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溫馨的大家庭,每個人都相互尊重和關心,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通過閱讀以下范文,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一篇出色的學校總結應該具備何種特點和表達方式。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為了搞好以防火、防盜、防災害等事故為中心的安全預防工作,保障電視臺工作人員人身和儀器器材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電視臺安全工作要堅持責任制,切實抓好安全教育,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認真落實到實處。
二、校園電視臺要建立有關操作規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園電視臺的工作陣地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
四、為了保障設備的安全,工作人員要做好貴重物品的使用詳情記載。
五、每天下班前,要切斷不使用的電源、消除火種,關好門窗等。
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經常檢修,維護下按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
七、如發生不安全緊急情況,要及時報警。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校園網主要為我校師生員工教學、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務。我校校園網的管理及使用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達到安全、穩定、高效的目的。為了保證校園網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校園網中的計算機設備使用對象為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
二、校園網的使用及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規矩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網絡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不得向學校、單位或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性的文件和商業廣告。在使用因特網接入時,應遵守internet的國際慣例和我國的有關政策,自覺不看、不傳、不信各種“黃、毒、賭”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網上散布、下載、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一經發現將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四、任何人不得盜用他人網址非法上網;不得盜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盜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網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園網中計算機終端的系統參數。安裝、刪除軟件須經網絡管理員允許。
六、對違反本管理條例的人員,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條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如發現計算機硬件人為損壞,按《學校公物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七、任何人發現網上任何異常現象(包括故障現象)都應及時與值班教師或網絡中心管理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八、有義務和責任舉報任何人的非法行為。
九、任何違規操作者一律由個人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學校安全意識,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設立領導機構。
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及主管領導。校長是單位的第一責任人。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工作。
二、門衛職責。
1、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出入校門的車輛和人員的管理,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
2、本校學生出入由紅領巾監督崗進行監督。
3、對凡攜帶物品進出校門的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值班人員有權詢問或阻止進入。
4、嚴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閑雜人員入內。
5、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院墻外出等行為。
6、加強對學生的自行車的管理與保管,嚴禁任何人員在校內騎車。
7、加強對教學樓及周邊設施的巡查,排查各類隱患,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校外活動。
1、組織師生進行校外活動,必須書面請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組織實施。
2、活動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活動區域和路線進行實地考察,制定好活動計劃安全措施并上交學校。
四、學校內部活動。
1、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在上課期間令學生離開課堂。
2、保證學生活動安全,預防課堂安全責任事故。上課鈴響,教師及時到位,并不得隨便離開課堂;室外活動課要制定計劃、嚴密組織。
3、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強化質量,必須專人管理。
4、要制定師生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撤離預案,每學期都要定期組織好演習。
5、遇惡劣天氣,要組織好學校大門附近人員與車輛的輸導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6、依季節特點對學生進行防雷、防盜、防觸電、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傳;要做好各項安全工作記錄(備查);注意春秋季節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上報。
7、學生在校期間,教師不準讓學生出校辦事;不準讓學生做或讓學生替老師做有危險的事;不準組織集體購生食、冷飲。
8、學生在校期間,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但必須指派專人維持秩序。
五、要認真開展好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要與騎車上學學生的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
六、校長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自查。
七、學校行政、教師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發現校園中存在得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八、加強對值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責任和防范意識;帶班教師不得脫崗。
九、加強對教師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證交通安全。
十、財會和保管人員嚴格執行相關財務制度,保護好學校財產。出納員存取大額現金時,學校優先遣專人陪伴。
十一、依季節變化(重大節日前)及時向學生家長發放通知書和作息時間表。
十二、強化飲食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導致食物中毒隱患。
十三、及時化解、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證信息暢通,出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妥善處理。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學校每學期都要與全校各科室各班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各科室各班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分別制定本科室本班級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無力整改的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每個辦公室只設一個電插座,堅決不使用電爐子、電暖風、電座墊;在教室不使用電水壺、熱水器。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學生出現傷害事故要做到"三個第一",即:第一時間把學生送往醫院、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匯報、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重大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由學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匯報。
5、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6、不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7、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每學期初、學期末,學校領導都要會同電工全面檢查電源線路一次,發現老化、打火、脫位等情況及時更換或整改;平時也要注意觀察,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區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副班主任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4、日常保證全校師生使用飲水機,飲用礦泉水,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確保師生的健康與安全。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臺風、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社區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小學一、二年級由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結對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充分發揮門衛和保衛人員的功能,對學生提出嚴格要求,沒有特殊情況,嚴禁離校。強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閉式管理,杜絕學生與社會閑散人員的接觸,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發生。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為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安定團結的局面,營造和諧校園氛圍,確保校園安全,保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我校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進入校內的人員應主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接受門衛工作人員核驗。門衛登記核驗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交通大學工作證、校園卡、學生證及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入校園的人員實行抽查登記,對不配合登記工作的人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
二、駕駛非機動車出入校門時應減速慢行,經過門崗時行駛速度不得高于5km/h。門衛工作人員對駛離校園的非機動車實行抽查登記制度,被檢查人應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積極配合門衛工作人員登記。
三、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應遵守交通標示有序入校。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校,需向門衛工作人員出示物品放行證,經門衛核查后方可離校。
四、駕駛20人座以上(含20座)客車、貨車(載重在1.8噸以下的微型貨車除外)、施工車輛必須由二級單位報保衛處備案后方可在指定校門入校。
五、運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機動車輛,須符合《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并須由學校安全與環保辦公室報保衛處登記備案,同時每次進入校園前報告學校安全與環保辦公室,進入校園后按指定線路行駛,限速15km/h。
六、攜帶寵物、危險品禁止進入校園,嚴禁翻越圍墻。
七、境內外新聞記者進入校園采訪,須持相關證件或介紹信至學校宣傳部備案,經宣傳部批準報備后方可在校內開展新聞采訪工作。
八、境外人員進入學校進行公務等活動,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
九、校內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自覺維護校園公共秩序,文明禮貌,互敬互愛,舉止得當,服從學校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從事與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不得干擾和破壞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公私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十、愛護公共設施、花草樹木,嚴禁擅自動用和損壞通信、電力、消防等設施、設備。
十一、車輛在校園內行駛,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及警示標志,行駛速度不得高于30km/h,車輛行駛過程中禁止超速和鳴笛。
十二、學校教室、會議室、報告廳、禮堂、體育場館等場所不得隨意外借。如需借用,必須經管理單位審核批準,并到保衛處備案。
十三、在校園開展三天以上的建筑或維修活動,施工方應當按照流程報請學校有關機構審批。特殊場所或路段臨時施工的,需報請保衛處批準。
十四、告示、通知、啟事等張貼物,應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學校有關機構同意。
十五、在校園內組織集會、演出、講座、報告等各類大型公共活動,或超過600人參加的跨校性活動,組織者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前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明確安全責任人,完成報備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以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十六、集會、演出、講座、報告、宣傳等活動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各項法律、規章。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權利,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秩序。
十七、不得參加未經批準的集會、游行、演講等活動,不得鼓動、串連家長或其它社會人員進行非法的上訪或者沖擊,圍堵辦公場所的活動。
十八、組織社團,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團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
十九、凡在校內從事商業、服務業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有合法證照,經學校批準后在指定的地點,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
二十、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擺攤設點,禁止串樓推銷商品。未經學校同意,不得以各種名義在校園內從事有經營性質的產品介紹、展覽、廣告宣傳、電腦網吧、游戲廳等活動。
二十一、學生宿舍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或留宿他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留宿的,須經學校宿管部門批準,經保衛處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宿舍內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或私拉亂接電線。
二十二、校園內禁止各種宗教、迷信和違法活動。
二十三、嚴禁賭博、吸毒、酗酒肇事、打架斗毆、復制和傳播非法書刊或音像電子制品。嚴禁窩藏、買賣劇毒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二十四、嚴禁私藏、攜帶或買賣管制刀具、槍械。
二十五、應當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使用管理規定,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不準在網上發布,轉帖各種不良信息。
二十六、不準在校園內亂涂抹、亂刻劃、亂張貼、亂扔雜物(含建筑垃圾)。
二十七、不準在球類、旱冰、滑板等場所外進行相應的活動。
二十八、不準在校園內的湖、河中游水,不準擅自在校園內漁獵。嚴禁在校園內飼養家畜家禽和寵物。
二十九、禁止在學校燃放煙花爆竹。
三十、對違反本規定,經過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學校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三十一、本規定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保衛處。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根據z市教育局[2xxxx]10號,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z省浦江高級中學機動車進出校園補充規定》:
2、經同意進校園的機動車一律從校前門南側門進出;
4、學生上下學進出校園期間10分鐘嚴禁機動車與學生混行。
5、對違反規定的教職工,學校將進行幫助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將進行大會通報批評。
本補充規定從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為了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優化育人環境,維護學校教學、教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校車、小汽車、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騎電瓶車,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滿12周歲的學生要騎自行車必須申請通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靠右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行政、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并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指揮車輛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要高度警惕。開小車的放學時與學生錯峰放學,即在學生放學20分鐘后才能離開學校。同時在學生課間休息、以及上體育課時間注意學生動向,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根據國家教委發布的《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我校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校師生員工以及來我校活動的人員,都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的師生員工,應持有本校的工作證、學生證或學校發放的其它有效證、章進入學校。
第三條:學校招用的臨時工和校內的暫住人員,進校后應立即到保衛處登記,辦理暫住證和臨時出入證,并交納證件成本費和抵押金,憑證進入學校。
第四條:國內新聞記者來我校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并事先征得學校辦公室同意后,方可進入學校采訪。
第五條:外籍人員來我校進行公務、業務、采訪活動,須持省、市有關部門的批件,經外事部門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在外事部門人員的陪同下進行活動。
第六條:外來人員進入本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我校的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學校的校園管理秩序。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應向學校保衛部門報告,由校保衛部門按照規定處理。
第七條:學生不得在學生公寓內留宿校外人員,特殊情況須留宿校外人員的,應當事先報請舍務管理部門批準。學生公寓內嚴禁留宿異性。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有權責令留宿人員離開學生宿舍,并視其情節報保衛處,按照《長春大學校園治安管理處罰規定》處理。
第八條:嚴禁在校園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正常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學校工作人員進行侮辱和誣陷,不得隨意到工作人員的辦公室或宿舍內進行糾纏,不得干擾他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有權制止,學校保衛處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并對已經造成后果的,由保衛處按照《長春大學校園治安管理處罰規定》進行處理。同時,人事部門或學生部門也要根據其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十條:不準在公寓區、教學區進行妨礙正常生活及教學秩序的文體活動。不得在公共設施上亂涂、亂寫、亂刻、亂貼、亂畫;不得損壞花草樹木;不得損壞公私財物。
第十一條:告示,通知、啟示、廣告等,應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報請學校宣傳部或保衛處同意。對于張貼、散發違背我國法律、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誣陷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未經批準,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在校園內設置臨時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擅自設置和安裝音響、廣播、電視設施。在校園內舉行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對違反以上規定的,保衛處有權令其拆除和取締;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自行拆除的,由后勤管理處組織拆除,費用由設置、安裝者負擔。
第十三條:師生員工和群眾團體在校內舉行集會、演講等公眾活動(不包括學校決定舉行的慶祝、紀念、集會以及學術報告等活動),事先需報請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學生需報請校團委或學生處批準。申請中應注明活動的目的、人數、時間、地點、責任人姓名和安全措施等,并報保衛處備案。集會、演講等活動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違反我國的教育方針,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第十四條:師生員工組建社會團體,應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組織和報刊,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第十五條:禁止商販進入學校內設攤、叫賣、收購。違反以上規定的,學校保衛處有權按照《長春大學校園治安管理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六條: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學校須經門衛同意,并進行登記。車輛進校后,應按照指定路線限速行駛,不準鳴笛。入校車輛一般不準在校內過夜,確需過夜的,需經保衛處批準到指定地方存放。本校機動車輛凡是不執行任務的,應當停放在車庫、車場內,不得在校內其它地方停放。本校師生員工的自用車輛,應按學校規定的地點存放。外來車輛應在門衛登記,經許可后進入學校,并按指定地點存放。違反以上規定的,師生員工有權制止并報告學校保衛處,保衛處有權按照《長春大學校園治安管理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進入校園的外來青少年(包括學校家屬子女)違反本規定的,保衛處除對當事人按照規定處罰外,同時通知其所在單位、學校和家長。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并由保衛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下位、追逐打架等,以防事故的發生。
2、各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每一堂課的教學,做到上課前先清點、記載學生人數,課后向班主任反饋;發現其它問題先及時做好處理工作,然后再向有關部門反應。
3、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于打架、斗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于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5、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要負全部責任;維持好課堂教學秩序,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對學生生并意外傷害等先要做妥善處理,后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6、下課鈴響后結束上課,以免拖堂影響學生上廁所、活動和做好下節課準備工作。因拖堂造成學生爭先恐后上廁所而發生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因拖堂影響下節課的,按教學事故論處。
7、體育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好體育課,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所用器材要做好檢查,消除各種隱患。
(2)經常檢查室外體育設施,發現設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則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立即停止使用該設施。
(3)上體育課時學生必須穿運動服和運動鞋,不得隨身帶有鑰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師要在課前課后做好學生整隊、清點學生人數工作。
(5)教學內容要嚴格按教學大綱進行,課堂上不得讓學生自由活動。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時,均整齊隊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
(7)要做好動作示范及學生練習的組織、保護工作,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嚴防教學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
(8)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教育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規定的范圍。
(9)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10)體質弱、生并身體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學生可向教師申請不參加體育活動,但體育教師要做好登記。
(11)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老師要負責任。
(12)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同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8、上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要切實上好實驗課,保證實驗課的安全。(1)實驗員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于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認真組織學生預習實驗內容,讓學生對實驗內容及步驟熟記于心,并教會學生必要的實驗安全知識及處理安全事故的知識;上課時先講實驗要點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課過程中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做到課前預習,課間認真實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不懂就問,有問題及時向老師匯報。
9、除體育課外,其它需上室外課的科目,教師必須于上課前一天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上室外課,并必須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學生安全。
10、各位教師要嚴格按課表上課,禁止教師私自更改教學內容,禁止教師之間私自調課和代課,如有發現,每節按雙方各曠工一節處理。
11、全校師生必須認真執行本制度,教務處將對此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把檢查結果納入期終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違反本規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關責任人將負完全責任。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一、安全責任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要求,校長必須與班主任、門位等崗位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使每個相關崗位人員都明確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確保學校安全工作層層落實到位。
二、學校安全工作分析會議制度。學校每季度要召開一次負責人及相關崗位人員參加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會議,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具體的責任人員。會議情況必須記錄在案備查。
三、建立健全檢查整改制度。每個季度學校要組織安全檢查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所有的安全檢查及整改情況都必須記錄在案備查。
四、值班巡邏制度。一要加強門衛值班。確保門房24小時有人值班,并建立值班記錄臺帳。二要加強值班巡邏。加強教師值班巡邏,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三要建立節假日、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期間的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五、“五項安全教育”工作制度。一是開展課堂主渠道滲透教育。每位教師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要將安全教育內容與學科教學有機地結合起來,對全體學生全面進行安全教育;二是開展安全知識和安全警示教育。每學期至少舉辦兩次知識專題講座,提高防患意識;三是開展學生自我保護演練活動。每學期學校至少有針對性地開展一次安全演練活動,在模擬的險境中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四是開展特殊關愛活動。對殘疾、體弱多病以及品德有缺陷的特殊學生,學校要建立專門花名冊,班主任、課任教師要通過“一對一”結對子方式,關心愛護他們。五是開展學校、家庭、社會共建活動。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共同教育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家長代表、社區(村)有關人員座談會,形成合力,共建“平安校園”。
六、師生集體外出審批及安全措施防范制度。對組織10人以上師生需要乘車船的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同意,并報請鎮、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特別批準,一般不得組織師生參加校外社會性型活動。組織就近徒步到校外參加勞動鍛煉、社會實踐、社區活動、參觀游覽等綜合實踐活動,要預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確保活動善始善終絕對安全。嚴禁組織學生前往不能確保安全的地點活動。
七、校外安全監管制度。一是聯合校外力量定期開展校園周邊整治工作,取締學校周邊200米內網吧、游戲廳等場所,禁止學生進入不健康娛樂場所;二是每學年初通過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提醒并督促家長履行第一監護人的`職責,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突發事件及時上報制度。對學校中發生的師生意外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重要情況及其他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當地黨、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先電話報告而后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做到準確、全面。同時,要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九、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學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考核,力表彰和獎勵安全工作成效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嚴肅查處違制度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人員。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學校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領導責任。
十、安全文件材料建檔制度。各校要指定專人對各級各類安全文件、材料、信息及時收集和歸檔,并按年度裝訂成冊,以便有案可查。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第一條網絡中心將根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和數據信息的保密性,為用戶設置帳號,并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網絡中心用戶管理員進行帳戶設置和管理,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泄露帳號信息。
第三條用戶管理員對用戶帳戶進行規范管理,建立完整的帳戶規劃表,帳戶文件必須加密,密鑰由帳戶管理員專管。
第四條用戶在使用自己的帳號時要注意安全、保密,防止他人有意或無意竊用自己的帳號,更不允許將帳號告訴他人,以防造成不良后果。
第五條用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必須立即與帳戶管理員取得聯系并及時進行處理,管理員要做好處理日志。
第六條若需變更帳戶須報信息中心審批,并遵循先注銷,再變更的規則。
第七條對違反本管理制度者,將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1、為了加強學校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管理,保證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學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加入學校計算機網絡管理的部門和教師,務必遵照本辦法執行。
1、可以公開的各類通知、新聞信息、公告、廣告等均可上網,以提高辦事效率、及時交流信息。具體內容包括:
1)通知類:全校性或部門性的一般會議及活動通知。
2)新聞類:校內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管理與改革、外事、醫療、后勤、產業、文娛、體育、校友活動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廣告:有關招生、就業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娛、體育及其它課外活動信息;集體、個人獲獎及表彰信息;學術活動及會議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轉讓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過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審查的信息。
2、不可在網上發表或轉載違反國家法律、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許利用網絡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3、各處室部門的信息由各部門信息管理員采集完成后,報送電子文檔給信息技術中心。
4、經審查、簽字以后的各類上網信息由網絡中心或經網絡中心授權的欄目管理員負責上網發布。
5、對于已授權的網站欄目信息的發布,由該欄目的管理員負責信息的輸入、維護及更新。欄目管理員要注意本部門用戶和密碼的保密,不得轉告他人。
6、教師個人網站的發布需經教育信息技術中心批準,嚴禁利用校園網站作廣告宣傳。
1、各上網用戶必須定期清查計算機病毒,以防止計算機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過病毒程序到處傳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嚴禁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破壞穩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戶不得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非法掃描他人計算機和服務器,使用黑客程序攻擊他人計算機和服務器,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盜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發現網絡上有違規及有害信息,用戶應立即報告學校網絡信息管理小組,由學校網絡信息管理小組及時作出處理。
5、凡上網部門或個人若發現入網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報告,并及時處理。
(四)遵守《教師辦公電腦使用規范》、《電子備課室使用制度》等相應的規章制度,并作為文明辦公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若有違反,每次扣一分,納入期末績效考核。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1.提高認識,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網絡安全的重要性。
2.積極采取措施杜絕他人利用校園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違法犯罪等活動。
3.制定、落實計算機系統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討和更新,保證適應新時期的要求、可執行性強。
4.經常組織相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加強計算機法制宣傳活動。
5.設立專門人員對計算機網絡、設備統一規劃和管理,做到設備不亂用、專職專人專責,落實各級責任人、工作任務清晰、責任到位。
6.每天必須進行系統巡查,包括檢查網站、論壇、留言板(bbs)等欄目所用文字是否符合語言文字規范化要求,落實信息先審后發制度,及時發現問題。
7.每次系統變更(新增、減少、更改配置等)應做好備案登記,每周進行一次系統清點,對新變動的系統部分及時跟蹤。
8.每周對操作系統、防病毒系統進行升級、打補丁。
9.加強密碼設置和保護,設置復雜密碼,經常修改密碼。經常進行數據備份。
10.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計算機系統安全保障工作,積極了解最新的安全技術發展動態和規定。
11.發現網絡異常、系統遭到惡意攻擊和破壞、內容被刪改、或者出現不良、xxx等信息跡象,不得馬上修復系統資料和數據,應先立即保護好現場,備份案件記錄和歷史數據,同時及時上報上級教育網絡中心。碰到故障需要協助,也可以直接與信息中心聯系。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一、不準在校園內騎車或亂停放車輛,各年級的車輛必須停放在規定的區域,違反者車輛扣留。
二、不準到學校門口流動攤點上購買食品,違反者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三、不準爬門窗、圍墻、護欄或在非活動區、非活動時間打球,任何學生不得將籃球帶入校園。
四、不準在公物上亂涂、亂刻、亂畫。
五、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兇器入校,或未經允許約校外學生或社會閑散人員入校。
六、不準在課間及晚上寢室熄燈后私自進出校門。
七、不準在校園內邊走邊吃食品,不得亂扔果皮、紙屑、塑料紙等雜物。
八、課間不準追逐打鬧或走路時勾肩搭背。
九、校園內不準高聲喊叫、起哄、吹哨。
十、不準穿奇裝異服、戴首飾或染發、留怪發型、吸煙等。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創造穩定良好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規定,妥善處理涉及校園秩序管理的各種問題,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校園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好本部門人員,共同做好校園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全體師生員工以及在校園活動的所有人員,都應當遵守本規定,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證學院大局的穩定。
第五條: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佩帶校徽或持有學院的學生證、工作證、聽課證及其他有效證件,否則,保衛部門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內。
第六條國內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在通知學院黨委宣傳部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外國新聞記者和港澳臺新聞記者進入學院采訪,必須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門或港澳臺辦的介紹信和記者證,并在進校采訪前與學院黨委宣傳部聯系,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院采訪。
第七條外國人、港澳臺人員進入學院進行正常公務、業務活動,應當經過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并告知學院后,或按學術交流計劃經學院主管領導研究同意后,由學院辦公室安排活動。
自行要求進入學院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經過學院辦公室批準后,方可進入學院。
接受師生員工個人邀請進入學院探親訪友的外國人、港澳臺人員,應當履行門衛登記手續后進入學院。
第八條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入學院的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不得危害校園安全。
對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本條前款規定的人員,師生員工有權向學院保衛處報告,保衛處可以要求其說明情況或者責令其離開學院。
第九條學生宿舍的管理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各系配合管理,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異性。違反此款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留宿人離開學生宿舍。
第十條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院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未經學院有關部門批準,不準散發宣傳品、印刷品。
對于張貼、散發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誣陷他人的.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的當事者情節輕微的,學院保衛處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在校園設置臨時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裝音響、廣播、電視設施,設置、安裝者應當報請學院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設置、安裝。
除職能部門外,使用學院的廣播、電視設施必須報請學院黨委宣傳部批準,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使用學院廣播、電視設施。在校內舉行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違反規定的,學院有關機構可以勸其停止設置、安裝或者停止活動,已經設置、安裝的,學院有關部門可以拆除,或者責令設置、安裝者拆除。
第十二條:在學院內舉行集會、演講等公共活動,組織者必須在舉辦3日前向學院保衛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目的、人數、時間、地點和負責人姓名,保衛處在舉行前24小時內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集會、講演等應符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反對我國法律確立的四項基本原則,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公民的權利。
第十三條:在校內組織講座、報告等室內活動,組織者應當在5日前分別向學院保衛處提出申請,申請中應當說明活動的內容、報告人和負責人姓名,保衛處在活動舉行3日前將審批決定通知組織者。
講座、報告內容不得違反四項基本原則,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條校園內禁止賭博、酗酒、打架斗毆以及其它干擾學院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第十五條禁止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校園內的商業網點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
違反前款規定的,學院相關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經商活動或離開校園。
第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師生員工或其他人員,學院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保衛部門報請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根據z市教育局[2xxxx]10號,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z省浦江高級中學機動車進出校園補充規定》:
1、嚴格執行《南京市校園機動車安全行駛管理規定》;
2、經同意進校園的機動車一律從校前門南側門進出;
4、學生上下學進出校園期間10分鐘嚴禁機動車與學生混行。
5、對違反規定的教職工,學校將進行幫助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將進行大會通報批評。
本補充規定從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第五條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校園網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游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1)可向internet公開的;(2)可向校內公開的;(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八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學校園網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第一條:京南市第十二中學校園無線網是校園有線網絡的補充和延伸,以實名認證的方式為本校教師的教學與辦公提供無線互聯網服務。同時對原有的有線校園網進行整合,物理上成為一個統一的網絡。為規范校園網無線網絡的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147號令)、《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管理辦法》(公安部33號令)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京南市第十二中學信息中心負責學校無線網絡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所有用戶實名制上網。本校在編教教職工通過向學校申請個人賬戶,實名登記認證后,方可采用個人賬號登錄,在教學辦公區免費無線訪問互聯網。
第四條:所有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我校的有關規章,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無線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損害我校利益等違法、違規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擾亂社會治安、有傷風化、淫穢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網絡攻擊、損害公用網絡設施和其它用戶,不得私建代理服務器為他人提供網絡通道。否則,學校有權追究其相關的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將移交公安或司法機構處置。
第六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和開啟類似于無線路由器、交換機等非終端設備聯接校園無線網,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須報信息中心審批,辦理相關手續后方能使用。
第七條:用戶須做好個人接入終端的安全防護工作,妥善保管個人的用戶名和密碼,安裝必要的防病毒軟件,及時安裝系統補丁,防止認證用戶名和密碼等個人帳戶信息的泄露;因個人帳戶信息泄漏導致的相關安全問題和責任,將由帳戶所有人承擔。
第八條:校園無線網是學校的重要公共設施,廣大師生員工應強化保護意識,嚴禁故意損壞或拆卸無線網設備及設施,如有設備故障請及時與信息中心聯系維修。
第九條:信息中心將對校園無線網進行實時監測,有權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的要求,適時在部分時段對部分區域進行網絡管控。
第十條:本辦法由京南市第十二中學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和信息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中學學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計算機校園網是學校教育信息傳輸的“高速公路”,是對外交流信息的窗口,為能有效地發揮和充分利用校園網的信息資源,保證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暢通,特制訂本規定。
1.校園網系統涉及學校各個部門的信息資源和機密,如有破壞和損壞,將給學校帶來嚴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校園網系統的文件和數據,不準改動計算機的系統設置。
2.樹立正確的計算機職業道德,禁止在校園網上炫耀編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貝和下載軟件。
3.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電子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4.利用校園網及資源編制的程序、數據庫、cai課件、文檔資料等軟件的知識產權屬學校所有,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為私有。
5.為保證校園網的安全,人人都要預防計算機病毒,堵塞病毒傳染渠道。外來軟盤、光盤必須用病毒檢測程序確認沒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園網上使用。
6.及時保存程序和數據。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個人使用的數據一般用軟盤存放。
7.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8.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電教中心處理。
9.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所有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教師在使用計算機時不得再做有影響計算機性能的事。
10.電教中心將定期對各單位的計算機使用、管理及清潔衛生等情況進行檢查。若有違反本規定的,報校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