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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一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二
面談,實際走訪。
:通過對目前社區情況調研和了解,希望能夠引起重視,增強社區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國真正的深入人心。
從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1999年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第五條,從此,我國真正意義上實施了依法治國,時至今日,依法治國已經實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響也極具深遠。以此同時,民主意思不斷增強,人民更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是,這些只是從全國的平均水平來看的,現在的中國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們都懂的運用法律。可是如果從基層來看,特別是從城市周邊的拆遷失地農民、外地來湖安置的新居民來看的話,結果又會怎樣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緊緊圍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社區里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民富小區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時間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區里的新居民聊天中發現,他們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過電視、別人講的知道點法律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即使得到救濟。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奧的東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就是法學時候,再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很有前途的。可他們并不清楚,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中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社區里的居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被侵之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去吳興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個體居民的,聽法院內部人說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城市居民。這也說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居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人仍就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居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暴力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現在咱門中國的黨、政干部,由于其受嚴格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居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居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居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就與居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在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基層社區,很少有居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久的請懂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而請律師,我們都知道,費用是比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居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可能多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區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社區做法律服務者。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由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叔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解不了近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層社區生活久了就會發現,現在的社區受傳統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龍馬飼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實他們基本都是從農村來的,當問到他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受其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很多都沒有接受正規的大學法學專業知識教育,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是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基層社區比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基層居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社區。因為我國基層社區人數眾多,是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新居民階層的經濟基礎,是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是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可以是,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社區新居民宣傳,同時也引導居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黨和領導人,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法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基層社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建設法治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們社區的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三
1、本課題以緩刑制度的內容為核心,通過收集資料,了解緩刑制度的基本理論及立法、司法狀況,分析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諸多問題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學者對緩刑制度的研究為背景,探求我國緩刑制度的新趨勢,結合所學的知識,總結經驗,根據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需要,不斷予以豐富和發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議,以突顯該制度的的現實意義及存在的價值。
(二)選題意義。
1、緩刑是指對于判處某種刑罰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條件下,不執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國由于社會發展的原因,現代緩刑制度構建過于原則和抽象,加強緩刑制度的基礎理論研究對完善我國緩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2、緩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設相輔相成,立法為司法提供依據,司法為立法提供理論基礎,因此完善緩刑制度是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本課題在緩刑適用和執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見,對提高我國緩刑適用的質量,充分發揮緩刑能動作用具有積極意義。
3、緩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點,深受世界各國的重視,在預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義,基于各國司法改革,我國緩刑制度的諸多問題日益突出,發展舉步維艱,為把握緩刑制度的發展趨勢,值得且有必要對該制度加以研究。
二、國內外關于該論題的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
(一)國外發展現狀。
1、英美法系。
正式的緩刑制度是近代才發展起來,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時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暫緩”和“具結釋放”三項制度則被認為是現代緩刑制度的先聲。
英美現代緩刑制度的誕生有賴于一批先驅者的熱心和努力。其中首推被尊為“現代緩刑之父”的奧古斯塔斯。奧古斯塔斯對法院為“延緩判決”或“暫停判決”處分的是類犯人,多能提供保釋機會。在保釋期間,奧古斯塔斯運用個案工作及輔導功能,并改善其適應環境的困難。奧古斯塔斯對于緩刑事業的貢獻是巨大的。這不僅體現在他所矯正的人數,而且體現在他所創造的一些社區矯正方法--例如調查與篩選、監督、教育和就業服務、提供幫助等等--至今仍被使用。更重要的是他的人道主義精神和對緩刑事業所持有的堅定信念。直到柯克由波士頓的薩福克縣組成“兒童援助協會”支付薪金地從事犯罪人救助活動,才有了正式的緩刑事業之雛形。英美緩刑事業的發展是自下而上的。在諸多人道主義者的實踐和推動下,政府開始制定相關的緩刑法律。英國1879年制定了《簡易裁判法案》,規定對輕罪犯可以適用緩刑,這是英國關于緩刑的最早法律規定。1887年英國制定《初犯者緩刑法案》,將緩刑適用范圍擴大到2年以下輕罪之盜竊以及偽證等初犯者,并可以適用于簡易裁判法院以外的上級法院。1907年英國制定《犯罪人緩刑法案》,該法案最值得注意之處在于“將聯合王國各州刑事法院的處置置于一項新機構的管理之下”。1948年《刑事司法法案》頒布之后,《犯罪人緩刑法案》被廢止。美國的緩刑制度法律化與英國在時間上大體并行。1878年4月28日,馬薩諸賽州議會通過了美國的.第一部緩刑法案,1891年又制定第二部緩刑法案,將適用緩刑的權力由行政部門移至司法部門。1898年,“馬薩諸賽州擴大了本州所有法院雇用緩刑官的權力。根據法官的意志,緩刑可適用于所有的罪犯。隨后,美國諸州也紛紛制定了類似的緩刑法案。直到到1925年,所有地區都規定了少年犯的緩刑,到1956年,所有地區都規定了成年犯的緩刑。1925年4月,聯邦緩刑局成立,通過了“聯邦緩刑法案”,建立了聯邦緩刑制度。在20世紀,緩刑制度中發生了兩個重大變化:緩刑越來越多地用于重罪犯、緩刑人數的增多,導致緩刑官難以保證對每個緩刑犯的管理質量。“緩刑是美國最基本的社區矯正項目,也是刑事司法實踐中使用最廣泛的非監禁措施。在整個世紀中,緩刑一直被認為是社會擁有的代替監禁刑的最好方法,但到了70年代,嚴懲路線的倡導者在緩刑對犯罪行為適用上提出了質疑。
2、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國家采用暫緩執行主義,一般選擇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有的選擇附條件赦免主義。
法國是采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的代表。法國刑法典把緩刑規定在第二章刑罰制度中的第二節刑罰個人化方式中,區別適用不同的犯罪處遇。日本也是采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主要國家之一,日本刑法有一歷史發展的過程,在19前日本采附條件赦免主義,而逾1908年后轉而采用了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相比于法國緩刑制度,日本規定的較為簡單,只有六個條文,法國則較詳細,用了29個條文規定緩刑制度。我國臺灣地區刑法亦采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意大利刑法典將緩刑制度規定為“消除犯罪”的原因之一,如緩刑在考驗期內沒被撤銷,就產生消除犯罪的效果,但犯罪的消除產生阻卻執行主刑和附加刑的法律后果,但不消除有罪判決的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因犯罪而產生的民事債務當然有效。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現被大陸法系國家普遍采用。
德國是采附條件赦免主義的代表。德國的緩刑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附條件的赦免”制度。1923年,《青少年法院法》正式確立了德國的緩刑制度。針對罰金刑,德國刑法典也規定了保留刑罰的警告這一制度。另外德國還將類似于我國的假釋制度規定為“有期自由刑余刑的緩刑”和“終身自由刑余刑的緩刑”,并相應地采用緩刑制度的有關規定。可見德國刑法典不但在采附條件赦免主義,還規定了對罰金刑的附條件有罪判決主義,并在這一保留刑罰的警告制度中創立了一些新規則,適應了刑罰功能的需要,增強了刑罰的社會調整效果。另一個采附條件赦免主義的重要國家是挪威,我國澳門地區也采用附條件赦免主義,但縱觀世界上大陸國家,采用附條件赦免主義的并不多。
(二)國內發展現狀。
一般而言,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了一般緩刑和戰時緩刑,本課題主要論述一般緩刑。相對一般緩刑,戰時緩刑不僅在適用對象,條件和方法上有所不同,而且法律后果昂也不盡相同。一般緩刑屬于執行猶豫刑,而戰時緩刑則屬于附條件赦免刑,是我國刑法中一種寬大處理的方式。我國緩刑措施源于西周,緩刑制度見于《大清新刑律》,經過不斷完善直至19第一部刑法典首次較全面的對其作出規定,總結多年來的司法實踐總的緩刑經驗,并借鑒世界各國緩刑制度的立法概況。1979年正式通過《刑法》設專章節對緩刑制度作了具體規定,從而使我國緩刑立法司法進入新階段,《刑法》再次對緩刑規定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補充,使我國刑法中的緩刑制度的規定更加系統、科學、合理。為了應對新時期社會發展新情況、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從寬處理的規定看,進一步明確緩刑的適用條件,增強其實踐可操作性,同時完善了緩刑的執行方式。然而我國的緩刑適用率遠遠低于西方發達國家和日本,這意味著其他國家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大多數犯罪分子都使用緩刑,融入社會接受考察監督,而我國對于被判處短期自由刑的犯罪分子采取社區矯正的形式進行教育,接受執行機關的監督。
(三)發展趨勢。
2、緩刑適用的廣泛性。基于各國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權在司法實踐中得到充分運用,限制死刑的立法背景下,廣泛適用緩刑成為必然的選擇。
3、緩刑類型的多樣化。各國在保留傳統的緩刑類型的基礎上,又創制了不同類型的緩刑方式。
三、論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內容、研究方法及技術路線。
(一)主攻方向。
1、了解緩刑制度的發展狀況。
2、探究緩刑制度的發展趨勢及其完善。
(二)主要內容。
1、我國緩刑制度的起源(古代至現代的重大變遷)。
2、緩刑的類型。
1)暫緩宣告緩刑。
2)暫緩執行緩刑。
3)不執行余刑的緩刑。
3、緩刑的適用。
1)緩刑適用的條件。
形式條件。
實質條件。
2)緩刑適用的法律后果。
4、緩刑的考驗期限及監督考察。
1)緩刑的考驗期。
2)緩刑的考察。
3)緩刑的撤銷。
5、緩刑的發展趨勢及我國緩刑制度的完善。
1)緩刑的發展趨勢。
2)我國緩刑制度的完善。
(三)研究方法。
1、文獻分析方法。通過收集的文獻資料,匯總,分析,對緩刑制度的歷史淵源,法律價值,具體適用,進行理論界定和定性研究。
2、比較研究方法。探究我國緩刑制度相關理論知識,對比分析國外學者對緩刑制度的研究狀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議。
四、論文工作進度安排。
8月20日----209月20日:收集、整理資料,完成開題報告。
年10月12日---2013年11月20日:提交初稿。
1月26日----203月13日:分析結果,聽取指導老師意見,修改論文。
年4月2日----2014年4月20日:加工、修改論文,最終定稿。
五、論文主要參考文獻。
[1]蘇惠漁主編《刑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2013年3月第一期,第四十五頁。
[2]肖揚主編:《中國新刑法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3]翟中東:《論緩刑的四大價值》第一期。
[4]左堅衛:《緩刑制度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
[5]張明楷:《刑法學》中國法律出版社第四版第541頁。
[6]張慎佑:《關于完善我國緩刑考驗制度的法律思考》載于青少年犯罪的問題1995年第1期。
[7]梅振中:“中國緩刑制度研究,《新學術》”,第一期。
[8]房清俠:“緩刑制度的理性思考”《中州學刊》,20第四期。
[9]劉守芬、丁鵬:《現代緩刑類型與中國的選擇》,載現代法學第六期。
六、指導教師意見。
教師簽名: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四
四個月的法院實習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自己的實習工作,真的是有很多的值得我去總結的地方。我學習的是法律專業,法律專業在過去時非常熱門的專業,可是現在越來越來的大學生選擇法律專業,只要是高校就會有法律專業,所以想要去法院工作,成為一名律師,已經成為一項十分奢侈的想法了。去法院工作暫時不在我的考慮長范圍之內,不說現在全國法院的編制已經滿了,即使還要人的話,我也無法再競爭極為激烈中取得勝利,所以成為一名律師是我最大的愿望了。抱著這個愿望,我來到的法院,開始我的實習工作。
4月23日去法院院長辦公室報到,4月27日在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正式上班。我的實習生涯開始了,推進門就看見姜庭長、張庭長、李哥在談論案子。我就自我介紹一下是在民一庭實習的學生,當時姜庭長很客氣的問我:“有沒有什么要求?”我說:“沒其它的要求,只求在民一庭多學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姜庭長面帶微笑的對我說:“現在成為民一庭的一員,過兩天給你配一張辦公桌。”
在民一庭實習,最初做的工作就是填應訴文書,其中原告應填舉證通知書、傳票;被告應填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若是離婚案件,應多加一項離婚訴訟須知,至于份數且根據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人數而定。繼續做的工作就是填郵遞快件,打電話通知原、被告拿應訴文書。旁聽開庭審判員、書記員的整個庭審紀實,民事案子到法院審判工作的流程,一起跟帶我的姐姐記筆錄。再繼續做的工作是開庭之后結案以后,寫法律文書。最先教我寫法律文書的是張庭長,教我在寫法律文書的時候要注意語句的簡潔。
在敘述事實及理由的同時要簡明扼要,在敘述原、被告身份情況要與戶口薄的身份一致。每次都是自己先寫寫完之后,再經張庭長修改,糾正我書寫的錯誤,讓我從中學到知識獲益匪淺。法律文書寫完后去文印室打印出來,根據雙方當事人的人數來核定份數,再去辦公室蓋藍、紅兩章,法院存稿的一份只需蓋紅章。法律文書簽發給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時,必須得簽送達回證。
204月27日—年6月18日,在這期間熟悉了民事案件的整個訴訟流程。在2016年6月18日正式跟隨庭長開庭記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案子。在緊張的氣氛下逼迫著自己記下了第一份筆錄,正式做一名書記員的工作。在以后的庭審中我記下了很多不同案由的筆錄。庭審筆錄是以文字載體形式對法庭審理案件的全過程所作的記錄和再現,是重要的訴訟檔案之一;準確無誤的把庭審內容記錄下是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司法公開、體現司法公正的必備條件之一。
民事案件結案以后要填寫報表擬文稿紙一份附文書一份、訂卷宗,首先要整理材料,差材料的全部要補齊;其次整理卷宗目錄,目錄內容包括立案管理信息表、立案審批表、民事訴狀、受理文書及回證、訴訟費收據、應訴文書及回證、原、被告身份資料、授權委托書、證據材料、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民事調解(或判決或裁定)書、送達回證。再次編寫頁碼、折卷宗殼,卷宗包括正、副兩卷(合議庭的案件才有副卷),分別填寫原被告的名稱、宣民一初字的案號、立案與結案的時間、一審法院歸檔的時間,訂卷宗時如何訂、裝、串線的技巧。
民事案件進入基層法院一審程序分為普通程序(合議制)與簡易程序(獨任制)。民事案件的法律文書有三種形式即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民事調解書(附財產保全);民一庭案件的案由分別為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雇主損害(受害)賠償糾紛、相鄰關系糾紛、撫養費糾紛、名譽權糾紛、物權保護糾紛、宣告公民死亡、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返還原物糾紛、財產損害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不當得利糾紛、勞動爭議糾紛、騰退房屋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確認勞動關系糾紛、恢復原狀糾紛、同居關系撫養糾紛、繼承糾紛、法定繼承糾紛、醫療糾紛、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離婚糾紛、婚后財產糾紛、死亡賠償款分割糾紛。
2016年8月23日我總結4個多月的實習期間在宣恩縣民事審判第一庭,學到了很多業務知識。積極主動配合其他的同事完成了各種工作任務,在很短的時間掌握了許多審判工作的要點和技巧。并將其在學校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實際的審判工作中去。通過實習覺得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更好的了解的案件進入法院的整個流程,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使我得到了很好的鍛煉,更清楚的認識到了法律怎樣運用于社會,我將此次實習學的知識更深入、更全面的運用于實際生活之中,在以后學習系統法律知識同時,更好的更完善的結合。
四個月的實習期間,我成長了很多,我對法律的認識也是提高了很多。回顧自己的四個月實習,這將會是我人生中一次非常重要的寶貴財富。以后的路還要何去何從,我也無法知曉,能不能成為一名律師,還要求我在將來的工作中做到更加的努力,我堅信自己能夠取得更大的成功,只要自己一直不斷的努力下去。在前進中必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我堅信自己在困難中會逐漸的成長的。這四個月的實習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淺,我相信自己會做的更加的好的!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xxxx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xxxx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起爆材料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起爆材料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起爆材料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起爆材料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起爆材料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起爆材料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
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起爆材料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習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習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五
又是一個假期,寒假開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來到了xx縣人民法院刑一庭開始了我為期七天的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得到了庾副院長、劉庭長以及同志們依然不變的耐心指導,在此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此番實踐,不像往年我來此實踐時做的一些文職工作,劉庭長安排了我認真旁聽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檢察院持不同意見的搶劫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層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六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并不清楚,我在學什么,學這為了什么。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為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為了能通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復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為什么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
“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么?”我納悶。“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么,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么。“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于,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著,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后,他說:“好,我跟領導匯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后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后,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著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獲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么關系。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后,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么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為我終于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為所在部門性質的關系,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群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個星期,當我像往常一樣朝法院趕的時候,腳步明顯軟了很多,疲沓沓地無力。一開始新鮮而好奇的美麗外衣漸漸淡去的時候,我的工作如同開水般平淡無味,不得不承認,我有些厭倦了。
好在我是個善始善終的人,不至于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錯誤。每天堅持準點上下班,領導下達的工作,盡心完成。雖然沒有了當初火一樣的熱情,但檔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條,文件印發只字不差,辦公室打點得安然有序。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了。
事情總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也遇到過一件讓我很糗的事。一次,辦公室的同事都出去考試了,一大早主任把我叫去,遞給我一把鑰匙,對我說:“小陳你把這份文稿安照上面修改的打印出來,要快,下午院長開會趕著用的。”“哦”我硬著頭皮接了過來,但深知以我的打字速度長達十來頁的文稿在三個小時里趕完是如何困難。而且院長的帥字我早有領教,比研究書法名帖可難多了,可這樣的情形我哪里還有回旋的余地。結果可想而知,主任不得不找來院里的一個書記員,文稿才最終得以完成。
當然這件事完全是我能力不足的緣故,但有件事現在想來都一直覺得委屈。上級組織一年一度的“四五普法”考試,由于臨時變更了考試時間,當時就我一人在辦公室,接到電話后,我立即電話通知各參考人員,并與下班前及時作了匯報。第二天,一踏進辦公室,迎面就是劈頭一陣責問:“你怎么搞的?不是說都通知到位了嗎?今天怎么有人沒去考啊?“我被這一連串突如其來的發問給怔住了。”我……”嗓子明顯感到有些異樣,我有些哽咽了。停了一會兒,我想辯解,因為我沒過失,但我能說些什么呢。
就像所有的戲劇總會謝幕收場一樣,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歷中匆匆落幕了。無論這出劇多么平淡無奇或是這丫頭多么滑稽可憐,都請大家給予更長多的尊重和關愛,因為這個丫頭正在成長。也許時間會漸漸磨去她身上的銳氣,但頭頂的天平和腳下的沃土,會讓她這顆平凡的石頭閃出金屬的耀環。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七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馬紙業有限公司,因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邊旅游邊實踐,完成了我的實踐報告。
在公司期間,我不是在固定的某個職位任職的,哪里需要人,經理就叫我去哪里幫忙,所以他們都叫我“員工的副手”:有時我會幫他們聯系業務,有時會去幫忙清理帳目……一個人經歷什么就會有什么樣的經驗,這是一定的,雖然只有20天,對于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員工,我卻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話是一項基本素質。我從來沒意識到過普通話會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聯系業務,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流暢的普通話,他跟客戶幾乎處于兩個不會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談成功聯系業務的可能性了。
2、維護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線。現在是一個競爭的時代,在商場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在業務聯系的過程中,兩個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論是價格、數量還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個方面。一個員工要時刻記住自己的使命,因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話的失誤或軟弱就讓公司蒙受很大的損失。
3、管理是一種技巧。在實踐期間,我當然沒有去管理員工的權力,但是通過我對公司管理者的觀察,他們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卻遭到員工的抵觸。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強硬的手腕,關鍵是一種協調能力,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個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讓員工的個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20天之中,我能對公司的實在少的可憐,但我學到的東西卻多得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益。在那些天里,我與幾位管理者都有過溝通,對其中一部分員工也做了調查。讓我的詫異的是他們對現在的大學生都有所排斥,因為過去的大學生員工在他們的印象里懶散、不負責、不塌實……當時我臉都紅透了,因為這些個別的大學生員工卻是大學生群體的一個縮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這樣的缺點,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列出了他們欣賞的大學生應有的素質:
1、塌實務實。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實務實是一個大學生最基本的素質。尤其在對專業素質要求不是很高的經濟活動中,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學歷的員工,他們需要的員工是高素質,而沒有這項基本素質,再高的素質也是空談。
在他們公司有一個學韓語的大學生,因為一時沒有找到本專業的工作,于是來到了他們這里。但他在這里表現卻很差:不停地拿著手機發短信、工作不積極……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員工對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負責人對他也頗有微詞。
經理對我說過一句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用的話:“是金子你就要發光,在哪里都要發光,用盡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還是在水里,因為不是每塊金子都會被打成首飾的”。
2、責任心強,勇于承認錯誤。社會上評價80后的人說這一代的人責任心差、軟弱,在做錯事之后不敢承擔責任,的確是這樣。在實踐期間,不管是經理還是員工,他們都告訴我他們欣賞的是那種謙虛、責任心強、不怕犯錯誤的大學生員工。他們不怕新員工犯錯誤,怕的是他會不停的犯錯誤,因為這樣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其他的員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響。
3、合群的能力。現在大學生雖然越來越多,但不是每個單位里的人都會是大學生,大學生員工的比例在很多情況下都很下,剩下的當然是低學歷、年齡大一些的員工,很多大學生自恃自己的高學歷瞧不起別的員工,這是很不可取的。一個公司只有成為一個團結的群體才能取得進步,這就要求大學生很快的融入到他們當中。我們要找到與其他人之間的共同語言,找到一個切入點,因此在看書等方面就要有所調整。實踐期間在與很多客戶的交談中,我一般很難找到話打開局面,他們所談論的很多都是歷史、戰爭等方面的話題,他們看的書也多是傳記性質的。可能我的專業是法律這是一個隔閡,但我覺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課余時間看的書大都是小說之類的,因此有了這么多的差異。當然我說的不是拋棄自己的專業去向他們靠攏,而是廣泛的閱讀,加大自己交際的廣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個好的身體。這一點很多大學生都會忽視,也達不到,因為大多數大學生平常鍛煉太少,課余的時間大都是上網、看小說或者是睡覺,所以大學生體質狀況差的現象很普遍。去一個單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個好的身體,公司不會一直在等一個員工把病養好,因為市場不會等這個公司。
除了這幾點外,還有一些不需要贅述,因為每個大學生都清楚這些:包括誠信、良好的態度……但我們每個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難。
通過我對他們的調查我發現,現在的企業對學歷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質的員工,這種素質不僅是專業素質,也是成為一個優秀的“人”的最基本的東西——美德。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八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馬紙業有限公司,因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邊旅游邊實踐,完成了我的實踐報告。
在公司期間,我不是在固定的某個職位任職的,哪里需要人,經理就叫我去哪里幫忙,所以他們都叫我“員工的副手”:有時我會幫他們聯系業務,有時會去幫忙清理帳目……一個人經歷什么就會有什么樣的經驗,這是一定的,雖然只有20天,對于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員工,我卻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話是一項基本素質。我從來沒意識到過普通話會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聯系業務,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流暢的普通話,他跟客戶幾乎處于兩個不會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談成功聯系業務的可能性了。
2、維護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線。現在是一個競爭的時代,在商場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在業務聯系的過程中,兩個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論是價格、數量還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個方面。一個員工要時刻記住自己的使命,因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話的失誤或軟弱就讓公司蒙受很大的損失。
3、管理是一種技巧。在實踐期間,我當然沒有去管理員工的權力,但是通過我對公司管理者的觀察,他們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卻遭到員工的抵觸。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強硬的手腕,關鍵是一種協調能力,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個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讓員工的個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20天之中,我能對公司的實在少的可憐,但我學到的東西卻多得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益。在那些天里,我與幾位管理者都有過溝通,對其中一部分員工也做了調查。讓我的詫異的是他們對現在的大學生都有所排斥,因為過去的大學生員工在他們的印象里懶散、不負責、不塌實……當時我臉都紅透了,因為這些個別的大學生員工卻是大學生群體的一個縮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這樣的缺點,在我的要求下,他們給我列出了他們欣賞的大學生應有的素質:
1、塌實務實。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實務實是一個大學生最基本的素質。尤其在對專業素質要求不是很高的經濟活動中,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學歷的員工,他們需要的員工是高素質,而沒有這項基本素質,再高的素質也是空談。
在他們公司有一個學韓語的大學生,因為一時沒有找到本專業的工作,于是來到了他們這里。但他在這里表現卻很差:不停地拿著手機發短信、工作不積極……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員工對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負責人對他也頗有微詞。
經理對我說過一句讓我一輩子都會受用的話:“是金子你就要發光,在哪里都要發光,用盡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還是在水里,因為不是每塊金子都會被打成首飾的”。
2、責任心強,勇于承認錯誤。社會上評價80后的人說這一代的人責任心差、軟弱,在做錯事之后不敢承擔責任,的確是這樣。在實踐期間,不管是經理還是員工,他們都告訴我他們欣賞的是那種謙虛、責任心強、不怕犯錯誤的大學生員工。他們不怕新員工犯錯誤,怕的是他會不停的犯錯誤,因為這樣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其他的員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響。
3、合群的能力。現在大學生雖然越來越多,但不是每個單位里的人都會是大學生,大學生員工的比例在很多情況下都很下,剩下的當然是低學歷、年齡大一些的員工,很多大學生自恃自己的高學歷瞧不起別的員工,這是很不可取的。一個公司只有成為一個團結的群體才能取得進步,這就要求大學生很快的融入到他們當中。我們要找到與其他人之間的共同語言,找到一個切入點,因此在看書等方面就要有所調整。實踐期間在與很多客戶的交談中,我一般很難找到話打開局面,他們所談論的很多都是歷史、戰爭等方面的話題,他們看的書也多是傳記性質的。可能我的專業是法律這是一個隔閡,但我覺得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課余時間看的書大都是小說之類的,因此有了這么多的差異。當然我說的不是拋棄自己的專業去向他們靠攏,而是廣泛的閱讀,加大自己交際的廣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個好的身體。這一點很多大學生都會忽視,也達不到,因為大多數大學生平常鍛煉太少,課余的時間大都是上網、看小說或者是睡覺,所以大學生體質狀況差的現象很普遍。去一個單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個好的身體,公司不會一直在等一個員工把病養好,因為市場不會等這個公司。
除了這幾點外,還有一些不需要贅述,因為每個大學生都清楚這些:包括誠信、良好的態度……但我們每個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難。
通過我對他們的調查我發現,現在的企業對學歷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個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質的.員工,這種素質不僅是專業素質,也是成為一個優秀的“人”的最基本的東西——美德。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九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于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并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鑒定、價格鑒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托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幫助核對起訴書、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訴書、判決書的格式及寫作方式。填寫了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的記錄,這些本應當事人親自填寫,但在法院約定俗成。幫法官寫工作記錄,明白了工作記錄的作用。訂案卷正卷副卷,編編號,填寫卷宗目錄,卷宗內容,這項工作人見人煩,但沒有他,在法院的實習將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討論案情、法條、定罪量刑,學習__大,氣氛很好,讓我在實踐中運用了學到的知識。填寫提押票、換押票、律師的出庭通知、結案報告、執行書還有上訴報告、審委會報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師、看守所、審委會各個部門的職能。去檢察院、價格鑒定中心、看守所,開闊了眼界,知道了許多從不曾涉及的東西。
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所以第一次見到穿黃馬甲的罪犯,嚇得不敢和他對視,而是從后面繞到了旁聽席。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了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裝瘋賣傻;但也有那種剛高中畢業甚至只念了小學就出來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時邪念就犯罪的。有許多甚至比我們還小的人多次被執行強制措施;還有許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離異,沒人管,許多罪犯沒有工作,很多人請不起或根本不懂請辯護人,聽不懂法庭上的問話,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感到從最初的害怕還有像孫繼秋老師說的好奇到后來的麻木。每天看著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著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復雜,什么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復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就像我遇到的一個案例,有兩個老人,沒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賣報紙為業的生活來源,在家門口擺攤,被城管制止,雙方發生沖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務,取保候審,后被判緩刑。
20__年8月15日,我旁聽了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辦公室里面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雙方。書記員還沒有到之前,法官再詳細的了解點關于糾紛的詳細內容,并試圖調解雙方(這種努力自始至終都沒停止)。
書記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陳述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告退保,違約損失卻不予賠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告退保證明。有法官查看,書記員記錄后,被告發言:投保乃被原告糾纏無奈,退保時又沒有詳細說明損失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詳細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證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家機構,其資金詳細計算方式方便隨意對外公開,所以原告無法出具更有效證明,法官馬上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電話,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否則難以提供詳細賬目。
整個審理過程雙方隨未其爭執,但長達五年的接觸已經使其冷面相對。導致審理過程也充滿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況下,主動偏袒,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體現的淋漓盡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識不同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給雙方普及法律常識,例如“誰反對誰舉證”什么的,這應該與國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過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自卑感,緣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決問題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傳統觀念習俗,很沒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避免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
本案開始時被告由于人情關系才“被迫”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這樣就產生了糾紛的隱患。如果我們做事情都能夠順著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問題也不太會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縱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來解決。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給考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其實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管理,說到底也就是靈活運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現在的公務員)來判斷具體情況。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什么要一直試圖調節原被告雙方呢?判案肯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節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責就可能少一點,至少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可像是美國的法律在運用上比較靈活,而且重案例,但這種情況本來就容易產生自相矛盾的情況,可是如果像現在法律那樣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懲罰都規定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恐怕也不能對靈活中國人產生足夠好的效果。這樣的法律問題恐怕還得專家來掌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過程中怎樣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謂公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多數的利益來考慮的,所以這樣一來,必然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心腹,被責難也在所難免,“清官難斷家務事”恐怕說的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極端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用一種“和稀泥”的方式來“善了”此事,雖未成功,但似乎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道路:盡量減少直接沖突,有問題以協商解決——法院在怎么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然不如當事人雙方自己協調出來的完美。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敘述中,很小,很簡單的一點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書記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浪費之極!據我觀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時間用于:1,當事人反復敘述案情,企圖博得法官好感;2,雙方對峙,甚至有起沖突的可能,主要是因為文化素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沖動的緣故;3,法官不斷給雙方“普法”——法律常識教育還沒有完全普及;4法官個人因素——一個性格比較軟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家選擇公務員考試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沒有涉及個人情商有關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過程壓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詳細的針對性條文,講究“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即“給與惡人以懲罰”,企圖以此恐嚇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簡單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屢見不鮮,為什么?被逮著必然沒有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自己就那么“幸運”能夠中到頭獎!同樣類似的問題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于這種法不達人的情況,我們一是期望技術進步,讓國家機器的監控力度能夠涉及到方方面面——可這樣以來,公民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保證?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意在馬路上傾倒垃圾——斬!隨意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雖然無需如此殘忍,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控制闖紅燈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計算起來就比較復雜了:每年國家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來平均結果,最后或許可以得出一個在利益方面使國家不受損,而公民又會完全受到威懾的答案!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十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樣暑期實踐是學校的一項教學計劃,我們學院的要求是“三個一”或課題調研,我也本想做課題但由于同學有事回家去了沒辦法就只能做實踐了。為了增加自己的實踐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學到的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在實際中檢驗所學的知識,在檢驗中得到提高。同時也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剛考完試,就拿著學院的介紹信來到了龍華區法院開始我為期二十多天的見習。
龍華區法院是基層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簡陋的辦公樓,其旁邊是海口市中院。與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嘆基層就是基層條件就是不如高層。龍華區法院有十幾個大小不一的審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識增強了還是社會變亂了侵權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見習結束期間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幾百件執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知道基層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認為司法領域應該重視基層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層法院的工作條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兩位庭長一位副庭長,以為保全法官和一位執行法官。剛去時我很怕韋庭長因為我一進去自我介紹是他很嚴肅把我給嚇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講話,我也問了他很多關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問題。通過與他的聊天使我不僅知道其實他是一個很好講話也愛開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比如:要起訴一個公司必須要有它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資料、起訴狀等等。高庭長雖然很少跟他講話當從他跟當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豐富的經驗和扎實的法學基礎,分析問題全面嫻熟讓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長是位很年輕的姐姐,也許是年齡就相近吧,我覺得跟她很親近有問題就想請教,現在真有點想他們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陣地,每一個案件要進入審判程序必須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審查立案、審理案件的排期、訴前財產保全、申訴案件的復查、信訪、執行、郵寄送達等。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在接到當事人的起訴之日起七日內審查立案。龍華法院立案庭為了方便當事人提高辦案效率,更好的服務人民,每天有三個專門的立案法官,在當事人起訴時當場進行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場進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審批繳費之后就要對其進行排期,排期看似簡單其實也很繁瑣,排期的人員必須對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況進行排期。訴前財產保全和執行分別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由于人手不足,他們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對于這兩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訴案件的復查,首先是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進行申訴,由立案庭進行復查,制定裁定書,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對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駁回。立案庭看似些簡單的形式工作其實有很多可以學的東西,只可惜我呆的時間不長還有很多知識沒學到。
在法院的時間雖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學會了很多東西,也學會了做很多的工作,具體如下:
1、我剛去的幾天邱姐教我怎樣輸立案審查的記錄,雖然很簡單只要認真學一教就會,但是還是要很細心,如果不細心就會漏掉很多的事項特別是立案時間一定要輸對,因為這一條如果輸錯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還可以改但有點繁瑣。這項工作對民事案件是簡單但是刑案就有的難因為輸入的信息很多,特別是要計算被告人的年齡時要用周歲,如果計算錯了就可能影響到刑事責任的承擔,如:滿十六周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滿十六周歲就可以除八種犯罪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將未滿十六周歲算成十六歲那就是性質的不同了。
2、收案、立案審查、訴訟費計算、分案。收案就是將案件輸入電腦備以后查閱和統計,再收案是要能夠區分案件的類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組織不知道這個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輸正確當事人的信息;立案審查就是審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條件,對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當然沒有這個權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將他們立案的相關信息輸入電腦,發現了問題就可以想他們告訴他們然后改正。計算訴訟費也很簡單就是將訴訟標的輸入,然后按計算訴訟費結果就出來了。不過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簡易程序訴訟費要減半,勞動爭議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計算的。法院大多數案件都是簡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為簡易程序較簡便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尤其是對于工作量大的基層法院來講。分案有民案、刑案、執行案,執行案中有執行案和行政案,執行案只要分到執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還必須分到具體的審判員那里。這些工作雖然簡單也很費精力和耐心。
3、送案和蓋章。送案就是將立案庭各程序都結束了的案件分類移送到其他事務庭,簽收是由各個庭的內勤做,其他人沒有這個權利。因為我送案送的頻繁認識了很多的人,記得有次執行庭的人跟我說:“小妹你是海大的呀,來我們庭吧。為什么我們庭就沒有海大的學生呢,你們海大還會來見習生嗎?如果會來就叫他來執行庭。”聽到她這樣講我很高心,我們的工作得到了他們的肯定,給他們留下了一個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學生在他們心中的形象。說到蓋章就不得不提辦公室主任他是一個很和藹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達回證、起訴書、當事人信息表等)去蓋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著很累。這些就是我實習期間經常做的事,雖然每件都很容易當要每天堅持做好不犯錯誤也是很難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學問。其實學東西不能看事情很簡單就覺得沒啥學的沒意思,其實如果簡單的事就做不好還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難的嗎。
在做完法官們交代的事之余我也還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時間,庭長跟我講沒事的時候可以去看看開庭學點庭審知識了解庭審程序。為了能夠趕到早上的開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當我到達那里我們庭還沒有開門。通過這一段時間的起早精神也特別好,早到上班給他們留下了個很好的印象,我也覺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參加了數十次的庭審的旁聽,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孝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保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后,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并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后,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并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后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
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
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盡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
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就拿接電話和回答當事人的詢問來講吧,我在見習期間接了很多的電話,大多是對法律知識和法院的運作不清楚,很多時候覺得這個問題好像會做但具體到實踐操作就得問法官了。有個人問我財產保全可以用什么作為擔保,這我知道當他問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擔保公司作擔保時我就瞢了,因為以前沒接觸過等等。因此,作為學生還是應該學好學扎實理論知識,同時還應多參加一些實踐活動,不斷地鍛煉自己,學會將理論融于實際。
后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嘆說我們見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煉。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當中,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并重新指導實踐。
以上就是在法院見習的情況。總之。我在見習期間學到了許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為我以后的學習和踏入社會奠定了基礎。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十一
第一次參加社會實踐,我明白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鍛煉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不同的時間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干,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在這次實踐中,讓我們很有感觸的一點就人際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社會上人際交往非常復雜是具體多么復雜,我們想也很難說清楚,只有經歷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為了工作走到一起,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個性,要跟他(她)們處理好關系得需要許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們想說的一點就是,在交際中,既然我們不能改變一些東西,那我們就學著適應它.如果還不行,那就改變一下適應它的方法。讓我們在各自的社會實踐活動中掌握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們在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這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在這些社會實踐中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手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企業和社會所淘汰。
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十二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基于這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可以通過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原因簡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幾百年前就提出來了,這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三、相關對策。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嚴格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環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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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十三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時常感到迷茫,對于自己在大學已經一年有余的學習,有時真不清楚自己學到了多少,也許身在其中便是一個成長的過程。
但我知道我不會總是那個曾經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因為我發現自己的視野將愈加遠傾。也許出生于南方的我與好動行事有著某種潛在的情結,自幼便愛出遠門的我在姐姐的邀請下在回家后的第二天便踏上了前往廣州的遠方之旅。
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那樣的陌生,一路的景觀早已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被廣州那種敢為人先的士氣所折服。經歷一天的旅程之后終于到達了中山市東鳳鎮的同樂工業園,剛到這里時就被各家企業的面貌和氣派所吸引,工業園到處是各種產品生產的現代化企業。姐夫說現在這里主要集中了廣東省的各種家用電器的生產,于是帶我參觀了他所工作的地方--中山市今友電器有限公司,并且也是公司的重要股東之一。這是一家主要生產煤氣熱水器和電熱水器的公司,在工業園內也算是一個較巨實力的企業,其所生產的電熱水器不僅占據了中山市的幾乎全部市場,在廣東的各大商場超市都能見到其產品的陳列和銷售,其所自制研發的樂聲牌電熱水器不僅具有自動記憶的功能,甚至還有人體感應的自動電腦遙控,這在國內同行中已處于先進水平行列,因而產品得以在東南亞也極受寵愛。
據統計產品的生產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這不能不說是一項令人非常可喜的業績,也是金友電器倍受市場青睞的最堅實的基礎和源泉。接著我在姐夫的指引下來到了產品檢測科處,只見一整整齊齊的`一排排熱水器正在進行水溫(的檢測及調控處理,這也是整個生產過程的最后環節,從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環節。檢測儀器上的各項指標在一排排紅色的數字顯示下立刻能對產品的性能作出準確無誤的反應。廠里的技術員小孫隨即說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及生產的效率不斷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資100多萬元從德國引進一批新的機器生產設備,尤其是檢測儀器將全面實現自動化操控。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姐夫讓我作為其助理在旁邊處理一些企業的許多日常事物。這是我第一次參觀這么現代而切實就在眼前的公司,而且亦早就想到社會去踐行一下平日所學課堂知識,于是這對于仍在大學上課的我來說當然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對于姐夫的安排自然不敢有絲毫懈怠,每天一大早我就起來先來到辦公室將其認真用心地整理好相關文件。我所接觸到的第一項大的業務要屬將一批急需的電熱水器送往廣州沙溪國際批發市場,這是整個廣東省最大的國際批發市場,在這設立門戶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見一斑。姐夫將負責將這批貨物送到沙溪并負責直接接收帳單,這是一項幾十萬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邊和姐夫隨貨車的前行直往目的地。這是一家在當地小有名氣的電器銷售公司,并且是外資公司因而其職員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這也是姐夫選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為英語和法律雙學位的我也早就有所準備,在見天之前就查閱了產品的許多英文表達,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當充當了翻譯的任務,因為公司也尚未引進正式的翻譯工作人員。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產品的質量及售后服務方面進行了全面細致的交談。在開始的翻譯過程中還有一些緊張,但由于我對相關事務已早有所準備,加上平時在課堂上和外交所學的商務談判的技巧及對外國人情的了解,馬上在我的翻譯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還為姐夫出了個很好的注意,初處合作先盡量雙方之間相互讓利才能為今后的長遠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于是最終雙方合作非常成功,雙方簽定了長久合作的意向書。初戰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成就感,沒想到自己在課堂上的學習在這真碰到用處了。姐夫也贊揚我表現非常不錯,但要想將來有一番大的成就,還必須在學校了扎扎實實地打下基礎,大學是一個真正培養你將來行事處物的態度及能力的場所,聽了姐夫的話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學我所應該做的和應該掌握的為人處世之理,社會更是一個試金爐,在這你的所學以及為人之理將會展現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優秀法學專業社會實踐報告題目范文(14篇)篇十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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