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辭職信的寫作,我們應該以真誠、客觀和感恩之心表達自己的離職意圖。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封辭職信范例,供大家參考借鑒。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一
尊敬的領導:
您好!
很遺憾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提出辭職,但也是我經過深思熟慮的鄭重選擇,萬望批準!
去年畢業時,也就是xx年7月7日,我踏上了異鄉的工作之路,經過一番舟車勞頓,到達甘肅金昌總部。當我第一眼看到八冶總部,就產生了一種落差,和網上八冶官網相去甚遠,但我還是選擇了留下,希望能有所作為,而不是因為環境問題就毅然離去。
在接下來,我工作崗位的調換,就讓我很失望。先由八冶總部調配到一建分公司,緊接著又調配到平涼分公司。即使如此,我也服從公司安排。有領導說讓我到基層去鍛煉,我相信這不是謊言,而是領導的良苦用心。
來到平涼分公司,對一個剛畢業的學生,總之還是充滿好奇。這里的住宿條件和辦公條件都超出我的想象,我是比較滿意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也在不斷顯露,一直到去年年底我就徹底心灰意冷。
在這,我只是真實的想表達我要離開的原因,別無他意。有人告訴我這么愜意,你還不好好呆著!而我就是這么不安分,我想我這么年輕,不能貪圖安逸,每天過著照大門的生活。有句話:苦盡甘來。作為年輕人,就是要有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精神追求。我不能說我離開八冶就一定會飛黃騰達,但至少我可以不再勉強自己,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望領導能理解我的苦衷,在5月底,批準我的離職手續。也預祝八冶建設集團在未來的發展中蒸蒸日上,“一二三”發展戰略越走越廣闊!
最后,還是感謝領導這么久,對我的包容和提攜,感謝同事對我的關照和諒解,離別之際,附贈:丈夫志四海,萬里猶比鄰。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二
日前,接觸一單案件,其中合同中的一個條款,備受爭議。
某外籍員工,在國貿附近一家著名的物業公司工作,月薪二萬五千元。其與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皆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關系。在此約定的基礎上,單位提前一個月通知了該員工,對其進行了辭退。在此情況下,員工申訴到了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確認解除無效,恢復勞動關系。那么,這樣一個條款是否有效就成為了本案爭議的焦點。
在辦案的過程中,我提出觀點,認為提前一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限制了三種情形: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客觀情況變化。原則上來說,除此三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是不能預告解除的。勞動法屬于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合同的這一約定擴大的預告解除的前提條件,將一個受到限制的預告解除變成了一個不受任何限制的解除,違反了勞動法的強制性規定,是一個無效的條款,所以解除無效。
對方律師提出觀點,認為合同的解除權利可以是法定的權利,也可以是約定的權利。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可以約定解除的。合同中的這一條款,是雙方簽字認可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現,所以是有效的,進而解除也是有效的。
[合同約定提前一個月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三
尊敬的領導:
您好!
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我決定辭掉目前所從事的工作,此次申請,純粹是個人興趣的原因,非其他原因。
我非常重視我在xx電子廠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xx電子廠的一員,我確信我在xx電子廠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后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對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謝,感謝廠里領導為我提供這個的機會,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廠里正式提出辭職。
來到xx電子廠也已經xx年多了,正是在這里我開始踏上了社會,完成了自己從一個學生到社會人的轉變。有過歡笑,有過收獲,也有過淚水和痛苦。廠里平等的人際關系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里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嫣然一個大家庭。然而工作上的毫無成熟感。管理上老是跟不廠里的節奏,思想上總是給廠里難以統一。有時候感到彷徨無助。
可能是因為還太小,太不懂事,太不懂去珍惜擁有的。或許只有重新再跑到社會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斷打拼中去尋找屬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選擇。從小到大一直過得很不順,這曾讓我無奈,如今卻讓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許人真的要學會慢慢長大。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廠里對于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公司新的制度的啟動,所有的工作在xx電子廠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
也正是考慮到廠里今后在這個項目安排的合理性,本著對廠里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廠里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所以我決定自己離開。或許這對廠里對也是一種解脫吧。離開工作xx年的xx電子廠,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領導們的教誨,舍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更加不會忘記領導對我的知遇之恩。
也愿廠里在今后的工作中發揮優勢,揚長避短,祝愿xx電子廠前程似錦!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四
辭職申請提前一個月嗎?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請看下面: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辭職申請書適用于下列一些情況:
個人由于對原來的工作不滿意,而現在有更好的工作要做,于是向原單位領導提交辭職申請,請求批準。
隨著我國用人制度的改革,這類的辭職申請將會越來 越多,這體現了我們已走出了僵化的用人用工制度,改變了過去以單位為中心而 忽略人才的舊體制。
個人由于不滿意單位領導的管理方式,從而提出辭職申請,另找工作的。
許多單位的領導由于不能好好的使用人才或者別的什么原因,造成了職工對領導的抵 觸和不滿,而現今社會為每個人都提出了大量可供選擇的就業機會,這樣,由于 一些簡單原因而向單位辭職的也不在少數。
由于個人在工作中造成了某種失誤或由于能力不及而無法勝任某項工作的也可以向單位或上級領導提出辭職申請。
有些領導干部由于工作失誤造成極壞影響或 造成損失的必須寫出辭職報告,請求上級領導批準其辭職申請。
辭職申請從提出申請的人員身份角度來看,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一般工作人員提出的辭職申請,一種是機關干部或單位部門領導提出的辭職申請。
如果我們從辭職人員的意愿去考慮的話,辭職申請還可以分為主動提出的辭職申請和被動提出的辭職申請。
需要說明的是國家機關的各級公務員提出的辭職申請,一般要經過相應的形式才可獲得批準,它是一種非常嚴肅的`事情。
而其它企業集體或較松散的組織內人員 的辭職申請則相對較隨意一些。
有些單位的辭職申請可能僅僅是傳達一種信息, 單位領導批準與否可能并不重要。
xx:您好!
首先,非常感謝您這一年來對我的信任和關照。
這段時間,我認真回顧了這一年來的工作情況,覺得來xx工作是我的幸運,我一直非常珍惜這份工作,這一年多來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教導,同事們對我的幫 助讓我感激不盡。
在公司工作的一年多時間中,我學到很多東西,無論是從專業 技能還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培養,對于我此刻的離開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
非常感激公司給予了我這樣的工作和鍛煉機 會。
但同時,我發覺自己從事xx行業的興趣也減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帶著這種情 緒工作,對不起您也對不起我自己。
真得該改行了,剛好此時有個機會,我打算試試看,所以我決定辭職,請您支持。
請您諒解我做出的決定,也原諒我采取的暫別方式,我希望我們能再有共事的機會。
我會在上交辭職報告后1-2周后離開公司,以便完成工作交接。
在短短的一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 位同事工作順利!
致
禮!
xx
xxxx年x月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五
首先我從08年七月開始在現公司實習布線小公,經理也說試用期三個月后簽合同,但是實用期過后公司也沒提過,先說明下公司在外所有工作全是我和令一個同事做,其余人都是吃飯混天黑。風里來雨里去的到昨天10年2月24。才知道公司別人年獎金都是三千,另外最少的看機房的也最少一千。我和那布線同事只給了三百!心里極大的不平衡!決定辭職!可是只要我倆走那么大一公司基本運營不了!所以公司說如果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沒有工資(壓著一個月工資呢)我想問問懂這個的朋友我該怎么辦!許多話沒說出來因為是在是越想越氣晚上氣的睡不著覺!
[沒簽合同我要辭職公司讓我提前一個月申請]。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六
試用期沒干滿一個月辭職有工資,要提前三天提出,并需要給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離職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辭職離職的一般程序: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
3、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4、員工辭職申請獲準,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臨時工辭職要多久才離職。
在現實生活中,臨時工辭職的問題分為三種,同時每一種情況的離職時間又是不同的,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還處在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這樣的臨時工辭職的話應該按照試用期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臨時工提出辭職三天以后就可以離職了。
2、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且試用期已過的臨時工辭職。過了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提出辭職三十天以后才可以離職。
3、沒有簽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時不受約束,可以隨時辭職并且當場離職。
臨時工辭職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我國的法律上沒有臨時工這一概念,所以只要臨時工簽訂了勞動合同,臨時工在離職時就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在辭職時參照正式工辭職的條款,分為試用期辭職和已過試用期辭職,辭職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分別需要提前三天和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請求,離職期間就是三天和三十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臨時工辭職時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就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當天就可以離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綜上可知,離職的形式包括員工主動辭職、勞動合同到期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又或者是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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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七
沒畢業的時候我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個月,畢業后我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快一個月,現在工作快兩個月了,現在試用期還沒有過,我不想在這家公司做了,公司要求要一個月以后才能走。為什么我同學在試用期辭職就可以走(他們沒簽合同)?是因為我簽合同了么?不解。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八
蔡某遂以工時太長、公司未繳社保等為由,于5月30日通過特快專遞向公司送達解除合同通知書,通知公司于5月31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及時支付5月份工資。
6月1日蔡某離開公司,后公司拒絕支付蔡某5月份工資。
蔡某于7月份向某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認為己方已履行書面通知義務,解除合同程序合法,請求支付5月份工資、解除合同補償金、補繳社保費等;并主張公司拖欠5月份工資,需支付25%補償金。
某公司辯稱:
2---。
因為申請人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且被申請人已在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前為申請人繳納了社會保險,故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補償金的仲裁請求本委不予支持。
蔡某不服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
某公司雖補繳了社保,但不能改變其違法的事實;
蔡某主張支付工資及拖欠工資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
蔡某主張解除合同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
一審法院判決:
4---同期限是3年。合同中約定,張女士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如果張女士提出辭職,需遞交書面辭職申請書,并在試用期滿3日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滿后張女士若提出辭職,須在遞交書面辭職申請書當日起繼續工作滿30天,才可離職,如果張女士違反上述公司規定,須向公司繳納一個月的薪酬,代替提前通知期。2011年11月10日,張女士因找到了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向食品公司遞交了書面辭職申請書,并希望能在年底之前與公司辦理完離職手續,因為新的工作單位要求她2011年12月1日必須到崗。
食品公司人事部門則告訴張女士:“離職手續最早也只能在2011年12月11日辦理,因為勞動合同中有這樣的約定,你若在2011年12月11日前執意離職,單位就要按規定扣除你一個月的工資,你自己考慮。”
張女士遞交辭職申請后,一直在食品公司工作至2011年11月30日。2011。
6---的含義,既然她簽了字,就意味著她同意這項約定,簽字是張女士自愿的,因此她應該遵守這條約定,而且《勞動合同法》也明文規定,職工要離職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
針對該公司的說法,調解員表示,根。
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申請解除勞動關系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行使賠償請求權。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對辭職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最終食品公司返還了張女士2011年11月的工資3200元,雙方在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上簽了字。
專家點評。
協議約定違法也是一紙空文。
針對此案,北京中淇律師事務所張。
首先,就員工不辭而別的現象,從法律角度是如何規定的?
員工不辭而別,是指擬離職員工未依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履行提前通知義務,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勞動者辭職的,應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而不辭而別的行為恰恰違反了法律規定,屬于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10---規章制度,擅離工作崗位,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并送達勞動者或者進行了公告,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予以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擅離工作崗位,用人單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送達勞動者或者進行公告,勞動者主張予以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
單位在員工不辭而別的情況下,應積極履行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爭議和風險。
2、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扣發工資?
12---知員工,說清楚相關事實,并要求員工說明未到崗的理由。員工如果未回應,企業便可以以曠工理由辭退。在此期間企業為員工多繳納的社保金額,企業可以依法扣回。如果不足,企業可以起訴追回員工個人部分。
最后,對于員工不辭而別,企業該如何預防?
1、如何解決通知障礙問題。
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
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對用人單位而言,提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損失計算辦法及大致數額并不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抵觸,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未提前通知單位擅自離職的,根據應通知日期折算單位損失,此作為單位尋人頂崗的費用,雙方協議約定在末月工資中扣除。此種做法并不與現行規定相悖,也符合企業操作實際。
16---工作造成很多麻煩。事實上用人單位完全可以改變上述工資發放日期,采用當月工作,次月發放的方式,而且制度上完全可以規定,對于辭職員工當月剩余工資采用現金結算和個人簽字領取的方式。這樣用人單位對不辭而別的員工也有了一定的經濟約束。
5、規章制度交接程序問題。
用人單位還應當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辭職后的交接程序及相關要求,特別應規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結算工資,這樣用人單位對該問題處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證和依據。
用人單位還應當在制度中規定,員工離廠時應交還借用的辦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裝,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按未歸還物品的金額或折舊價向勞動者索賠。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九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追求的環境是那種有激情、有夢想、健康快樂和諧的工作環境,回公司后科能是我的目光問題,我看到的是上下班都在看沒有意義的電影、打游戲,經過相互的聊天,沒有人規劃自己的未來,連自己的夢想都沒有,公司的文化理念我絲毫感覺不到。在市場上面對的是比農民素質高一點的客戶,和這么一群人整天待在一起,我以后還能是什么樣子啊。想要成為什么樣的人就得去和什么人待在一起。
??即將離開公司了,在離開之前我想提個建議給公司。公司的業務主要是由一線的業務人員直接去做的,但是感謝公司給一個剛畢業的學生給予一次了解社會的機會,也感謝公司的嚴力群、楊孟生、蔣睿、河北片區所有的同事、阿雪、財務小黃、鄭姐和其他曾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謝謝他們。祝愿公司更加強大,各位同事牛年大吉、心想事成。
??最后我下市場的借款(2500元)由我的報銷抵,如果不夠我的話請財務通知我,我會打給公司的,我不會不干不凈的離開公司,因為我李xx的人生不值這一點錢,請放心。
??邢臺邯鄲片區:李xx。
??二oxx年二月十一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
1、離職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勞動者想要辭職的,如果是處于試用期的員工,則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是正式員工的,則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個人原因離職有賠償金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是沒有經濟賠償金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就能主張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離職申請書。
尊敬的公司領導:
時光倒回20__年,我在入職申請書中寫下了自己的夢想:擁有一家職業足球俱樂部!今天我仍可以自豪的說:“我從未放棄追逐最初的夢想”。
十年郵政路,磨平了許多長在我身上突兀的菱角,無數次澆滅又喚起內心抗爭的熊熊烈火。郵政十年,從青澀的畢業男孩成長為有擔當的男人,內心充滿感激。感謝這一路走來的關心和愛護我的師傅、同事和領導。
盡管如此,數年前就已嘗試離開,只是那時孩子即將出生便打消了這樣的念頭。一轉眼孩子就3歲了,現在有人問孩子:“你爸爸媽媽是做什么的呀?”孩子會回答到:“爸爸在郵政局,媽媽在中醫院”。大人們都會投來贊許和認可的目光。也請允許我的孩子在接下不長的時間里可以回復同樣的答案。但是在為孩子填寫小學入學簡歷的時候,我希望告訴他要寫的是:爸爸是職業經理人,媽媽是自由職業者。當孩子升入中學時可以對老師同學說:“爸爸是開公司的,媽媽在家帶妹妹”。當他進入大學的時候寫下的是:父親是企業家,母親是他的支持者和領導。
這就是我想要的,也是我的夢想。而郵政卻無法給予,所以選擇離開。在孩子3歲生日的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離職申請,希望對自己也是一次重生。創業之路必將是異常艱苦的,跳出了郵政大院的這片天、離開郵政大傘的我只能奮力奔跑,直到撐起一棵可以庇護家庭的大樹。
這是我的第一份離職申請,也希望是最后一份離職申請,從一而終!感謝所有幫助和支持過我的領導,同事和朋友們。感謝中山,我的第二故鄉!在這座信奉“天下為公”的城市里,后來居上。
申請人:__。
20__年2月26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一
有誰會想到一張普通的。
請假條。
竟能引起那么強烈的道德考驗呢,你知道產假提前一個月請假條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假提前一個月請假條,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單位)辦公室:
因本人即將臨產,根據國家規定產假為90天,自即日起向辦公室請產假。
特此請假,懇望批準!
xx年x月x日。
尊敬的領導:
本人已懷孕____個月,預產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應較大,經醫生建議,需提前休產假,回家調養身體并定期到醫院做產檢。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特向領導申請休產假,請假時間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懇請領導給予批準。
xx年x月x日。
尊敬的領導:。
我因生產,需要回家休息,調養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經醫生鑒定于201__年__月__日的預產期。經醫生建議定于201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從201__年__月__日開始請假,于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請假期限為173天。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目前本崗位的工作已移交給________同志,________同志責任心強、工作經驗豐富,已經完全可以勝任本崗位工作。另在此非常感謝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xx年x月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二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這名員工的最后一個月工資不發,都是不合理的,貴公司可能沒有遇到過太多的類似情況,別說最后一個月不發了,就是不和您辦理離職手續的話,過一年以后,他們回來找您補償這段時間的工資與保險,勞動仲裁都會判您支付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您需要做的是:
1、電話通知本人回來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并且讓其寫明是個人原因辭職。
2、若電話聯系不到本人,就通過發函的方式送至其住址或身份證上的地址,要去郵局用掛號信的形式發函,因為這個穩妥,并且能有證據您發過這個函件了,發函的單據要留好。
3、若發函一直無人接收并且也沒有退回的話,就需要登報了。
一旦這名職工和您聯系了,您就要告訴他,最后一個月工資將以現金形式發放,要求他來公司取工資并且辦理離職手續。
切不可以職工沒有辭職,就克扣職工最后一個月工資,這樣做是不合法的。遇到較真的員工,這都是麻煩事兒。
[員工擅自離職沒有提前寫離職申請書,最后一個月的工資不發,這樣合理嗎?]。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三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
過去幾天,是我實習生涯所面臨的最艱難的幾天,我知道自己正處于一個交叉路口。
我來自一所二流的大學,能夠成為xx的一份子,我感到無比的榮幸。實習一個多月以來,自己也接觸了很多以前沒有接觸到的東西,在這里,再一次感謝您讓我擁有這次學習的機會。
但是,將近兩個月的時間,我也確定了自己內心的一些想法,就是我骨子里還是想找一個視頻編輯類的工作,并且對其非常熱愛,所以在這我不得不遵循自己的內心,做出對部門和自己最有利的決定;帶著這樣的想法,在此我正式向您提出離職申請。
我確信在人生某個階段,人是要自己把握眼前的時間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現在的我不能固守在安全范圍內,反之我應該去一個新的地方和新的環境,迎接該有的挑戰去激勵自己的成長。
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因為我自己的任性而影響整個團隊的前進。所以在此,我特意提前來向您告知我的決定,相信在這幾天的時間里,我們彼此都能做出對彼此最有利的安排。
我會想念xxx的前輩,想念我在這做得一切,并永遠珍惜自己與這個團隊的牽系。愿我們都能很好地去迎接未來的各種挑戰,謝謝您和其他前輩在這段時間里教會我的一切,愿你們未來一切都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四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
我因為諸多個人原因,經過深刻冷靜的思考后,鄭重的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
由于部門領導對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并且組織學習來提高個人能力,指派導師幫助和輔導。經過這幾個月在公司的工作,使我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懷感激!感謝部門領導給我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才華的'舞臺,并且給了我一個能與一群出色員工一起工作的機會,感謝在我們共同工作的這段時間給予我的支持與鼓勵。
我很滿意公司的工作環境,但是由于一些個人原因,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根據《xx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不包括試用期),須提前一個月向直接上級主管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申請。”現提交辭職申請報告,并希望能在1個月內正式離職。
對于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時也希望公司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情況,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
此致
敬禮!
辭職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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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離職報告。
xx總:
您好!
從今年9月至今,進入公司工作兩個多月的時間里,得到了公司各位領導與同事的多方幫助,在此我深表感謝之意。
過去的兩個多月時間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開心,感覺公司的氣氛就和一個大家庭一樣,大家相處的融洽和睦,對于公司的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
由于我個人感覺,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的表現不能讓自己感到滿意,也沒能給公司做出過什么貢獻,不能適應公司未來的發展需要。所以,經過慎重考慮,為了自己和公司的未來發展,現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領導給予批準。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
xx年xx月xx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五
王__女士:。
你自_年1月4日起至_年1月16日連續曠工10天并且在收到公司曠工通知后仍繼續曠工。違反了員工手冊第七十一條第2款:月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及以上者,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或連續曠工2天及以上者的規定,以及公司的其他相關規定,構成嚴重違紀。現公司正式通知你:
1、請你收到本通知后3日內對上述行為向公司做出書面解釋,并提供相應的依據。逾期視為你放棄在本公司的工作,雙方勞動關系將該3日期滿后解除,公司不再另發通知。
2、請你于勞動關系解除后3日內配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公司財物。
特此通知!
人事部:(蓋章)。
__年__月__日。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六
試用期沒干滿一個月辭職有工資,要提前三天提出,并需要給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離職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辭職離職的一般程序: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
3、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4、員工辭職申請獲準,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臨時工辭職要多久才離職。
在現實生活中,臨時工辭職的問題分為三種,同時每一種情況的離職時間又是不同的,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還處在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這樣的臨時工辭職的話應該按照試用期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臨時工提出辭職三天以后就可以離職了。
2、簽訂了勞動合同并且試用期已過的臨時工辭職。過了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提出辭職三十天以后才可以離職。
3、沒有簽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時不受約束,可以隨時辭職并且當場離職。
臨時工辭職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我國的法律上沒有臨時工這一概念,所以只要臨時工簽訂了勞動合同,臨時工在離職時就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在辭職時參照正式工辭職的條款,分為試用期辭職和已過試用期辭職,辭職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分別需要提前三天和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請求,離職期間就是三天和三十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臨時工辭職時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就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當天就可以離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綜上可知,離職的形式包括員工主動辭職、勞動合同到期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又或者是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一個月辭職信大全(17篇)篇十七
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但僅限于正式員工。一般正式員工辭職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在三十天期滿之后,解除勞動關系。在試用期的,提前三天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在三天期滿之后,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后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辦。
離職后公司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勞動者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2、或者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員工想要從公司離職是需要經過一定程序的,如果是已經轉正了的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單位主管申請離職,如果是試用期的員工需要提前三天向單位主管申請離職,然后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
提前辦理離職手續需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依法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因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影響很大,用人單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通知,使用人單位有所準備,安排新人來接替工作,以免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損失。
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用人單位要聘用勞動者,必須確認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方可與勞動者訂立新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其實這是為了保證勞動者能夠真正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招用了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且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連帶賠償責任”的含義是:原用人單位可以向現用人單位和違約勞動者中的任何一方請求部分或全部的賠償。因此,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可獲得更有保障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