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公證贈與合同篇一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________(寫明贈與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寫明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所有權的證據名稱)
第二條贈與財產的狀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_____
4.價值:_________________
5.(是/否)有瑕疵:_________________
贈與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贈與物的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親屬;
(2)對甲方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4)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3.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甲方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條贈與物的損毀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甲方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甲方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責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公證贈與合同篇二
______的贈與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簽名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證贈與合同篇三
贈與合同公證怎么辦?下面我們來看看相關知識。
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證明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贈與合同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1、贈與人、受贈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薄等)
2、贈與人及受贈人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司法部門出具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調解書、判決書等)
3、當事人提供草擬的贈與合同文本電子版(贈與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當事人姓名及基本情況;財產的權屬狀況及明細(包括名稱、數量、種類、位置等)
4、 財產權屬憑證原件(不動產一般包括產權證明;產權合法取得的來源證明;取得產權的原始票據;因取得產權而產生的貸款合同;相關的貸款結清證明等)
5、贈與人處分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處分的書面材料
7、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該房屋審核通過,可以贈與的證明
8、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贈與人、受贈人需親自到場,不得代辦;不動產一般應在其所在地辦理上述贈與合同公證。
成本價房產按照受益面積每平米60元收取公證費;商品房按照相關部門指導價格依比例累計計算(具體收費方式及數額,請辦證時詳詢公證人員);副本費每份10元,受理后7個工作日出具公證書,核實調查時間除外。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 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
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于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于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證件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日期:_____
公證贈與合同篇四
贈與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證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證,但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公證,意思自治行為,法律也不禁止。
贈與合同,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
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1、雙方行為。
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是吸收了諾誠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合理因素。
諾成行為。
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
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贈與人:__
受贈人:__
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條:贈與房屋狀況
房屋坐落:__
房屋規格:__
房屋面積:__
備注:該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給_(姓名)使用。
第二條:受贈人的義務
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權,不得解除與_的租賃合同,除非_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贈與房屋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年_月_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
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贈與的撤消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仲裁庭申請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____ 受贈人:__
簽訂時間:__年_月_日
簽訂地點:_
一、房產贈與公證須本人親臨辦理
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因此,申辦房屋贈與合同公證,當事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
另據了解,行動確有不便的老人,可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安排公證員到其住處為其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
但如果房主本人存在精神類疾病(如:精神分裂癥或老年癡呆等)導致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因病無法溝通交流、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公證處不予辦理此類公證。
二、申辦房產贈與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房主(贈與人)應準備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受贈與人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身人士應出具單身證明,離異人士還應提供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同時還應提供戶籍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雙方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三、辦理房產贈與公證的合法情形
辦理贈與公證,要贈與的房屋不能是被查封、抵押的房屋,不能存在任何瑕疵,否則,即使隱瞞情況辦理公證,也可能無法辦理房屋過戶。
同時,公證員還將視情況而定,有權要求當事人調取房屋產權檔案以核查房屋所有權情況以確定能否進行公證。
如果房主未成年或雖已經成年但行為能力受限制,房屋不得無償贈與他人,即使房主的法定監護人也不可以。
因法律法規限制,房屋贈與公證僅限房屋在城區、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且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不能辦理公證。
如果確實需要辦理贈與公證的`,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后申請辦理。
四、房產贈與公證需繳納的稅款
根據財政部《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的規定,非直系親屬贈與房產的,按20%征收個人所得稅。
這里的直系親屬限于房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五、房產贈與公證后的效力認定
根據《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贈與是贈與人把屬于其所有的房產無償地贈送給受贈人、受贈人愿意接受的行為。
簽署贈與合同和房屋登記變更不是一回事,如果當事人簽署合同之后不去辦理過戶,那房屋還是在原房主名下。
贈與合同公證之后贈與人和受贈與人還要去房屋登記部門辦理過戶變更,否則房屋贈與就沒有生效。
公證贈與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 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標的物) 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交付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方交付,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分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人的主要義務 贈與人的義務主要有如下幾項:
第一,移轉贈與標的物的權利。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受贈人為直接目的,贈與人的主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受贈人。贈與的財產貪腐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贈一合同系無償合同,因此,依照《合同法》第189條,贈與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瑕疵擔保義務。贈與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贈與人承擔瑕疵擔保義務。但有如下兩種例外。首先是在附義務贈與中,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違約責任。所謂附義務的贈與,是指贈與人在贈與時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另一個合同的內容, 而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因此,附義務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贈與的對價,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不履行義務為抗辯。原則上,贈與人履地交付贈與財產的義務后,始發生受贈人履行其所附義務的義務。附義務贈與與目的贈與和附條件、附期限贈與不同。目的贈與是指為實現一這目的,達到一定結果而為的贈與。其與附義務贈與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目的贈與的贈與人不得向受贈人請求結果的實現,而只能在結果不能實現時請求受贈人返還不當得利;而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得請求其履行。附條件或附期限的贈與中,條件或期限直接關系到贈與合同的效力無關,所附義務的履行與否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或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受贈人的權利義務主要為:
受贈人有無償取得贈與物的權利,但贈與合同約定負擔義務的,受贈人須按約定履行義務。對于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物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在贈與屬于附義務贈與時,受贈人應在贈與物的價值限度內履行所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其義務時,贈與人有權請求受贈人履行其義務或撤銷其贈與。
贈與合同的終止得基于以下幾種事由:
第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地產的權利轉移之后,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產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賓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一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