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是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法律依據,對雙方有約束力。閱讀以下運輸合同案例,可以了解不同情況下運輸合同的起草要點和注意事項。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一
貨物運輸是交通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屬于并服務于經濟社會系統,你知道貨物運輸服務。
合同。
怎么寫嗎?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運輸服務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承運人):
乙方(托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方式、目的地及收貨人。
1、甲方調派________噸汽車一輛,應乙方要求將貨物由(起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至(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
2、乙方指定_________代表乙方處理與甲方相關貨運事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貨物集中。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貨物集中于同一倉庫,甲方應在2日內派車承運。
四、運輸時效及卸貨。
1、貨物裝車后,甲方應于____日內運到。
2、乙方保證甲方將貨物運到到達地后,收貨人應于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五、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
費用。
六、拒運條款。
1、乙方應出示或提供托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于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并附有效憑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運輸。
2、對已經接受委托,甲方后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七、事項變更。
1、乙方取消整車運輸時,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并自行承擔運輸時效延長的責任。
八、乙方知情權。
1、甲方應對乙方貨物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2、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相關責任與賠償。
1、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貨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于聲明價值的,按聲明價值賠償。
2、未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4、因乙方在托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d、因乙方托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e、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所托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納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托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周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于次月10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于當月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保證所托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托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并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并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系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并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損失貨物的含稅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并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
委托書。
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___采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后進行裝運貨物,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___元/噸,以后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后,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后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貨物起運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后,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___日和___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并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后,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系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于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托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三
貨物運輸服務合同,下面就是整理好的貨物運輸服務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合同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委托人(甲方) :
代理人(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制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設備、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委托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托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 服務方式和流程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并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將貨代傭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采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 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于:
1.廣播電視信號接收設備、其附屬設備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設備;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 委托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托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 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傭金三部分組成。
2. 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柜、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
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 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
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后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后及時付款。
3. 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4.貨代傭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文件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傭金是《貨物運輸委托書》確認金額為準,傭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傭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貨代傭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
2. 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 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后,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 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托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 裝卸、倉儲和保管
2. 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 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并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托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后,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單證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 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托書》后、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托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信息及文件的義務;
1.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1.3甲方有核對相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1.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傭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托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信息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文件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信息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 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2.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 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 貨物運輸委托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范圍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 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 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
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
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
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
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 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
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
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 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
(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 幣 壹拾萬元整 。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 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 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日至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四
甲方:
地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五
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
委托人:
運輸代理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xx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1、甲方。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2、乙方的責任。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xx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行:開戶行:
分理處。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地址:
地址: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七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1、甲方。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2、乙方的責任。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____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分理處。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八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物流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第七條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際運行過程中約定為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九條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甲方安排裝車應核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為準)核實無誤后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九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_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復認可書裝貨。
(3)發往目的地交貨。
(4)收貨單位驗簽。
(5)將回單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運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并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車輛品牌及型號),共??????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并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2?乙方在服務每滿????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元,大寫:??????????????,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轉賬支票方式?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元,大寫:??????????????。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30%?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a.提交??????????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一
本工業運輸及碼頭協議(“協議”)由以下雙方于年月日在中國訂立:
和
甲、乙雙方以下統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鑒于,甲方從事于特定液體化學品的制造與分銷,尋求同樣在中國上海化學工業園內的處理與儲存服務的專業供應。
鑒于,乙方出于建造、裝配和調試、占有、管理和操作的目的,已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建造了處理及儲存液體化學品的碼頭、儲存和支持設施。
鑒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處理和儲存服務及其它與其產品有關的物流操作服務。為了實施這些服務,雙方約定由乙方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設計、建造、占有和操作特別說明的設施和基礎建設,用以處理和儲存上述產品。
鑒于,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實現前述目的,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故此,考慮到雙方在下文中所作的立約、共同約定、保證和陳述,以及確認收訖的足額有效對價,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標題。
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對本協議的理解并無影響。
1.2定義。
本協議中使用到的下述術語將具有以下的含義:
“實際的每年吞吐量”含義見本協議5.2.1條。
“額外設施”是指超出本協議3.2.1條規定的專用客戶規格修改范圍的,對專用設施和/或共用設施進行的任何新增、改進或補充。
“雜費”含義見本協議7.5.2(a)條。
“批準”是指任何一方為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中國政府部門授予的任何批準、同意、執照、許可、授權或其他認可。
“界區”是指本協議所附的專用客戶規格中描述的和圖紙中特別劃出的甲乙雙方各自的經營場所的界區。
“違約方”含義見本協議21.1.1條。
“營業日”指從周一到周五除公共假期(由中國勞動法規定并由相關政府部門不定期發布)之外的工作日。
“法律的變更”是指下述每一種情況的發生:
(b)對任何已經公布的中國適用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做出變更。
“調試試驗”是乙方依照下述4.3條所進行的,符合慣例能合理地顯示專用設備和共用設備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定性和定量技術標準的全部活動和行為的統稱。
“調試試驗完成通知”含義見本協議下述4.3.4條。
“托管指示”含義見本協議下述6.1.1條。
“建設項目”是指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本協議提到的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的建設,也包括設計、建造、材料和設備的采購、裝配、調試、試驗和項目管理。
“專用客戶規格”是指附件a所附的與建設項目和操作服務的范圍、規模、技術性能等有關的約定規格。
“專用設施”是指在專用客戶規格和圖紙中特別指明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調試、占有管理并且操作的專項用于向甲方提供服務的組成基礎設備的部分設施。
“專用設施接收通知”含義見本協議下述4.3.5(a)條。
“專用設施費”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2.1條。
“指定的吞吐量”含義見本協議下述5.2.1條。
“生效日期”含義見本協議下述17條。
“環境污染”是指與環境有關的且在設施處或其鄰近區域發生的,對環境產生的任何不利影響、破壞或損害。
“環境立法”是指全部公開頒布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的環境法律和法規。
“環境標準”是指由甲乙雙方不時約定的環境標準,前提是該標準符合中國適用的與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無法被預見的,或者即使能被預見,但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致使受影響的一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罷工、停工、爆炸、船舶失事、天災、污染、恐怖主義、公敵、海上交通封鎖、火災、破壞、意外事故、戰爭、動亂、軍事部門干預、起義、財產沒收、設施損壞、政府當局的行為及法律變更。
“特殊費用”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b)條。
“特殊服務”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b)條。
“設施”是指位于中國上海化學工業園區內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占有、管理和操作的,在專用客戶規格的圖紙中特別說明且用紅筆標出的,擬構成或構成部分包括儀器、機器、設備、產業技術在內的整套陸上和近海的海港和儲存設施。
“設備污染”是指有害物質對設備產生的任何不利影響。
“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7條。
“有害物質”是指環境立法所定義的危險物質或有毒物質、污染物或污染。
“工業碼頭服務”是指乙方提供的與下述有關的全部活動:(i)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占有設施;(ii)操作、管理和維護共用設施、專用設施和任何額外設施;(iii)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國際適用的工程標準”是指專用客戶規格和一般客戶規格所載明的相關規范、慣例和標準。
“碼頭”是指用以交付及返還產品的,包括各種船舶停泊設施、基礎建設及設備的所有那部分共用設施。
“貸款人”是指向乙方提供資產或者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的任何第三方。
“守約方”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1.1.1條。
“通知”是指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發出的或收到的任何溝通,也就是說本協議第25條載明的情況在任何時候都適用。
“專用設施啟動通知”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一個通知,要求乙方開始建造專用設施,并且甲方應明確提出要求乙方開始提供服務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辦公時間”是指自周一至周五的營業日時間,即上午8:00時至下午17:00時。
“操作指南和原理”是指本協議項下第15條提到的操作指南和原理。
“操作費”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3條。
“操作服務”是指根據專用客戶規格,乙方在本協議項下所進行的任何及全部與產品有關的操作。
“選擇終止日期”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0.2條。
“操作手冊”是指甲乙雙方不得遲于調試實驗開始前6個月所共同約定的,描述碼頭的操作政策、程序和慣例的手冊。
“甲方責任限額”是指______美元______或與之金額相等的其他貨幣。
“乙方責任限額”是指______美元______或與之金額相等的其他貨幣。
“產品”是指專用客戶規格中的產品描述清單上所列明的甲方產品。
“產品污染”是指設施中的產品所發生的任何變化、惡化或損害。
“產品信息”是指與每批由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托管貨物有關的全部及詳細的詳情和信息,包括下述細節:性質、類型、質量、成分、溫度、數量、等級、體積、重量、價值、來源、原產地、規格、產品包裝和標簽、產品的磨損標準,以及產品的危險性分類。如果產品包含氣體,除了上述內容外,甲方還應提供關于壓力等詳情。此外,還包括產品所有的物理/化學特性,包括但不限于:沸點、閃點、蒸汽壓、毒性、熔點、凝固點、粘性、水中的分解性、穩定性、腐蝕性、酸度、靜載、冶煉水平和mac值。
“謹慎操作原則”是指根據現有技術水平、小心勤勉地盡到注意義務,且符合有技術和經驗的人在相同或相似的環境中作出的合理預見,同時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應與國際石化和化工產業標準和原則一致的操作標準。
“氣動車運營”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a)條。
“合理努力”是指基于合理的判斷,根據作出決定時已知的事實,在合理的費用范圍內為實現目的所做出的與審慎操作原則一致的努力。
“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是指專用設施啟動通知中載明的日期。
“定期維護”是指根據下述5.6.2條且受專用客戶規格所限,對設施進行的定期的、預防性的維護或其他維護。
“服務費”是指根據下述第7條和附件b中的進一步特別約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根據本協議提供的工業碼頭服務報酬的費用。
“服務期”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為(a)服務期開始日期和(b)協議期滿日期之間的期間。
“服務期開始日期”以下述較晚者為準:
(a)乙方發出關于共用設施調試試驗完成通知的日期;
(b)甲方依照下述4.3.5條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的日期;
(c)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服務年期”是指服務期內每十二個日歷月,自一月份的第一天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天結束,除了(1)第一個服務年期在服務期開始日期開始,在同年十二月的最后一天結束,和(2)最后一個服務年期在最后一年的一月份的第一天開始,至本協議有效期結束日期結束。
“上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是指在上海統計年鑒(20__上海統計年鑒表格9.2)中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1990=100)”表格上顯示的兩個最近的消費者價格指數之間的百分比變化,或者,如果該年鑒不再出版,參見其后發布的與之內容最為密切相關的表格或索引。
“共用設施”是指在專用客戶規格和圖紙中用黃筆特別標注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占有、管理和操作的,組成基礎建設的所有設施,其中也包括碼頭在內。乙方使用上述基礎建設和設施在共用的基礎上給甲方和乙方的其他客戶提供操作服務。
“共用設施費用”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2.2條。
“油罐車操作”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a)條。
“期限”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1條。
“試驗設施”是指與進行調試試驗有關的,作為符合本協議4.3條所載明的期限、情況和流程的特定調試的專用設施或共用設施。
“吞吐量費用”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3條。
“吞吐量噸位”含義見本協議下述5.2.2條。
“不定期維護”是指對整個或部分設施所進行的任何必要修理和維護,該修理和維護是:(i)不定期的,(ii)超出專用客戶規格范圍的。在不損害前述一般性約定的基礎上,此種不定期維護應包括:
任何特殊的或緊急的修理或維護工作,例如對與產品相關的設備的特殊清潔工作;。
因法律變更而需要進行的修理或維護工作;。
因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所引起的任何其他不可預見的修理或維護工作。
“公共事業費用”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1(a)條。
“船舶"是指用于在水面上航行的,由甲方通知乙方用以向乙方交付貨物或自乙方處重新接受貨物的任何輪船、船舶或其他小船。
“工資指數的變動”是指過去整整兩年中,在上海統計年鑒(20__上海統計年鑒表格10.6)中的“職工年平均工資”表上“總單元”一欄全行業條目下顯示的百分比變動;如果該年鑒不再出版,參見其后發布的與之內容最為密切相關的表格或索引。
1.3優先權。
如本協議所載條款與本協議附件所載條款存在沖突,以本協議所載條款為準。
第二條協議期限。
2.1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日期開始生效,自有效日期之日起20年后到期(期限)。
第三條工業碼頭服務。
3.1一般條款。
3.1.1聘用。
為工業碼頭服務,甲方茲此聘任乙方根據本協議為其產品提供操作服務。為按照專用客戶規格和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處理和儲存產品,乙方同意設計、建造、裝配、調試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并自行承擔相應的費用,并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五條和第六條提到的操作服務。
3.1.2標準。
乙方提供工業碼頭服務時應適當考慮下述條件:
包括環境立法和批準的全部法律要求;。
適用于工業碼頭服務的國際適用工程標準;。
審慎操作原則,及甲乙雙方約定的環境標準。
本協議提及的各標準如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乙方應與甲方協商具體適用哪個標準。
3.2專用客戶規格。
3.2.1雙方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應滿足以下條件:
(a)對專用客戶規格修改細節的記錄,雙方應以書面協議形式進行;。
(b)如有需要,應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c)如有需要,應延長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3.2.2如果法律變更導致涉及共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需要修改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以決定和執行所需的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及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在乙方向甲方發出協商通知后,此種協商應立即開始。如果在通知發出后的45天內,雙方未能根據本協議7.4條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或對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做出約定,爭議將按本協議第24條的規定予以解決。
3.2.3如果法律變更導致涉及專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需要修改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以決定和執行所需的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及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但有以下注意事項:
(b)如果此法律變更要求不管專用設施是否正在特定時間內進行操作,或者是否是為了碼頭其他部分不間斷的操作,涉及專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都應進行修改的,則本協議第3.2.3(a)不適用,如果這種修改是公平、公正地適用于乙方全部客戶的,甲方應同意專用客戶規格和服務費的合理修改。
3.3額外設施。
3.3.1如果在服務期內的任何時間需要任何額外設施的,經乙方同意,雙方應就該額外設施、約定的專用客戶規格及與此有關的甲方全部應付費用進行友好協商。
3.3.2根據本協議3.3.1條,乙方應保證對任何需要的額外設施,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都有充足的土地或海洋資源加以建造。如果所需的是額外的碼頭,乙方應另外要求(i)碼頭的占用率將不低于60%;(ii)即使實行審慎操作原則,滯期費的索賠數目也已經超過在相同或相似環境下所能預計的在相似的碼頭上發生的合理的索賠數目。
3.3.3雙方當事人應就(i)額外設施的建設;(ii)與此有關的操作服務條款;(iii)與之有關的全部應付費用,簽訂一個補充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合同的條款應與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在實質上保持一致。
第四條建造。
4.1通知。
4.2建造。
4.2.1乙方應按照專用客戶規格負責建設工程的設計、建造、材料和設備的采購、調試和實驗及工程管理工作。在建設工程完成后,應進行調試,以確保設施符合專用客戶規格。
4.2.2甲方同意不參與由乙方實施的建造工程,包括選擇設計機構、建筑材料和設備,及對建設工程進行管理,除非乙方另有要求。
4.3調試試驗。
4.3.1配合。
(a)在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盡快將其建議的調試方案交甲方批準。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或延遲批準,雙方應在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商定并完成調試。在服務期開始日期前,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進行對專用設施的調試。乙方應在服務期開始日期前進行對共用設施的調試。在調試開始前不得少于30天的時間,乙方應對最終的設施調試計劃,包括預計的調試期間,向甲方發出通知。
(b)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專用設備進行所需的調試。因甲方引起的調試的延遲,乙方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
(c)甲方有權查看與共用設施有關的調試試驗。如果甲方不能或未查看上述調試試驗,此種調試試驗不應被延誤,在甲方缺席的情況下仍可進行。
4.3.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調試試驗將按如下流程進行:
(b)調試應包括特定的操作調試,用以證實被調試的設施或部件在一切可獲得的操作環境下能安全地進行操作(“調試項目”)。
4.3.3乙方有權進行大量的調試以確保試驗設施滿足專用客戶規格的最低標準。對于乙方希望進行的與試驗有關的每項額外調試,乙方應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發出通知。
4.3.4調試試驗的完成。
(a)一旦任何被調試的設施或其任何部件通過任何調試,乙方應在7天內通知甲方并提供給甲方一份調試結果的副本。
(b)當乙方認為被調試的設施已經通過與調試調試有關的最終試驗,且已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乙方應在7天內向甲方發出完成調試調試的通知,并隨附提供與此有關的全部調試結果的副本(“調試試驗完成通知”)。乙方有權發出調試調試完成通知,即使仍存在少量收尾工作和/或基本上不影響被調試的設施使用目的瑕疵,但乙方應在調試試驗完成通知中列明的合理時間內完成這些收尾工作和/或彌補瑕疵。
4.3.5甲方接受專用設施。
乙方向甲方發出任何專用設施的調試試驗完成通知,應適用以下規定:
(a)如果甲方同意被調試的設施已通過與調試試驗有關的最終調試,且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甲方應在收到調試調試完成通知之日起21天內向乙方發出確認通知(“專用設施確認通知”),甲方不得無故拒絕發出上述通知。
(b)如果甲方認為被調試的設施沒有通過與調試試驗有關的最終調試,和/或其不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甲方應盡快向乙方發出該意見的通知并隨附相關證據或證明材料,但在任何情況下該通知的發出都不得超過15天,以避免不必要地延誤服務期開始日期。
(c)在甲方的參與下,乙方有權進行本協議4.3.3中規定的進一步調試。與專用設施有關的調試試驗的過程和按照本協議第4條發出通知的程序仍應繼續,直到甲方向乙方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
(d)即使專用設施完成,如果在本協議4.3.5(b)規定的時間內,甲方未對專用設施的調試試驗完成通知提出任何異議,且未在上述4.3.5(a)條規定的時間內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則:
(i)專用設施的操作將不予開始,除非甲方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且;。
(ii)乙方自服務期開始日期向甲方開具發票,并根據本協議第7條的規定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操作費的權利不受損害。
4.4修改。
如果(a)雙方意識到需要對任何設施進行修改,以在該設施的全部設計性能內實現可靠的操作,且(b)雙方同意在約定的日期進行此修改,雙方確認并同意根據相關設施的實際性能與全部設計性能之間的差距,相應地調整其自身職責。這樣的修改將被不斷調整,直至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設施的設計性能。
4.5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4.5.1根據本協議4.7條,乙方應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完成建設工程;
4.5.2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推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乙方仍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向甲方開具發票并按照原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和操作費。
4.6甲方延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如果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乙方證明有能力提供全部操作服務,但甲方具有下述情形,無法接受乙方操作的:
(a)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從而延遲、妨礙、阻止或中斷甲方接受操作;或。
任何因甲方上述情形導致操作服務的開始被延遲的,乙方仍有權自服務期開始日期起,按照本協議第7條的規定開具發票,并向甲方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及操作費。
4.7乙方延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如果(i)乙方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之前或當天未能完成專用設施,且(ii)甲方證明有能力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接受操作服務,乙方將根據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與實際服務期開始日期之間相距的天數,按下述費率每天向甲方支付約定的違約金。
第1天到第30天:等值于美元的人民幣/天。
第31天到第60天:等值于美元的人民幣/天。
第61天到第90天:等值于美元的人民幣/天。
延遲超過90天的,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延遲損失。雙方最終同意上述違約金是基于對延遲行為及其結果所產生的預期損失的一個合理估計,從而得出的賠償金額。
4.8記錄。
乙方應保持一套與實施建設工程有關的,顯示準確的竣工位置、設施尺寸和細節的最新的“竣工”記錄。經事先預約,乙方應允許甲方檢查和審核“竣工”記錄。
第五條操作服務。
5.1操作服務。
5.1.1為實現本協議的目標,甲方同意聘任乙方在服務期內向其提供與甲方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5.1.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及專用客戶規格提供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5.1.3下述為乙方提供的操作服務,即:
(a)所有那些按照審慎操作原則,與設施的有序和例行操作有關的,處理和儲存產品所必需的服務,包括與下述有關的服務:(i)停泊、裝卸、接收貨物、包括轉運,抽水、吞吐,(ii)儲存和處理產品;(iii)提供產品的卸貨、搬運、包裝、裝桶服務,(iv)運輸和分配產品,包括用管線運送產品(v)處置、處理和丟棄在設施處產生的廢棄物,和(vi)任何其他輔助或與上述有關的常規經營活動。
(b)所有與產品運輸有關或與自船舶向處理產品的專用設施接收產品有關的那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i)自船舶向專用設施接收產品,將產品再交至甲方界區輸油管道;。
(ii)自輸油管線向專用設施接收產品,將產品再交至甲方指派的船舶。
(c)按照本協議5.4條規定的停泊流程,配合甲方指定的船代為船舶預定碼頭。
(d)根據本協議5.6條保養和維修設施。
(e)處置和處理在為甲方操作期間設施處所產生的廢棄物。
(f)每月就產品的輸入和輸出及產品的庫存為甲方準備并提供報告;在甲方提供信息的基礎上,每月就甲方發來的與產品接收與交還的吞吐量的詢問作出處理;在每個日歷月的開始和結束時準備產品當月的庫存數量清單;測算每月接收和/或交還的產品的數量和/或重量;根據實際盤存和書面存貨記錄準備每月的損失和/或收益報告。
5.2.1每一個服務年期約定的吞吐量應是附件b中載明的以公噸計算產品的指定的吞吐量(“指定的吞吐量”)。在服務年期內卸入設施的所有產品將以公噸來表示,合計并用來計算乙方為甲方處理的產品的每年實際吞吐量(“每年實際吞吐量”)。如果在任何服務年期,該年的每年實際吞吐量少于或等于指定的吞吐量,則不再加收額外的吞吐量費。
5.2.2如果在任何服務年期,乙方為甲方處理的以公噸計的每年實際吞吐量超過了指定的吞吐量,對乙方提供的與這些每年的吞吐量(“吞吐噸”)有關的操作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7.5.3的規定向甲方開出發票。
5.2.3計劃。
在每月開始前不少于30天,對要被搬入和通過乙方設施的化學品的數量,甲方應作出最佳估計并書面通知乙方,包括運送的細節。基于此種估計,乙方可以協調它的活動以確保其操作服務能夠適應這樣的搬運,和/或在提供操作服務方面,乙方將與甲方一起在合理努力的基礎上解決因甲方與乙方的其他客戶之間存在沖突所引發的任何問題。
5.3操作小時。
5.3.1正常的操作小時。
根據天氣情況、中國法律和法規、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定期維護條款,乙方將按照下述操作小時操作設施,即:
(c)為提供其他操作服務,例如裝罐和貨運服務,和產品從設施處的任何儲油罐到甲方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區的卡車和/或鐵路機車車輛的運輸,乙方只在營業時間內提供服務,例如,從周一到周五的0800到1700。
5.3.2營業時間外的操作服務。
(a)如果甲方要求在營業時間外提供上述5.3.1(c)條涉及的操作服務或其他產品處理操作,它應向乙方發出通知。
(b)甲方認可在營業時間外提供上述5.3.1(c)條涉及的操作服務和其他產品處理操作應按本協議第7.5.2(b)條計費。
5.4停泊。
5.4.1先到先服務。
雙方應按操作手冊和原理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就執行船舶靠泊計劃相互配合。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操作手冊和原理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船舶到達設施(無論是否是甲方的船舶)將會按照“先到先服務”的原則接受靠泊和服務。乙方保證它沒有授予也將不會授予任何合同主體使用碼頭的優先利。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對因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任何延遲、中斷或從靠泊的船舶隊伍中離開不負有責任,除非上述情形是因為乙方的過失或乙方未履行審慎操作義務導致的。乙方對甲方或任何其他人對因上述延遲、中斷或離開所引起的任何索賠、損害、損失或訴訟,包括任何滯期損失或其他任何臨時的或永久性的船舶使用損失,不承擔責任。
5.4.2優先靠泊狀態。
(a)緊急情況下,甲方可要求乙方偏離上述5.4.1條載明的先到先服務原則向甲方提供優先靠泊。當收到這樣的要求,乙方應立即向所有和任何根據先到先服務原則優先于甲方在碼頭停靠的第三方船舶溝通該要求及緊急情況的細節。乙方應努力與第三方船舶開啟并維持這種溝通(i)以確保他們同意甲方船舶優先靠泊,和(ii)有效安排甲方船舶優先靠泊。
(b)乙方和任何第三方因為甲方的船舶被授予優先靠泊狀態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甲方應根據情況立即向乙方和相關第三方予以支付。
(c)乙方對任何第三方不能、拒絕或不愿配合乙方向甲方船舶提供優先靠泊狀態所引起的成本和費用不承擔任何責任。
(d)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代表第三方提出相似的要求,甲方應考慮提供同樣的便利,無合理理由不應拒絕配合。
5.5設施檢查。
根據乙方事先的安排,甲方有權檢查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以確保在產品交到設施之前,上述設施處于清潔、適宜和良好的工作狀態。
5.6維護。
5.6.1乙方負責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包括專用設施、共用設施和任何本協議項下包括的設備和附屬設施在內。乙方應自負費用進行所有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但清潔儲罐和處理廢水除外,上述兩項工作應按本協議7.5.2條載明的額外服務向甲方開出發票。
5.6.2雙方應對其各自工廠和設施的計劃維護進行合作和協調,如可能他們應為計劃的維修在同一期間停工,以盡量減少對其各自工廠和設施的操作帶來的干擾。在每個服務年期開始前不少于30天的時間,雙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其將各自在其工廠和設施開展的定期維護。此種通知并無法律上的約束力。
5.6.3盡管有前述約定,甲方可以至少提前30天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對定期維護進行任何重新安排,但(i)如果重新安排的工作方式或時間有違審慎操作原則,則甲方不得提出這樣的要求,且(ii)對于乙方因重新安排定期維護所產生的全部成本,乙方將按本協議7.5.2條中額外服務的計費標準向甲方開具發票。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便利的原則就重新安排的工作進行協商。
5.6.4乙方應本著審慎操作原則對設施進行不定期維護。對于任何擬進行的不定期維護,乙方應提前14天通知甲方,但如果當時的情況根據審慎操作原則需要乙方立即開展不定期維護,則乙方不受向甲方發出這樣一個通知的限制。
5.6.5甲方認可甲方要求的和乙方提供的與任何不定期維護有關的服務均應被視為額外服務,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本協議7.5.2條向甲方開具發票。如果不定期維護在一個不同的時間將會被作為定期維護予以進行,則這些費用將做相應的扣減。
5.6.6如果乙方擬進行任何定期維護或不定期維護,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協助甲方減少(i)由此所占用的期限(ii)由此所產生的操作服務的中斷,和(iii)任何損失。甲方應與乙方通力合作,確保上述全部維護及時、有序地進行。
5.6.7盡管任何定期維護和/或任何不定期維護將可能暫時地影響設施的全部運作,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不受任何定期維護或不定期維護的影響,除非維護是因為乙方的過失或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所導致的。
5.6.8在定期維護和不定期維護的過程中,乙方在任何時間依照審慎操作原則,有權(a)將產品從專用設施轉移或遷移至其他設施,和/或(b)進行任何與產品有關的,其單方認為為了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維護所必須采取的或者是值得采取的其他行為。
5.7產品流量的管理、設施中的損失。
5.7.1對產品流量的管理的責任歸屬參照操作手冊中的相關條款。
5.7.2在設施中的損失。
根據第6條的規定,從乙方接受產品進入設施開始,到乙方向甲方交還產品為止,按每個服務年期計算,對于托管的產品,雙方認可并接受總損失的最大可接受比率為重量的0.3%。如因乙方不能勝任、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乙方的遺漏行為,或乙方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導致終端損失的實際比率高于這個數值,乙方應按超過該比率的損失部分的商業價值向甲方進行賠償,產品的商業價值由相關進口或交貨單決定。
5.8廢棄物。
5.8.1乙方應按照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地方標準處理和處置其為甲方操作業務期間所產生的廢棄物。
5.8.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在專用客戶規格的范圍內對額外的廢棄物進行處理和處置,它應通知乙方。即使有前述約定,乙方在任何時間根據審慎操作原則,有權在設施處對任何廢棄物進行此種額外的處理和處置。對任何擬進行的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但如果當時的情況根據審慎操作原則需要乙方立即開展上述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的,則乙方不受向甲方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
甲方認可甲方要求的和乙方提供的與任何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有關的全部服務應被視為額外服務,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本協議7.5.2條向甲方開具發票。
5.9準入。
經乙方事先安排,甲方的工作人員、代理和授權代表將被授權在全部合理的時間進入專用設施和一般設施,但(i)對于任何這樣的檢查,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可能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不便降低到最小程度,且(ii)所有人員尊重并遵循乙方的規定、規則和指導以及全部的政府規定。
5.10共同儲存。
乙方同意將特定產品與和其性質相同、平均質量相同以及同一等級的產品共同儲存。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對特定的產品進行共同儲存,雙方應立即進入真正的談判,以期在雙方間就乙方提供任何與此種共同儲存有關的服務及甲方就此應付費用達成一致。.
5.11船到碼頭。
本協議沒有規定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或代表甲方在碼頭停靠船舶、提供船舶領航服務或進行任何設施范圍外的活動。
第六條托管產品。
6.1托管指令。
6.1.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雙方約定的電子形式向乙方提供托管指令(“托管指令”)。托管指令應符合操作手冊中的相關要求。
6.1.2甲方向乙方作出的所有與本協議有關的指示、要求和其他溝通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雙方約定的電子形式作出。
6.1.3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每筆托管產品,托管指令應包括與產品托管有關的全部詳細資料和信息,包括下述細節,即:
(a)產品信息,和;。
(b)儲存設備的位置;。
(c)儲存期限,和;。
(d)貨物保險信息;。
6.1.4如甲方擬將任何不符合雙方事先約定規格的產品交至設施內,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6.2關稅、稅費和費用所涉及的信息和文件。
6.2.1如果產品被或可能被任何政府部門征收關稅、稅費或其他費用,對于乙方要求的全部信息和文件,甲方應在合理的時間預先提供給乙方,以確保產品的狀態以及乙方接收或釋放產品的權利符合乙方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除非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另有約定,對產品進行清關或向政府部門申報、進行海關手續和清關手續的義務是甲方的單方義務。在接收和/或釋放產品之前,乙方有權檢查產品狀態,以確保產品符合適用的海關法律和法規。
6.2.2除非乙方存在過失和/或故意,或乙方存在遺漏行為,或乙方存在有違審慎操作原則的其他行為,否則對乙方遭受或支付的因下述情況所產生的全部責任、罰金、處罰、稅收和關稅,甲方將承擔賠償責任:
(c)甲方未能遵守適用的海關法律和法規。
6.3產品到達時的數量和質量評估以及測量。
6.3.1乙方有權在接收貨物時或在接收貨物之前核實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是否被完整和真實地記載在托管指令中,托管產品的所有其他方面是否與產品信息一致。甲方應就決定向設施交付產品數量和質量的行為以及授權產品裝卸的行為單獨負責。除非因乙方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或專用設施發生實際泄漏,否則乙方對產品的任何損失或產品污染不承擔任何責任。
6.3.2任何一方可從在中國登記注冊并具備相關資質的國際公認的事務所中指派一名獨立的評估師對產品的性質進行評估。經乙方事先安排評,評估師可以在產品裝卸時出席,并評估上述產品以便查明其數量、特性、規格和質量,以及查明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是否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6.3.3在產品卸貨和交至設施之前,甲方或甲方指派的獨立檢測員將取得2份一樣的樣本(分別稱為“甲方樣本”和“乙方樣本”)。甲方應沒有任何延遲地將乙方樣本交給乙方。
甲方應自負費用對甲方的樣本就產品數量、特性、規格和質量安排立即的檢查、評估和分析(“甲方分析”)。乙方應按照操作守則中的條款保存乙方樣本。
6.3.4如果乙方合理認為,產品的質量或性質不準確或與描述的不一致,且乙方相信接收產品將可能引起設施污染或違反環境立法或適用的中國法律或政府部門的其他要求,則:
(e)甲方應立即向乙方發出指示,對任何不合格或被污染產品做出處理建議。
(f)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產品,或者如果產品已在乙方監管的設施中,乙方有權立即移走產品,相關的風險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或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移走產品。
(g)對于產品交貨時明顯存在的,因產品的任何損壞或缺陷,或產品全部或部分與產品信息中載明的質量、數量或描述不符,或產品違反環境立法或適用中國法律或政府部門的要求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成本、索賠、損害、責任、罰金、違約金和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此類訴訟,甲方應向乙方進行賠償。
6.3.5甲方提供的產品信息不得作為證明產品數量和質量的決定性證據,即使乙方在接受產品時沒有就產品信息的準確性提出任何異議。
6.4拒絕接收貨物或進行操作。
6.4.1對于任何托管的貨物,盡管本協議下有其他約定,在下述情況下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或進行任何操作服務:
(b)如果產品到達設施時存在著明顯的損壞或缺陷狀態;。
(d)為防止、減少和/或消除任何設施污染、產品污染、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影響;。
(e)為了保護設施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
(g)如果產品產生了任何運費、港口費、接收產品時應收取的費用、稅費、關稅、捐稅、罰金和/或本協議6.2.1約定的其他費用和成本。
對于乙方任何拒絕接納、卸下和交接產品的決定,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應立即就產品卸貨的替代方案進行協商。
6.4.2拒絕接收產品交付情況下的付款義務。
即使乙方拒絕接收托管產品的交付,甲方無權折抵或減少雙方約定的與當時的服務年期有關的操作費。前述約定不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以及在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
6.5未能交接產品。
如果甲方通知乙方將交付產品給乙方,或者按照計劃乙方應按特定的數量和/或特定的時間和/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將產品交還給甲方,如果甲方因任何原因未能依約交付產品或甲方拒絕或未能接收被交還的特定產品的,甲方應就因其未能交接產品所帶來的全部損失、成本、索賠、法律行為、損害、責任、罰金、違約金、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承擔責任,甲方在此保證就上述事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該損失是因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或其他不符合審慎操作原則的行為所引起的。
6.6留置權及扣留。
乙方有權留置或扣留產品、全部款項(包括任何乙方代甲方接收的保險金)、乙方現在或將代表甲方持有的,現在已經是甲方所有的或將成為甲方所有的文件和貴重物品,以確保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其他任何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項下所產生的與設施中的其他產品有關的應付款項和費用。
6.7關于所有權的爭議及查封。
如果甲方與第三方就產品的所有權或接收產品的權利存在爭議,或者如果產品被查封或被做出扣押決定,乙方有權保留存在爭議的產品,直至法庭或仲裁就變更該產品的所有權或接收產品的權利作出不可逆轉的裁決或決定,這些裁決和決定應是已經相關主體充分證實,并且上述決定已經相關主體書面向乙方證實。
第七條服務費。
7.1服務費。
甲方,作為對乙方提供的工業碼頭服務的報酬,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服務費),細節詳見附件b。服務費應按第7條的約定予以支付,且應包括下述內容:(a)年費;(b)超額吞吐量費;(c)公用事業費;(d)附加費;(e)特殊費用,及(f)管廊架費。
7.2年費。
雙方同意,作為對乙方提供的操作服務的報酬,甲方需按照附件b的約定支付年費。該費用的依據是在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標準,且應根據任何協商和/或雙方同意的修改對約定的標準進行調整。
每期的年費應當按月開具發票,并且不得遲于服務月的最后一個營業日予以支付,但應至少提前該營業日30天開出該費用的發票。
7.3超額吞吐費。
超額吞吐費是甲方在考慮超額吞吐噸的基礎上按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超額吞吐費的單價詳見當時公認的附件b版本中的約定。
在服務年期內的任何日歷月發生超額吞吐噸的情況時,乙方應當在該月的最后一個營業日就當月所發生的超額吞吐費開出發票。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后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7.4公共事業費。
(a)對于乙方在操作服務中使用到的氮氣、電力、蒸汽和其他消耗品的費用,甲方應向乙方予以支付。上述費用的計費按照實際費用加5%來計算(公共事業費)。
(b)乙方應按月對每筆公共事業費開具發票,開具發票的日期應在服務年期內的每個日歷月的第五個營業日之前或當天。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后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7.5輔助費用及特殊費用。
(a)輔助費用應包括下列部分,即:
(i)油罐車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20噸油罐車的操作(油罐車操作費)。油罐車操作費用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i)軌道車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50噸軌道車的操作(軌道車操作費)。軌道車操作費用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ii)鋼筒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的與填充200升鋼桶和向集裝箱或卡車進行裝載有關的操作(鋼桶操作費)。鋼筒操作費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v)鋼筒及倉儲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期間提供的與倉儲有關的操作。鋼筒及倉儲操作費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v)輔助操作費,根據具體情況,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任何替代的或者特殊的,超出操作服務范圍的操作方式。
(b)根據具體情況,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超出操作服務范圍的任何特殊的行為(“特殊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特殊費用(“特殊費用”)特殊費用按照當時公認的附件b版本中約定的金額以人民幣支付。
特殊費用的費率應按照第7.6條約定的通貨膨脹公式逐年調整。
(c)每期輔助費用和特殊費用應在服務年期每個日歷月的第五個營業日當天或之前開具發票。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后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向乙方支付費用。
7.6管架費。
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公共管道走廊由scipcor公司建造并歸scipcor公司所有。乙方應保證其已與scipcor公司商定租用所需的相關管架空間,用來為甲方提供操作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即當乙方與scipcor公司順利達成上述商定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因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而租賃所需的管架空間所產生的全部成本(包括營業稅,另加5%)。乙方應保證充分告知甲方其與scipcor公司協商的情況,包括商定的租賃成本。
7.7通貨膨脹的調整。
7.7.1年費根據下述公式逐年遞增,第一次調整應于20__年1月1日進行。
當年費用=上年費用__(1+0.3__通貨膨脹因素)。
其中:
通貨膨脹率=(40%__上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60%__工資指數的變化)。
7.7.2超額吞吐費、輔助費用和特殊費用根據下述公式逐年遞增,第一次調整應于20__年1月1日進行。
當年費用=上年費用__(1+通貨膨脹因素)。
7.8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
如果一方遭受到了經濟上的困難,應通知另一方,雙方本著誠信原則進行協商后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調整變更,從而減輕通知方所面臨的經濟困難。在宣稱經濟困難的期間,雙方確認乙方可以增加或降低服務費,如果(i)存在法律變更,和/或(ii)通知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遇到材料的成本和費用顯著增加的情況,并且通過合理的努力也無法避免的(“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如果發生上述任何一件事情,乙方對根據本協議7.7條擬進行的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應立即通知甲方。
7.9逾期付款費用。
如果甲方未能甲方應支付本協議項下所有款項的利息給乙方,如果不能在自截止之日起2個營業日內給齊,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6個月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2%予以支付。自相關發票應付之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該利息應按日累積,并應每月計算復利。
7.10稅費調整。
甲方應承擔所有的稅費或那些和甲方的付款有關的,因乙方提供處理、儲存和其他物流操作服務而被法律要求乙方支付或繳納的類似費用。年費、超額吞吐費、公共事業費、輔助費用、特殊費用以及管架費每筆均應加上這些被征收的稅費,以便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筆費用在扣除這些稅費后等于該筆費用不含稅的數額。
7.11產品的費率、收費、關稅及其他稅項、及第三方收費。
7.11.1甲方應確保產品的交貨是免費的。甲方應負責所有與產品、產品的運輸方式及與產品有關的發生在設施外的任何及全部行為所產生的成本,收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及全部的費率,稅,關稅,運費,手續費,碼頭費,港口費,拖船費,進口關稅,捐稅,罰款和其他所有因交貨所因征收的金額和所有其他因產品所產生的在到達時應被支付的或拖欠的費用、成本、收費,無論這些費用被如何命名。
7.11.2盡管有上述的約定,但在甲方給出特定的書面承諾后,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支付任何的稅費及收費,一旦乙方要求,甲方應立即將這些費用支付給乙方。
在任何給定的服務年期內,如果上海港務局退還給乙方港口費,則當上述的服務年期屆滿后,乙方應按照比例向甲方部分退還該筆費用。
7.11.3如果根據相關的中國法律、法規或政府部門的要求,由于產品和/或提供操作服務,乙方需要向任何政府部門支付任何款項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則甲方有義務直接向該政府部門提供此保證。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允許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或提供上述擔保,則:
(a)如果乙方支付了任何費用,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全部歸還該費用,同時連同乙方因支付該費用所產生的其他全部成本(如有)。
(b)如乙方提供了擔保,甲方應立即將乙方為設立上述擔保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歸還給乙方,并應立即向乙方提供一個其期限、格式、出具銀行等一切均能被乙方接受的“背靠背”的擔保(該保證應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并且符合相關要求的),以確保乙方在擔保下支付或將支付的任何及全部款項屆時將由甲方向乙方予以歸還。
第八條安全措施。
8.1安全措施。
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證設施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雙方的雇員、承包商、代理以及來訪者。所有的這些措施應符合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8.2救濟措施。
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有權在合理范圍內從事以下行為:
(a)采取任何措施和工作,以減輕、減少、使之最小化、阻止或消除任何實際發生的或可能產生的設施污染或產品污染或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設施和/或相關人員安全的事件或環境。“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雙方的雇員、承包商、代理以及來訪者。
(c)采取因任何法律變化或任何政府部門要求而需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
8.2協作。
在任何情況下,為協調本協議第8.2條所要求采取的任何措施,乙方應與甲方進行協商。對于因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和/或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必須的,或有助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根據本協議第8條由乙方采取的一切安全措施,乙方因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應由甲方予以賠償。除非上述費用是由于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乙方的疏忽行為、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而引起的。賠償金應按外部成本加15%的管理費予以計算。對于任何擬采取的安全措施,乙方應當提前三周通知甲方,但依照謹慎操作原則,根據當時環境乙方需要立即采取該安全措施的,乙方不受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
第九條環境保護。
9.1遵守法律。
盡管存在本協議第9.2條的規定,乙方應當遵守所有的環境立法。甲方應當竭盡所能協助乙方遵守環境立法。
9.2環境標準。
乙方應當遵環境標準。如果甲方要求遵守替代環境標準(“替代環境標準”),則乙方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應遵守該替代環境標準:
(b)替代環境標準不違背環境標準的最低要求;。
(c)替代環境標準符合環境立法;且。
(d)替代環境標準是包含在專用客戶規格內的,并且與此有關的任何額外的費用已經雙方約定并反映在服務費中。
9.3補救措施。
乙方遵照謹慎操作原則,有權在任何時候,在合理范圍內,從事以下行為:
(c)采取因任何法律變化或任何政府部門要求而需采取的任何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9.4協作。
對于因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和/或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必須的,或有助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根據本協議第9條由乙方采取的一切措施,乙方因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應由甲方予以賠償。除非上述費用是由于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乙方的疏忽行為、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而引起的。賠償金應按外部成本加15%的管理費予以計算。對于任何擬采取的安全措施,乙方應當提前三周通知甲方,但依照謹慎操作原則,根據當時環境乙方需要立即采取該措施的,乙方不受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這些措施的費用應當被公平地分攤給所有受此影響的客戶。
第十條保險。
10.1產品保險。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有為產品適當投保的唯一和獨家義務。乙方對產品不負有投保義務,或承擔與之有關的任何風險。
10.2設施保險。
乙方有義務為與設施和/或在設施處的任何設備的設計、制造、裝配和調試、管理和操作有關的事項適當投保,該保險根據良好的管理原則足以覆蓋全部一般風險,包括一切風險、第三方責任、工傷賠償和雇主責任、損失、盜竊、火災、縱火、洪水、事故和損害。
10.3保險證書。
在服務期開始日期之日起15天內,各方都應當向對方提供證據(以保險證書復印件的形式),以證明其已按本協議第10條的規定投保,且保險已生效。
第十一條責任與賠償。
11.1環境責任。
11.1.1因環境立法和各自設施的歸屬和操作所發生的環境救濟措施,各方應各自承擔其相應的責任。
11.1.2根據本協議第11.4.2條和第21.4條的規定,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應予以負責并對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由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直接或間接引起,如果這些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是由于以下原因產生的:
除非是因為甲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所引起。
11.1.3根據第11.3條和第21.4條,甲方應當對乙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如下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并保證其不受損害:
(ii)由乙方承擔的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由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直接或間接引起,如果這些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是由于以下原因產生的:
除非是因為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所引起。
11.2通知。
如任何一方發現或察覺存在以下情況,均應以口頭及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另一方:(i)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ii)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或(iii)在設施處,包括在碼頭或設施附近已經或可能導致需要采取環境救濟措施;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人員受傷或死亡的;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財產損壞或損失的其他情況。即使有前述規定,對任何緊急的情況,乙方應根據其判斷和審慎操作原則,負責作出并進行最初的反應。
根據上段,各方在按前款要求發送通知后,應共同協商、通力合作,以減輕、阻止或消除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環境污染、或在設施處,包括在碼頭或設施附近已經或可能導致需要采取環境救濟措施;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人員受傷或死亡的;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財產損壞或損失的其他情況。如果可行,各方應就互相配合的反應達成一致,以實現快速、高效的解決,并盡可能減少操作中斷或使其產生的費用最小化。若甲方未能參與到商討之中,乙方采取合理的步驟來減輕、防止或消除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或在設施處產生的其他不利情況的責任也不因此而消除,否則會損害或影響甲方在本協議第11.1.3條和第11.3條中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11.3甲方的一般性賠償。
11.3.1在不損害本協議第11.1條、第11.9條及第11.10條規定的前提下,根據中國任何法令或法律、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甲方應予以負責并對乙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因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所直接或間接引起。
11.3.2甲方在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服從以下要求:
(a)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的賠償責任,其范圍不得超過乙方因其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所引起的,或者乙方未能采取合理步驟消除的任何損失、損害、傷亡(或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或任何相關費用。
(b)對于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甲方的賠償責任,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任何索賠和引發索賠的事件,或任何將可能引發索賠的事件。如果乙方在事件發生或事件的結果引發損失或損害3個月后提出索賠,該索賠是無效的。
11.4乙方的一般性賠償。
11.4.1在不損害本協議第11.1條、第11.9條規定,且遵守第21.4條的對乙方責任限制的規定,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根據中國任何法令或法律、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應予以負責并對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因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為或遺漏行為所直接或間接引起。乙方在本協議第11.4.1條項下的義務應服從第11.4.2條。
11.4.2乙方。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并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轉賬支票方式。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服務范圍。
航空:___________________。
汽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其他服務要求。
保險費:甲方付給乙方保險費。
第三條:試用期。
第四條:服務期限。
第五條:服務確認方式。
1、甲方通過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業務。
2、達成委托后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手續,并按服務標準開據工作單。
第六條:運送進程中的安全要求。
1、甲方委托運輸的貨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標準包裝的,甲方應根據保證貨物安全運輸的原則加以包裝或委托乙方包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包裝,甲方付給乙方包裝費。(包裝費根據包裝材料和包裝規格定)。
2、甲方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3、延誤_______天以上的免收單票運費的_______%,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點,乙方不承擔責任(航班延誤或取消、自然災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務及時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誤的原因。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時間。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詳見合同附件)。
2、乙方于每月的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的工作單及發票,并做成結帳明細表。甲方在核實無誤后,于當月_________日前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給乙方。如遇節假日向后順延。
3、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4、當乙方提供的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否則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價格體系執行。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托內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甲方所委托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3、甲方有義務提供準確詳細的收貨人地址及聯系方式等與業務相關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貨人名址及聯系方式有誤所造成的貨物延送,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責任。
5、甲方有義務承擔因對方拒收貨物而造成的退貨運輸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運送貨物服務,在車輛運力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運服務執行情況的存根。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
4、在甲方單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托的業務。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對方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
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解決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如有與《快遞服務標準》相沖突的條款以《快遞服務標準》為準。
第十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無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公司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四
甲方(托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納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詳見附件:承運人《運費價格表》。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托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收貨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貨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收貨人收取,收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周期為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于次月10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于當月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收貨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保證所托運貨物中不夾帶政府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托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并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并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收貨人聯系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費用標準詳見附件《運費價格表》。
乙方責任。
1、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為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并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損失貨物的含稅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并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收貨人或者收貨人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系,并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五
依據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甲方年西出口立交橋片預制箱梁運輸、吊裝作業。
第二條工程要求:
1、承包方式:乙方自行負責包人工、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檢驗、包風險。未經甲方同意,嚴禁轉包、分包。
2、工期要求:工期期限為:________年月日,單項工程工期進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即甲方工程進度具體情況確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現場的工程進度和要求工期進場施工,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以調整工期。
3、技術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工程運輸及吊裝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單項工程技術要求以及甲方的技術要求開展作業,保證施工質量。
4、安全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隱患。乙方在施工中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合同價款:本合同采用單價包干方式。箱梁運輸、吊裝總包干費用為合同價款為:
1、公路運輸(進出場)費用(含裝卸費):/片運輸費:/片。
2、吊車吊裝及安裝費用:/片。吊裝及安裝費:/片__以上綜合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綜合單價已充分考慮了工程施工環境、交通道路、現場條件,充分考慮了人工、材料、機械的場內外運輸、施工技術、成品保護、檢驗、調試、驗收、樣品、管理、利潤、噪聲排放費用及污染費用、雨季氣候條件、建安營業稅及附加的其它稅金費用等因素,結算時不再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單項工程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地點及設備人員要求,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可靠性負責。
2、負責與地方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溝通,協調乙方進場事宜,并協調現場工作條件。
3、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安全業績及各種資質,特別是安全資質進行審驗。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構件,并對因乙方責任引起的構件損壞及人員傷亡提出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進度影響提出整改,對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并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出經濟賠償。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箱梁運輸、吊裝作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有權要求乙方做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按時組織人員及設備,配合甲方完成施工。
2、乙方應按相關技術規范及單項工程技術要求,完成運輸及吊裝作業,并按單項工程要求保證工期要求及作業質量。
3、乙方進場施工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毀,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所有人員的人身保險及公眾責任險,對于乙方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員因任何意外或受傷而因此依法可獲的任何賠償或補償,甲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應做相應的賠償。
第六條費用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單價結算時不作任何調整,總價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3、工程在由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后無進度及質量問題的前提下,并當乙方提交足額正規有效的發票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結束后3個月內,向乙方匯全部工程款。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甲方可以暫扣乙方工程款及要求乙方每日按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執行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或相關規范執行合同,否則違約方承擔責任。
2、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完成工程內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另外委托其他單位。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的違約賠償金,并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損失。
3、甲方因作業場地協調不利原因影響乙方施工作業進度,工期要求可以相應調整。
4、如因乙方過錯、質量問題,而引起工程返工,由此引發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給甲方及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積極補救措施外,免收損失部分施工費,并賠償全部損失。
5、如乙方產生違約金、賠償金或甲方墊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則甲方可在其應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果有未完工工程,則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工程完工。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白城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3、如因乙違反合同約定而產生糾紛、訴訟,則乙方除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對方因處理和解決該糾紛及索賠而產生或必然產生的各種費用。
4、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調一致,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的各款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六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和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
)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于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后_____天在中國到期,并必須注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于保險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
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七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為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為_____。(或另行制作《車輛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制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周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并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為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并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并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著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后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并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并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為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于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為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為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為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后,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為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月后,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并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轉賬支票方式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后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志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核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為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雇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雇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為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并且對于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后三日內盡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30%作為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陜西省省級單位政府采購中心作為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八
甲方: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托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范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托運單為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托書上(托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為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托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十九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
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第六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
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二十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第一條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門到門送貨服務。
3.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服務代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服務向乙方支付運費。
4.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服務規范與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運輸服務。
5.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支付甲方四倍相應運費作為違約金。
6.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條操作規章。
1.甲方按銷售任務制定運輸計劃后,電話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貨。
2.乙方交貨完成后電話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將客戶簽收的《送貨單》回單,兩天內交給甲方。
3.送貨地點:___________。
4.備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網絡貨物運輸服務合同(優秀21篇)篇二十一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致,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后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為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周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后一周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周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1)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