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種有利于明確任務分工、防范風險的重要合同形式。歡迎大家閱讀以下的承包合同文本,對合同的結構和條款有更深入的了解。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15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3、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1、工程項目一覽表。
2、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3、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4、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5、有關協議:
6、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二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并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偣て谌缂s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余節點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后,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后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后,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并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5.3.1.1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5.3.1.2開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并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并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并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并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于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后于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后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采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后除外。
5.9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乙方在簽訂合同后,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后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后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并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七:材料采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7.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1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1.2.1.4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后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并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并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準。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甲方:青島建設集團建興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層)。
乙方:青島聯宇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竣工工期:9月30日。
2、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墻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墻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施工條件。
1、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乙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
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備初驗條件時方可支付,同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戶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戶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后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10月26日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三
工程編號: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責任,經比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
批準文號: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附件一: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四
甲方:
乙方:
竣工日期:20__年月日
總日歷日期:天
乙方必須按此日歷天數完成工程施工任務,逾期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內容:按建設方提的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水電安裝、調試、運行符合合格質量標準。質量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協助完成。
5、工程承包總價:工程承包總價暫按投標總價,即:4967817.00元(大寫:肆佰玖拾陸萬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結算:
6.1、按安裝部分工程量清單的固定綜合單價結算。
6.2、甲方按照工程總造價的12.00%(百分之十二)收取乙方項目承包管理費(其中:空調設備單價不收取承包管理費),上繳方式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時,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稅率代扣代繳稅金。(綜合稅率為3.84%)7、付款方式:建設方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賬戶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7.1、第一次:基礎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層澆筑樓板砼澆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體完成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30%支付。
7.4、第四次:進入水電管道安裝,按合同工程總額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經過竣工驗收后,按合同工程總額的10%支付。余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一年后退還。
8、合同份數: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待工程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20__年6月18日20__年6月18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質量:合格。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工程結算:以建筑實際面積雙方會同丈量為準,每平方價格_________元整。
六、工程付款方式:一層封頂后付建筑面積的50%工程款,二層封頂后付建筑面積的50%,三層封頂付建筑面積的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頒發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材料要求按圖紙設計為準。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九、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六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并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偣て谌缂s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余節點如落后,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后,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
合同。
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后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等);。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后,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并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5.3.1.1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5.3.1.2開工后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并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閱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并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并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筑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并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于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后于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后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采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后除外。
5.9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后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乙方在簽訂合同后,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后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后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并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七:材料采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7.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1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1.2.1.4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后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并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并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準。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三: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甲方:青島建設集團建興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層)。
乙方:青島聯宇勞務有限公司(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竣工工期:20xx年9月30日。
2、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墻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墻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施工條件。
1、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乙方必須采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
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備初驗條件時方可支付,同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四、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戶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戶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后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筑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共
2
頁,當前第。
2
頁
1
2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七
甲方(發包方):
乙方(原承包方):
丙方(擬承包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訂立承包協議書,約定由乙方承建社區建設項目,乙方指派、兩人具體負責主體工程的現場施工管理?,F工程進度已達,乙方按約定已向實際施工人、撥付工程款元?,F實際施工人、作為丙方代表愿承建該項目,為此甲、乙、丙三方就社區項目建設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6、本協議為甲乙丙各方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約束,不得反悔;
7、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八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寧陜縣森林大酒店商用樓工程順利交付使用,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省市相關部門的政策和條例與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定立本合同條款,供雙方相互監督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4、建筑面積:約23000m(最終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
第二條:承包內容。
乙方承包森林大酒店的整棟裝修項目。承包內容包括:從地下室至地面以上十八層的砌體、內填充墻粉刷、構造柱、門窗頂過梁的預制安裝、門窗邊塞縫、女兒墻、壓頂、屋面墊層、樓梯、散水、坡道及零星所屬土建構造清理衛生等全過程。
第三條:質量。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范驗收合格標準。
第四條:承包價款及計算方式。
建筑面積參照陜西99預算定額計算,陽臺全算。雙方確認價每平方按建筑面積壹佰貳拾圓(120元)人民幣,管道層按標準層同等單價計算。由于地下室和一、二、三層樓層超高,在按圖紙結算完后的基礎上另行增加第一層的實際建筑面積(第一層建筑面積約1500m),合并在圖紙的總建筑面積中一并結算。(此單價不含稅)。
第五條:付款方式。
按當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后十日內付至90%,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至97%,余3%為質保金,保質期為一年期滿后一次付清。
第六條:工期要求。
每月以項目部下發的進度計劃表為準。
第七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甲方同意乙方的民工在1#樓在建工程入住,但床與其他門窗、照明用電設施由乙方自理。嚴禁在建工程內明火做飯與使用電磁爐、電熱棒并保證做好環境衛生。
2、甲方提供給乙方水、電免費使用。(主水管道接至樓頂、每層安裝一個水龍頭。電送上樓,每隔三層接一個三級箱。)。
3、甲方提供施工電梯、內墻腳手架、攪拌機、架子車、灰斗車、大水桶、高椅。(鐵鍬、刮杠、滾筒、排刷、水管、灰盆、灰桶、掃帚、施工用線及其他手頭工具由乙方自備)。
4、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圖紙一套。
乙方:
1、乙方必須提前組織足夠的勞動力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2、認真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組織配合好現場施工員的技術管理與安全指揮。
3、不得浪費材料每日下班前必須將已攪拌的砂漿合理使用完,當日落地灰必須在當日清理干凈并合理使用。
4、各樓層每個工序完成必須清理衛生一次(所清理的衛生必須從施工電梯運至一層堆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把垃圾從樓層里往外倒下)。
第八條:安全。
甲方應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遵守建筑工程有關安全條例并配合當地治安工作與工程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如有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概由乙方自負,輕者按有關條例或規章制度處理,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制裁。乙方在施工當中嚴禁違規作業。
第九條:其他。
1、因圖紙變更增加的工程量甲方需給乙方另行計算費用。在乙方承包的范圍外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調度臨時用工,乙方應積極配合。所派的臨時用工工資由甲方支付,技術工按每人每天150元,普工每人每天90元。
2、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伍萬圓(50000.00元)人民幣,該款在付第一次進度款時全額退還。
3、甲方應按合同及時給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可暫停工程施工,或因甲方造成材料不到位及其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停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甲方應給乙方補償誤工損失費及管理費。
4、乙方應按甲方進度要求安排足夠的勞動力,不得耽誤工期,不得無故停工、罷工鬧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甲方有權強制責令乙方退場。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百分六十結算(包含甲方的一切損失費)。
第十條: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
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m2(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2019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六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八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
第二條施工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__日,暫定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___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雙方在____________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一
現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廣西x縣幼師1#樓砌磚一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一號樓的砌磚工程包給乙方施工,單價按砌磚的墻面平方計算,每平方米13.7元。
此單價乙方負責運磚、拌漿、砌磚、清理落地漿及碎磚渣。
施工線、漿桶、鐵鏟乙方自己負責。
甲方供給斗車、砌磚架,二次構件的所有硂全部歸甲方負責施工。
二. 結算方式:每砌完一層樓的磚可結算一次,按一層的`總款結60%,每砌完三層并清完樓層可結算二層的總款90%,其余待全部砌完驗收合格后十天內全部付清。
三. 質量及進度均按廣西一建一分公司的要求為準。
四. 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及公司的管理。
如乙方做到中途無能力完成時,甲方要扣乙方總金額10%留做找人做尾工的費用。
五、安全生產。
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要按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地。
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另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以本工程總造價的( )%罰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
一份,乙方持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及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系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二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填入名稱)。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2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雇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雇主的具體批準,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雇主批準。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范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布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書面指示。
10.1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合同轉讓。
12.1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后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后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語言和法律。
15.1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復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17.3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進展中斷。
18.1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26.1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履約保證。
27.1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后,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并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后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現場視察。
30.1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雇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向工程師提交并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說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承包商的監督。
37.1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準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準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承包商的雇員。
38.1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測定并標示。
39.1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雇主的責任。
42.1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工程的照管。
43.1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責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雇主的風險。
46.1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47.1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投保范圍。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除外項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雇主免于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雇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第三方保險。
53.1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并應在全部雇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雇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人員事故保險。
55.1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證據,說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并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雇主提供保險單。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雇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保險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雇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雇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并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并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遵守法令、規章。
60.1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承包商應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于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雇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化石的保護。
61.1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于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并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并執行工程師關于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專利權。
62.1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礦區使用費。
63.1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64.2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避免損壞道路。
65.1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盡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后,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給雇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雇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雇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并且應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雇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無論何時,雇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雇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并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條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八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第七十條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并應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費用。
71.1如果說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若檢驗屬于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于標價的。
71.3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說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檢查和試驗。
72.1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制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制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于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并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復檢驗。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出雇主為進行該項重復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托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托應是有效的,并應把為上述目的委托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未經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并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并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并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盡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并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雇主應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后,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暫停。
第七十三條暫行停工。
73.1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并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于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后的28天內準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準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雇主違約,并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雇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十開工和延誤。
第七十四條工程的開工。
74.1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后,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盡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后,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后,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現場占有權及其通道。
75.1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占有現場各部分的范圍;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
并根據合同中對于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雇主應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類通道。
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并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并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占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
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竣工時間。
76.1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后,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并在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后,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于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后,工程師就復查全部情況,并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第七十九條施工進度。
79.1在承包商無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如工程師認為工程或其任何區段在任何時候的施工進度太慢,不符合竣工期限要求,則工程師應將此情況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即應在工程師的同意之下,采取必要的步驟,加快工程進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要求。承包商無權要求為采取這些步驟支付附加費用。如果由于執行工程師按有關條款規定發出的任何通知,承包商認為有必要在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進行任何工作,則承包商有權請求工程師對此給予準許。如果承包商根據本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采取的任何步驟,使雇主開支了附加管理費,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確定該項費用款額,并應由承包商償還給雇主,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八十條誤期賠償費及其減少。
80.1如果承包商未能按81條規定的全部工程竣工期限完成整個工程,或未能在第76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何區段,則承包商應向雇主支付投書附件中寫明的相應金額作為該項違約的損害賠償費,而不是作為自相應的峻工期起至頒發整個工程或相應區段的移交證書之日止之間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罰款,但上述損害賠償費應限制在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前提下,雇主可從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損害賠償費。此損害賠償費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商對完成該項工程的義務或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80.2在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的竣工期限之前,如果工程或區段的任何部分已簽發移交證書,則在合同中無替代條款的情況下,對于在該移交證書注明的日期之后的任何拖延期該工程或區段剩余部分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應按已簽發部分的價值對整個工程或區段的價值比例相應地減少。本款的規定僅適用于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比率,并不應影響上述限額。
第八十一條移交證書。
81.1當全部工程基本完工并圓滿通過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時,承包商可將此結果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同時附上一份在缺陷責任期內以應有速度及時地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書面保證,此項通知書和書面保證應視為承包商要求工程師頒發移交證書的申請。工程師應于上述通知發出之日起21天內,或發給承包商一份移交證書,說明工程師認為根據合同要求工程已基本完工的日期,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或給承包商書面指示,經工程師的意見詳細說明在頒發該證書之前,承包商尚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師還就向承包商提出工程中影響基本竣工的任何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在此所說的給出書面指示之后和工程竣工之前出現。承包商在完成預定工程和修補好所指出的任何缺陷,并使工程師滿意后,有權在21天內收到上述移交證書。
81.2同樣,根據第81.1款規定的程序,承包商可以要求工程師,而工程師也應就下列各項簽發移交證書:
(a)投標書附件中規定有不同竣工時間的任何區段;或。
(c)在竣工之前已由雇主選擇占有并使用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81.3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圓滿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那么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工程師可就該永久工程的一部分頒發移交證書,且一經發給此類證書,即視為承包商已承擔在缺陷責任期內及時迅速地完成該部分永久工程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
81.4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發給的關于永久工程任何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不應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場地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經完成,除非該移交證書對此有明確的說明。
十一缺陷責任。
第八十二條缺陷責任。
82.1在本合同中,缺陷責任期是指投標書附件中指定的缺陷責任期間,并從下列時間起算:
(a)從工程師根據第81條證明的工程竣工的日期;或者
(b)在工程師根據第81條簽發了一份以上證書的情況下,各個被證明了的日期。
82.2為在缺陷責任期滿后立即或一旦可行即將按合同要求的條件并以使工程師滿意的狀態將工程移交給雇主,承包商應:
(a)在移交證書注明的日期之后,切實盡快地完成在當時尚未完成的工作;以及
(b)按工程師的要求或以工程師名義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前進行檢查后,指示承包商修補、重建和補救缺陷、收縮或其他毛病時,承包商應在缺陷責任期滿后的14天內實施工程師可能指示的上述所有工作。
(a)當由承包商負責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現了任何失誤;
(b)由于承包商的疏忽或者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承包商方面的明確的或隱含的任何義務。
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確定在合同價格中增加一筆款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4當承包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執行這些指示時,雇主有權雇用他人從事該項工作,并給付報酬。如果工程師認為該項工作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商自費進行,則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工程師應確定所有由此造成或隨之產生的費用,此費用應由雇主向承包商索取,并可由雇主從其應支付或將支付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5如果缺陷責任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工程師可指示承包商在工程師的指導下,調查上述情況的原因,并將副本呈交雇主。除非按合同規定,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應屬承包商的責任,否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上述調查所支出的費用總額,并應將其增加到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副本呈交雇主。如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是承包商的責任,則上述有關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商承擔。在此種情況下,承包商應按第82條規定自費修補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
十二變更。
第八十三條變更。
83.1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對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作出任何變更,為此目的的或出于任何其他理由,工程師認為上述變更適當時,他應有權指示承包商也應進行下列任何工作:
(a)增加或減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b)省略任何這類工作;
(c)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質量或類型;
(d)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e)實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
(f)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三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發包的工程,根據工程內容及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_________天,如果與甲方的工程任務通知書抵觸的,以甲方工程任務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雨、路不通等)可順延。
本工程執行比選評標包干,完工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工程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工程量增減,該包干價不再變化;工程量如有增減的,結算時必須提供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簽證,按照增減工程量結算。
嚴格按工程圖紙施工,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合格標準。
1、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的,經簽證注明工期延期、順延的,則工期順延。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是合格材料,并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檢測的,乙方應當自費檢測,并向甲方提供相關檢測結果。
3、因為乙方原因,施工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質量違約金_________元,并且乙方承擔返工費,工期延誤的,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的,甲方按實賠償乙方損失。
4、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甲方任何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5、根據法律、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果乙方不主動承擔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公司內任何工程的工程款中代扣、代交。
1、乙方負責承建工程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非甲方直接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因此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2、如果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任何甲方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義務而邀請及/或雇傭的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或者間接的勞動關系,乙方應當為其務工人員辦理相應的養老、工傷等保險,并可為其務工人員補充購買安全生產人身商業保險,其費用自理。
2、該工程質保其為1年,質保金為5%,質保期到期后一次支付完畢。質保期起始時間以甲方驗收合格取得合格證書為準。
本協議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參照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之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發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四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國家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工程編號:
四、工程地點:
五、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甲方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方負擔。
四、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方負擔。
五、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干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額____元的____%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并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改貸款之后,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應作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以后提出檢查時,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符合要求者,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甲乙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竣工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負擔,并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經檢驗合格,從驗收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三、某項工程中之單項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在移交時甲乙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不合格須返工或修理補做的部分,雙方在驗收時應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完成后經驗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作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條件:
1.增減工程變更的有關手續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提供竣工圖的工程,如工程變更不大,施工單位應盡量在原施工圖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甲方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____天內,應將竣工工程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定,甲方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應在____天內審定完畢,如到期未審定完或未提出異議,即視同同意結算,__銀行據此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在保修期間,確因施工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并負擔全部修理費用。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____%歸乙方,____%歸設計單位。
二、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乙方償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的獎勵。獎金由甲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甲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甲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乙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三、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級__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可選擇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一、甲方派________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手續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報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__銀行各一份存留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
三、施工圖預算表。
四、甲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政府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__份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五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m2(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20xx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六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將本工程做好,甲方將一棟七層半裝修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根據雙方協議,明確雙方在承包中的權利義務、責任,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1、工程名稱:嘉禾望崗村。施工承包內容:乙方按建筑規格要求、設計施工圖紙。
并由乙方同意后施工。
2、搭排柵掛網(由甲方負責).
3、水泥、沙漿、批蕩、過灰油、廚房,洗菜盤用50×50耐磨磚、做雙層爐灶臺,
所有內墻貼25×40瓷片,貼1.2米高瓷片,房間腳線。
4、所有廁所,陽臺,樓梯貼瓷片到頂。
5、外墻貼馬賽克。
6、乙方包內地面用水,泥漿,貼50×50地磚。
7、承包價格:按裝修面積每平方米為83元。
8、水電安裝,扇灰和排污管安裝,一切由甲方負責。
9、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付進度款80%,完工后,三日內結清所有工程款。
10、所有余泥由乙方負責清理到一樓集中點,再由甲方負責運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七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時間: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護坡。
(1)基底寬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日,暫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_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二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___下料工程。
4、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機具,乙方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單價。
地庫鋼筋下料_______元/噸,5#主樓鋼筋下料_______元/m2。
二、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保證一次驗收合格,因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工人進場后,甲方負責安排食宿,每月付給乙方工人生活費_______元/人。
2、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碼放整齊,原材料進場卸車、廢料二次接頭利用。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
3、乙方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必須為每位工人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過5天以上的,甲方付給乙方工人每天_______元/人的生活補助費。
四、結算支付方式。
地庫砼澆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費;主樓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人_______元的生活費,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體結構封頂驗收合格兩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五、違約責任。
施工中任意一方違反此合同,必須承擔總工程款2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待工程完工款項結清后自動失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二十一
甲方:工程項目部。
乙方:(工程資料承包負責人)。
(甲方)承包施工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現場資料員食宿)。
三、承包內容:
乙方承包內容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合同內承包項目的工程技術資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質監存檔資料、備案資料等相關資料的收集編制、整理、存檔工作及材料送檢工作(測量計量資料除外)。保證所有資料依據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現行施工規范規定、結合現場情況編制和裝訂成冊;乙方承擔的各項資料符合各主管單位對資料的驗收及檔案館的存檔規定和配合甲方將技術資料的移交。甲方分包項目由分包單位編輯整理資料(電力埋管、交通信號、園林綠化、亮化等),乙方配合歸檔。如由乙方編輯整理,費用另行協商。
2、照片資料由乙方負責收集制作,甲方提供設備。如要求專題片、dvd等制作,費用另行協商。
四、承包單價:
按本工程實際結算價格(以最終簽訂的結算書為準)的4‰計算(包括人工工資、資料形成中的電腦、a4打印機、a4紙張等耗材、一般性送檢運輸費用)。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現行工程竣工資料的規范要求、強制性文件以及質監部門和檔案館的要求整理、編制、裝訂,必須保證工程技術資料達到合格標準,符合質監、甲方、監理單位和檔案館的要求,確保甲方順利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乙方人員設備入場甲方付給乙方鋪底金貳萬元整(作為本工程包工包料資料前期費用),施工過程中每月支付乙方5000元/月。領取檔案館資料初驗合格證竣工預驗收付足乙方95%工資款,其余工資款在資料完整、備案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工期為甲方合同工期。超過工期甲方需支付乙方5000元/月。若因建設單位(報建手續等問題)或其他分包單位原因暫時不能備案,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壹個月內付清全部工資,如需要乙方繼續備案,費用另行協商。
七、甲方責任:
1、保證提供乙方需要的辦公場所、桌椅、文件柜、空調、復印機等設施。
2、提供乙方人員的住宿及伙食,甲方負責材料試驗檢驗費用和配合乙方送檢工作。
3、甲方提供試塊送檢的交通工具,并提供試塊制作模具、芯片及試塊制作。
4、保證提供乙方完整的設計圖紙(藍圖、至少壹套),及時提供各種變更資料。負責重新曬制竣工圖的費用。
4、負責及時提供購買的一切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廠家資質等資料。因甲方采購材料不合格引發的問題由甲方解決。
5、負責協調與質監站、安監站及上級建筑行業管理部門的關系,負責所有驗收、評獎、竣工備案的協調費用。
6、根據新規范、新要求需組織的其它驗收和資料形成,及參加任何資料承包范圍外的獎項所有協調費用由甲方負責。
7、監督施工管理內項目技術人員必須完成的責任及義務,督促測量人員及時提供合格的測量資料原始數據,乙方配合打印。
八、乙方責任:
1、保證一般材料、半成品送檢試驗及時到位,并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2、負責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技術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不影響本工程各階段驗收。
3、負責與試驗室試驗人員接洽。
4、配合甲方編輯、打印各類日常辦公文件。
5、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管理人員進行工程施工管理,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積極配合甲方參加任何資料承包范圍外的獎項,費用另行協商。
7、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禁“嫖、賭、毒”等違法行為。
九、實驗費用:
實驗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負責。
十、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資料,在不違背甲方提出的正當條件下,乙方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方式及作息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乙方保證辦公室作息時間內有人值班。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后,本合同書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匯總22篇)篇二十二
經公司研究指派______項目經理為本單位工程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土方分項工程交由______小組(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協商制定本條款,雙方務必遵照執行。
本工程基礎土方的開挖、運棄、回填。
包挖、包運和包回填,自帶機械,不得轉包他人。
開挖土方10元/m3,運輸土方____元/m3,回填土方____元/m3。
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____月____日開始施工,在____天內完成土方的挖、運;在____天內完成基礎回填。
1、基槽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范允許范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回填土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并應分層夯實,夯實后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4、土方挖完后須經設計、建設(監理)、公司、質監站檢查符合要求后,方為合格;否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開挖的土方應按指定的地點堆放。保證施工道路暢通。
5、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擋土板。
6、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1、按時完成獎勵____元;因勞力不足或機械損壞等影響工期而不能按時完成扣款____元。
2、質量經有關部門檢查后受表揚的獎勵____元;反之,檢查不合格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給予罰款____元。
3、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安全與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受到有關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
4、因地下設施未能及時排除而引起窩工,甲方應付乙方生活補貼費每天____元。
5、嚴禁出現重傷以上事故,輕傷率經濟指標每超過1‰,均按比例倒扣工資1%。
采用現金支付形式,開挖完成經驗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____%的工程款,余款在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1、
2、
本合同書一經簽定雙方均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返悔。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然失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