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轉和內外部秩序的需要,是對組織內成員行為的一種規定和約束。在現代社會中,幾乎所有的組織都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以確保各項工作能夠有序進行。在某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明確了各種獎懲制度,并設立了舉報和申訴機制,有效地維護了內部的公平和正義。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一
為加強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常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設備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溫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于傳動設備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六、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程序與規定步驟進行設備的啟動與停車,做到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查、看、聞),定時定點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
3.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消除,臟、松、缺、亂、漏等舉手之勞可以解決的問題,應隨時在檢查中進行解決。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實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務、交指標、交原料、交操作指標、交質量、交問題、交經驗、交工具、交安全衛生、交記錄;五不接即:設備潤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交接雙方要在現場逐項交接,在操作日記上正式簽字。
七、生產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要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發現特殊響聲、振動、漏氣、火花等緊急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車,并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記錄運行記錄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廠房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處管道及支架,應有專人經常維護,保持完整,定期檢測。采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定期進行檢查和調整。
九、維修工人(機、電)對包機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對包機的設備需定時上崗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人們解決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易處理的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缺陷要詳細記錄,結合中小修或停車機會處理。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車輛維修管理,節約車輛費用,根據《萍鄉市工商局財務體制改革方案》和《萍鄉市工商局機關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維修按照確保運行安全和厲行節約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二、為確保車輛維修質量,指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并由市局辦公室每年年初與其簽定當年維修合同,按合同規定維修車輛。
三、凡有車輛的科(室、局、事業單位),駕駛員要經常加強對車輛的保養與維護,確保車輛完好。
四、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品牌、購買年限及往年修理費情況實行年度包干(不含車輛保險、養路費),超額經費不補,節余部分5%予以獎勵,5%即留轉下年度使用。包干維修費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檢驗車的維修費單列,修理費根據實際情況按程序報批,并從嚴把握。
五、車輛報修程序:
1、凡機關各單位的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不管金額大小必須由本科(室、局、事業單位)負責人(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具體項目清單;由辦公室根據提出的項目及實際情況開具《車輛派修單》,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分管領導簽署維修保養等意見;報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
2、駕駛員持《車輛派修單》到定點的修理廠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修理完畢,車主驗收合格后,應對修理所用材料進行核對,查驗是否更換配件,必要時,還應將調換的配件交辦公室核對。并在所用材料、工時費等驗車單上簽字確認。
六、在城外執行公務或異地出差的過程中遇特殊情況必須修車的,經隨車或分管領導同意,并電話向市局主要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運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三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危險廢物包括:。
2、廢鉛蓄電池和廢電路板;
3、未引爆的安全氣囊;
4、廢尾氣凈化催化劑;
5、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6、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
7、含有或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如廢機油桶、廢油漆桶、吸附漆霧產生的廢活性炭等,未混入生活垃圾單獨收集的廢棄含油抹布和勞保用品,含有或沾染汽油、機油的過濾器)等。
(一)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應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管理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具體包括:
7、報廢汽車拆解企業和重點機動車維修企業(一、二類機動車維修企業)應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詳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7號《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和危險廢物管理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從事收集、利用和處置機動車拆解和維修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類別危險廢物的經營資質,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開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特別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做好危險廢物收集和轉移記錄臺賬。嚴格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點建設和管理。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西豐縣環保局將于2021年3月末開始對全縣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檢查,對于不按規范設置危險廢物標識、不按照規定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或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處置、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四
廣泛的報道。根據上級的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都要向上級提出報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修訂稿)》(2019年征求意見稿),機動車維修行業可能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如下:
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均須按照危險廢物管理,需要鑒別認定的固體廢物主要有:
1、廢防凍劑;。
2、廢空調制劑。
1、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利用應執行《x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按國家規定如實申報登記,并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置過程中采取環境污染防范措施。
個人或者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1、危廢暫存間設置:企業需在廠區內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有關規定專門設置危險廢物臨時堆放倉庫,貯存場所必須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地面必須要高于廠房的基準地面,確保雨水無法進入。
2、危險廢物常規管理:所有危險危廢必須分類收集后暫存危廢堆放處,完善環保標志標識牌,所有危險廢物必須經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3、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做好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建立臺帳管理制度,記錄上須注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征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時間、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受單位名稱。在危險廢物轉運的時候必須報請當地環保局批準及填寫危險廢物轉運單。
1、重點對汽修間、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廢棄物處置安全管理情況;應急救援工作準備等情況進行了檢查。
2、對操作間、危廢暫存間、易燃易爆品儲存間等安全生產關鍵點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嚴禁企業將拆下來的汽車廢舊電瓶、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交給無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
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8塊上墻制度示范文本)3為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工作,落實全市機動車維修保養與拆解行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現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維修保養與拆解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或處置,并嚴格執行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嚴禁違法銷售、傾倒、收集或處置。
二、機動車維修保養與拆解單位,以及危險廢物收集、處置單位應建立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計劃并依法進行申報登記;建立產生、貯存、轉移臺帳,規范設立符合環保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
三、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商務和經濟合作、市場監督等部門將加大綜合懲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各有關企業:
為加強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及利用等環節的規范化管理,有效防范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消除環境隱患,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各機動車維修業戶要進一步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及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危險廢物和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管理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要健全環境污染防治組織構架,成立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廢棄物污染防治組織機構,明確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
機動車維修行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是指在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主要包括:各類廢礦物油(包括車輛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廢發動機油、制動器油、自動變速器油、齒輪等廢潤滑及油泥、清洗零部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油煉制生產的溶劑油),廢鉛酸蓄電池、廢電路板、廢尾氣凈化催化劑、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有機溶劑、廢漆渣等,含有或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廢油漆桶、廢機油桶、吸附漆霧的廢活性炭、廢過濾棉等,含有或沾染汽油、機油的過濾器、廢棄抹布和勞保用品)等。
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手冊》制定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二)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機動車維修業戶應當明確本單位危險廢物底數,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各類危險廢物產生的種類和數量、出入庫時間、經辦人、貯存、轉移等情況。管理臺帳記錄要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相互佐證,并保留10年以上。
(三)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及設施。機動車維修業戶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應滿足以下要求:一是必須建立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專用貯存區域,做到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分區存放,必須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標識標牌。二是貯存設施應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規定。三是貯存場所應有防滲的硬化地面、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廢鉛酸電池存放區域,地面須采取防腐、防滲處理。危險廢物容器、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具體可參考《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應嚴格執行國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如實填寫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危險廢物名稱、特性、形態、數量、運輸單位、運輸工具牌照、接受單位等詳細信息,并于轉移完成后及時將轉移聯單紙質件報環保部門備案,轉移聯單保存期限為5年。
(五)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機動車維修業戶應按照環境保護部門要求,于每年年初開展上一年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定期向縣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處置情況。
(六)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機動車維修業戶應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詳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7號《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并報縣環境保護局備案。
(一)提高思想認識。環保工作是當前的重點工作,各機動車維修業戶務必高度重視、緊急行動,全面落實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管理各項制度,做到整潔、規范、有序,達到環保要求。
(二)完善軟件資料。各種危險廢物管理制度、預案等必須完備,危險廢物管理的各類臺賬、登記簿填寫要規范、準確,產生危險廢物的原材料的采購臺賬、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臺賬和轉移的臺賬要相吻合。
(三)規范硬件設施。機動車維修業戶要嚴格按國家《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標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采購環保設備,建設廢棄暫存間等設施,廢險廢物分類收集、貯存,明確責任人,做到進出有臺賬,使用有記錄,符合環保要求。各維修業戶要推廣使用符合環保、清潔生產要求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量。
(四)加強督促指導。局各相關股室要及時與環保、城管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開展聯合督查,對維修業戶危險廢物管理的軟硬件建設進行督導;對沒有履行環評手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的汽車維修業戶要責令盡快完善;對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的要嚴厲查處,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不合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取締其經營資格,注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危險廢物包括:。
2、廢鉛蓄電池和廢電路板;
3、未引爆的安全氣囊;
4、廢尾氣凈化催化劑;
5、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
6、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
7、含有或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如廢機油桶、廢油漆桶、吸附漆霧產生的廢活性炭等,未混入生活垃圾單獨收集的廢棄含油抹布和勞保用品,含有或沾染汽油、機油的過濾器)等。
(一)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應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管理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具體包括:
7、報廢汽車拆解企業和重點機動車維修企業(一、二類機動車維修企業)應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詳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年第7號《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和危險廢物管理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從事收集、利用和處置機動車拆解和維修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類別危險廢物的經營資質,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開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特別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做好危險廢物收集和轉移記錄臺賬。嚴格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點建設和管理。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西豐縣環保局將于2021年3月末開始對全縣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檢查,對于不按規范設置危險廢物標識、不按照規定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或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處置、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五
第一條?【制定目的】為加強本市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的收集和安全處置,防止機動車維修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我市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進行備案,遵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管理對象】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險廢物,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主要包括:廢鉛蓄電池、廢包裝物及容器(包括機油桶、機油罐、油漆桶等)、廢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機油、潤滑油、液壓油、制動液等)、染料涂料廢物(包括廢油漆渣、油漆抹布等)、噴漆作業房尾氣收集裝置更換的過濾棉和活性炭等等。
第四條?【部門職責】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企業責任】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其產生的危險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建設必要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設施以及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第六條?【源頭控制】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采取符合環保、清潔生產要求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減少污染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第七條?【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當行為進行舉報。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八條?【部門職責】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對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的分類、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各園區、鎮(街道)交通運輸部門開展機動車維修業開業備案、企業誠信評價、機動車維修檔案監管等工作,并對誠信初評結果進行審核和公示。
各園區、鎮(街道)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轄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的監督管理,受理機動車維修行業備案申請,開展誠信評價工作,督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執行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等工作,依法查處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規定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設施并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的違法行為。
第九條?【部門職責】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園區、鎮(街道)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轄區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審核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注冊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信息,指導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完成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申報登記、臺帳及使用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規范轉移危險廢物等工作,依法查處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第十條?【宣傳培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機動車維修行業的危險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開展危險廢物管理培訓,組織轄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參加培訓。
第十一條?【信息互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與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強化信息交流。
第三章污染防治。
第十二條?【主體責任】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完善本單位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建立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人)為第一責任人、專職人員組成的危險廢物管理機構,明確主管機構及責任,指派專人負責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對危險廢物管理、流向負總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日常檢查。
第十三條?【準入要求】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新建、擴建或改建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以及新建、擴建或改建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在開工建設前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或在建成并投入生產運營前,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環境保護驗收。
第十四條?【準入要求】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執行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相關條款的規定,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執行相關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建立臺賬】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各類危險廢物相關的原材料、配件等的購置數量、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暫存量、委托處置流向及處置數量、出入庫時間、經手人、接收單位信息(接收單位名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等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上登記月度匯總信息;危險廢物管理臺帳記錄要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相互佐證。
第十六條?【管理計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屬鎮街(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管理計劃應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危害性、流向、貯存、處置措施等有關內容。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第十七條?【申報登記】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按照有關規定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申報上一年度危險廢物的種類、名稱、產生量、貯存、處理處置等有關信息。申報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第十八條?【檔案管理】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維修檔案應當包括:維修合同(托修單)、維修項目、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
第十九條?【危廢貯存】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危險廢物貯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并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警告標志和危險廢物標簽。
第二十條?【規范處置】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嚴禁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依法轉移】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須按有關規定在廣東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平臺使用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轉移危險廢物。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轉移。
第二十二條?【危廢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委托運輸危險廢物或辦理運輸交接手續時,應詳細核實運輸單位、車輛、駕駛員及押運員的資質,并根據廢物特性,選擇運輸工具;若承運企業、車輛、人員不具備相應危險廢物專業運輸資質,應當停止運輸交接活動,并立即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納入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內容應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危害性、突發事故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9月30日。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實施期間,國家、省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指導性文件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國家、省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指導性文件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局和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六
為健全我司物業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維修行為,提高維修工作效率和質量。
二、適用范圍物業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物業部主任負責日常維修的統籌、指導工作。
2.物業部主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的執行、跟進、檢查、監督、考核,及維修管理制度的落實。
3.物業部員工負責進行日常維修工作。
4.物業部內勤負責每月日常維修記錄資料分類、歸檔工作。
四、維修流程。
(一)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1)。
1、報修部門物品、設施、設備損壞(故障),填寫《維修單》一式兩聯,報送物業部主任。
2、物業部主任接到《維修單》后,轉交當班主管。3、物業部當班主管收到《維修單》后,根據維修任務情況及時安排人員維修。
4、維修分類:一、簡單小修:物業部員工接到維修任務后,準備維修工具、材料,并填寫《領物本》,無材料匯報分管主管,非緊急維修項目在2日內修復,緊急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當日內進行修復。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并對報修部門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
5、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時間、維修人、維修解結果,并請報修部門人員在《維修單》上簽字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應在《維修單》上注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報修部門對維修結果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維修單a交保修部門保留存檔,維修單b交物業部辦公室存檔。同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視發現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2)。
1、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要維修的設施設備,匯報當班主管。
2、根據維修任務情況,當班主管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維修完畢后,應讓分管主管或部門主任進行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闡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驗收合格后,及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五、維修時間安排。
1、物業部原則上定于每周二、四,針對各部門報送的非緊急維修任務進行集中維修,(可以靈活處理,不限于該時間),如無特殊情況在2日內修復。
2、對于緊急維修任務,在接到《維修單》當日內進行修復;對不能及時修復的,對報修人做出合理解釋,并做出限時承諾。
六、維修工作要求。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及本制度規定,不準違反公司規定,私自行動。
2、維修人員在物業日常檢查、維修、保養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門人員接觸時言行舉止要得當。
3、維修人員在維修電器、電路或高空作業等特種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相關防護設備、嚴格按相關作業規程操作,嚴違規、違章操作。
4、接到急維修任務時,維修人員無特殊情況下在15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單日進行維修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時間,不準刁難相關部門人員。
5、日常檢查維修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修復,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或故意推脫延誤,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等。
6、維修人員必須做好維修驗收之后,及時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
7、物業部員工平時要對所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練掌握設備設施的原理和運行狀況,以防發生故障時能快速解決處理。
8、物業部員工要主動學習各方面技術知識和業務知識,多學習、多掌握,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
9、在維修期間不得與報修部門員工長時間私聊,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更不得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部門領導不定期查看《維修記錄表》的相關記錄情況;不定期抽查我司閣內、周邊及報修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情況。
2、當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時抽查相關維修情況。
3、報修部門可對維修工作的各類情況向物業部領導直接反應。
4、本部門同事間對相關維修情況有相互提醒告知義務,有直接向部門領導反映相關維修狀況的權利。
八、處罰規定。
1.無特殊情況,對維修不及時、故意拖延的,扣6分;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難報修部門人員的,扣7分;。
2、對不服從當班主管或部門領導安排的維修任務的,扣10分。
3、對維修驗收之后,不及、如實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的,扣5分。
4、對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維修的設施設備,故意隱瞞不匯報的,扣8分。
5、不積極配合協助同事做好相關維修工作的,扣5分。6、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穿戴必要防護設備,違規、違章操作的,扣10分;違規私自行動的,扣20分。
7、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雅現象,不當行為的,扣10分。8、在維修過程中與報修部門人員長時間私聊,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的,扣8分;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扣10分。
9、維修完后工具未歸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遺失的照價賠償。
10、維修當班主管監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有效防范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年版)等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機動車維修企業作為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要切實履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管理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不得非法排放、倒賣、處置危險廢物。
(一)完善相關環保手續。機動車維修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相關規定,依法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二)建立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制度。機動車維修企業要切實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制定和完善本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建立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人員組成的企業危險廢物管理機構,明確主管部門及責任,指派專人負責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人員發生變動調整時,要及時做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有關交接與監管工作,確保管理工作的延續性和追溯性。
(三)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詳細記錄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產生、轉移、出入庫情況以及貯存、處置、利用等相關信息,并按月匯總填寫危險廢物臺賬企業內部報表。管理臺賬保存五年以上。同時,機動車維修企業要及時注冊并應用浙江省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實時記錄電子臺賬,確保管理臺賬與電子臺賬數據相符。
(四)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和設施。機動車維修企業必須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建立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專用貯存區域,做到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分區存放,并設置危險廢物標識標志,配備泄漏液體收集裝置。
(五)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處置行為。按照2020年底前“危險廢物不出市,一般固體廢物不出縣”原則要求,機動車維修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當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轉移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規定;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轉移。切實強化運輸過程中的風險防控,落實轉運過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嚴控長距離運輸,防止二次污染。危險廢物不得非法自行處置、提供或者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可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查詢)。
(六)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機動車維修企業按規定向所在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利用等有關資料(浙江省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同步申報);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詳見生態環境部公告2016年第7號《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申報登記事項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在發生改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并調整危險廢物管理年度計劃。
(七)強化環境污染防治和應急管理。機動車維修企業應加強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意外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并報所在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應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危害性、突發事故的防護措施等。
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對機動車維修行業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企業數量、分布以及危險廢物管理現狀,建立聯動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機動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規范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參照生態環境部《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對機動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水平進行抽查考核評分,考核結果通報同級交通運輸部門。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危險廢物規范管理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排放、傾倒、倒賣、處置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對企業把危險廢物交由無資質單位處置、單位和個人非法收集危險廢物、不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或未經批準擅自轉移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級要加大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環境監管力度,規范其經營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是機動車維修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等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嚴格加強維修企業備案監管。要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維修行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將廢鉛酸蓄電池、廢礦物油(廢機油)、染料、涂料廢物(如廢油漆、廢漆渣等)、廢汽車尾氣凈化催化劑、廢濾芯、廢機油壺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處置管理作為雙隨機檢查的重要內容,指導和督促維修企業規范危險廢物的管理;會同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機動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相關培訓;將危險廢物管理情況納入機動車維修企業年度考核內容,按照《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嚴格考核,對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的維修企業要加大扣分力度或降低考核等級;對環境違法行為性質嚴重、涉及危險廢物環境犯罪案件的,及時移送環境執法和公安等部門,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于未經備案的維修企業責令改正,已備案但超范圍經營的維修企業責令改正,嚴重的則責令停業整頓。
各級交通運輸、環保部門要加強宣傳力度,讓人民群眾和企業充分認識危險廢物的危險性、規范管理的重要性,督促企業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及時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安全處置;實施固體廢物違法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參與,對固體廢物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以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聯合對轄區內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檢查,及時糾正機動車維修企業違規、違法行為,促進機動車維修企業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規范管理,推動全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環境保護工作邁上新臺階。
本文件自20-年10月2日起正式實施,原金華市環境保護局金華市交通局《關于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金環發〔20-〕40號)自實施日起自動廢止。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對電梯維修保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電梯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避免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是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受電梯使用單位委托,對電梯進行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總稱。
第三條在本市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應當約定維修保養的期限、項目和救援責任等內容。維修保養項目可參照《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見附表)的規定。
第五條電梯使用單位變更維修保養單位時,應當做好有關銜接工作,不得因變更維修保養單位而導致在用電梯出現無人保養的情況。
第六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預防性維護保養。
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電梯使用,通知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報告市、區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維修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維護保養、維修、報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
第七條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電梯技術檔案。電梯技術檔案應當長期保存。
第八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禁止無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和超許可范圍開展電梯維修保養活動。
第九條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本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工商注冊的有關規定及國家質監總局《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國質檢鍋〔20xx〕251號)的規定辦理有關工商注冊和維修許可手續。
第十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可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到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理驗證手續,領取驗證回執和獲取特種設備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
已辦理了驗證手續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可憑有效的驗證回執和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辦理電梯維修告知等業務。
未辦理驗證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每次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均應當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資格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以上證件均為原件)辦理施工告知業務。
第十一條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在維修保養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業務電子政務網,向市質監部門辦理電梯維修告知手續,并在告知中將變更的維修保養設備清單加蓋單位公章后,交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認。
第十二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三)落實維修保養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四)協助電梯使用單位建立電梯技術檔案。
第十三條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趕到現場。
第十四條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做好下列維修保養記錄,并歸入電梯維修保養檔案:。
(一)保養記錄包括電梯編號、保養日期、保養內容、作業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保養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二)應急維修記錄包括電梯編號、維修日期、故障原因、處理結果、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和維修結束的時間、維修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維修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三)報修記錄包括報修時間、報修單位名稱、故障內容、派出維修人員的姓名及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等內容。
第十五條市質監部門應當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質量、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修保養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管理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公布檢查結果。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市質監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發現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市質監部門可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撤銷其許可資格的建議。
第十六條安全監察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應當有2名以上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依法向監察對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第十七條安全監察人員在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電梯的安全運行狀態及運行情況;。
(二)查閱有關管理制度、運行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檢查并詢問其執行情況;。
(三)檢查電梯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隱患或者違規使用的電梯;。
(五)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九
為健全我司物業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維修行為,提高維修工作效率和質量。
物業部全體員工。
1、物業部主任負責日常維修的統籌、指導工作。
2、物業部主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的執行、跟進、檢查、監督、考核,及維修管理制度的落實。
3、物業部員工負責進行日常維修工作。
4、物業部內勤負責每月日常維修記錄資料分類、歸檔工作。
(一)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1)。
1、報修部門物品、設施、設備損壞(故障),填寫《維修單》一式兩聯,報送物業部主任。
2、物業部主任接到《維修單》后,轉交當班主管。3、物業部當班主管收到《維修單》后,根據維修任務情況及時安排人員維修。
4、維修分類:一、簡單小修:物業部員工接到維修任務后,準備維修工具、材料,并填寫《領物本》,無材料匯報分管主管,非緊急維修項目在2日內修復,緊急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當日內進行修復。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接到維修任務后,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并對報修部門做出合理解釋,做出限時承諾。
5、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單》上填寫維修時間、維修人、維修解結果,并請報修部門人員在《維修單》上簽字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應在《維修單》上注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報修部門對維修結果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維修單a交保修部門保留存檔,維修單b交物業部辦公室存檔。同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視發現維修任務處理流程(見附件2)。
1、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要維修的設施設備,匯報當班主管。
2、根據維修任務情況,當班主管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二、復雜、專業維修項目,由分管主管匯報部門領導,并及時聯系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5、維修完畢后,應讓分管主管或部門主任進行驗收。
6、驗收不合格的,闡明原因,應及時安排人員再次維修。
7、驗收合格后,及時登記《維修記錄表》及《物料消耗本》。
1、物業部原則上定于每周二、四,針對各部門報送的非緊急維修任務進行集中維修,(可以靈活處理,不限于該時間),如無特殊情況在2日內修復。
2、對于緊急維修任務,在接到《維修單》當日內進行修復;對不能及時修復的,對報修人做出合理解釋,并做出限時承諾。
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及本制度規定,不準違反公司規定,私自行動。
2、維修人員在物業日常檢查、維修、保養時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門人員接觸時言行舉止要得當。
3、維修人員在維修電器、電路或高空作業等特種作業時,必須穿戴好相關防護設備、嚴格按相關作業規程操作,嚴違規、違章操作。
4、接到急維修任務時,維修人員無特殊情況下在15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單日進行維修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時間,不準刁難相關部門人員。
5、日常檢查維修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修復,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或故意推脫延誤,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等。
6、維修人員必須做好維修驗收之后,及時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
7、物業部員工平時要對所轄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練掌握設備設施的原理和運行狀況,以防發生故障時能快速解決處理。
8、物業部員工要主動學習各方面技術知識和業務知識,多學習、多掌握,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
9、在維修期間不得與報修部門員工長時間私聊,不得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更不得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部門領導不定期查看《維修記錄表》的相關記錄情況;不定期抽查我司閣內、周邊及報修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情況。
2、當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時抽查相關維修情況。
3、報修部門可對維修工作的各類情況向物業部領導直接反應。
4、本部門同事間對相關維修情況有相互提醒告知義務,有直接向部門領導反映相關維修狀況的權利。
1、無特殊情況,對維修不及時、故意拖延的,扣6分;維修設備設施時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難報修部門人員的,扣7分;。
2、對不服從當班主管或部門領導安排的維修任務的,扣10分。
3、對維修驗收之后,不及、如實在《維修記錄表》上登記的,扣5分。
4、對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需維修的設施設備,故意隱瞞不匯報的,扣8分。
5、不積極配合協助同事做好相關維修工作的,扣5分。6、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穿戴必要防護設備,違規、違章操作的`,扣10分;違規私自行動的,扣20分。
7、在維修過程中出現不雅現象,不當行為的,扣10分。8、在維修過程中與報修部門人員長時間私聊,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的,扣8分;借維修之名外出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扣10分。
9、維修完后工具未歸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遺失的照價賠償。
10、維修當班主管監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報修部門維修任務處理流程。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應先做維修項目預算審核,后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10000元以下維修項目由基建科負責詢價比價,詢價的施工單位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寫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施工單價,報校長審批后組織施工。
四、30萬元以上項目必須進入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五、基建科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監督管理,并做好工作日志,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整改,工作變更需雙方協商,并有書面同意書,方能變更,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相應違約責任。
六、基建科應會同學校其它部門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七、基建維修項目竣工后,施工單位提交工程決算進行予審核,經審計部門審計報告交校領導審批。
八、學校一般安排在暑假對學生公寓、教學、實訓場館水、電進行集中維修,基建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維修計劃,編制工程預算,報校領導審批,并組織施工。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現行有關法規,結合中南花園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此制度.
主要是應付xxxx花園共用設施設備的非預見性故障以及使用時間過長所發生的設施設備損壞所用的巨額費用的支出。
共用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所有,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保證共用基金的使用正當。中南花園的基金款必須在銀行設立專戶帳號存款,專款專用,嚴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單位私自挪用。
1、基金的使用必須由物業公司提出使用方案,報由業主委員會進行審核,審核方案認為可行屬實,由業主委員會組織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進行討論決定是否使用,討論通過后,由業主委員會向房管所遞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門的監督及指導。
2、當發生設備損壞,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情況比較緊急時,業主委員會可代替全體業主行使權利,可免除舉辦業主大會議事,但事后要在業主大會中將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向全體業主報告,接受業主監督。
3、共用維修基金只用于區內設施設備的改造及更換,不得挪用他用。
4、維修基金的使用范疇;日常的維修保養不屬維修基金使用范疇,此費用如物業公司負責。
5、維修基金適用于區內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超過5000元。大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用超過10000元。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費用超過5000元的設施設備改造。
6、電梯的維修基金使用與小區的維修基金獨立使用,當電梯發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本座樓的所有業主按產權面積承擔,可用業主購房時所繳的維修基金,不夠時按一定比例籌款。
1、當儲備的維修基金不夠維修改造時,可按20元/平方米,由業主委員會向廣大業主籌集。
2、當電梯房業主的維修改造電梯時,基金不夠使用時,可由業主委員會向本座電梯業主按實際所需款與住房面積的比例收取。
某花園業主委員會。
二00五年一月一日。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二
1、使用前日常檢查:由司機在每日使用前進行檢查,多班作業由交接班司機共同按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查。
2、經常性檢查:每月由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同司機共同對起重機的主要部位和潤保養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組織處理。
3、定期檢查:每年由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專責人和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共同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檢查內容:
(1)起重機正常工作的技術性能;
(2)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的可靠性;
(3)傳動機構、制動系統、液壓系統、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
(4)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接,鉚接的聯接情況;
(5)鋼絲繩的磨損、變形和尾端固定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要立即組織修復。
4、檢驗:除按定期檢查的內容進行外,邀請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承擔對其重機械的技術性能、安全保護裝置做全面試驗。
需全面試驗的起重機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機械,每二年進行一次;
(2)經過大修、新安裝、及改造過的起重機械,交付使用前;
(3)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
(4)當起重機械的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受到損害時。
1、發生起重機械事故,專責司機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維修保養單位報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員傷亡的,專責司機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現場調查、處理完畢后,專責司機應會同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對發生事故的起重機械進行及時檢查、維修和處理。
3、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聘請專業人員對發生事故的起重機械進行鑒定。鑒定人員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或者干涉事故調查的正常進行。
4、扣發起重機械第一責任人、安全責任及專責人安全獎。
為了保證一旦發生起重相關事故,能夠迅速、有效的開展電氣生產現場處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生產工作,防止事故擴大,確保起重機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訂現場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應急方案。
1、初期處置:有關領導接到起重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進入工作狀態,通知有關部門人員到場成立救援組,指導現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各相關部門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積極控制事態發展和進行處理,按各自職責立即開展工作,把現場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時,以“救人第一”為原則,全力搶救生命。救援組及現場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保證救援各環節工作落實到位。
3、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及時弄清電力設備受損情況,采取技術措施,隔離事故設備。對受影響而停運的生產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快恢復生產工作。
4、全力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a)組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報有關領導審批后,組織現場人員實施。同時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落實救援工作的安全技術、組織實施。
b)所屬各部門和有關生產班組要全力支持救援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各施其職,及時落實救援所需物資、器材、設備、資金等。
c)救援工作結束后,由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組織人員驗收,救援組制訂《起動方案》,報領導批準后,撤離現場。
1、設立起重機械第一責任人及安全責任人。
2、經起重機械作人員全面檢查(檢查保養起重機械時必須停止作業),確認起重機已具備安全可靠使用條件,方可按指揮信號作業。起重機械如發生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應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嚴禁帶故障作業。
3、起重機械工作時,重物上不準站人,以免發生危險。
4、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要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和作業場區,避免發生過卷和碰撞。
5、非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不準進入起重機械操作室內。
6、起重機械軌道和電纜要符合規定,經常檢查并做好記錄。
7、對違章指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8、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動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起重機械安全責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并掌握起重機械的性能、結構、操作方法及保養規則。
2、負責組織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及安全學習。
3、負責配合維修保養單位的機械員對起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
4、督促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定》和隨機出廠的有關《安全規定》規程。
5、辦理起重機械的年審工作及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有關證件的年審換證工作。
指揮人員的職責及其要求:
1、指揮人員應根據標準信號要求,與起重機司機進行聯系。
2、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3、指揮人員應站在能使司機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4、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現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
5、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方可發出降落信號。
6、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起吊前,應先作好呼喚應答,確認綁掛無誤后,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
7、同時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以確保同步吊運。
8、在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mm~200mm穩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9、指揮人員應佩帶鮮明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揮人員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
1、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
2、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標準規定的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的各種指揮信號,并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
3、當指揮人員所發信號違反標準的規定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
4、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中也要鳴鈴,通知受負載威脅的地面人員撤離。
5、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三
1、電教設備的保養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管理和使用人員要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做好經常性的保養和維護工作。領導要定期檢查和詢問設備的保養情況。
2、對電教器材要經常、認真地做好清潔工作,每臺設備應備有防護罩,防塵、防曬、防潮濕。對音像教材要定期備份、及時裝盒,放于通風干燥處,防止霉變。
3、電教器材的機械部分要定期擦洗、加油,磁頭部分要定期用清洗帶或清洗劑清洗,用消磁器消磁,對光學部分要定期清洗。
4、經常檢查和注意電教器材的運轉情況,防止配件丟失,防止各種部件松動、損壞,防止不應有的磨擦,防止碰撞。
5、電教器材出現故障時,要立即關機,停止使用,并報請主管領導,送交技術部門或維修部門檢查,切不可繼續工作,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6、貴重設備損壞后,要由技術水平較高的人員檢修,不可私自拆卸。
7、檢修時要認真填寫設備檢修記錄。檢修記錄要載入設備檔案。
8、送交專業維修部門修理的設備,要由管理人員負責送修和取回。取回后要認真驗收,不得積壓堆放,影響使用。
9、教學光盤是易損壞物品,要及時做好光盤備份或者電腦內備份工作。教學光盤損壞后要做好再備份工作,確保資源不丟失。
10、電教室在接到設備故障報告后,要立刻響應,及時處理問題。
11、當電教室技術員對設備的故障不能解決時,應做出明確技術鑒定,并迅速報告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作出決定,是否外修。
12、電教室直接管理的設備,一般每月日常維護保養不小于二次。
13、定期檢查:電教室技術員每月定期對班級電教設備維護檢查一次;投影機每學期開學前清理保養一次;教師辦公室電腦,每學期維護保養一次。
2023年機動車維修管理制度(熱門14篇)篇十四
1、修理電器設備的員工須持有相關上崗證。
2、應熟悉校區各種電力供應的設備所在,如:大樓的電力總閘、每層的電路分線、保險絲、消防電泵制、電表及各水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緊急開關的操作程序,同時必須購置備用保險絲、消防總閘、電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備急修時使用。
3、如部分樓層電力中斷,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派人檢查修理大樓供電系統。
4、公共使用的電力設備,如電梯、總閘走廊及電梯的電燈、水泵及消防系統的電線等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或過熱現象,應立即派人修理。
5、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時,應立即張貼通告,清楚地列明日期、時間及受影響的設備;停電完畢后,張貼恢復供電通告,并檢查各系統是否恢復正常。
6、大樓內的總閘房、機房及各層的電表均應保持整潔,不得放置各種雜物。
7、大樓供電系統由專業人員定期檢查保養,以保證安全正常地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