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一
1.1.乙方將向甲方轉讓生產下列型號中速船用主機(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技術秘密及全部技術資料,其型號如下:_________。
1.2.“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范圍及交付:本合同1.1.款所指的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定義是乙方提供合產品的技術資料由三大部份組成:即乙方現用的一般技術資料、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上述資料應包括詳細的技術秘密。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b.12v-400zc中速船用主機的主要零部件的技術規范;
c.合同產品中所使用的配套產品的外型尺寸、安裝尺寸和性能參數的樣本。
(2)產品設計圖紙: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產品設計圖紙應包括:
b.合同產品的計算資料和計算書;
d.試驗臺設計圖紙及其技術文件。
(3)生產技術資料:乙方提供的合同產品的生產技術資料應包括:合同產品全部工藝性指導文件及主要零部件的詳細制造技術資料;對原材料和合同產品零部件在生產過程中和生產后的質量檢驗要求、驗收手段、驗收步驟及驗收技術文件。
(4)資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術改進產品,改進工藝過程,降低成本等需要對提供的資料進行修改時,應將修改的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復制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復資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注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的需要,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1.3.甲方將生產的產品向乙方返銷如下: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臺;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臺。
1.4.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期限為2年,2年后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2.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2.合同產品資料的審核和驗證:乙方對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制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若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中的任何部分發現有失誤,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立即補齊遺失部分或更改錯誤部份。
2.3.在合作生產期間,乙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2.4.乙方保證向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條 價格和支付方式
3.1.為了支付轉讓2.1.條款中所規定的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的技術秘密和技術資料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費用如下:_________。
3.2.合同簽署生效后三十(30)天內,甲方按照由_________銀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3)乙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_____年總金額的_________%現金,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
(2)乙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4.雙方同意_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_____年付_________%現金,其余_________%金額用甲方返銷產品補償。
3.5._________年的費用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6.自_________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后支付。
3.7.在合作生產期間鑒于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秘密的部份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乙方將其剩余部份的技術秘密費用可作為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五(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甲方確認向乙方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剩余部份。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秘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四條 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4.1.為有利甲方的外匯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產12v-400zc,12v-600zc中速船用主機返銷給乙方。
4.2.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同意在甲方補償能力擴大及乙方需求擴大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甲方將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產品必須符合乙方的標準。
4.4.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后立即試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乙方要求甲方于_________年內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_________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五條 保證
5.1.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最新技術的成果,其內容和乙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乙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六條 稅費
6.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甲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擔。
6.2.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甲方以內的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標
7.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甲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甲方所生產的合同產品上:_________。
7.2.甲方制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八條 包裝
8.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8.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_________。
8.3.裝箱單兩份,注明毛重、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和數量。
第九條 人力不可抗拒
9.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9.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9.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條 仲裁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0.2.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10.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0.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份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1周內本合同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1.2.本合同以_________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1.3.本合同有效期見第十一條所述。
11.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11.5.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11.6.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11.7.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書信往來一式兩份。
第十二條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二
乙方: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許可乙方使用技術秘密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甲醇燃料及其添加劑與變性醇配制技術,甲醇燃料產業化應用系統工藝集成,以及品牌授權。
第三條許可使用技術秘密及產品銷售地域范圍:
省全境(行政區劃)。
第四條許可使用技術秘密的前提條件:
甲方正式成為乙方法律認可的股東(甲方成為乙方正式股東相關情況另以協議規定)。
第五條許可使用技術秘密的主體范圍和保密期限:
乙方需嚴格保守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保密期限為10年,自甲方交付全部交付乙方技術資料之日起算。
第六條技術培訓指導的內容、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
技術資料交付后,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負責在技術許可的范圍內(包括在生產、調配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提供有關的咨詢服務),并在甲方法人住所地指導培訓乙方的業務和技術人員。如果乙方需甲方技術人員去其現場指導培訓時,甲方人員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知識產權保證:
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的技術秘密專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并承諾可有效使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將不負責乙方因使用本技術秘密生產的甲醇燃料在銷售中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于甲醇燃料在銷售中造成乙方損害或損失的,甲方對乙方應采取的補救措施是指導培訓乙方,使甲醇燃料的性能符合產品質量標準。
第九條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均有權在協議簽約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另立附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本協議附件均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并乙方首付甲方伍拾萬元即行生效。許可使用期滿或本協議中間解約,不影響保密條款效力,保密期限依然有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三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有:區縣科委、開發區科技局、園區管委會、保稅區科技局、市經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市總工會技協、市農科院、北方技術交易市場、市科委科技企事業管理處。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
1、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注冊。
賣方注冊是指賣方在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時,需持法人證書、營業執照、身份證和填寫完整的《用戶注冊申請表》等證明材料到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辦理注冊手續。
2、申請單位應先在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網提出申請后再持技術合同到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有:區縣科委、開發區科技局、園區管委會、保稅區科技局、市經委、市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協、市總工會技協、市農科院、北方技術交易市場、市科委體改處。
3、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依法進行審查認定,對符合技術合同條件的合同給予登記,打印“技術合同登記表”,并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對不符合條件的合同不予登記。
4、技術合同交易額在1000萬元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出具“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并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技術合同交易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后,到市科委審核并加蓋“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登記章號01)”后生效。
5、當事人辦理審批技術交易獎酬金手續時,應先填寫“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扣除成本,并需在核定表上加蓋財務章。
6、登記人員對當事人填寫的技術性收入核定表進行審核,根據本次實現的技術性收入20%-40%比例核算獎酬金,并在“技術合同登記表”上記錄。
7、外資機構的技術合同、外國企業和外國個人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的技術合同、國內企業對境外企業開發、轉讓的技術合同,應到天津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認定登記手續。
8、申請單位可持“合同執行信息表”到開戶銀行辦理提獎酬金手續;持經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天津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增值稅手續。
1、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3份)
提交的技術合同文本要填寫規范、條款完整,標的`內容要具體、明確,法定代表人要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出具紙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2、科技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3份)
3、技術收入核定表并加蓋公章及財務專用章(3份)
4、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5、技術合同成交后,進賬單或發票復印件(1份)
6、第一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要進行賣方注冊。
申請登記的技術合同,應是已生效的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內。
技術合同標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應當提交生產許可證或有關批準文件。
1、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的技術合同辦理認定登記,應出具外方委托授權書(外文及中文翻譯件)(1份)。
2、完整的書面合同文本及相關附件(3份)
技術進口合同為外文合同的,申報單位應到國家正式承認的、有翻譯資格的翻譯單位,將技術合同主要條款譯成中文填報,同時附上外文合同?;蛱峁╇p方正式簽字的中外文技術合同文本。
3、科技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3份)
4、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進出口資格證書或批準證書復印件)(1份)
5、境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6、外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境外公司注冊證明)(1份)
7、《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復印件(1份)
8、《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證》復印件(1份)
9、技術合同成交后,賣方開具的發票復印件(1份)
10、提成合同需提供要辦理的技術交易金額計算明細(1份)
11、技術開發類合同需提交技術合同技術性收入核定表(1份)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四
技術受讓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技術讓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技術讓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意見(公章):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意見(公章)
經辦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秘密轉讓給乙方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本合同中相關名詞和術語的定義如下:
(1)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轉讓費所訂立的合同。
(2)技術秘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秘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秘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4)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秘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秘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6)凈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7)轉讓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秘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8)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9)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于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制造并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0)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2)后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秘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名稱為: 。
2、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技術特征為: 。
3、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內容為: 。
4、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應用效果: 。
1、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秘密是其合法所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秘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并未許可任何其他單位實施該技術秘密。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秘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 。
2、甲方應向乙方交付上述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事宜約定如下:
(1)交付時間: 。
(2)交付地點: 。
(3)交付方式: 。
3、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 個工作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秘密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對轉讓范圍內的技術秘密不可以再行轉讓,亦不得自己實施該范圍內的技術秘密。
2、經雙方約定,甲方許可乙方在以下范圍內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秘密: 。
3、甲方許可乙方實施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秘密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采用一次性支付轉讓費的方式,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術秘密許可轉讓費 元人民幣(大寫: )。
雙方就技術指導事宜達成以下約定:
(6) 乙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1、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試制產品完成后,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3、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并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5、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無需退還轉讓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制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制合同產品,仍不能試制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轉讓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7、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秘密需要保密的范圍如下: 。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秘密的保密期限為: 。
3、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秘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一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或者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向對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已逾交轉讓費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 個月不支付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 %作為違約金。甲方逾期 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轉讓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6、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1、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2、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3、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4、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6、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1、在本協議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技術秘密轉讓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
2、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轉讓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協議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簽字蓋章日期為準。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五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根據所訂合同到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或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技術合同的認定規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國科發政字[20xx]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科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委,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 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強技術市場管理,提高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技術交易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根據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現將修訂后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1990年7月27日原國家科委印發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國科發政字[20xx]253號 ? ??
20xx年七月十八日 ? ? ??
第一條 為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加強技術市場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核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是否屬于技術合同及屬于何種技術合同作出結論,并核定其技術交易額(技術性收入)。
第三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貫徹依法認定、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的工作原則,提高認定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
(一)技術開發合同
1. 委托開發技術合同
2. 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1. 專利權轉讓合同
2.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3.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三)技術咨詢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
1. 技術服務合同
3. 技術中介合同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術合同登記。但其合同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并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
第六條 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以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服務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并予以認定登記。
第七條 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并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當事人拒絕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
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向當事人推薦和介紹由科學技術部印制的《技術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在簽訂技術合同時參照使用。
第八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在批準、登記后生效,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等。
當事人為法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為其他組織的合同,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組織的印章。
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第九條 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第十條 當事人就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而與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并附有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的批準文件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予受理,并進行認定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范圍不受行業、專業和科技領域限制。
第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或生 產許可證后,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準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第十四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當事人商業秘密(包括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保密要求。
當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中約定了當事人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主動保守當事人有關的技術秘密,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一)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二)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了解其技術內容的;
(三)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第十六條 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并以此為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第十七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系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后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秘密的。
第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范圍。
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范圍,按以下原則認定: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并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一條 技術開發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二)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三)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第二十二條 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征為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第二十三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一)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四)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六)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七)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前款各項中屬一般設備維修、改裝、常規的設計變更及其已有技術直接應用于產品生產的,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四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開發合同:
(三)合同標的為一般檢驗、測試、鑒定、仿制和應用。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村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四)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秘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三)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就技術進出口項目訂立的合同,可參照技術轉讓合同予以認定登記。
第二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無相應證書復印件或者在有關知識產權終止、被宣告無效后申請認定登記的,不予登記。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復印件。
(一)不為公眾所知悉;
(二)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三)具有實用性;
(四)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術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術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術的組合。但其全部或者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為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秘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前款合同標的符合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由當事人補正后,按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僅為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分的,不應認定為技術轉讓合同。
隨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用戶的有關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業性說明材料,也不屬于技術成果文件。
第三十三條 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標的為特定技術項目的咨詢課題;
(三)工作成果是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詢報告和意見。
第三十五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屬于技術咨詢合同:
(一)科學發展戰略和規劃的研究;
(二)技術政策和技術路線選擇的研究;
(四)技術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術系統的技術評估;
(五)特定技術領域、行業、專業技術發展的技術預測;
(七)技術產品、服務、工藝分析和技術方案的比較與選擇;
(八)專用設施、設備、儀器、裝置及技術系統的技術性能分析;
(九)科技評估和技術查新項目。
前款項目中涉及新的技術成果研究開發或現有技術成果轉讓的,可根據其技術內容的比重確定合同性質,分別認定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或者技術咨詢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為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技術分析論證的,可以認定為技術咨詢合同。但屬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獨立成立的情況除外。
第三十七條 就解決特定技術項目提出實施方案,進行技術服務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合同,不屬于技術咨詢合同。符合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退回當事人補正后,按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八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咨詢合同:
(二)就購買設備、儀器、原材料、配套產品等提供商業信息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三)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
(四)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技術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屬。
(五)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
(六)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
(七)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包括為技術成果推廣,以及為提高農業產量、品質、發展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關技術服務。
(八)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
(九)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基因重組;
(十)對重大事故進行定性定量技術分析;
(十一)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前款各項屬于當事人一般日常經營業務范圍的,不應認定為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二條 下列合同不屬于技術服務合同:
(一)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等訂立的加工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安裝、施工、監理合同。但以非常規技術手段,解決復雜、特殊技術問題而單獨訂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曬復印圖紙、翻譯資料、攝影攝像等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量檢定單位就強制性計量檢定所訂立的合同;
(四)理化測試分析單位就儀器設備的購售、租賃及用戶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三條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業務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培訓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四條 技術培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以傳授特定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知識為合同的主要標的;
(二)培訓對象為委托方指定的與特定技術項目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的內容不涉及有關知識產權權利的轉移。
第四十五條 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合同中涉及技術培訓內容的,應按技術開發合同或技術轉讓合同認定,不應就其技術培訓內容單獨認定登記。
第四十六條 下列培訓教育活動,不屬于技術培訓合同:
(一)當事人就其員工業務素質、文化學習和職業技能等進行的培訓活動;
(二)為銷售技術產品而就有關該產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進行的培訓活動。
第四十七條 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實現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專門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中介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八條 技術中介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二)技術中介的內容應為特定的技術成果或技術項目;
(三)中介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中介主體的資格要求。
第四十九條 技術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兩種形式訂立:
(一)中介方與委托方單獨訂立的有關技術中介業務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與第三方訂立的技術合同中載明中介方權利與義務的有關中介條款。
第五十條 根據當事人申請,技術中介合同可以與其涉及的技術合同一起認定登記,也可以單獨認定登記。
第五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合同的交易總額和技術交易額進行審查,核定技術性收入。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載明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申請認定登記時不能確定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額發生變化的,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減免稅或提取獎酬金手續前予以補正。不予補正并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規則第五十一條用語的含義是:
(一)合同交易總額是指技術合同成交項目的總金額;
(三)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減免稅、提取獎酬金和其他技術勞務費用,應當以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定的技術交易額或技術性收入為基數計算。
第五十四條 本規則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國家科委發布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技術秘密合同認定篇六
技術秘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轉讓方是_______技術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起持有的技術秘密轉讓給受讓方使用;鑒于受讓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秘密且愿意支付給甲方技術秘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1.1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和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技術秘密的名稱)
1.2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描述該技術秘密的技術特征)
1.3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說明該技術秘密的主要內容)
1.4甲方持有的技術秘密的應用效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應用該技術秘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1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秘密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秘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技術秘密:
(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秘密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范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3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能否再將該技術秘密許可、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2.4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三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秘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于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秘密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材料。
3.3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技術秘密使用費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3.4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制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規定)
3.5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的_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秘密的范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確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術秘密)
4.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秘密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保密期限)
4.3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秘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技術指導
5.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
過實施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從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制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實施技術秘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甲方在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___(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甲方在乙方試制技術秘密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_____________(如時間、地點、方式等)
5.6乙方應為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試制產品完成后,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秘密試制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并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為由乙方承擔。
6.5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制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制合同產品,仍不能試制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使用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7.1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技術秘密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如雙方約定采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一次向甲方支付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取,凈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凈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在提成費結算日后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后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后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末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秘密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甲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8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蛘呶唇浖追酵馍米栽S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
9.3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秘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6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共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技術秘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秘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技術秘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秘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11.3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秘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秘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秘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凈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7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秘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9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于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秘密制造并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0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1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后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秘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為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