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報告可以讓我們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實際情況,及時糾正錯誤。以下是一些自查報告中常見的問題和解決方案,可以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一
為進一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96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晉政辦發〔20xx〕19號)和《運城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運治欠組發〔20xx〕1號)、永治欠組發〔20xx〕8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我鎮立即開展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永濟市治欠領導小組的安排,我鎮立即成立開張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領導機構,由書記楊戰波同志擔任組長,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鎮勞動保障所,主任由尚國棟兼任;同時制定我鎮此項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村委主任為各村網格長,負責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涉及用工的單位,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制定我鎮欠薪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督查和問責制度,此外還要求鎮勞動保障所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在各村上報的基礎上,加大勞動用工的監管。
我鎮組織人員深入用工單位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并結合各項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暫行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鎮要求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傷保險、預存工資保證金、設立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按月支付工資和設立維權公示牌等六項制度。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法治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單位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農民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
2、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部分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3、我鎮不存在在建項目,政府工程項目為機關“五小”建設(目前已經正常使用),在自查過程中,我鎮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項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樓房屋市場價抵給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價為20萬元,共21套,總計為420萬元,已超出原決算工程款。協議約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發生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所以開發商甲方不存在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屬于乙方與發包方個人經濟糾紛,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聯,開張鎮政府經多次與其聯系后無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經濟債務問題,我鎮建議農民工走司法程序維護正常權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決問題。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二
經過嚴密的部署,對我鄉范圍內的涉及的在建項目、已建項目逐一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我鄉轄區內的企業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履行職責情況:一是按規定繳納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二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的;三是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落實工資直接支付責任、由總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實行工資款和工程款“兩款分離”辦法和實行“一戶兩牌三表”實名制管理等規定的;四是無拖欠時間久、拖欠數額大、解決難度大的重大拖欠案件;五是按要求參加縣聯席會議、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報送排查報表的。解決拖欠情況:一是對聯席辦交辦的案件未按規定時限處理或辦結并回復的;二是縣聯席辦交辦函發出后,履行牽頭處理責任;三是未被縣政府或上級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無農民工越級到省進京或到市上縣上討薪。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三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xx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xx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四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五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23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六
一、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
本辦法所指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二、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業應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民主協商形式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并告知本企業全體農民工,同時抄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企業內部工資支付辦法應包括以下內容:支付項目、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及其他工資支付內容。
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農民工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支付方式可由企業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在內部工資支付辦法中規定。
七、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八、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九、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十一、企業因被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應優先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十三、企業應定期如實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工資支付情況。
十四、企業違反國家工資支付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記入信用檔案,并通報有關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十五、企業應按有關規定繳納工資保障金,存入當地政府指定的專戶,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六、農民工發現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一)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
(二)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資的;。
(五)侵害工資報酬權益的其他行為。
十七、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監察,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企業在接受監察時應當如實報告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證明。
十八、農民工與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對事實清楚、不及時裁決會導致農民工生活困難的工資爭議案件,以及涉及農民工工傷、患病期間工資待遇的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部分裁決;企業不執行部分裁決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七
尊敬的xxx:
嚴格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領導小組關于清欠工作責任分工的要求,積極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全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把為進城就業的農民提供法律援助作為重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幫助農民工依法討回拖欠工資,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農民工營造優良的法律保障環境。據統計,年全受理農民工案件600多件,追回欠款和賠償金990多萬元,受援農民工人數達2萬人;咨詢代書近5萬人次。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了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職能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為進一步做好年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廳已經為農民工工資拖欠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列為年全司法行政工作重點之一,決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工法律素質,擴大法律援助制度在廣大農民工中的影響力。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廣大農民工進行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宣傳工作,把法律援助制度作為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宣傳落實,擴大法律援助制度的社會影響力,使廣大農民在進城務工前就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認識。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工作,使廣大農民工學會運用法律援助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一些過激的不良行為,從而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緊緊圍繞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這一重點工作,探索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為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創造條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進一步完善和健全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盛、縣(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同內外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聯系,交流經驗、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推動法律援助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設,在鄉鎮或重點廠礦企業內部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
二要落實便民利民措施,簡化工作程序。各地在實施對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時要采取和落實以下有關措施:
1、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對農民工有問必答;
6、對群體性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援助事項要集中辦理。
三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機構同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年9月司法部聯合勞動部等九部委制定的《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加強同勞動、建設、法院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明確相關部門在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義務和責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協調溝通機制及反饋機制,做好法律援助同司法救助的銜接,共同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的辦理效率。
四要健全完善辦案質量監控機制,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做好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關鍵是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質量,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加強對法律援助專職工作者、社會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類法律援助實施主體的監督管理,建立重大農民工工資拖欠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上報制度、投訴處理等在內的辦案質量監控機制,促使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規范化和法制化。
三、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法律援助工作做好組織保障。
(一)提高認識,精心部署。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同志要進一步提高對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認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
(二)探索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維權新途徑,整合法律援助資源。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探索法律援助資源配置的新路子,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統一受理本轄區范圍內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根據各轄區專職隊伍情況、律師資源情況及案情,統一指派或自辦。要廣泛利用社團組織、法學院校的資源優勢和潛力,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開發社會人力資源,解決律師數量少、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多的地區法律援助資源不足的難題。
(三)切實做好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經費保障工作。針對目前部分、縣(區)法律援助經費空白或預算數量很少的情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爭取各地財政支持,推動法律援助經費及早列入財政預算;法律援助經費不足問題暫時不能解決的地方,要保證經費優先運用到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事項上,確保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各地要農民工工資拖欠法律援助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上報司法廳,必要時通報當地有關部門;同時要建立重大案件上報制度,對影響較大、涉及人數較多的農民工討要工資案件及時上報至司法廳。
法律援助作為維護社會貧弱群體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清欠工作中擔負著重要責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清形勢,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法律援助職能作用,積極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提供法律援助,為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維護農民工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適用本辦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依照本辦法執行。
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其他勞動者,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第四條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及時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并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對拖欠工程款,非法分包或因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等爭議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進行調查核定,并對相應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管,監督施工單位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克扣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事件。對有關部門通報的欠薪逃匿涉及的違反治安管理及犯罪案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依法查處。
監察機關負責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嚴肅追究責任。
工商部門負責加強企業監管,加強用人單位誠信制度建設。負責對無照經營單位或其他應由工商部門處理的情形進行查處。
發展改革、財政、水利、電力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資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解決監管企業的拖欠工資問題。
工會依法維護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第五條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明確工資的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事項。工資的支付標準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支付日遇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日跨春節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春節放假前結清并支付應付工資和其他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和相關費用。
農民工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
用人單位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抵付農民工工資,不得要求農民工在指定場所或者以指定方式消費抵付工資。
第七條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當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明細項目和金額、扣除明細項目和金額等事項。
工資支付表保存2年以上備查。農民工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查詢人提供相關資料。
第八條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其所在地國有商業銀行開設專門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并負責監督管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被拖欠或者被克扣的農民工工資。
第九條建設領域用人單位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前,應當在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將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3%的資金存入工資保證金賬戶。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款預算的3%向建設工程所在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存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工期超過1年的,可以按照年度工程款預算的3%存入工資保證金。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和建設單位預存工資保證金后,開戶銀行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有關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到銀行憑證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和建設單位出具《工資保證金存儲證明》。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或者開工報告手續時,應當提交《工資保證金存儲證明》。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電力等建設工程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批準開工報告。
第十三條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發生過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經查證屬實的,除依法承擔拖欠或者克扣工資行為的法律責任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其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單位施工組織計劃中農民工人數最高峰時月工資總額3倍的標準存入工資保證金。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被責令限期支付而逾期未支付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使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予以支付,并通知建設單位或者用人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補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第十五條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竣工通過驗收并已結清和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在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1年內未再次發生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建設單位或者用人單位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證明,向銀行取回工資保證金本息。
第十六條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開戶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在發生用人單位確無能力支付、逃避支付農民工工資等情況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時,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用人單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墊付農民工工資動用的.應急周轉金本息應當依法予以追償。
應急周轉金專戶預存數額市級一般不低于300萬元,縣級不低于100萬元。應急周轉金的儲存啟用制度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并報政府同意后執行。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對建設工程各環節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履行監控義務,對所承包建設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因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將建設工程發包、分包給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或者被克扣的農民工工資的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工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電力等部門和公安、監察機關及工會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公布受理電話、網站等信息,依法接受對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都有權舉報,農民工認為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克扣其工資的有權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核實處理或者會同有關部門核實處理。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將發生重大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用人單位列為不良信用單位,記入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民工比較集中和有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記錄的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建立預警機制,發現拖欠或者克扣、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等行為時,應當及時立案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對可能引發社會治安事件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工資支付規定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工會以及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可以依法支持和幫助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資的農民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二+三條建設領域用人單位、建設單位或者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存入、補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處理決定的,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予以處罰。必要時可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停業整頓并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曝光。
用人單位一年內發生三次以上或者同一工程累計發生三次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同級人民政府取消在我市承攬工程(施工)的資格。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由監察機關實施行政問責,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要求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批準開工報告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拘私舞弊情形的。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所稱農民工,是指本人戶口登記在農村并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本規定所稱建設領域,是指從事建筑、交通、鐵路、水利、電力等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行業;所稱非建設領域,是指上述行業以外從事制造、加工、采掘、環衛、家政、餐飲等活動的其他行業。
本規定所稱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是指建設領域內與農民工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勞務派遣企業等用人單位;所稱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是指非建設領域內與農民工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各類用人單位。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由其他部門預存的工資保證金,一并轉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設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九
市工信委:
根據《xx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方案》(武工信發〔20xx〕195號)文件精神,xx縣工信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排專人組織力量,開展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全縣30戶規模企業中,正常生產21戶,開工率70%(金牧偉業公司已于7月5日復產)。另9戶企業中,停產企業8戶(其中:供熱公司、雪峰源公司2戶為季節性生產企業;聚欣硅業公司因租賃合同到期,正在進行交接事宜,計劃8月下旬恢復生產;長興公司生產線停產,以貿易形勢經營企業;創高公司臨時停產檢修設備;道明公司、華藏新型研磨公司、富通公司3戶企業受環保因素影響,目前正在進行技術改造。),撤資注銷1戶(即凱源絨毛制品有限公司)。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武工信發〔20xx〕195號文件要求,xx縣工信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高度重視,精心按排,成立了xx縣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2、廣泛宣傳,營建良好氛圍。xx縣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赴全縣規上生產企業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企業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3、把握重點,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以規上生產企業為重點,建立了重點企業穩控臺賬、發放填寫了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現場檢查登記表,及時跟蹤掌握欠薪隱患。專項檢查期間,21戶生產企業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并設立了農民工權益告知牌。
今后,xx縣工信局將建立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保障工信系統保障工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力度,加強對用人工業項目、工業企業的監管,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切實有效維護全縣社會穩定。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十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2018〕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筑行業清欠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監管,積極發揮職能作用。
2018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后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衛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筑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二、認真安排,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戶,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2018年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2018年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筑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筑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余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監察大隊協商達成協議,于2018年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監察大隊賬戶發放。剩余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戶,涉及農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余元。剛察縣2018年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余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并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余份,現場咨詢1200余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咨詢60次,接受咨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四、堅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筑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將建筑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五、存在的問題。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于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筑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筑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范并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關于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18〕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關于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18〕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請報送約法三章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29號)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要求,現就我鄉對三公經費約法三章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匯報如下:
一、公務接待方面。
我鄉嚴格對照《雅安市公務接待費清理整改情況統計表》所列清理事項類別對我鄉公務接待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清理。
1、我鄉建立了嚴格的單位公務接待內控制度,并切實按照該制度的要求開展公務接待工作。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實行對口接待。無超標準超規格,無非公務情況納入接待;無贈送土特產、紀念品等情況發生。
3、嚴格經費報銷制度及流程,實行一事一結。
4、2018年的公務接待費開支低于2018年決算數和2018年預算數。
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方面。
我鄉對公車運行實行單列記賬,定點維修、統一保險和統一報廢更新制度。如實登記上報公務車輛情況;節假日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封存備案制度;無超標準配備公車或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無違規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損贈車輛;無在專項項目經費中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2018年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低于2018年決算數和2018年預算數。
三、因公出國(境)方面。
2018年我鄉沒有安排有因公出國(境)費用開支。
接到貴局下發的通知精神后,我鄉立即對截止2018年底的公務接待費等五項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建立專項檢查機制。
接到貴局通知后,我鄉庚即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鄉各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長效機制,扎實推進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
二、各項支出清理情況。
1、公務接待待費。
我鄉截止2018年底的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24827元(年初預算數為6萬元)。我鄉對公務接待費用實行審批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門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請示,報銷時必須有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共同簽署的公務接待審批單,財政所才予以報銷,并且盡量在鄉伙食團就餐,盡量減少陪同人員。我鄉嚴格按程序和規定標準、要素進行公務接待費報銷。經查,我鄉在清理期間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情況。
2、因公出國(境)費用。
我鄉2018年沒有該事項發生,因此無此項費用支出。
3、培訓費。
我鄉截止2018年底共支出培訓費31627元(年初預算數為15000元),培訓費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級通知參加培訓的人員次數較多,二是我鄉是嚴格按閬財行【2018】16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報銷參訓人員費用的,而新標準較之舊標準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預算培訓費時是按舊標準預算的。
4、會議費。
經查,我鄉截止2018年底實際支出的會議費為16886元(年初預算數為35000元)。我鄉對會議費采取召開會議必須經黨委會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批,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鄉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全部簡化的措施進行控制。
5、差旅費。
我鄉差旅費在清理時間范圍內總計開支92091元(年初預算數為11900元),差旅費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級通知開會辦事的人員次數較多,二是我鄉是嚴格按閬財【2018】169號文件和閬財行【2018】384號文件的規定和標準報銷差旅費的,而新標準較之舊標準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預算差旅費時是按舊標準預算的。我鄉差旅費的控制辦法是:出差人憑上級通知或主要領導簽批的《方山鄉機關干部出差派遣單》(鄉要求出差人在報銷差旅費時將以上依據粘貼在《差旅費結算單》后面)出差開會辦事,雖然標準提高了,但我鄉是嚴格按貴局下發的文件標準報銷差旅費的。經查,我鄉在清理期間不存在審批領導違規審批差旅費的情況。
我鄉截止2018年底以上五項支出共計165431元。
三、完善監管,防控共建長效機制。
根據自查結果,我鄉對嚴格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項強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超前謀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對會議經費的管理。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機關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一定要簡化。
三是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以上級通知或主要領導簽批的《派遣單》出差,并且嚴格按貴局下發的文件標準報銷差旅費,同時要求出差人將以上依據作為附件粘貼在《差旅費結算單》后面,領導不得違規審批差旅費。
四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控制接待標準和陪同人員。
五是加強對培訓費的管理。一切均按上級通知按時參加培訓,在報銷費用時嚴格按閬財行【2018】384號。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文件和閬財行【2018】169號文件的規定和標準執行。
六是規范激勵工作。建立獎懲機制,獎勵與工作業績掛鉤,以精神鼓勵為主。
七是規范財務管理。公務費用支出實行計劃管理,規范批報手續,實行一支筆審批和財務公開制度。
2018年12月下旬,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對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部署,早謀劃、快出拳,及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專門工作組;提前召開了全鎮專題工作會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江家店鎮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共發生農民工討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數近800余人,金額達1330萬元。在區政府和區直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鎮相關職能單位同心協作,于春節前使這兩起案件全部得到穩妥處理,討薪農民工過上了一個安寧祥和的羊年春節。
一、安徽翔鷹花炮廠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我鎮的花炮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關停。由于花炮企業是我鎮的支柱產業,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用工人數眾多,按照企業往年支付工資慣例,大多數工人都是在農歷春節前結清全年工資。
在接到上級關停文件的同時,鎮黨委政府認真謀劃,成立三個工作組,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逐個排查,分步驟逐項開展工作。首先對企業工人集中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讓他們了解關停花炮企業的目的和意義。其次對所有工人進行登記界定,了解企業職工數和欠薪總額。在掌握大體數額的同時,主動與裕安區勞動監察大隊匯報、溝通情況,在監察大隊的指導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對企業法人宣傳政策,讓其明確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理清工人工資和往來債務之間的區別。
2.積極幫助企業爭取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專項兌付工人工資。
3.對每天來詢問的工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介紹每個工作步驟和工作進度,盡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賴和支持。
在區政府和區直各部門的幫助協調下,翔鷹花炮廠在農歷二十三號前發放工人工資800萬元,涉及人數600人,下欠約100萬元工資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承諾于2018年5月1日前兌付。
二、新溝平塘小區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區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9000平方米,總造價1600余萬元,于2018年6月開工建設。發包方:新溝民族村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為羅杰、朱玉國等4人)。合同約定:13-15號3棟樓7400平方米為甲方(發包方)代建,價格850元/平方米,18-20號3棟樓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賣;本工程采取全墊資,要求竣工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經濟實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沒能按時全面交付使用。2018年底已發生欠薪事件,鎮政府已直付農民工資145萬元,截止事發前,鎮財政通過三資專戶累計為其墊付資金518萬元。
2018年底,部分班組長到鎮反映該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惡意欠薪嫌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協調組,全程跟蹤協調處理欠薪事件:
1.組織專人,全面登記核實欠薪情況,累計欠薪430余萬元,涉及近200名農民工。
2.向農民工解釋事件原委,做好勸導工作;
5.向區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做好應急預案。
至2018年2月17日,在區勞動監察大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積極協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處理,欠薪民工滿意,結果如下:
2.新溝村通過售房籌集資金40萬元;
3.鎮財政預借40萬。
現將我縣開展《2018年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檢查》的工作總結隨文呈上,妥否,請審示。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8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針對近年來農民工維權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趨勢,欠薪問題呈體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體性特點,清欠工作十分艱巨,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以至欠薪逃匿等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生存權益,而且惡化了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隱患。現將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工作作以下簡要總結。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根據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安排并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有步驟的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為確保2018年春節前將拖欠工資清理完畢,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求真務實查清、查實了本行業、本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額、人數、制定了清欠計劃和清欠措施。為防止專項檢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縣清欠領導小組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
(二)督促落實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源頭管理。我縣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在發放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求承建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為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提供保障。2018年,全縣有6個施工項目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74萬元,繳納保證金的用工單位無一出現工資拖欠問題。
(三)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強化用工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用工依法管理機制,要求建設單位在用工過程中,必須依照合同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情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018年,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7.3%、小企業及其他用工單位簽訂率為85.9%,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達到5057人。
(四)加大勞動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深入企業和施工單位,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的發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整改,為維護正常的勞動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結合執法檢查,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得到不斷增強。
(五)依法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保障合法權益。經過近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縣各用人單位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我們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8年截止1月4日海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共接待來信、來電、來訪195人次。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28起,經調查立案22起。已結案17起,追發涉案金額133.2萬元,涉及農民工295人。正在調查取證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額40.1萬元(涉案金額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較為復雜正在立案調查取證予以處置),涉及農民工56人。2018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額22.34萬元,涉及農民工39人。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1起,涉案金額38.6萬元,涉及農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拖欠數額呈逐年增強趨勢。由于開發建設步伐加快,項目建設數量和資金規模迅速增長,導致清欠工資案件數量和拖欠金額呈逐年增強趨勢。二是群體性討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礎設施建設領域5人以上集體討薪、越級上訪案件呈上升趨勢。三是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規范,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結算爭議和欠薪逃匿等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且存在案件處理難度大。四是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隨意用工等現象多發,不能有效承擔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責任,加之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往往只是憑自己的蠻道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五是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通常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六是勞動監察力量薄弱。人員不足和辦案裝備不足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一是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項目開工和驗收時的必要條件,項目主管單位在核實保證金已繳付到位后,才能辦理開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同時,要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內容列入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對改、擴建在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在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備案,并將施工隊備案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程序。三是實行督查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定期督辦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為地區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督辦的重點內容,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干部績效考核相掛鉤。四是實行項目的動態管理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規范建設,杜絕工程中的層層轉包等現象發生。如發現糾紛矛頭應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主動、及時、全力地予以解決。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十一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十二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企業農民工工資拖欠自查報告(模板13篇)篇十三
xxx: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xxxxxxx工程)招標文件要求,我公司對工人工資的支付作如下承諾:
1、我公司中標后一定認真執行相關文件精神,并如期、足額支付工人工資,不發生拖欠現象。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開工后,及時與所屬各施工班組簽訂用工協議,并將該協議送貴單位、監理公司備案。
3、我公司在工程正式開工后,根據用工協議制訂支付工人工資計劃,并將該計劃送貴單位、監理公司備案。
4、我公司在工程正式開工后,將所屬各施工班組的組成人員名單、聯系電話送貴單位和監理公司備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協議、支付工人工資計劃,如期、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的,經監理公司、貴單位核實后,可書面通知我公司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貴單位有權直接從下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直接支付工人工資,同時罰沒我公司履約保證金2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協議、支付工人工資計劃,如期、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的,經監理公司、貴單位核實后可作為我公司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報縣招標投標辦公室備案。
7、貴單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進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額支付工人工資而引發工人鬧事、圍攻、上訪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擔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經濟等一切責任。
公司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