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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一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和主任會議的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檢查組,對《價格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其間,聽取了市政府工作匯報,召開了由市物價局、教育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民政局、建設局、交通局、工商局、農業局等部門負責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實地察看了市人民醫院、維客購物中心等現場,并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現將有關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基本情況。
《價格法》自19xx年5月1日頒布實施以來,市政府高度重視,把價格工作作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群眾的大事來抓,嚴格依法行政,不斷加強價格調控管理,強化價格監督檢查,積極發揮價格杠桿作用,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積極支持。
(一)強化宣傳教育,營造了依法治價的'良好氛圍。
為提高全社會的價格法律意識,增強價格管理及執法工作的透明度,我市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5?1”《價格法》頒布實施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有利時機,通過組織上街宣傳、組裝宣傳車輛巡回宣傳、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對《價格法》進行了廣泛宣傳,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二是積極參與上級物價部門開展的《價格法》征文、《價格法》知識競賽等宣傳活動,宣傳我市貫徹實施《價格法》的經驗做法。
三是利用簡報、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宣傳價格政策法規,通過物價網站及時發布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價費信息,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價格維權意識和監督意識。
(二)加強調控管理,維護了物價的基本穩定。
一是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逐步完善了價格調控機制,加強了價格監測機構建設,對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時監測,及時了解市場物價動態,為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
二是穩妥推進價格調整改革。市政府在對資源性重要商品價格改革的同時,又相繼調整和制定了自來水、供電、供暖、供熱、天然氣、出租車、有線電視收視費、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價格政策,并進一步完善了天然氣、城市供水、供電等收費管理辦法。
三是加強價格成本監審。先后對污水處理、供熱、供氣和農村飲用安全水工程供水等價格進行了成本監審,監審總金額達6.5億元,核減不合理成本費用120xx元。
四是加強價格監管。重點加強了對糧、油、肉、禽、蛋、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管工作,加大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規定執行調價備案制度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價格法》實施以來,共檢查單位1350個次,查處價格案件320xx沒收違法所得440多萬元,切實維護了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三)強化監督檢查,規范了市場價格秩序。
一是加大了收費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政策,對全市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及實行國家定價和指導價的經營性服務收費實行許可證制度、年審制度和公示制度,有效規范了收費行為,優化了我市經濟發展環境。十年來先后分批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76項,降低收費標準156項,估算減輕企業、農民和社會負擔約6000多萬元。
二是加大了價格監查力度。通過對教育、醫療衛生、涉農涉企等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了亂收費、亂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通過開展每年一次的明碼標價規范檢查月活動,進一步規范了商品和服務的標價行為;通過對“五一”、“十一”等節假日和非典、抗震救災等特殊時期的價格檢查,維護了市場價格正常秩序。
三是加大了價格舉報查處力度。近年來,共受理價格舉報及咨詢650余件,通過舉報查處價格違法案件50余件,退還消費者現金1萬多元,舉報辦結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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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二
各位主任、委員:。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我市《土地管理法》貫徹實施情況,請予審議。
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解放思想,干事創業,加快發展,使全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有力地推動了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深入貫徹宣傳《土地管理法》,進一步增強基本國策意識。
從提高全民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國策意識出發,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一是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宣傳。據統計,自新《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以來,市鄉兩級召開土地管理專題會議400多場次,共舉辦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法規培訓班34期。二是對群眾進行宣傳。結合去年土地市場清理整頓和全民普法教育,在各鄉鎮(街道)組織講法團,到各村巡回宣傳,形成了“村村宣傳到墻,戶戶材料在手”的宣傳局面。每年“6.25”土地日都在全市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市政府分管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在諸城市報上開辟專版;在市區設立法律法規咨詢站,發放宣傳材料,現場解答關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方面的咨詢。三是對上進行宣傳。注重總結經驗教訓,推動工作開展。《國土資源報》專版介紹了我市土地開發整理的做法及成功經驗。僅去年一年,就在省以上國土資源報刊中發表了《整頓不影響發展》、《整頓規范土地市場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等3篇工作研究,新聞報道12篇,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新聞報道14篇,提高了我市在國土資源系統中的知名度。
二、加強耕地保護,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牢固樹立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和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觀念,積極推進土地管理方式的轉變。(一)認真落實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制。與各鄉鎮(街道)簽訂了土地管理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市里每年兩次對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市人大、市政協重視關心土地工作,多次組織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視察,專門聽取情況匯報。通過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全市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得到有效落實,連續2次被濰坊市政府授予“實施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制先進單位”。
(二)從嚴保護耕地。認真落實基本農田“五個不準”,有效穩定了耕地面積。一是加強用地審批管理。正確處理好耕地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強化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能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占用好地;對確需占用耕地的,認真落實“占補平衡”措施,實行“占一補一”。二是加強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建立了高標準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107940.6公頃,占全市耕地總面積的89.8%。同時,制定了六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修編了《諸城市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確保基本農田的保護面積與保護率不變。
(三)大力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把土地開發整理作為穩定耕地面積的重要措施來抓。一是制定了《土地資源開發和土地復墾暫行規定》,堅持“誰開發、誰受益,誰使用、誰復墾”的原則,提高全民參與土地開發的積極性;二是編制了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完成了示范區開發整理任務。到目前,我市已申報國家級立項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1個,省級立項土地開發整理項目5個,市、縣級以上項目近30個,縣級以下項目200多個,共新增耕地面積4.4萬畝。僅去年一年就安排各類開發整理項目108個,新增耕地1.7萬余畝,連續五年實現了我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四)保障經濟和社會發展用地需求。一是對各類建設項目嚴格把關,全方位提供優質服務,對符合要求的建設用地報批材料,簡化辦事程序,及時向上級報批。僅,我市就上報審批建設用地47個批次,面積9346畝,保障了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用地需求。二是提高辦事效率。按照上級要求,把行政審批事項由原來的23項精簡到9項。向行政審批中心派駐了6名素質高、能力強的業務骨干,做到了“一門受理、一站批復、一口收費,限時辦結”。特別是對市里調度的重點建設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提前介入,超前服務,為企業早日開工贏得了時間。近年來,先后榮獲“全省土地管理先進單位”、“全省土地管理執法年活動先進單位”、“濰坊市土地管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僅去年一年,共收到群眾贈送的錦旗12面,表揚信30多封。
三、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進土地市場建設。
近年來,我們以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土地市場體系為目標,努力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路子,達到了“以地生財、以地聚財、以地興城”。去年共實現土地收益2.6億元,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任務目標。
(一)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去年以來,對城區內的存量閑置土地、舊城改造土地、“退二進三”土地以及新增經營性用地,全部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對城區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一律停止辦理使用手續,統一納入政府儲備庫,確保了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高度壟斷。去年,對14宗面積1827畝集體土地進行了儲備,到目前,土地儲備已達4440畝。
(二)對經營性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全面落實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對商業、金融、旅游、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用地一律實行“招拍掛”;對同一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納入了“招拍掛”范圍,給所有單位或個人提供公平的競爭機會。20拍賣、掛牌出讓13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面積449.79畝,實現政府土地收益9000多萬元。
(三)穩步推進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積極抓好存量建設用地的有償使用工作。對企業使用的國有劃撥土地采取出讓、租賃等形式進行處置;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劃撥土地改變用途的,全部納入有償使用范圍。去年以來,共收繳有償使用費2652萬元,走在了濰坊市前列。
四、堅持依法行政,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
土地執法監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保證。
(一)加強土地執法監察。堅持預防為主,事前防范與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各類違法用地行為的.查處力度和對重點區域的巡查力度,有效地打擊了擾亂土地市場秩序行為。對破壞耕地的重大違法案件,從嚴予以查處。如昌城鎮孫二村磚瓦廠違法占用耕地取土燒磚,我們多次進行說服教育,并先后下達了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但對方拒不執行,繼續破壞土地,市政府決定從嚴處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公安部門對責任人依法進行了刑事拘留,并在全市進行了通報。
(二)扎實開展了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去年以來,市政府專門成立了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組成了專門的清理隊伍,制定出臺了《實施辦法》和《工作制度》,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對全市所有土地進行拉網式清查。措施上,突出了五點,一是抓清查摸底,掌握全市違法用地的情況;二是抓協調調度,推動面上工作開展;三是抓處理,對違法用地,抓緊按規定完善手續,確保不留尾巴,不留后患;四是抓典型,對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過程中發現的大案、要案,進行公開曝光、公開處理;五是抓巡回檢查,杜絕新的違法用地的發生。全市共清查出各類違法占地792宗,1888畝,已全部處結完畢,處結率100%,罰款256.8萬元,得到了省、濰坊市的肯定。
(三)積極落實征地補償。在征用土地時,嚴格按《土地管理法》規定標準落實補償安置費,并實行征地補償公告、安置公告、補償登記“兩公告一登記”制度,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時,對群眾關于土地補償的來信來訪,都按照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從速、從快進行了調查處理,確保了沒有發生侵犯農民權利、引發群眾集體到省進京上訪問題的發生。
前段,我們通過嚴格實施《土地管理法》,在保護耕地、保障用地、經營土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規劃建設用地指標依然不足,土地利用率不高,招拍掛的力度還不夠大,違法用地現象仍時有發生。為了更好地貫徹和實施好《土地管理法》,把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下步我們要突出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集中培訓、專題研究、開辟專欄、電視廣播、發放宣傳材料、印發明白紙等多種形式,進一步宣傳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強全民土地基本國策意識。
二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實基本農田保護的“五個不準”。同時,抓好國家、省重點項目的開發整理,有效增加耕地面積,確保全市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三是加強土地規劃管理。抓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宏觀調控各類用地布局,優先保證市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用地,把好單位用地面積的投資強度關,提高土地利用利用率。
四是保障經濟發展用地需求。進一步用足用活政策,積極爭取用地指標。對市里的重點建設項目,千方百計爭取列入國家、省級項目計劃,盡量不占用現有指標。同時拓展實施建設用地指標置換、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小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周轉政策渠道,以挖掘增加用地指標的潛力,盡而滿足建設用地需求。
五是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堅持預防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動態巡查、重點檢查和立案查處的工作力度。同時,加強土地管理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秉公執法,熱情服務,為全市經濟的超常規跨越式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以上匯報如有不當,請批評指正。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三
近幾年來,雖然我縣轄內道路里程成倍增長,車輛保有量大幅提升,但由于各部門通力合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顯,未發生一起死亡x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面是星星閱讀網小編為您推薦關于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市人大“x常辦函〔xx〕7號”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縣人大常委會成立了調研組,于4月20日-27日在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駱躍強的帶領下,深入部分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采用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看現場,走訪市、縣、鄉人大代表和基層干部的方式,對我縣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交法》)情況進行了調研,匯報如下:
我縣各級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能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交通安全紅線,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和系統治理,扎實推進《道交法》的貫徹實施,在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顯成效,全縣交通安全形勢保持平穩態勢。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順利推進。一是成立了以常務副縣長為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全面指導和部署我縣《道交法》的貫徹實施。二是出臺了相關工作制度,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三是謀劃并建設了我縣交通建設現有格局,確保了全縣人民交通出行的安全順暢。
(二)開展宣傳教育,全民交通意識不斷增強。交警部門以身邊的事件為案例,收集制作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不該承受的痛》,并搭乘“送電影下鄉”活動,在全縣近x個行政村進行了播放;教育部門認真開展了交通安全進學校活動,為每個學校選派了一名法制副校長,為數萬名中小學生印制了“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一本通”,在各類學校分發宣傳資料x余份,上交通安全課x余節次;司法部門通過“送法進校園、進工廠、進社區、進農村”等活動,大力開展《道交法》的宣傳;文體廣新局則充分利用電視等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三)密切部門聯動,執法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加強了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的打擊。交警部門通過固定卡點和機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有效打擊了車輛超員超載、機動車超速行駛,無牌、假牌、套牌、遮牌行駛,以及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農機部門則通過開展“打非治違”行動,加強了對客運、貨運車輛及農用車輛的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輛人貨混裝,非法載客等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工商行政管理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拼裝、改裝車輛行為。二是加強了對道路的通行保障。公路部門加強了對道路的治理,近年來投入x多萬元進行路面、排水溝維修和通道綠化工程,同時,進一步完善全縣道路標識、標牌等配套設施的設立;交通運輸部門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職責,從源頭嚴把安全關,嚴厲打擊超載行為,確保旅客出行安全;教育部門則結合交警等部門,做好校園周邊重點路段的管控,維護交通秩序。并嚴格校車管理,嚴厲打擊“黑校車”等非法營運行為;文化旅游部門則重點做好旅游景點區域道路相關標識標志的設置及監管,加大對旅游車輛源頭安全排查;城管部門加強了對城區內占道經營和馬路集市等行為的管理,確保城區道路的暢通。
近幾年來,雖然我縣轄內道路里程成倍增長,車輛保有量大幅提升,但由于各部門通力合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顯,未發生一起死亡x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存在的問題。
(一)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盡管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對《道交法》做了大量宣傳,但熱在城鎮,冷在鄉村,仍有部分群眾對《道交法》等法律法規置若罔聞。車輛亂停亂放,超速、超載、超員、逆向行駛,不打轉向燈、不系安全帶,農用車載客,摩托無證駕駛,車輛亂行亂擺行為經常發生。特別是行人、非機動車隨意橫穿馬路、闖紅燈現象尤為突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二)與交通有關的配套設施建設相對滯后。一是機動車、非機動車分行困難。受當時環境影響,我縣縣城的主要通行路線官山路、東云路和解放路均未設置非機動車道,特別是解放路、文昌路、官山路等路段,常出現占道經營現象,行人、自行車被迫擠入機動車道行走,容易發生人車掛撞事故,安全隱患極大。二是部分公共建筑、商業街區未按規定配建停車場,縣城主要商業街區均存在停車難現象,個別賓館將建成的停車場擅自改作他用,車輛只能就近停靠在公路邊。三是部分路段的標線、標識、標牌不完善,不規范,個別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不科學,縣城道路兩側隨意設置廣告牌等現象仍然存在。
(三)執法保障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問題突出,干警總數x人,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勤上崗的近x人,實際在崗工作人員x人,加上輔警x人,要承擔全縣交通警務工作,力量遠遠不足。另外,因輔警待遇較低,一方面難以留的住人,另一方面,難以招到素質較高的人,城管部門也大體如此,影響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在廣泛宣傳的同時,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要充分發揮鄉、村安全信息員的作用,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帶回村,帶到人。
(二)進一步加強各執法部門的配合協調作用,打造平安交通的良好氛圍。《道交法》的貫徹實施涉及多部門,多單位,各部門單位要相互配合,各盡其責。本著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不推諉,不爭利,對交通安全隱患要做好排查和防范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打造平安x。
(三)進一步加大違法違章的查處力度,創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環境。重點打擊酒駕、毒駕和以危險方式擾亂、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非客運車輛載客運營以及破壞道路和標志標識、標牌的違法行為。同時積極探索對特殊人、車和未成年人飆車行的管理及查處方法,以確保我縣交通安全良好環境。
(四)進一步維護和養護好道路,完善好基礎設施。近年來,我縣正在實施五個x建設,對我縣道路安全暢通提出了更高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能、職責做好對人、車、路的建設、管理和監控,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四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遜克縣翠宏山鐵多金屬礦“5·17”較大透水事故、龍煤集團雙鴨山礦業公司東榮二礦“11·4”巷道冒頂涉險事故教訓,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為重點,堅決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門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政治責任不到位、樹立新發展理念不到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以及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實、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一)綜合整治重點。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領會不深,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安全生產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風險隱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難和僥幸心理,在抓落實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紅線意識不強的問題。政績觀存在偏差,招商引資、規劃建設不能嚴把安全關,盲目引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產能,化工等產業盲目無序違規發展。三是安全責任缺位的問題。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我省《實施細則》不到位;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隱患排查、風險防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四是隱患排查不扎實的問題。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沒有形成有效機制。五是監管執法寬松軟的問題。不能正確處理放管服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限制執法,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監管執法隊伍班子不強、作風不實,對企業負責人法制教育不到位,開展執法檢查不嚴不實不深入,對違法違規企業不敢動真碰硬,該停不停、該關不關,放任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長期“帶病”生產。六是安全生產“四大”行動開展不力的問題。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門安全形勢不夠,沒有緊密結合本地和行業領域實際開展“四大”行動,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顯。確定的體檢企業未完成“大體檢”工作,“大體檢”“大執法”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尤其是重大隱患整改不堅決、不及時、不徹底的,未實現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大培訓”全覆蓋,“大曝光”力度小等問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行業整治重點。一是管控不嚴問題。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使用企業未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社會風險值超過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且未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等問題。二是安全監管失控漏管問題。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基礎數據不準確,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進展遲緩,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建設項目未實施聯合審批,危險廢物安全監管缺失等問題。三是本質安全水平低下問題。重點整治重大危險源未配備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信息存儲等功能;未對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重點整治企業不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變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國家標準制定實施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安全儀表和自動化控制系統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資質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問題,以及企業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特別是冬季未落實生產設備尤其是重大危險源防凍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搶產量搶進度的問題。(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其他行業領域整治重點。
消防。重點整治城市綜合體、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倉儲物流等高風險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疏散通道不暢通、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演練不到位、違規搭建、電氣線路老化等問題;督促重點場所嚴格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并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推動電動自行車、博物館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場所“城中村”群租房、老舊小區、農村,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道路交通。重點整治貨車超載超限、“黑車”、非法“網約車”、和“兩客一危”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農村車輛違法載人和嚴重超員等問題;急彎、陡坡、長陡下坡、高邊坡路段、團霧雨雪冰凍多發路段和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客運站履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情況,客運車輛和旅游包車技術狀況檢查、“安全帶-生命帶”和動態監控制度落實情況。部門協同聯動、應急救援機制不完善問題。(交通運輸局、公安交警大隊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建筑施工。重點整治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現場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冬季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未編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別是防滑、防凍、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經過審批和專家論證擅自施工。(住建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城鎮燃氣。重點整治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的行為;非法儲存、運輸、銷售、倒罐、充裝瓶裝液化石油氣等行為;燃氣企業向非法經營者提供經營性燃氣行為以及充裝非自有鋼瓶、翻新鋼瓶、超期未檢鋼瓶、檢驗不合格或已判廢未去功能化的鋼瓶,對自有產權鋼瓶失察失管、無法溯源等行為。(城管執法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特種設備。室內大型游樂設施乘客束縛裝置未整改落實,不限制身體條件不符人員乘坐,開機前不嚴格進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確認檢查,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無有效期內檢驗合格報告;生產用起重機械、電梯檢驗不落實,維護保養不落實,日常安全檢查不落實;采暖鍋爐超期未檢、司爐工無證操作或證書級別與所操作鍋爐不符、司爐工脫崗或不按規程操作等問題。(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煙花爆竹。重點整治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點)“三嚴禁”及“兩關閉”不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嚴格查處批發企業儲存場所防靜電、防火、防雷設備設施、監控設施缺失或者失效,在倉庫內進行拆箱、包裝作業,超藥量、超危險等級儲存和超許可范圍經營,未建立煙花爆竹買賣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點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專柜銷售未相對獨立,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突出問題。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問題。(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粉塵涉爆。重點整治粉塵涉爆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未進行跨接,電氣線路使用的接線盒、分線盒等連接件未采用防爆電氣,電氣設備、接線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絲堵堵塞嚴密,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靜電直接接地;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采用粉塵沉降室進行除塵;粉塵涉爆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粉塵涉爆場所的20區、21區及22區電氣設備未采用防塵外殼或塵密外殼;疏散路線未設置明顯的路標和應急照明;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未及時清掃粉塵等問題。(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旅游。重點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車不嚴格落實“五不租”(即不租用沒有旅游客運資質的車輛;不租用安全狀況、車輛狀況不好、未安裝gps定位系統的車輛;不租用保險不完備及信譽不好的車輛;不租用未簽訂規范的旅游營運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識不強、駕駛經驗不足、不能與導游員協同配合司機駕駛的車輛)要求;極端天氣,旅行社包車使用必須提前一天向市文廣體旅局報告,并杜絕行程安排不合理,時間緊湊超速趕路等問題。要求旅行社不組織游客到不具備接待條件的雪場和冰場旅游,參加高風險冰雪旅游項目。(文體廣旅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商務糧食:指導、督促本系統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日常安全生產自檢自查工作,主要檢查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庫房、機房、以及監管范圍內的人員密集等場所的用電、用火、用氣、用油等的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規范的要求;各種線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大功率電器的用電及使用控管情況是否存在違章違規用電情況等各種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記錄。(商務糧食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此外,經開區、教育、衛生、民政、工信、農業、水務、電力、涉氨制冷等重點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各自實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五
近期,安徽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框架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在全面體現中央文件精神基礎上,盡可能突出了安徽審計工作特色,提出到,具有安徽特色的審計管理體制、機制、制度、模式更加完善。
《實施意見》緊緊抓住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這個核心,提出了10個方面任務。從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加強審計資源統籌整合、創新審計技術方法、完善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的領導、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依法強化對審計機關的監督等8個方面,提出了落實中央文件精神的具體舉措。對于探索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和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2個方面改革任務,要求加強調查研究、認真做好摸底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在中央有關具體辦法和方案出臺后,能夠及時加以貫徹落實。
《實施意見》緊緊抓住改革創新這一時代要求,在任務部署中加大創新舉措。要求建立分層級、分行業、分領域審計對象數據庫;統籌運用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等資源,建立完善審計專家庫、內部審計人員和財務人員以及社會審計力量人才庫,由審計機關統籌使用;構建安徽審計數據中心、全省審計數據系統和數字化審計平臺;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細化完善了審計項目計劃管理、重大項目審計、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方面內容;加大向社會公開或者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結果力度。
《實施意見》緊緊抓住落實這一重要環節,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嚴明工作紀律,做好協調對接,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將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舉措落地生根,推動安徽審計提能力、上水平,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六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一、基本情況。
二、領導重視,組織得力。
為保證婦女兒童綱要的順利實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兩綱要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地召開相關會議。抽調教育股、思政股、教研室工作人員進行了具體操作。年初制定了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針對教育系統的工作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法,推進了兩綱要的順利實施。各學校也積極行動起來,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步驟、措施,形成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
三、取得的成績和具體措施。
當今社會,發展是永恒的主題,婦女兒童事業發展水平,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社會進步的重要尺度。教育局貫徹落實-“兩綱”規劃的實施意見以來,局領導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各股室和學校齊抓共管,婦女兒童事業有了長足的進步與發展。
一是加強宣傳培訓,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全縣各學校通過廣播電視、板報標語、知識競賽、文藝匯演、舉辦培訓班以及走家串戶、張貼宣傳單、出去宣傳車等多種形勢廣泛宣傳“兩綱”的主要內容、重要意義和目的宗旨,為“兩綱”的全面實施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新“兩綱”實施以來,全縣各學校共舉辦學習新“兩綱”培訓班12期,培訓1257人次,張貼發放宣傳單1200份,辦板報專欄47期,張貼標語400余條,懸掛橫幅31條,舉辦知識競賽12場,走家串戶宣傳7900人次。各學校積極開展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局機關、一中、二中在執行國務院婦兒工委“兩綱”項目工作中,制作了4塊展板,參加了全國婦兒工作會議展評。每年慶祝“三八”婦女節和“六一”兒童節期間,各學校圍繞“兩綱”、“兩法”的宣傳教育開展了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各種活動。通過開展活動和大張旗鼓地宣傳,極大地提高了全社會尊重婦女、愛護兒童的意識,有效地促進了“兩綱”的實施和社會的文明進步。
二是重視教育,切實關心少年兒童的成長。我們歷來十分重視九年義務教育,不斷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穩步推進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僅,我縣教育事業費支出4343萬元,使全縣教育教學條件明顯改善,兩基工作順利通過了省人民政府的檢查驗收。重視教育,關心兒童成為全縣上下的共識,特別是在九年義務教育、提高女性接受各類教育培訓比例、鞏固婦女掃盲成果。
三是努力把貫徹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實。為保證dd20《綱要》的順利實施,教育局對各學校實施“兩綱”的目標任務進行了職責分解,制定了跨學校行動計劃,做到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把目標落到實處。并認真執行國務院婦兒工委“兩綱”項目,舉辦了兩期培訓班,邀請縣婦兒工委的領導前來授課,培訓了45名學校婦聯干部聯絡員,對實施“兩綱”項目情況進行了專題研究,對其中重點難點指標進行了認真分析,找出了原因,提出了具體措施,舉辦了“兩綱”知識競賽,較好地完成了“兩綱”項目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婦女兒童受教育程度明顯提高。
1、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率是99.89%以上,而我們全縣入學率在20至20均達到99.74%、99.81%、99.87%、99.98%、99.92%。
2、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指標99%以上,而我們超過指標系數,是因為普九之后,兒童入學率均能達到99.5%以上。
3、小學適齡兒童輟學控制率在1%以下,由于普九政府投入力度大,轉變農牧民對子女上學觀念,送子女上學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因此,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
4、初中入學率95%以上,現在均能達到標準,是因辦政府非常重視初中入學率的鞏固率,采取副科級干部包聯貧困生制度,全縣351名副科級以上干部包聯351名貧困生。
5、初中兒童入學率95.83%,2001dd年均能超過標準,是因為政府督導行為力度大,在初中兒童入學率納入政府年度考核之中。
6、初中輟學控制率和初中兒童輟學控制率都在3%以下,由于兩綱要實施,政府非常重視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除失去學習能力的兒童以外,均能到校就讀。
7、流動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率,基本接受。由于流動人員到我縣尋找生路,局領導在教育工作會議上強調對來我縣外來打工者按標準少收借讀費和跨學區費,再加上我縣社會力量辦學單位接受部分學生,因此能基本接受他們的就學。
8、城鎮兒童初中畢業升學率80%左右。城鎮兒童畢業升學率達98%以上,由于政府重教力度逐年加強,城市居民積極配合。
9、農村兒童初中畢業升學率逐年提高,農村兒童隨著社會的發展,求學觀念越來越強,趨向于專業知識。
10、中小學體育達標率95%以上,由于學校和家長非常重視學生體育鍛煉,把體育成績納入中考、高考總成績,因此,學生和家長都非常重視體育工作。
11、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率逐年提高,由于兩綱要的實施,政府非常重視殘疾兒童的入學,把能入學兒童全部收入學校就讀。
12、小學、初中教師學歷達標率99%,近幾年教師非常重視自身能力的提高,參加各種形式的學習,學歷在義務階段均能達到標準。
13、小學教師大專學歷達標50%,由于小學教師中,有一部分教師年齡偏大,中專學歷是小學教師的`合格學歷,所以只能達50%。
14、初中教師本科學歷達標率40%。由于近幾年本科畢業到校任教甚少,只能在在職教師中通過自學、函授、離職進修,逐步達到標準。
15、實施民漢合校數43。近幾年政府非常重視教育資源整合,加大民漢合校的步伐,撤銷、合并部分學校和教學點。
16、實施雙語教學學校數。現在有36所,隨著社會不斷發展,雙語教學逐步加強,主要采取漢語強化培訓,開設雙語班等措施。
17、解決貧困學生入學人數。
2001年340人,415人,470人,506人,2005年576人。解決貧困生入學,政府非常重視貧困戶子女入學難的問題,主要采取副科級干部包聯、“一助一”活動和“兩免一補”政策,逐年提高貧困生入學問題。
18、聾啞弱智兒童教育數。2001年19人,人,人,人,2005年23人。政府非常重視聾啞弱智兒童就學問題,按時投入人力、物力、財力。
19、逐步重視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經濟總產值4%。根據財政比例,基本上每年能撥到。
20、青壯年婦女文盲控制率3%以下。
經過掃除青壯年婦女文盲,使青壯年文盲逐年脫盲,始終控制在3%以下。
21、逐步建立教育成年人才機制,政府行為逐年增大。
22、城市兒童接受學前三年教育率80%以上。城市兒童接受學前三年教育逐步提高,為學設施逐步完善,縣城能達到95%以上。
23、農村兒童接受學前一年教育率60%以上。農村兒童學前教育已達到,各鄉鎮和村級學校都有學前班。
24、城鎮家長學校辦學率90%以上。全縣城鎮學校都建立家長聯系學校,達100%。
25、農村家長學校辦學率60%。農村家長學校也能達100%,各鄉鎮和村級學校都有家長學校。
26、辦好示范幼兒園、托兒所,無一所達到,根據示范幼兒園評估標準,全縣幼兒園、托兒所都不能達到評估標準。
27、社區家長學校辦學率70%。社區家長全進入家長學校學習。
28、兒童家長接受家教知識教育知曉率80%。由于全縣都成立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了家教知識講座,知曉率達80%以上。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幼兒學前教育率較低,底,省人民政府組織的“兩綱”監測評估,我縣幼兒學前教育率只有12%,距離《綱要》確定的80%目標相差甚遠,尤其是農村幼兒入園率還須加大力度進一步提高。
二是婦女享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利還沒有完全實現,女職工生育保險工作才開始起步,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率90%的目標任務十分艱巨。
六、今后努力的方向。
縣教育局婦女兒童發展的各項目標,距“兩綱”標準仍有差距,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急待解決,許多目標任務還要花大力氣努力實現,可以說時間緊迫,形勢逼人。我們必須堅持不懈地努力,各學校進一步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共同完成自治縣婦女兒童發展的各項目標任務。
1、要進一步強化教育局行政職能,提高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要充分認識到,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目標是各學校領導的責任,一定要把“兩綱”目標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之中同安排,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
2、堅持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大力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大張旗鼓地宣傳“兩綱”、“兩法”。縣教育局將加強對各學校領導和聯絡員的培訓,使各學校明確職責,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并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加大“兩綱”、“兩法”的宣傳力度,扎扎實實完成好工作任務。
3、切實加強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針對教育系統女教師多的情況,加大培養選拔婦女干部教師力度,對女干部教師應采取掛職鍛煉、壓擔子、壓任務,進行輪崗交流,培訓學習,提高素質,使優秀的女干部脫穎而出,爭取到底,教育局按“兩綱”目標配齊女領導干部,提高婦女在教育第一線的領導水平。
同志們,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總目標的實現,關系到社會穩定的大局,關系到和諧社會的發展。因此,做好“兩綱”實施工作,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團結一心,振奮精神,開拓創新,真抓實干,就一定能夠開創我縣教育系統婦女兒童工作的嶄新局面。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七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中,越來越多的事情需要進行匯報,匯報通常是指向上級報告工作所完成的書面報告,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完成匯報,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事局貫徹實施《統計法》工作情況匯報,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局的統計機構設在規劃信息股,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年報的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設有專職統計員一名。
依法統計是確保統計數據準確性和及時性的前提,是做好統計工作的根本保證。
幾年來,我局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嚴格辦事的原則,切實維護統計工作的嚴肅性,保證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每項統計工作做到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為牢固樹立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科學性,我局加強了統計制度建設,制定統計工作標準和嚴格的統計報送制度,并在《石屏縣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縣人事局綜合目標及量化考核辦法》中對統計工作作了明確規定。使我局的統計報表在上報時效性和數據質量性方面有了明顯的提高。我局還積極組織統計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取得了國家統計局頒發的《統計上崗證》,做到持證上崗。
(一)存在的問題
1、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法相對滯后。目前統計調查方法單一,主要依靠報表層層匯總、逐級上報。這種方法不僅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學性,特別是數字經過多家單位填報和多個環節相加上報、匯總,加上各單位從事人事統計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穩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個別單位源頭數字不準,給最終匯總上報數據在準確性方面帶來一定影響。
2、統計信息收集、處理和傳輸技術的自動化和現代化水平較低,影響了統計數據的及時準確報送。
(二)對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統計法》的精神;二是結合電子政務實施工程,不斷提高我局統計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學習借鑒好的經驗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統計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八
第一條為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本辦法所稱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第三條歸僑、僑眷的身份,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根據其所在工作單位、街道辦事處或者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審核認定;必要時可以由我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歸國華僑聯合會組織提供協助。
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其僑眷身份可以由公證機關出具扶養公證后審核認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歸僑、僑眷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并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的義務,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歸僑、僑眷的特點,給予適當照顧。
第六條要求來我省定居的華僑,由省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出入境管理的規定核發回國定居證明。
對來我省定居的華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妥善地給予安置。
第七條省、市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僑眷人數較多的縣(市、區),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僑眷代表。
第八條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及其地方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歸僑、僑眷可以依法組織其他社會團體,進行適合歸僑、僑眷需要的合法活動。
歸僑、僑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以及按照其章程所進行的合法活動,受法律保護;其依法擁有的財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害。
第九條歸僑、僑眷投資興辦工商企業,投資開發荒山、荒地,或者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副業、漁業生產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在稅收、收費、信貸上給予照顧,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歸僑、僑眷接受境外親友贈送直接用于生產的小型生產工具、設備和維修用的零配件,以及經批準進口的優良種苗、種畜、種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鼓勵和支持歸僑、僑眷在本省興辦公益事業,所興辦項目的用途、命名應當得到尊重,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其財產不得侵占或破壞。
歸僑、僑眷接受境外親友贈與的物資,直接用于公益事業的,由舉辦該項目公益事業的組織提出申請,經有關主管部門核準,享受減征或者免征關稅的待遇。
第十一條國家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歸僑僑眷對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土地,需要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拆遷單位應當于動遷前將批準拆遷通知書送達被拆遷房屋產權人或代管人,并商定補償安置辦法。被拆遷房屋產權人要求就近或者易地自建的,在服從城鄉建設規劃前提下,應當予以允許和支持。
依法征用、拆遷歸僑、僑眷建國后用僑匯購建的房屋,產權人要產權的,拆遷人可以用相應的建筑面積與產權人進行產權調換,結算結構差價按50%優惠收取;不要權產要求安置的,除按照上述辦法安置外,再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提高一個成新檔次予以補償;產權人不要產權又不要求安置的,按照交易價格予以補償。
拆遷歸僑、僑眷非住宅用房,應當按照城市規劃和當地動遷規定給予安置。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租用歸僑、僑眷的私房,必須事先征得房主同意,簽訂并履行租賃合同。
歸僑、僑眷合家出境定居后,對其私有房屋,可以與當地房產部門簽訂代管協議。
第十二條對生活貧困的歸僑、僑眷,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扶持其擺脫貧困;無勞動能力又無人撫養的歸僑、僑眷,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照顧。
第十三條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歸僑職工,工齡滿三十年以上退休的,退休金中的原標準工資的不足部分由所在單位補足。
第十四條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升學、就業的,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照顧。
(一)參加高考的考生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規定給予照顧,并由學校審查錄取;。
(三)參加勞動就業文化考試的,給予總分增加10分的照顧,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十五條歸僑、僑眷及其子女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應當優先審批。
歸僑、僑眷及其子女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所在單位不得責令其退職或者退學。自獲準離境之日起允許保留公職或學籍一年。
歸僑、僑眷及其子女自費出國學習,學成回省要求安排工作的,可以于畢業日期半年以前與我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聯系,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其工作安排,由省教育主管部門或者人事部門按照同類同等學歷的的公派出國學習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僑匯是歸僑、僑眷的合法收入,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并依法享受有關免稅的待遇。
銀行對僑匯應當及時解付,不得積壓和挪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索、侵吞、冒領、截留、克扣僑匯,也不得強行攤派、借貸。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通知銀行凍結、沒收僑匯,不得向銀行查閱僑匯憑證。
第十七條歸僑、僑眷可以自由選擇僑匯結算方式,有權自由支配僑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無權干涉。
歸僑、僑眷因私出境時,可以按照外匯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兌換一定數額的外匯。
第十八條歸僑、僑眷有權繼承或者接受境外親友的遺產、遺贈或者贈與,有權處分其在境外的財產。歸僑、僑眷需要處理上述事宜時,有關部門應及時予以辦理手續。
歸僑、僑眷將其在境外的財產調入國內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其財產轉換成外匯調入國內的,依法享受有關免稅的待遇。
第十九條歸僑、僑眷與境外親友的往來和聯系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限制和干涉。
歸僑、僑眷與境外親友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開拆、毀棄、陷匿、盜竊歸僑、僑眷的郵件。歸僑、僑眷的票據郵件丟失、損毀、短少,郵政部門應當依法賠償或者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條歸僑、僑眷因私申請出境,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其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出境申請之日起30日(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區在6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收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及時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其出境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十日內作出處理和答復。
歸僑、僑眷確因境外直系親屬病危、死亡或者限期處理境外財產等特殊情況急需出境時,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有效證明優先辦理。
歸僑、僑眷申請出境,有關單位和有關部門不得因其正常出境作出損害其權益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保障歸僑、僑眷出境探親的權利。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其假期由所在單位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安排,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獲準出境定居的歸僑、僑眷職工符合離休、退休、退職條件的,其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照發,不符合離休、退休、退職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離職費,并允許兌換成外幣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離休、退休、退職的歸僑、僑眷職工出境定居后,可以每年向原工作單位提供一份由我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出具的或者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經我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認證的本人生存證明,其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繼續發放。
第二十三條歸僑、僑眷申請保護其在境外的正當權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對歸僑、僑眷在資金、技術、人才、設備引進和商品出口、勞務輸出中做出貢獻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五條歸僑、僑眷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壓制或者阻撓。
第二十六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和本辦法,情節較輕的,由有關主管部門給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僑務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循私舞弊、濫用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審核認定公民歸僑僑眷身份的;。
(二)未履行其他法定職責造成后果的;。
(三)其他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九
自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我局按照上級精神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貫徹落實。現將我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查情況。
1、深入學習,統一思想,提交提高認識。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若干規定意見文件下發后,我局及時組織學習傳達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的各項工作。先后召開局黨組、局機關干部職工會議,認真學習傳達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縣委相關規定,并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黨組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房管局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委、市委、縣委相關規定精神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通過辦宣傳欄、張貼宣傳標語、設置公益廣告牌等形式,營造全局上下學習的氛圍。認真開展“抓典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專項工作,著力解決黨員干部紀律意識不強、工作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嚴、執行能力不強、干群關系不密切等問題;把學習和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委、市委、區委相關規定與學習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深刻認清新形勢下改進工作作風的重大意義,深刻把握改進作風的新部署、新舉措、新要求,持續有力地推進房管事業工作開展。
2、突出重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切實貫徹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區委相關規定精神,我局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力求在組織會議、檢查考核、調查研究、公務接待、機關管理等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體現“八項規定”的要求。一是堅持一切從簡,精簡各類會議、文件,盡量減少低質文件和簡報資料,降低運行成本;二是大力推行節約型機關建設,盡量減少公務接待,降低接待標準,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節約能源消耗,壓縮辦公經費,嚴格控制辦公耗材;三是扎實做好節假日厲行節約各項工作,按照上級精神要求,大力倡導勤儉節約、文明過節理念,堅決反對各種奢侈浪費行為,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對“紅包”一拒、二退、三上交。
3、建章立制,形成長效機制。我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群眾舉報投訴處理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明確了抓落實的要求、措施、考核辦法及責任。做到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列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與局中心工作相結合、與黨建工作相結合、與專項工作相結合,加強督查督辦,定期不定期地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檢查,不斷強化效果的落實,有效地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區委相關規定落到實處,積極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使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成為工作習慣和自覺行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工作創新還不夠,有待進一步改善和提升。
2、在公務接待管理方面,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管理制度。
3、在厲行勤儉節約教育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今后工作舉措。
1、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區紀委督察的幫助指導下,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把思想統一到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
2、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帶頭密切聯系群眾,帶頭改善黨群干群關系,切實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
3、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廣大黨員干部職工的廉政意識。
4、進一步加強糾“四風”各項工作的落實,促進機關效能建設,認真完成中心工作任務。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
第三條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五年以上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第四條歸僑、僑眷身份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依法確認。
與華僑、歸僑有五年以上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申請確認僑眷身份的,應當提供由公證機構出具的具有五年以上扶養關系的公證書。
華僑、歸僑去世后或者華僑身份改變后,其國內眷屬原依法認定的僑眷身份不變。依法與華僑、歸僑及其子女解除婚姻關系,或者與華僑、歸僑依法解除扶養關系的,其原認定的僑眷身份喪失。
第六條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工作應當遵循一視同仁、不得歧視和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原則。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僑情調查,具體工作由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本級統計機構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相關人員,依托社區服務網絡,綜合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做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和服務工作。
第八條各級歸國華僑聯合會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歸僑、僑眷有權依法申請成立其他社會團體,進行適合歸僑、僑眷需要的合法的社會活動。
歸僑、僑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以及按照章程進行的合法活動受法律保護;其依法擁有的財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害。
第九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僑眷較多的設區的市、縣(市、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僑眷代表。
第十條華僑申請來本省定居的,由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負責受理;符合定居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一條華僑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與國內居民身份證具有同等身份證明效力。華僑在本省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歸僑、僑眷、華僑以各種形式投資興辦產業;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做好政策咨詢、技術扶持等方面的引導和服務工作。
歸僑、僑眷、華僑投資企業的正當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其投資的財產、知識產權和投資收益,可以依法轉讓或者繼承。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歸僑、僑眷、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
歸僑、僑眷、華僑捐贈堅持捐贈者自愿、尊重捐贈人意愿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變更捐贈用途或者隨意更改項目命名,不得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得侵占或者挪用捐贈的財物。
受贈人每年度應當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受贈財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監督。必要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對其財務進行審計。
第十四條歸僑、僑眷境外親友捐贈的財產用于國內公益事業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征或者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歸僑、僑眷及其境外親友在境內投資的企業捐贈的財產用于公益事業的,依法享受所得稅優惠。
歸僑、僑眷境外親友向境內捐贈的財產用于公益事業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應當協助辦理有關入境手續,為捐贈人實施捐贈項目提供幫助,并依法對捐贈財產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歸僑、僑眷、華僑的私有房屋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
依法征收歸僑、僑眷、華僑的私有房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給予補償和安置。
第十六條華僑子女在其國內監護人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應當視同當地居民子女辦理入學手續。
第十七條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錄取分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照顧。
第十八條歸僑、僑眷申請自費出境學習、講學,或者因經商出境,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歸僑、僑眷出境處分財產或者接受遺產、遺贈、贈與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僑務工作的機構和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歸僑、僑眷的請求提供必要協助。
第二十條歸僑、僑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開拆、隱匿、毀棄或者盜竊歸僑、僑眷的.郵件。歸僑、僑眷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內件短少的,有關單位應當依法賠償。
第二十一條歸僑、僑眷申請出境,公安機關應當為其提供便利。
歸僑、僑眷確因境外直系親屬病危、死亡或者限期處理境外財產等特殊情況急需出境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有效證明,及時辦理出境手續。
歸僑、僑眷申請出境,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不得因其正常出境損害其合法權益。歸僑、僑眷在獲得前往國(地區)的入境簽證前,所在單位或者學校不得因其申請出境而對其停發工資、免職、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責令退學,并且不得收取保證金、抵押金。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保障歸僑、僑眷出境探親的權利。
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假期,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歸僑、僑眷出境探望子女,參照已婚歸僑、僑眷出境探望父母的規定享受探親待遇。父母已經去世的歸僑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可以改探兄弟姐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待遇。
第二十三條歸僑、僑眷退休(離休)后獲準出境定居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退休(離休)待遇,其養老金可以書面委托他人領取;委托他人領取養老金的,應當每年向原工作單位或者負責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由我國駐其所在國的外交(領事)機構或者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文件。
歸僑、僑眷退休(離休)后出境定居又回國就醫的,按照當地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歸僑、僑眷獲準出境定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辭職、解聘、終止勞動關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離職費以及相關待遇,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結清應歸屬其本人的費用,并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歸僑、僑眷獲準出境定居,出境前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繼續參保繳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歸僑、僑眷獲準出境定居,出境前參加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社會保險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社會保障權益。用人單位以及歸僑、僑眷應當依法參加當地的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支付歸僑、僑眷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扶持貧困歸僑、僑眷納入當地扶貧規劃,在政策、資金、科技、信息等方面優先給予幫助,為其脫貧致富創造條件。
第二十六條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生活確有困難的歸僑、僑眷,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救助。
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歸僑、僑眷,由民政部門批準其享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歸僑、僑眷,由民政部門批準其享受供養待遇;需要集中供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為其辦理供養。
對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周歲且無養老金、退休金收入,或者孤寡殘疾、患有重大疾病的歸僑,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生活困難補助。
對符合住房保障和危房改造條件的歸僑、僑眷家庭,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一納入住房保障供應范圍。
符合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條件的歸僑、僑眷,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相關救助或者援助。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歸僑、僑眷就業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服務。歸僑、僑眷夫妻雙方失業的,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優先安排其接受就業、創業培訓和推薦其就業。
第二十八條華僑在本省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后,及時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辦理合法就業手續,并持華僑本人的有效護照、勞動合同等材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鼓勵歸僑、僑眷、華僑發揮聯絡優勢,支持其通過境外親友引進人才。
對引進的歸僑、華僑中的科技創新人才,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創業扶持、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依照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提供便利。
第三十條歸僑、僑眷、華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歸僑、僑眷確有經濟困難的,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級歸國華僑聯合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歸僑、僑眷、華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應當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停發、扣發、侵占或者挪用出境定居的歸僑、僑眷的離休金、退休金、離職費、養老金的,有關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補發,并依法給予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歸僑、僑眷、華僑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占、損害歸僑、僑眷、華僑合法組織財產的;。
(二)侵害歸僑、僑眷、華僑興辦的企業合法權益的;。
(三)侵占或者違法征收歸僑、僑眷、華僑房屋的;。
(四)侵犯歸僑、僑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
(五)侵害歸僑、僑眷、華僑其他合法權益的。
第三十四條港澳同胞、港澳同胞和外籍華人在本省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權益的保護,可以參照本條例。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1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3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正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同時廢止。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一
20xx年以來,我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貫徹落實《行政訴訟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創建法治政府的要求,認真落實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夯實法治建設基礎,突出亮點,積極作為。同時我縣在加強制度建設,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行政監督機制,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和能力,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取得新進展,為保障和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我縣貫徹落實《行政訴訟法》的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近年來,在縣委的正確領導和縣人大的監督支持下,我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完善機制,狠抓落實,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20xx年以來,我們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加強學習宣傳,增強依法行政意識。為切實把《行政訴訟法》貫徹好、實施好,縣政府積極組織學習培訓、廣泛進行宣傳,促使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學好、用好《行政訴訟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識。一方面是強化學習培訓。縣政府通過政府常務會議和班子學習會形式,專題研究學習了《行政訴訟法》。縣法制辦通過舉辦學習研討班,分期分批組織各部門、各鄉鎮負責人學習行政訴訟法。積極組織政府部門負責人參加領導干部任前法律考試。認真抓好公務員、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把《行政訴訟法》列入培訓內容,組織進行系統化學習。另一方面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網絡、專題知識講座、印發法律宣傳資料、組織法律咨詢等多種方式,廣泛開展法律宣傳,增強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對《行政訴訟法》的認識,提高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通過訴訟解決行政爭議、依靠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的意識。
(二)規范應訴行為,推進行政應訴工作。20xx年至今,縣政府共應訴案件41件,其中判決撤銷1件(國土局辦理的土地證),確認行政強制行為違法但不予賠償1件,確認行政強制行為違法但賠償當事人合理損失1件,撤訴3件。主要涉及土地登記、山林土地確權、兩違強拆等領域。一是積極履行應訴職責。制定了案件收件、交辦、答辯審簽與匯報制度,進一步規范了行政應訴受理程序。按照“誰承辦、誰應訴”的原則,明確行政應訴責任主體。規范行政應訴案件委托代理行為,安排精通業務工作人員及律師代為出庭應訴。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全面履行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二是落實出庭應訴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行政首長積極自覺地出庭應訴。按照“權責一致”原則,加強對行政應訴工作的監督和考核,將行政首長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對于無正當理由拒絕、推諉或者未及時履行答辯、舉證義務導致案件敗訴、因違法或不當行政導致案件敗訴等情況,嚴格追究責任。三是落實行政應訴案件定期報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應訴案件定期報告備案制度,及時督查行政應訴工作情況。同時,縣政府法制機構加強審判機關的溝通聯系,實時對政府部門、鄉鎮政府負責人出庭情況進行統計,適時監督和指導,促進依法行政。
(三)加強執法監督,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一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堅持“復議為民”“定紛止爭”的理念,不斷創新復議工作方式,做到行政復議與行政執法規范相結合,建立健全復議和解、調解、聽證制度,拓寬復議渠道,提高復議質量與效果。20xx年1月至今,縣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4件,受理4件,占收案總數的100%。主要涉及鄉鎮土地權屬糾紛等領域。受理案件全部按期辦結。二是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縣政府研究出臺了《馬山縣行政執法案卷質量基本標準》,每年均制定發布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方案,采取單位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三是嚴格落實行政決策制度,繼續抓好重大決策聽取意見、聽證、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實施情況評價、追究等制度,確保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都能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同時,積極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加強非行政許可與行政許可清理。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20xx年以來每年均組織開展了執法主體清理和執法主體公布工作,規范執法主體和執法依據;開展了行政許可“四項”清理以及非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工作;切實規范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行政爭議。五是加強執法資格培訓。每年分期分批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和考試。嚴格加強執法人員的證件管理工作,全縣現有持有證件執法人員459名(不包括公安部門),基本實現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此外,積極開展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規范性文件“兩備”工作,加強備案登記工作,促進備案監督工作主動化。
(四)加強文件清理,規范抽象行政行為。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清理。積極清理規范性文件,規范政府抽象行政行為,從源頭防止行政爭議發生。二是加大審核力度。加強規范性文件草案審核工作,明確規定規范性文件草案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前,由縣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審核,未經審核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縣政府法制機構把握“合法性、適當性、協調性”的審查原則,對草案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審核合法的及時出具《規范性文件法律審核意見書》;對不合法、制定程序不到位等,實行退回制和書面告知存在問題和理由,規范履行審查職責。同時,對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關系密切和對本地區、本行業建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一律要求起草部門采取向社會公布或者召開聽證會形式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吸收合理建議,規范政府決策工作。
(五)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政府法治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和調整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切實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二是強化目標考核。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及時制定下發依法行政考核細則,完善政府決策、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爭議工作機制等相關制度,層層分解任務,順利通過市政府對我縣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并將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依法行政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連續三年開展對全縣11個鄉鎮和24個部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督促各鄉鎮和各部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確保政府行為的法治化。三是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20xx年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向律師事務所聘請政府法律顧問。同時,計劃20xx年年底前實現全縣政府部門及鄉鎮設立法律顧問室制度。
總的來說,我縣在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突破。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們的工作離上級的要求和群眾的期望還有一定的差距,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部門及鄉鎮之間執法工作開展不平衡,有些部門和鄉鎮依法行政、依法應訴工作認識還不到位;二是法制機構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法制工作人員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對部門、鄉鎮執法監督力度需進一步加大;四是有關行政爭議發生前的行政聽證、行政協調太少,聽取當事人表達意見渠道還貫徹不到位等。對此,我們將予以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下階段,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強化領導、完善措施、狠抓落實,貫徹實施好《行政訴訟法》,著力推進我縣法治政府建設。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宣傳。一方面要加強領導。要進一步明確縣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定期召開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工作例會,分析問題,研究對策,積極推進工作進度,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另一方面要大力宣傳。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手機短信等多種載體和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大《行政訴訟法》宣傳力度,為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和輿論環境。同時,通過依法辦理執法監督案件,積極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以案說法,消除當事人的顧慮,提高政府公信度,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行政爭議、化解行政糾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一是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積極履行應訴職責,主動接受司法監督,落實行政應訴和責任追究制度。繼續推行依法行政目標考核,將依法行政考核納入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工作,逐步理順行政執法體制。二是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嚴格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確保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合法、科學,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三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理論和執法業務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四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等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切實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認真開展執法檢查,高度重視依法行政考核檢查,抓好考核檢查成果的運用,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深刻分析原因,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五是加強法制機構建設。進一步充實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力量,健全基層法制網絡。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二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根據通知要求,下面,我就**貫徹實施《工會法》、《**實施〈工會法〉辦法》、《**集體合同條例》、《**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和《**廠務公開條例》等“一法律四法規”有關情況向各位領導簡要匯報如下:
近年來,我縣堅持把學習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作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法律法規列入議事日程,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大學習宣傳普及力度,確保了“一法律四法規”的貫徹實施。
“一法律四法規”頒布實施以來,我縣組織召開了有關部門負責人和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的學習座談會,并下發了通知,對深入學習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縣各部門、各單位行動起來,迅速興起學習貫徹“一法律四法規”的熱潮。通過學習,明確了任務職責,增強了貫徹執行“一法律四法規”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年,經縣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把“一法律四法規”列入執法檢查重點,同年5月,縣人大常委會組織人大代表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分四個檢查組,深入鄉鎮、社區、部門和企業,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組織職工座談等方式,對全縣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重點解決了一批企業建會難和職工維權難的問題,有力地推動了“一法律四法規”的貫徹實施。同時,切實加大干部職工“一法律四法規”學習培訓力度,近年來,在縣委黨校舉辦干部培訓班4期、培訓領導干部480多人(次);在縣電視臺開辟了“一法律四法規”講座宣傳專欄4期,宣傳普及80天;堅持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月”活動,在縣政府廣場、文化廣場等廣場舉辦大型宣傳活動20多場(次),印發“一法律四法規”宣傳材料5萬余份、擺放宣傳展板160塊、懸掛宣傳橫幅96條、發放宣傳購物袋1萬個、現場答復職工咨詢256件。全縣各部門、各單位不斷創新活動載體,強化學習宣傳效果,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一法律四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全縣共舉辦各類“一法律四法規”學習班、交流會441場(次),培訓工會積極分子和職工代表共計3120多名;舉辦各類知識競賽203場(次),參加職工5600多人(次);開展“一法律四法規”知識問卷調查151場(次),參與職工1萬多人(次);刊出板報、墻報312起,懸掛橫幅、張貼標語1314條(幅),在全縣營造了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一法律四法規”的良好社會氛圍。
我縣不斷健全完善體制機制,為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縣委常委會每年兩次聽取工會工作匯報,研究解決“一法律四法規”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縣委將工會工作納入基層。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黨建目標責任與經濟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督促和推進“一法律四法規”的貫徹實施。縣委先后批轉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工會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創建“五好四有機關工會”和“六有五好企業工會”的意見》、《關于創建“五好”縣縣工會的實施方案》、《關于創建“工會工作先進縣縣”的實施方案》等文件,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一法律四法規”;縣人大堅持每年通過開展視察、執法檢查、聽取專題匯報和參加工會開展的活動等形式,督促相關部門提高執法工作水平,推動落實“一法律四法規”;縣政府健全完善了工會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強化各部門、各單位實施“一法律四法規”的工作職責,并堅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涉及職工利益及工會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68件。同時,健全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年,縣政府辦批轉了《關于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的意見》,調整健全了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組成人員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并將原來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三方、三家”擴大到“三方、四家”(人社部門代表政府,工會組織代表職工,工信部門和工商聯代表企業)。縣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研究制訂了《**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制度》,并先后召開三方協商會議63次,解決重大問題129件,有力地推動了“一法律四法規”的貫徹實施。
我縣始終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在加強黨建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工作,鞏固和擴大黨的執政基礎。按照“先組建、后規范”的工作方式,突出建會重點、創新建會形式,使工會組建率、職工入會率穩步提高。理順工會組織管理關系。按照管人、管事、管工會的原則,建立健全縣總工會—鄉鎮、社縣、系統、工業園縣工會—所轄(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行業工會、基層聯合工會—工會小組為主線的四級工會組織網絡。按照黨組織隸屬管理關系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了鄉鎮、工業園縣所屬企業工會由鄉鎮、工業園縣工會管理,城縣黨組織隸屬主管局、非公有制企業黨工委的企業工會由主管局系統工會和縣非公有制企業黨工委工會管理,其余城縣企業工會由社縣工會管理的全覆蓋管理體制,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加大二級工會組織建設力度。各鄉鎮、社區、系統工會在工會管理體系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是推動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主體。**年,兩辦批轉下發了《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的意見》,推動全縣15個鄉鎮、20個社區和20個系統全部成立了工會組織。**年,15個鄉鎮、20個系統和17個社縣(玉門油田生活基地街道的3個社縣除外)全部成立了總工會,并明確二級工會組織負責所轄(屬)企業工會組建、管理和推動工會工作的職責。同時,每年督促二級工會組織通過改選換屆和補選工會委員會、工會主席等方式健全工會組織,為推動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夯實了基礎。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按照“兩個普遍”的工作要求,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扎實開展“工會組織建設年”和“廣普查、深組建、全覆蓋”、“非公有制企業建會”兩個集中行動,推動25人以上企業及有條件單獨成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全部單獨建立了工會組織。同時,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總結推廣行業工會、一條街工會、市場工會、基層聯合工會組建經驗,推動在15個鄉鎮、20個社縣、工業園縣和非公有制企業黨工委下屬的4個城縣黨建工作站成立基層聯合工會、一條街工會167個。至目前,全縣建成基層工會組織561個,涵蓋法人單位1363個,發展會員37362人,工會組建率、職工入會率分別達到了96.5%,94.3%。提升基層工會工作整體水平。以創建全省“工會工作先進縣縣”為目標,在深入廣泛開展“五好四有機關工會”、“六有五好企業工會”和職工之家創建活動的同時,積極開展以健全“四牌三檔兩章”(即:工會委員會牌匾、工會主席門牌、工會組織架構及制度圖板、職工之家牌匾,工會組織、工會工作、工會活動三類檔案資料,工會主席胸章、工會委員會印章)為主要內容的基層工會規范化建設活動。目前,全縣15個鄉鎮、20個社縣工會和部分系統工會、規模以上企業工會基本達到了規范化建設要求。并創建全國模范職工之家1個、全國百家示范鄉鎮(街道)工會1個、**模范職工之家3個、**模范鄉鎮(街道)工會1個、**市模范職工之家42個、職工小家4個、**模范職工之家95個、工會工作示范點45個。
我縣以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為抓手,不斷強化各部門、各單位工作職責,全力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積極推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集體合同條例》,不斷加大工會干部培訓力度,有效提高了廣大工會干部指導企業開展平等協商的能力和水平;修訂完善了適合各類企業的《**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書》、《**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稱“三項”集體合同)范本,并印發基層指導“三項”集體合同簽訂、續簽工作。至目前,全縣15個鄉鎮、20個社縣、工業園縣和10大行業商會全部簽訂了縣域性、行業性“三項”集體合同;全縣企業通過單獨簽訂或由縣域性、行業性“三項”集體合同覆蓋等形式全部簽訂了“三項”集體合同。基層民主管理工作不斷加強。根據《**廠務公開條例》、《**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的規定,縣廠務公開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意見》、《**廠務公開實施細則》(試行)》,堅持每年對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全縣事業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全部落實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已建會非公有制企業職代會建制率和廠務公開推行面分別達到了95%和93%。推薦評選**廠務公開先進單位3個,**廠務公開先進個人1名,命名表彰“**廠務公開先進單位”43戶,廣大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得到了較好落實。認真調解處理職工侵權案件。縣政府堅持每年對企業落實“一法律四法規”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行動、勞動爭議調解和職工信訪案件調解和處理。至目前,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專項檢查8次,接待來訪職工106批次、322人次,處理侵權案件78起,落實職工權益訴求216項,為職工挽回經濟損失400多萬元。扎實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累計“安康杯”競賽和“安全生產月”活動8場次,今年5-6月份,縣安委會按照初賽、預賽、復賽和決賽的程序,安排縣安監局、縣總工會、企業主管部門和各鄉鎮開展了全縣企事業單位職工“安康杯”知識競賽活動,全縣較大型企業的2萬多名職工參加了競賽,較好地維護了職工生命健康權益。
我縣高度重視職工技能素質提升工作,把提高職工技能素質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實施“職工素質提升工程”,不斷提高廣大職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強職工培訓基地建設。在20個社縣和15個鄉鎮工會建立了職工職業技能培訓中心和農民工技能培訓站,在**工貿中專建立了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基地,為職工培訓、提升技能搭建了平臺。廣泛開展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活動。連續多年下發了《關于在全縣企業職工中開展“職工素質提升”培訓活動的通知》,發揮全縣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基地作用,采取由政府出資,企業確定培訓課題、課時和時間的形式,聘請專業講師,深入企業、鄉鎮、社縣廣泛開展以提高職工職業道德、強化職工責任精神、提升職工技術技能及團隊合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送課堂進基層”職工技能素質提升培訓活動。至目前,已組織開展“送課堂進基層”活動165場次,舉辦各類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活動300多場次,培訓一線職工、失業人員和農民工5萬余人次。扎實開展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圍繞轉型升級、節能降耗、提質增效和促進持續發展,在全縣范圍內廣泛深入開展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征集推薦評選活動4場次,推薦評選職工優秀技術創新成果獎125項。深入開展全縣職工技能大賽活動。每年在重點領域安排開展各類職工技能競賽活動,先后舉辦全縣“青年教學能手”、“帶班育人能手”、電腦操作、汽車駕駛、電焊焊接、靜脈輸液等職工技能大賽145場次,參與職工3萬多人,有效提升了廣大職工的技術技能素質。深化工會創先爭優活動。縣委、縣政府先后兩次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十大勞動模范”評選活動的通知》,組織開展了兩屆“**十大勞動模范”評選活動,評選表彰“**十大勞動模范”20名、**“十大行業標兵”20名。連續多年開展以創建“工人先鋒號”、“工人先鋒崗”,爭做“優秀工會干部”、“優秀職工”為主要內容的“雙創雙爭”活動,評選表彰**“工人先鋒號”73個、“工人先鋒崗”68個、優秀工會干部61名、優秀職工75名;評選表彰“**尊老敬老愛老好職工”30名。同時,研究推薦評選全國勞動模范1名、全國五一巾幗標兵崗1個、**勞動模范2名、**“五一勞動雙獎”6個、**技術標兵1名、**服務明星3名、**市勞動模范5名、**市工人先鋒號5個、**市“五一勞動雙獎”10個、**市“五一巾幗獎”3名、**市“金牌職工”9名;推薦評選**職工節能減排先進個人1名、**百萬職工技能素質提升活動技術標兵2名,并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勞模先進的典型事跡,在全社會形成了勞動光榮,創造偉大,向先進學習,向先進看齊的良好社會風尚。扎實開展職工文體娛樂活動。縣委、縣政府舉辦勞模頒獎晚會2場,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慶五一”、“慶七一”、“慶十一”等各類職工主題文體活動1200多場次,組織開展“送電影進企業”活動56場次,為企業職工免費放電影130場次,參與職工8萬人次,職工凝聚力和工會組織活力不斷增強。
我縣高度關注民生,把改善民生作為全縣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項有效措施幫助困難職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幫扶中心建設。縣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達到了“有牌子、有場地、有人員、有設施、有經費、有活動”的六有標準,幫扶工作達到了體系網絡化、資金常態化、渠道一體化、形式規范化、工作社會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困難職工檔案。各部門、各單位堅持每年對全縣困難職工及檔案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和審核,不斷強化困難職工檔案的網絡動態管理。止目前,全縣共建立困難職工檔案2696份。加大幫扶救助力度。扎實開展“兩節四季”(兩節:元旦、春節;四季:春雨助崗、夏季安康、金秋助學、冬日陽光)幫扶救助活動,積極幫扶救助困難企業、職工。近年來,共籌措各類幫扶資金400多萬元,慰問困難企業35戶次,慰問困難勞模、困難老黨員、困難職工、農民工、單親職工、病殘職工6000多人次,“金秋助學”困難職工、單親女職工和農民工子女160人次。加大就業幫扶力度。投入10萬元資金,配套100萬元國家專項資金,為120名困難職工家庭成員提供創業小額貸款500多萬元,先后為400名困難職工家庭成員提供就業崗位。
工會經費是工會開展活動、服務基層職工的經濟保障。我縣不斷強化措施,加強工會經費劃撥、收繳工作,**年,將工會經費納入地稅代收,為工會經費收繳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堅持每年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工會經費稅務代收工作,并按照規定劃撥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全縣工會經費收繳形成了工會經費財政劃撥與稅務代收雙向推進的工作機制。近年來,財政劃撥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總額逐年遞增,稅務代征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力度不斷加大,劃撥、征收工會經費到位率逐年提高。**年,財務劃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會經費129萬元,稅務代收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工會籌備金、工會經費220萬元。
近年來,我縣在貫徹實施“一法律四法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有些企業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后不按合同規定執行,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隨意裁員;有些建筑建材類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延長勞動時間安排職工加班,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支付職工加班工資、落實職工休息休假制度、上報和處理工傷事故;有的企業不落實平等協商制度,不簽訂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和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有的建筑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差,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
在非公有制企業工會中,由于工會干部的雇傭身份,因此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上收到多方面限制,致使不敢大膽維權;有的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對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很冷淡,導致企業工會“一頭熱”或不敢說,造成了簽訂工作的被動局面。
一些工會干部和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認為,非公有制企業產權是私人的、工人是雇用的,沒有必要像事業單位和公有制企業一樣落實職工民主管理制度。有的非公企業沒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有的即便是建立了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只是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權利難以得到落實。
針對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今后,我們將努力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進一步組織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在全社會深入持久地開展“一法律四法規”的學習宣傳活動,特別是要通過宣傳,使企業經營者、工會干部和廣大職工群眾都能掌握“一法律四法規”的基本規定,充分認識“一法律四法規”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方面的重要意義,增強貫徹落實“一法律四法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以小微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堅持不懈地開展集中建會行動,推動10人以上小微企業單獨建立工會組織。一方面,通過黨工共建的形式,推動有黨組織的小微企業全部建立工會組織。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在推動企業工會組建中的重要作用,未成立工會的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收取工會籌備金,單獨成立了工會組織的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收取工會經費,推動10人以下小微企業全部單獨成立工會組織。同時要求所有成立工會的企業職工全員入會,提高工會單獨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
堅持每年對非公有制企業貫徹落實“一法律四法規”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就工會組織建設和工會干部配備情況、勞動合同和“三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情況、職工的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和職代會制度、廠務公開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其他勞動關系問題進行重點檢查。對于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和用人單位督促整改,對阻撓職工依法參加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指導幫助職工籌建工會的企業和不簽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三
各位領導:
一、領導干部帶頭,是推動干警學習貫徹《實施綱要》的動力。
黨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若干意見》在報刊上發表后,我院黨組未等上級發文,就隨即組織院黨組“一班人”集體學習和安排個人學習《實施綱要》和《若干意見》,在聯系實際抓落實方面,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一)廣泛征求意見,使全院干警對預防腐敗形成共識。年初,我院黨組在學習《實施綱要》中,聯系本院實際,分析了當時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并以征求意見的形式廣泛聽取了全院干警的意見和建議。經收集整理,共有三類十八項,即三條,一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僅要注重抓反面典型,同時要注重宣傳正面的先進與模范,一點帶面,弘揚正氣;二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僅要注重思想教育,同時要注重物資保障工作到位,院的文體活動場所等基本設施應予建立起來。
(二)認真討論研究,下決心解決干警反映急待解決的問題。干警的三條意見和建議反映到院黨組,引起了高度重視。3月份,黨組書記、院長***同志在一次黨組會上明確提出,學習和貫徹《實施綱要》,就是要緊密聯系實際,認真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是哪一個部門的`事,而是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各個部門各負其責,全體干警共同支持和參與的大事。經“一班人”反復討論,一致認為建立健全預防腐敗體系,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證,監督是關鍵。盡管院里經濟十分緊張,許多項目都需要建設,但院黨組毅然下決心采納了干警反應的三條意見和建議,并分工負責抓落實。
(三)狠抓工作落實,充分調動干警預防腐敗的積極性。在分管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積極努力下,4月份,院的籃球場、羽毛球場等基礎設施興建竣工,為全院干警提供了業余文化活動場所;1―9月份,正面宣傳報道達120余篇,從不同側面反映了***中級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情況,受到了***市委及社會各界的好評。
二、以百題知識競答的方式,組織全院干警深化對《實施綱要》的理解。
8月份,我院組織全院黨員干警對《實施綱要》進行了百題知識競答活動。其中廳級領導干部1人,處級領導干部18人,科級領導干部67人,科員干部60人,均以優等成績受到市委好評。
(一)院黨組重視。8月8日***日報刊登出《〈實施綱要〉知識競答試題》后,院黨組迅速召開中層領導干部會議。黨組書記、院長***同志在會議上明確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借此東風迅速掀起學習貫徹《實施綱要》及相關7個文件的高潮,在院干警人人都要參與競答,并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落實到行動上。二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要在全院干警中起表率作用,認真參加百題知識競答。
(二)全院干警參加百題知識競答積極認真。院里會議結束后,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和資料,對照100道試題,逐一查找出標準答案,并將答案填入試卷。除在外學習、幫助工作等人員,全院的全體干警全部參加了百題知識競答。
(三)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嚴密。我院紀檢組、監察室從報刊登出試題,到向院領導匯報、召開會議部署、印發學習資料和試題、收卷審閱、整理上報等,一環套一環地把百題知識競答工作組織的嚴密而有序。
三、建立廉政檔案,增強干警自我約束意識。
6月份,為認真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結合實際,我院為院黨組集體和成員及106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分別建立了廉政檔案。9月14日、15日,河南電視臺法制頻道第四套《廉政前沿》欄目報道了我院的做法。
(一)思想認識到位。我們認為,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建立廉政檔案是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是監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是為黨組織推薦、任用、評價干部提供客觀、準確依據的需要,是貫徹落實《實施綱要》的具體行動。
(二)領導重視到位。今年年初,我院黨組在組織學習《實施綱要》時,即把建立廉政檔案工作列入院的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并明確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同志具體抓落實,監察室主任***同志具體組織實施。
(三)硬件建設到位。我院建立的廉政檔案,現已設有專用房間為廉政檔案室,配有電腦1部,電腦桌1張,打印機1部,傳真機1部,掃描儀1部,廉政檔案鐵皮柜4套,廉政檔案塑料盒260余個。
(四)案卷整理到位。一是對全院106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設計、采集了20多種廉政檔案信息,并輸入電腦,提出成頁,裝成卷宗;二是為院黨組集體及8名黨組成員分別建立了廉政檔案盒及卷宗;三是對卷宗材料采取了統一打印,單頁排列,不裝訂而成冊,實現了卷宗無金屬物,四邊整齊,自成案卷;四是做到了一人一卷,一卷一盒,互不交叉,留有空間,動態管理,存取方便;五是達到了檔案盒堅實,大小一致,盒脊、盒面統一標注有“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及其姓名、編號,歸檔人員名單按編制序列排序。
(五)制度建立到位。廉政檔案初步建立,與此相配套的制度建設,我們也做了一些努力。一是建立了廉政檔案保密規定;二是建立了查詢(借閱)廉政檔案規定。
(六)發揮效能到位。建立廉政檔案的根本目的是發揮其應有的效能。8月份,我院黨組在向市委推薦2名處級領導干部和上報42名干警晉升正、副科級領導干部中,首先依據廉政檔案進行了把關。經查廉政檔案,有3名同志因處分未解除和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在查被取消推薦資格。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四
第三條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歸僑是指放棄國外定居權回國定居的原華僑。
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五年以上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外籍華人恢復或者取得中國國籍并在中國定居的,視為歸僑。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
華僑、歸僑和外籍華人身份界定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華僑、歸僑和僑眷合法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僑務工作協調機制,將僑務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僑務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華僑、歸僑和僑眷合法權益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人員做好本轄區內的華僑、歸僑和僑眷權益保護和服務協調工作。
第五條本市各級歸國華僑聯合會(簡稱僑聯)代表歸僑、僑眷的利益,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反映歸僑、僑眷的合理訴求,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六條華僑、歸僑、僑眷和僑資企業依法成立的海外交流協會、僑商投資企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應當按照章程開展活動,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應當建立僑情信息服務平臺,實行動態管理。
各級政府部門、僑聯和涉僑社會組織應當實行僑資企業、華僑捐贈、涉僑案件、涉僑祖墓等僑情信息的共享,并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八條華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華僑經批準回本市定居的,公安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定居手續。
第九條歸僑和僑眷身份經本人申請,由戶籍所在地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認定并核發歸僑證或者出具僑眷證明。
第十條華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第十一條華僑、歸僑、僑眷參加縣級市(區)、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活動,或者參加地方政協活動的,政府僑務等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提供幫助。
第十二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制訂、調整相關規定,對生活困難的歸僑、僑眷給予救助救濟。
鼓勵各類慈善組織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對生活困難的歸僑、僑眷給予扶助。
歸僑持蘇州市歸僑證參觀園林、景區和寺廟宮觀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
第十三條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的房屋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把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歸僑、僑眷納入保障范圍,并提供住房保障。
第十四條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其社會保險的登記、繳費、申領、中止、支付和清算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具有蘇州市戶籍,并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符合蘇州市社會醫療救助條件的歸僑、僑眷,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后,享受相關醫療救助待遇。
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的歸僑、僑眷按照規定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及相關醫療救助待遇。
第十五條華僑可以依法被錄用或者聘任(用)為國家工作人員。
華僑、歸僑在本市從事專業工作的,可以參加本市專業職稱資格評定,其在境外的專業工作年限和成果,可以作為專業職稱資格評定的依據,國家、省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歸僑、僑眷提供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
用人單位聘用華僑或者外籍華人的,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規定時間內為其申請辦理就業證。
第十七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有關政策,吸引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中的高層次人才來本市投資、就業、科研、講學、交流等,鼓勵和支持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為本市引進人才、技術、管理、服務、資金和企業向國外發展提供幫助。
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政策的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按照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符合本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華僑、外籍華人,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人意愿為其申請辦理。海外人才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在本市投資創業、社會保障、專利申請、居留和出入境等權益。
第十八條鼓勵和支持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在本市開展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和著作權登記等活動,并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
鼓勵和支持華僑、外籍華人利用其專利、專有技術、科研成果等在本市投資創業,所辦企業按照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第十九條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在本市的投資、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確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的房屋和其它不動產,征收部門應當充分聽取被征收人意見、制定合理補償方案并及時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因公共利益需要遷移華僑、外籍華人祖墓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告知華僑、外籍華人或者其在國內的眷屬,并同時報告當地政府僑務部門。遷移經本省核準保留的華僑、外籍華人祖墓的,應當經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批準。
政府僑務部門、僑聯和涉僑社會組織可以根據華僑、外籍華人的'需要,對其祖墓保護提供協調幫助。
第二十一條華僑、歸僑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經縣級市(區)計生部門批準后,可以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二條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外籍華人子女報考高等學校、中等學校,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華僑子女在監護人居住地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視同當地居民子女就學,享受免費義務教育。
第二十三條歸僑、僑眷依法出境的,所在單位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
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出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按照國家、地方規定繼續享受養老、醫療等相關待遇。
第二十四條華僑、歸僑和僑眷需要赴境外處分財產或者接受遺產、遺贈、贈與的,公安、司法、民政、外事等部門應當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條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望配偶、父母的,其假期、工資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本市在職職工探望出境定居子女的,所在單位可以參照職工出境探望父母的規定給予適當假期。
第二十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僑務、文化等部門應當促進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與華僑、外籍華人及其社團的文化交流合作。
第二十七條鼓勵和支持華僑、外籍華人、僑資企業、涉僑社會組織依法興辦、捐贈公益事業。民政、教育、衛生、僑務等部門應當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并依法對興辦的公益事業和捐贈項目進行監督。
捐贈人將其在本市投資經營所得的合法利潤用于捐贈公益事業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
捐贈財產價值在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受贈人應當在簽訂捐贈協議后三十日內到當地政府僑務部門登記。
捐贈的工程項目落成或者捐贈的款物交付后,由政府僑務部門向捐贈人和受贈人分別頒發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項目確認書。
第二十八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做好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在本市權益保護的法律宣傳、咨詢、投訴受理和糾紛調解等工作,指導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處理在本市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受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受理。
第三十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華僑、歸僑、僑眷和外籍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定居在本市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眷屬合法權益保護,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五
制定了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工作計劃,成立了由局長陳小年任組長、副局長喻名才任副組長、各股室所負責人為成員的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場分局內,由李海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制定了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明確了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制,使每一個經營場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為進一步明確責任,變壓力為動力,實行了網格化監管模式,使監管覆蓋面遍布全市各個角落,不留死角。
三、加強了宣傳力度
組織全局人員開展了兩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湖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集中學習。通過學習,使每一個執法人員都準確把握《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涉及流通環節農產品質量監管的相關內容,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利用電視臺、報社等媒體和消費維權聯絡站開展宣傳活動,營
造了良好的消費環境和社會氛圍。
三、強化了監管執法
(一)建立農產品安全責任可追溯制度。農產品銷售者必須建立進銷貨臺賬、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執行進銷貨查驗制度、不合格農產品退市制度,自覺經銷合格農產品。
(二)加強農產品市場監管。我局把農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實行“網格化”監管,責任到人,目標明確,守土有責,重點打擊侵犯農產品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在農產品包裝物或標識上對產品的品名、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等內容作虛假表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查處。近年來,在食品監管過程中,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以集貿市場、超市、社區、城鄉結合部、加工作坊為重點,對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農產品,組織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節日市場12 次專項整治行動,打擊了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凈化了農產品市場。去年以來,全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225人次,檢查農產品經營戶655戶次,取締無照食品經營戶3戶,查繳不合格食品75公斤,有效凈化了農產品市場秩序。
員89人次,檢查農資經營戶65戶次,抽檢種子、化肥等農資商品4個批次、10多個品種,立案查處農資案件2起,從源頭上凈化了農產品投入品市場。
(四)加強維權網絡建設。在農村和社區(居委會)建立消費維權聯絡站20個,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系統作用,公開了舉報電話,方便消費者投訴舉報涉及農產品質量的消費問題,積極調解農產品消費糾紛。
(五)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作用,每月檢測兩次,每次不少于5個批次,對我市流通環節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測。一年來共責令下柜不能提供檢測報告的農產品3個批次。
四、開展了專項整治
我局結合“三湘農產品質量安全行”和“紅盾護農”專項行動,開展農產品市場專項整治。
(一)按照韶山市食安委《關于開展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嚴把農產品市場準入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從事農產品經營的違法行為。
(二)加大對農產品質量監管力度,有計劃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
(三)加大對農產品違法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對“允許未交驗合格憑證的農產品不經檢測在本市場銷售”的行為和“允許經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在本市場銷售”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
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慈善法情況的匯報(匯總16篇)篇十六
為督促干部深入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準確理解和全面掌握“四項監督制度”的內容實質,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我市按照區、州黨委的部署要求,推行多項措施,加大“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及宣傳力度。
一、加強學習,認真領會“四項監督制度”精神實質 “四項監督制度”的頒布實施,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市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和業務培訓,在全體干部中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一是在全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當中進行“四項監督制度”知識測試,達到了對“四項監督制度”領導熟知,干部了解的目的,加強了領導干部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監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中青班授課內容中,加入“四項監督制度”專題,提高了中青班學員對“四項監督制度”的掌握程度,讓這些組織寄予厚望的干部自警、自省,將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走在前頭。三是將“四項監督制度”列為民主生活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民主生活會上集中學習“四項監督制度”,提高了干部對“四項監督制度”的認知程度,提高了干部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紀律意識。
二、加強宣傳,提高“四項監督制度”的全民知曉率
“四項監督制度”的頒布和實施是我國干部人事制度建設的一件大事,對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群眾監督作為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和法制原則的體現,對“四項監督制度”的推行有著重要意義,“四項監督制度”只有加入群眾監督才算完善。阜康市為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在黨員、群眾中的知曉度和影響力,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一是在人員流動大的暢歲園設置固定宣傳點,選派兩名對“四項監督制度”認知清楚,理解到位,表達能力強的干部,利用兩天時間采取宣講政策,散發宣傳單,為群眾答疑解惑等多種方式,公開廣泛宣傳“四項監督制度”。二是編制印發了400本攜帶方便的“四項監督制度”宣傳手冊,在全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進行分發,為干部學習和鞏固“四項監督制度”提供了的.有利條件。三是向全市本地手機號碼普發以“四項監督制度”為內容的公益性短信2000余條,讓廣大群眾了解、關注、參與“四項監督制度”。四是在各鄉鎮設立“四項監督制度”宣傳欄,并對全市七鄉鎮及三個街道辦事處組織農村黨員干部和社區干部,將“四項監督制度”做了一次專題學習,提高了基層宣傳力度。五是由市委組織部和紀檢委牽頭,舉行了一次“四項監督制度暨廉政準則”有獎知識競賽,共有十八個單位五十四名選手參加,參賽隊員展現出良好的精神風貌,帶動起“你追我趕”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良好氛圍。
市委組織部:
根據你部《關于開展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專項督查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的通知》精神,市檢-察-院黨組對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四項監督制度”及《中央組織部關于認真貫徹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及**年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情況開展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于后:
一、認真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增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自覺性
今年*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與之配套銜接,中組部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棠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共同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簡稱為“四項監督制度”。四項監督制度的出臺,是規范干部選任工作、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的重大突破,是匡正選人用人風氣、解決監督重點難點問題的創新之舉,是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證,影響深遠,意義重大。為全面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營造風清氣正的干部工作環境,市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作為加強干部選任監督工作、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制定了《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意見》及《方案》,對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進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確要求,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以召開一次專題學習會議、進行一次學習討論會、創辦一期“四項監督制度”展版、舉行一次制度知識測試、撰寫一篇心得體會文章“五個一”活動為載體,認真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增強選人用人公信度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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