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無法預測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所以應急預案的制定顯得尤為重要。隨后是一些應急預案的范文,希望這些例子能夠激發你對應急預案制定的思考和創新。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一
??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并且向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應該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人員受傷時,立即求助過往車輛或者人員,搶救傷員。
??(2)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請求救助。
??(3)報警:請求當地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護,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以及程度。
??3、應急行動。
??(1)應急小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應急級別并且向應急小組組長報告,按照組長指令,啟動相應的應急行動,調動應急工作小組實施應急救援。
??(2)應急小組相關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行動。
??(3)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4)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二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2、組織機構與職責。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負責人:王文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救護120。
2.3職責。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并適時發布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布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并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并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并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為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核,并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后,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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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三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1、幼兒園外出租用車輛目前須選擇大眾崇明公交公司的車輛,并選用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員。
2、建立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幼兒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幼兒園自有車輛的管理。(電瓶車.汽車)。
6、幼兒園制訂并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7、不準違法超速、超車。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幼兒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幼兒安全保護。
4、報縣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后作書面匯報。
5、通知受傷幼兒家長。
6、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四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故障或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件。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了提高我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茅天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預案。
以黨的十九大及系列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事故中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周邊縣鄉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堵塞;
(三)群傷及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警后,第一時間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二)立即啟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及鎮衛生院、派出所、安監站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信息,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現場情況進一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并成立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
總指揮:鄒濤。
副總指揮:謝磊鑫、張艷、張羽強、盧偉。
成員:由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交管站、社會事務辦、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村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
1、總指揮權由負責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并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二)應急救援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
成員單位: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衛生院、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盧偉。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相關村。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保護現場、維護疏導交通秩序、堵截設卡、協助調查取證。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鎮衛生院、事故發生地村衛生室。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申艷。
成員到位: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后財、物調配跟進。
(六)善后處理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安監站、綜治辦、派出所。
職責任務: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后處理,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村委會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駕駛人、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二)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安監站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維護秩序保護現場并解掌握情況。
(三)鎮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鎮長、分管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同時處置救援總指揮部立即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第一時間向鎮村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二)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派出所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一)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三)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組織實施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二)各村、鎮有關工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三)應急救援電話。
??????政府辦公室電話:085125541016。
?????。
(一)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鄉轄區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轄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省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年為契機,根據省、市、縣要求,充分認識到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確保將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將損失減少到最小,能及時搶救,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為了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鄉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協調工作;協助領導小組實施本預案;匯總報告事故情況;傳達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負責鄉轄區各條路段交通安全。
具體責任路段如下:
(三)各項具體分工情況。
1、警戒保衛工作,由鄉派出所所長肖孟志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組織派出所、交管辦等有關部門迅速開展對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2)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及事故現場保護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跑。
2、現場處理,由縣一中隊隊長牽頭負責。負責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解釋等工作。
3、醫療救護工作,由衛生院院長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迅速組織和指導急救人員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
(2)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和占用急救場所。
(3)及時對搶救方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對搶救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提出緊急處理措施。
(4)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數字,及時向應急救援鍍層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4、善后處理工作,由交警牽頭負責。主要職責是:
(1)交警做好對死亡人員進行身份確認和處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員的遺物,通知死亡人員家屬及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協助家屬輸認領、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保險與賠償金的測算和解釋工作,協調處理相關的理賠事宜。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鄉人民政府、交警中隊,按規定逐級上報,并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二)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三)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
為了維護20**年度安全運輸,規范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以解決經營業戶的后顧之憂,提高行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損失,讓廣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時、舒適、滿意,特制訂本方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道路運輸秩序,預防忽然減少道路事故為出發點,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管理,確保客運車輛安全運行。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為各車安全例檢員。
1、我司及時掌握旅客流量情況,合理調配車輛,在旅客相對集中、客流量大,我司安排部分車輛值班,確保旅客能及時到達目的地。
2、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我司立即啟動該預案,“小組”派員到達事故現場協助處理有關事宜,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在2小時內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事故在24小時內向主管部門報告,絕不緩報、瞞報。
3、及時向“120、110”求救、報警,將受傷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并保護好現場。
4、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商保險賠償金的預支和理賠事宜。
5、配合車主處理死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1、車主自籌;
2、保險公司預借;
3、安全互助金中預借。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20**年度安全工作順利實施,讓廣大人民群眾走得安全、及時、有序、舒適、滿意,特制訂本方案:
以“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道路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事故為出發點,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強化管理,確保此項工作安全運行。
原則:加強領導,抓好源頭管理,實行依法治理,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行車。
目標:強化源頭管理,推動公路運營,預防交通事故長效管理機制的完善,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治理超員、超速等現象,努力防止小事故,控制大事故的發生。
第一階段:2011年12月20日-12月31日為準備階段,主要制訂本方案。
第二階段:20**年1月1日-12月31日為實施階段,對我司駕駛員進行摸底,制訂完善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全體司乘人員安全學習,配合交警、運管部門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力排行車安全隱患,確保客運車輛安全運行。
第三階段:20**年12月25-31日為總結階段,回顧20**年度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及時整改,并完善安全制度,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查驗收。
設立*****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全面工作。
副主任:***負責安全生產的組織和實施。
成員:***負責車輛二保、檢測和保險。
各車駕駛員為安全員負責車輛例檢工作。
信息聯絡員:***************。
1、客運車輛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營運;
2、所有車輛必須標志齊全,證照有效,規范經營行為,文明優質服務;
3、按期二保,當天出車前或收班后必須對車輛進行例檢,確保無“病”車上路;
4、車上必須配警示牌、反光錐筒、滅火器,嚴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5、作好“防風、防雨、防雷電、防滑”等工作;
6、及時、多險種、足額的進行車輛保險;
7、按時進行車輛年檢。
2、不得駕車到危險路段、夜間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或禁止客車行駛路段運行。
3、嚴禁超員、超速、酒后開車、帶病行駛;
4、嚴禁車輛亂停亂放、亂掉頭。
5、按照“八嚴禁”的`要求駕駛車輛。
1、對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如實向我司報告,絕對不緩報、瞞報,我司立即是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我司應及時啟動《20**年度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根據事故大小程度,損失多少,立即派員共同作好處理工作。
3、期間我司24小時安排人員值班。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單位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單位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單位應及時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雨天、大雪、冰凍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報警電話,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110和急救電話120求救。
(二)在發生或得知緊急情況后,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蹲村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人大主席楊文高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副鎮長劉新華、吳健、顧強、姜素梅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村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分別為朱志友、丁鑫、孫敏、王衛明、孫漢勤、倪金明、陸祥林、曹金榮、班加濱、丁輝、嚴海、夏友軍、吳曉明、奚愛明、高風舞、顧世榮、唐勇、沈萬華、楊從清、王恒銓、黃來扣、孫鵬、孫金才、邵興華、沈建明、杜宏文。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求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吳健同志擔任,成員由黨政辦、財政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民政、醫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2、搶險救援組:在緊急情況下,(如出現嚴重的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等惡劣天氣致使車輛通行受阻等),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維護治安,清理路障,疏導車輛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組長由姜素梅擔任,成員由鎮、村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緊急情況發生后,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緊急救援。
(一)鎮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緊急救援工作展開。
(二)綜合辦、派出所和安監辦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緊急救援,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一)鎮政府對發生的.道路交通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農路辦、安監辦等要嚴格查處非法營運車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農路辦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認真開展“六個一”的宣傳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基層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動,每個學校每月開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題班會,鎮廣電站自辦頻道每周播放一條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每個村莊、學校、企業等至少一處宣傳櫥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處安全提示標牌。
一是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校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是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生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四是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教育局報告);留校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迅速查清乘車幼兒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機動應急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1.1.1為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1.2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電網公司、x省電力公司有關文件和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1.2適用范圍。
1.2.1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本預案用于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1.3.1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1.3.2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組織結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職責。
2.2.3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2.3應急處理辦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
2.3.2成員組成:由安全監察部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2.3.3辦公室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2.3.4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監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2.3.5成員:安全監察部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2.3.6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采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并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3.1.2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3.1.4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3.2預警行動。
3.2.1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鏈接,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3.2.2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系。
4信息報告程序。
4.1報告程序。
4.1.1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1.2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4.1.3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4.2通訊聯絡方式。
4.2.2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應急分級。
5.1應急分級。
5.1.1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1.2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6.1.1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2.1電話詳細了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6.2.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1.1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啟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7.1.2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7.1.3在施工現場、設備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監察部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7.1.4在設備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后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運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設備損失。
7.1.5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了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7.1.6通知傷者家屬并做好接待工作。
7.1.7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7.1.8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并保管車上物品。
7.1.9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7.1.10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應急保障。
8.1保障措施。
8.1.1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制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系。
8.1.2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8.1.3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志,滅火器具等。
8.1.4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8.1.5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后期處置。
9.1后期處置。
9.1.1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9.1.2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鑒定。
9.1.3事故車輛維修并結算。
9.1.4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9.1.5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9.1.6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后處理得當。
為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1、預案的啟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啟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并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后,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并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后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五
為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范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于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適用于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并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濕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后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了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系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后,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六
??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火災和自然災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超速行駛、酒后駕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3)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
??(4)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臺風等惡劣氣候。(5)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3、可能后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七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1、報警。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后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4、通知家長。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保險介入。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布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級教育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處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八
2、預防措施。
1)行人須在馬路右邊的'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則要在靠右側的路邊行走;
2)穿越車行道,須走斑馬線,禁止追逐、猛跑;
3)行走時,思想要集中,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停留,不得進入快速路;
5)學齡前兒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出行應有人帶領;
6)嚴禁在機動車道上兜售物品、賣報紙、散發小廣告等;
7)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2、預防措施。
1)騎自行車時,不要搶行、猛拐、爭道,不要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打鬧;
3)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4)非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1)乘客在車內聞到燒焦物品的氣味或看到有不明煙霧時,要及時通知司售人員;
4)乘坐公交車遇到火災事故,乘客應迅速撤離著火車輛,不要圍觀;
7)出現傷亡情況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
2、預防措施。
1)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或前門上、后門下;在道路上搭乘機動車,應當從車身右側上車,不得強行上下或者攀爬行駛中的車輛。
3)不要讓兒童在行駛的車內跑跳、打鬧;
2)因搶救傷員而需變動現場時,應標明事故車和人員位置;
2、預防措施。
1)機動車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忌超速行駛;
2)禁止酒后駕車,禁止非司機駕車,禁止駕駛中使用手機,不要疲勞駕駛;
3)不要駕駛有機械事故的“帶病車”上路;
4)通過鐵路道口時,要主動避讓火車,堅決杜絕強行、闖行通過道口的行為;
2、預防措施。
1)火車出軌向前沖時,不要嘗試跳車,否則會發生危險;
2)火車停下來后,不要貿然在原地久留觀察,車廂起火爆炸時有發生;
3)離開火車后,設法電話報警,通知救援人員,一般在信號燈附近備有報警電話;
4)即使列車全部停電,列車上還有可維持45分鐘至1小時的應急通風,乘客被關在密閉的車廂里,不必擔心會出現呼吸困難。
2、預防措施。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高速公路設施,以免造成事故隱患;
1)船舶遇險時,要保持冷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
5)跳水逃生前不要慌張,要觀察船只及周圍情況,要避開水上漂流硬物;
2、預防措施。
1)遇空中減壓應立即帶上氧氣面罩;
4)若飛機在海洋上空失事,要立即穿上救生衣;
5)在飛機撞地轟響瞬間,要飛速解開安全帶,朝著外面有亮光的出口全力逃跑;
2、預防措施。
1)在飛機的飛行全程不要使用手機;
3)飛機起飛、著陸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飛行途中應按要求系好安全帶;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九
??定期召開駕駛員例會和月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2、嚴格檢查制度。
??(1)認真落實車輛定檢制度,嚴格每天的出車、營運、收工的車輛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駕駛。
??(2)開展經常性的路檢路查,控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章行為。
??(3)堅持24小時值班業務。
??公司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
為了減少突發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的教職員工要第一時間向校長室報告情況并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2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校長室要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事故現場教職員工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為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受傷學生不能移動或傷勢較重的,在校醫現場指導下,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車輛護送受傷學生到醫院醫治。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著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防止發生混亂。要迅速組織疏散工作,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并根據要求,對發生危險的`地段進行封閉。以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后,應及時清點人數,并安排教師帶隊管理安全地帶的學生。
6、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總務處對水、電、暖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對發生事故的周邊地區進行細致檢查,以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要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搶修受損設施。
8、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人員要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發現場。
9、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盡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盡可能減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10、處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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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一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園制定了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留園處理)。
副組長x(現場處理)。
成員:各班班主任。
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園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幼及家長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鎮教辦報告。
四、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鎮教辦報告);留園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二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11-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xx措施。(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三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準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準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1、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盡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總指揮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總指揮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政教處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四
為預防幼兒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保障幼兒安全,我校制定了本預案。
一是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各班主任為成員的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凈校后兩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特殊情況,必須做到24小時開機。
二是該預案本著預防性和教育性相結合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師生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報告制度。規定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幼兒園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四是應急工作分工。幼兒園根據人員特點把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分成現場處理組(負責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向交警報告;聯系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向校內發出指令;向教育局報告);留校處理組(負責迅速做好了解情況、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迅速查清乘車幼兒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機動應急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五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后果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后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游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并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系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系,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于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筑,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范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尸體,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后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后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范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布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后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并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并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準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臺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接待采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鏟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于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筑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扎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準后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并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匯總16篇)篇十六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xx。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