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想要寫一份規范、合規的勞動合同,那么不妨閱讀一下下面這些經典范本,錦上添花之筆。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并執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二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元。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三
文化程度:______。
性別:______。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或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______。
時間:______。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一、甲方于20__年x月x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__止,工作崗位為__,訂立的合同編號為__。
二、現乙方自愿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并經雙方友好協商及同意,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認雙方的勞動關系于20__年x月x日正式解除。
乙方為單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獲得甲方支付剩余的個月工資及其他應付款項合共元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一次結清。
三、乙方應當于20__年x月x日前配合甲方的安排,辦清工作交接手續。
四、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因勞動關系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完結。
五、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保證不再就勞動問題產生任何糾紛。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章):
20__年x月x日。
20__年x月x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六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自20__年2月3日起至20__年2月3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20__年2月9日起至20__年4月9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年2月5日至__年2月5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針車、手工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福建石獅市。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1、16到40周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3、熟練幫面針車工、手工和具備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章):
20__年x月x日。
20__年x月x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九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期限合同,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x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xx工作,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xx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范,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xxx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秘密之前均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并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xxx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xxx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一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村。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二
為了保護勞動者及公司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的權利及要求: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作業前應進行參加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的權利。
2、勞動者應當攜帶身份證,就業證,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無任何傳染病,無職業病,無作業禁忌病史及精神病,無殘缺、無偷盜、賭博、斗歐劣跡等不得隱瞞的病況和惡疾,年齡在18—65周歲有技術的勞動者。如隱瞞造成后果自負。因本人自身原因生病或造成的工傷一律自理。
3、勞動者應持有上崗證,保質保量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履行勞動義務,遵守公司及有關方的有關規定、違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要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違章者負責。
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自20___年三月一日起至二___年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工作內容: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生產任務情況一線電焊工每月一付電焊手套,其它工種每月二付帆布手套,安全帽一人一只。后勤人員根據職位安規定發放適合工種的防護用品,公司每年發放勞護服一套,、免費幫助工人買意外保險(注:如未滿工作期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六、勞動工資:
1、公司的員工按規定的時間表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超十五分鐘內,每次扣十元,二十分鐘以上的罰款20元。超半小時的扣五十元,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請假并以假條的形式,說明要請假的理由,并得到批準后才可有效,無論什么情況每月的遲到或早退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二次,每個員工在得到批準后每月可休息四天不扣除基礎工資,超出天數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貳百元基礎工資。外地員工可把平時的休息天調到家中有事或節假日進行休息。
3、同事之間必須團結友愛,自尊自愛,友好相處,不允許打架斗毆、凡發生打架斗毆的,同事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勸阻,并采取罰款100~~500元等處罰在當月工資中支付、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4、必須服從需方、公司、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生產安排,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上班、休息,如不服從安排,管理人員有權采取罰款直至開除,無理取鬧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加工任務,對不能完成或造成返工的工資自負、造成損失的按量如數賠償(指失誤、沒按圖紙或施工員安排施工的)。
八、違約責任:
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終止。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1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二份,合同人一份。
十、合同人簽字。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_________應聘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三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崗位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廚師一職。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如若乙方違反公司食堂管理條例,甲方有隨時終止合同期限。
四、相關協定
1、乙方在崗期間負責為公司員工燒飯工作,負責食堂衛生清潔,并遵守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乙方在崗期間因自身身體原因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在崗期間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自身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
1、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照制度執行。
2、必須按要求完成公司交給的工作任務,如個人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全額賠償。
甲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第三款。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年(月),自年月0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年___月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本合同僅限于(笑嘻嘻小)項目。
2、以完成本工作內容為合同的期限。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本市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度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遵循多勞多得原則,負責一次結清工資。
第四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參加交納的工傷、醫療社會保險費及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確定性及流動性,由乙方自行在戶籍所在地繳納,并憑在合同期限內的繳納發票向項目部進行報銷。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b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法定休息休假。
四、雙方需約定乙方其他休息休假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本合同期滿需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
甲方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證明。
第八條雙方需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文合同產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無效時可進行調解;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或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時,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條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五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期限合同,合同自 20__年__月__日起至 20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x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__工作,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__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范,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病等,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__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秘密之前均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定簽訂《培訓協議》,并遵守《培訓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住址發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等方面的規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__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x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個人勞動合同(通用17篇)篇十七
文化程度: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