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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一
為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黨員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1.1黨員教育的基本目標。
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是黨員教育的根本任務。通過教育,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政策理論水平和活動能力,加強黨性修養,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便是黨員教育的基本目標。在黨員教育的實施過程中,黨組織必須緊緊圍繞這個基本目標,密切聯系黨員的思想實際,努力做到動機和效果相統一,針對性和有效性相統一。
1.1.1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
黨員的思想覺悟,包括崇高的革命理想、飽滿的革命熱情、堅強的革命毅力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它是共產黨員黨性的重要標志,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基礎。黨員的思想覺悟中,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最重要的。崇高的革命理想,即為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而奮斗,是共產黨員的精神支柱,是革命熱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的內在動力。黨組織應當把幫助黨員樹立崇高的共產主義理想以及崇高理想所要求的革命熱情、革命毅力、革命斗志,作為黨員教育的首要任務。
黨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指的是黨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認識和掌握運用的程度。它是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政治基礎,決定著黨員能否正確理解和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我們黨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定和實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針、政策,需要廣大黨員模范地執行。然而,目前一些黨員的政策水平還較低,對黨的現行政策缺乏正確的認識和理解不深,甚至做了一些政策不允許的事情,影響了黨的政策的貫徹落實。黨支部應當針對黨員隊伍中帶有的傾向性問題,通過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教育,切實幫助黨員提高政策水平。
1.1.3提高黨員的活動能力。
黨員的活動能力,主要指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民主權利的實踐能力。黨員的活動,直接影響黨員個人的影響力和帶動力,影響黨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然而,黨員的活動能力不是自然而然地產生的,它需要有一個反復強化的教育、訓練過程。黨支部必須通過黨員教育,提高黨員在現代化建設中的實際本領和完成黨的特定任務的工作能力;增強黨員的民主意識,使他們學會正確運用賦予的民主權利,全面提高黨員素質。
1.1.4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
共產黨員的黨性是黨的先進性在黨員身上集中體現。它要求共產黨員堅定信念、牢記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開拓、忠于職守,關心同志、敢于批評,聯系群眾、遵紀守法等等。黨員的黨性修養程度直接關系到黨的先進性、純潔性,關系到黨支部的戰斗力。黨支部要通過黨員教育,著力加強黨員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的自覺性,不斷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水平。
1.2黨員教育的基本內容。
1.2.1思想理論教育。
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教育、黨的基本路線教育;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共產主義理想和道德教育、黨規法制教育;形勢政策教育等。
1.2.2科學文化和技術業務教育。
在新時期,經濟建設是黨的中心工作,黨員教育的內容必須緊緊貼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黨員教育的內容是否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并不簡單地看是不是有關經濟方面的,以及相關的程度是否緊密,而主要看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是否明確,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否充分體現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其效果能否充分調動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
從科學文化和技術業務教育方面來說,要緊緊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來展開。要組織黨員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掌握現代經營和管理知識,了解和熟悉經濟建設的環節與經濟活動的規律,提高廣大黨員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本領。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共產黨員只有具備一定的經濟理論、經濟政策、經濟法律和現代經營方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才能在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結合經濟工作做好周圍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黨員教育的方法,是聯結教育內容與教育目標的紐帶。黨員教育的方法是由教育內容和黨員的具體情況決定的。方法運用得當,教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黨員教育的方法很多,并且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分類。
1.3.1輪訓。
指黨組織通過依托黨校和其他訓練場所,集中一段時間對黨員進行普遍的系統教育、其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利用各級黨校訓練黨員干部;二是舉辦各種形式的短訓班,輪訓內容應根據黨的中心任務,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和黨員思想實際確定,每次培訓力求集中解決一、二個實際問題。輪訓班一般要把班前預習、專題輔導、小組討論和班后總結這四個環節抓好。
1.3.2上黨課。
指利用授課形式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的一種方式,它已成為黨的組織生活的一種常規制度。黨課一般以、《準則》為基本教材,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主要內容,結合學習其他文件,采取集中講授的方法進行;黨課教員可以由黨支部委員會成員擔任,也可外請外聘。搞好黨課教育,要把握九個要點:內容要新,重點要明,點題要準,說理要透,事例要實,邏輯要強,知識要廣,感情要真,形式要活。
1.3.3座談、討論,個別談話。
主題而定。它要求談話人謙虛、誠懇、耐心和講究談話藝術。
1.3.4.多樣化活動。
通過社會調查、義務勞動、知識競賽、影評視評、創先爭優等各種有益的活動對黨員進行教育。它可以把思想教育包含在各種富有教育意義的活動之中,使黨員潛移默化地受到啟發教育,增長知識,陶冶情操。開展各種活動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與樂的統一,避免庸俗化。
1.3.5自學。
自學是黨員進行自我教育的一種有效方法。它不受時間、空間、地點、條件的限制。搞好黨員的自學,取決于黨員個人和黨組織兩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個人努力在于黨員的主觀自覺性;組織努力在于提出要求、精心組織、熱情服務、經常檢查。自學的關鍵在于調動個人的自覺性。
實施黨員教育,必須堅持的原則是,突出黨性和思想性,解決黨員思想入黨問題;理論聯系實際,講求針對性和教育實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養為主;把黨員教育和黨員管理相結合起來,做到“雙管齊下”。
1.4.1調查分析,摸清情況。
黨支部要通過調查研究,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及發揮作用情況,分析黨員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開展教育。
1.4.2制訂計劃,明確任務。
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委要求和黨員隊伍狀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以使黨員教育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保證教育時間、教育內容和教育對象三落實。
1.4.3檢查落實,信息反饋。
黨員教育計劃實施后,黨支部應經常檢查執行的情況,收集反映,掌握動態,以便隨時充實教育內容,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
1.4.4定期總結,不斷提高。
黨支部的黨員教育工作每年要總結一次,對經驗、教訓、成績、問題都要找出來。總結完成后應作為黨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黨員大會報告。
黨員管理是黨的組織按照黨的綱領和章程,運用一定的形式和手段,對黨員進行組織、教育、培養、考察、協調、監督、獎懲;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的總稱。它的著眼點是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一支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黨員隊伍。
黨員管理工作包括著十分廣泛的`內容:黨員教育工作,對黨員的監督工作,對黨員的紀律檢查工作,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工作,發展和追認黨員的工作,對過好組織生活的監督,檢查工作,黨內活動的開展和示范引導工作,黨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黨員檔案管理工作,黨員的評議鑒定工作,黨員統計工作,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文作,調整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設置的工作,等等。也就是說,凡是組織、監督黨員參加黨的生活和活動使黨員履行義務和正確行使權利的工作,都屬于黨員管理工作的范疇。可見,黨員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黨員管理的諸多具體工作之間,存在著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的關系,有些工作不可能截然分開。如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目標管理,都是黨員管理的形式之一,但它們作為一項規范性較強,各基層黨組織都統一按期進行的工作,已經成為黨員管理范疇的一項內容了。
2.2管理原則及要求。
一是要堅持黨性原則,即按照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要求黨員、教育黨員、約束黨員,使黨員的一言一行以黨性為最高準則;二是要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在黨員管理工作中把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做在各項工作之前,提高廣大黨員的思想覺悟,以保證各項工作的完成;三是要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在黨員管理中確立黨員的主體地位,支持、引導、保障他們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在管理過程中按照民主的方式、方法來解決各種管理問題,協調各種關系;四是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每一個黨員,使他們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一是要堅持按級分層次管理的原則,即按職務定責任,按職責定權限,按分工定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線負責;二是要堅持平等一致的原則。它要求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黨內有不接受管理和監督的特殊黨員;三是要堅持統籌管理的原則,按照各自的權限,對黨員管理工作進行統籌計劃、組織實施,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系統。
一是要堅持為黨的基本路線服務的指導思想,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確定內容、開展工作、組織活動;二是要堅持規范性原則,不斷健全和完善黨員管理的各項制度,強化對黨內規范的監督和執行,維持黨內生活有序、關系正常;三是要堅持激勵性原則,著眼于激發黨員的使命感、義務感和榮譽感,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四是要堅持注重效益的原則,力求以較少的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取得最佳的預期效果,力戒黨員管理中的形式主義、“花架子”;五是要堅持開拓創新的原則,不斷根據變化了的新形勢、新任務創造出適應新情況、新問題的新的辦法、措施和途徑。
黨員管理工作內容的廣泛性,決定了黨員管理方式的多樣性。開會座談、評比競賽、參觀訪問、報告演講、家訪談心、測試問答、廣播墻報、表演展覽,都可以作為黨員管理的方式使用。在黨支部黨員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方式:一是黨員定期匯報,把黨員置于黨組織監督之下;二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考核、記實,為表彰評議提供依據;三是定期講評鑒定黨員,具有教育、管理、監督的綜合效能;四是實施目標管理黨員,融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為一體;五是嚴格組織生活,這是傳統而有效的黨員管理方式;六是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調動黨員的競爭意識;七是開展建功立業活動,為黨員發揮作用創造條件;八是實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每年搞一次。
2.3.1制度規范法。
運用各種規章制度來管理和約束黨。
員的行動,規定各種工作程序和辦法,明確各項活動的內容和程序,以及規定處理各種問題的政策和標準。運用這種方法,要了解和掌握各項制度的內容,明確執行制度的尺度,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時,嚴格按制度規范辦事,并不斷健全和完善黨員管理的各項制度。
通過收集有關黨員的各類信息,經過一定的加工處理,來加強對黨員的管理,使黨員管理工作符合上級精神和適合黨員的實際情況。運用這種方法,信息要靈通,判斷要準確,辦法措施要有針對性。
依據黨員管理工作的職能、目標、對象的多層次、多類型性,分門別類地進行指導和管理。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從實際出發分類,便于組織領導和上下對口互相照應。
2.3.4需要引導法。
根據黨員需要發展、變化規律,引導黨員追求正當、合理的需要,激發積極的動機,使之激發出更大的熱情,更好地為黨的事業工作。運用這種方法,要把握黨員的需要心理,滿足基本需要,并煥發黨員更高層次的需要,引導黨員選擇滿足需要的正當方式。
2.3.5思想教育法。
黨員管理和黨員教育是相互貫通的。管理要以教育作前提,教育要以管理作保證。教育和管理都是手段,目的都是為了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力。
3.黨務工作。
3.1掌握黨員的基本情況。
掌握黨員的基本情況要注意四點:一是力求真實、全面了解,防止片面性、表面化;二是規范、系統,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制度和辦法;三是注意情況的不斷變化,充實應掌握情況的內容;四是對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發現問題,認真解決。
3.1.1建立黨員自然情況登記冊。
大致包括以下幾項內容:姓名、曾用名、原籍、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現有文化程度、學歷、工資級別、履歷、工作簡歷、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含直系親屬、旁系親屬)、身體健康狀況、業務專長、獎懲;現任職務、住址等。要認真仔細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并妥善保管。
3.1.2建立黨員寫實檔案。
包括會議記錄、重要建議卡、大事記、學習成績登記、文書材料收集、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記錄等。
3.1.3建立黨員匯報思想制度和與所在部門領導溝通情況制度,通過聽取黨員匯報和黨員所在部門領導介紹情況,來掌握黨員的基本情況。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體現。它不僅可以為黨的活動提供部分資金,更重要的是能夠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梧。
對黨員交納黨費的要求主要是三點:一是黨員本人親自交納,一般不允許別人代交;二是按期交納,一般按月繳納。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三是按規定的標準交納,沒有特殊情況和經過批準,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黨費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專人管理,一般由組織委員或黨小組長負責;二是專立賬目,及時統計,憑證收支,按月上繳;三是定期報告,定期檢查;四是嚴格管理,專款專用。
黨支部一般不留存黨費。對上級黨組織劃撥的黨費,要慎重使用,嚴格手續。黨費的使用范圍,主要是用于教育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購買黨員政治理論學習資料,表彰先進黨支部、優秀黨員,對喪失勞動能力、有特殊困難的黨員給予適當補助等。黨支部使用黨費應征得上級黨組織同意,在規定的范圍內開支。
黨籍指黨員資格。申請入黨的同志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那一天起,取得了黨員資格,也就有了黨籍。黨籍不同于黨齡。黨齡表示黨員在黨內生活和工作的實際經歷,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那一天算起。黨員的黨籍問題關系到一個人的政治生命。黨支部在處理黨員的黨籍問題時,必須慎重對待,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3.3.1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后宣布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3.3.2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支部應當對他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3.3.3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黨員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3.3.4預備黨員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
3.3.5黨員出國出境定居,在他們出國出境后,即停止黨籍。其檔案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黨的委員會組織部門保存備查。黨員因私事出國出境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的,一般不能恢復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
3.3.6黨員自殺后的黨籍處理問題,黨支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確屬畏罪自殺的,應開除黨籍。
3.3.7黨員參加宗教活動,經批評教育堅持不改的,要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要黨內除名;對屢教不改或加入宗教組織參加活動的,要開除出黨。
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招工、入學以及其他原因,需要從一個單位或地區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方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黨員組關系,要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臨時外出工作、學習、實習、休養等,且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可開具黨員證明信件,各級黨組織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
黨支部不能直接對外單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只可介紹黨員到上一級黨委組織部辦理轉移手續。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應由所在黨支部開出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或證明,由黨員本人親自到上級黨委組織部門辦理轉移手續。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由黨員自己攜帶,妥善保管,到新單位后立即交給黨組織。對越過六個月不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要按規定,以自行脫黨論處。
3.5民主評議黨員。
民主評議黨員的目的主要有三條:一是提高黨員素質;二是處置不合格黨員;三是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民主評議黨員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三是利益關系的處理;四是遵紀守法;五是聯系群眾。黨支部可結合上述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提出具體要求。民主評議要注意掌握好四個原則:一是實事求是;二是民主公開;三是在黨員標準面前人人平等;四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步驟是:第一,學習教育。通過學習、《準則》和有關文件,對黨員普遍進行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使黨員增強黨員意識,明確評議要求,提高參評自覺性,做好評議思想準備。第二,自我評價。組織黨員對照黨員標準,圍繞評議內容,評價自己一年來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第三,民主評議。一般開黨小組會或支部黨員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其程序是:自我講評;黨內互評;組織考察。第四,表彰和處置。通過民主評議,對好黨員、優秀黨員給予表揚、表彰;對不合格黨員,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置。第五,總結整改。總結是黨支部對整個民主評議過程進行回顧、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找出對民主評議的規律性認識;整改是對評議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由黨員個人和黨支部制定出相應的完善措施和下一步整改計劃;同時,還要做好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二
由于干部人事檔案內容客觀地反映干部的各個方面的情況,是干部德、能、勤、績等情況的綜合記錄。所以,干部人事檔案是組織人事部門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確選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據。
憑證作用。
由于干部人事檔案收存的材料形成于不同的時間,材料上留有組織公章、個人手跡或印鑒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因此,干部人事檔案能為落實干部政策、調整工資級別、解決生活待遇、更改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編史修志等有關問題提供重要憑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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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三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基層黨支部建設,強化支部工作制度,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四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涌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并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布。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五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本文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基層黨員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基層黨支部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基層黨支部建設,強化支部工作制度,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
先進性教育。
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
1、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2、根據我局工作實際,一般情況下,黨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每季度召開一至兩次,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二、黨支部的集體領導制度。
1、開好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
2、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三、黨內支部的表決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記名表決和無記名表決等。
2、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3、表決時,每個表決者不論贊成或是反對,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
四、黨支部大會制度。
1、黨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
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娶討論支部委員會的。
工作報告。
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和監督;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和審議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意見;選舉支部委員會或補選支部委員;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2、會議準備。
由黨支部委員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黨支部大會的議題。并將會議內容、要求事先通知全體黨員。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有時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列席會議。
3、大會決議。
黨支部委員會把準備付諸表決的問題提交支部大會,組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討論,然后按照規定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定。
4、會議的組織。
黨支部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到會,可由副書記或指派支部委員主持。
5、會議記錄。
每次舉行支部大會,都要指定專人做好詳細記錄。詳細記載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等,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定的內容及表決情況。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
6、黨員應按時參加黨支部會議,認真聽取和記錄會議有關內容,積極參與討論。
五、黨支部委員會議制度。
1、會議次數。
黨支部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問題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
2、會議主要內容。
黨支部委員會議主要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黨支部。
工作計劃。
檢查和總結黨支部成員參加民主生活會情況。
3、黨支部委員會與黨支部黨員大會的關系。
黨支部委員會在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黨支部委員會對黨支部黨員大會所作出的決定不能修改或推翻。黨支部委員會可根據會議內容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強加給黨支部大會,更不允許把黨支部委員會置于黨支部黨員大會之上。黨支部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和決定,黨支部大會有權修改或否定。如果發現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時,黨支部委員會可請示上級黨組織裁決或重新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4、到會人數。
黨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黨支部委員必須超過黨支部委員人數的半數;對重大問題的研定,到會委員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5、會議記錄。
為保證黨支部委員會決議、決定的正確貫徹,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應指定專人認真做好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黨支部委員的發言要點、會議決議等。會議記錄要專人保管,存檔備查。
六、黨小組會制度。
黨小組會是黨員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黨小組會一般每季召開一至兩次,如黨支部有特殊任務,可隨時召開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
1、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傳達黨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黨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
3、黨員匯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的決議的情況。
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根據黨支部的統一安排,定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5、分析群眾的思想狀況,研究如何做好群眾的工作;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發展對象。
6、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黨員的處分等黨務方面的有關工作。
開黨小組會要講求效果。會前要有準備,會議的內容要集中,每次黨小組會都要力求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七、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是指黨支部委員除參加所在黨小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會外,專門召開的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它是黨的組織生活會議的一種形式,是加強黨支部班子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徑。
(一)會議的主要內容。
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密切結合黨支部的建設和自己的思想實際,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著重檢查解決以下問題:
1、能否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卓有成效地開展黨支部的各項工作。
3、能否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發揚民主,搞好黨支委一班人的團結。
4、能否樹立為社會主義榮辱觀和人民服務的思想,為政清廉,遵紀守法,能否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克服官僚主義,轉變工作作風。
5、能否聯系群眾,和群眾打成一片,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等等。
(二)會議次數及方法。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應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應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開展批評,又要團結同志。
(三)會前準備。
1、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每次會議的中心議題,使會議內容集中。
2、黨支部書記會前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事先通知每個黨支部委員,讓大家做好準備。
3、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大家暢所欲言。
4、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應由本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黨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記錄報送機關黨委。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
思想匯報。
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
規章制度。
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發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涌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并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布。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學院檔案的科學管理,有效地為、科研、醫療事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我院檔案是指院內在各項管理工作,教學、科研等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數據、音像等各種形式載體的文字材料。
第三條:學院檔案是學院工作活動的真實歷史記錄,是教學管理、行政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我院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學院檔案工作是維護我院合法權益和歷史真實的一項重要工作,應列入全院教學、科研、行政事業的發展規劃,納入學院行政管理、教學管理、科學研究計劃之中。教學工作和建檔工作實行“四同步”管理:下達計劃任務與提出文件材料歸檔要求同步;檢查計劃進度與檢查文件材料形成情況同步;驗收、鑒定成果與驗收、鑒定檔案材料的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同步;上報登記和評審、獎勵科技成果及科技人員提職考核與檔案部門出具專題歸檔情況證明材料同步。
第五條:學院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門類載體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一)對本院各部門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負責保管全院全部檔案和與業務工作有關的資料,積極提供利用,為全院各項工作服務,并為黨和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三)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保衛制度,確保檔案和檔案機密的安全;
(四)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的檔案業務工作。
第二章檔案工作體制、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我院設立檔案科,配備專職檔案員,各科(室)配備兼職檔案員,檔案科受辦公室領導。
第八條:檔案科在業務上受包頭市檔案局二科的監督、指導、檢查。
第九條:檔案人員要具備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專業知識,參加業務職務評聘,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檔案人員要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鉆研業務,熱愛檔案事業,忠于職守,熱心為學院各項工作服務。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七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創新黨員管理模式,調動廣大黨員立足崗位比貢獻、創先爭優促發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探索黨員管理長效機制。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黨員積分管理,建立個人積分檔案,作為黨員履職履責、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辦法的適用對象為黨組織關系隸屬于本單位的所有在冊黨員(含流動黨員)。
第四條 對于公司借調、退休及長期生病等原因無法正常參加黨組織生活的黨員,可不列入積分管理范圍。
第五條 黨群工作部負責黨員積分管理辦法的制定及修訂,對單位全體黨員積分進行考核、統計、分析,定期對積分情況進行公示,管理黨員積分系統。
第六條 紀檢監察審計部負責對黨員違反黨的紀律情況進行統計。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負責黨員不安全行為扣分情況統計。
第八條 其他業務部門負責所管轄業務范圍內的積分事項統計。
第九條 各黨支部、黨小組負責管轄黨員的積分上報、公示。
第十條 黨員積分以年度為考核周期,進行月度考評,基準分100分,次年重新統計。黨員積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類。
第十一條 扣分項包括標準扣分、重復扣分、加重扣分、連帶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標準扣分。從黨的紀律、黨員義務、崗位建功、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及其他6個維度進行考核扣分(詳見附件1)。
(二)重復扣分。再次違反同一扣分標準,在原扣分分值基礎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黨內及行政職務的黨員違反扣分標準,上浮10%扣除。
(四)連帶扣分。黨員個人積分扣除3分及以上時,黨支部書記(黨小組長)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時,根據“一崗雙責”制度分管領導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20%,聯系點領導負連帶責任,連帶扣除10%。
(五)其他扣分。黨員違反公司、單位相關規定,扣分大于5分時,根據實際情況議定扣分。
第十二條 加分項包括合理化建議、崗位建功、獲得榮譽、新聞宣傳等(詳見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議加分。合理化建議、黨員創新管理等亮點,被采納使用的。
(二) 崗位建功加分。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有突出貢獻的黨員。
(三) 獲得榮譽加分。獲得單位黨委、兩級公司黨組織、地方黨委及全國性榮譽的黨員、集體。
(四) 新聞宣傳加分。在國家能源集團公司網站、省市媒體和國家級媒體發表新聞報道。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八
1、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2、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本單位的各項指示、決定,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團結機關全體干部職工,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3、搞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聽取黨員和群眾對黨支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分析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支部大會由全體黨員參加,支委會由支部成員參加。在討論和研究工作時,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2、支部大會、支委會在召開前,應將會議召開時間、地點、議事內容等通知與會人。
3、黨支部議事的形式為支部大會和支委會,每月應召開一次,特殊情況隨時召開。凡屬黨支部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支委會應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進行表決,獲得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才能有效。
5、支部書記和支委成員應按照集體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支部書記對決議實施過程中出的問題應承擔責任,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
6、支部大會、支委會由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均要有專人負責記錄,文件、材料由支部書記簽字后方可上報、下發。
1、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由支部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研究決定重大事情,總結部署工作,研究黨員發展、轉正和自身建設問題。
2、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黨組織有關文件、傳達會議精神;通報支部工作情況、聽取黨員意見和建議,部署工作;討論通過黨員發展、轉正。
3、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圍繞上級黨委確定的主題,精心組織學習,匯報黨員個人的思想工作情況。堅持黨性原則,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存在的主要問題要開展批評教育,解決問題,團結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4、黨課,每季度進行一次。參加人員為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1、民主評議黨員是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黨支部從嚴治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的活動,一般每年進行一次。
2、評議內容:理想信念是否堅定;在政治上是否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大局意識;能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履行黨員義務;是否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1、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按黨章規定做好接收新黨員工作。
2、支部堅持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做到每半年討論發展黨員工作一次。
3、對于表現突出的入黨積極分子,支部要經常吸收他們參加黨課等形式的活動,增加他們黨的基礎知識,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實際工作中接受考察鍛煉。
4、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培養一名積極份子,使積極份子端正入黨動機,樹立共產主義理想;指導他們學習政治理論,在市場經濟中鍛煉成長,奮發向上,盡快成熟。
5、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后,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6、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發展對象須經為期2-3天或不少于二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檔,并搞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7、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由黨支部組織儀式的,須請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黨支部每季度聽取一次預備黨員的工作思想匯報,并進行討論和回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不得拖延。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九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管財務主席"一支筆"審批。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人為出、收支平?quot;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和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上級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7、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1、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
黑板報。
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廣播站的消耗用品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建家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4.事業支出。用于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附屬事業的相關費用以及對所屬事業單位必要的補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6.上解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解上級工會的經費。
基層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且經費有結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結余經費或實物開辦為職工服務的"三產"或作投資經營。但必須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經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同意,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后編列預算,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確保投資項目的保值增值。
基層工會應根據實際需要和經費可能以及本規定的開支原則、范圍。編列預算,掌握使用。基層工會如果經費確有不足,影響工會工作正常開展時,可按(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商請行政給予補助。
三、國家規定由行政承擔的費用開支。
根據工會法》、全總、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行政列支:1、基層工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取暖等費用。
2、基層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醫療、補貼、勞動保護費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層工會專職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
4、基層工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工資及差旅費。
5、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6、企業光榮榜制作的設備材料費。
7、企業車間、科室、班組訂閱的報刊費。
8、企業行政主辦由工會進行管理的廣播站;人員、設備等費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會布置的床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10、行政方面委托工會舉辦的勞模、積極分子及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方面的會議費和獎勵費。
11、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12、企業+事業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13、由工會管理的企業職工困難補助費。
14、基層單位行政辦學的職工教育費。
15、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16、工會組織職工療(休)養活動的費用。
四附則。
1、各省、市、自治區總工會和自管經費的全國產業工會,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補充規定。
2、基層工會可根據本辦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3、本辦法自1999年1月起執行,全國總工會工發財字(1981)136號文印發的《關于基層工會經費使用原則、開支范圍試行規定(草案))等自行廢止。
為了突出和強調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新《工會法》規定:“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保障工會組織切實發揮作用,保護、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當前一些企業無視職工的勞動條件與安全,隨意延長勞動時間、克扣職工工資、不提供勞動安全保護,甚至限制職工人身自由,嚴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以致引發惡性安全事故和職工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工會有責任及時反映情況,并代表職工與企業方面就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問題進行交涉,使企業予以糾正,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因此,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有下列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情形,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交涉,要求企業、事業單位采取措施予以糾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予以研究處理,并向工會作出答復;企業、事業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
(一)克扣職工工資的;。
(二)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三)隨意延長勞動時間的;。
(四)侵犯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權益的;。
(五)其他嚴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增加這些規定,有利于工會開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增強工會組織的凝聚力,更好地發揮其職能作用。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責是依據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開展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下文是最新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保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執業,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和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執業核準取得《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執業,面向基層的鄉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責是依據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開展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及其鄉鎮、街道司法所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可以設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依據章程開展活動,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執業活動,維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權利。
第二章執業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四)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六個月,經考核合格,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的除外。
在經濟欠發達地方,具有法律職業中專或者非法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經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培訓,考試合格的,可以擔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第七條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條件,在教育科研部門、鄉鎮企業、社會團體工作或者務農的人員,可以兼職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數量,不能超過本所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數量。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執業證書的;。
(四)因違法違規被基層法律服務所開除、辭退的。
第三章執業核準。
第九條申請擔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批準。
第十條申請擔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二)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條件的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或者經歷證明;。
(四)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請人的證明;。
(五)執業核準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申請核準登記表》上簽署審查意見。
第十一條執業核準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以書面形式作出準予執業或者不準予執業的決定。不準予執業的,應當說明理由。
對準予執業的申請人,由執業核準機關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其頒發《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第十二條申請擔任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除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身份經歷證明;。
(二)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擔任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證明。
申請擔任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向其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應當注明“兼職”。
第十三條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通過培訓、考試選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其培訓、考試的內容及合格標準,由省、直轄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對考試合格者,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執業核準。
第十四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撤銷原準予其執業的決定,收回并注銷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一)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執業核準的;。
(二)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者違反規定程序作出準予執業決定的。
第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變更執業機構的,持與所在的基層法律服務所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和擬應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同意聘用的證明,向擬變更的執業機構住所地的執業核準機關申請換發《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第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執業核準機關收回并注銷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一)因被基層法律服務所辭退、開除而終止執業的;。
(二)因與所在基層法律服務所解除聘用關系而終止執業的;。
(四)因所在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停辦而終止執業的;。
(五)因其他原因終止執業的。
第十七條《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不得偽造、涂改、抵押、出借、出租。
《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遺失或者損壞無法使用的,由持證人經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向原執業核準機關申請補發或者換發。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實行聘用制。
第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與被聘用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訂立聘用。
合同。
聘用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聘方名稱和應聘方姓名;。
(二)聘用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聘用期限以及屆滿續聘的辦法;。
(四)聘用期間解除雙方聘用關系的條件以及聘用爭議的解決辦法;。
(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和業務培訓,加強對其執業活動的檢查、監督,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執業監督、投訴查處、獎勵處分等各項管理制度。
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維護其在執業活動和所務管理工作中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保障其在應聘期間應享有的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建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年度考核制度,按照規定對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上一年度的執業表現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定等次。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年度考核結果應當作為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予以獎勵、處分、辭退的依據。
年度考核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評為稱職或者在執業中有突出事跡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給予獎勵。獎勵應當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
對事跡特別突出的,可以報請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表彰或者記功嘉獎。
第二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為或者其他違法行為,應當根據其情節輕重,按照責罰相當的原則,分別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留所察看一年、開除的處分。
實施處分,由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建議,或者本所半數以上基層法律工作者提議,由本所所務會議審議決定,并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給予開除處分的,應當按規定程序辦理執業注銷。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給予撤職處分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決定。
第二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提出辭職,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準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辭職申請人須在有關因素消除后,方可離職:
(一)本人承辦的業務或者工作交接手續尚未辦結的;。
(二)本人與所在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債權債務關系尚未清結的;。
(三)本人有執業違法違規行為正在接受查處的。
第二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的基層法律服務所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二年被評為不稱職的;。
(二)不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義務,經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止執業滿六個月的。
辭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執業注銷。
第二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依據聘用合同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方面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請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調處。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作出涉及本人的處分、人事處理決定不服,認為基層法律服務所損害或者侵犯本人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的司法行政機關申訴或者控告。接到申訴或者控告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受理,對經查證確屬基層法律服務所處理錯誤、不當的或者侵權事實成立的,應當責令該所予以糾正。
第五章執業權利和義務。
介紹信。
當事人的。
委托書。
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收集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證據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查閱有關的案卷或者庭審材料。
第二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堅持非法要求、故意隱瞞重大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嚴重違反委托合同約定義務的當事人,可以拒絕為其代理或者解除委托關系。
第二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執業中發現本地區政府機關、村民(居民)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存在問題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建議。
第三十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應聘執業期間,有權獲得執業所需的工作條件,有權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有權參與所務民主管理,有權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侵犯其執業權利的行為,可以請求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司法機關或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依法予以保障。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與社會正義。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盡職盡責,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由基層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收費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第三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遵守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有關制度,尊重司法、仲裁和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曾擔任法官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離任后二年內不得擔任原任職法院審理的訴訟案件的代理人。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尊重同行和其他法律服務工作人員,同業互助,公平競爭,共同提高執業水平。
第三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愛崗敬業、堅持原則、誠實守信、舉止文明、廉潔自律,自覺維護執業聲譽和社會形象。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勤奮學習,加強職業修養,積極參加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技能。
第六章檢查監督。
第四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每年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年度檢查考核的同時,將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經住所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執業核準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辦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年度考核備案,應當填報由其住所地鄉鎮、街道司法所和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簽署審查意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年度考核備案登記表》,并上交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第四十三條執業核準機關應當自收到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年度考核備案材料之日起十日內完成審查,對考核結果真實、合規的予以備案,并在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加蓋“年度考核備案”專用章;對考核結果不真實、不合規或者接到有關投訴舉報的,應當責令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其重新考核。
第四十四條執業核準機關經審核,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緩辦理年度考核備案:
(二)采用弄虛作假手段騙取通過年度考核的;。
(三)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已連續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的。
對暫緩辦理年度考核備案的,應當通知其所在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并暫不發還其《法律服務工作執業證》。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被暫緩辦理年度考核備案的因素消除或者有查處結果后,對于符合繼續執業條件的,予以補辦年度考核備案。
第四十五條在年度考核備案審查中,發現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本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執業核準機關或其所在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者責成基層法律服務所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四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日常執業活動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由所在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檢查和監督。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得拒絕。
第四十七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有突出事跡或者顯著貢獻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定期或者適時給予表彰;對事跡特別突出的,應當依照規定程序報請記功嘉獎。
第四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不超過一千元的罰款:
(一)以貶損他人、抬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的;。
(三)冒用律師名義執業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
(六)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詐性的,仍為其提供幫助的;。
(七)在代理活動中超越代理權限濫用代理權,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
(八)在同—訴訟、仲裁、行政裁決中,為雙方當事人或者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代理的;。
(十)在調解、代理、法律顧問等執業活動中壓制、侮辱、報復當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十一)故意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十三)私自接受委托承辦法律事務,或者私自收取費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額外報酬的;。
(十六)泄露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的;。
(十七)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故意協助委托人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
(十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上述行政處罰的同時,應當責令其改正。
第四十九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依照《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法》和司法部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
第五十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給予開除處分:
(一)有本辦法第四十八條第(十一)至第(十五)項規定行為,情節或者后果嚴重的;。
(二)有本辦法第四十八條第(十六)、(十七)、(十八)項規定行為之一的;。
(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第五十一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的投訴查處制度,設立投訴電活、投訴信箱,受理當事人和其他公民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并且應當將查處結果告知投訴人。
第五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發現設區市級或者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執業核準、年度考核備案、日常檢查監督和行政處罰工作中有錯誤或者不當的,應當及時責令其糾正;對不履行管理職責或者非法干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應當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五十三條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年度將本地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變更、注銷和年度考核備案以及行政處罰情況匯總后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申請核準登記表、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年度考核備案登記表格式,《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和年度考核備案專用章式樣,由司法部規定。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由司法部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
(三)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主持調解糾紛;。
(五)解答法律咨詢;。
(六)代寫法律文書;。
(八)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它有關法律事務。
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得開展刑事辯護業務,大中城市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得開展見證業務。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一
按照要求,我就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進行述職,請各位領導和同志們予以評議。
一、成績清單。
1.聚焦主責主業,不折不扣抓基層黨建工作落實。
堅持把抓基層黨建擺在首位,召開定期議黨2次、專題議黨12次;深入基層調研16天、24次,推動解決__電力經營不善等問題2件;為群眾辦實事20余件。
2.落實多項舉措,深學細做促學習教育取得實效。
制定“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短期學習計劃3次,開展跟蹤督學12次,開展專題學習討論5次;黨員干部對照“四講四有”標準,查找問題75個,整改解決75個;開展主題活動12次,參觀紅色教育基地4次,服務群眾11次。
3.緊盯難點重點,砥礪奮進助黨建發展兩翼齊飛。
成立開發區非公企業綜合黨委,配備專職副書記1人、專職黨務干部3人;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率均為100%;發放黨建經費6000元;新建1040平黨群活動服務中心,組織開展系列活動6次。
4.注重守正創新,凝心聚力破攻堅任務困局難題。
對接貧困戶28戶、43人,落實幫扶資金6萬元,發放扶貧鵝苗560只、服裝120套;創新運用“我的e社區”、“黨員小書包”等互聯網載體,培育和打造“指尖課堂”黨建品牌。
5.堅持整風肅紀,緊攥拳頭筑黨風廉政銅墻鐵壁。
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8次,組織全體職工觀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3次,開展自查自糾、自我警醒6次;誡勉提醒機關干部3人。
二、問題清單。
1.思想認識缺少履職盡責的緊迫性。
沒有深刻認識到新形勢下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抓經濟發展“硬”,抓基層黨建工作“軟”。
2.問題處理缺少開拓創新的主動性。
面對新問題,習慣遵循老辦法,不能以開拓創新的精神面對、分析和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基層黨建創新性成果較少。
3.責任落實缺少督導問責的經常性。
責任落實擺位不重,落實和督導黨建工作責任發力不夠,到基層督查問責次數不多,導致抓基層黨建層層壓實責任力度不夠。
4.工作開展缺少為民服務的自覺性。
沒有把自己真正擺進為民服務“排頭兵”行列,在黨員管理、聯系群眾等方面沒有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服務成效不夠顯著。
深刻反思以上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
一是工作抓手不強。
抓基層黨建工作措施不多、抓手不硬,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強化黨員教育管理、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等方面落實不深不透。
二是工作統籌不夠。
沒有用系統的全局觀念、長遠的戰略思維考慮問題,對各項工作之間的內在聯系研究不深,對黨建各方面資源力量融合發展不夠協調,沒有形成整體推進的態勢,工作影響力不夠強大。
三是工作落實不力。
抓基層黨建工作“一竿子到底”的精神不夠,缺乏經常性、持續性,部分黨建工作提要求、壓擔子多,交任務、給壓力少。沒有把每個領域、每個環節抓具體、抓深入,缺乏盯住問題抓落實的韌勁。
三、任務清單。
1.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落實管黨職責。
積極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重點研究部署基層黨建工作,靠實黨工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督導檢查、考核評價機制,對黨建重點工作任務跟蹤推進,努力形成以制度抓落實、以制度促落實的良好局面,推動黨工委主體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全面落實。
2.加強黨建責任落實,提升黨組織執行力。
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開發區黨工委會議,搞好基層黨建工作總體設計;不斷靠實黨工委班子的集體責任,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的執行力;發揮紀檢作用,對各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實。
3.狠抓干部能力建設,提高為民服務水平。
深化學習教育成果,促使黨員干部進一步找差距、尋弱點,達到以考促學、以學促改、學以致用的目的;狠抓干部能力建設,提高駕馭全局、科學決策和開拓創新等能力;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心系基層、情系群眾,積極為基層排憂解難,誠心誠意服務基層。
4.注重黨建工作創新,推動園區科學發展。
打造“一站式”黨建綜合平臺,增添園區黨建發展動力。強化改革創新,將起步區打造成一流口岸物流、倉儲和商貿區。圍繞中心工作,突出改革創新,打造亮點和特色,全力推動開發區基層黨建工作取得新成績、邁上新臺階。
述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二
為規范和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原則。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4、依法收繳原則。基層工會應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留成上繳。
5、服務職工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6、勤儉節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1、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2、撥繳經費收入。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依照規定向基層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代收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3、上級補助收入。指基層工會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4、行政補助收入。指所在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5、事業收入。指工會附屬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6、投資收益。指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如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應當由各級財政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不得由工會經費開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留成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等。
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等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事業支出。指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開支。如用會費對會員的特殊困難補助、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會經費必須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工會經費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四、附則。
1、各級工會可根據本辦法和上級工會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1998年9月全國總工會財務部制定的《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在這次修訂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繼續摘錄了工會與行政有關費用劃分的相關規定,作為附件印發。
一、關于工會房屋、設備費用方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45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2、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建設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物資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妥善解決各級工會房屋、設備問題的通知》([79]財事字第426號工發總字[1979]162號):
產業公司工會和基層工會及其所屬職工集體文化、福利事業所需房屋設備及其維修和水電取暖等費用,均由同級行政解決。
二、關于工會專職人員費用方面。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41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4、全國總工會、財政部《關于工會法中有關工會經費問題的具體規定》(工總財字〔1992〕19號):
工會脫產專職人員工資等列支問題。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支付工會委員會脫產專職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勞動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與所在單位行政管理人員有關經費的列支渠道相同。
5、財政部《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離、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的復函》([82]財企字第98號):
關于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的離、退休費及退職生活費開支問題,應與企業職工一樣,由企業行政方面負責支付,在營業外列支。
三、關于工會開展活動有關費用方面。
6、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解決勞動保護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工廳生字[1986]21號):
基層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費用,應在本單位的行政勞動保護經費中支付,不能在工會經費中開支。
7、國家勞動總局《關于企業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經費開支問題的函》[(80)勞護字18號]:
“凡企業開展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包括裝備勞動保護教育室)所需經費,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第四項規定,在企業勞動保護措施經費中開支”。
第四項的規定為:
“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電影片等。
舉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展覽會、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訓練及座談會、報告會等。
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儀器等。”
8、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職工代表大會的費用由誰擔負的通知》[工財字(1981)29號]:
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是整個企業的工作,其開支費用應由企業負擔。
四、關于職工教育、療休養活動費用方面。
9、財政部、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少數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短期休養活動經費開支問題的通知》(工發財字[1982]100號):
組織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路費、伙食補助費和床位費由勞模、先進生產(工作)者所在單位的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中列支;活動費、公雜費由組織活動的工會負擔。
10、財政部《關于企業職工療養費用開支的復函》([82]財企字100號):
職工經批準到療養所療養的往返路費,屬于因工負傷的,全部由企業報銷;屬于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五十公里以內的,由職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則上由企業補助二分之一。職工在療養所療養期間的伙食費,可由企業適當給予補助,最多不得超過伙食費的二分之一,如因身體衰弱或經濟確實困難負擔不起伙食費的,可酌量提高其補助費,但不得超過伙食費的三分之二。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三
要始終以黨建工作必須服從服務于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統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認識,堅持黨建工作圍繞、貼近、服務于中心工作來開展,擺脫就黨建抓黨建的陳舊觀念和做法。
在教育內容上,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廣大黨員干部的頭腦,教育引導黨員自覺為黨在現階段的歷史任務而奮斗,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制度。引導黨員堅定信念,樹立崇高理想,面向未來振奮精神,立足當前摸實情,說實話,干實事,把做好現實工作同實現崇高理想結合起來;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努力提高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在教育過程中,應聯系各單位、各部門的實際摸準黨員的思想脈膊,以正確的理論為指導,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黨員,區別不同情況,提出教育的不同側重點,采取更易于為教育對象所接受的方法。
要將黨建工作放到深入貫徹到群眾中,不斷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大背景下去思考,牢固樹立“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必須從觀念創新上做文章,把黨建工作和整個大局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跟單位的業務工作結合起來,跟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結合起來,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過抓班子,帶隊伍,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素質,形成合力,為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管理制度《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制度》。
長期以來,在黨員教育管理方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的傳統和經驗,如:“三會一課”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創建文明機關,“爭先創優”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等一系列好的方式方法。對此,我們既要繼承發揚好的傳統做法,同時又要努力探索和運用新的黨建載體和方法,不斷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質量和水平。一是探索新載體。為適應信息社會發展的要求,建設黨建工作信息化網絡,構筑黨員教育管理的新平臺,讓更多的黨員和群眾參與網上學習和討論,使更多的人關心黨的建設,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二是注重新形勢。
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不僅要講究內容的豐富性和系統性,更要注重其形式的變化性和創造性,如進行黨的知識競賽、重溫入黨誓詞、召開形勢報告會、評選優秀共產黨員、開展理論征文研討活動、進行警示教育及革命傳統教育,有針對性地進行談心活動及觀看電視錄像片等多種形式的活動都是一些寓教于樂富有成效的好方法,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要根據黨員的從業、職務、年齡、文化、經歷等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確定不同的內容,既要采用大家喜聞樂見的傳統形式,又要有所創新,有所借鑒,增加黨建工作的新鮮感,不斷提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三是突出新成效。黨員教育管理不論采取什么樣的形式和內容,都要把落腳點放到體現成績和效果上,體現黨員整體素質的提高上,無論開展什么活動都必須明確一個宗旨,即為什么搞,怎樣搞,達到什么目的和效果。力求做到內容和形式相統一,動機和效果相一致。要將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一起抓,一手抓支部班子建設,一手抓黨員隊伍建設,一手抓理論學習,一手抓作用發揮,努力做到一個支部一個堡壘,一個黨員一面旗幟,始終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既立足于做好經常性工作,又抓緊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常抓不懈,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四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獲悉,內蒙古最近出臺政策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
內蒙古明確提出,自治區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等人員中錄用;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經費從各級政府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在繼續組織實施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的同時,內蒙古每年將選調一定比例的優秀大學生到蘇木鄉鎮工作;全自治區公務員考錄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錄總數15%的職位用于定向考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旗縣及旗縣以下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40%的崗位、盟市及盟市以上事業單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20%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內蒙古明確規定:凡是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后級別工資提高1至2檔;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提高1至2級。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五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產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當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二)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三)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四)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五)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六)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必要開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六
20xx年11月23-24日,根據集團公司黨委安排,我參加了為期兩天的省屬國企黨支部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培訓班,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認識,理清學習思路、熟悉了學習方法,為下一步做好我廠學習和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此次課程培訓,師資力量雄厚,從省直工委組織部部長到省委黨校馬克思主義與黨的建設研究院院長副教授、省委黨校科社教研部主任;內容豐富多彩,從整體認識和把握十九大報告的精神到對黨的十九大報告的重點解讀、國企黨建的新定位新路徑、基層黨建工作的規范與創新,通過兩天的學習,我對十九大報告、基層黨建工作等內容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通過學習,主要有以下三點體會:
一是學習十九大精神。重點是學原著、讀原文、悟原理,要原原本本的學、反復的學習十九大報告,并在學習中反復揣摩,認真理解,切實做到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用十九大精神指導我們的工作,切實將學習成果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二是學習十九大精神。重點是掌握十九大精神“整體定位、基調、特點、亮點”。整體定位是圍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順應時代潮流,回應人民向往,發出了新時代的政治宣言。
基調以唯物辯證法面對問題和目標:
1、把堅持與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統一起來;。
2、把注重當前發展和長遠發展統一起來;。
3、把歷史方位與行動綱領統一起來;。
4、把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偉大斗爭和偉大工程統一起來;。
5、把實踐創新與理論創新統一起來。
特點從判斷歷史新方位到確定新思想、新征程、新工程和新使命來把握新時代新起點、新時代新理論、新時代新使命。
亮點:
之一“新主題”明確。
之二“新論斷”的提煉。
“新時代”的論斷、“新矛盾”的論斷、“四個偉大”的論斷;。
之三“新思想”的慨括。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的最大亮點;。
之四是14條“新方略”的制定。
既是理論性的,又是實踐性的;。
之五“新任務”的部署。
1、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任務。
2、實現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之六“新戰略”的安排。
1、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戰略安排;。
2、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之七“新舉措”的提出。
1、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
2、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3、發展社會主義文化;。
4、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5、加強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6、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
7、堅持“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
8、堅持和平發展道路;。
9、全面從嚴治黨。
三是學習十九大精神。要突出“四個熟記”即熟記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發展的歷史性變革,熟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熟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熟記新時代共產黨的歷史使命。
基層黨員管理辦法(匯總17篇)篇十七
今年我局的黨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的正確指導下,始終認真開展學習貫徹“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強化“四個意識”,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設、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圍繞發展大局,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的戰斗力、創造力和凝聚力,提升機關黨建水平,促進各項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完成全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我就20__年度黨建工作述職述廉如下:
(一)我局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不斷加強黨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召開多次班子會議深入分析研討,將基層黨建作為工作重點,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黨建工作列入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抓黨建落實主體責任。
作為價監局黨支部書記,我認真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落實市委決定和會議精神,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活動和貫徹傳達學習十九大精神,不斷提高全體黨員的政治理論素質。要求支部委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并定期組織召開黨建工作例會,確保黨建工作落在實處。同時,強化領導班子學習示范作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進一步落實黨支部領導班子理論學習制度,把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作為黨員干部的必修課,納入班子集體學習內容,以班子成員率先帶學,推動機關理論學習真學真用。
(三)抓黨建促“兩學一做”深入開展。
按照市“兩學一做”學習計劃要求,我局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嚴格落實市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實施方案,按照學習計劃定期開展學習,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計劃,組織本單位黨員干部經常學、長期學,做到將“兩學一做”學習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規定我局每月第一個周五定為主題黨日,其余星期五組織召開全局干部大會進行集中學習。切實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與創造力,充分發揮了黨支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等工作。
(四)抓黨建促黨建互聯網建設。
推廣“互聯網+黨建”工作,推進互聯網等信息技術與黨建工作相結合,不僅建立了黨建微信群,同時全局在職黨員全部下載安裝了“____”app,實現了黨建傳統優勢與信息技術有機融合。并充分利用新媒體,搭建微信公眾平臺,利用微信公眾平臺、___app等軟件,制播黨員教育節目,并督促本單位黨員利用新媒體平臺進行學習。
(五)抓黨建促精準脫貧工作。
自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創新機制,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使脫貧攻堅工作有序開展。至20__年__月底,我局全年共開展2次“扶貧送溫暖”捐贈活動。_月份我局面向社會募集資金__元,為我局包保的貧困戶每戶發放精神補助現金___元,用于購買春耕所需種子等物資。__月份,我局扶貧鄉鎮由___三個鄉鎮下轄村組變為__下轄村組,局黨組再一次組織下鄉扶貧送溫暖活動,動員全局黨員干部為貧困戶共計捐款____元,為每一戶貧困戶送去兩袋面、一桶油。并對新調整包保扶貧戶進行摸底調查制定精準扶貧方案,在扶貧工作中我局開展不定期走訪慰問貧困戶行動,及時與貧困群眾交流溝通,了解貧困對象的家庭情況、經濟狀況、致貧原因及希望政府對其給予何種幫助等問題。截止目前包保干部人均入戶9次。納入低保20余戶,民革房改造3戶,提供就業信息20余條,免除教育費用5戶,幫助貧困戶優惠購買種子化肥10戶。我局將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市扶貧辦的指導下,結合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幫扶工作力度,按照脫貧攻堅工作計劃,全力打好脫貧攻堅戰,努力解決貧困戶當前所需。
(六)抓黨建促機關各項活動開展。
組織機關干部積極參與組織活動。一是參加全市職工籃球、羽毛球、乒乓球比賽和市里組織的各種知識競賽活動,活躍了機關干部的文化生活提高了凝聚力。二是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__周年之際,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體觀看了建軍__周年閱兵。通過觀看閱兵,全局黨員干部深刻的認識到祖國的強大,更激發了愛國主義情懷。三是利用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組織在職黨員進社區服務2次。組織全局干部為社區捐衣物___多件。在全市開展的環境衛生整治活動中,局領導親自帶隊組織全體干部在分擔的三個市棄管小區集中清理衛生_次。實現了機關黨員和社區的有效對接,有力地推動了活動的深入開展。為活動的廣泛開展提供了扎實的組織保障。
(七)抓黨建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相應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做到強化責任擔當,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工作。創新工作方法,切實增強意識形態工作的凝聚力。以經常性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為契機,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做到把思想意識形態工作做實、做好、做出特色。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不斷強化本單位黨員干部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能力,在思想、政治、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
(八)抓黨建開展從嚴治黨教育。
抓黨建落實從嚴治黨各項決定。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部署,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不折不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定期播放黨風廉政電教片,進一步健全落實懲防體系建設。大力加強局機關作風建設,把踐行“三嚴三實”和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工作為重點,深入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組織機關黨員干部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自覺用準則條例規范言行。開展多種形式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體觀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片《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運用正反典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不斷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推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轉化。
述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