格管理,加強防范。
4、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5、做好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十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1、學校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為校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指定一位校級領導為學校安全管理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對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2、部門負責人的安全責任人,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學校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部門負責人、義務消防員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一級負責一級,采取垂直管理。
4、對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學期有小結,年終總結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在安全工作中,對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實,安全組織制度健全,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或在安全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6、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應予表彰、獎勵;
(1)熱愛安全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的;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安全隱患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7、違反消防法規,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各部門(企業)每周或半月進行一次自查,職能部門每月組織一次互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定期組織義務防火人員和重點工種人員,重點檢查火源、電源及其它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和設備。
3、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建議,立即進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法的規定進行整改。
4、安全檢查結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內容要及時向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并由他簽發整改通知書,整改完畢后交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認可。
5、對能夠整改而不認真進行整改的,拒絕或拖延整改的,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理或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安全調查處理報告制度
1、積極主動地查處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切實落實防范措施,從而減少和杜絕事故的發生。
2、事故查處,應重證據,重調查研究,細致謹慎,實事求是。
3、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認真進行事故調查訪問,切實掌握起事故前的情況,弄清起事故原因;分析和確定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發生事故后,根據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逐級上報。
十五、安全領導小組活動制度
(一)例會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應每學期召開一次,在四月、十月中旬召開,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或延期。
2、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內容包括: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研究討論本單位事故隱患,落實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建議等。
3、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可采取專題研究、分析交流會等形式進行。
4、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應做到會前有準備;會上有議題、有布置;會后有檢查,并有詳細記錄。
(二)學習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應每學期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義務消防員學習一次,全年不少于兩個學習日,并有詳細記錄。
2、學習內容主要有:國家有關安全工作條例和消防法規以及消防業務知識
3、學習方法可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參觀學習外單位消防工人的經驗,觀看消防展覽、電視錄像,組織開展消防演習會等。
(三)請示匯報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主任和職能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地向支部和校長室以及有關指導部門匯報工作情況。
2、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安全員、義務消防員要及時報告,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3、每年年末,安全領導小組應向校黨支部和校長室及教育署、局安全辦匯報當年工作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四)登記統計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應對學習、會議、安全宣傳教育,防火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處理安全事故等進行逐項登記,建立臺帳。
2、每年年末,安全領導小組應將安全工作臺帳整理裝訂成冊,及時歸檔。
3、安全領導小組檔案的文書材料,字跡工整規范,使用統計的卷宗封面,有一定的排列順序。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四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1.2015新版工廠規章制度。
2.2014最新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3.2014最新食品廠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4.公司員工規章制度大全(最新)。
5.完整的勞動規章制度。
6.塑料廠規章制度。
7.公司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范例)。
9.2016年工廠規章制度。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五
為結合我公司現階段的生產形勢,隨著各種管理制度制度的相繼出臺,同時廠用電受電工作的即將臨近,各項分部試運工作將陸續開始,為加強我公司生產準備部員工對剛出版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提升全體運行員工分部試運的安全防護能力,強化運行人員的安全意識,公司從20xx年7月8日、9日、10日、13日共四天對生產準備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訓。
現將此次培訓工作的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培訓工作安排及時,是本次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取得較為成功的保證。本次培訓基地主管生產的樓總多次督促要加快安全管理制度的編制工作,由于安全管理人員僅一人,現場事物較多,制度編制的前期運作比較慢,但后期的修改和出版比較及時,僅用時8天,于20xx年7月3日出樣書,5日出最終版本。
根據制度的出版時間及時制定培訓計劃,公司生產準備部除了化水值班人員(在不值班時他們也參與培訓)外其余人員全部參與到本次培訓,有了相關領導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訓計劃做基礎,培訓過程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培訓采取在晚上集中培訓,既不影響白天的工作,又取得不錯的培訓效果。二、本次培訓共有102人次的員工參加,8位化水員工值班,6位請假或出差不參與考核,參與考核人員共計88人,其中85-89分共計41人,90-94分33人,95分以上3人,84-80分7人,76分-79分2人,1人74分,1人65分,;合格分為85分,本次合格率達到87.5%,從合格率和整個培訓過程來看,基本達到了培訓的要求。
三、培訓內容實在,本次培訓突出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員安全責任,全體人員都參與到這次培訓中來對相關條文領讀,主要目的是要求大家上課都要認真,不要走神,讓培訓工作有一定得效果,根據人員的結構,從培訓結果來看,這種形式很適合于本次培訓。四、嚴格考核,紀律嚴明,嚴格地考勤,每次上課均進行簽到,每晚在培訓結束后及時進行考試。考試成績和員工的績效工資掛鉤,并對達到90分及以上的員工給予績效考核加一分至二分的加分,對低于80分的員工按每5分為一個等級考核二分。五、主要存在的問題如下:
1、個別員工對安全管理制度培訓的意義認識不足,對培訓重視不夠,在13日的開卷問答題考核中0分1人、15分1人、25分14人、40分7人;出現這樣的原因是一部分人員沒有書,在共用一本書時配合不默契,致使無法同步抄書,這種較差的配合不利于以后的安全,同時也可以看出部分員工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還需加強。2、本次培訓由于時間較緊,生產準備部基本上都參與了培訓,由于人員數量較多,座的較擁擠,頭兩天的考試有相互抄襲,沒能全面反映當天的學習成效。
3、個別人員紀律較差。在第一天的培訓過程中,就有一名員工中途不請假提前離場,可以看出組織紀律不強,同時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人員這么多走幾個誰都不知道,最后的實踐證明這種小聰明的想法是錯誤的,最不利的是這種自由散漫的行為會給以后的安全管理留下不可預知的風險,經過對這種行為處理后,課堂紀律和請假制度有明顯的好轉。
安全培訓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關系到公司穩定健康的發展,任重而道遠;本次培訓工作雖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各運行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認識,但離公司的目標和即將面臨的工作需求來看還有較大差距。總結過去是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今后我們將持之以恒地進一步做好培訓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訓工作再上新臺階。
2023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訓內容范文(16篇)篇十六
參加了20xx年的全區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安全管理的遠程培訓活動,我認真的觀看了所有的視頻資料和閱讀了所有的講義,對于如何開展校園安全管理受益匪淺。結合本地情況,我有這樣的一些感想:
首先是學生的安全問題,專家講了,生命不保,談何教育,所以我體會到學生的安全容不得想不到。如果在學生安全的問題上,出現的意外情況想不到,就可能會造成事故,釀成悲劇。學生安全工作是一項基礎性非常強的工作,要把它抓實抓好,關鍵是要防范在前,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經常分析各種安全形勢,查找薄弱環節,努力在安全中查找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俗話說:小洞不補,大洞吃苦。所有不安全的苗頭都是事故的前兆和信號,事故苗頭如果不就能及時消滅,就可能演變成事故。因此,要善于通過不安全的苗頭看事故,通過不安全的苗頭查問題、找漏洞。就如學生偷偷上網,通宵不回學校,學校有沒有制定足夠全面的預案預防學生偷偷去上網的,這預案有沒有想不到的地方?那是很重要的。總之,為了學生的安全,也是為了學校的安全,更是為了教師本身的政治安全,學校、教師不能對學生的安全存在“想不到”的意念,一定要查找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其次,校園以及周邊環境對于學生的學習、生活有著極大的影響。在治理校園及周邊環境過程當中,學校首先應加強對學生的思想認知教育,讓他們自己遵章守紀,自覺抵制校園周邊不良環境的誘惑。其次,積極落實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做好校園管控工作,主動向當地政府和派出所取得聯系,讓上級部門予以管理上的幫助。學校要健全保衛機構,落實安保人員,此外,建立由年輕的男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特別重要時期對學校進行巡邏、保衛。同時,學校的視頻監控要經常派人監視,使其起到應有作用。
再次,學校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學生的衛生防病工作也要加強,而學校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顯得尤為重要。要進行學校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可以充分利用學校的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電視、網絡,甚至每周一的國旗下講話等等形式,對學生講解衛生防病的知識,提高他們的衛生防病意識的自我保護能力。
最后,不管是那一類的學生,終究需要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很大的事情,如何進行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是一個重要話題。說一千道一萬,要能做好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工作,關鍵是兩點,一是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在每一次學生會議都要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會學生如何的保護自己,比如行路靠右、不搭乘“三無”車輛、不駕駛機動車等等。二是爭取政府、交管部門對一些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查扣,對超載車輛進行處罰,使得車主自覺按照載量搭客。
學校是承載國家未來的地方,希望通過多方努力,使得校園安全管理井然有序,為學生的成長提供安全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