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是一項重要的資產配置,我們可以通過投資房產來實現財富增值和風險分散。接下來是一些購房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在購房過程中有所幫助。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一
購房是件很煩瑣的事,需要具備專業知識。一般來說,大多數人一生只購買一次住房,對購房程序、業務都不甚了解,所以要請專業房產中介替自己打理購房事宜,如此才能放心。
2.了解自己的資金實力。
購房款是動用自己的積蓄,向別人借錢,還是是向銀行貸款,這些都要考慮好。買房前,充分了解自己的資金實力及償還能力后,根據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子,才能在能力范圍內作出好的規劃。
3.地理、交通很重要。
人們在買房時往往特別看重房子的地理位置,比如離自己工作單位的遠近、附近的公共配套設施是否完善、交通是否便利等。而地理位置好的房子價格往往也比較高,購房人可根據自身條件作出取舍,選購性價比高的房子。
4.產權要明確。
購買二手房時需要注意產權證上的產權人與賣房人是否為同一人,或者賣房人是否有業主的授權,以免過戶時出現差池。同時要注意產權證的各項明細,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5.弄清二手房的底細。
買房時要問清楚房子是哪一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與房子相關的費用有哪些,同時要細致了解各項費用的繳納情況,避免出現欠費。
6.觀察房屋格局和結構。
房屋格局是否合理直接影響到入住后的生活質量,如一些房子有多個房間但不夠通風;同時還要注意房屋的承重結構,如梁、柱、墻是否有開裂的地方,如果是頂樓還要看是否有滲水的痕跡,因為這些關系到使用安全。
7.裝修情況看仔細。
裝修關系到日后居住的方便性和舒適性。很多人在買房時往往忽視管線布局等隱藏在墻壁內的部分,以后一旦發生問題,維修就成了大問題。還有一些房子看著裝修不錯,房間經改動后也合理,但卻是鑿開了承重墻后改建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如果房子是新裝修的,要了解裝修材料是否環保,以免入住后對健康產生危害。
8.選擇城市中心區的房子。
出于保值性的考慮,位于城市中心區域的房子,受剛性需求和區域地理位置優越等利好因素影響,房價盡管不漲,也不會下跌。不管是投資買房,還是自主購房,大家所看重的“保值、增值”功能在這里都會得到大限度呈現,所以如果有條件,應盡可能選購市中心的房源。
后,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存在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筑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二
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相關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范的《文本》,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查看并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并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明確物業管理事項。一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重點約定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可參考: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轉讓價中已包含轉讓房屋固定裝修及附屬設施,則在簽《買賣合同》前,應該在中介的證明下將該房屋內的家具及設施進行仔細清點,并將品名、規格、數量等詳列于《家具清單》后,買賣雙方簽字確認,以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分歧。
做好賣方的產權調查,以便了解該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采取了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錢款分批支付,一般簽約當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據時支付60%,產證辦理完畢支付最后10%。
約定賣方戶口遷出的時間,一般約定為簽約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賣方的產證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兩賣的機率。
比如,對買方的貸款年限、額度和資信進行了解。在合同中約定好買方辦理貸款手續的時間。當合同轉讓價與評估價不一致時,銀行對貸款采取就低原則。
如果買方原定貸款7成,那么實際簽《借款合同》時僅僅貸款了5成。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若乙方改變貸款額度或貸款不足,乙方須于取得該房屋《收件收據》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完畢除貸款額之外的所有房款”。
1、因房屋前期開發建設及銷售違法無法取得合法產權的。
開發商違反規劃、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未能辦理合法的銷售手續等原因,不能辦理房屋合法產權的房屋。
比如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屋,因沒有辦理土地征用手續,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法律禁止上市銷售的房屋。違章建筑也屬于此類房屋。
2、已經設定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房屋。
商品房的銷售是在開發商與買房人之間完成的,二手房的買賣是在房屋產權人與買房人之間完成的。由于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用以規范商品房的銷售,所以相對于商品房的銷售而言,二手房的買賣更能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因而風險性也更大。因此,業主進行二手房交易時,一定要仔細審閱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糾紛,有很多是由于買賣雙方不熟悉房屋買賣流程及注意事項,結果導致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因此,在購買二手房簽合同一定要需注意以上事項。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四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于: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在簽訂上述各項條款時,購房者尤其需要關注以下幾項基本問題:--合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筑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后,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并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后,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1、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問題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問題三: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問題四: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確定。
問題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問題六: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問題七: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問題八: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問題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五
房產也是騙子的重要目標,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也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去找人去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因此,二手房購置必須確保簽約主體是合法房主,有權進行房屋的買賣。
第二: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
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信息須按產權證上注明的為準。尤其是建筑面積,一定要看清,賣方容易記不清,尤其在現在來說,房價是按每平米多少錢來計算的,所以如果房價不變的基礎上面積的多少就變得尤為重要。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真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這些都需注明。對賣方來說,最重要的是標明付款時間,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頭約定。
第三: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
二手房因為是處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暖氣,有線電視等,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這些費用如何交接,什么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后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第四: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和房屋過戶期間因為各種原因雙方都存在違約的變數,不少人購房時基本就只注意房款,過戶等問題,而忽略了違約的可能性,因此購房合同必須要寫清楚各種違約的負責主體,違約的賠償具體數目等,這樣才能有效約束違約行為。所以必須在正規的中介公司簽署正式的購房合同,合同中對違約情況有所陳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確定,這些可以在后來確定時增加附加條款,寫清楚具體情況以及雙方約定,這樣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煩。
第五: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
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第六:購買二手房時,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
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準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托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后方為有效。
房屋應是現狀銷售,以看房的情況為準,合同上必須寫清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有哪些,包括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等基本設施。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時候去看的房,在這過程中誤以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現狀,包括屋內的家電家具,合同中雙方必須約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電,必須有所注明。以免引起糾紛。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六
現代的年輕人思想觀念比較潮,更多的人們不愿意淪為“房奴”,都會選擇租房居住,這樣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得到保證,而且什么時候想要換房子就可以換房子了。租賃房屋需要簽訂租賃合同,在簽訂租房合同時,這4個內容一定要寫清楚,否則后悔的一定是你。一起來了解下吧。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付款方式一定要明確。在擬定合同時,必須寫清付款時間、每次付款金額、付款周期和如何付款。約定的越細越好。
2、屋內原有設施一定要細數寫上,如果出租方覺得不太貴重,就算損壞也無所謂的可以略去不寫。以免出現物品損壞或丟失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矛盾,既影響正常出租,又傷害了感情。
3、房屋在出租期間后所發生的各項使用費用是一定要約定清楚的,每一項誰承擔要寫得明明白白,否則很影響到正常的生活。
4、這個問題很重要,房屋出租時,合同上一定要寫清雙方的證件號碼(主要是身份證)。如果是租給生人,可千萬要看看證件的真偽。大家都知道,聯系方式可能會隨時更換,但身份證是無法更換的,除非他給您的是假的證件。標注一下證件號,主要是為了防止萬一。
1.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2.在租房子的時候,是跟房東簽訂租房合同,不要去和二房東簽合同。與房主本人簽訂合同,注意選擇正規的合同。若為轉租,要拍下原租客與房東的合同,留下依據。若為中介租房,必須保證三方在場,三方簽字,中介也要蓋章。
3.在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讓房東出示房產證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和房東的身份證件。這樣可以有效的辨別房子是否是房東所有,進而確認房東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權利;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么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通過中介簽訂合同,要查看中介與房東之間的委托代理協議,要注意代理時間;若為轉租,應該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的租賃合同,確認其有轉租權,并且復印原租賃合同。
4.在簽合同的時候,要將房東的房子的所有的東西列一個清單并拍照留存。清點好承租房屋內的各種內部設施、物件,檢查水路、電路是不是已經老化,或者其設計是不是能夠滿足大功率電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暢等等,一定要求出租人在房屋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確認沒有冗余的賬單未結清。這樣在退租時候比較便利,以免出現房東說東西少了或者壞了。而且在承租期間,凡是你自己購置的物品,在退租的時候可以一起全部帶走。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合同上的細節條款,將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寫清楚,千萬不要口頭約定,不然日后出現糾紛就麻煩了。租賃房屋已經逐漸成為了一種時尚,大家在選擇房屋租賃時候一定要謹慎,注意細節的問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共層第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千百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度;(2)電表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度。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電話: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七
1.購房者應當仔細查看房產證所有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售房者與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則應當了解售房者與房產所有人之間的關系,要求售房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并要親自向房產所有人核實。
2.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是二手房買賣合法有效的前提。現實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產證行騙的情況,鑒別房產證的真偽,對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鑒別房屋產權證真偽的最保險方式是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3.須考察房屋的實際面積和機構與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以及顯示的房屋結構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亂建或破壞房屋結構的問題;該房產用途是否與購房者購買后的用途相符等。
4.需確認房屋是否允許轉賣,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通知抵押權人,并就解除抵押確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則應考慮放棄購買或就此與司法機關及案件當事人進行交涉(非專業人士難以把握)。
5.可以根據買賣房屋的性質以及各地的實際情況還可能發生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稅費。此外,買賣房屋的性質、面積大小、用途、辦理產權登記時間長短等因素還可能使得契稅的稅率發生變化。買賣雙方可以根據擬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向專業人事或有關部門具體了解稅費的項目、稅率。
6.細化易產生糾紛條款。
7.是否“黑中介”,看合同封面的監制編號。
據介紹,為了有效打擊“黑中介、灰中介”擾亂市場行為,示范文本特意在合同封面設定監制編號,監制編號也就是中介機構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號碼,市民在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時,只要查看合同是否有監制編號、監制編號是否與機構備案證書號一致,就可以判斷是不是正規中介了。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房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______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元)。
第七條【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__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九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什么?來看看小編給你分享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權屬情況。
主要指審查交易房屋有無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不得轉讓,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轉讓必須征得所有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注意審查房屋價款、其他費用及傭金。
房屋價款應該由買房者與出賣人進行協商,但是,在實踐中,大多數二手房買賣都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的,因此,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價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賣人的委托價,最好在中介機構的組織下直接與出賣人進行協商。
除房價之外,還要明確交易稅費的承擔,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屬設施的,也應該明確價款。
而對中介傭金應該明確委托價格、服務內容、傭金數額,并有必要對交易失敗后傭金的.退還做出約定。
第三、必須對付款方式進行明確、具體地約定。
這是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最為關鍵的一點,交易雙方常常由于某筆款項的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
付款方式一般分為雙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機構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機構代收、代付能夠適當降低風險,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筆支付,除定金外,還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筆款項的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都應該明確、具體。
另外,如采取按揭購房或轉按揭購房的方式進行交易,對沒有申請到預期的貸款額度的解決方法要先前進行特別約定。
第四、注意對交房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包括交房時間、交房條件、相關費用的支付等。
買賣合同中應該明確約定交房時間,交房條件及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負擔。
第五、注意確定違約責任條款和救濟方式。
確定違約責任條款有利于防止違約行為的產生,維護守約方的權益,合同應該對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或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免責情景、擔保方式進行明確的約定。
而一方違約后的救濟方式通常包括訴訟或仲裁,買賣雙方可以選擇適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第六、注意補充協議或補充條款的使用。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第七、通過中介進行交易必須注意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買賣雙方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
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買賣雙方的關注。
但是,目前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并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
購房者認購——購房者交定金(拿收據)——開發商下載網簽合同,雙方進行簽合同,購房者交首付——開發商將首付款打到房產局的資金監管賬戶——開發商下載備案單并打印備過案的合同——通知購房者再次簽訂備案合同——開發商將備案合同送到房產局審核蓋章——辦理相關貸款手續。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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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一
不少人買房都是需要向銀行貸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購房者會因為征信或者其他問題造成銀行拒貸,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和開發商約定清楚,如果購房者因貸款被拒而導致無法買房,開發商要如數退還購房者所繳納的定金和其他款項。如果購房合同中無約定,購房者個人不僅定金要不回來,可能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交房時,購房者大多都還要支出一部分款項,到時開發商會給你一個費用清單,這其中有部分款項是合理的,比如說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物業費等等,但可能還會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費,比如小區一些內部配套的收費。
一般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中會寫明房屋的單價和總價,另外別忘記讓開發商注明計價方式。如果合同中沒有注明房款和計價方式,在實際付款時房價上漲,部分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以后來的房價付款,或者通過其他計價方式計算房款,因此這些內容最好一開始就定好了,雙方都不能輕易更改。
有些開發商會以各種理由拖延辦證時間,購房者在購房合同里面要明確規定房產證辦理時間,并約定好雙方違約責任。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約定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60日。
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明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賠償,這就要求在購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確約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確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摳字眼的不合理條款,并明確約定逾期不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同時約定在一定期限內仍不交房的,購房人有權要求退房。
這一點主要是約定好前期小區的物業公司是誰,物業管理范圍即物業管理具體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業收費標準。
簽合同是個復雜的過程,以上小編整理的關于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的事項并不能涵蓋合同中可能出現的所有問題,所以您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還是要多留心、多注意、多看幾遍合同的條款,直到確保合同沒有問題為止。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二
商業物業的房產條件對投資商的招商以及經營者日后的經營都相當重要,在簽訂商鋪合同時應特別約定物業的平面格局、樓板承重、停車位、消防、廣告位、客貨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層高以及配套設施等條件,并在交房時注意驗收。
相當一部分人在購買商鋪時看中的是房產商的承諾,如售后包租,每年的收益率百分之幾。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房地產市場風險較大,購房者要慎重評估房產商的承諾兌現的可能性有多大。
商鋪貸款低,年限短,貸款利率相對較高,而銀行對商鋪貸款者資質的審核比住宅嚴格,因此,購房者應考慮到貸款不能實現時所面臨的壓力;購買商鋪應繳納總房價4%的契稅,另外還有合同印花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等。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三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首先提醒您在決定交納首付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可以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首先提醒您在決定交納首付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可以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1,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2,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較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買房簽合同注意,對于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而且就您關心的問題,也要在合同中體現。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現實中也存在開發商因為資金鏈條斷裂,可能會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而停工時間較長可能會形成爛尾樓,這對于購房者維護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議您在簽正式合同之前,再實地了解一下項目情況。如果選擇購買,一定要詳細約定交房時間,以及相關的違約責任。
購房者交納房款之后,開發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據,正式的購房發票通常會在交房的時候給購房者。主要是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不是最終的實際面積,在實際建造過程中會有或多或少的誤差,所以,只有等到實際測量面積出來之后,該房屋的實際銷售價格才會準確無誤,一般就在這時候出具發票。目前市場上開發商基本上都是這么做的。感謝關注!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較后,還要約定配套設施,如個人的門窗型號,是否一戶一表等;公用的綠化、電梯等等。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四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于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客戶的注意。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為了能避免以后出現扯皮現象,需要在簽署合同時就明確寫清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以及違約金的償付金額和時間,遵循的原則就是雙方責權利對等。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注明,但對于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于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五
(一)避開購房合同糾紛,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簽合同了,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后再簽正式合同。因此,需注意以下問題:
問題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問題三: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問題四: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確定。
問題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
問題六: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的條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問題七: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問題八:以偏蓋全這里所說的以偏蓋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
問題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二)購房合同注意事項中合同須知:剖析“訂金條款”提防合同陷阱在購房過程中,簽訂購房合同是很重要的環節。規范的開發商都應該采用標準商品房購房合同。購房者作為弱勢群體,很難要求開發商對擬好的合同進行修改,尤其是熱銷樓盤,合同基本上是一字不改。
您在簽訂合同時,首先應將開發商提供的合同與標準商品房購房合同作一對照,如有出入應立刻與開發商交涉,要求其提供標準合同文本。購房合同由一般由《商品房購房合同》、《商品房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兩部分組成。
(三)購房合同注意事項的預售合同登記簽完購房合同后的30天內,買賣雙方必須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合同登記手續。如是外銷房,則應到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場處辦理。辦理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登記手續,可以通過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房屋買賣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進行確認,可以有效保證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對買方來說,預購的商品房是一種期待利益,通過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可以減少因不了解政策或其它情況而造成投資風險;對賣方來說也可以減少因不必要的糾紛造成的損失。
預售合同登記手續一般由開發商負責辦理,您只需要提供相關的委托書、購買商品房登記表等資料就可以了。
二、合同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
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
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六
1.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商品房預售,開放經營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必須要求承諾辦理產權證的時間。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出賣人應當協助買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第一階段,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產權登記機關;第二階段的30日里,由買受人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應注意新建商品房應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交付使用,無《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4.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二 房屋面積的條款
建筑面積中含公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
b,公攤面積: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c,其他:所購樓房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在合同中寫明或作為附件。另外房子宏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
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種,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某些開發企業將這一條規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為“多退少補、據實結算”,此點必須注意不接受,約定清楚。
2.房屋質量的條款
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同時,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保質期等。(下水道堵塞、墻面滲水、屋頂漏雨、墻體起鼓等等問題)
或干脆空白不填。另外要注意樓盤小區內的規劃及配套是否與廣告說明相符。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下列情況,購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注意查看交付標準:多數開發企業選擇的是第一種交付標準,即“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而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已明確規定,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進行綜合驗收,分期開發的應當分期驗收,否則不得交付使用。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三 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
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圍。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應注意:一些比例數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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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七
買二手房簽訂購房協議,首先要檢查房屋的基本信息是否是真實有效的。除了房屋產權和手續齊全之外,以下這些信息也需要驗證。
1.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這三者的信息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人員對應不上或代為辦理時,需要出具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托書。
2.所購房屋的`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中的地址正確填寫。
3.房屋的面積一定要按照房產證上面的面積填寫清楚,如果房屋存在贈送的面積,也要在合同的條款中寫清楚。
4.房屋權屬要明確注明,房屋如果存在共有權人,要將產權人和共有權人的姓名的寫進合同中。
二、約定總房款和稅費的付款時間和方式。
1.付款時需將總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數額約定清楚,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也要約定好。
2.交易稅費。一般來說由賣家承擔的稅費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由買家承擔的稅費有:契稅、土地出讓金;商業性質的房源則還需要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印花稅。此外,根據房屋的性質以及實際情況可能還要交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稅費。
三、確定交房細節。
1.交房的具體時間要寫清楚,要明確寫明具體的交房日期,以免賣家拖延交房的時間。
2.結清水電、煤氣、物業、電話等生活費用。購房時如果發現有費用未結清,一定要在合同中的條款中寫清拖欠費用結清的時間以及不結清費用的具體后果。
四、明確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一定要約定好,尤其是二手房交易,違約行為經常出現,那么買家在簽訂合同時就需要將可能發生的違約狀況的處理方法提前做出約定。一方面可以約束雙方的交易行為;另一方面可以讓未違約的一方保障自己的權益。其中,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有五大違約責任需要特別注明:
(1)二手房出賣方逾期交房的責任。出賣方逾期交房,會導致買家遲遲無法入住,拉長了整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因此要約定好逾期交房的責任。
(2)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責任。賣家遲遲收不到房款,勢必會對整個二手房交易環節造成很大的影響,因此在合同中約定好此項責任,從而保障出賣人的權益。
(3)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辦理或者不能按時辦理過戶手續的責任。
(4)買房或者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責任。單方解除合同是一種對另一方造成很大影響的違約責任,因此為了避免交易雙方隨便的解除合同,違約責任中一定要在此項多加約束。
(5)房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責任。
五、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在合同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覺得,買賣商法在簽訂合同時如有不明確的條款時,或者條款需要進一步約定是,都要在補充協議中寫清楚。充分利用好補充協議可以減少很多交易糾紛,讓合同的內容更全面。
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專業18篇)篇十八
購房者因為購買的是期房而不是現房,所以買房時看到的只是圖紙。建成后,外墻是什么材料是什么顏色,內墻是紙筋灰還是已經刷好涂料等,如果只是憑借開發商的口頭一說是難以成為買賣雙方約定的受法律保護的內容的。
房屋建成后的面積與圖紙面積往往也會存在一些出入。前者比后者大,需要購房者補錢還好說,如果是后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沒有關于房屋建成面積的規定,讓開發商往回退錢就很麻煩了。如果合同上沒有具體的裝修標準,很可能到購房者接收入住的時候收到的只是一個空殼子。
一般來說,凡是出售公寓小區或別墅小區的住房,開發商都會許諾若干配套設施,比如說健身俱樂部、網球場地、游泳池等等。
但是如果樓盤出售情況不好,這些配套設施很容易就會變得“遙遙無期”。一旦合同中沒有包含對于這種情況有效的制約條款,那么購房者就只能吃虧了。
在樓房建造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很多不可預見的困難,比如資金、材料、施工等,從而延誤交房的日期。如果對此沒有具體的處罰條款,不僅可能打亂購房者的計劃,而且侵犯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因此,購房者有權利獲得經濟上的補償。而獲得補償的依據,自然就是寫在購房合同中的那些具體罰則。所以為了維護購房者的權益,這類條款應當是購買期房合同中的必備條款。
另外,所購樓房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該在合同中明確地寫明。
在一般合同中,價格條款應該是比較明確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錢。
開發商要求購房者付出的各種款項、稅費,購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關的規定和證明文件,對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據的收費,如開發商聘請律師的費用、委托中介費、銀行手續費等、購房者都有權拒付。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質量要求寫進合同。
比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等。上下內外的質量要求都應涉及到。同時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等等。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交完首付一定要拿到在當地房產局備過案的購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