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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一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適應集團公司全國性精細化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建筑設計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 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 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五條? 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 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 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 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十條? 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一條? 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如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一由客運公司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 請假、出差規定
第十四條?? 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總裁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十五條? 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第十六條 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出差手續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調休規定
第十八條? 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國際勞動節一天
4、國慶節三天
5、清明節一天
6、端午節一天
7、中秋節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第十九條? 加班規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五章? 員工培訓考勤管理
第二十條? 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需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將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
第二十四條?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須將隸屬集團直線管理人員的當月考勤統計表經當地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財務總部。
2、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六條? 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八條? 在oa辦公系統未正式上線前,所有考勤資料的報送以紙質為主,同時可以按集團公司要求在oa辦公系統上按規定辦理流程。oa辦公系統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發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 如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月度獎金的評定。
第三十條? 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三十一條? 指紋考勤機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
第三十二條? 材料設備公司、各地區地產公司及各下屬公司的考勤管理須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于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一、護理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準確及時完成各項治療和護理工作。
二、護理人員上崗后,護士長應認真執行全院統一工作時間規定,安排好各班次。
三、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交接-班(口頭、書面、床旁),手術室洗手護士必須對手術患者的全過程負責,手術中途不得換人。
四、發現違反勞動紀律者(上班看雜志、干私活等),按質控管理規定執行。
五、按醫院考勤制度,護理人員如提出休假申請,休假由護士長根據病區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報請主管部門審批。
六、遇特殊情況(如家有急事,本人身體不適等)應提前一天請假,護士長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安排休假。
七、凡輪值中、夜班時,一般不得休假,確因身體生病需要休病假者,應提前二小時將病假證明交護士長,由護士長安排夜班。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八、各班一律不累計時數補休。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二
?? 第一條? 為使本項目后勤管理更科學、規范,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不斷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和項目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辦公區、生活區、辦公用品、宿舍、食堂、廁所管理等。
??第三條 本項目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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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符合條件的職工入住公司宿舍時,必須到后勤管理部辦理入住手續。
??第五條住宿員工應保持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做到無垃圾,不隨地吐痰,嚴禁亂丟廢物垃圾及亂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堆放雜物。
??第六條 愛護宿舍的集體財產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電等設施,如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平時要節約用水、用電。
??第七條 隨時做好防火、防盜、防爆工作,及時排除隱患;宿舍內不得擅自安裝、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嚴禁私接電路。
??第八條? 在宿舍內要做到團結互助,不打架,不罵人,宿舍內不得留宿他人或親友,確需留宿的,須找后勤負責人登記;不得有酗酒、賭博或傳播淫穢音像、書畫及其他違法行為。
??第九條? 晚10點后,宿舍內不準高聲喧嘩,嚴禁飼養禽、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條? 住宿員工在房間分配定位后,不得將鑰匙轉借給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調換,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須經后勤同意后方可。如擅自離開項目部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全體住宿人員必須配合后勤部對宿舍區的檢查工作,服從管理、派遣與監督,不得拒絕和阻攔。
第十二條? 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禁止使用煤氣灶和電爐。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要及時關窗鎖門,保管好私有財物,屬保管不慎而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四條? 宿舍內不得長時間接待來客或接待異性客人。男、女職工按劃分區域住宿,不得越區進入異性宿舍內逗留、住宿?;加袀魅静』蛴胁涣际群昧晳T者,要單獨住宿。
??第十五條 職工在離職時應到后勤部辦理退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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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各施工隊負責人是外協職工宿舍消防、衛生和安全第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宿舍內內禁止亂寫、亂畫、亂貼、亂刻,注意保持門窗墻壁干凈明亮。
??第十八條? 宿舍內杜絕留宿外來人員,不得存放大量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防火防盜;禁止在宿舍內打架、斗毆、賭博、嫖娼、賣淫、傳播淫穢物品、男女混住等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九條? 宿舍內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床面地面整潔,禁止亂扔亂堆材料和工具。禁止個人私自接電線、插座,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 宿舍內不得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子、電飯鍋、電磁爐、熱得快、電褥子、電鎢燈以及大功率電器。如有使用,一律沒收,并罰款若干。
第二十一條? 宿舍內禁止臥床抽煙,不得隨地吐痰、大小便、亂潑臟水和亂扔垃圾,應安排專人清掃,保持宿舍清潔衛生。
第二十二條? 宿舍要有紗窗,夏季要有滅蠅措施,保持空氣流通。
??第二十三條? 節水節電,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 違反上述規定者罰款100—500元。如有盜竊行為,經查實后,除退還贓物外,給予以一罰十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開除或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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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食堂要經過衛生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內外衛生整潔,各種規章制度健全并上墻。
??第二十六條? 員工應嚴格遵守規定的用餐時間,用餐要自覺排隊,文明有序,不得插隊、擠鬧、起哄。必須厲行節約,不得浪費。
??第二十七條 ?就餐員工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要愛護公物,不得把餐具帶出食堂或占為己有。對損壞各類公物者,要照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食堂要有計劃的進行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開并有生熟標記;堅持實物驗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二十九條 ?食堂要按時開飯,認真做好職工就餐登記工作,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第三十條? 食堂工作人員要對飯菜進行合理搭配,品種力求多樣化;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或有臨時客餐的,須有事先預約或通知,保證供應。
??第三十一條? 食堂做好各項衛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凈,餐具每餐消毒,做到無銹無油污;食堂內外環境每天清掃,每周一次大掃除,確保無蠅、無老鼠、無蟑螂、無螞蟻等害蟲;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搞好個人衛生。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第三十二條?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夏季要有滅蠅措施;各種佐料、副食品要密閉保存,米面要距離地面、墻壁20厘米以上;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三十三條 遵守制度,樹立為生產第一線服務的思想,努力做到飯熟菜香。
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辦公用品(包括部分固定財產、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三十五條? 各辦公室應于每月1—5日內,將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審簽過的當月份《辦公用品申購單》報后勤部統一購置、領用。
第三十六條? 臨時需要購置的特殊用品,應報項目經理批準,由后勤部統一按批示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各辦公室的辦公用品應指定專人統一簽領。凡屬固定資產的物品,領用者應如實填寫登記表。
第三十八條? 工作調動或離開本項目者,必須先辦理原領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繳手續。
第三十九條? 上繳回歸之物品要完整齊備,若已損壞,應作合理解釋,故意損壞或遺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應酌情處罰。
第四十條? 復印機、傳真機只做辦公使用,應由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以便及時排除故障。
第四十一條? 各種辦公物品憑申購單進行采購、核實,并做好入庫登記手續,然后按申購單發放。所有物品應整齊、有序地予以擺放,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第四十二條? 各種辦公物品應采取定期除濕等有效措施,避免產生物品腐爛、變質等現象。管-理-員要樹立安全防患意識,避免產生火災、盜竊現象。應定期對物品進行盤點,統計辦公用品的使用金額。
第四十三條? 辦公場所要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拉線、亂搭線以及違章使用電器;注意防火,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及時消除隱患。
第四十四條?注意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員離開應將抽屜或保險柜鎖好,提高防盜意識。
第四十五條? 辦公場所須保持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提升項目部的對外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各部門員工須嚴格遵守公司維護辦公環境秩序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辦公環境負責,并落實到個人。
第四十七條? 項目部后勤部門、保衛部門和辦公室要定期開展衛生檢查活動,對各部門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評比并給予公開通報。
第四十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管理;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間,不允許私自離崗外出,有事請假;員工之間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和-諧相處,共同謀事。
第四十九條? 廁所衛生要設專人負責管理,每天清掃1——2次。
第五十條? 廁所要有滅蠅、滅蛆、除臭措施,定期消毒。
第五十一條? 不得隨地大小便、吐痰和亂認廢棄物。大便入坑,小便入池,及時沖水。
第五十二條? 愛護公共設施,不準亂刻亂畫。
第五十三條? 糞便要及時加蓋或清運。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由項目部擬訂,經討論通過核準后公布實施。
??第五十五條 原制度如與本制度相抵觸,按本制度執行。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由項目部后勤與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個班組人員都要貫徹執行。
2.?開工前都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經公司及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3.?開工前都必須明確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并簽發任命書。
4.?搞好現場平面管理工作,根據總平面進行系統周密的計劃,保證現場交通道路、給排水的暢通,電氣線路的合理假設,大型機械、材料堆放、臨時附屬設施的合理不止,達到安全防火、衛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5.?施工現場禁止非生產人員、小孩和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樓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場所。
6.?高空作業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對從事高空作業者,要進行培訓和體檢,經考核合格和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井字架安全防護裝置、腳手架的搭設要符合有關要求,搭設完畢要經驗收后方能使用,并經常檢查加固。
7.?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要安全有效,要經常檢查,定期維修保養,機電設備要專人專管,操作人員要經過嚴格考核,持證上崗。
8.?實行逐級的安全技術交底,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將工程的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體生產人員進行詳細交底,施工員在工序前或工種變換,改變作業環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臨時工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作簽證。
9.?施工現場、宿舍和易燃易爆場所要由足夠的防火設備和滅火器材,放置于適當地點,要對職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使職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嚴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紙扎等)和使用電爐、油燈及蠟燭,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
10.?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靈活掌握季節勞動時間,如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等,注意勞逸結合,改善勞動條件,各職能機構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提供充足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保證職工的勞動安全防護得到落實和完善。
11.?經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與職工個人的榮譽和經濟利益掛鉤,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確保生產的安全,所有獎罰金歸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排處理。
12.?若發生重達傷亡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不得隱瞞或拖延不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處理。
13.?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工、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冊齊全。
14.?每周安全員要組織一次安全活動日,要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季節性應注意的事項進行指導,經常在廣大工人頭腦里敲響警鐘,促進安全意識的提高。
15.?各班組要結合“安全生產班組活動”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及時檢查與總結本班一周的安全生產情況。
二、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為了規范工程部的財務管理制度,真實、完整地提供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制定適合于本工程項目的'財務管理辦法:
1、財務人員應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2、財務賬目應按每個單位工程項目設立總賬、分類賬和明細賬及固定財產登記簿。
3、財務賬目要認真做到日清月結,按時向公司及項目部提交(月、季、年)財務報表。
4、各種款項的收支、出納應依據會計憑證支付、會計應依據項目經理簽批的(合法)原始憑證辦理、記賬。
5、原始稅票、票據必須注寫清:單位名稱、項目名稱、(供貨車號)、時間、對方聯系電話;品名、規格尺寸、數量、單價、大寫金額、用途;項目經理、材料員、收料員(三人以上)簽字為(合法)憑證。(用途及簽名應寫在發票背面且經辦及簽字人應填寫簽字時的時間)。
6、嚴禁任何人攜帶印件齊全的空白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特殊情況、若確需攜帶印件齊全的空白支票、支票應限額且不超過壹萬元,并經公司經理同意、兩人同往辦理。
7、在銀行帳戶支取現金、須倆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現金,否則所發生不良后果自負。傳送現金在壹萬元以上須倆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項,應針對合同簽訂人,他人不得代簽代領,否則后果自負。
9、會計有權定期不定期的對出納庫存進行盤查,出納有權對會計賬目進行監督;會計出納每月月底清庫存、對賬目,如有問題及時書面上報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時對方應開發票,金額在?300?元以下可開收款收據、但需優惠、另文字說明,一切票據嚴禁白條。
11、會計應按照《材料分類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項目部財務月報表)的格式、將每張票據當天及時按類別輸入計算機、每月月底、月會前向公司及項目經理出據一份成本核算匯總表。單項工程完工后報匯總表。
12、財務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員流動資金后再重新辦理借支手續,若當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罰所短金額?150%?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備用金只對項目經理指定的材料員預借、并由項目經理簽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額不超過?5000?元、筆筆清、不能累借,超?5000?元在?10000?以內須經公司經理簽批。
13、每張票據、借據須經項目經理及其三人簽字方為有效(合法)票據;所有票據、借據須經公司經理在一月期限內簽批完。票據、借據等簽字時間超過一月者、根據簽字人簽字時間、追究其壓票人的責任。
14、每筆款項支付時、經辦人應和原訂合同內容對照,復核是否與合同內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條款執行,審查復核其內容及數據復算。
15、人工費、材料款無結算審批掛賬的、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不能給予借款。人工費及材料款應按月或分項及時結算掛賬。
16、不同品名的材料應分類匯總、結算、裝訂。
17、公司印章應由項目經理或會計專人保存、不得亂借;須蓋章時保管人親自蓋章。
18、銀行支票管理(轉賬支票、現金支票、電匯單、進帳單)每次購買回后、會計、出納應按編號登記,在帳本及憑證上每次支付每筆時注寫清所用支票號碼;作廢支票也應按號碼登記。
19、項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員當月工資表、會計應在下月五號前根據項目經理所匯總(大寫總工日)的考勤表、編制簽批完畢,每月?12?號按時發放上月工資。項目部除了給材料員、灶管員借備用金外、給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況需要借款、須經公司經理簽批。
20、項目部工地灶房、由項目部自行管理,單列賬本、票據、工資,(相關票據須經本項目部三人審簽)獨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匯報盈余情況,本項目部管理人員監督。
21、項目經理在月底月會前、安排專人結算當月:人工費、材料費、鋼化租賃費、成本核算等,另安排專人審核、簽字,簽字人均應注寫其簽字時日期;且合同簽訂人簽字認可后交財務匯總列表掛賬。
22、財務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統一格式)向公司及項目經理各交一份《人工費、材料費計劃付款單》。單項工程完工后報匯總表。
23、各項目經理應針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記一本總賬:(投標文件相關內容、合同主要條款、甲供材料量、建設單位撥款總額及筆數、人工費及材料費各施工組每次的結算金額、付款金額、欠款金額、保修金額、水電費等)。
24、相關人員應在審核、審檢、審批時嚴格要求、認真把關,仔細一一復算、對比、對照、查尋、查訪、電話訪,認真負責、切實把關。
25、項目部購置的辦公用品,先入庫、后領取,財務報銷辦公用品票據時須先入庫單后報銷。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發票、材料結算單、鋼化租賃費、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票據均由材料科長全部復審簽字;其它所有票據由公司經理復審簽字,人工費結算單由預算員審定后公司經理復審簽字。復審簽字時限不得超過?30?天。
27、每一批計劃付款票據簽字時應與計劃付款單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對。計劃付款票據應與計劃付款單金額相同,付款不能隨意更改變動。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三
14、用公-款支付與公務無關的費用。?
15、在特定關系人經營的場所進行職務消費。?
16、使用會員卡、簽單等形式進行職務消費,不提供原始憑證和相應的情況說明。 ?
17、以各種方式接受協作隊伍和供應商的宴請、回扣、禮金和娛樂活動。?
18、用公-款在內部人員之間,相互進行宴請、高消費娛樂活動等。?
19、參與賭博活動。?
20、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
21、默許、縱容配偶、子女利用本人的職權和地位從事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活動。?
22、漠視職工正當要求,侵害職工合法權益。 23、從事有悖于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三條 項目經理、黨組織書記為本項目實施本規定的主要負責人。?
第五條 上級審計部門負責對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條 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檢舉和控告符合函詢條件的,按規定進行函詢。?
第八條 對檢舉、控告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職工進行打擊報復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條 項目管理人員違反本規定獲取的不正當經濟利益責令其清退。?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紀委、監察部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F行的其他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規定執行。
1.?總?則
1.1?目?的:
為營造廉潔高效的工作氛圍,?加強公司作風建設,宣傳廉潔文化,?不斷增強自律意識?,預防利用職務及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保護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樹立健康積極的企業文化形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1.3?定?義:
廉?潔:?清白高潔,不貪污,從不使用公家的錢來養活自己,引申為人生光明磊落的態度和誠信,正直的風氣。
業務單位:?與公司有一切業務(含但不限于供貨、施工、促銷合作等關系)往來或聯系的單位或個人。
1.4?職責權限
3.1?總經辦負責廉潔自律文化建設方向的指引,監督廉潔規范的有效執行,對廉潔管理規范具有最終裁決權和解釋權。
3.2?監察部負責廉潔自律管理規范的執行,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對舉報和違規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出具調查過程事實報告。
3.3?行政部負責廉潔自律文化的宣傳和教育,接受員工收受外部錢物的申報處理,代表公司統一對內外部業務往來的禮品?/?禮金進行保管和處理。
3.5?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職務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并進行廉潔自律制度的傳達和教育,履行廉潔自律管理規定的監督權和舉報權。
2?.主要內容:
2.1?成立廉潔自律監督委員會
組?長: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總監、財務部總監、品質部總監
開發部總監、總務主管、監察主管、人事專員
2.2?廉潔自律監督委員會工作程序
2.2.1?案件的受理:對反映員工廉潔違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委員會成員應及時受理;對所反映的問題線索、性質比較嚴重的,監督委員會必須登記備案,并及時上報總經理。
2.2.2?案件的'調查:對反映的廉潔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相應責任的,監督委員會應將相應證據材料及書面調查報告一并上交至總經理。
2.2.3?案件審理:監督委員根據證據材料及當事人的筆錄,進行案件的定性,并經綜合匯總評議后進行統一發布公告處理。
2.3?廉潔自律規范
2.3.1?不準收受任何業務單位的個人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3.2?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業務單位的,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申報統一處理。具體需申報的情況如下:
??業務單位不回收的樣品和商品贈品;
??業務單位節假日饋贈的禮品、禮籃等;
??業務單位贈送的其他具有實際價值實物、活動等。
??業務單位組織的集體考察、學習、旅游等外出活動;
??業務單位贈送的無法拒絕的各類現金、購物卡券、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3.3?不準向業務單位及其個人借貸錢物。
2.3.4?不準在各業務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有關票據。
2.3.5?不借業務辦理之機,對各業務單位吃、卡、拿、要。
4.3.6?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2.3.7?工作中不弄虛作假,按規定收集整理好各類基礎資料,不做假帳或帳外賬。
2.3.8?不準用公-款支付個人名義的宴請。公關或業務接待必須經總經辦批準后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
2.3.9?不準接受可能對商品和設備供應價格、工程施工價格的業務合作行為產生影響的錢、物饋贈和宴請。
2.3.10?不準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喬遷新居、生病住院、生日宴請等借機斂財,收受下屬及業務往來單位或個人的禮金、禮品等。
2.3.11?不準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有關規定,以各種名義收取回扣、中介費、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
2.3.12?不借出差、考察、學習之機利用公-款進行旅游娛樂活動,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宴請、禮品饋贈或其他服務。
2.3.1?3?嚴禁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榮譽;以虛報、謊報等手段獲取的榮譽、職稱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糾正。
2.3.14?不準在推薦、選拔人才中任人唯親、拉幫結派。
2.3.15?禁止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公司信息牟取個人利益。
2.3.16?不準利用公司的商業秘密、業務渠道、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等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
2.3?違規追責處理
2.3.1?對?違反?員工廉潔自律管理規定?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的罰款,并進行調崗和降職的行政處理。
2.3.2?對?違反?員工廉潔自律管理規定?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直接上級均處以?1000元的罰款,當事人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其直接上級調崗或降職留用。
2.3.3?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權利。
2.4?規定?的實施與監督
2.4.1?員工自查
所有員工?每?月對照廉潔自律管理規定進行?一次自查,?自查中發現有任何違規或監督的異常,須將?自查報告?及時上交監察部?留存,?由監察部提交?監察委員會?進行處理?。
2.4.2?部門內部檢查
每個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崗位權責,必須每季度進行一次廉潔檢查,?檢查中發現有任何違規或監督的異常,須將檢?查報告?及時上交監察部?留存,?由監察部提交?監察委員會?進行處理?。
2.4.3?檢舉和舉報
公司設立廉潔?自律舉報監督?電子郵箱?(?**?@?**?)?,接受?全體?員工的舉報?和監督?。
3.?附?則
3.1?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15?年?8?月?16?日起實行,暫定實施?1?年。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四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促進公園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南寧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園是指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供公眾游覽、觀賞、休憩,開展科普、文化及健身等活動,有相應的設施和良好生態環境的城市綠地和公共場所。包括綜合性公園和植物園、動物園、兒童公園、文物古跡公園等專類公園。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和保護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公園管理工作。
縣(區)人民政府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園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公園有關管理工作。
法律?、法規?規定和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公園,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進行公園管理工作。
各公園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公園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園的規劃和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專項經費用于公園的建設、養護和管理,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園或者以捐贈、資助等方式參與公園建設。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舉報。
第二章 公園建設
第七條 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與改革、規劃、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市公園發展規劃,經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綜合平衡后,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公園應當符合本市公園發展規劃。
公園的綠化用地比例應當不少于陸地面積的65%.本規定實施前已建成公園的綠化用地比例未達到該標準的,不得新建、擴建各類建筑物、構筑物。
第九條 依法確定的公園用地和規劃確定的公園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
不符合公園規劃要求的駐園單位應當遷出。不能搬遷的,應當遵守本規定,不得破壞公園景觀及各類設施,不得影響游人游覽安全,不得擅自在公園內進行任何新建、改建、擴建工程。
第十條 公園的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園林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公園設計規范》,并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公園設計方案進行調整的,應當在調整后30日內將方案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公園的建設施工應當由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
新建、改建、擴建公園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公園內的各類設施應當按照《公園設計規范》設置,并與公園功能相適應,與公園景觀相協調。
公園的配套服務設施應當統一規劃,控制規模,按照公園設計方案設置。其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按照環保要求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
第十三條 嚴格控制公園周邊影響公園景觀的建設項目。具體的控制范圍和要求由市規劃、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需在已投入使用的公園內進行工程施工的,應當征得公園管理機構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供電供水管線施工等涉及公園用地的,應當采取避讓措施。確需穿越公園或者占用公園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征求公園管理機構意見,并按規定到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等審批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十五條 在公園內進行工程施工的,不得破壞公園景觀及各類設施,不得影響游人游覽安全。
第十六條 公園內水、電、燃氣等市政管線和其他市政設施應當隱蔽埋設,不得破壞公園景觀,不得影響樹木的生長,不得危及游人人身及財產安全。不符合前述規定設置的,應當予以改建。
第十七條 新建公園投入使用后60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到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公園登記備案。
改建、擴建公園及其他改變公園登記內容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章園容和游園管理
第十八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公園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進行公園的各項建設;
(二)建立健全公園管理的各項制度;
(三)負責公園設施的建設、維護與管理;
(四)負責公園園容管理和保護;
(六)負責游園管理;
(七)加強安全管理;
(八)本規定及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公園應當每日按時開放,開放時間應當公示。因故不能開放的,應當提前公示。
第二十條 游人進入收費公園應當按規定購買門票,不得逃票和使用假票。
第二十一條 公園的收費標準及優惠辦法應當公示。
老人、殘疾人、現役軍人、兒童、學生進入收費公園,憑身份證明可免購門票或享受購買門票的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制定。
第二十二條 公園門票、公園游園項目以及參觀點內交通客運的價格,經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因公園增加游園項目、游園項目內容或其他原因,需要提高公園門票價格的,由公園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公園內舉辦活動確需實行收費或提高公園門票價格的,應向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臨時活動門票價格。
按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園,其門票和公園游園項目、參觀點內交通客運的價格,由經營者自主定價。
第二十三條 公園園容應當整潔、美觀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綠化植被長勢良好;
(二)建(構)筑物及園內各類設施、標牌外觀完好、符合規范;
(三)水體清潔,符合觀賞標準;
(四)古樹、名木、文物、古跡保護完好;
(五)無外露垃圾,無污物,無痰跡及煙頭等雜物。
第二十四條 公園的各類標牌的文字圖形應當規范,標牌內容可以根據需要采用中外文對照標識。
公園入口處明顯位置應當設置游園示意圖、公園簡介、游園須知;殿堂、展室入口處應當設置簡介;主要路口應當設置指示標牌;危險地帶應當設置警示標牌;非游泳區、防火區、禁煙區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
第二十五條 除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使用的手搖、手推輪椅車和兒童車外,其他車輛未經公園管理機構允許不得進入公園。
第二十六條 在公園內開展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各類活動的,應當征得公園管理機構同意。按規定需報其他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活動的,活動組織者或經營者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各類活動應當按照批準的內容和范圍在指定的地點開展;需要搭建臨時設施的,不得影響公園景觀;活動期間,舉辦單位應及時清除垃圾等各類廢棄物;活動結束后,舉辦單位應當及時清理場地,拆除臨時設施,將公園景觀、綠地及各類設施恢復原狀。對公園樹木、草坪、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給予賠償。
公園管理機構不得批準在公園規劃確定的區域或設施外從事商業性文化、體育、娛樂、服務等各類活動。
經批準在公園內從事商業性文化、體育、娛樂、服務及其他經營的,經營者應接受公園管理機構的檢查、監督,遵守公園管理的規定,不得擅自擴大經營面積、搭建經營設施,不得占用綠地、道路從事經營。
在公園內游人自發組織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應當服從公園管理機構的管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第二十七條 公園內各類活動產生的聲音的音量不得超過環境保護部門規定的噪聲標準。
第二十八條 公園內不得設置影響公園景觀的商業廣告。
第二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公園內供游客游覽、休憩的亭、廊、榭、閣等園林設施的用途。
第三十條 進入公園的游人應當文明游園、愛護公物、愛護環境,不得影響和妨礙他人游覽、休憩。
第三十一條 公園內禁止下列行為:
(二)隨意堆放物料,在樹上、綠籬上吊掛、晾曬物品;
(三)在指定的體育運動場所以外的區域拉網打球、踢球,開展旱冰、滑板等體育活動;
(四)翻越圍墻、欄桿、綠籬;
(五)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果核)、煙頭、口香糖等廢棄物;
(六)攜帶犬類等寵物;
(七)在禁火區吸煙、使用明火;
(八)在非游泳區游泳;
(九)強行向游客兜售物品,影響公園秩序;
(十)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損毀草坪、樹木;
(十一)焚燒垃圾及其他雜物;
(十二)捕撈、捕捉動物,恐嚇、投打、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
(十三)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十四)隨意傾倒雜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污水等廢棄物;
(十五)其他損害公園綠化及設施、影響園容和游覽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未經公園管理機構許可,不得在公園內營火、燒烤、垂釣、宿營。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公園開放時遇有緊急情況或者突發事件,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向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將公園可接納的'游人容量予以公示。當游人超過設計容量時,公園管理機構應當采取限制游人入園等有效措施。
第三十五條 在公園內舉辦大型活動的,活動組織者應當按規定報經公安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查?;顒咏M織者應當制訂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活動設備、設施、作業人員應當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三十六條 公園內的各類設備、設施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的質量和安全檢驗,并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第三十七條 公園內的游樂項目應當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能運營。各類游樂項目必須在入口處向游人公示安全須知。
游樂項目經營者應當定期對游樂設施進行安全運行檢查及檢測、維修保養。
水上游樂項目應當配備完備的救生設施。
第三十八條 游樂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經業務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每次運行游樂設施前,操作人員應當對乘坐人的安全防護措施加以檢查確認,設施運行時應當注意游客動態,及時制止游客的不安全行為。
游客在使用公園游樂設施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保護規范,服從管理人員的疏導。
第三十九條 公園內的道路應當符合通行標準,并按有關規范設置交通標志,保障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
經允許進入公園的車輛,應按限定的速度在指定的路線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園內的作業車輛運行應盡可能避開游客多的時間和路徑,無法避讓時,應注意疏導游人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防風、防雷、防火等安全工作。公園內應當合理設置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公園綠化用地面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按與標準面積的差額處以應交納綠地建設補償費的2倍至3倍罰款。
(二)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規定,擅自在公園內從事商業經營和娛樂服務活動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擅自擴大經營面積、搭建經營設施或者占用綠地、道路經營的,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三十一條第(十四)項規定,向公園內傾倒雜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污水等廢棄物的,處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以下規定的,由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公園管理機構給予以下處罰:
(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車輛未經允許進入公園或經允許進入公園后不按指定路線行駛和不按指定地點停放的,對非機動車輛處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機動車輛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二)項規定,在建(構)筑物、各類設施和樹木上攀爬、涂寫、刻劃、張貼,隨意堆放物料,在樹上、綠籬上吊掛、晾曬物品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三)、(四)、(五)、(六)、(七)、(八)、(九)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在指定的體育運動場所以外的區域拉網打球、踢球,開展旱冰、滑板等體育活動;翻越圍墻、欄桿、綠籬;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果核)、煙頭、口香糖等廢棄物;攜帶犬類等寵物;在禁火區吸煙、使用明火;在非游泳區游泳;在公園內向游人強行兜售物品;擅自在公園內營火、燒烤、垂釣、宿營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第三十一條第(十)、(十一)、(十二)項規定,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損毀草坪、樹木;焚燒垃圾及其他雜物;捕撈、捕捉動物,恐嚇、投打、傷害動物或者在非投喂區投喂動物的,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對其他影響園容和游覽秩序的行為,由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公園管理機構責令違法行為人改正。
第四十四條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三)款、二十九條規定,公園管理機構批準在規劃確定的區域或設施外從事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各類活動的,市、縣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第三十一條第(十三)項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十六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本規定履行相應的職責,未依法履行的,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拒不履行的,由所在單位、上級行政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處分;給游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園的建設和管理,保持和改善生態環境?,美化城市,增進公民身心健康,根據本市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公園屬公益性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改善區域性生態環境的公共綠地?及供公眾休憩、觀賞、進行文化娛樂和科學普及?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市區范圍內已建成和在建的公園,以及規劃確定的市區公園建設用地?的管理。
第四條 市、區、鎮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園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在經費上保障公園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公園建設和維護費用可以通過接受捐贈、資助等渠道籌集。
國內外投資者可以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投資參與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園林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園林部門)是全市公園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
區園林管理部門負責所屬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非市、區所屬公園,由該公園的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和管理。
公園管理機構負責公園的日常管理工作。
計劃、建設、規劃、國土、財政等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協同園林部門做好公園管理工作。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管理
第六條 市園林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市公園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新建公園的規劃和建設公園的調整規劃應當根據本市公園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編制,由市園林部門和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規劃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條 公園必須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公園內的亭、廊、榭、閣等非營業性的單體式園林建筑小品?的建設,由市園林部門審批,報市規劃部門備案;其他建設項目,經市園林部門提出意見后,報市規劃部門審批。
第八條 公園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九條 公園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報市園林部門審核后,方可辦理報建?手續。
經批準的公園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不得任意改變。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當經原批準部門批準。
第十條 市規劃部門應當會同市園林部門劃定公園保護范圍,并實施控制管理。公園保護范圍內建(構)筑物的高度、色彩及建筑風格?等應當與公園景觀相協調。
第十一條 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按有關規定建立規劃、建設和管理業務檔案,度報市園林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公園用地,不得擅自改變公園用地性質?。違法侵占公園用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清退。
已建成公園的綠化用地比例未達到規劃要求的,按管理權限由園林部門或者非市、區屬公園的主管部門組織調整達到,其費用由該公園管理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除不占用公園用地會嚴重影響城市功能?發揮的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外,其他建設項目不得征用公園用地。
征用公園用地或規劃確定的公園建設用地的,市規劃部門應當征得市園林部門同意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公園用地的,應當就近或異地補償相應的用地及補償經濟損失;征用規劃公園用地,應當補償相應的規劃公園建設用地。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公園用地的,按照《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 與公園無關的駐園單位不得在公園內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市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其遷出。
第三章 園容管理
第十五條 公園應當加強園容管理,景觀、設施、環境達到規范要求,為游客提供優美、舒適的休憩場所。
第十六條 公園應當加強綠化養護?管理,保持植物生勢良好,保護古樹名木、文物古跡?。
凡在公園內砍伐樹木的,必須經市園林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 公園內的園道、公共衛生?設施,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管理,保持整潔及完好。
第十八條 公園內的水體應當保持清潔,及時打撈漂浮物,定期清理淤泥?、雜物。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公園內排放煙塵、有害氣體及傾倒雜物、垃圾等廢棄物。
公園內不得焚燒樹枝樹葉、垃圾及其他雜物。
第二十條 公園內設置游樂、康樂?和服務設施應當符合公園規劃布局,與公園功能、規劃、景觀相協調。不相協調的,由園林部門或者非市、區屬公園的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調整。
公園的建筑及游樂、康樂、服務等設施應當保持完好,標牌完整規范。
第二十一條 公園應當設置導游圖牌和服務標示牌?。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公園門前廣場應當保持空曠、平整,不得擺設攤檔。
第二十二條 在公園內只允許與公園配套的商業服務?活動。
在公園內從事商業服務活動,應當經公園管理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并接受公園管理機構的檢查、監督。
不得拆除圍墻(欄)建設經營性的建(構)筑物。
第二十三條 公園內供游客游覽、休憩的亭、廊、榭、閣等園林建筑?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園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水上活動、動物展出、大型展覽、節假日游園活動和游樂、康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在公園內組織大型群眾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保障游客安全。
第二十五條 公園內涉及人身安全的游樂、康樂項目竣工后,必須經公安、勞動等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定期檢測、維修保養。
第二十六條 公園設備、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經業務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二十七條 除老、幼、病、殘者專用的非機動車?外,其他車輛未經公園管理機構許可不得進入公園。
第二十八條 公園應當按有關規定做好防風、防汛、防火和安全用電?等工作,及時處理枯枝?危樹,定期檢修湖泊堤壩,配備消防和搶救器材并定期保養、更新。
第二十九條 公園內的飲食服務點,應當依法做好食品、食具和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公園引進、出口或者交換動植物,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報所屬管理部門審核,并按國家動、植物檢疫?管理有關規定報批。
第五章 游園管理
第三十一條 游客應當文明游園,愛護公園綠化及設施,遵守游園守則及公園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園內舉辦展覽及其他活動,應當符合公園的性質和功能,堅持健康、文明的原則,不得影響游客的正常游園活動,不得損害公園綠化和環境質量?。
公園舉辦全國性的活動,市屬公園由市園林部門批準;區屬公園由區園林部門批準;非市、區屬公園由該公園的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三條 公園門票應當對老人、兒童、現役軍人?、殘疾人、學生實行優惠。
公園門票(包括臨時調整門票價格)和公園內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公園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二)恐嚇、捕捉和傷害展出動物;
(三)在公園設施、樹木、雕塑上涂寫、刻劃、張貼;
(四)損毀花草樹木;
(五)在公園的亭、廊、座椅、護欄等設施上踐踏、躺臥;
(六)隨地便溺;
(七)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八)其他損害公園綠化及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未經公園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公園內營火、燒烤、垂釣、宿營?及放風箏?。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園林部門責令停止設計、施工,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托未具有相應資質或不按資質等級承擔園林設計?、施工任務的。
第三十七條 未經批準,舉辦全園性的展覽和游園活動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園林部門或者非市、區所屬公園部門責令其停止活動,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至第(八)項和第三十五條有關規定的,由市、區屬公園管理機構給予警告,并可當場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應當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由公園管理機構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園林部門和非市、區屬公園的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公園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公園管理責任,造成游客人身傷害或者財物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五
1.本規定旨在確定公司管理人員用公司住宅的計劃與管理事項。
2.除《公司管理人員住宅建設規定》、《公司住宅使用費交納標準》及《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外,公司住宅管理依本規定實施。
3.本規定中的主要用語的含義為:
(1)公司住宅 指為保證工作調動和公司業務的順利展開,公司所有的住宅及相應設施。
(2)計劃 指以公司的事業計劃為基礎,制訂的公司住宅建設、購買、租賃、改擴建、修理等計劃。
(3)管理 指與公司住宅運營相關的事務處理。
(4)公司住宅主管科長 為公司總部的總務科長和分公司及事業所的總務科長,由其統管公司住宅事務。
(5)資產管理科長 為公司總部的財務科長和分店的庶務科長。
4.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注意愛護房屋,注意安全衛生,注意維護個人的領導形象。
第二條 公司住宅計劃
2.公司設備計劃的制訂要領與方法,另行制訂。
第三條 公司住宅管理
1.公司住宅主管科長負責編制管理臺賬。
2.公司住宅的保全管理由主管科長全權負責。
3.主管科長在公司住宅結構正出現危險或有事故隱患時,應與資產管理科長協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主管科長在出現下列情況下,應組織消毒防疫。
(1)入住者患傳染病。
(2)原住房有傳染病患者居住。
5.當公司住宅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時,主管科長應將下列事項向總務科長報告,并與相關科長協調,作好善后處理和防范對策。
(1)受損物品名稱。
(2)災害發生時間。
(3)災害原因。
(4)受損金額及修復預算。
(5)災害保險金額。
(6)應急措施。
6.入住者具有對所居住房屋實施管理的義務。
7.入住者發生下列事項時,應禁止其居住。
(1)未經許可,讓非入居許可者居住。
(2)未經許可,擅自改裝住宅或交換住房。
(3)將公司住宅部分或全部出租,或在住宅內進行營利性行為。
(4)將公司住宅用于其他目的。
8.居住者如出現上條第2項行為時,必須自費恢復原狀。
9.因居住者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或附設設施損害時,必須實費賠償。
第四條 租借與返還
1.租借公司住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在審查下列事項后,作出決定。
第一條 ?通則?
1.本規定旨在確定公司管理人員用公司住宅的計劃與管理事項。
2.除《公司管理人員住宅建設規定》、《公司住宅使用費交納標準》及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外,公司住宅管理依本規定實施。
3.本規定中的主要用語的含義為:?
(1)公司住宅 ?指為保證工作調動和公司業務的順利展開,公司所有的住宅及相應設施。
(2)計劃 ?指以公司的事業計劃為基礎,制訂的公司住宅建設、購買、租賃、改擴建、修理等計劃。
(3)管理 ?指與公司住宅運營相關的'事務處理。
(4)公司住宅主管科長 ?為公司總部的總務科長和分公司及事業所的總務科長,由其統管公司住宅事務。
(5)資產管理科長 ?為公司總部的財務科長和分店的庶務科長。
第二條 ?公司住宅計劃?
1.公司住宅計劃的制訂,必須注重現有房屋設施的有效利用,注意計劃的未來性和實用性。
2.公司設備計劃的制訂要領與方法,另行制訂。?
第三條 ?公司住宅管理?
1.公司住宅主管科長負責編制管理臺賬。
2.公司住宅的保全管理由主管科長全權負責。?
4.主管科長在出現下列情況下,應組織消毒防疫。
(1)入住者患傳染病。?
(2)原住房有傳染病患者居住。?
5.當公司住宅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時,主管科長應將下列事項向總務科長報告,并與相關科長協調,作好善后處理和防范對策。
(1)受損物品名稱。
(2)災害發生時間。
(3)災害原因。?
(4)受損金額及修復預算。
(5)災害保險金額。
(6)應急措施。?
6.入住者具有對所居住房屋實施管理的義務。
7.入住者發生下列事項時,應禁止其居住。
(1)未經許可,讓非入居許可者居住。
(2)未經許可,擅自改裝住宅或交換住房。?
(3)將公司住宅部分或全部出租,或在住宅內進行營利性行為。
(4)將公司住宅用于其他目的。?
8.居住者如出現上條第2項行為時,必須自費恢復原狀。?
9.因居住者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或附設設施損害時,必須實費賠償。?
第四條 ?租借與返還?
1.租借公司住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在審查下列事項后,作出決定。
(1)職位。?
(2)業務狀況。
(3)通勤狀況。?
(4)通勤年數及對公司的貢獻。
(5)本人居住狀況及家庭成員構成。
(6)已婚者應比獨身者優先具備入居資格。?
2.租借或更換公司住宅時,需向總務部門提交公司住宅租借申請和同居人申請。
3.申請批準后,由總務科長向其本人下發租借通知書和同居許可通知書。
4.在接到公司租借通知后,租借人必須在兩周內入居。否則,需向總務科長提出暫緩入居申請,延緩期限不得超出兩周。
5.入居時需填寫入居保證書,退居時需提交退居申請。?
6.當公司住宅需拆除、維修、出讓時,或住宅在構造上存在危險時,公司有權要求居住人轉居。 7.居住人按公司指定期限轉居時,由公司支付轉居費用。 8.居住者出現下列事項時,須在指定時間內退還住房。
(1)居住者工作調動,應在接到調令后兩周內退房。?
(2)辭職時,應在三個月內退房。被公司辭退的職工,應在一個月內退房。
(3)本人死亡時,應在三個月內退房。?
第五條 ?維修與改建?
1.居住者需維修或改建住房時,需向公司提出正式申請。?
2.主管科長受理維修申請后,應與資產管理科長協調,并進行實地調查,然后確定維修或改建方案。
3.由主管科長確定維修或改建的承包商。?
4.住房維修的范圍包括墻壁、地面、門窗和其他附屬設施。
5.費用負擔?
(1)公司認可的維修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
(2)對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損壞的修繕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六
編者按:當前,總社出資企業正處于結構調整和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加強民-主監督,規范企業領導人員的廉潔從業行為,健全制度和監督機制,對有效防止腐-敗,促進企業和-諧、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近日,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公司根據總社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要求,結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標準,制訂出臺了《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有限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廉潔從業行為,明確了監督職能,加大了處罰力度,專門設立廉潔專戶規范禮金禮物的管理,為加強企業黨風建設,保障企業發展奠定了基礎。現予以轉發,望各出資企業學習借鑒。
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有限公司
中高級管理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廉政建設,規范集團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從業行為,保證公司穩定、發展的大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黨紀條規,結合集團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有限公司總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各控股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均適用本規定。(以下簡稱公司管理人員)
第二章 廉潔從業行為規范
第三條 公司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出資人和公司利益,正確行使經營管理權。禁止有下列行為:
(二)禁止為集團公司以外的企業或私人拆借、挪用資金;提供抵押、擔保;
(三)禁止私設“小金庫”或“賬外賬”,截留、轉移、違規使用企業資金;
(四)禁止安排企業領導的直系親屬在公司所屬的核心部門(即采購、財務、人事)任職;
(十)禁止因個人原因造成集團政令不暢通而延誤工作;禁止出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管理行為。
第三章 實施與監督
第四條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各控股子公司應根據本細則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管理人員從業行為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嚴格檢查考核,保證本細則的貫徹落實。
第五條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負責人和各控股子公司的黨政主要負責人為實施本細則的主要責任人。
第六條 管理人員在業務、經濟交往活動中無法拒收、退還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及回扣、贊助等,應在收到起一個月主動交本企業紀檢監察部門登記處理。
第七條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和各控股子公司應建立中高級管理人員“廉政檔案”,要求管理人員按規定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將貫徹落實本細則的情況作為述職述廉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民-主評議。
第八條 管理人員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員領導人員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本細則的情況,納入集團公司總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內容,要對照本細則進行檢查,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九條 管理人員執行本細則的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管理人員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集團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紀檢監察機構依據職責權限,對本細則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或者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違反本細則第二章所列禁止行為的,給集團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將視性質、情節輕重,分別按以下種類進行逐級責任追究:
(一)通報批評,本人寫出檢查,取消當年評選先進資格;
(二)誡勉談話、調整崗位;
(三)停職檢查、降職處理、經濟處罰;
(四)引咎辭職、責令辭職或免職;
(五)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
管理人員中的共-產-黨員違反本細則的,除依照前款處理外,依照《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第十二條 管理人員違反本細則獲取不正當經濟利益的,應責令其退還;違反本細則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違反本細則受到撤職以上紀律處分的,五年內不得在集團公司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
第十四條 管理人員違反本細則情節特別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對于管理人員廉潔從業,除執行本細則規定外,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條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亦應嚴格執行。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廉政專戶管理辦法
為加強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營造健康良好的公司文化,暢通公司管理人員自查自糾的上交渠道,為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拒禮拒賄提供方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黨紀條規,結合集團公司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新合作商貿連鎖集團有限公司總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各控股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均適用本規定。(以下簡稱公司管理人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禮贈,是指現金、有價證券、銀行卡、會員卡、購物卡、加油卡、金銀珠寶及其制品、貴重煙酒、數碼產品(照相機、攝像機、隨身聽等)、字畫、貴重工藝品、衣物等。
第三條 公司原則上提倡主動拒收禮贈,本辦法適用的上交項目為管理人員因各種原因未能直接拒收的財物。
第四條 公司管理人員因由收受禮贈后,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時到紀檢督察部登記上交。由紀檢督察部人員填寫《禮贈上交單》,對上交禮金金額、禮品物件及其來源、事由進行登記,上交人在《禮贈上交單》上簽字后,留存回執聯。
第五條 管理人員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但主動登記上交禮金、禮品的,不是違紀。
違紀后,因自身或者與違紀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蓋違紀事實而上交的,不影響性質認定。
第七條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紀檢督察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提高職業道德修養,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是每一名員工基本素質要求,也是公司樹立良好市場信譽的重要前提。加強廉潔自律的宣傳與建設,既是市場發展的需要,也是公司全體員工不斷提升自身修養、塑造一支高素質人才團隊的基本保障,更是公司向著更為長遠的目標前進的堅實基礎,據此,公司特制定本廉潔自律規定。
1.? 認真學習落實《雷蒙德公司員工守則》中對職場道德規范的有關規定,弘揚職業道德,強化自律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2.? 樹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3、?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不得以欺騙、隱瞞的手段同時任職于與公司有利害關系的`相關機構以牟取私利;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行徑。
4、 參與招投標工作時,應嚴格遵守相關紀律,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從事影響公司正當利益的行為。
5.? 不得參加客戶、供應商等邀請的營業性歌舞廳及夜總會活動、休閑、釣魚、旅游等娛樂活動以及對公司正常行使職權有影響的宴請。
6.? 不得以個人名義接受任何業務往來機構或個人贈送的禮品以及以加班費、辛苦費、獎金或以其它名義給予的經濟報酬。
7、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忠于職守,杜絕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違背廉潔自律原則的行為。
8、公司總裁對公司廉潔自律工作負有組織領導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廉潔自律行為負直接領導、監督責任。
9、人事行政部負責廉潔自律方針的宣傳貫徹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受理各類相關問題的報告、舉報事宜,并配合財務部門對有違法亂紀嫌疑的行為予以查處。
10.?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帶頭響應公司廉潔自律的方針,執行公司廉潔自律規定并自覺接受監督。
11.?全體員工應加強廉潔自律方面的學習,互相監督、提醒。
12、個人自查:所有員工應在季度末總結廉潔自律情況(包括逢年過節收受禮品、參加吃請及其他人之常情的活動),所有員工年終工作總結應包含個人廉潔自律行為內容。
14、通報與報告:各部門發生違反本規定的事件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對隱瞞不報,不及時、如實報告,干擾和阻撓報告請示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接到請示、報告不及時答復或對報告中反映的職權范圍內的問題不及時處置,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5、談話、誡勉:公司領導應定期就廉潔自律情況與部門負責人溝通。發現員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公司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當事人應對誡勉要求表態。
16.?公司審計部、財務部定期組織廉潔自律工作檢查,特殊情況隨時檢查、調查。
17.?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當事人、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罰。
18、紀律處分包括: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留用察看、開除。
19、經濟處罰包括:
(1)有違反本規定獲取錢物的,視情節給予所收錢物金額3~5倍的罰款;
(3)對主動明示或暗示要吃要喝、參加娛樂活動并被約請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20、?發生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行為的實行責任連帶制:
(3)公司領導發生違反規定行為的,除按本規定處罰處,按管理權限報上級紀檢部門處理。
21、涉及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人事行政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七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結束。
二、崗位職務及工作內容。
1、乙方從事擔任。
2、乙方應按公司管理制度和各職能部門的管理細則及項目部《管理目標分解責任書》中規定的工作范圍內容、公司制定的相關崗位工作內容、會議紀要等文件中安排的工作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3、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工資發放:日記月結下發制。
四、工資。
1、乙方工資元/月(稅后),工資已包括醫療醫藥費用、法定假日雙休日及臨時加班工資等其它費用。節假日及休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停工期間,由公司統一安。
2、住宿:甲方免費提供宿舍和床。被、褥及生活用品乙方自理。用餐:甲方食堂按一定標準提供飯菜,如想提高膳食標準和營養配餐費用自理,在規定用餐時間不到食堂用餐者,用餐自己負責。交通費及電話費報銷標準按公司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及規定,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自覺服從公司的管理和教育,做到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尊重同事、團結友愛、敬崗愛業、樹立團隊精神。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不營私舞弊,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乙方違反本合同勞動紀律及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甲方可給予其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和追究其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視乙方工作任務完成的情況,在合同期內甲方需對乙方升、降職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不合格;。
(2)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終止。雙方經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但須一方提前30天提出續訂意向。
七、違約及其他。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試用期滿正式合作后,雙方都不得違約,違約方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認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規定發放乙方工資及完成各項指標所得獎勵。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經甲方同意,乙方移交完手續后沒有其它遺留問題或糾紛,甲方按約定的工資金額及出勤天數全額支付乙方工資。
(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中間有事不能繼續工作,不移交辦理完手續,甲方拒發乙方應得工資。
(4)乙方應認真按合同規定完成工作任務,如有違規違約被甲方辭退解除合同的甲方拒發乙方余額工資。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3、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間因某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約的須提前30天提出意向,否則即為違約。
甲方:(章)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附復印件):
負責人: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發證。
第五條“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證書變更手續??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應當按規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建筑施工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安管人員”未按規定辦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停業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九
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附正反兩面復印件)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一年__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農歷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務付清工資后自動失效,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第項目部(項目部名稱)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茲保證有能力及意愿從事上述工作,所為之工作成果符合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任務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乙方無充分理由必須服從公司正常工作調動,否則按曠工論處,并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工作、報酬及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購買工傷保險,具體按工傷保險管理制度辦理。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規定;2、乙方的勞動報酬依照甲方的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執行,乙方標準滿勤月薪為:元,試用期間的滿勤月薪為元。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或按約定終止本合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執行《xx勞務管理制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手冊》《xx勞務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等制度;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條第2項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5項、第6項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法律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8、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若乙方有任何違反本合同或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費用:a.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b.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c.對甲方開發、生產、經營等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d、違約金管理人員為1000元。
2、乙方若在正式任用期限內因自身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應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的范圍同本條第1項,乙方自行離職的還需按曠工論處。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乙方為部門負責人或代理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的,離職、離任必須經過審計程序,依據審計結果處理完畢后方可離職、離任;2、甲乙雙方想解除本合同,均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金為:管理人員1000元。3、乙方應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隱瞞傳染病及高血壓等病史)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己負責。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效時間為農歷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務付清工資后自動失效。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xx市xx建筑勞務分包有限責任公司第項目部。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部門負責人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或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
中層管理人員是企業的業務骨干,是踐行科學發展觀、推動國有經濟轉型升級和持續發展的中堅力量。為加強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國有企業基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及管理制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國有企業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完善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依據,認真貫徹執行中層管理人員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四化”方針,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規范完善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選拔、培養、管理制度,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好、能力強、群眾公認、結構合理的國有企業中層管理隊伍。
二、適用范圍
市屬國有企業及其核心企業的部、室正、副職。核心企業的子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員和直屬國有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參照此意見執行。
三、中層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
1.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2.中層管理人員任職規定
(1)各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職數配備應事先報國資局黨委同意,各國有企業不得隨意增設、廢止和變更中層職位。中層職位出現空缺時,對中層管理人員的選配必須在原核定職數中進行,不得超職數配備。
中層管理人員應當逐級提拔。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越級提拔,適當放寬年齡、學歷、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資格要求的限制。破格或越級提拔的人選,必須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事先報經國資局黨委同意。
(2)中層管理人員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忠于職守,熱愛崗位,積極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辦事公道,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3)現任中層凡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的,一般應從現任崗位退下來,不再擔任中層職務。
新任企業中層正副職一般掌握在男年滿48周歲以下,女年滿43周歲以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中層正職需四年以上工作經歷,二年以上中層副職的經歷。中層副職需二年以上工作經歷,或有在下一職位任職的工作經歷。
中層管理人員在同一崗位任期滿6年,原則上需要輪崗交流。
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國有企業職工,處分期內不得參加競聘。處分期滿后也應從嚴把關。
3.改進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方法
因機構調整出現新設的中層職位或因中層管理人員到齡退崗、提拔交流、降(免)職、聘任期滿等原因出現中層職位空缺時,原則上應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進行選配。競爭上崗方案需報市國資局黨委備案。
競爭上崗原則上在本單位內部實施。對某些專業性較強,本單位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面向本系統以及社會公開選拔。實行選拔的職位層次、數量以及具體范圍,應事先報國資局黨委同意。
中層管理人員競爭上崗程序:制定方案—公布職位—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推薦、測評—組織考察—公示—任免等手續。
中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聘任期一般為3年。
對構不成有效競爭的單位,可以允許每年進行1-2個崗位的中層崗位調整,可以簡化競爭上崗程序。
四、中層管理人員的培養教育
1.加強中層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各國有企業要把中層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作為提高中層管理人員能力建設的主要內容來抓,要有計劃、有重點地對中層管理人員開展教育培訓。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科學發展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二要以提高創新能力為重點,豐富中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內容,加強業務培訓和知識更新,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質量。
2.加強中層管理人員的實踐鍛煉。各國有企業要積極為中層管理人員創設鍛煉平臺,把他們放到一線部門或綜合部門的關鍵崗位、艱苦崗位上,進行崗位輪換,培養他們做事的能力、考察他們處事的原則,幫助他們豐富多崗位、多專業工作經驗,促使他們快速、健康成長。
3.加強中層管理人員的作風建設。各國有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切實加強中層管理人員的作風建設,打造一支清正廉潔、求真務實、讓基層群眾滿意、領導放心的中層管理隊伍。中層管理人員要自覺轉變工作作風,主動為企業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努力形成大膽創新、敢于擔當的良好作風。
五、中層管理人員的管理監督
1.加強對中層管理人員的管理。各國有企業要結合班子分工明確工作責任,全面掌握中層管理人員職責履行、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幫助中層管理人員及時總結經驗、發揚優點,解決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完善對中層管理人員考核。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分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屆滿考核三種形式。根據崗位職責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考核可采取本人述職述廉、民-主測評、群眾座談、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己私Y果要與企業績效考核相聯系,要作為中層選拔使用、職務升降、獎懲、培訓、調整級別和工資等的重要依據。
3.加強對中層管理人員的監督。各國有企業黨組織要把談心談話作為深入了解中層管理人員、正確評價中層管理人員、準確使用中層管理人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廣泛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談心談話活動,及時了解掌握中層管理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況。要強化對中層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中層管理人員任前廉政談話、信訪談話、誡勉談話等制度。中層管理人員如有違紀違規行為,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黨紀政紀處分。
各國有企業在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中應當認真執行本意見,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工作制度,加強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自覺抵制各種違反本意見的行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推進,國有企業的發展如何與國際企業接軌,進行人才與產品資源的競爭,已經擺在我們面前,其中,選拔和培養一支懂管理會經營的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對提升企業競爭力,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中層管理人員在國企的作用
(一)中層管理人員是國企組織中的重要中堅力量。中層管理人員介于高層與基層之間,在組織中具有承上啟下的功能,并且具有其鮮明的特征:在知識層次上,他們一般都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在職業生涯上,許多人是基層管理中的佼佼者;在行為目標上,他們并不滿足于現狀,而希望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在年齡上,他們大多正值壯年,充滿著激-情,是企業不斷發展的動力。
(二)中層管理人員是未來高層領導者的候選人。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他們的任職時間可能在五年以上;他們永遠在尋找更好的做法、尋求更大的挑戰;他們有永無止境的創新精神,面對困難會激勵自己和他人,具有這些優秀素質的中層管理人員就是我們必須要留住和激勵的人才。因為他們是企業未來高層領導者的候選人,比如,諾基亞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喬瑪?奧里拉就是典型的例證,諾基亞公司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完全得益于這位從中層提拔上來的諾基亞公司靈魂人物的遠見卓識。
(三)中層管理人員是現代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麥肯錫公司的一項調查表明:有的企業能保持持續發展,達到更高的業績,關鍵的因素在于有一批具有改革才能的中層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他們掌握了嶄新的管理技能和方法,能夠積極地改變員工的行為;他們打破常規,建立起新的管理模式,并在鼓勵和激發員工方面有很多新穎的思路。因此,在當今變化多端的市場競爭中,中層管理人員是幫助企業打贏生存之戰的關鍵。
二、國企中管人員選拔任用的薄弱環節
(一)對中層管理人員選拔培養認識不到位。很多企業領導不能像抓經濟工作投入精力去抓中干選拔培養工作,歸根到底是認識不到位,認為中管人員選拔培養要看資歷,沒有走出企業套用行政級別,論資排輩的老路子,還有的認為中管人員培養好以后,很容易跳槽;有的企業主要領導忙于抓經濟業務工作,忽視對中管人員的管理。
(二)對中層管理人員教育培訓缺乏系統性。部分企業中管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與知識經濟時代要求形成了鮮明的反差,一些中管人員雖然職務提升了,但水平能力沒有提高,長期憑借吃老本,知識沒有得到更新,僅憑經驗抓工作,搞實用主義。平時又忙于事務、政務,又不注重“充電”,造成許多中層管理人員的素質不高。
(三)對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的機制弱化。一是中管人員隊伍選拔培養工作的組織人事部門干部隊伍弱化,不少企業兼職負責這項工作;二是考察機制弱化,考核材料格式化、公式化,從而滋生了一些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同樣的考察材料放在誰身上都可以;三是有的企業領導甚至不講黨性、不講紀律,在中管人員考察中“跑風漏氣”,搞得沒有人敢講真話。
三、國企中管人員選拔任用對策建議。
(一)實行職業生涯設計。國內外不少企業的經驗告訴我們,要培養和選拔出好的中層管理人員,都是從幫助他們進行職業生涯設計開始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像吉通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所描述他們的用人之道:企業與企業中管人員的關系是“既不是你挑我,也不是我挑你,而是我們共同來設計你的職業生涯?!蓖ㄟ^職業生涯設計,中層管理人員有自己發展的目標追求,企業也找到共同前進的起跑點。此外,那些對于自己的能力有自信的中層管理人員,希望晉升到高級管理崗位,顯然只在一個部門內進行縱向晉升是不能滿足他們發展需要的,必須在不同部門間橫向移動,增長才干,取得業績,以便在競爭中取勝。因此必須在企業內部建立中層管理人員輪崗制度,進行職業生涯設計,這樣才有可能調動起中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使他們的開拓創新精神得到升華,也為職業生涯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實行科學的.評估機制。中層管理人員的選拔要盡大可能的減少人為因素,學會運用科學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中管人員選拔培養人才測評機制;人才測評,作為一種科學的人才評估手段,在世界發達國家已流行了幾十年,在我國的研究和應用雖僅僅是初步的,但如果將之運用到中層管理人員的選拔上,必將顯示出其它方法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所謂人才測評,是運用現代心理學、管理學及相關學科的研究成果,通過心理測驗、情境模式模擬等手段,對人的能力水平、個性特征等因素進行測量,并根據崗位需求及組織特性進行評價,以求對人才客觀、全面、深入的了解,從而有利于將最合適的人放到最合適的崗位。這種方法可以極大地扼制人情網、關系網在中管人員選拔中的消極作用,真正使“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落到實處。
(三)實行系統的培訓進修機制。前不久,上海一家大型企業在調查中發現,有48%的中層管理人員認為:“企業沒有給中層管理人員創造培訓、進修的機會,影響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的確,當今社會知識更新速度非常之快,我們原有的認識,面對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已不能適應,因此,使中管人員培訓教育系統化、體系化、層次化、終身化,并建立系統的培訓進修機制就益顯重要。要在充分發揮各級培訓陣地作用、全面培訓各種類型的中層管理人員的同時,以培養合格的適應新形勢的職業經理人為目標,有計劃地對中管人員進行“雙向培訓”:一方面,將文化層次較高的中管人員輸送到實踐一線進行磨礪,提高他們的知識轉化能力;另一方面,將實踐證明是優秀的中管人員輸送到高等院校進行“知識升級”,提高他們的知識存量。
(四)、實行并非“末位”才能“淘汰”的機制。“末位淘汰制”是企業為生存而進行新陳代謝的一種方法,目前已被國內大多數企業引用并實施。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格局的形成,企業發展面臨更大挑戰,中層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是否合理非常關鍵。企業在中管人員管理中僅僅實行“末位淘汰制”,與企業快速發展的步伐不合拍。如華為集團規定,對排名靠后的中層管理人員強制性推行高達5%—10%的“末位淘汰制”,淘汰者接受一段時間培訓,重新分配工作;在新崗位工作,經過年(季)度考核,排在后面者,去當工人。以不斷警示中管人員們必須時刻保持積極進取的態勢,從而持續改良提高。如果通過考核,對業績平平的中管人員,還是慢慢地“末位淘汰”,恐怕結果是還沒有來得及把“末位中管人員”淘汰掉,自己就已經淪為“末位企業”被淘汰掉了。所以,通過“末位淘汰制”和培訓選擇雙考核機機制,能夠更好地培養出高素質的中層管理人員隊伍。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一
1、各地、各部門報送區外僑局的公文,由綜合僑務科簽收、登記、編號,并在收文當天根據公文內容和要求分送有關局長,急件隨到隨送。
2、綜合僑務科收到公文后要堅持“及時、準確、安全、保密”的原則,辦件應及時送副局長提出擬辦意見后送局長批辦;閱件應及時送局長、副局長閱知。公文辦理一般按照局長的排序依次送批。特殊情況下緊急公文、專送公文和需要某位局長直接閱批的公文,應按照先辦后傳,急用者先閱,跳躍式傳閱等方法處理。公文簽批后,承辦人員要及時傳遞轉辦,不得延誤。
3、公文傳批過程中,承辦人員要負責跟蹤催辦。急件呈送局長后,承辦人員要注意提醒。對局長有明確的簽批意見的,應及時轉辦各地、各部門,由承辦人員按領導簽批的時間予以督辦,并及時反饋。如遇局長在基層調研、外出應通過機要渠道及時傳遞。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批閱公文時,承辦人員應與局長電話聯系,按局長意見辦理,不得壓件不送,不得存放停辦。
5、傳批緊急公文時,應根據緊急程度在公文處理簽右上角注明“急件”或“特急件”,“特急件”須注明建議傳批完畢的時限,并及時催辦,提請局長隨到隨批,節假日不例外。對有時限要求的公文,必須在時限要求之前辦理完畢。
6、對需送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共同批閱的公文,應加強協調溝通,及時反饋意見,定期催辦,防止延誤。
7、局長要求各地、各部門報送的緊急公文,應告訴對方注明接受公文的人員,以便及時傳遞轉辦。
8、公文除涉密情況外,一般從政務郵箱傳遞,涉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同時下發紙質公文。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安全文明施工,保護職工人身安全,健康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一年__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農歷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務付清工資后自動失效,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第項目部(項目部名稱)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茲保證有能力及意愿從事上述工作,所為之工作成果符合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任務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乙方無充分理由必須服從公司正常工作調動,否則按曠工論處,并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工作、報酬及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購買工傷保險,具體按工傷保險管理制度辦理。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規定;
2、乙方的勞動報酬依照甲方的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執行,乙方標準滿勤月薪為:元,試用期間的滿勤月薪為元。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或按約定終止本合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執行《xx勞務管理制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手冊》《xx勞務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等制度;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條第2項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5項、第6項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法律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8、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1、若乙方有任何違反本合同或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費用:
a、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b、甲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c、對甲方開發、生產、經營等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若在正式任用期限內因自身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應賠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的范圍同本條第1項,乙方自行離職的還需按曠工論處。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2、甲乙雙方想解除本合同,均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金為:管理人員1000元。
3、乙方應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隱瞞傳染病及高血壓等病史)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己負責。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效時間為農歷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務付清工資后自動失效。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或手?。?。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三
為搞好食堂的管理和員工的就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嚴格遵守公司就餐時間。中餐:11:30—12:30、晚餐:17:45—18:30。
第二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每餐的報餐,由前臺人員統計后,在用餐前一個小時告訴食堂就餐人數。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應事前預約和通知。
第三條 員工就餐一律在就餐簿上登記。外來客人需憑《客飯通知單》就餐,《客飯通知單》由接待人填寫、簽字。
第四條 星期天食堂休息,需要加班的員工,由本人填寫加班單,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給用餐補貼。
第五條 食堂炊事員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清潔衛生。
第六條 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第七條 食堂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條 食堂要按時開飯。每天制定一次食譜、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
第九條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一、總則 ?
二、員工餐廳管理制度?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7、堅持食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定期清點。?
8、行政人事部做好員工就餐人數的統計工作,核算好出品菜的數量,避免浪費。?
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每天必須保證員工餐廳環境整潔衛生。做到勤巡視、勤打掃。?
四、炊事人員管理制度?
1、保證飯菜的品質,飯菜不熟將對責任人處以30元罰款。?
五、就餐人員管理制度?
3、就餐要求:?
2)員工必須排隊刷卡就餐,不刷卡者處以每次20元罰款。飯卡不得轉借非公司員工。?
3)嚴禁在餐廳內大聲喧嘩,嚴禁在餐廳內吸煙。?
4)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在員工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需到行政人事部說明情況,批準后自帶餐具方可進餐。如擅自帶外來人員進餐,帶人者按每人次10元進行處罰。食堂工作人員未盡到監督職責,每人罰款10元。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四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一要般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F在,就讓我們試著寫一份勞動合同吧。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________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
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3.在法定節日和公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工廠。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于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____: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采用____: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__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___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__________次乙方工資。
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
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準的__________%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織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_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________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________%或________%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__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________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病假工資;超過________天的,發給乙方工資________%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________%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五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下稱“勞動合同”),現就勞動合同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乙方擔任勞動合同約定崗位的工作,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實際表現、考核結果及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及工作地點。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甲方總部制定頒布及不時依法修改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乙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經閱讀并同意甲方制訂的上述規范。
1、甲方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每月18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報酬,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2、雙方約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試用期為6個月。
3、乙方轉正后,乙方工資為:基本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及其他工資(加班及其他,加班指加點、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需按公司規章制度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被批準后有效,甲方將安排乙方調休、補休或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考核工資(基于工作目標的完成),考核工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0%,具體考核辦法根據績效合同執行。
1、乙方每月享受四天休息,具體休息時間由乙方自定,若乙方家處外地,允許乙方將日常公休積攢累計,每年視工作情況申請帶薪探親假。
2、乙方工作滿一年,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年假不允許跨年度累積。當年年假未使用完畢,員工最多只能將5天的剩余年假延至次年3月1日以前享用。
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違反本合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造成第三人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代乙方向第三人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合同解除、終止后,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否則應當按照乙方在甲方的連續12個月工資收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區域經營或與他人共同經營與甲方同類競爭性質的餐飲服務或食品業務,也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其他任何全職、兼職工作。
(2)、乙方離職(含辭職、解聘、開除、調離、自動離職等)兩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到蒙式火鍋類企業(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任職或直接、間接提供服務,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共同生產火鍋調料、肉業加工及相關產品或經營火鍋類餐飲業務,不得在甲方自營店所在地經營火鍋行業。乙方因履行此項義務造成失業時,經乙方書面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在半年內,甲方按乙方離職前標準月薪的50%給予乙方生活費補償,按月支付。
(3)、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當嚴格保守甲方薪資保密制度,不得隨意打聽他人薪資,也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乙方如為負責計算薪資、審核薪資、發放薪資及相關有知薪權的人員,非經甲方書面核準不得私自泄露任何人薪資。以上規定如有違反甲方可對乙方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中途離職人員,不享受年終獎金、考核年薪及效益獎等,同時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股份。
3、乙方從甲方領取財物、資料等,應當辦理領用手續,即領用登記。當乙方離職時應當辦清下列事項:
(1)檔案清,即乙方應當向有關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資料、材料等,特別是載有公司重要信息的業務資料、技術資料等。
(2)財物清,即乙方應當向管理部門歸還所有屬于公司任何財產或資產(低值易耗品除外),并與財務部門辦理損失處罰、賠償扣款等的結算。
(3)人事清,即乙方向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1、乙方在所任崗位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在合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在受聘期間知悉或持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其職責不需要知道該保密信息的第三人)透露、披露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2)乙方不得透露、披露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公布、傳播、傳授、復制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披露。
(3)因甲方的職責要求或甲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規定,乙方透露、披露甲方保密信息,應當在透露、披露前十天向甲方辦理備案。
(4)任何形式的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或將其持有的所有涉及甲方保密資料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記錄、圖紙、筆記、客戶名單、技術信息、財務報表和甲方市場信息等,立即全部歸還給甲方。
2、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指:
(1)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材料等等。
(2)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和策略、管理方法、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創意、技術秘密、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和尚未成熟的智力成果等(包括可獲得著作權、專利權的并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成果),無論是否已申請法律保護,無論其是否有商業價值,其知識產權、所有權均屬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使用。
5、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是持續有效的,不因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失效而失效。
1、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也可以申請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培訓。乙方取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培訓后必須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簡稱必須服務期)。必須服務期的具體期限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在培訓協議中約定。在必須服務期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中斷服務,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甲乙雙方在培訓前協商約定。
2、上述“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就變更的內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1、除勞動合同或本補充協議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雙方依據第六條約定變更協議的,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勞動合同解除。
3、乙方在簡歷或應聘時提供虛假信息而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因生產經營需要對機構調整撤并,重新安排乙方工作崗位,乙方不能滿足的,;。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調整工作崗位或進行培訓,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1、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秳趧雍贤放c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秳趧雍贤泛捅緟f議都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制度。
2、《勞動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此前簽訂的其他的勞動合同均已終止或廢止,且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及本協議規定為準。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六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____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____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可由甲方根據需要進行安排或調整。
鑒于乙方所在職位為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該職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超時和延時工作的加班工資。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銀行代發。
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在乙方和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乙方因從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甲方的設備或資源作出任何發明或與工作有關的任何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信息等屬于甲方的專有財產。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及商業信息,并應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有關文件使得甲方取得該發明、文字或圖形作品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和所有權。
2.乙方對于本合同的內容以及甲方可能向乙方披露的任何與甲方的生產、管理和技術有關的所有資料,甲方或甲方關聯實體的促銷或財務資料,與甲方產品、程序、業務或服務有關的資料,乙方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乙方同意不得介紹或推薦甲方其他乙方到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工作,但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和制度指派甲方其他乙方到本甲方不同營業地點或本甲方的關聯甲方工作除外。
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因終止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到甲方的競爭對手處工作。
本條義務與本合同因任何因終止后繼續有效。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并無需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內甲方決定不再錄用的;。
(2)嚴重違反員工手冊、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因乙方的故意行為或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將甲方的財產據為己有,或因其他營私舞弊行為給甲方利益造成任何損害;。
(5)乙方觸犯刑事法律或被勞動教養;。
(6)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或所允許的其他情形。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規定(專業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辦法,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和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活動,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內部設立的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組織建筑施工企業內部安全檢查,及時改正各類安全隱患。
第四條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應當立即制止。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獨立法人機構及其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應當各自獨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本企業(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按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建筑結構、動力、機電、大型設備等進行安全管理并負責其安全運行。根據企業生產能力或施工規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數至少為:集團公司—1人/百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十億施工總產值/年,并不應少于4人。工程公司、區域公司、分公司—1人/十萬平方米/年(生產能力)或一億施工總產值/年,并不應少于3人。
第七條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小組,小組成員為企業委派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至少為:
(一)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
1萬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為1人;。
1~5萬平方米的工程為2人;。
5~10萬平方米的工程為3人;。
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應當設置安全總監,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按照安裝總造價: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為1人;。
5000萬-1億元的工程為2人;。
1億元-2億元的工程為3人;。
1億以上的大型工程應設置安全總監,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八條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項目施工難度和危險工種的作業量等實際情況,在第七條規定的配置原則上適當調整。對下列工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要增配:
(一)地下暗挖作業;。
(二)深度超過1.5m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作業;。
(三)人工挖孔樁作業;。
(四)腳手架及水平安全網的搭設和拆除作業;。
(五)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m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七)起重吊裝作業;。
(八)拆除、爆破作業。
第九條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超過50人的,應當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難度和危險工種的作業量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十條施工作業班組應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超過15人的班組應增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和重點工序實施安全旁站監督。
第十一條各地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