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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一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作經營家裝、工裝設計及施工項目,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甲方_______股份,乙方_______股份,丙方_______股份。
第二條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團結一致、共創輝煌、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四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家裝、工裝設計及施工
第五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本合同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
第六條 工資、盈余分配、提成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工資分配
合伙組織經營期間,甲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丙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高工資。
(二)提成分配
1.業務提成: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工程業務提成按照多勞多得、優者獎勵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按單個項目總工程款甲_____ %,乙_____ %,丙_____ %提取,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2.設計提成:
甲乙丙三方,圖紙設計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_______%提取。
合伙提成發放方式:
單個項目工程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發放,非正常、低利潤項目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三)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公司每___________進行一次結算,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當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比例承擔,但合伙人非為合伙共同利益而產生的債務由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七條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確定企業合伙首任負責人由________擔任,任期為 ______年(月),期滿可協議輪換決定,其余兩人合伙監督人。
企業監督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客戶溝通、圖紙設計、現場施工管理、技術交底、圖紙審核、材料安排、工種安排、售后服務、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債務、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購進常用貨物、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4.禁止合伙人私自在外承接項目,經發現將以項目總金額的50%為處罰金,處罰金由另外兩方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三)出資的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轉讓,須經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轉讓第四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十一條 違約處理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3.本合同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合同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手印)
乙方:(簽章、手印)
丙方:(簽章、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二
第一條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臨桂縣和龍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45年。從20xx年算起。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臨桂廣福科教基地(臨桂)花坪科教園(龍勝)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 元。
(二)以 出資,為人民幣 元,占 %。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一)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合同;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它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三)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伙合同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伙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從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三
法人代表: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店位于____________,于20______年9月1日由甲方獨力投資。總投資40余萬元,營業面積170平方米,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經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做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甲方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溫州橫街店,成為該店股東,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雙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力及履行義務。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溫州橫街店,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元)占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10%的股份。
2、乙方在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后,依上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3入股期限為三年,中途不行退股及轉讓。
1、乙方出資后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股東后,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對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之前的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3、根據10%的出資比例享有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純利潤分紅。
4、乙方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后,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溫州橫街店內的帳務監督權及經營建議權。
5、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及團體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的工作。
6、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1、紅利分配為一年一次。
2、每年總毛利扣除所有相關費用為當年總純利潤,再按所占股份比例分紅。
3、甲方應出示當年總營業額、總成本、總毛利及所有相關費用的報表,用于乙方的查帳及監督。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享有權益及相應的義務,如有違約行為并造成重大損失應對其損失方進行賠償或減少其持股比例的賠償。
甲方承諾如在經營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途中,經營不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致使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出現虧損,乙方將不承擔虧損義務。
1、本協議簽訂期限為三年,協議到期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項,并作出書面協議。
2、如發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致本店解體,按所占股份比例進行最后的利益分配。
3、以上協議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同意后修改。
4、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來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目的:
第二條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_______ ;
合伙人住所:_______ ;
出資方式: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_______;
合伙人住所: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三)合伙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伙企業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伙企業應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并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合伙人簽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五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協議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伙人簽名: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書篇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協議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伙人簽名: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