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觀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為此需要好好認真地寫讀后感。讀后感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那么我們該如何寫好一篇讀后感呢?接下來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些優秀的讀后感范文,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一
今天,我讀了著名作家梁啟超寫的《最苦與最樂》一文后,心情感到十分的不好,因為我沒有盡到自己該盡到的責任,所以我的心情總是不好,開始我也不知道我的心情為什么不好,后來讀了這遍文章后,才深受啟發。
文中有幾句話這樣寫的: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里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帶著苦痛往墳墓里去。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的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的快樂,這幾句話看起來樸素,卻蘊含著意味深長的哲理,無論做什么事,只要盡到責任,不要辜負就行,不管做得好不好還是不好,只要不辜負它就可以了,這樣你就是盡得最大的責任了。
讀到這里,我不由想到了偉大的發明家居里夫人,她把她要驗究制做的東西,都是當做在為國家盡責任,在為自己盡責任,也在為時間盡責任,不辜負她的責任,不辜負她應盡的責任,居里夫人曾說這樣一句話,她說“人要有毅力,否則將一事無成。”還有偉大發明家達爾文也曾說過這樣一句話,他說:“無論做什么事都要用全部精力和集中的注意力。”還有愛迪生、愛因斯坦等等……這難到不是科學家們在盡責任嗎?科學家們的這種精神難道不是盡責任認準的目標嗎?這表現了他們對責任都是無微不致的精神。
從古至今,哪一位科學家名人不是靠盡責任那種可貴的精神獲取成功的?張海迪下肢癱瘓后,沒有自暴自棄,而克服種種困難,最終獲取成功;愛迪生只上過三個月學,一生卻發明了一千多種東西。
以后,我一定要做一個有毅力的人和集中注意力的人,我覺不會推掉責任,我應該時時盡責,時時快樂。一日應盡一責任沒有盡,到夜里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帶著痛往墳墓里去,所以要養成一個良好的習慣,做一個愛盡責任的青少年。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二
讀了《最苦與最樂》,我的感想很多很多。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梁啟超,文章從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樂來談論人生的責任。本文思想深刻嚴密、格調高雅、語言凝重,談到了人人都要有責任。
我認為:責任是誠信的表現。失去了責任也就失去了一切。它論證了一個讓我受益匪淺的道理:未盡責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盡了責任是人生最大的快樂。
“人生最苦的事,莫過于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是啊,誰也無法預測未來是苦還是樂,是喜還是憂。只能如作者所說:“自然是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一個人在世間活一天,便有一天需做的事,一天須盡的責任。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盡了責任,你會感到很光榮;而未盡責任,你就應該感到慚愧。
就像我身為班長,我就應該盡自己的責任來管理好整個班級,使班級進步。雖然有些同學說我愛管閑事、經常打小報告,但我會說:“這是我的責任。”盡了責任,我感到很快樂。
每日,我們為學習、為生活、為工作而不斷奔波,成千上萬的瑣碎事情就像浪一樣朝我們涌來,讓我們應接不暇。雖然如此艱辛、如此辛苦,但我們還是會任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好每項工作,因為有一個沉重的鎖鏈套在我們身上,那就是責任。
責任是我們身上不可缺少的東西。讓我們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吧!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三
今天,媽媽給我介紹了一篇梁啟超的文章《最苦和最樂》,讀完這篇文章,我懂得了許多道理。
既然文章的題目是《最苦和最樂》,那么首先要清楚什么事情“最苦”,什么事情“最樂”。
在文章中梁啟超說,“最苦”就是“欠了別人的東西沒有還”,這里“欠了別人的東西”不是指借了別人的具體某種東西,而是指別人幫助了你,你卻沒有表示感謝,沒有給予報答,或者說人家讓你去完成某項任務你卻沒有完成……等等。
而“最樂”呢,當然就是你還了欠的別人的東西,心里的包袱就放下了。這里的“還了別人的東西”也不是僅僅指把從別人那里借來的具體東西還了回去,而是指你完成了別人交給你的任務之類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也深有同感。比如說,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老師和同學給了我幫助,我卻沒有感謝人家;爸爸媽媽讓我做一件事情,我卻沒有完成;答應朋友的事情,因為種種原因忘記了……想一想,類似的事情在我的生活里真是無處不在。
這篇文章告訴我,要經常靜下心來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欠了別人的東西不還”的情況,不要讓自己背上“最苦”的包袱。只有學會感恩,學會幫助別人,學會遵守諾言,才能做到“最樂”。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四
責任心,其實是人人皆有的。就一般人而言,誰沒有家庭責任心?誰沒有對學習、對工作、對事業的責任心?誰沒有對國家的責任心?問題是在責任與享樂、安逸之間,有時候我們心靈的天平會向后者傾斜。于是,責任就被我們淡忘了,被我們暫時的拋在腦后了。
《最苦與最樂》的作者是梁啟超。他是戊戌變法的領袖之一,也是近代中國著名的大學者。《最苦與最樂》是他的一篇演講詞,所談論的中心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那就是“責任”。所謂最苦與最樂,無不和“責任”二字聯系在一起。這種別開生面的苦樂觀,在作者的筆下,不僅闡發得今人令人由衷的信服,而且令人肅然起敬。
這篇文章從最苦與最樂的角度來探討人生的價值,言近而旨遠,既傳承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觀,又賦予其嶄新的現代意識。特別是“盡得大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責任就得小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這些認識超越了古人“仁者樂山、智者樂水”、“與民同樂”之類的苦樂觀,將承擔社會責任,完成社會責任作為一件最大的樂事來談,反映了作者積極進取的人生觀。
梁啟超之所以要把人們的“苦樂觀”與責任聯系起來,就是要強調我們所肩負的責任,要我們把這種責任放到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上。這樣,我們才能念念不忘我們的責任,才能真正盡到我們的責任,這種積極進取,以天下為己任的人生觀即使在今天仍有其現實的教育意義。
在我們青年學生的心目中,家長有撫養自己的責任,老師有教育自己的責任,他們都應該盡心盡責地關愛自己,唯獨自己卻無須對長輩,對集體,對社會承擔責任。這種責任意思的淡薄,在在青少年中可以說是相當普遍的。所以,青少年感受不到未盡責任的痛苦、盡了責任的快樂。因為他們認為自己肩上沒有任何責任。所以,青少年學生結合自己的體驗樹立責任意識,學習這篇課文就有十分必要。
點評:作者對原文的解讀和觀點的闡釋頗有見地,娓娓道來。且能聯系當下的學生對責任的態度和苦樂觀的認識提出了個人的思考,感受深刻、真實可信。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五
讀了《最苦與最樂》,我的感想很多很多。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梁啟超,文章從什么是最苦,什么是最樂來談論人生的責任。
我認為:責任是誠信的表現。失去了責任也就失去了一切。它論證了一個讓我受益匪淺的道理:未盡責任是人生最大的痛苦,盡了責任是人生最大的快樂。
“人生最苦的事,莫過于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是啊,誰也無法預測未來是苦還是樂,是喜還是憂。只能如作者所說:“自然是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一個人在世間活一天,便有一天需做的事,一天須盡的責任。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盡了責任,你會感到很光榮;而未盡責任,你就應該感到慚愧。
就像我身為班長,我就應該盡自己的責任來管理好整個班級,使班級進步。雖然有些同學說我愛管閑事、經常打小報告,但我會說:“這是我的責任。”盡了責任,我感到很快樂。
每日,我們為學習、為生活、為工作而不斷奔波,成千上萬的瑣碎事情就像浪一樣朝我們涌來,讓我們應接不暇。雖然如此艱辛、如此辛苦,但我們還是會任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好每項工作,因為有一個沉重的鎖鏈套在我們身上,那就是責任。
責任是我們身上不可缺少的東西。讓我們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吧!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六
到底什么是責任?是自己該做的事情嗎?還是自己不該做的事情?學了《最苦與最樂》,讓我對責任有了更深的理解。
《最苦與最樂》是戊戌變法時期的一位思想家——梁啟超寫的。文中提到“世上什么事最苦?什么事最樂?”他說:世上最痛苦的事莫過于未盡責任,反之,最快樂的事就說盡責任。我認為也是如此。
我們生活在這個多彩的`世界里,要扮演多重的角色,角色不同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不一樣。
在家里,我要扮演的是父母乖乖女,當然乖乖女的責任就是做好自己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幫父母分擔一些家務,孝順父母,用自己優異的成績來報答父母。
在學校,扮演自然就是老師心中的好學生,保持校園的衛。
是的,責任對我們來說很重要。對國家而言,人民有了責任感,國家就能強大;對家庭而言,家庭成員有了責任感,家庭就會幸福;對個人而言能盡責,安分守己,就能在事業上取得成就;得到社會的尊重與承認。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七
人的一生中什么最苦?考試?作業?還是有煩惱呢?都不是!我認為最苦的事,莫過于沒有明確的目標。
如果我們想要進步,首先我們要學會定一個明確的目標。比如說考試,我們每個人都想進步,但就算再努力,直接從倒數第一跳到第一是不行的,所以我們才需要目標,雖說一步千里行不通,但只要把這千里分割成百里,十里……一點一點實現,到最后,便可跨越千里之遙。
沒有目標,我們不但不會前行,反而會越退越厲害。如果不制定目標,茫然前行,就會像是在宇宙數星星,在白天找月亮,只會適得其反。目標的范圍是非常廣泛的,比如每天節約一千克水,三年左右便會節約一噸水;每天堅持做運動,過一年便會身強體壯;每天堅持練一頁字,一年后寫下的字與之前相比,就會有天壤之別……目標其實不用太大,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小目標,持續的堅持也會讓它無限擴大,最后成為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的飛躍。
什么又是最樂呢?當然是完成目標,收獲成果的時候。
如果是考試考得好,得了高分,自然高興。哪怕只是比上一次高一兩分,又如何呢,目標本不宜大,實現了就好。比如如果一個人的目標是一次考試進步兩三名,看起來很小,但如果考十次,他便進步了二三十名,這在考試中算是很難的飛躍。當他把現在的成績和以往比較時,那種心情簡直無法用語言表達!有一個詞語叫“大喜若狂”,沒錯,如果一個人真的通過制定目標來完成了一件自己都不敢想象的事,那可就真的差不多“欲狂”了吧。
實現了目標有時也會給他人帶來幫助,甚至為國家做貢獻。比如節約水、電和糧食,每天都有一個目標,當完成目標時,自己為自己的堅持而高興,同時又為國家、為社會節約了資源,那種突如其來的甜蜜也就自然而來了。
制定目標,向著目標努力,最后完成目標,收獲快樂,這無疑是恰當的進步方法,但還是少不了不懈的努力,不能一口吃成大胖子,但也要懂得苦盡甘來。我認為沒有目標是人生一大苦事;而完成目標,又是人生一大樂事。定下小目標,完成后收獲小快樂;定下大目標,完成后則收獲大快樂。所以我們更應該播種下屬于我們的目標,努力完成它,收獲屬于自己的快樂。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八
讀罷梁啟超的《最苦與最樂》一文,知道背負責任之苦,盡到責任之樂,感慨頗深,竟不由得與作者產生共鳴。“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細數往事,歷歷在目,慨嘆萬千之時,也深深體味到“負責最苦,盡責最樂”之真意。
生命自啼哭落地,衣食受之于父母,日益長大成人,便于內心最深處,思成家立業,感恩圖報。于是,便有了對父母的責任。羊羔跪乳,烏鴉反哺,何況生之為人?然人各有志,四海為家,雖有感恩之心,無奈千里之外,終不能膝前盡孝。日夜縈繞,思念故鄉,牽掛父母。待鴻圖大展之時,父母亦時日無多,更是在心中悔恨。未能盡兒女之責,遺憾終生。
建立家庭,結為夫妻,生育后代,撫養子女。身為丈夫,照顧妻子,身為妻子,體貼丈夫,身為父母,撫育兒女。夫妻不和睦,家庭不和諧,傷及夫妻感情,影響子女成長。未能對家庭盡責,愧為丈夫,愧為妻子,愧為父母。
踏入校門,老師教導,同學互助,增長學識,鍛煉品行,對父母付出盡責,對師生幫教盡責。整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閑,不學無術,浪費父母金錢,愧對師長教導。學無所成,艱難度日。未能盡學生之責,無顏見父母師長。
走進単位,工作著落,同事關照,上司帶領,當應盡責協作,努力創新。慵慵懶懶,碌碌無為,不敢擔當,推諉拖拉,一無所成,領導查問,惶恐不安。凡事不適時而為,明日復明日,萬事成蹉跎。日里夜里,于良心上受自我譴責,寢食不安。未盡員工之責,愧領企業薪金,枉費領導栽培。
未能盡兒女之責,未能盡丈夫妻子之責,未能盡父母之責,未能盡學生之責,未能盡員工之責,如坐針氈,如履薄冰,夜不能寐,食不能安,苦不堪言!
由此可見,未盡到責任,背負責任之苦。若盡到責任,一身輕松,何苦之有?
要苦中得樂,須時時盡責,處處盡責。盡責之前,必要負責。重擔在肩,謹小慎微,忍辱負重,鞠躬盡瘁,不懈奮斗,負責之苦可想而知。“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忠義不能兩全,負大責者承受大苦盡大責,得大快樂,故負大責盡大責之圣賢豪杰少有。負小責者承受小苦盡小責,得小快樂,故負小責盡小責之平凡人多見。
因此,負責最苦。但,苦盡甘來,無論盡大責或盡小責后,或大或小的快樂,亦為最樂。也因此,盡責最樂。
為求心安理得,不枉生而為人,仍要負責,更要盡責……
最苦與最樂讀后感篇九
梁啟超先生我前幾年就聽說過,據說他的一篇文章橫掃半個中國,是一名大學者。聞得大名也有仰慕之心。我還買了一本他寫的關于佛教方面的書,看了一些,但學術性很強,也沒覺得如何有意思。幾天前我的老師給我們介紹了一篇梁啟超的文章《最苦與最樂》,內容大概是;“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再苦是沒有的了。
為什么呢?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縱然不見他的面,睡里夢里,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不獨是對于一個人如此,就是對于家庭、對于社會、對于國家,乃至對于自己,都是如此。
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于自己加一層責任。
翻過來看,什么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是:“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那諸圣諸佛的悲天憫人,雖說他是一輩子感受苦痛。但是他日日在那里盡責任,便日日在那里得苦中真樂,所以他到底還是樂,不是苦呀!
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我若是將責任卸卻,豈不是就永遠沒有苦了嗎?這卻不然,責任是要解除了才沒有,并不是卸了就沒有。人生若能永遠像兩三歲小孩,本來沒有責任,那就本來沒有苦。到了長成,責任自然壓在你的肩頭上,如何能躲?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等等。內容非常好,很有感觸,也引起了很多回憶。
我平日里工作很忙、壓力大、責任也重大,學習的擔子也不小。一天天忙碌著,這幾年我都不知道時間是怎么過的,特別是到了沈陽工作以后,一晃六七年過去了。正所謂:“磨刀之石,不見其損,日有所虧。”是呀!掐指一數,我都三十多歲了。
回想,一直到今天忙了這么多年,跟隨師父東奔西走,作了很多事。窮以為,為了恩師的弘法事業盡了責任,承受了很多壓力和經歷了許多坎坷。但是總的來說過得很快樂。每個人都有一些愿望和成就事業之心,就如梁啟超在文章里所說的:“到了長成,責任自然壓在你的肩頭上,如何能躲?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他還說“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
但我從小受佛教思想的影響,認為一切煩惱和痛苦來自執著。對我的執著、對法的執著(一切萬物)。執著與責任、痛苦和快樂的關系比較復雜。作者也是學佛之人,斷然不會馬虎。我暫且沒有理順好他的理論性。
然文章里提到得“快樂之權,操之在己”的說法我很贊成。如佛經有曰;“諸佛非以水洗罪,亦非以手除眾苦,非將所證遷於他,示法性諦令解脫”。不管是世間的快樂,還是出世間的快樂,誰都不能賜給我們,的確如此!
他的全篇文章的內容闡述的動機,是引導讀者要有責任心,對于家庭、對于社會、對于國家,乃至對于自己都要有責任感,以大義為快樂之本的思想。我再次隨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