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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一
第一條為保證合同臺賬資料完整、統一,規范企業各類合同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以有限公司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經辦部門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見附件1),并同時向公司法務部門備案,涉及到款項收付的還應同時向財務部門備案。
備案是指合同經辦人將合同臺賬、經辦人簽字確認無誤的`合同復印件提交相關部門。
第三條合同經辦人員及部門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協助法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對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第四條合同臺賬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寫一張表格,建立一份檔案。
第五條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名稱;。
2、合同主體;。
4、合同履行情況(合同履行的進度、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5、備注(有無違約、爭議、訴訟、合同變更、無效、所附資料等情況)。
6、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合同臺賬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副本;。
3、對方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4、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其他與合同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經辦人應及時在合同臺賬表備注欄中予以注明,并報法務部備案。
如涉及到合同價款收付條款變更(包括付款金額、付款時間、付款條件等情形)的,同時報財務部門備案。
或補充資料,以保證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條使用或借用合同臺賬資料,應當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使用人或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合同資料,不得損壞或遺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換;辦理結束后,應及時將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資料歸還合同臺賬管理人員。
若違反前款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后果,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條本辦法由法務部、首辦共同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二
“營改增”之后,原來的服務提供方從營業稅納稅人,可能變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服務提供方的增值稅作為進項可以被服務接受方用以抵扣。
因此,簽訂合同時要考慮服務提供方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結算票據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增值稅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評定報價的合理性,從而有利于節約成本、降低稅負,達到合理控稅,降本增效的目的。
合同雙方名稱的規范性要求要高于原來的營業稅納稅體系。
在原有的營業稅體系下,雖然也有發票開具的規范性要求,但相對而言,增值稅體系下對服務提供方開具發票將更為嚴格。
在原有體系下并不需要特別提供納稅人識別號信息,但現在服務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信息主動提供給服務提供方,用于服務提供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ps:涉及開票信息的獲取要素可參考歷史文章:恁體貼的財務部,咋是別人家的!
2、合同中應當明確價格、增值稅額及價外費用等。
營業稅屬于價內稅,稅款包含在商品或價格之內,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價格和稅金是分離的,這一點與營業稅完全不同。
增值稅的含稅價和不含稅價,不僅對企業的稅負有不同的影響,而且對企業收入和費用的影響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別約定,營業稅一般由服務的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承擔。
而增值稅作為價外稅,一般不包括在合同價款中。
增值稅稅率相對于營業稅稅率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對方轉嫁稅負,服務提供方或者無形資產的轉讓方稅負將明顯上升。
因此,營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價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稅。
鑒于采購過程中,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務,有必要在合同約定價外費用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
3、合同中對不同稅率的服務內容應當分項定價核算。
營改增之后,同一家企業可能提供多種稅率的服務,甚至同一個合同中包含多種稅率項目的情況也會經常發生。
尤其是建筑行業,存在一些掛靠現象,某供應商可能既提供勞務又提供材料。
此時對于兼營的不同業務,此時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項目的金額,明確地根據交易行為描述具體的服務內容,并進行分項的明細核算,以免帶來稅務風險。
基礎工作做好的單位,可就本企業生產業務涉及所需的相關物料,制作出一個詳細的稅率表,提供給業務部門作為簽訂合同時的參考依據。
4、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發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條款的約定。
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到抵扣環節,開具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增值稅發票不合規,都將給受票方造成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應當考慮將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一項合同義務列入合同的相關條款,同時考慮將增值稅發票的取得和開具與收付款義務相關聯。
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營改增后可考慮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款項”的付款方式條款,規避提前支付款項后發現發票認證不了、虛假的發票等情況發生。
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后果非常嚴重,最高會面臨無期徒刑的刑罰,因此在合同條款中應特別加入虛開條款。
約定如開票方開具的發票不規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開票方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必須明確不能免除其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
另外,增值稅發票有在180天內認證的要求,合同中應當約定一方向另一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應派專人或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等方式在發票開具后及時送達對方,如逾期送達導致對方損失的,可約定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在涉及到貨物質量問題的退貨行為時,如果退貨行為涉及到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應當約定對方需要履行協助義務。
(具體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第19號)(204月1日施行)有“關紅字專用發票的辦理手續”等相關規定。
)
5、三流不一致的風險在合同中如何規避?
為了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國稅總局曾出臺規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
所謂“三流一致”,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勞務流)相互統一,即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而且付款方、貨物采購方或勞務接收方必須是同一個法律主體,如果三流不一致,將不能對稅款進行抵扣。
合同中應當約定由供應方提供其發出貨物的出庫憑證及相應的物流運輸信息。
如果貨物由供應方指定的第三方發出,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導致虛開發票的行為,需要明確供應方提供與第三方之間的采購合同等資料。
對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過簽訂三方合同的方式減少風險,或者也可通過約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來解決,但需要提供相應委托協議,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當然,在實際簽訂合同時仍需要根具體情況進行設定。
對于分批交貨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現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在收貨當期開具該批次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虛開增值稅發票風險考慮,在需方實際收到供方的貨物時,供方產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義務。
如果貨物不是分期交付,則分期付款行為并不會影響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
)
6、關于跨期合同的處理。
營改增后未執行完畢的合同,應將未執行部分涉及的稅金,由營業稅調整為增值稅,合同條款修訂的過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風險:一是涉稅事項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復征稅的風險;二是合同對增值稅發票信息不明確,取得增值稅發票信息錯誤,導致增值稅進行稅款不得抵扣,增加稅負;三是未執行完的事項如涉及增值稅多個稅目,而從合同條款上沒有詳細區分不同稅稅率項目的合同價格,可能導致從高稅率征稅。
對于上述風險,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避:
對部分供應商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按照營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總價、不含稅價格、增值稅金額,明確提供發票類型、價款結算方式與開票事宜等內容。
7、合同中應當約定合同標的發生變更時發票的開具與處理。
合同標的發生變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銷售、兼營的風險,需要關注發生的變更是否對己方有利。
必要時,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區分不同項目的價款。
合同變更如果涉及到采購商品品種、價款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的,則應當約定作廢、重開、補開、紅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則可以由開票方作廢原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抵扣,則由開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8、關注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關鍵細節。
營改增之后,增值稅服務的范圍大幅增加,很多企業的業務可能是跨境服務。
根據營改增的稅收優惠政策規定,境內單位在境外建筑服務、文體業服務是暫免征收增值稅的,此時可以在合同中對履約地點、期限、方式等進行合理的選擇,以便稅務機關審查時能夠準確認定是否符合免稅政策。
總結。
營改增對于企業而言是一項全面而系統的工作,企業在實施過程中不能簡單定義為稅種的改變,而是應該從多個角度,分析企業生產、銷售以及經營的各個稅負環節,重新審視和改變現有內部控制流程。
法規部門在對企業的合同進行管理時,需要對營改增的整體思路和企業的經營現狀進行全面的了解,從而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三
作為企業領導者和決策者,一定要意識到合同制度已經逐漸成為企業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將這種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合同法律風險。與一般風險不同,具有預見性和可控性,可以構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的全方位的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能夠通過落實企業合同管理的機構、人員和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規范化、從而規范企業的簽約和履行行為,從內部堵塞法律風險可能發生的漏洞。
對于協議供貨是否存在價格偏高的問題,我們認為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有些協議供貨產品,比如照相機、打印機等,由于規格及配置比較統一,其價格是可以與市場價格或其他銷售渠道價格進行橫向對比的,通過這種對比可以確定協議供貨價格是否偏高;而有些產品由于配置靈活,選擇方案眾多,比如計算機、服務器等,是很難進行橫向價格比較的,對于這些產品很難通過簡單對比說明協議供貨價格的高低,如果不區分上述情況就指責協議供貨價格偏高是缺乏科學性和嚴肅性的。
當然,一些可以橫向比較價格的產品,由于種種原因,協議供貨價格可能也會高于真正批量采購的價格,甚至一些時候還會高于市場的平均價格,這時,這些產品的協議供貨價格就確實存在偏高的問題。本文著重從協議供貨價格問題的成因入手,對協議供貨進行粗淺分析,意在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引發大家對協議供貨操作模式的思考。
為應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市場環境變化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持續影響,集團專門成立企業風險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制定風險管控計劃,明確各級管理責任,深入開展施工項目風險管理工作,全方位梳理存在的風險,詳細分析風險的影響程度,提出有效的風險控制措施。全面清理所有項目的結算情況,對重點項目、重要環節做出周密部署,有針對性地提出指導意見,并及時跟蹤、檢查、督促,最大限度地降低經營風險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損失。
企業應成立一個合同管理部門,統一歸口審核和管理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和所屬各單位(主要有各個分公司、駐外機構)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并向法律顧問部門定期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
合同是企業對外溝通的橋梁,是企業發展的命脈。現代企業中半數以上的業務都要涉及到各種各樣的合同,而其中大多數的法律糾紛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合同管理中的某個環節有關。友為合同管理系統以合同為管理對象,通過合同訂立、執行、監督、統計及維護跟蹤在規避法律風險的同時實現合同價值最大化的產品解決案。
友為合同管理系統以流程監控為基礎,從風險管理的視角對合同管理進行的分析,形成合同管理的5大功能模塊,并最終落實對合同管理各環節的管控。通過提高合同審批效率,加強合同履行的跟蹤,對各種預警進行控制風險,快速查詢和統計分析來支持決策。
友為合同管理系統功能以“合同”為中心,以“合同文本”、合同審批”、“合同執行”“收付款管理”“預警提醒”“統計分析”為核心應用,通過流程來打通各個模塊之間的血脈,建立起一個統一共享的合同信息管理平臺,當我們找到其中的一個信息點時,與此信息點相關的所有信息都被提取出來,供所有合同相關不同角色的人員使用。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四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主要是信譽及資
三、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五、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八、財務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4、及時督促業務員回收款項,年內回款率達到90%以上的,給予適當獎勵。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五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
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
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
一般應包括:
1.員工登記表(個人信息資料)。
2.勞動合同臺帳(勞動關系的變化)。
3.員工統計表(組織結構的調整)。
4.專項協議臺帳(特殊情況管理)。
5.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保障員工權益)。
6.員工培訓臺帳(保障企業效益)。
7.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臺帳(管理績效)。
8.其他必要的臺帳(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
1、按照登記表要求填寫單位全稱等內容,并牢記單位編號。
2、領回表后,將本單位所有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信息填寫。
以后只要有新招、調入、續訂、變更、解除、中止、終止、退休等情況,應將變化的內容填寫。
同時制作電子版,表格用excel:8號字、行高14.25,列寬為最合適列寬,項目內容18項不能缺。
3、各代理單位每次辦理勞動鑒證時應將電子版同時提供給四方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
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
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六
1、工資臺帳,需要把每個人全年的工資進行羅列,這樣既能看出全年總收入、平均收入,同時還為次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提供了依據。
該臺帳需要電子表格來設立。
3、勞動合同臺帳:將歷年的勞動合同制員工合同進行整理,內容包括員工首次簽定時間、續期時間及到期時間。
4、人事異動臺帳:明確員工入司、離司時間、明確員工調動時間及調動前后崗位;。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臺帳:盤點一年的盈余,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用實相符。
6、行政文件臺帳:包括公司內部收文及公司外部收文。
臺帳中要標明來文時間、審批人及審批意見。
7、證照臺帳:一年中執照、機構代碼、登記證的內容及變更要登記在冊。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七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六條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十七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解釋修改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xx年4月10日。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八
簽訂合同時為了維護交易更加公平的進行,無論是哪一方利益虧損,只要簽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從而使交易更加順利并且完美化,來看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管理臺賬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 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 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 具體實施
第六條 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 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 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 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
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 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 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 解釋 修改 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 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條 為保證合同臺賬資料完整、統一,規范企業各類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經辦部門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見附件1),并同時向公司法務部門備案,涉及到款項收付的還應同時向財務部門備案。
備案是指合同經辦人將合同臺賬、經辦人簽字確認無誤的合同復印件提交相關部門。
第三條 合同經辦人員及部門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協助法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對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第四條 合同臺賬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寫一張表格,建立一份檔案。
第五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名稱;
2、合同主體;
4、合同履行情況(合同履行的進度、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5、備注(有無違約、爭議、訴訟、合同變更、無效、所附資料等情況)
6、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 合同臺賬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與合同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經辦人應及時在合同臺賬表備注欄中予以注明,并報法務部備案。
如涉及到合同價款收付條款變更(包括付款金額、付款時間、付款條件等情形)的,同時報財務部門備案。
或補充資料,以保證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條 使用或借用合同臺賬資料,應當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使用人或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合同資料,不得損壞或遺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換;辦理結束后,應及時將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資料歸還合同臺賬管理人員。
若違反前款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后果,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法務部、首辦共同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九
深入開展。
一、今年以來的主要工作。
(二)細化合同管理,保證了成本效益年活動的全面、深入開展公司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以及不斷壯大的具體情況,不斷修改完善相關的工作部門和充實工作人員。公司由辦公室兼職管理合同信用工作,確定了1名分管領導,2名工作人員。負責對訂立后生效的合同進行歸檔管理,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嚴格依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的法律顧問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實行法律監督,并做到合同條款齊全、內容合法,并制訂了相關的`定期考核獎懲。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并依法監督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依法執行合同審查制度,有效地保證了企業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開展,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設想。
(一)加強學習,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習。重點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強化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意識,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利益不受損失,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完善組織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完善我司合同管理負責制,明確合同審查員和合同承辦人員的工作職責,對其職責范圍內工作定期檢查,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制止,并嚴厲追究其承辦人員責任。對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違法合同,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涉案人員移交司法機關進行法律制裁,督促合同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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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定義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六條登記模式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登記時間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一
合同臺賬是什么?怎么做好合同臺賬管理?同管理臺賬怎么進行的?來看下面的內容:
合同臺賬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將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進行登記、編號,與合同歸類存檔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詢。
主要內容可以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約日期、期限、簽約方、價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頻繁查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臺賬管理關鍵就是要勤快細心,合同來了及時編號、登記、存檔。
定期對合同臺賬進行檢查,對遺漏的信息進行補充,并根據合同臺賬監督合同履約情況,發現違約風險及時提示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 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 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 具體實施
第六條 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 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 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 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
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 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 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 解釋 修改 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 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二
編號。
簽約。
時間。
單位名稱。
合同主要條款內容。
合同履行情況。
變更解除情況。
備注。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數額。
提(交)貨時間。
提(交)貨數量。
付款時間。
提(交)貨時間。
提(交)貨數量。
發貨(入庫)憑證號。
付款時間。
付款金額。
付款憑號。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三
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具體實施。
第六條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
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解釋修改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4月10日。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四
合同臺賬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將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進行登記、編號,與合同歸類存檔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詢,來看下面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和細化合同臺賬資料,規范企業各類合同臺賬的管理,根據《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凡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按照“一合同、兩表格、一編號”的原則進行整理。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體作為一方當事人簽訂的所提交法務部審查的合同。
第四條 定義
各承辦部門所確定的管理人員負責的合同臺賬的登記、資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條 組織和職責
一、各承辦部門是本制度的主導部門,負責確定人員,負責合同文檔管理,負責文檔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確保文檔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務部門負責在該過程中,協助各承辦部門對合同登記臺賬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
第二章 具體實施
第六條 登記模式
合同臺賬采用總分帳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總賬、各承辦人建立分賬,每份合同都要填寫建立檔案,填寫表格。
第七條 總分臺賬的具體登記主體
一、合同總賬登記
1、開發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管理登記;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綜合部負責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園紅木、萬興珠寶由本公司辦公室負責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總經理助理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務部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資源部負責登記管理。
二、部門、項目臺賬管理
1、開發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總工程師登記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登記管理;
3、商都公司、滿圓紅木、萬興珠寶由各部門經理登記管理;
4、物業公司由本公司總經理助理或項目主任負責登記管理;
5、財務中心由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門經理負責登記管理。
第八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名稱;
(二)合同主體、簽約方名稱;
(四)合同履行情況(有無違約、爭議、訴訟等情況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五)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
(六)合同簽訂時間;
(七)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合同臺帳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對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等資料的復印件;
3、對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合同相對方報價單、補充合同、會議紀要、往來函電;
5、驗收單、驗收報告、分批分期履行情況記錄、合同履行結算單等。
6、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登記時間
各部門的登記管理人員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對重大合同進行備案審查。
第十一條 資料補充
各承辦部門的合同臺帳管理人員,有權對合同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發現程序不符、內容有誤或資料不全等問題時,應及時要求合同簽訂人員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補充資料。
第十二條 合同登記編號規則和移交
本辦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檔以《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所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類編號。
移交的合同文檔必須注明合同編號并保證齊全、完整,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
倘若合同發生變更,則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合同文檔移交時,必須編制合同移交清單并當面清點。
以雙方簽字認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本規則作為《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條 本辦法發布后提交審查的合同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各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加有關表格和完善內容,如不適用,請將管理辦法報公司備案。
第十六條 支持文件:《宏信(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鄭州)有限公司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實施細則
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由各部門補充,提請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八條 解釋 修改 廢除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法務部,修改、廢除權屬公司董事長辦公會。
第十九條 實施時間:本制度實施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條 為保證合同臺賬資料完整、統一,規范企業各類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義簽訂的合同,均應由合同經辦部門依照本辦法建立合同臺賬(見附件1),并同時向公司法務部門備案,涉及到款項收付的還應同時向財務部門備案。
備案是指合同經辦人將合同臺賬、經辦人簽字確認無誤的合同復印件提交相關部門。
第三條 合同經辦人員及部門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三日內建立合同臺賬并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協助法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對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第四條 合同臺賬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寫一張表格,建立一份檔案。
第五條 合同臺帳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名稱;
2、合同主體;
4、合同履行情況(合同履行的進度、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5、備注(有無違約、爭議、訴訟、合同變更、無效、所附資料等情況)
6、其他應當記載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 合同臺賬應附以下資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與合同有關的重要資料。
第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經辦人應及時在合同臺賬表備注欄中予以注明,并報法務部備案。
如涉及到合同價款收付條款變更(包括付款金額、付款時間、付款條件等情形)的,同時報財務部門備案。
或補充資料,以保證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條 使用或借用合同臺賬資料,應當辦理使用或借用手續,使用人或借用人應妥善保管合同資料,不得損壞或遺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換;辦理結束后,應及時將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資料歸還合同臺賬管理人員。
若違反前款規定給企業造成不良后果,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條 本辦法由法務部、首辦共同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五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
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
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
一般應包括:
1. 員工登記表 (個人信息資料)
2. 勞動合同臺帳 (勞動關系的變化)
3. 員工統計表 (組織結構的調整)
4. 專項協議臺帳 (特殊情況管理)
5. 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 (保障員工權益)
6. 員工培訓臺帳 (保障企業效益)
7. 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臺帳 (管理績效)
8. 其他必要的臺帳 (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
關于勞動合同管理臺帳的說明
1、 按照登記表要求填寫單位全稱等內容,并牢記單位編號。
2、領回表后,將本單位所有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信息填寫。
以后只要有新招、調入、續訂、變更、解除、中止、終止、退休等情況,應將變化的內容填寫。
同時制作電子版,表格用excel:8號字、行高14.25,列寬為最合適列寬,項目內容18項不能缺。
3、各代理單位每次辦理勞動鑒證時應將電子版同時提供給四方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六
臺賬原本是指擺放在臺上供人翻閱的賬簿,故名臺賬,后來,經過不斷地演化,現代企業管理中又把一些資料也稱之為臺賬,如固定資產管理臺賬、企業安全生產臺賬、人事管理臺賬、商品購銷臺賬等,這些臺賬不單是一些統計數字,而包括一些文件、工作計劃、工作匯報、工作總結以及有關資料,分門別類,整理成冊成本,便于平時日常查閱及上級檢查。
對企業來說,比較重要的臺賬有:財務管理臺賬、客戶管理臺賬、生產管理臺賬、人事管理臺賬、行政管理臺賬等。
作用。
第一,臺賬是企業規范管理的.重要工具;第二,臺賬是企業管理的得力助手;第三,臺賬是企業創新的有效依據;第四,臺賬是提高企業工作執行力的實用工具;第五,臺賬是制度的積累,是規范的源頭。
意義。
一套臺賬管理系統,可以幫助企業及員工提高工作效率、理清事務頭緒、及時查出問題、掌握工作大局,可以說,臺賬是一套全員增效的系統工具。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公司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法律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包括協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一)財務部為公司各類合同的總管理責任人,即合同管理責任部門。
1、銷售部門負責產品銷售類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2、供應部門負責生產原材料物資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3、設備部門負責各類生產設備、設施購進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4、財務部門負責公司房地產類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5、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方面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6、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辦公用品采購及上述五部門未涵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第三節合同的原則與內容。
第四條合同簽訂原則。
(一)簽訂合同應在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不得簽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基本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節補充協議與合同的修改。
第六條對于合同中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1/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對于原材料供應在總體合同不變的前提下,價格隨行就市調整亦必須簽訂專門的價格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歸檔備查。
第八條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須注明原合同廢止條款。
第九條公司不以口頭合同(協議)作為履約依據。所有的履約依據必須是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關附件。
第十條對于銷售中少量的銷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為限)及現金交易等口頭合同,必須以《銷售合同評審表》予以登記并由分管領導批復后作為履約依據方可履行。本《銷售合同評審表》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檔從正式合同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經分管領導初步審查確定之后,必須按流程組織合同評審。銷售項目按《銷售合同評審表》、物資采購項目按《物資采購合同評審表》所列流程執行,合同評審表會簽后方可進入正式合同簽訂程序。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簽字后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保管,合同專用章管理與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合同簽訂后,當事人應在當日將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財務部存檔,同時,財務部復制合同影印件交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簽字確認。《合同交接表》由財務部制發、填寫、保管,作為各類正式合同的目錄備案。
第十六條各部門所存合同影印件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據,與正式合同文本同屬公司商業機密文件,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存檔要求:
(一)合同完整齊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二)財務部對所有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各合同存檔部門應建立合同管理檔案,作好合同存檔、移交等記錄。
第十八條財務部每季度組織專人對各部門合同管理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檢查、監督、整改,對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資源部予以考核。
第十九條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主要檢查監督合同履行全過程是否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履約偏差,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并提請雙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現合同條款疏漏,需及時起草并按合同簽訂流程簽署補充協議對合同予以嚴密規范。
第二十二條對于無法履行、必須提請訴訟的合同糾紛,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組織材料并進入法律程序。
第九節合同的借閱。
第二十三條借閱程序、責任。
(一)合同借閱人限于總經辦人員及部門經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檔案,須填寫“合同檔案借閱單”,注明查閱合同檔案的名稱、編號、查閱人等。經合同存檔部門經理簽批后方能借閱,當天借閱當天歸還,歸還時應認真核對,如需延期須辦理續借手續。
(三)閱檔人對所借閱合同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四)如借閱期間合同遺失,公司將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責任。
第十節附則。
第二十四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予以考核處罰。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八
2、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資格報審資料3.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及報審表。
11、工程項目交底記錄。
12、甲供設備材料需求計劃報審資料13.乙供材料需求計劃14.工程開工報審資料。
15單位(分部)工程開工報審資料16.工作聯系單。
17、會議記錄(附件:簽到表)18.文件收發記錄表。
19、會議記錄問題執行反饋表20.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單。
(二)安全管理部分。
1、安全施工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等依據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單)。
3、安全文件、安全簡報及收發、學習記錄。
4、安全培訓、考試記錄及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5.安全例會及安全活動記錄。
6、特種作業及專、兼職安全人員登記檔案。
7、登高作業人員體檢情況登記表(含分包單位登高作業人員)。
11、安全用品臺賬及領用記錄。
12、安全工器具臺賬及檢查試驗記錄。
13、安全施工作業票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記錄14.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及演練記。
18、各類安全報表及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記錄。
19.基建“安全年”活動資料(施工項目部“安全年”活動方案、“安全年”活動月度小結、“安全年”活動開展情況自評表)。
20、施工項目部安全類數碼照片。
(三)質量管理部分。
1、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報審資料。
2、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定范圍劃分報審資料(土建和電氣)4.計量器具臺賬。
11、主要設備開箱申請表。
12、主要設備(材料)開箱檢查記錄表13.材料試驗委托單。
18、同條件混凝土試塊養護溫度記錄19.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匯總表。
20、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匯總及評定表21.跟蹤管理記錄。
28、分項工程質量報驗申請單。
33、標準工藝資料(包括標準工藝書籍及光盤、標準公司實施應用方案、項目標準工藝應用清單、標準工藝執行檢查表、標準工藝分析會紀要)。
34、施工項目部質量類數碼照片。
合同臺賬的建立與管理(優質19篇)篇十九
鑒于委托方有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服務方愿意為委托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統,雙方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1)信息化系統、信息系統、系統、項目:信息化系統、信息系統、系統、項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規定的、委托方擬建設、服務方擬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統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服務方為完成委托方擬建設的信息化系統中相對獨立的階段性工作部分項目。
(3)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雙方各自所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顧客名單、商業數據、產品信息、銷售渠道、技術訣竅、源代碼、計算機文檔和技術資料等,或由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明確指明為商業秘密的、法律所認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國家所規定的節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順延的日期。
委托方的主營業務為_________,兼營業務為_________;委托方擬建立的信息化系統為_________,擬建立的信息系統其要求和主要功能為_________。委托方現有的相關(技術設備名稱)(信息化系統名稱)為_________,其主要功能是_________,服務方對該系統已經充分了解,并將結合委托方擬建的信息化系統,充分利用現有系統中已有的設備和相關軟件。已有系統的設備和軟件見附件_________,其中注明了擬選用的設備與軟件。委托方保證對所擬選用的上述設備與軟件有繼續使用和/或升級的權利。未注明的設備與軟件在擬建系統中不予利用,或由委托方自行處理;但原有系統中的功能,除(委托方明確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服務方升級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服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規定的系統后,而破壞其原有功能。
3.服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統描述。
服務方已經充分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據上述所書的委托方業務和信息化系統的描述,向委托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統集成:
(1)硬件系統:服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設備為_________和_________所生產的產品,產品質量符合_________要求,該產品所構建的系統,主要功能為_________,將支持_________軟件的運行。該硬件設備的技術標準、規格、數量、價格等見《附件1》。
(2)軟件系統:服務方所提供的軟件系統為_________,其中屬于第三方的軟件為_________,屬于服務方所擁有的軟為_________,委托方委托服務方開發的軟件為_________。該軟件系統以(服務方,委托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為運行平臺,由_________軟件為操作平臺;其軟件系統包括:_________子系統、_________子系統、_________子系統、_________子系統、等_________子系統共同構成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該軟件所構建的系統,主要功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軟件與(服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所建立的信息系統將支持委托方_________業務和/或管理的運作。該軟件系統的名稱、功能、等級、版本、價格見《附件2》。
(3)信息系統達到的目標:整體功能符合委托方的所描述_________系統的要求,能夠達到系統的集成以及模塊之間的無縫銜接、數據的無縫傳輸、數據充分共享、快速響應查詢;其具體的數據為:業務處理速度為每分鐘_________,數據存儲量為_________,數據傳輸速度為_________,響應查詢時間為_________。系統具有開放性,能夠適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包括技術設備的更新、具備后臺編譯、預留與其他系統的接口、采用標準技術);整個系統能夠達到委托方所需功能的開放度,(同買方原有系統相兼容)。
(4)系統設計的原則: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在技術上將體現以下原則:成熟性與先進性;習慣性與規范性;可用性與安全性;經濟性與實用性;繼承性與可擴展性。
(1)本信息系統的開發分為_________里程碑階段,每個里程碑階段的項目完成后,均依據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檢測標準進行檢測和交付,委托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條規定進行付款;服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檢測標準不得低于本行業的標準。其具體的里程碑階段和進度見《附件3》。
(2)項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組成本信息系統開發管理小組,管理小組成員名單和通訊方式見附件_________。合同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組成員,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委托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參加管理小組。管理小組的成員應能符合項目及其進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組成員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從而導致項目遲延或終止,其后果如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則由該成員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3)信息與資料的提供:雙方應按照本項目的性質,互相配合,充分溝通;服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項目需要,向委托方了解有關情況,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職能人員調查了解有關系統情況,以對該信息系統進行全面的研究和設計,委托方應予以積極的配合。如委托方對服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委托方資料和情況不予提供,從而導致項目遲延或終止,其后果如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或造成服務方的損失,則委托方依本合同的違約條款_________和相關的法律規定承擔賠償和違約責任。
(4)設計方案:服務方在取得了委托方所提供的必要資料后,將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的功能與目標,在_________日內完成設計方案并提交委托方審核。委托方在收到該設計方案后,對設計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統的適用性和使用性進行審核;委托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完成審核,如認可的,則在設計方案中簽字認可。如有異議,則提交服務方復審,如不構成問題,則服務方應向委托方予以解釋;確有問題的,服務方應及時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委托方審核。甲乙雙方將重復此程序,直至雙方一致認可。委托方雖然對設計方案進行了審核并簽字,但委托方只對設計方案中信息系統對委托方的適用性、可用性、_________、_________等進行審核。委托方并不對設計方案中的技術問題進行審核,如該設計方案在今后出現任何技術問題或技術調整,仍由服務方承擔責任。該設計方案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進度報告:服務方應于每月(季)度終了的(20)天內,以合理的、委托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委托方提供書面的項目階段進度報告,包括硬件和軟件建設階段。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進度與計劃執行、已完成的開發項目、有無遇到的困難和障礙、本項目的預期效果、人員配置、有無項目變更及/或變更情況、或其它與本項目有關的委托方應該知道的情況或委托方要求知道的情況。如有重大的問題或重要的變更發生,服務方需在(七)天內向委托方做出書面報告;服務方也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回復委托方在其它時間內提出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詢問。如服務方違反本條的規定,服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項目遲延和委托方不能及時付款或配合項目進行的后果及項目延期的責任。
(6)第三方監理:委托方有權聘請第三方作為本信息系統項目的監理,如委托方指定了第三方作為委托方的監理,依委托方的授權,該監理享有相關的、與委托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委托方權利,以監理本項目的進行。
(7)轉包與分包:未經委托方同意,服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實施。違反本條的規定,服務方應將轉包或分包盈利(轉包或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價格與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的差額)的(雙)倍支付給委托方,并按轉包或分包項目價格的30%支付違約金;除立即終止轉包或分包合同外,服務方仍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質量等條款,繼續履行本合同。
5.項目變更。
以維護和兼顧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統的最優化為原則、在本項目的基本范圍內,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適時地提出變更、擴展、替換或修改本項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系統的相應功能、技術參數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裝的時間與地點;為此,雙方同意:
(1)若委托方提出項目的部分變更,委托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服務方。服務方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對此作出書面回應,其內容包括詳細的該變更對合同價格、項目交付日期、系統性能、項目技術參數的影響和變化以及對合同條款的影響等。
(2)委托方收到服務方的上述回應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服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務方的上述回應。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務方的上述回應,則雙方另行對此變更簽署予以確認,服務方則按變更后的約定履行本合同。
(3)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務方的上述回應、如對價格或交付日期的變化等,雙方有權將此爭議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在仲裁裁決生效之前,委托方執行服務方回應中的要求,服務方執行委托方所要求的變更。仲裁裁決下達后,雙方即依此執行并由敗訴方承擔仲裁費用。本條款對仲裁的選擇是獨立的,不影響本合同中爭議條款所規定的爭議方式解決的選擇。
(4)如服務方提出項目的部分變更建議,服務方應同時詳細闡明該變更對合同價格、項目交付日期、系統性能、項目技術參數的影響和變化以及對合同條款的影響等。
(5)委托方收到服務方的上述變更建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服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務方的上述變更建議。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務方的上述回應,則雙方另行對此變更建議簽署予以確認,甲乙雙方則按變更后的約定履行本合同。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務方的上述建議,雙方仍按原合同執行,但由此而產生的相關風險,由委托方承擔。
6.交付。
(1)交付時間和地點:服務方將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時間和項目,由服務方支付運費和保險費,(逐項列明有關費用)交付本信息系統集成;交付地點:_________。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導致交付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服務方將按延期時間順延交付時間;如因延期交付而導致服務方的損失,委托方應賠償服務方的實際損失。如委托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則視為服務方已經交付,委托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付款,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服務方在進行每項合同所約定的項目交付前_________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應當在接到通知的_________天內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內容:服務方應按照合同所約定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交付;除項目本身的系統運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機器設備、安裝手冊、工作手冊、系統軟件、計算機文檔、人機交互學習程序等;如本合同約定委托方可以使用或擁有某軟件源代碼的,服務方應同時交付軟件的源代碼。所交付的文檔與文件應當是電子版式和可供人閱讀的。
(4)檢測與檢驗:服務方在交付前,應當對所交付的項目進行功能和運行檢測,以確認交付項目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檢測標準見《附件3》及_________。委托方在領受交付項目后,應當在_________天內對所交付項目進行檢驗,向服務方出具書面文件以確認其符合本合同所約定的信息系統任務、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應向服務方出具書面報告,陳述需改進的缺陷。服務方應立即改進此項缺陷,并再次進行檢測和評估。委托方應于_________天內再次檢驗并向服務方出具書面領受文件或遞交缺陷報告。甲乙雙方將重復此項程序直至最終檢驗合格由委托方領受或由委托方依法或依約終止本合同為止;但此項重復程序不得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相應合同履行期。如由于委托方原因導致所交付項目缺陷,經委托方要求,服務方應幫助改進此項缺陷,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5)系統試運行:自系統功能檢測通過之日起,委托方擁有_________天的系統試運行權利。如由于服務方原因,系統在試運行期間出現缺陷或問題,如果是硬件方面的問題,而該硬件是由服務方直接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方應免費更換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設備;如果是軟件方面的缺陷或問題,服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均由服務方承擔。如由于委托方原因,系統在試運行期間出現缺陷或問題,如果是硬件方面的問題,而該硬件是由服務方直接提供給委托方的,服務方應負責維修或更換故障部分的設備,如是委托方自行采購的,則由委托方自行負責維修;如果是軟件方面的缺陷或問題,服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均由委托方承擔。
(6)系統驗收:_________天的系統試運行完成后,委托方應及時進行系統驗收。服務方以書面形式向委托方遞交(本信息系統)驗收通知書,委托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的_________天內,安排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系統驗收。如屬于服務方原因致使被驗收系統未通過驗收,服務方應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同時,延長試運行期限_________天直至系統完全符合驗收標準。如屬于委托方原因致使被驗收系統未通過驗收,如為系統故障原因,服務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進行驗收,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外,而委托方不愿或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則由服務方單方面進行驗收,并將驗收報告提交委托方,由此視為系統驗收已經通過。
7.知識產權。
(1)受委托方委托,由服務方開發的_________軟件及相關文件和文檔的版權歸_________所有;_________方享有其使用權。與本信息系統相關的且由此項目開發而新產生的商業秘密信息、技術資料和技術訣竅等所有權歸_________所有,_________方享有使用權。(另一)方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本條所約定的相關所有權和/使用權或泄露秘密信息、技術資料或技術訣竅。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另一方的損失。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2)委托方對服務方所售予(許可)的_________軟件(沒有)(有)向第三方(分)許可的權利。除本合同規定外,服務方許可委托方使用的軟件或相關的任何知識產權,并不表示委托方已經從服務方獲得許可第三人使用它們的權利。
(3)服務方提供給委托方的、來自于和/或屬于第三方的軟件,委托方在使用時,應當依照服務方與第三方對該軟件使用的約定依法使用。服務方應將該等約定的書面文件的復印件交委托方參閱。
(4)委托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因其發生收購、兼并、重組而發生變化;如委托方被收購、被兼并、被重組,則委托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隨之轉移至收購、兼并或重組之單位。
(5)委托方在領受本合同項下的信息系統后,應嚴格遵守相關的知識產權及軟件版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并在本合同所規定的范圍內使用本信息系統,任何被委托方用于未經授權的商業目的的復制行為所造成的違約或侵權責任由委托方承但。
8.價格與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總價為:_________元;其中硬件系統價格為:_________元;軟件系統價格為:_________元;集成價格為:_________元。
(2)項目增減:如本項目進展過程中,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第_________項條款規定對項目作出有任何變更或經雙方同意的增減設備、系統功能變化或軟件模塊等,一方或雙方將依據上述擬定價格為原則,商定具體變更后的價格。
(3)付款方式。
a.硬件系統: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統價格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硬件系統交付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支付硬件系統價格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硬件系統正常運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務方全部付清。
b.軟件系統:按附件_________所列的軟件開發或項目進行的里程碑階段分期付款,在每個里程碑軟件或項目交付驗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內,委托方向服務方支付_________%該里程碑軟件或項目價格。余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在全部信息系統驗收合格并正常運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務方全部付清。集成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在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信息系統驗收合格并運行_________天后,由委托方向服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9.商業秘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或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從對方所獲得的、有關對方和或屬于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生產管理的方式方法與資料、產品技術資料、客戶名單、銷售渠道,企業戰略及其他被認為是商業秘密的信息,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為本項目需要,向對方透露有關資料或信息且認為是其商業秘密需要保密時,應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約定,服務方自主開發的屬于服務方的軟件源代碼及其文檔資料、系統設計書等為服務方的商業秘密,未經服務方同意,委托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3)上述商業秘密信息,該獲取方只能將該信息用于服務于本項目,而且只能由相應的工程技術人員使用;沒有必要接觸該類信息的人員,不得接觸。
(4)獲取對方商業秘密的一方,應當采取適當有效的方式保護所獲取的商業秘密;除非由對方的書面許可,或該信息已被對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秘密,或已在社會上公開,該所獲取的商業秘密應當在_________年內不得對外透露。
10.項目培訓。
服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計劃、進度和需要與客戶的合理要求,及時安排對委托方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目標為受訓者能夠完成其操作對象,實現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的目標和功能。
11.系統保證和維護。
(1)服務方聲明并保證:
b.服務方受委托方委托而開發的軟件沒有、也不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
e.如服務方所提供的軟件,包括受委托方委托所開發的軟件,如有須經國家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審批、許可的,服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軟件是完成了登記、備案、審批、許可的軟件。服務方違反本條的規定而導致委托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責任,或導致委托方不能正常運作本信息系統,則服務方負責賠償委托方由此而應起的全部損失。
(2)服務方保證依據本合同向委托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統及其附屬產品時,不存在品質或工藝上的瑕疵,能夠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規范、要求和功能進行正常運行。服務方并保證,服務方所提供的軟件系統在當前情況下是最適合委托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服務方在一年內向委托方提供免費的保修和維護服務,如果廠商對系統產品中的相應部分的保修期超過一年的,則按廠商規定進行免費保修。在此期間如發生系統運作故障,或出現瑕疵與缺陷,服務方將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維護服務:系統嚴重故障、部分服務不正常,1個工作日內2小時內答復;系統個別服務不正常,2個工作日內4小時內答復。
(4)保修期內,如由于服務方的責任而需要對本信息系統中的部件(包括軟件和硬件)予以更換或升級,則該部件的保修期相應延長。
(5)保修期內,如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維護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6)系統保修期滿后,如委托方繼續聘請服務方對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息系統進行維護,則由雙方另行簽署維護協議。
12.系統升級約定。
(1)升級及升級成果權利的約定:委托方對服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部分)軟件(有、無)自行升級的權利。如委托方依據合同權利對服務方所提供的自行開發軟件進行升級,則委托方(需)(不需)將升級后的軟件回饋與服務方,升級后的成果屬于_________所有,(甲乙雙)方對升級后的軟件有使用權。適用本條款時,委托方仍須遵守本合同所約定對第三方保密的規定;同時,本條款不適用于第三方擁有所有權的軟件。
(2)對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為順利運行本信息系統,委托方可以根據其實際需要,對服務方所提供的自行開發的軟件進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權在本信息系統上運行其他的應用軟件。適用本條款時,委托方仍須遵守本合同所約定對第三方保密的規定;同時,本條款不得違反第三方擁有所有權軟件的使用規定。
(3)在任何情況下,未征得服務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得為商業交易目的對服務方所提供的任何軟件進行升級、附加或修改。
12.違約責任。
(1)交付違約:如服務方未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計劃和時間內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委托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采取補救和補償措施,及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同時,每延期(10)天,服務方應向委托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的總數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如延期時間超過(100)天,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外,并要求服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作為對委托方的賠償。
(2)付款違約:如委托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委托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的總數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如延期時間超過(100)天,服務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外,還可要求委托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作為對委托方的賠償。如合同繼續履行,委托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仍應按照合同規定的金額付款,且服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順延。如服務方選擇終止合同,委托方應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軟件的價格向服務方付款;委托方付款后,服務方應向委托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軟件;委托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軟件,則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
(3)軟件條款違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其所在軟件方面的義務,違約方應按該軟件價格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保密違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義務,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價的50%,或按照受損失一方的實際損失包括受損失的利潤支付賠償金;受損失的一方有權選擇以上兩種方式之一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支付義務是獨立于其它違約義務的。
(5)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于_________天內答復對方,并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損害本項目以強行實施違約金。
13.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之內,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義務,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為減輕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
14.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簽署后生效。
(2)如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a.一方進入破產、解散、被依法關閉撤銷或已進入清算階段;。
b.一方發生資不抵債之情形;。
c.出現了合同規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發生上述情況,將被視作違約,另一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追究該方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于雙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義務、包括本信息系統的保修期結束和委托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終止。
(4)本合同一經簽署,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項目實施過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統設計書、檢測標準等文件,經雙方簽字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頭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內的、或未依據本合同制定的書面文件,均不對雙方發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任何變更、補充或修改,雙方將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15.爭議解決。
(1)如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該爭議;或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如發生任何爭議,及對任何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16.通知。
為享有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有關違約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時,通知方須采取書面形式,以掛號信件或以專人快遞送達方式送達被通知方。掛號信寄出3天后,視為已經送達;專人送達的,被送達人簽署后,視為已經送達。通知地址:委托方:_________;服務方:_________。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服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