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中,要注重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遵循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建設工程項目案例,分享給大家以供學習借鑒。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一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
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
第十三條、
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
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
最后____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附加協議條款:《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
返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三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2.建設地點: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筑面積。
6.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四
(以下簡稱委托方)山東正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咨詢的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總投資額: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招標控制價(工程預算)編制,施工階段的全過程造價控制、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協助委托方簽訂相關施工合同并為委托方提供與之相關的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何用語與所屬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實施至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完成后結束。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貳份各執壹份。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五
**臵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咨詢的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4#、5#、6#樓工程工程地點:濰城區**路以東,**街以北工程規模:30109.01m2總投資額:約5600萬元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工程預算、過程割算、竣工結算審計。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10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執一份,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年
月日地址:開戶銀行:帳號:郵編:電話:201x年10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六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x)咨詢人:(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七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適用法律。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適用語言。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咨詢人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五條 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第六條 咨詢人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七條 委托人權利。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咨詢人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 委托人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_______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_____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第二條委托范圍及內容。
_____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九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磚所:磚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山陽縣。
二、工程名稱:
三、
承包內容: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對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咨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動失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一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咨詢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二
7.8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并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
第八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咨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咨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咨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閱、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咨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并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咨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咨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文件。
9.2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系。
9.3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乙方在造價咨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咨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咨詢人員(造價咨詢團隊詳見附件)。
9.6乙方授權本項目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文件。
9.7乙方應認真清點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乙方對提供的咨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閱確認。
9.9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咨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咨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咨詢服務,造價咨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咨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咨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咨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托業務有關的信息,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臺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4-2009)等國家及行業造價咨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咨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e.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咨詢資質文件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三
5.1.按相關規定提供受托方咨詢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5.2.協調受托方獲取現場資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組織受托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并負責召集、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委托方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咨詢審核協調會議。
5.3.負責協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4.按合同約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項。
5.5.除非另有說明,委托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6.受托方權利與義務。
6.1.受托方應確保能勝任相應咨詢服務任務,有資質的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5日內,受托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6.2.按約定時間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詢服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6.3.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委托方認為確屬必要時,受托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委托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6.4.受托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遵守委托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工作過程中遵守咨詢審核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委托方利益。
7.違約責任。
7.1.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7.2.受托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委托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委托方。否則,應向委托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7.3.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全部服務費,應自應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額另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額*(r+3%)n)。
8.保密條款。
8.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8.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另一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8.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9.爭議解決。
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10.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10.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相關規定終止合同。
11.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
單位名稱(簽章):單位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以下簡稱“酒店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規程》(ceca/gc4-),本著公平、自愿、互利原則,結合酒店項目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臺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59345㎡,地下建筑面積約26302㎡。
本合同約定,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為:全過程造價服務。具體分如下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文件合同編制;。
第三條酒店項目造價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造價咨詢服務階段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酒店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已完成及未來完成的施工設計圖紙內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價咨詢服務: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項目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筑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設備(電梯、智能化控制設備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酒店項目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月8日前完成。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酒店項目采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設備采購、酒店運營物品采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咨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咨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文件和合同編制。
3.3.1.1、招標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文件中經濟文件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文件,并負責將上述文件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文件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3.3.1.2、合同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范本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文件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匯總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并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文件,報甲方最終確認。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四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五
1、項目名稱: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項目地點: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
(一)委托范圍:
1、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2、項目紅線范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審核工作;。
3、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審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審核。
(二)服務期限:1年。自*月*日至20*月*日止,服務期滿后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其咨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5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五、乙方的權利。
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范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數據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并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咨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咨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40%。
2、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咨詢服務費的50%。
3、合同范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詢服務費。
十一、其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范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8.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格式。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六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文檔為doc格式。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七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12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八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市建設國家園林城市綠化工程一標段委托乙方為期編制該工程投標報價的商務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及補充圖紙等;。
(2)招標文件及招標答疑;。
(3)按合同元寶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20____年11月10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20____年11月26日前完成咨詢業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它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依據省物價局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該工程控制價的千分之二計取咨詢服務費,并以轉賬的形式一次性支付。
六、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20%(不少于10%,不高于60%)。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想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無。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十九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1、工程項目名稱:望都太陽城四期28#、29#、30#、31#樓、開閉所。
2、建筑面積:28392.37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內。
5、工程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
7、要求: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定需據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商收費。
1、經雙方議定,協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30%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30%)。
本協議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
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
承辦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二十
1.項目名稱:.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合同簽定后,咨詢人自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完整資料之日起天內完成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七、本合同壹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肆份,咨詢人執貳份。
(簽章頁)。
委托人:咨詢人: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帳戶名稱:
帳號: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三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四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二十七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約定就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款做如下修訂補充,如與標準條件有不同的,以本專用條件為準。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一)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3.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法律和法規。
2.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3.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
4.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5.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
6.國家、自治區、欽州市建設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及相關文件。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咨詢人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出具咨詢所需資料的清單,委托人應及時按照該清單向咨詢人提供資料,如咨詢人發現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完整的,應當自初次收到資料起工作日內向委托人一次性書面提出補充資料清單,否則視為委托人已完整提供全部所需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與造價咨詢有關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如因委托人的答復不及時造成時間延后的,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咨詢人提供成果文件時間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根據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二十四條,酬金比率為。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相關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應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咨詢服務酬金: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價為:,費用已包含咨詢服務費、交通差旅費、利潤、稅金等。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3.支付流程:項目工程預算經主管部門審定備案后,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請款函,委托人在收到請款函及增值稅專用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加協議條款: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某一方無故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的,終止合同方應支付對方5000元的違約金,如造成守約方遭受損失的,解除合同方應賠償損失。
2.如果委托人逾期支付咨詢人造價咨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日歷天,下同),委托人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二向咨詢人支付滯納金。
3.如咨詢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咨詢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咨詢人按每日500元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提交咨詢成果的,除支付違約金外,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詢人賠償損失。
4.如咨詢人因其過錯原因造成造價誤差率超出行業標準的,每超1%,委托人有權扣減1%的造價咨詢服務費。
委托人:咨詢人: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二十一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_。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工程造價咨詢管理合同范本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合同大全(22篇)篇二十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