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中,我們需要合理規劃和分配資源,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建設工程總結范文中,涉及到了不同階段的問題總結和項目管理的經驗總結,供大家參考學習。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一
甲方因建設_________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合同法》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沙圪堵急調峰加氣站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沙圪堵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二
案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立項批文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市政府投資項目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信息。
工程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市集團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控制價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發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備案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經辦人聯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備案________發包方經辦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手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型: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
民用—住宅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
按合同中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的條款填寫。
三、承諾。
本表填報的內容及提交的材料是經合同各方確認的合法的,提交的電子合同文本與合同各方簽定的原合同文本一致。如有任何虛假違法引致法律責任,概由申請方承擔,與受理機關無關。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房屋漏水維修質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維修地點:監獄醫院門診樓及住院部維修。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質量。
三、合同金額:
合計金額為:8.76萬元大寫:人民幣捌萬染仟陸佰圓整。
四、維修標準。
1、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2、防水材料要求:采用b防水卷材,厚度為4。
五、維修要求:
1、乙方提供相關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2、乙方按建筑規范進行施工管理,嚴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乙方應抓好安全生產,嚴防事故發生,因安全事故或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均由乙方負責。
4、維修工期:在正常天氣下天內必須完成。
5、完工后必須把施工中產生的廢物清理干凈,否則視為驗收不合格。
6、工程質量及驗收:各種防水材料應符合規范的要求,并有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合格證)。按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規范達到合格標準。驗收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乙方無償返修,直到合格為止。
7、維修后保質:門診樓及住院部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在沒有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即維修后應當繼續最低保修________年。且在出現漏水的情況后,在甲方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響應。
乙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額,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決。工程款的.結算待各部位防水維修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扣除工程價款的5%作為質保金,其余工程款甲方在一周內付清。
七、其它約定。
1、乙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15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漏水修補承包給乙方修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費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修補,乙方以包干價的形式承包,包干費用元,大寫,待乙方修補完工后,由甲方委派工作人員驗收合格為準。付款方式:
二、施工責任:
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需材料費(注:主材為防水材料)和人工費和運輸費及轉運費,并全權負責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施工安全,保證在施工期間不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并承擔違規施工所產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三、工期及保質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需安排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工程施工期限為日。修補完工后在質保期以內有任何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補,并承擔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各種費用,質保期為年。
四、人員管理:
五、施工垃圾:
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施工垃圾,均由乙方負責清理,并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堆放點,乙方在施工完工后負責清理運走。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若有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則視其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六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工期:工期進度按項目部下達的計劃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釘、止水螺桿、腳手架鋼管、扣件、及圓盤鋸、小型工具和三級電箱以下的電線等)。
5、承包內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內外腳手架,含張設安全網、鋪設竹簙。
每道工序(模板內外、施工縫等)施工前后的垃圾清理;砼澆搗時指派專人值班護模;砼澆搗后跑模砼打鑿、磨光;穿墻螺桿起回絲;模板涂刷脫模劑;施工縫的隔離網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構造柱、圈梁、腰帶、預留洞的模板安拆;預留插筋處模板打洞;預埋鐵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釘、吊運、歸堆;二次結構全部工作;腳手架的搭設及拆除。
9、承包價格:按模板接觸面積綜合樓45/m2,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都是58/m2,車間用塔吊就減去1萬元人工工資,綜合樓外腳手架按建筑面積25元計算、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外腳手架按建筑面積23元計算(包含人工、材料)。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為加強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監控管理,現甲方委派蔡慶同志為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甲方代表),負責該工程的一切對外活動,負責協調建設方的關系。
2、及時組織乙方會同建設方、設計單位圖紙會審,并協助乙方辦理好設計圖紙變更的有關簽證手續。
3、協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間與當地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項目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5、如乙方違背合同施工,不能適應本工程該工種的承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有權及時清退乙方退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簽訂合同人任該工種負責人(責任人)。
2、乙方必須無條件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來自建設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該工程項目后,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財、物)按工程合同內容執行并完成好本項目。如因乙方在資金、施工力量、質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達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建設方、甲方要求而造成違紀和違約,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市場信譽和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若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完成施工任務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進度為準。
5、乙方將本工程該工種的所有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編好花名冊,并將身份證交由甲方復印備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冊中無名單者,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自行處理好外欠債務和職工工資分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虧損,由乙方負責。
簽于:____________。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七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訂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八
1、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以自己名義為他人從事貿易活動的一方為行紀人,委托行紀人為自己從事貿易活動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
2、委托合同(commissioncontract)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1、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都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處理事務的合同;。
2、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當事人雙方相互信任為基礎的;。
3、《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三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托合同的有關規定。”
1、適用范圍不同。
行紀合同涉及的事務僅限于購、銷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務是民事活動中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權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托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托人可直接發生效力。
3、提供服務的活動方式不同。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交易活動,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指示權限內從事工作,始終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償性不同。
行紀合同必然是有償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區別在于:(1)前者中所指的事務是特定的,僅限于買賣、寄售等貿易活動,一般為法律行為;而后者中所指的事務既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2)前者中,行紀人只能以自己名義進行活動,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所為的法律行為并不能直接對委托人發生效力;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可以以自己名義,也可以以委托人名義,所以受托人與第三人間訂立的合同有時可對委托人直接發生效力。(3)前者為有償合同;后者則為無償合同。
2.代購代銷合同糾紛案件是如何審理的。
3.淺議網絡團購的監管論文。
5.實踐合同種類匯總。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九
發包人:
承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及國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內容:
一、承包項目:甲方有工程,地址承包給乙方施工,工程項目,工程價格,其中單價內容有一切輔助用工及圖紙范圍內一切相應工作內容()等。
二、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確保質量,達到優質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須按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執行,如乙方出現質量問題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損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擔,在各項施工內容的間接或隱蔽施工之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甲方要求檢測的材料需現場取樣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設計方案或甲方方案變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及業主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施工進度計劃如期完成,不準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時間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總工期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間合理安排穿插作業,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乙方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圖紙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將以合同總價的5‰每天進行罰款,罰款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期間要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程安全生產基本規定》,盡心盡責做好安全工作,不準做對各工種有危害的存在隱患的事情或現象。不準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及拋物等現象,出現一次均處500元罰款,并要求肇事者從事發日至工程結束不準進入工地,罰金在合同總價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后果,甲方概不負責。施工現場乙方不準帶小孩、閑雜人員進入。
六、文明施工:乙方必須達到市級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機械及用具事項:所有材料、施工機械、用具及施工輔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負責機械的運輸及保管工作,只負責圖紙和技術服務。
八、付款方式:根據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將圖紙范圍內合同內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的90%,留10%作為工程質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內付清。
九、備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十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漏水修補承包給乙方修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費用及付款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修補____,乙方以包干價的形式承包,包干費用__元,大寫__,待乙方修補完工后,由甲方委派工作人員驗收合格為準。付款方式:____。
二、施工責任:
乙方自行負責工程所需材料費(注:主材為js防水材料)和人工費和運輸費及轉運費,并全權負責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施工安全,保證在施工期間不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并承擔違規施工所產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三、工期及保質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需安排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工程施工期限為__日。修補完工后在質保期以內有任何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補,并承擔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各種費用,質保期為__年。
四、人員管理:
五、施工垃圾:
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施工垃圾,均由乙方負責清理,并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堆放點,乙方在施工完工后負責清理運走。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若有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則視其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一、井位。
1.鉆井施工地點:_________;
2.地形圖:_________;
3.井位設計圖:_________;
4.地層構造圖:_________.
二、國家、部、局對鉆進工程施工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三、井別:_________.
四、鉆井口數:_________.
五、井深結構:_________.
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2.開發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鉆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鉆前準備。
一、甲方在開鉆前應辦妥征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筑物、構筑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鉆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鉆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鉆井區塊的斷層分布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并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開鉆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鉆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范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為油田開發著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1.鉆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后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鉆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鉆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后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準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三、在鉆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四、鉆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____區塊鉆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為移交完畢。移交后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四、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鉆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______元計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鉆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_____‰給乙方獎勵。
二、甲方不能隨意借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并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工傷事故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后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抵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合同附件(略)。
一、鉆井施工圖紙;
二、地形圖;
三、井位設計圖;
四、地層構造圖;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十二
1、履行范圍不同。承攬合同一般應在承攬人與定作人之間履行,未經定作人的同意,承攬人不得將接受的工作轉稼給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將工作轉給第三人,該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間發生權利義務關系,而只是和承攬人之間發生法律關系。而委托合同則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實施法律行為,其法律結果是通過受托人的履約行為而在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建立法律關系。
2、履行后果和風險責任的承擔不同。承攬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義來完成工作任務,其風險責任是由他自己承擔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終以委托人的名義來行使委托的事項,其后果和風險責任始終是委托人承擔的。
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攬合同的客體是承攬人的勞動成果,當事人簽訂承攬合同的目的是承攬人的勞動成果,因此,承攬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報酬;而委托合同的客體是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的行為,因此,在雙務有償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約定辦理委托事務,不管有無預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權就辦理的事務請求委托人給付報酬。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托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承攬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買賣合同外常見和普遍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251條第1款對承攬合同所下定義為:“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沒有以承攬人、定作人指稱雙方當事人,也不影響對其法律性質的認定。承攬合同的承攬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在承攬人為數人時,數個承攬人即為共同承攬人,如無相反約定,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知識拓展:
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終止原因。如委托事務處理完畢、委托合同履行已經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續期間屆滿等;特殊原因是指導致委托合同終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種原因:
1.當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享有任意終止權,可以任意終止合同。無論是有償委托合同還是無償委托合同,也無論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還是未確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無論委托事務的處理進行到何種程度,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委托合同。這是因為,委托合同是以當事人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而信任關系屬于主觀信念的范疇,具有主觀任意性,并無一定的規格和限制。如果當事人在信念上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有所動搖,就應不問有無確鑿可信的理由,均允許其隨時終止委托合同。否則,即使勉強維持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也會影響委托合同訂立目的的實現。《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2.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在發生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終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這是法律所規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終止的條件。
委托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這是一般原則。在特殊情況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終止。這些特殊情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合同另有約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即使當事人一方有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的情形時,委托合同仍不終止。例如,委托律師進行訴訟,委托合同可以約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終止代理訴訟。二是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因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委托合同不因當事人一方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而終止。
1.當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隨時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例如,正當委托人昏迷不醒,無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務的處理,而委托事務的處理又正處于關鍵階段時,受托人終止合同,勢必會給委托人帶來損害,對此損害,受托人就應負責賠償。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系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時,則可不負賠償責任。但在這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當事人一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關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2.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終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時,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繼續處理委托事務。《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條規定:“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因受托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條規定:“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承攬和建設工程合同的區別(匯總13篇)篇十三
原告張鳴在武寧縣投資建水電站,由于張鳴因事務多不能經常在工地管理施工事宜,205月邀請其朋友況根照看電站土建工程,并約定每月付給況根工資元。隨后,張鳴、況根與施工承包人金功仁簽訂承包合同,將水電站的壓力管道石墩及其他工程承包給金功仁。同年7月,況根以水電站代表的身份與何衍星簽訂了水電站機房建筑合同書。同年7月,況根繪制了水電站管道圖及機房、住房地面圖。
水電站機房土建工程于年5月開工,同年11月完工。壓力管道石墩工程于1月開工,同年4月初步完工。由于發電機組不能裝入機坑以及壓力管道部分石墩所用石頭硬度不夠,張鳴于206月至9月中旬聘請鄒盛祥對電站機坑和三個壓力管道石墩進行返工,費用為6000元。由于裝機時發現線坑位置錯誤,張鳴于年10月聘請何衍星對電站機房的線坑進行改裝施工,費用為1400元。為此,原告張鳴訴諸本院,要求被告況根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0萬元。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有很多爭議點,但與本文無關,暫且不提,最大的分歧是,原告張鳴與被告況根之間的關系到底是委托合同關系還是雇傭合同關系,這將直接導致法官判決賠償數額的巨大差異。
要弄清兩者的不同,首先要弄清楚他們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及其構成要件。
二、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我國《合同法》第396條也有類似明確的規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與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礎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選定受托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以他對受托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了解、信任為基礎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為委托人服務,能夠完成委托事務的自信,這也是其基于對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發生在雙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當事人雙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關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關系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受托的事務,不經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轉托他人處理受托的事務。同時,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對他方產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隨時終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關于委托事務的范圍,《合同法》并沒有將委托事務限于法律行為,因而解釋上應不限于法律行為。但是,應當指出,委托事務的范圍也并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務必須是委托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托事務。
受托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受托事務的后果,直接歸受托人承受。這是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在有些情況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合同法》第402規定、403條規定都有其規定。
2、雇傭合同的相關概念和特征。
雇傭合同,我國法律沒有進行規定。但是,大陸法系各國一般都對雇傭合同設有明確規定,例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中華民國民法典》(現在臺灣省實施),另外,英美法系國家中的英國也有成文法對雇傭合同進行規定.梁慧星先生認為“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勞務,雇用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王澤鑒先生指出,雇傭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內,為雇傭人服勞務,雇傭人負擔給付報酬的契約”。可見,雇傭合同的這些定義基本是一致的。
雇傭合同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征:一是以完成一定的勞動為標的,至于工作成果則不是合同的標的;二是雇員的工作不具有獨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設備、技術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揮管理。
鑒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委托合同和雇傭合同的相同點是均以給付勞務為內容,其區別主要在于:
第一、委托合同雖然也包含了勞務的給付,但給付勞務并非合同的目的`,合同工的目的在于處理委托事務,給付勞務僅是為了達到目的的手段,而雇傭合同以給付勞務為目的。
第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有權獨立地處理委托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的勞務全由雇主決定,受雇人無獨立的支配權。
第三、委托合同中,受托人雖原則上應以委托人的名義處理委托事務,但亦可以自己的名義處理事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受雇人只能以雇主的名義進行活動。
第五,雇傭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雇傭人提供勞務,而不在于實現雇傭人的預期利益。這種勞務一般表現為受雇傭人利用自己的勞動力未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勞動。而委托合同的訂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實現一定的預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勞務不過是滿足這一目的的一種手段。
第六,受雇人依據雇傭合同提供勞務,必須服從雇傭人的指示,自己一般并不享有獨立的酌情裁量的權利;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卻享有一定的獨立裁量的權利。
綜上所述,在本文開頭中的案例中,原告每月支付被告工資2000元,邀請被告照看高洞水電站廠房及壓力管道石墩土建工程,而不是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原告主張原、被告系委托合同關系,其應當就合同內容舉證加以證明,而原告未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書面合同或口頭合同,對合同標的、履行方式、質量等實質內容予以證明,故不能確定原、被告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成立。而從原、被告現有關系看,應認定為雇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