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間的協作需要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和互信關系,才能實現工作的順利進行。這里有一些成功的部門管理實踐,可以為大家提供借鑒和啟示。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一
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下面是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關安全管理的一則文章,請閱讀下文。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保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第三條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督和宣傳教育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
第四條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后向領導報告。
第五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
第六條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七條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九條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罰。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第十一條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處理的初步意見。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第二條檢查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條同設備物資處、安全辦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第六條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項目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七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主持總公司所建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條組織或參加制定總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第三條協助領導對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部門職責的編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行。
第四條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
第六條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負責及時上報,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組織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技術性的驗收工作,并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第八條組織或參加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監督檢查各項目經理部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用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的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后必須檢修。
第三條監督檢查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
第四條監督檢查機、電、起重設備、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五條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條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第七條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護和保管主要或關鍵設備出廠、使用過程的鑒定、檢修、保養記錄,保證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第八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從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條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協同安全部門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負責組織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六條勞動用品應按總公司計劃標準進行采購或報廢,由總公司政工處進行計劃審批和控制。
第七條員工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設備、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八條協助各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一條負責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第四條及時傳達、分發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條經常進行辦公地點的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
第六條負責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項目部負責人必須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三條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長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加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同時專職安全員又必須協助項目負責人按照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例組織生產,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條項目部都應設有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協助項目部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法規。
第六條項目部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且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條根據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設有專人負責。
第八條組織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工程的安全檢查工作,并負責派人員積極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三
第一條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四
1、值班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變電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系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4、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5、無防礙本工種的病癥。
6、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7、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制度。
8、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制,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復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9、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后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10、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11、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值班長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
12、用絕緣棒分合開關或經傳動桿機構分合開關時,均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雷雨天氣禁止倒閘操作。
13、嚴禁帶負荷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停送刀閘(或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并注意刀閘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14、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5、電氣設備停電后(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16、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17、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五
1直接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單位領導職責、各部門領導職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4根據中心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中心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中心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中心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中心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中心員工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0保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1協助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安全有關事項。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中心主任報告。
1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以及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參與制訂、修訂中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各級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和檢測組長的安全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4負責安排并檢查中心各部門的活動,負責中心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檢測。 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開展安全周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9按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檢測必須系好安全帶;氣候條件不允許決不檢測。
3積極參加安全檢測培訓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檢測,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5做好檢測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7特種檢測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檢測;
8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檢測;
9維護好檢測工具、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10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六
(一)為規范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平安生產,按照《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平安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平安建設―制度建設”對班組平安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平安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需加強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升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平安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新工人上崗前必需經過培訓,熟知平安規則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崗,特員必需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送、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平安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平安警示標志清楚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晰,保證平安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衛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舉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七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及法律、法規。
3、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4、對超市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設立安全生產專職管理部門。
5、組織制定本超市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安排組織實際演練。
6、發生意外事故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安排職能部門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并按要求上報安監局和楊莊鄉安監所及楊莊鄉政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7、組織安排超市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員工具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技能。
8、定期聘請上級安全監督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的專職人員對安全保衛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增強實戰技能。
9、保證安全生產人員、設施、設備的資金投入,并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及人員對各種安全設施進行保養、維護、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1、超市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掌握本超市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等情況。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3、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利用,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制止一切威脅超市安全的危險操作。
4、組織制定并實施本超市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安全檢查,參加季查和相關重大檢查,及時處理安全生產方面重大問題。
6、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迅速組織員工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工作,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7、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負責向安全生產監督機關匯報本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接受安全生產機關的指導、監督。
1、落實本超市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市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3、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4、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6、超市如發生重大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立即停業整頓。因未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導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開展本超市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領導安全保衛部開展工作。
3、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文件,負責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生產措施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各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整改,組織實施月查、季查及節假日和重大活動的安全生產檢查及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向總經理匯報。
6、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做好事故調查工作,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組織實施對賣場內的設施、設備及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嚴防踩踏事故的發生,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設施設備維護、隱患整改情況,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防火、防盜、防止各類突發事件。
2、保衛超市員工、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理各種治安事件。
3、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超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保衛人員守則,掌握安全生產所屬的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及操作。
4、安全保衛工作性質特殊,要求保衛人員有高尚的品德素質,嚴格的組織紀律,文明認真的工作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八
第一條??廠長對磚廠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主管生產的副廠長對磚廠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磚廠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協助廠長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
第四條?生產廠長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負總的責任。
第五條??安全員、班組長對所管工作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磚廠各職能部門,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負責。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廠長是磚廠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并在適當場合向全體員工宣傳貫徹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方針、目標。
第三條?審核簽訂有關安全生產指標及其獎懲內容的承包責任狀。
第四條?根據礦安全工作要求主持召開磚廠安全工作會議。按時向礦報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情況,完成本年度安全環境目標。
第五條?保持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加強安全檢查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年富力強、懂技術、有能力的專業人員。
第六條?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改善勞動衛生條件、消除或降低噪聲、治理塵害、保護環境的措施和規劃,保證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資源經費到位。
第七條?經常對車間和部門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等方面教育。并通過他們對職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教育。
第八條?主持磚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磚廠實際制訂安全生產、文明生產與環保管理規定,并對其執行情況予以監督,及時上報礦主管領導和安檢科。
2.根據礦安全生產要求,負責制定磚廠年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在磚廠范圍內貫徹執行安全、環保法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3.負責審核磚廠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的執行情況,推進安全技術進步,對安全管理、環境保護方面的新技術、新措施進行推廣和運用,組織參觀學習先進單位創建企業文化的經驗。
4.負責生產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磚廠各類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命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后向領導報告。
6.負責組織磚廠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及時向全體職工情況通報;負責磚廠的安全統計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經驗。
8.負責磚廠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9.負責磚廠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年檢、登記、管理工作。?
10.負責生產車間及磚窯周邊環境保護、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11.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12.參與磚廠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獎勵基金的管理,按磚廠分配方案的審核規定執行獎罰。
13.?負責矸石山取矸安全工作管理和措施審核。
14.對磚廠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運行負責,防止使用過程的環境污染。
15.對提供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要齊全、靈敏可靠,安裝后要及時進行驗收。
16.組織設備大、中、小修時安全協議的簽訂,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生產情況設置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17.負責定期組織對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特種崗位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18.負責對生產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檢查、驗收,填報生產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報磚廠安全生產負責人?。
19.參與對新購置機械設備的調研、選型,并及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使用規定。
20.做好成品、半成品的堆放和貯存,對材料的運輸,裝卸要加強管理,保證安全。
21.負責對新入廠職工、從事有害及粉塵作業職工、高溫作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對不適于本工種作業人員的,向本單位負責人提出建議,并保留相關記錄。
22.負責現場的職業衛生工作的監察,提出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衛生條件的措施。?
23.對磚廠發生的工傷事故負責急救和治療,并確定傷情和休息時間。檢查生產車間、高溫、粉塵、防暑降溫等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24.編制防凍、防暑、防塵、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資料。
25.參加對疑難工傷事故的分析、處理,負責傷愈復工的檢查、鑒定工作。
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職責
第一條?在廠長領導下,在生產過程中,對國家財產和職工的安全健康負主要責任,在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生產方面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并以此為依據,結合磚廠特點,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磚廠各項管理規定,檢查、指導各車間、部門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狀態,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決安全、防火、交通、衛生、環境保護、文明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條?檢查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檢查機構和安檢隊伍的素質,支持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使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
第五條?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負責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文明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檢查,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教育、新工人入場三級教育、特殊工種上崗前的培訓取證教育等各項教育工作。對生產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和險兆事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第七條?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八條?按職責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重大險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
磚廠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安全職責
第一條?協助廠長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條?負責審核工作量、工作強度及質量計劃,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的適應性和可行性,并督促貫徹執行。負責審批新訂單的安全生產方案。
第四條?在檢查生產技術工作的同時,負責安全技術檢查、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對主管職能部門,進行安全責任制教育,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五條?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對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進行監督。
第六條?對突發事件、緊急救援預案執行過程給與技術支持和安全條件進行評價。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中層部門安全職責
辦??公??室
1.負責磚廠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的組織、召集工作。對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信息及時反饋,確保上通下達。對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的文件負責修訂、打印、下發。
2.對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環保教育,對機動車駕駛員定期進行遵章守紀教育。
3.參加磚廠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
4、加強門衛管理,制定門衛安全制度。
財??務??室
1.依據礦財務管理各項規定,嚴格磚廠財務管理制度。
2.?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醫療急救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3.確保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資源配置經費的到位,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4.協助安全生產部門辦理各生產、供應、銷售應付款項的收繳工作,辦理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證金收繳及返還手續。
生產廠長職責
第一條?生產廠長職責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者,對所管工作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購置安全防護用品等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主持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呈報批準后負責組織貫徹實施。
第三條?組織每周的安全環保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積極組織整改。
第四條?每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定期對職工,班組長,進行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教育。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經驗,開展文明生產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獎懲。注意職工的思想動態,制止違章作業。
第六條?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提出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組織生產部及時整改安檢部門提出的事故隱患。
第八條?組織有關人員搞好安全、環境管理資料的編制、收集、整理和歸檔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禁止使用童工,做好對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遵守礦相關規定。?
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班組長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班組長為本生產部的兼職安全員,協助生產廠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班組長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四條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安全會,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班組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經常自檢生產車間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并組織好搶救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八條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班組級安全教育,并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認真執行、模范遵守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對本班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負責。
第二條?組織開好班前安全生產交底會,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操作,不違章指揮,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三條?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場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的違章作業人員,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第四條?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后,才能使用和作業。
第五條?在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檢查生產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報告上級,采取措施,保證安全,方可繼續作業。
第六條?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車間主任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記錄,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七條?組織本班組安全生產競賽,及時表揚好人好事,學習推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先進經驗。
具體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技術負責人
第一條?協助生產廠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和制度,對項目的安全技術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負責質量計劃、安全生產方案等編制,根據批準的生產方案、質量計劃方案向省廠生產廠長及其有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三條?負責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規章制度。
第四條?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技術措施。
第五條?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改進機具、設備,消除粉塵噪聲,改善勞動條件。
第六條?參與生產車間安全防護設施、機械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條?參加生產部安全檢查,負責對班組或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督促班組及時解決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
安?全?員
第一條?努力學習和掌握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參加生產部安全措施的制訂工作。
第三條?認真做好日常檢查。做到預防為主,監督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組織人員撤離。
第四條?督促、指導、檢查各生產班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經驗,配合有關人員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安全環保知識培訓及變換工種教育,負責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宣傳組織活動。
第五條?參加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工作。
第六條?參加磚廠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
第七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班組兼職安全員
第一條?班組兼職安全員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下,協助班組長開展安全、環保工作。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中要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第二條?配合班組長,經常組織本組工人學習操作規程、環保知識和新工人的入場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條?協助班組長,堅持執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教育督促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并在生產中隨時檢查執行情況。
第五條?檢查和維護班組的安全設施,做好作業現場安全狀況自檢工作,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因素和環境污染現象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條?努力學習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知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作業。
第二條?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第三條?愛護并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第四條?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或請有關專業人員解決。當人力無法抗拒時,可先撤離現場,并向負責人報告。
第五條?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第六條?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保護現場,并如實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專項工作負責部門
和人員的專項安全生產職責
設備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一、在磚廠領導下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對設備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按規定比例配備專職人員。
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平衡人力、設備,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四、督促各職能人員做好本職的安全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守紀律教育。
五、定期向生產廠長及安檢員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六、負責設備的維修及保養方案的擬定。
七、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安全人員的檢查指導,協助本部門領導做好管理和現場的防護。
二、認真檢查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記錄,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本人不能處理的危險因素要及時上報。
三、監督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組織人員撤離。
四、協助部門領導做好全員安全教育。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努力學習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知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作業。
七、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八、愛護并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九、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或請有關專業人員解決。當人力無法抗拒時,可先撤離現場并向負責人報告。
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十一、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保護現場,并如實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熟悉有關安全的基本知識。
2、熟悉所分管的企業生產布局,對企業設備性能、工作狀態等全面掌握。
3、經常深入企業檢查安全情況,對企事業出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排查,檢查企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宣傳安全法律、法規,組織各種安全生產培訓,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5、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并立即上報區安監局和鎮政府。
6、參與、協助對安全事的調查處理。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九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3.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
3.2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5.1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
5.1.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5.1.3.1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5.1.3.2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5.1.3.3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5.1.4.2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5.1.5.1安全生產職責;
5.1.5.2到位標準;
5.1.5.3權限與義務。
5.1.6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5.1.6.1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5.1.6.2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5.1.6.3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5.1.6.4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5.1.6.5參與體系的內審;
5.1.6.6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5.1.6.7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5.1.6.8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5.1.6.9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5.1.6.10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5.1.6.11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發布。
5.2責任制的溝通
5.2.1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責任制的培訓
5.3.1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責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5.6.2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6.4《文件評審表》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省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本省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對本省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副協助負分管領導責任,其他副對其主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協助負主管領導責任。
第三條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三)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正職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副職負責人對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負分管領導責任。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省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省安委會辦公室的工作,定期向省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省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十一)負責本省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
(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和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煤礦、電力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審核、頒發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礦長資格證;
(四)負責指導鐵路無人監護(地方監護)道口監護管理工作;
(五)負責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的監督管理;
(六)依法組織或者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有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通報煤礦安全生產的有關情況;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七條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長江干線除外)和職責范圍內的公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六)按照規定參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八條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工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二)依法對建筑物拆除工程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三)指導、監督建筑、燃氣、環衛、市政公用等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發證;
(六)按照規定組織或者參加建筑施工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九條省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發放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并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
(三)負責對安全生產用品質量實施監督,查處違法行為;
(四)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和發證;
(五)按照規定組織或者參加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條省人民政府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指導、監督軍工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或者參與國防科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一條省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實施行政許可;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二條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及調查處理,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的登記。
第十三條省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漁港、漁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組織實施對漁港、漁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三)依法組織實施漁港、漁船檢審;
(四)按照規定參加農業機械、漁港、漁船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四條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本省行政區域內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設施(包括水庫、水閘、堤防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三)對河道采砂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河道安全;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六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教育單位和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四)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七條省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和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各種突發性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八條省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體育運動安全和體育經營活動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體育比賽及比賽器械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依法對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體育經營項目進行審批;
(三)負責督促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對公共體育設施安全進行管理;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九條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旅游黃金周和小長假期間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實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省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實施工傷保險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負責對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三)負責制定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撫恤待遇等有關政策;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一條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納入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安全生產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在建設項目核準、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以及組織竣工驗收(包括聯合試運轉驗收,煤礦初步設計審查以及竣工驗收除外)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二條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所出資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二十三條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對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督促其管理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省人民政府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安全生產經費落實;協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以及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存儲、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和措施給予支持、協助。
第二十五條省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制定并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的廣播電視宣傳工作規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活動,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輿-論監督。
第二十六條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管理企業的登記注冊。對申請設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安全生產前置審批的企業,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書或者審批文件前,不予核準登記注冊;對負責安全生產前置審批的部門認定不具備安全生產經營條件、撤消原批準的企業,依法取消相關經營范圍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督促集貿市場開辦者做好集貿市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省人民政府統計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主要指標列入統計指標體系,按年度予以公布,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安全生產主要指標數據和向省安委會通報有關統計指標情況。
第二十八條省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省人民政府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行政責任,并對行政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條省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負全面領導責任,按照規定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和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并對本部門、本單位和直屬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十一條省總工會負責維護本省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提出保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三)依法參加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依法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十二條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行使煤礦安全監察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實施安全監察,查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二)負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發證;
(四)對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五)依法組織或者參加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組織指導和協調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十三條省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依法監督、指導防雷減災工作和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對防雷裝置檢測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認定;
(二)依法組織對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四)依法組織編制防御雷電災害風險規劃,開展雷電災害影響評估等工作;
(五)依法組織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
(六)依法組織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活動的審批;
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1.1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
對于整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人員來說,他們的綜合素質要提升,且在具體的工作中,他們想問題與辦事情不從實際出發。還有許多的管理人員的思想浮躁,不能對安全管理高度的重視。在具體的管理中,不能及時的對現場進行檢查與監督,對全新的安全管理訊息不能準時的了解。對安全措施的實行情況與安全的隱患有沒有存在問題等,缺少一定的研究與考察。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出現。
1.2安全管理措施實施不到位
近些年來,我國的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對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沒有進行明確,因此造成了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不能有效的落實,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現。發生的安全因素有一定的客觀因素影響,但其最關鍵的問題是安全管理中的缺陷與不足。市政建設單位許多是當地的建設行政單位與通過授權委托的部門,因此,一些單位與部門自身沒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與施工制度,還有一些項目在開工后都沒有簽訂有關的施工合同;有些部門在開工后沒有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等,在檢查的時候才進行辦理;一些政府市政工程為了取得利益的最大化對施工的工期不斷縮短,因此造成施工安全與施工質量的隱患。
1.3對內在危險的警惕性低
對內在危險警惕性低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與市政工程施工的特征緊密相聯;(2)職工的安全意識不足。一般情況下,市政工程施工的勞動強度比較大,會耗損員工許多精力,許多的安全事故發生并不是由于安全意識的匱乏,而是由于身體不適所造成的,比如:過渡勞累讓警惕性下降等。
2影響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因素
2.1自然環境因素
市政工程施工絕大部分是露天的作業,自然環境因素對其中影響很大。在施工時,倘若施工單位對天氣的預測不夠準確,且缺少有關的應對天氣的處理辦法,會很容易給工程帶來嚴重的毀壞,導致人、財、物力的損失,從而對施工的進度產生影響。
2.2原料因素
原料因素在市政工程施工中造成的影響非常嚴重。在目前混亂的市場經濟下,一些廠家為追求跟多的經濟利益,生產出不能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施工單位如果不對此進行嚴格控制,購買不達標的材料,加上缺少配套的保養,就會給工程的施工造成大安全隱患,對工程的質量和效率產生影響。
2.3人員因素
市政工程的施工隊伍里許多是一線的工人,沒有經過專業技術的訓練,他們通常是靠著經驗來施工,缺乏技術,再加上安全施工的意識比較的薄弱。他們自身對不科學的施工的約束與控制差,施工現場有著很大的人員流動性的`缺點,就導致了施工的不安全,很容易引發群體性的安全事故。
3加強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解決方法
3.1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到位
安全技術措施是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關鍵支持。倘若沒有安全保障,會給施工人員帶來很大的損失。因此,在施工中要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例如:在進行基坑頂邊堆放棄土時,棄土堆的堆土高要小于1.5m,坡腳到基坑上邊緣不能超過1.2m。在要求施工的道路四周有電纜、燃氣管線與給排水埋設時,要制定合理科學的方案進行開挖施工,避免給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導致嚴重的危害。
3.2建立健全信息網絡管理現代化的管理模式
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網絡系統,主要包含特殊人員上崗證、安全的網絡計劃、安全的計劃體系、安全協議書、安全人員的資料、安全教育計劃、施工人員名冊等。在施工中,要記錄安全記錄,對特別的機械與工種工人建立特定的安全資料,建立健全安全獎罰制度,做到“有法可依、違章必糾”。
3.3強化設備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施工要使用的機械種類比較多,包含了土方機械與鋼筋混凝土機械等,機械設施的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關鍵。因此,要仔細的對設備管理工作落實,避免機械設備安全隱患的出現,其具體方法法:(1)完善機械的運用和養護維修,結合施工設備的實際投入,有效、科學、合理的對機械資源進行分配。在提升設備利用率的基礎之上,強化對設備的保養力,出現機械異常,要準時的進行修理,杜絕帶病工作;(2)合理的制定設備運用計劃,運用具體的施工,對配件購買計劃進行完善,做到在設備進場后馬上進行施工,可以有效的減少浪費現象的發生,減少了施工成本。
3.4設立安全管理評價標準
安全評價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對設施與生產中的操作有沒有適合具體的技術規范與標準來評價考核,依據考核的結論對工程的每個方面進行分析,尋求安全管理中會出現的安全隱患與會造成的后果嚴重性。安全管理評價指標是進行管理決策的重要依據,也為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供給全面的訊息。
3.5建立完善道路施工安全管理體系
建筑施工單位根據實際的標準的安全管理,依照事前防治、事中操控與事后改進的理念展開安全管理。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要保證持證上崗,且有相關的安全工具,購買適合的安全生產設施,在施工段,設置警示標志,監督部門要進行及時的檢查,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出現。
3.6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從根本上提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就要求不斷的提升施工安全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具體方法主要包括:第一,定期的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專業的技術培訓,進而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第二,經過專業技能與安全知識的培訓,使得施工人員更好的掌握安全操作技術,按照安全的施工操作流程施工,堅決避免違規作業的問題。
4結束語
總之,施工單位應當重視市政工程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并結合實際施工情況,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同時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市政工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進而保證市政工程工程的施工質量。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一
另一方面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中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應履行的職責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充分調動各級人員和各部門一生產方面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確保安全生產。
生產責任制亦稱“生產崗位責任制”。是明確規定各種生產崗位和工作崗位的職能和責任,并嚴格付諸實施的一種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事故調查的結論,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落實防范重復事故發生的措施,實現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
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公正、公開的原則;(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能引起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能使較大范圍的干部群眾吸取事故的教訓;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響。)。
4、分級管轄的原則。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二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本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保證目標實現。
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要有書面記錄,形成紀要,并根據會議決定,及時督促有關站所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三、建立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手段。
四、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鄉鎮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與轄區的村、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并認真組織考核、獎懲。
五、制定本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鄉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縣政府審批和有關部門備案。
六、組織有關站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管理和檢查,并建立安全檢查管理臺賬。
七、負責及時消除威脅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資金,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八、及時督促各行政村及鄉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險情)后,應及時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險情)擴大,并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問題,保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鄉實際,制定如下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學習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鄉村社三級干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2、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會議制度。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匯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監管責任。
3、匯報會議制度。安監站定期向鄉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
4、檢查制度。安監站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動態。
5、安全辦公會議由安監站組織,辦公室負責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村、各單位。
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研究解決。
二、凡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工作任務需要由兩個以上站所、單位共同承擔的,必須召開例會,明確各自責任、任務,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會研究的重要內容:
2、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解決辦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活動;。
4、研究檢查、整改、獎懲中的交叉事項及其它需集體研究處理的問題。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為更好地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廣泛開展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處處、事事講安全的社會氛圍。
二、鄉屬各站所、村民委員會、生產經營單位、業主等,有職責和義務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經常性地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生產及經營活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監站要結合實際,每月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開展一次集中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對重點場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
四、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作好記錄,該上報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五、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要詳細記錄在案,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提出整改意見,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其它相關部門處理。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一、經常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逐一登記造冊,跟蹤督促整改并銷號。
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三、對事故隱患暫時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單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相關部門處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五、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
鄉黨委書記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二、經常了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有針對性地開展重大安全生產活動和重點檢查指導工作。
三、研究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事項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為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
四、適時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重點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分管領導和其他負責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監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和其他有關法律;負責對轄區內的工礦商貿(含高危行業、公眾聚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安監站實行雙重領導,行政上隸屬鄉人民政府,業務上接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導,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工作。
三、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勞動保護政策、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監管工作檔案。
四、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妥善解決本轄區內重大隱患或突出問題,并為鄉政府安全生產決策當好參謀。
五、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掌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掌握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投入的使用情況。
六、掌握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報縣政府實施關閉;生產經營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及時報告鄉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處罰。
七、參與和配合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處理結果的落實,跟蹤督辦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八、做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政府鄉長是本鄉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本鄉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大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二、組織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應急預案,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四落實”,確保上級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組織召開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落實必要的監控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四、結合實際,適時組織開展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積極配合支持上級或有關部門搞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糾正各類違章行為,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
五、凡本轄區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趕赴現場,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查處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努力營造社會安全氛圍,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應急預案,具體部署全鄉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量化目標,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齊抓共管,促進安全工作有序開展。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總結和推廣經驗。必要時建議政府召開現場會、現場辦公會、經驗交流會,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結合實際,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產活動,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集中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時研究并匯報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或危險源。并責令相關單位、部門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傷亡,降低經濟損失。
五、抓好安全機構、隊伍和管理制度建設,落實經費,確保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凡發生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并組織或協助相關部門、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和追究責任者。
七、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年終目標考核,組織研究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嚴格獎懲兌現。
鄉安監站站長工作職責。
一、在鄉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安監站的工作。
二、組織全站人員認真學習并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安監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技術業務素質,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
三、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并結合本鄉實際,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鄉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
四、每月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告一次本轄區安全生產情況,遇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涉及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應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組織制定本鄉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季)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及時檢查總結貫徹落實情況。
六、組織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指導、協調村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八、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監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人為本”的原則,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
二、熟悉并及時掌握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向安監站報告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抓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建議。
三、根據縣安監局或鄉政府的安排,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隱患,并對治理和防范措施進行督查,及時報告本轄區內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四、按照縣安監局事故查處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搞好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意見的執行等工作。
五、綜合協調本鄉各站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參加鄉政府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通報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工作建議,當好參謀和助手。
六、及時向鄉政府縣安監局報告本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配合鄉政府組織施救和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七、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三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第二條檢查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條同設備物資處、安全辦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第六條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項目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七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主持總公司所建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條組織或參加制定總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第三條協助領導對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部門職責的編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行。
第四條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
第六條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負責及時上報,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組織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技術性的驗收工作,并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第八條組織或參加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監督檢查各項目經理部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用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的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后必須檢修。
第三條監督檢查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
第四條監督檢查機、電、起重設備、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五條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條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第七條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護和保管主要或關鍵設備出廠、使用過程的鑒定、檢修、保養記錄,保證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第八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從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條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協同安全部門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負責組織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六條勞動用品應按總公司計劃標準進行采購或報廢,由總公司政工處進行計劃審批和控制。
第七條員工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設備、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八條協助各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一條負責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第四條及時傳達、分發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條經常進行辦公地點的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
第六條負責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項目部負責人必須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三條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長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加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同時專職安全員又必須協助項目負責人按照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例組織生產,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條項目部都應設有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協助項目部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法規。
第六條項目部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且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條根據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設有專人負責。
第八條組織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工程的安全檢查工作,并負責派人員積極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加強液氨儲存、裝卸環節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進一步規范液氨儲存、裝卸的安全生產行為,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發生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等,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山東省境內從事液氨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等企業的液氨儲存、裝卸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第三條新建、改建、擴建液氨儲存、裝卸裝置和設施,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范疇的,應嚴格遵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獲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第四條涉及液氨儲存、裝卸的企業,應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本質安全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液氨的儲存、裝卸裝置和設施,應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施。
第二章設計管理
第一節場所選址
第六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的選擇,應全面考慮周邊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使其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七條在進行區域規劃時,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根據所在企業及相鄰工廠或設施的特點和火災危險性,結合地形、風向等條件,合理布置。
第八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禁止設置在學校、醫院、居民區等人口稠密區附近。液氨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與下列場所、區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1.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
2.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等公共設施;
3.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
5.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6.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
7.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第九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充分考慮地震、軟地基、濕陷性黃土、膨脹土等地質因素以及臺風、雷暴、沙暴等氣象危害因素,避免建在斷層、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礦陷落區界內、重要的供水水源衛生保護區、有開采價值的礦藏區等地段和地區。
第十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內澇威脅的地帶,當不可避免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洪、排澇措施。
第十一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衛生防護距離》(sh3093—1999)的要求,具體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表2-1(詳見附件)的要求。同時必須考慮當地風向等因素,一般應位于城鎮、工廠居住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方向。宜建在地勢平坦、通風順暢的地段。在山區或丘陵地區,應避免布置在窩風地帶。
第十二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具有滿足生產、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供電系統。
第十三條罐區內液氨儲罐與架空電力線的最近水平距離不應小于電桿(塔)高度的1.5倍。
第十四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沿江河岸布置時,宜位于鄰近江河的城鎮、重要橋梁、大型錨地、船廠等重要建(構)筑物的下游。
第十五條液氨罐區鄰近江河、海岸布置時,必須采取防止泄漏和含氨廢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二節總平面布置
第十六條液氨儲罐區、裝卸區應與輔助生產區及辦公區分開布置。
第十七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在廠區總平面布置中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生產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
3.應結合當地氣象條件,使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條件。
4.平面布置應考慮防止有害氣體泄漏時對周圍環境的危害。
5. 廠區內外現有和規劃的運輸線路、排水系統、周圍場地標高等相協調,滿足生產、運輸、防洪、排水、管線敷設及土石方工程的.要求。
第十八條液氨儲存和裝卸場所應集中布置在廠區邊緣地帶,應在工廠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方位。
第十九條 液氨儲罐區不宜緊靠排洪溝布置。
第二十條罐區與周圍消防車道之間,不宜種植綠蘺或茂密的灌木叢。
第三節液氨儲罐區的設置
第二十一條液氨儲罐的基礎、防火堤及有關的碼頭、管架、管墩等,均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h。
第二十二條液氨儲罐的承重支柱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h。
第二十三條液氨儲存場所應設氨氣體檢測報警儀或可燃氣體監測報警儀。
第二十四條液氨儲存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按重大危險源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五條 液氨罐區內,不應布置無關的管道。
第二十六條 液氨常溫儲存應選用球罐或臥罐。
第二十七條 液氨儲罐的防火間距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臥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一般為1.0倍臥罐直徑且不宜大于1.5m;
3.同一罐組內球罐與臥罐的防火間距,應采用較大值;
4.兩排臥罐的間距,不應小于3m;
5.相鄰罐組儲罐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6m。
第二十八條 儲罐成組布置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罐組內的儲罐不應超過兩排;罐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
2.每組全壓力式儲罐的個數不應多于12個;
3.罐組內全壓力式儲罐組的總容積大于6000m3時,罐組內應設隔堤,隔堤內各儲罐容積之和不宜大于6000m3。單罐容積等于或大于5000m3時,應每一個一隔。
第二十九條液氨儲罐的儲存系數不應大于0.9,儲罐個數不宜少于2個。
第三十條液氨儲罐,應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低溫液氨儲罐尚應設溫度指示儀;根據工藝條件,宜設置上、下限位報警裝置;裝卸管道應設遠程自動切斷裝置。
第三十一條連接管道根數較多或管徑較大的儲罐,宜布置在靠近罐區管道進出口處。
第三十二條 儲罐罐底標高應符合下列要求:
1.滿足泵的吸入要求;
2.滿足罐前支管道與主管道連接所需安裝尺寸要求
第三十三條確定液氨儲罐容量時,日儲量計算應為生產裝置年開工天數的平均日進料量。
第三十四條液氨儲罐應設置防曬、冷卻水噴淋降溫設施或有良好的絕熱保溫措施。
第三十五條罐組內宜布置同類火災危險性的罐,液氨儲罐區應與氯、溴、碘、酸類及氧化劑等嚴格隔離。
第三十六條 儲罐的排氣應經回收或處理。
第三十七條 在儲罐20m以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一、搞好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對液氨儲罐、鋼瓶、管道、儀表、閥門和安全裝置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實行定期檢修,杜絕帶病運行,使其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液氨儲罐、鋼瓶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必須經質監部門檢驗合格,方可投入運行。確定報廢的,要堅決停止使用;列為監控運行的,要制定監控運行管理制度,降低運行壓力,縮短巡檢時間,加強檢查、檢驗及監控,嚴防事故發生。
二、嚴格開、停車和生產交接環節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嚴格的開、停車和生產交接環節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在大修特別是在長期停車后的開車前,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要制定嚴密的開車方案,對開車工作進行細致的安排和精心的準備,避免匆忙開車;二是要加強開車前的安全教育。通過教育收攏思想,使職工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同時使職工進一步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開車方案,保證開車的順利進行;三是做好開車前的安全檢查,在開車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檢查,整改隱患或問題,并落實責任,實行開車簽字負責制,確保開車安全。
三、加強液氨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將液氨安全管理知識培訓作為企業日常和“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通過教育培訓,使企業各級干部職工熟悉液氨的危險特性,掌握液氨的安全生產特點和防控救援知識。液氨制冷操作人員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到持證上崗。
四、建立、完善設備設施檢修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hg23011-1999)、《廠區設備內作業安全規程》(hg23012-1999)、《廠區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程》(hg23018-1999)等,制定嚴格的設備設施檢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業證制度,加強對帶氣、動火和設備內作業等檢修作業的安全管理。企業在大修、檢修作業前,要制定大修或檢修工作方案,加強安全管理,確保作業安全。
五、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并進行經常性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同時,液氨使用環節的各崗位,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并強化培訓,使有關人員熟練掌握報警、防護、疏散、急救、現場堵漏處理等操作要領,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迅速有效處置,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五
1、遵守“三大規程”按規程操作,保證絞車系統的運轉效率,對絞車系統運行安全負責。
2、掌握絞車運轉狀況,各部件的靈敏度和設備完好程度,鋼絲繩的磨損程度和機械的潤滑程度,負責按規程進行保養,維護修理,保證正常運行。
3、出現需機修車間修理的故障或毛病,要立即報告,要配合修理。保證絞車系統完好率和工作效率。
4、堅守崗位,集中精力,聽準信號,按信號操作,保證絞車平穩,安全運行。
5、執行專人負責制,嚴加管理,規范操作,嚴禁放飛車和斷電放車,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絞車房,確保開車安全。
6、搞好作業場所的衛生,設備要整潔。
7、接班和交班時,上班和下班的絞車司機共同對絞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交班人要把絞車運行狀況及存在問題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8、隨時掌握絞車運行狀態,保養、維修和運輸狀況,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地填寫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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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六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而建立的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諸多生產安全安事故的發生,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企業未建立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逐以落實。因此,筆者認為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也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效途徑。
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遵循“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總體要求,形成覆蓋所有部門、所有崗位、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絡體系。“橫向到邊”要求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應包括生產、技術、安全、財務、工會等所有黨政工團部門的職責;“縱向到底”則要求責任制應包括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一線員工等所有人員在內的職責。
筆者認為,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成立編制小組、資料收集、編制、審核、發布實施、學習培訓、持續改進7個步驟。
(一)成立編制小組。企業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各黨政工團部門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為成員的制度編制小組,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工作。
(二)資料收集。編制小組應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同行業企業制定的責任制度等資料。
(三)編制。編制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企業實際進行編制。法律法規對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有規定的,應必須將規定條款編入,例如《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分別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作出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應按照其工作職責,確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編制應遵循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
(四)審核。起草完的責任制度應交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權力機構進行審核,筆者將其稱作內部審核,必要時可邀請政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或相關專家進行外部審核。審核通過予以發布,不通過則退回編制小組重新修改,直到審核通過。
(五)發布實施。審核通過的責任制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全公司發布。
(六)學習培訓。發布后的責任制應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學習培訓,讓每位員工熟知其安全生產責任。
(七)持續改進。發布后的責任制應對其實用性、科學性進行持續改進。
制定出制度,落實是關鍵。筆者認為,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采取以下途徑:
一是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在企業內形成一個自上而下分解到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二是制定并嚴格執行考核獎懲制度。企業要根據責任書內容,制定出科學有效的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和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殯儀館、公墓的的安全穩定,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民政廳、及市政府、市局的統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館長苗龍興任組長,副館長路慶忠、李云為副組長,蔡景慕、魏新樂、張磊、賈潭超、秦澤華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館長路慶忠任辦公室主任,副館長李云任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具體指導各科室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為主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圍繞“?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的主題,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內容,緊緊圍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生產知識,強化安全責任意識,促進我館安全生產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對館內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殯儀車輛、發電機、配電室、配電線路、消防器材、機械設備、油庫、火化間、骨灰堂、業務室、財務室、食堂等。
:火化業務是殯儀館的中心工作,其他重點工作的開展都是為中心工作服務的,保證業務的正常展開,必須重視人員安全和設備運轉正常。依據制定的衡水市殯儀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館內安全生產和保衛工作責任制度,和每位職工簽定了責任書,將內容、方法、時限分解明確到責任人,使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
(1?)、電力設備:
〈1?〉、配電室的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動作靈敏,無漏電現象;
〈2?〉、配電線路無漏電現象,各種電器元件運轉正常。
(2?)、火化間機械:
及時檢查火化爐的電機、引風機、鼓風機、運尸車、油槍等機械設備運轉正常,保養及時。
(3?)、發電機:
啟動1?小時,運轉正常,發電正常,送電正常,開關正常,無異常現象。
(4?)、防盜報警:
骨灰堂、財務室的防盜門窗無損壞,報警器工作良好,報警及時。
(5?)、油庫:
對加油機的機體、加油管等部位重點檢查,無漏油現象,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準確。
對館內及公墓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帶、消防锨、消防桶、消防鉤等消防設備的.位置、數量、有效期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各種車輛保險齊全,年檢及時,車質車況良好。
(2?)、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無酒后駕車現象,不帶故障運營,不超員運載,?全年無責任事故。
(1?)、煤氣、燃氣灶符合安全要求,無漏氣現象。
(2?)、為防止職工食物中毒,加大了廚房衛生檢查力度,要求不能吃隔夜食物,冰箱冷藏冷凍食品超過1?周也必須清除,廚房每周至少對廚具消毒兩次,每天晚上對廚房利用紫外線燈進行消毒。
成立組織機構,開展動員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明確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責任主體、責任人,做好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
各科室按照實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進行自查自糾、整改治理。
檢查組到各科室進行督導檢查,對大檢查活動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復查。
總結本次大檢查活動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建立常態機制,鞏固深化大檢查成果。
為扎實有效開展好“?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市殯儀館將緊緊圍繞“?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生產”?這一主題,切實做好了各項準備工作。做到安全工作“?三注重”?,以點到面全面鋪開各項活動。
1?、注重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的落實。 按照“?安全和業務兩不誤、兩不松”?的要求,切實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履行安全職責,鞏固好“?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體職工共同抓”?的工作局面。同時,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和考核制度,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層層分解責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2?、注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首先是各部門對各崗位安全隱患進行清理、排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其次是進一步強化防汛、消防、防盜防竊工作措施的具體落實,行政辦公室牽頭對館內消防設施、職工寢室、辦公區域等逐一進行排查;與此同時館領導班子親自帶隊對館內設施、設備、醫院外駐點等功能區域逐一進行排查,做到了發現安全隱患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整改。
3?、注重應急值守工作的部署。強化值班計劃制度,將安全工作納入值班工作重要內容,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干部在崗值班制度,確保及時處理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維護單位安全生產經營的穩定局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墓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五條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員會建立。經營性公墓由殯葬事業單位建立。
第六條民政部是全國公墓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公墓建設的政策法規和總體規劃,進行宏觀指導。縣級以上各級民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墓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公墓政策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墓建設和發展進行具體指導。
第二章公墓的建立
第七條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九條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報縣級民政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與外國、港澳臺人士合作、合資或利用外資建立經營性公墓,經同級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 ( 局 ) 審核同意,報民政部批準。 第十二條 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持批準文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方可正式營業。
第三章公墓的管理
第十三條 公墓墓區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喪主不得自行轉讓或買賣。?
第十六條未經批準,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用地要節約。
第十八條嚴禁在公墓內建家族、宗族、活人墳和搞封建迷信活動。?
第十九條嚴禁在土葬改革區經營火化區死亡人員的遺體安葬業務。
第二十條本辦法實施后,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公墓主管部門區別情況,予以處罰,或沒收其非法所得,或處以罰款。具體處罰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 ( 局 ) 制定。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實施前建立的各類公墓,凡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但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應按本辦法第二章的規定補辦審批手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由公墓單位報公墓主管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對城市現有的墓地、墳崗,除另有法律法規規定外,一律由當地殯葬事業單位負責接管和改造。
第二十二條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華僑祖墓、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國人在華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內務部、民政部過去有關公墓管理的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均按本辦法執行。
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用(優質18篇)篇十八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需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需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須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需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援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