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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盤點報告公司篇一
公司領導:
為加強公司資產管理,核實公司資產狀況,我部門根據公司管理要求,于20xx年12月31日組織對公司范圍內資產物資進行了一次全面盤點。鑒于固定資產管理基礎薄弱,為了徹底弄清楚公司固定資產的實際狀況,財務部聯合設備部資產管理員從20xx年12月初開始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工作持續到20xx年1月17日。現特就在此次盤點中暴露出固定資產管理的系列問題總結報告如下:
1、根據公司現行的有關規定[華會紀字20xx-017號]:廠區內固定資產統一由設備工程部進行管理,各部門應分設固定資產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各部門應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但在實際盤點過程中發現,部分部門根本未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如:各部門并無建立相應臺賬,也無指定責任人員管理,對部門所屬有多少資產不清楚,資產去向完全靠記憶。這給資產的核定和管理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2、根據公司現行的有關規定,公司固定資產應統一編號管理,但在此次盤點中發現,新增固定資產賬面雖有編號,但大部分實物固定資產沒有懸掛標牌,給固定資產的識別及盤點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
3、根據公司現行的有關規定,各部門如出現機器、機械等設備損壞、報廢的情況時,應及時走報損、報廢申請及處置流程。但在此次盤點中發現,部分部門對于報損、報廢的'機械設備直接拉到預留車間完事,一直未辦理相關手續。本次盤點中發現有40項固定資產棄置預留車間,資產原值為57萬多元。以下為明細表:
4、對于閑置可用的資產,缺乏管理,且保管手段相對簡陋。使得設備老化速度加快,后續維修及保養費用增加。對于存放預留車間的閑置可用資產未設置明顯的標志與報廢資產區別開來,在預留車間未能實現科學管理的條件下,很容易被當成廢品變賣。以下資產除標注丟失或被盜外,其余的資產相關負責人認為放在預留車間,但預留車間清理時卻找不到實物。去向未知,價值10萬多元。明細如下5、對于有修復價值的資產沒有進行維修,而是棄置后重購。存有大手大腳花錢的不良習氣。
6、有些資產的采購顯然是沒有經過科學的論證而草率作出的決定,資產購回后卻沒有派上用場,而是直接棄置于預留車間。本次盤點發現預留車間有20xx年前購回的設備至今未拆開包裝使用過。這一問題在其他方面也有反映,購回(入庫)的物資長期未使用(出庫),過一段時間后又新購同樣的資產。
固定資產盤點報告公司篇二
為加強和規范資產管理,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關于啟動公司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xx部牽頭,各部門配合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了清查,現將資產清查情景報告如下:
(1)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xxxx年xx月xx日。
(2)資產清查范圍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是:xxxx公司及各分公司在基準日前所購置,并已辦理財務支付手續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房產、電子設備、交通工具、軟件等。
(3)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景
本次固定資產清查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xx月—xx月底),各部門自查并建立和上報《資產登記臺帳表》;
第二階段(xx—xx月),固定資產工作小組復核。
按照該計劃,各部門首先開展了固定資產自查工作;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固定資產工作小組赴各分公司實地進行實物盤點。
此次固定資產清查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的固定資產分類要求組織清查、統計工作,清查結果如下:
1、各分公司無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資產管理未職責到人;
2、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部分遺留問題等待處理;
3、采購報銷時未填寫明細,以致賬實查證時存在困難。
1、總部各部門及各分公司應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各項工作職責,做到職責分工明確,職責到人。
2、規范固定資產賬目管理。
3、定期清查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盤點報告公司篇三
20xx年3月23日、24日xx財務部門組織了全廠之固定資產全盤工作,現就在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其產生原因做如下匯報。
1、根據公司現行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各單項固定資產需由指定職能部門對其進行專人專項管理,但在實際盤點過程中發現,此部分執行力度欠缺,如:無指定職責人員管理、維修及報損不及時,部分資產因位置變更原因,甚至出現無法查找等情景。
2、因本公司生產的特殊性,大分部生產設備均為有較高價值之機器、機械設備。經過此次盤點發現生產部門對其所使用之機器設備保管及保養力度欠缺,主要受無指定專人管理以及生產環境較差因素的影響,由此引出的問題以及潛在的成本支出包括員工工傷支出增加、機器設備使用壽命縮短、市估值降低,產能收縮以及產品質量下降等。
1、根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各部門如出現機器、機械等設備損壞、報廢的情景時,應及時走報損報廢申請及處置流程。但在此次盤點中發現,部分部門對于應報損報廢的機械設備擱置時間超過幾個月、幾年甚至更長時間,但卻一向未辦理報廢手續,且無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確認及跟蹤。由此引出的問題及成本支出包括公司許多生產及辦公用地被占用、閑置期間耗費人力物力對其進行持續保管成本增加、工廠生產格局錯亂以及造成環境污染等。
3、根據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各部報損報廢資產轉移及替換需辦理相應的申請及審批手續。在此次盤點過程中,各部門均有出現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因損壞或維修而由電腦部門做替換的無編號無相關資料資產存在,但在尋問相關手續辦理及經手人等信息時均無明確答復,具體原因不詳。
固定資產做為公司總資產及年末報表的重大組成部分,無論是相關職能部門或財務部門,均需要有足夠的重視。在此次盤點工作中發現,部分部門對固定資產除保管力度欠缺外,對財務部門的全盤工作也未能有足夠的`重視,如指定人員對固定資產的了解程度不夠等。
根據以上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結合公司現行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做出提議如下:
1、依據現行之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確認方法,由財務固定資產負責人員對每項新進資產確認其歸屬。
2、已列入固定資產的各單項資產應由指定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看管,對固定資產的變動及去向應有明確的記錄及手續。
3、各單項固定資產指定保管人員在資產管理期間內應對資產的保護、保養及維護負相應職責,資產出現問題時應及時上報。
5、各部現存之閑置機器設備,應指定專人管理,提議用薄膜遮蓋等方式防塵。
6、此次盤點方式為地毯式全盤,財務部門全員參與,故可由各部門對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可疑及不詳資產進行原因確認并報批后,由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專員將最終確認之實物資產對賬面資產進行調整,重新整理資產編號,并將已整理好之編號分發各部門,由各部門主管督促相關人員重新粘貼并進行日常維護。編號需由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發放,各部不得自行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如有新進或替換之固定資產,需及時知會財務并從財務處取得編號。
7、各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編號進行檢查,如有發現脫落、模糊等情景應及時補貼或更換標簽。
8、財務定期不定期對各部固定資產進行抽檢。
財務部:xxx
20xx-xx-xx
固定資產盤點報告公司篇四
1、會議話筒1個,dvd1臺,tcl29o彩電1臺,音響1臺,專業功放1臺,顯示屏+硬盤錄像機1套(房東供給),考勤機1臺,傳真機1臺,電風扇1臺。
2、檔案室密集柜1套(房東供給),保險柜2個,鐵皮柜147組(一組5個),文件柜3個,大幫臺1套,辦公桌48張,會議桌椅1套,聯邦椅1套,客戶椅4張,茶幾3套(一套2張)玻璃柜1臺。
3、電腦39臺(實35臺),其中因業務繁忙,暫借4臺電腦短期使用(發證辦3臺,檔案室1臺),另新購置2臺。
4、打印機有30臺(實29臺),含新購置6臺,其中1臺暫借。
5、空調16臺(實12臺),其中房東供給空調4臺(租賃合同中體現)。
6、測距儀4部,數碼相機2架,大復印機2臺(實1臺),其中暫借1臺,小型復印機1臺,掃描儀3臺,傳真機1部。
7、位于區府路的辦公樓一幢(原廣電大樓),現區國資委已調撥給xx區后勤服務中心,產權證由市房管辦保管。
1、顯示器12臺,主機7臺,打印機13臺,大型復印機1臺,空調(立柜式)2臺,掛式空調5臺。
2、鐵皮柜雙開15個,會議話筒2個,保險柜1個,縫紉機1臺。
因搬遷到新址辦公導致部分辦公設備如辦公桌、辦公椅在搬運過程中損壞,因辦公室的調整,且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導致給清點及保管辦公設備工作帶來必須的難度。
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既有體制機制的原因,也有管理過程中的缺陷,是綜合因素影響的結果。
從思想認識入手,提高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自覺性加大領導重視力度,有專人負責,并成立了固定資產清查小組,負責對分中心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股室進行了明確分工。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購建、保管、使用、維護和盤存等制度。把國有資產管理作為一項重要資料,列入本單位工作目標。完善制度。將根據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適合我分中心實際、便于操作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明確職責。進一步明確固定資產管理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統一要求、分級管理、各盡所能,各負其責的新機制。加強管理。把固定資產管理作為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使用、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規范程序,把好出入關,健全賬、證、卡,加強核算,確保資金賬、實物賬一致。嚴格檢查。各部門對各自管理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對于違規情景進行通報。抓好落實。重點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實工作,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在加強日常管理的同時,抓好各項制度落實的督促檢查,搞好協調、銜接,督導各部門抓好落實,努力把分中心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固定資產盤點報告公司篇五
1、存貨盤點: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等。
2、財務盤點:包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
3、其他財產盤點:包括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屬于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零星設備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的物品。
1、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部門自行盤點。
(3)其他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生產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品種較多的能夠采取重點盤點)。
3、月中檢查
由財務部門通知有關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組織協調。
3、監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或有關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盤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或財產保管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6、協點人:由各有關部門主管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1、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2、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3、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4、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5、各項財務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6、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1、財務部門應在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的主管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對于各車間在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
若有出入者,必須重新盤點。
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送財務部門審核。
1、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有關部門為原則。
2、盤點前應由財務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帳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帳面結存數,再進行盤點。
3、不定期抽查盤點,應填列“盤存表”。
無論是那種類型的盤點,財務部門均應根據審核后的“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及處理意見后,轉報總經理審批。
1、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終(年中)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財務部門主管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盤點前應先將現金、零用金、票據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帳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1、存貨的盤點,以當月結賬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2、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實施全面盤點有困難者,應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改變盤點方式。
1、委外加工料品:由各委外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并經受托加工簽字確認。
2、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
3、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1、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進行準備的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2、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照規定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主盤人報到,理解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3、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所以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4、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追究其職責。
5、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6、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主盤人指揮監督。
1、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申報,給予適當的獎勵。
2、工作玩忽職守、不負職責的,除責令重新盤點外,處以100至1000元以下的罰款。
1、保管臺賬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者,對有關職責元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2、保管臺賬帳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財產、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景者,除賠償相同的金額,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職責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