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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一
尊敬的黨組織:
我是一名檢察院干警民警,特向上級黨委提交一份申請,本人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愿意為黨的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生!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的先鋒隊,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作為全國人民切身利益的忠誠守護者,代表著最先進生產力的的發展要求,代表著最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我們的黨史是一本與人民共同奮斗不懈追求的歷史,同時,我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和行動指南,旨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共產主義的最終目標。
參加工作之后,我對于黨有了進一步深入的了解,在工作之余我常常能夠學習和閱讀黨的相關文件和相關理論思想,做到能夠從思想上入黨,并且還能夠在組織和領導的關心和教育下,明確作為一名社區干警如何在工作中發揚黨的精神和思想,為轄區內的群眾作出自己的貢獻。
我決心用自已的實際行動理解黨對我的考驗,我鄭重地向黨提出申請:我志愿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用心工作,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這天,我向黨組織鄭重地遞交入黨申請書。期望能夠在黨組織的正確引導下使自己更快成長。我深知,按照黨的要求,自己還有必須的差距,因此,我期望黨組織從嚴要求我,以使我更快進步。如果黨組織批準我的申請,我必須會戒驕戒躁,繼續以黨員的標準嚴格來要求自己。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二
在道德建設方面,我嚴以律己,不斷加強自身思想道德的修養。作為一名機關工作者,我時刻提醒自己,要不斷加強自身思想道德的修養和人格品質的鍛煉,增強奉獻意識,把清正廉潔作為人格修養的重點。在信息建設中,嚴格按照合同中的技術標準和施工期限,把好質量關和工程進度,從不接受他們的吃請。在購買更換院內有關電腦設備時,從性能和價格兩個方面綜合考慮,嚴格公正辦理,追求最好的性價比,在滿足需求的同時盡量節約每一分錢。
在市檢察院的這一年來,我在組織、領導和同志們的幫助和關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明白自己的不足之處,比如政治理論基礎還不扎實,業務知識不夠全面,工作方式不夠成熟。我一定會不斷改進,努力做到戒驕戒躁,鑒定政治信念,加強理論學習,積累經驗教訓,不斷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在實踐中磨練自己,使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得到進一步的提高。請黨組織在實踐中考驗我!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三
敬愛的黨組織:
我脾氣倔,遇事好抬杠,但是個熱心腸,看不得別人為難遭災,好打抱不平,在營子里年輕人中人緣好。以前,我對鄉、村安排的一切事情都不積極,尤其是村里要錢和組織大會戰,我帶頭頂著干,干部們說我是“刺兒頭”,年輕人管我叫“頭兒”。
2000年,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我當選為村民代表,但不知該辦些啥事,總認為抵抗鄉、村里的稅、費,減輕農民負擔是為農民辦的一點好事。2001年9月。村委會到我們村民組收“三提五統”錢,我第一個抗著不交。理由是年頭旱,沒多少糧食,老百姓手里沒錢就這樣,村委會在我們上地組沒收成管理費。
我叫**是一個農民,確切的說是一個生活在社會最低層的農民。今天我要入黨,因為我知道除了加入共產黨我沒有活路了!這是我的農民入黨申請書范文寫的不好請予以批評。
以前就聽說過共產黨,聽老人說那是窮人的黨,專門為窮人辦事的黨是咱窮苦百姓自家人。
我真心想加入共產黨,不為別的就為了能吃一口飽飯。我中學畢業以后因為沒有錢在上學就再家里干農活了,我也很喜歡再天地里勞動,看著自己辛勤汗水換回來的糧食俺那個高興啊,可是高興也就那么一霎那的事情,很快鎮上的干部就找俺讓俺交公糧交三提五統。交上以后鎮上的干部給俺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人民幣xxx元。俺爹說:那是給共產黨的,吃水不忘挖井人咱得交!每年交上鎮上干部要求的人物公糧以后俺們一家只能守著缸底那點高梁過日子了。有幾次俺要拿鎮上干部給的寫著xxx元的紙條去找干部要口飯吃。俺爹都不讓俺去說:人家是共產黨都是自己人,就別鬧了!
后來俺看俺們村的書記的兒子二狗再路邊開了個飯店沒有一年的時間小洋樓蓋起來了,還說了個漂亮的媳婦,俺眼紅了,就再二狗家飯店對面頁開了一家小飯店。俺爹做菜有一手人也厚道,頭一個月的生意很好,俺想就這樣俺兩年時間也能蓋洋樓說媳婦了。可是到了月底書記的兒子上俺家來了,扔給俺300塊錢讓俺吧飯店賣給他,說那是村里開會決定的統一經營。俺不干!俺還指望這個飯店蓋洋樓說媳婦呢。書記的兒子走了沒有一會就來了幾撥戴大蓋帽的,讓俺辦本本,讓俺拿錢。工商的剛走,稅務的來了,稅務的走了,公安的來了,后來越來越多,都是戴大蓋帽的,來了不僅要俺拿錢還吃俺的喝俺的,不僅不給錢臨走還把俺養在后院的幾只老母雞給抓走了說是充公了!俺實在是拿不出錢來了,老母雞頁被抓沒有了,他們就將俺爹抓走了,俺要根他們拼命,俺爹說:他們都是共產黨是咱老百姓的黨都是自己人,我取兩天就回來了。俺就聽了俺爹的。俺爹被抓去沒有三天一個鎮干部上俺家來讓說俺爹襲警害怕負法律責任跳樓死了。俺不明白什么叫負法律責任,俺只知道俺爹瘸著一條腿(抗美援朝的時候被美國鬼子炸掉的)居然能把四個警察打的住院,然后飛奔上三樓跳下去自盡了。俺覺得俺爹是個英雄。鎮上的干部真是很善良,不僅沒有讓俺負責拿幾個被俺爹打傷住院的警察的醫療費用還給了俺50塊錢的喪葬費。俺娘說:得感謝共產黨啊!要不你爹就得咱娘倆埋了!
俺爹沒了,飯店開不下去了,俺就不想別的了,俺就種地!可等俺種的小麥快要收的時候鎮上修路,就把俺那塊麥田給占了,據說有補償款,俺取問鎮上的干部說:拿補償款就當你們支援國家建設了!俺娘舍不得快要成熟的麥子,就去找鎮上的干部問問能不能再緩兩天讓俺把小麥收了再征地,可是去了以后就沒有回來,兩天后被取鎮上開會的村長書記抬回來了,說俺娘聚眾鬧事擾亂社會治安!抬回來一天就死了。俺娘臨死前說:孩子,別去鬧騰啊他們是共產黨是咱自己人。說完就咽氣了。
地頁沒的種了,俺就來城市打工了,俺再一建筑工地上推小車,一個月300塊錢還管吃住,比俺再家一年賺的還多。俺干了半年等工程完工了包工頭跑了,俺著急啊,想去找有關部門討說法,工友說:別找了,都是共產黨咱們自己人找什么啊!俺沒有辦法只好要飯了,要飯也不錯不用出力每天也能吃飽,城市的人就是心眼好,怕俺冬天住樓道里悶的荒讓俺去橋下住,那里車多也亮堂。有時怕俺吃不飽就指點俺上垃圾桶里找點吃的!
一天俺要飯回到俺住的橋洞子的路上被一輛寶馬車把腿壓斷了。司機下來看了看俺給了俺1000塊錢讓俺趕緊走,俺不干,多少錢也買不回俺的腿啊。那司機將錢仍在俺身上說:老子是xxxxx局的,給你點錢就不錯了!路邊的人也勸俺:那人是共產黨,咱老百姓自己人,你拿點錢走吧!
俺終于明白了一個道理:不加入共產黨就沒有活路了,俺找格算命的給了他900塊錢請他指點俺怎么才能加入共產黨,那個算命的給俺寫了一份入黨申請書,并告訴俺讓俺送點禮,不送禮的共產黨員跟俺一樣,送了禮的共產黨員就厲害了。俺現在先送上50塊錢,另外的一半等俺入了黨了再給,這都是算命的教俺的!哎呀差點忘記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四
申請人(原審被告)伍xx,男,1970年3月21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遵義縣永樂鎮愛國村興龍組。身份證號5221219700321725x。電話,15985276755。
被申請人(原審原告)楊xx,女,196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遵義縣永樂鎮永樂村悶塘組。身份證號52212119607244。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遵義縣人民法院(20xx)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由于申請人未上訴,向遵義縣檢察院申請抗訴,遵義縣檢察院依法于20xx年1月29日向遵義縣人民法院發出遵縣檢民(20xx)建字第01號民事再審檢察建議。遵義縣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7日作出回復,決定對該案不進行再審。20xx年7月31日,遵義縣檢察院向申請人送達法院不再審的告知書,申請人對該告知內容不服,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撤銷遵義縣人民法院(20xx)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本案。
二、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訴訟主體不適格——申請人不應當是本案原審被告。申請人雖與伍光學為父子關系,但有愛國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實:早在1992年申請人就與其父伍光學分家另立門戶生活,這一事實在遵義縣人民法院(20xx)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書中也得到法院確認。伍光學雖養有一條狗但其單獨另據生活,未與申請人共同生活。申請人從未飼養過狗,不可能有申請人飼養的狗咬傷被申請人,因此,被申請人是否受傷,或者受傷的原因均與申請人無關,故申請人不應成為本案原審的被告。
二、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綜上所訴,申請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和責任認定程序不合法,導致作出錯誤判決,為此,申請再審人為維護合法權益,特提出前述申請,懇請貴院準許。
此致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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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五
原審法院名稱及生效法律文書名稱案由:
一審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寶民一(民)初字第6092號判決書。
二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滬二中民一(民)終字第2511號判決書。
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再審申請(2009)滬高民一(民)申字第1538號裁定書。
申請再審事由:
申請人因原審判決,裁定的事實不清,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申請人有據推翻其認定事實。且原審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不按規定質證,辨論,抹煞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事實,混淆復發鑒定與再次鑒定的概念區別,適用法律錯誤等。故申請人不服(2009)滬高民一(民)申字第1538號駁回申請再審的民事裁定及一審、二審判決,依據《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十)項規定的情形申請最高人民法院撤銷原裁定及判決,立案再審。
再審訴訟請求:
1、請求撤銷滬高院裁定及一審、二審判決,立案再審,并將案由改回勞動合同糾紛案。
2、請求查明申請人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事實及被申請人二次違約及違法終止勞動合同及退工的事實,依法判令被申請人順延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恢復勞動關系。
3、訴訟費,鑒定費等由被申請人承擔。
再審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按“勞動合同糾紛案”起訴,一審也按勞動合同糾紛案由立案。二審擅自改為“確認勞動關系”案由審理,高院亦按此審查,但本案糾紛是對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合約,是否合法的爭議,并非是在即成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狀態下確認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問題,因此申請人認為此案由應當改回“勞動合同糾紛”較為卻當。
(二)、原審事實不清,所查事實,缺乏證據,且有證據證明遺漏重要事實。
(三)、原審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當。
二、生效的判決認為申請人超過仲裁時效,屬于運用法律錯誤。
《勞動法》第82條雖然規定了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當從其規定。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規定:“企業逾期不繳,要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第1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根據以上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如同國家稅收,是具有強制性的,勞動者追索社會保險不應受時效的限制;被申請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2001年以后不在其單位,又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2001年已經解除或終止了申請人的勞動關系,那么被申請人就應當為申請人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并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本案事實清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原審法院故意違背事實、片面理解法律,故而做出了錯誤的判決。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懇切希望貴院依法撤銷原判,支持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xx年xx月xx日。
代書人:楊xx。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六
申請人:楊xx,男,1950年1月9日出生,漢族,家住xx省xx鎮新華路水利巷2號。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王俊x、王文x、王心x案由:申請人楊xx因與王俊x、楊懷x、劉小x之丈夫楊治x(已故)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對x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5年8月31日作出的“(2005)x民再終字第11號”民事判決不服,申請再審。請求事項:1、請求xx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2、請求依法糾正“(2005)x民再終字第11號”民事判決書中的錯誤判決:依法判決王俊x、楊懷x、劉小x之夫楊治x(已故)與申請人楊xx在1994年11月12日簽訂的《關于承包xx鄉李家溝大貝茆煤礦合同書》的有效合同繼續履行,原審上訴人王文x(原一審第三人)將現持有的x木縣xx鄉大貝茆煤礦的一切經營手續、證照(正、副本)立即移交申請人楊xx。3.本案一審、二審、再審的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由王俊x、王文x、王心x全部承擔。事實和理由:楊xx與王俊x、楊懷x、劉小x之丈夫楊治x(已故)煤礦承包合同糾紛一案,xx縣法院在年9月4日作出“(2002)府民初字第271號”民事判決(附件1)。判決認定王俊x、楊懷x、劉小x之夫楊治x(已故)與申請人楊xx在1994年11月12日簽訂的《關于承包xx鄉李家溝大貝茆煤礦合同書》(以下簡稱“94年承包合同”)有效,被告王俊x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給付原告楊xx大貝茆煤礦的《生產經營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營業證》、、(以下簡稱“三證”,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由被告王俊x負擔。該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有:)“94年承包合同”有效,“94年承包合同”糾紛是由于王俊x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交付楊xx大貝x煤礦的開采證、營業證等證件正本導致楊xx不能正常管理經營煤礦而產生等。一審判決生效后,被告王俊x不服提出申訴。年10月14日x林市人民檢察院向x林市中級法院提起x檢民抗字(2003)11號抗訴書,2004年1月5日xx縣人民法院作出(2003)府民再初字第5號民事判決(附件2)。判決基本維持了(2002)府民初字第271號民事判決,判決認定“94年承包合同”有效,應繼續履行,只是因現大貝茆煤礦的“三證”由第三人王文x實際持有,而改判由王文x交給楊xx。判決宣判后,王俊x、王文x、王心x(楊懷x、劉小x已在2002.4.22將其合伙份額轉讓給王寬心)不服提起上訴,2004年8月17日x林市中級法院作出(2004)x民三終字第63號民事判決(附件3)。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七
于20xx年3月我來到xx,到目前也快一年了。在這一年里我得到了許多幫助和認可,同時也在鍛煉中不斷清楚了自己,是做自由的導游工作,還是為了自己的職業生涯增加一些挑戰性的規劃,一直持續到今天我仍然在問自己―能否堅持下去。
一、在一個地方就愛這里的一切;第二、在一個崗位就肩負起責任;第三、人無我有,人有我精。希望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同時也能享有公司相應崗位的工資補貼和福利待遇及其他的提成等。望公司領導準予為正式員工,在此表示感謝。
申請人:xxxxxx年x月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八
申請人:,女,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派出所。
申請事項。
請求監督被申請人對涉嫌案依法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派出所制作了筆錄,并于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脫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九
申請人:,女,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派出所。
申請事項。
請求監督被申請人對涉嫌*********案依法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派出所制作了筆錄,并于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脫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
法定代表人:××,局長。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請人易××對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作出的株規罰字〔20xx〕第000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廳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我廳受理后依法進行了審查。因案情復雜,經我廳負責人批準,延長審理期限30天。該案現已審理終結。
復議請求: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
申請人稱: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處罰依據不充分,且程序違法。申請人房產系50年代初購置,有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為合法建筑。申請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紀80、90年代,是經過村民小組和居委會同意建設的附屬生活設施,不應適用《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
被申請人辯稱:
一、被申請人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事實清楚、程序合法、處罰依據充分。申請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即二層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兩旁分別搭建的廁所、廚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樓第三層隔熱層,建筑面積共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經國土規劃審批,系違法建設。申請人認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經村委會協議同意不屬于違法建設的觀點錯誤。是否屬于違法建設只能依據《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規定。程序上,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告知了申請人陳述、申辯以及申請聽證的權利,并召開了聽證會,作出的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送達給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申辯、陳述權利都已到位,法律適用正確、程序合法。申請人認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開始實施的《城鄉規劃法》調整的觀點錯誤。申請人搭建房屋的行為未經規劃審批,屬于違法建設,且該違法狀態一直存在,可以適用《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
二、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不當,造成其身心傷害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申請既無事實依據也無法律依據,且不屬于行政復議案件的受理范圍,復議機關應依法駁回其申請。
綜上,請求復議機關依法維持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駁回申請人復議請求和賠償請求。
經審理查明:申請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蘆淞區龍泉居委會董家段。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為平方米,2層。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請人在沒有辦理規劃手續的情況下,在原有房屋兩旁先后搭建了廁所、廚房和抽水房、主樓第三層隔熱層,面積合計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蘆淞區拆除違法建筑綜合管理大隊根據國土部門提供的線索進行立案調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請人作出株規罰告字〔20xx〕第00005號《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了申請人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請人舉行聽證會。鑒于處罰告知書沒有明確申請人違法建設面積的具體數額,20xx年7月12日,被申請人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并明確了違法建設面積為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請人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湖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第51條的規定,作出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申請人在10日內自行拆除搭建的平方米違法建筑。
我廳認為:申請人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擅自搭建的房屋為違法建筑。被申請人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進行了調查、告知、聽證,處罰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但是,申請人擴建房屋的行為發生在上世紀80、90年代,被申請人適用20xx年生效的《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違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則,適用法律依據錯誤。
綜上,根據《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1款第(3)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45條之規定,我廳決定如下:
撤銷被申請人株洲市規劃局作出的株規罰字〔20xx〕第0001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被申請人依法重新調查處理。
如對本復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本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xx年6月16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一
20xx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本人一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派出所制作了筆錄,并于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脫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二
被申請人:xx公安局。
請求監督被申請人對xxx立案偵查。
20xx年2月21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交xxx的控告報案材料。被申請人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填寫《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和其他依法應填寫的文書(《如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不接受控告報案、不給報案回執、不給不予立案通知書,并不予立案查處違反法律規定。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三
申請人:...,女,漢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住址:...市xx區...小區xx樓xx單元xx室。
身份證號:...x。
電話:...x。
手機:...x。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x年xx月x日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刑事拘留,后被批準逮捕。現羈押于xx市看守所。申請人及本人均向貴院提出了取保候審申請,但未得到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的不與收押:……(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傷殘或者年老體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廁等不能自行進行,必須在他人協助下才能完成。申請人認為,...目前的情景明顯屬于生活不能自理,貼合不與收押、能夠取保候審的條件。
案發前,...曾于2007年5月、6月兩次入院治療。被診斷患有雙眼視網膜色素變異,雙眼視物不清已經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難以自理,并且需要長期不間斷用藥,并且,...還患有xx病,也需要長期用藥和照顧。(上述情景均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并已經提交)同時,...在被羈押期間,仍然繼續不間斷的用藥,在羈押場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發前后...也能夠配合檢查機關說明情景,能夠進取配合調查,對其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52條之規定,特申請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對...取保候審。
為此,申請人自愿為...的擔保人,依法履行保證人的義務。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四
請求監督被申請人對涉嫌********x案依法立案偵查。
20**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x本人一事,向******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派出所制作了筆錄,并于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脫不予立案,并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年**月**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五
事實和理由。
申請執行人袁清忠,男,1970年3月17日生,漢族,衡山縣人,住衡山縣開云鎮交通村5組4號。
被執行人陳輝廣,男,1968年8月5日生,漢族,衡東縣人,住衡東縣新塘鎮廣田村4組(異議人之夫)。
復議申請人(異議人)不服衡山縣人民法院(2010年)山執異字第126號執行裁定特申請復議,請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裁定結論,支持復議申請人的異議成立,其具體的異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2009)山民二初字第13號民事判決并未將異議人列為被告且判決有支付申請執行人袁清忠貨款的給付義務,異議人與被執行人陳輝廣雖屬夫妻關系,但屬兩個獨立人格的自然人,陳輝廣的經營行為屬于個人負債并非家庭負債,異議人并非法律意義上的被執行人,并非裁定中所講“可以追加異議人為被執行人,也可以不追加為被執行人。”可見執行法院具有極大的隨意性。不能依法追加異議人為被執行人就不能拍賣復議人共有的房屋份額。
與被執行人選擇了佳圣公司評估,第二次選擇了興隆公司評估,上述事實有審理記錄證實。
三、12月26日、27日,異議人通過傳真形式發給了代理人的委托書和書面異議書,執行人員不予認可,請問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必須由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當面在承辦案件的法官面前簽名才算合法有效呢?這是在變相限制或剝奪異議人行使權利,對于應當暫時中止的行為而沒有依法中止并通知相關人員。
四、法院通知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雙方選擇的佳圣評估公司,這有監察人員在場見證;而實際上進行評估的卻是易成公司;易成評字(2011)第0803號評估報告顯示其估價作業期是2011年7月7日至8月8日,而法院的評估委托書是7月12日且不是當事人雙方選擇的佳圣公司,也就是說評估行為在先,委托書在后,法院的委托和易成評估公司的評估行為都沒有合法依據,評估人員劉雪梅沒有合法資質,其現場勘察沒有法院工作人員和當事人到場監督,故評估報告程序違法且不具有合法性,因此不能采用。畢竟評估公司接受委托的是執行法院衡山縣法院,而不是司法技術的管理機構衡陽市中院司法技術處。
認的其他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本人、優先購買權人或其他優先權人于拍賣日到場;而執行法院未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優先購買權人門面的租賃人羅某和其他優先權人信用社派員到拍賣會場,故正旺拍賣公司的拍賣行為在程序和拍賣根據上不具有合法性。
綜上所述,執行法院程序上的違法性必然導致執行結果實體上的違法性,將會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行為違反了《民事訴訟法》、《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拍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外司法鑒定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裁定所適用法律條款不當,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復議的事實和理由,撤銷原裁定結論,糾正執行法院的違法行為,以示公正!
此致!
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復議申請人: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復議申請人:甲某,男,復議被申請人:乙某,男,復議被申請人:丙某,男,復議被申請人:蘋果,女,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女,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江西省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復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v^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復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丙某、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乙某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丁某在復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復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并采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復議申請人在2007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序上說,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某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2006年8月14日,某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丁某”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某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丙某、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乙某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首先,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某礦業并無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在某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復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某礦業的股份,而并不是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復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甲某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甲某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于2007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某礦業的股份,至于該股份是否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某礦業的,并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復議申請人收購的某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并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采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2008)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六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
法定代表人___,該校校長。
申請事項。
敬請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促使人民法院撤銷一、二審判決,再審改判申請人勝訴。
申請理由。
一、二審判決認為學校將空白教案本發放給教師的行為不能證明所有權已發生轉移是要求當事人對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進行證明,違反了法律規定。
申請人認為,學校將教案本發放給申請人的行為足以表明教案本的所有權已經發生移轉,申請人繼受取得該教案本的所有權。
誠如原判所言,教案本是被申請人購買,其所有權屬被申請人所有。但這只是被申請人將教案本發放給申請人以前的狀態。在被上訴人將教案本發放給申請人之后,教案本的所有權即發生轉移,而由申請人繼受獲得。
原審判決認為,被申請人將教案本發放給申請人,只是將其作為辦公用品發放,發放的目的是為了申請人寫教案,并無轉移教案本所有權的意思表示。這一觀點是不正確的。
其一,意思表示有明示和默示兩種形式,其效力相同。在被申請人將教案本發放給上訴人時,或許并未作出明確的轉移教案本所有權轉移的意思表示,但作為一種長期實行并為教育界(其實又何止教育界!)普遍遵守的慣例,辦公用品發放給教師后,學校即不再主張對該辦公用品的所有權,教師也不負返還該辦公用品的義務。因為作為一種人所共知的事實,發放給教師的辦公用品會在辦公過程中被消耗。這種慣例是所有包括教育管理人員和教師在內的所有教育工作者所共知并遵守的。對于發放教案本的被申請人而言,向申請人發放教案本的積極行為,加上不再主張被發放的教案本所有權的默示認知,構成了對教案本所有權轉移的意思表示。因此,申請人通過繼受方式取得了教案本的所有權。在此情況下,不能認為學校沒有轉移教案本所有權的意思表示。作為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規定,并不需要當事人另行舉證證明。
其二,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上交教案本的行為并非對教案本主張所有權,而僅是為了完成教學管理工作。
被申請人發放教案本后,從未主張對教案本的所有權。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上交教案本,目的是為了檢查教師準備教案的情況,因而其管理制度中才有諸如教師不上交教案,可以給予某種形式的處分的規定。需要明確的'是,這種處分是學校對教師的行政處分,而不是學校因教師侵害了學校對教案本的所有權而要求教師承擔的民事責任。因而,也可以說學校自發放教案本后并未主張對教案本的所有權,這正與前述被申請人對教案本所有權轉移的默示行為相一致。
本案中,教案本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和性質:一是被申請人發給申請人的教案本,是空白教案本,屬于種類物;二是申請人上交給被申請人的教案本,是寫有教案的教案本,屬于特定物。當申請人在空白教案本中寫上了教案后,此物已非彼物,教案本已不再是種類物而是特定物。如果原判認為被申請人有主張其空白教案本(種類物)的權利,申請人也只需以與原物相同或相似的空白教案本(種類物)返還,因何原判卻以申請人所擁有的寫有教案的教案本(特定物)來滿足被申請人的主張呢?這顯然是錯誤理解了種類物和特定物的關系,導致了文不對題的判決結果。
需要特點指出的是,申請人請求返還的標的物是附著了教案的教案本,申請人撰寫教案雖然是完成工作任務,但并不能就此推論附著了教案的特定物的所有權與未附著教案的種類物在所有權關系上就沒有改變。如果說學校還有權主張對作為空白教案本的種類物的所有權的話,也不應該通過占有附著了教案的教案本這一特定物的方式實現。實際上,民法中已經規定了當事人主張種類物的方法:用種類物代替,即用另外的空白教案本歸還學校以實現學校對原發給申請人的空白教案本所有權的主張;無種類物代替時,折價賠償,即如無另外的空白教案本,申請人可以對學校發給的空白教案折價歸還以實現學校主張對空白教案本的所有權。因此,二審判決認為申請人無權要求被申請人歸還附著教案的教案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三、原判認定申請人不擁有教案的著作權不僅認定錯誤,而且系越權行為,應依法糾正。
本案是物權糾紛,著作權屬于知識產權的范疇。物權糾紛與著作權糾紛,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民事糾紛。法院審理案件只能以確定的案件性質及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作為審理的內容,而不應超越這種范圍。本案是物權糾紛,原判卻大談著作權保護,且置《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作品包括文字作品”的明文規定于不顧,并曲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和第四條,斷言教案不屬于“作品”范疇,意圖為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尋找依據。但原判的這一理由與原判結果并無事實、法律及邏輯上的聯系,觀點錯誤且超出了審判職權范圍。
從法院級別管轄的法律規定來看,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第一審人民法院。如果案件涉及著作權問題,也只有中級人民法院才有權在一審案件中對其作出評判。但本案一審法院卻在物權糾紛案件中,大談著作權問題,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級別管轄原則,屬違法行為。二審判決雖然認為都教案屬于“作品”,但對一審判決所確認的申請人不擁有教案著作權的判決理由不置一詞的情況下,維持原判,亦屬錯誤。因生效判決具有既判力,原判認定的教案不屬“作品”范疇,或者教師不擁有教案的著作權,將被固定,為申請人就教案著作權歸屬問題尋求法律救濟,設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礙。因此,一、二審判決應予撤銷。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一審判決是錯誤的,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也是錯誤的,深望貴院主持公正,依法提起抗訴,要求法院依法撤銷一、二審判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七
(如申請人為單位,應寫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注冊登記地址××市××區××路××號,電話號碼××)。
代理人(如有代理人):××,性別,漢族,身份證號碼××,住×市×區×路×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對方當事人(注明一審、二審、再審身份,如二審上訴人):××,性別,漢族,身份證號碼××,住×市×區×路×號,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如申請人為單位,應寫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職務××,注冊登記地址××市××區××路××號,電話號碼××)。
申請監督事項(一中院、基層法院):
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終(或再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北京市××區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執字第××號裁定違反法律規定)。
向法院申請再審或行使其他權利情況(高院):
申請人已于××××年××月××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或者法院至今未作出裁定)。
(或者申請人已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或者申請異議;或者提起訴訟),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駁回裁判或決定)。
案件事實:
與法院裁判文書中查明事實一致的,可以簡略。
申請對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的,需指出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存在哪些錯誤,存在多處錯誤的,逐一寫明。
(申請對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的,需指出審判人員存在哪些違法行為。申請對執行活動監督的,需指出執行活動中存在哪些違法行為。)。
基于上述理由,申請檢察機關對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號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進行監督。(或者對××××號民事訴訟案件中的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或者對×××民事執行案件中執行行為)。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案例分析向檢察院申請書(通用18篇)篇十八
申請人:xx律師事務所張xx律師。
通訊地址:...
電話:139*********。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方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經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現羈押于昌平區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擔任方xx辯護人。
查方xx已經被羈押8個月又12天,已經超過法定的羈押期限。
請予批準。
此致
昌平區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簽名)。
律師事務所(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